辯護律師
」 柯文哲 律師 鄭文燦 京華城 京華城案柯文哲確定延押2個月! 民眾黨:支持提出抗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疑涉京華城弊案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快滿2個月,今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准予柯文哲繼續羈押併禁止接見通信2個月。民眾黨稍早也發出聲明,支持辯護律師團依法為柯文哲主席提出抗告,循司法救濟管道還柯文哲應有的人身自由。針對台北地院裁定延押柯文哲,民眾黨表示遺憾且憤怒,收押禁見近2個月,至今檢方仍提不出足夠證據起訴柯文哲主席,反倒是看到檢方以A案辦B案,配合「媒體辦案」讓輿論未審先判,政治黑手毫不掩飾的介入司法,已經讓全國半數民意不信任司法,而今天的賴清德總統更打臉2008年的賴清德委員,當年賴委員在扁案發生時曾言「羈押是傷害人權的做法」、「政府不顧程序正義押人取供」,對比現今賴政府對柯文哲主席的作法,有將近6成民意認為賴清德總統「雙標」,而今賴清德總統繼續雙標,這不只對柯文哲主席、台灣民眾黨造成傷害,更戕害台灣司法公信,民眾黨呼籲「有證據就起訴,沒證據就放人!」民眾黨提到,兩個月前柯文哲主席遭羈押禁見卻主動放棄抗告,籲請檢方窮盡一切努力釐清案情,後續北檢大規模約談民眾黨工作同仁及相關人等到案,令人遺憾的是,多數人與京華城毫無關聯。而北檢直至柯文哲主席召開延押庭的今天,才再約談時任北市都發局官員等人「釐清案情」,檢廉作為不僅毫無邏輯,更形同虛度這兩個月的光陰。民眾黨說,回顧京華城容積獎勵審議過程,業主按《都市計畫法》24條提出申請,台北市政府依法受理,並經由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一切依法有據,相信包含市長、公務員及都委會委員皆無「明知違法而為之」,然而這兩個月來鋪天蓋地的司法追殺、押人取供,特定媒體、名嘴帶風向「照三餐伺候柯文哲」,連合法政治獻金都被抹黑成收受賄款,實為司法配合媒體「自甘墮落」讓「司法變成私法」,對在野黨進行政治追殺。民眾黨表示,司法應該是實現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如今司法卻為執政黨效忠,賴清德總統說一套做一套,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掃黑肅貪實為整肅異己,碰到綠色權貴就雙標辦案,已讓司法公正蒙上陰影。民眾黨強調,因此該黨支持辯護律師團依法為柯文哲主席提出抗告,循司法救濟管道還柯文哲應有的人身自由。
白手套「全認罪」求當汙點證人!曾遭鄭文燦怨大嘴巴 他當庭講不出號碼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收賄500萬元,護航林口工五擴大自辦市地重劃案,29日連開3庭傳訊白手套廖姓父子和媳婦3人,繼廖力廷之後,廖父廖俊松、和廖妻黃女也都針對行賄鄭文燦部分全部認罪、不爭執,請求依汙點證人從輕量刑或給予緩刑。曾因遭監聽而被鄭文燦怨「嘴巴很大」的廖俊松,帶著電子耳出庭,疑因換過太多電話,講不出手機號碼,無法回覆法官。73歲廖俊松、40歲廖力廷和黃女涉嫌在2017年6月24日到時任市長的鄭文燦市長官邸,送交500萬元賄款,拜託鄭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即華亞科技園區)擴大方案」幫忙,讓約9.12公頃農地都市計畫案,能從區段徵收改為自辦市地重劃案。40歲廖力廷和黃姓妻子(中)坦承送錢給鄭文燦,希冀能免刑或緩刑。(圖/中國時報記者蔡依珍攝)廖力廷的黃姓妻子涉嫌在案發2天前提領現金,讓公公和丈夫把錢送進官邸,黃女全認罪,她強調提領時並不知道錢的用途,直到當天才知道是要送給鄭文燦,辯護律師希望法官審酌她涉案輕微又處於外圍,依汙點證人請求給予免刑機會,若不能免刑也希望可以給予緩刑宣告。廖俊松則請了2個律師、帶著電子耳出庭,一開庭就請法官講慢一點、大聲一點,律師也不斷在旁翻譯解釋,針對行賄鄭文燦部分他全數認罪,強調自己很積極地配合檢方偵查,希望庭上可以從輕量刑。值得一提的是,鄭文燦曾從公務員口中獲悉廖俊松被監聽,2018年2度向其子廖力廷抱怨怒斥廖俊松「嘴巴很大、到處亂講話」,廖換掉電話號碼後還傳訊跟鄭文燦致歉,廖開庭時面對法官詢問手機號碼,講了幾個號碼就傻住回答不出來,讓法官也放棄追問。40歲廖力廷和黃姓妻子坦承送錢給鄭文燦,希冀能免刑或緩刑。(圖/中國時報記者蔡依珍攝)廖俊松坦認送錢給鄭文燦,卻否認私吞華亞重劃委員會7700萬,強調該筆資金是公司開發山坡地要規畫、都市計畫變更、招商等用,指控的2人都是他屬下,涉及派系鬥爭,1個已遭免職、1個跟他爭主委一職,當然會中傷他。廖數次激動發言、搶話,讓律師頻制止,法官也不得不喊話:「請講重點」,讓公訴檢察官和旁聽席都莞爾。第一個出庭的是擔任白手套後轉為汙點證人的廖力廷,他隻身出庭、沒有律師陪同,廖全部認罪、不爭執,請求依汙點證人給予免刑機會,15分鐘就結束,他離開後和妻子在場外擁抱,婉拒受訪。
首爾地下道兇案!中國偷渡客怒捅清潔婦15刀 引爆民憤「滾回中國去!」
2024年8月2日,韓國首爾南大門附近一處地下道發生兇殺案,一名60多歲的清潔婦清晨被發現倒在血泊中,雖然尚有意識,但送醫後仍因傷勢過重不治。事後,首爾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逮捕了行兇的70多歲韓裔中國籍非法偷渡客李某。本案在今(23)日一審開庭,李某的辯護律師主張他是衝動傷人意外致死,而非蓄意殺害該名清潔婦。該案件目前還在審理中,但已經在韓國網路上引起群情激憤,憤怒的網友們主張應該把這名殺人的非法移民「送回中國去」。根據《韓聯社》報導,事件發生在8月2日清晨,有首爾市民經過南大門附近地下道時,發現1名60多歲的清潔工趙女士倒在血泊中,嚇得趕緊通報警察。警方到場後施以心肺復甦術搶救,趙女一度恢復意識,但緊急送醫後仍在早上6點20分宣告不治。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認為一名70多歲的老翁李某,在當日早上8點50分左右在龍山區銅子洞附近的一個用木板搭建的歇息處將他逮捕。首爾警方在後續調查中發現,李某是一名中國籍的朝鮮族非法偷渡客,由於沒有工作,經常在案發的地下道徘徊。由於死者趙女士負責清掃該地下道,當地不少商家都指出曾經看過她與李某發生衝突。李某落網後向警方供稱,自己之所以犯罪,是因為趙女士拒絕了他向其討要飲用水的要求,「她故意無視我」,因此失控怒捅她15刀。但他堅稱自己「不是有意要殺人」。根據《江原日報》報導,本案今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李某的律師在法庭上主張,「承認起訴書上記載的內容,但考慮到當事人的犯罪動機是衝動和意外,可能有造成傷害的意圖。」同時,他一再要求,「請在量刑時考慮到該案有可能是『故意傷害罪』而不是『謀殺罪』,是無計劃的意外犯罪。」雖然中央地方法院決定本案將於11月13日再次開庭審理,以審查更多證據。不過該事件已經在韓國網路上引起輿論嘩然。不少韓國網友因為李某的身分,主張即刻將他驅逐出境,「既然是韓裔中國人,就把他交還給中國吧,他們會照顧好他的」、「朝鮮族中國人不是我們的同胞,這些人是韓戰時期在中國軍隊前線攻擊我們的人」、「中國非法移民在首爾殺害了韓國清潔工?這個國家快瘋了,為什麼不趕緊驅逐這些中國朝鮮族人呢?」、「趕走韓裔華人!這些都是中國人試圖竊取我們的文化。他們把東北工程視為理所當然,竊取我們的國家醫保,他們是社會之惡!」還有不少人主張這起事件的起因,是韓國政治人物所犯下的錯誤,「賦予朝鮮族華人選舉權的文在寅怎麼樣了?你家附近沒有朝鮮族嗎?」、「讓民主黨補償你(指趙女)吧,是盧武鉉引進了韓裔中國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該如何向接受朝鮮族的盧武鉉提出賠償要求呢?」
收病危通知 蔡壁如證實柯文哲已赴加護病房探父
台中市府顧問、前民眾黨立委蔡壁如20日晚間表示,遭羈押中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已憑著病危通知,18日晚間前往探視因急性心肌梗塞送加護病房的父親柯承發,柯文哲具備醫療專業,已經看過柯承發病歷,掌握病情。身為前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因於京華城重建840%容積案中,被控涉入《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等罪,遭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目前已將近2個月。而92歲柯承發因重聽與罹癌,加上騎腳踏車跌倒,狀況長期堪憂,近日病情急轉直下,柯文哲胞妹柯美蘭更多次公開控訴:「執政黨押人取供、押我哥哥,我要獨自面對我爸爸的生命」,輿論因而對柯承發病情與柯文哲動向高度關注。蔡壁如說,柯承發之前住院時間比較長,最近是因為急性心肌梗塞,目前已放置支架,這一兩天在加護病房觀察。她強調,柯文哲本身就是加護病房的專業醫師,除了律師有申請可以出來見他爸爸外,也有把病歷帶給柯文哲,柯承發有裝支架,至於詳細病情隱私「醫護人員是不可以洩漏,只知道應該還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民眾黨新竹市黨部主委李國璋則證實,柯文哲辯護律師已替柯文哲申請「戒護探視」,因為依據《羈押法》第23條規定,被告因重大或特殊事故,有返家探視必要者,報請監督機關核准後,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並於24小時內回所,探視期間照就算羈押天數。台北看守所則補充,依《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規定,申請返家探視應檢附醫療機構開立的診斷書、三日內病危通知書或其他足以證明病危的文件及證明收容人與探視對象關係的戶政或其他相關文件,但對於柯文哲是否已提出申請且獲准於18日晚間到台大醫院探視柯承發,台北看守所推稱涉及個人隱私無法說明。※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15歲無照少年開車奪3命「律師曝光1關鍵」 車主雙11前如未到案恐遭通緝
台北市15歲曾姓少年於17日無照駕駛外公的汽車上路,結果導致3死2傷的重大車禍事件。由於車子是外公所有,且人正好在海外度假,因此警方也要求外公必須於11月1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將會依法通緝。除此之外,律師林宜儒分析,雖然依照年紀,曾姓少年此次犯案應是由少年法庭審理,但如果被認定犯罪情節重大,曾姓少年還是有可能被移送檢方。綜合媒體報導指出,律師林宜儒表示,本次案件的刑事部分,由於少年年僅15歲,屬於未成年,原則上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庭審理,但若犯罪情節重大,仍有可能移送檢方進行偵查。林宜儒律師解釋,這次事件的焦點在於,究竟屬於一般過失致死,還是「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也就是少年明知無照駕駛可能導致他人死傷,卻仍「覺得無所謂」。判斷是否構成不確定故意,需要從多個面向進行考量,包括無照駕駛的行為與導致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在民事責任方面,林宜儒律師表示,少年及其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將面臨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死者家屬有權要求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慰撫金,少年父親需承擔巨額賠償。此外,肇事車輛的車主為少年的外公,因未妥善保管車輛,可能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保險部分,由於少年屬於無照駕駛,保險公司在賠付後,有權向少年追討理賠金,初步估計賠償金額將達千萬元。而有報導指出,在事發之後,少年的父親曾鞠躬道歉,表示「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而其父為少年父親聘請的兩名律師也跟著曝光,分別是過去曾是高虹安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的辯護律師辜得權,以及去年剛考上律師資格的跳級生的朱昱恆,另外,人在國外的外公,由於車子被少年偷開走,所以外公也需負一定責任。警方於19日通知外公,要求他在10天內以證人身分到警局說明,扣除假日,外公必須在11月1日前到案說明,否則警方會有權於11月11日發布通緝令。有親友表示,外公對此事十分痛心,預計會在這兩天從峇里島回到台灣。
老翁疫情期間確診「失控狂砍」3護理師致殘!不服判賠913萬 上訴遭高院駁回
2021年5月正值疫情高峰,新北市60多歲洪姓男子因確診新冠肺炎,被送往新北市雙和醫院隔離,不料他卻擅自走出病房,甚至情緒失控持檳榔刀將3名護理師砍成重傷,更導致其中一人右手神經肌腱斷裂,永久傷殘。事後,洪翁被依2宗殺人未遂罪、1宗傷害罪判刑9年4月定讞,還並須賠償3名護理師共913萬餘元。洪翁不服,提起上訴,但高等法院16日已駁回其上訴。事件發生在2021年疫情高峰期,62歲洪翁因新冠肺炎確診,且有全身無力、嗅覺改變等症狀,因此在2021年5月28日被送往雙和醫院負壓隔離病房接受治療。然而,洪翁不滿被關起來,時常吵著想要回家,並在5月31日隔離期間闖越門禁,擅自走出病房,遭陳姓、蔡姓女護理師阻止。洪翁回房後心有不甘,竟預藏一把檳榔刀,在另一名施姓女護理師進入病房時朝施女背部、胸部、腹部等處猛刺;蔡姓、陳姓女護理師聽到呼救聲,連忙上前搭救傷者,然而洪翁先是砍傷蔡女的腹部,接著又將陳女砍倒在地,大聲質問「憑什麼把我關在這裡」,並持刀猛刺陳女的會陰處。之後,醫院保全與警察聯手制服洪翁,並將3名傷者送到急診室救治;但其中一名護理師右手神經、肌腱已被砍斷;另外2人則分別受背部穿刺傷導致氣胸、腹部割裂傷,所幸都沒有生命危險。庭訊時,洪翁否認犯行,聲稱自己只是去治療;被告辯護律師則稱,洪翁有大腦神經萎縮情形,且他不記得事發經過,可能影響行為辨識能力,另他曾打電話給女兒訴苦,稱在病房內「看到很多鬼」,希望換病房,顯示當事人有急迫需求才會衝出病房,希望能作為從輕量刑的事由。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洪翁看見員警後,主動棄刀、要求找律師,可見行兇時沒有失去辨識能力、控制能力,應負完全責任。刑事的部分,洪翁一審時被新北地院依3個殺人未遂罪重判12年6月徒刑,二審時,高等法院改依2個殺人未遂罪、1個傷害罪,判處9年4月徒刑。洪翁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除此以外,3名護理師還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洪翁應分別賠償3名護理師230萬元、103萬元、580萬5348元,共913萬5348元。洪翁對此依然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已在16日被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駁回。
千元轉賣父母生前處方藥!女兒竟被判「販毒罪」 二審結局大逆轉
大陸廣州女子廖華(化名)在父母去世後,以人民幣260元(約新台幣1188元)轉售雙親生前服用的鎮痛處方藥「鹽酸曲馬多緩釋片」和「氨酚羥考酮片」,遭山東濱州市陽信縣警方跨省抓捕,罪名是犯販賣毒品,一審遭處拘役2個月,緩刑3個月。案經上訴,陽信縣檢察院近日以證據不足撤訴,目前該不起訴決定已生效。《澎湃新聞》報導,廖華的雙親生前都患有疾病,其中父親罹患結直腸癌晚期,2023年1月去世,之後母親也因病過世。廖華稱,父母去世後留下了一些藥,自己一時不知道怎麽處理,經病友建議進入群組轉售。不久後,一名暱稱「王」的成員傳訊詢價,雙方約定以260元價格出售5盒鹽酸曲馬多緩釋片和氨酚羥考酮片。沒想到,跟廖華購買藥品的董姓男子是名毒蟲,收到藥品後不久便主動開車到當地派出所報案,說他在網上買到國家管制藥品。事後,廖華因涉嫌販毒遭到起訴。法院認為,被告以牟利為目的,販賣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精神藥品,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2個月,緩刑3個月。廖華認為,該藥是父母離世留下,因為醫院不回收才在微信轉藥群販賣,不知道問題那麽嚴重,決定上訴。律師主張,涉案藥品是被告父親去世後留下,其對藥品的性質、功能的認知停留在治病、止痛層面;而在藥轉群轉讓藥品,是病友之間互相交換所需藥品的行為,被告沒有販賣毒品的動機、目的。二審期間,公訴機關曾建議法院對廖華定罪免罰,但廖華認為自己無罪,辯護律師為其作了無罪辯護。之後,濱州中院將此案發回重審。今年9月陽信縣檢察院撤回對此案的起訴,目前該不起訴決定已經生效。
5度判死!劫殺退休女教師改判無期徒刑 受害家屬:對司法和政府絕望
高雄於2014年發生退休女教師遇害案,在經過近十年的司法審理,最高法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全案正式定讞。此結果引發受害家屬強烈的情緒反應,直言「對司法和政府絕望」。根據媒體報導指出,2014年12月,劉姓男子在高雄市左營區隨機攻擊一名退休女教師。劉男用鐵鎚重擊受害人頭部,並在發現受害人有甦醒跡象時再次施暴。後續劉男不僅搶走2000元,還對受害人實施性侵,最終導致受害人因大量失血身亡。這起案件在司法程序中經歷了多次反覆。從一審到更三審,劉男共5次被判處死刑。但在更四審時,法院認定劉男是隨機偶發的犯行,並非是「情節最重大之罪」,因此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最終維持這一判決。對於這一結果,受害女教師的丈夫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對司法和政府絕望」,「最高法院就是最高爛院」。死者丈夫表示,這個案件已經折磨受害自己近十年,最終卻以無期徒刑結案,這讓他們感到司法完全失去了公正。死者丈夫也提到,在2024年5月聽聞改判無期徒刑時,他曾背著妻子的包包哽咽表示「頭皮發麻」。而他如今悲憤地表示,從逆轉改判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完蛋了」。死者丈夫認為,整個過程是為了滿足廢死聯盟等少數群體的訴求,甚至利用大法官釋憲作為廢除死刑的最後依靠。更令受害家屬感到憤怒的是,在訴訟過程中,死者家屬親眼目睹最高法院法官當庭指導殺人犯的辯護律師如何論述。即便法官承認罪行「罪大惡極」,最終判決卻認定犯罪者可以教化。儘管深感無奈,受害人家屬也意識到,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可能已經沒有進一步的救濟機會,因為就連律師也在宣判前認為,已經沒有希望再判死刑。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 李文宗涉收賄遭羈押禁見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台北地檢署偵辦作業持續擴大,27日展開大規模行動,兵分29路,帶回10名被告、6名證人移送複訊。當中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威京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於28日晚間召開羈押庭,遭裁定涉嫌收賄,羈押禁見。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93條,對李、朱2人辨護律師聲請限制閱卷,28日下午已召開限閱庭,由承辦檢察官敘明理由及限制閱卷的範圍,辯護律師亦將到庭陳述意見,本件限制閱覽方法,只能抄筆記在本院發的筆記紙,不能拍照、影印、複印。最終於晚間召開羈押庭中,李文宗、朱亞虎2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賄罪遭裁定聲押禁見。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北檢此次大動作約談共帶回16人到案,除了李文忠與朱亞虎兩人遭裁定羈押禁見,其餘被告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張志澄以250萬元交保、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150萬元交保。 此外,監察人范雅琪、財務人員黃淑雯、前柯文哲隨扈陳文鐘等人也都無保請回。
李文宗、朱亞虎涉貪遭聲押 羈押庭於18:50召開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威京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前柯辦主任)2人,28日凌晨複訊後遭檢方依貪污罪聲押,另聲請辯護律師限制閱卷,台北地院表示已於5時開完限閱庭,只能抄寫不能拍照影印,另諭知羈押庭將在下午6時50分召開。北院表示,羈押庭召開前,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93條,對李、朱2人辨護律師聲請限制閱卷,下午4點20分已召開限閱庭,由承辦檢察官敘明理由及限制閱卷的範圍,辯護律師亦將到庭陳述意見,本件限制閱覽方法,只能抄筆記在本院發的筆記紙,不能拍照、影印、複印。檢方為追查威京集團賄款金流,27日再指揮廉政署兵分29路搜索,並約談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時任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前祕書長童中白共16人到案,廉政署將15人移送北檢複訊。其餘被告部分,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250萬交保、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150萬交保,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前祕書長(前電視主播)童中白、前京華租賃公司負責人洪秀鳳、監察人范雅琪、陳秀桃、劉芷安、財務人員黃淑雯等人則獲無保請回。另證人部分,前柯文哲隨扈陳文鐘、柯文哲行程祕書黃心緗、祕書黃婕穎、祕書林鼎峰等人均獲請回。遭聲押的李文宗是柯文哲親信,曾任柯競總財務長,他因涉政治獻金申報不實,日前遭調查局送辦,檢察官諭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實施電子監控,李文宗住處昨遭檢廉搜索,顯示檢廉懷疑李文宗經手的可疑資金疑與威京集團有關。★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版N號房「創意私房」男存139部猥褻影像 辯稱為檢舉慘遭判刑
台灣警方近日成功破獲了一起涉及Telegram社群「SCP」的猥褻影像案件,共查獲超過400名犯嫌,其中包括管理員、偷拍者、賣家等7名主嫌,1名姓許的犯嫌被查獲持有139部兒少猥褻影像,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據悉,許男在Telegram社群「SCP」和「帝王大本淫」群組活躍,明知群組中涉及未成年裸露猥褻影像,卻仍積極參與上傳影片、照片以提升會員級別,台中地院審理揭露許男從2022年4月開始下載大量猥褻影像的行為,直至警方於8月25日將其拘提。許男辯稱下載這些影像是為了檢舉使用,然而法院裁定其持有少年為猥褻行為的電子訊號罪成立,判處6月有期徒刑,許男在庭上承認下載139部未成年性影像檔案,但否認散布犯行,辯護律師表示,許男是為了協助檢警偵辦「SCP」群組才持有這些影像,並強調這些檔案是為了向警方檢舉而保存的。雖然許男聲稱是為了檢舉而下載這些影像,但法院指出其並非「SCP」群組會員,且所涉社群屬於公開群組,應即向警方舉報,對其辯詞持保留態度,然而據檢方確認,許男的確協助檢警破獲「SCP」群組,但仍因持有猥褻影像成為罪證之一。
34歲男帶14歲兒搶劫…被逮後責任推給孩子 執法人員狠批:毀了他一生
奧地利維也納近日發生一起離奇搶案,有一個搶劫團隊遭逮捕,負責搶劫的2人竟然都未成年,分別只有14歲和17歲,34歲主嫌竟是14歲搶匪的親生父親,17歲搶匪是他兒子的好朋友;而主嫌甚至將搶劫一事都推給未成年孩子,令一名女副法官看不下去,痛批他親手摧毀孩子的一生。綜合外媒報導,維也納當地法院近期審理一場連環搶劫案,搶劫團隊是一名34歲男子,加上他14歲的兒子、他兒子年僅17歲的好朋友,有至少7間商店和加油站被搶,損失約1500歐元(約新台幣5.4萬元)。犯罪手法則是34歲父親開車把2人送到商店門口,讓他們持刀或沒裝子彈的槍衝進去搶錢,得逞後再坐回車上逃跑。但3人被逮捕後,34歲男子卻辯稱自己是被2名孩子逼迫一起犯罪,他的辯護律師竟聲稱,「被告不需要2個孩子就能搶劫,所以真實情況是這2個孩子說服他當共犯」;沒想到34歲男子還交出一段影片,內容是他親自拍下2個孩子的犯罪過程,他的證據令法庭現場的人都看傻。34歲男子的行為令現場一名女副法官看不下去,劈頭就問「為什麼非把親生兒子拖下水?」指出如果是自己要犯罪,一定盡可能讓兒子遠離是非,「你這樣是在親手毀了他的一生」,坦言無法理解他的行為。在短暫休庭後,34歲男子可能受到女副法官的話影響,改口承擔所有罪行,認了是自己教唆2個未成年孩子犯罪,2個未成年孩子也很快認罪;雖然他們都承認罪行,但負責的法官還是痛批34歲男子,「你早點認罪,我們就能提前1個半小時結束開庭。」最終法官依法判34歲男子8年有期徒刑,也酌情減輕2名未成年孩子的刑罰,14歲少年被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至少服刑1年(表現良好的話只要坐牢1年就好),17歲少年則被判2年6個月有期徒刑,至少服刑10個月。
15歲少女弒母! 她淡定傳簡訊「邀友看屍體」又試圖殺繼父
美國密西西比州發生一起人倫悲劇,15歲少女卡莉葛瑞格(Carly Gregg),被控去年14歲時因不滿母親發現她吸食毒品,竟持手槍槍殺母親、接著還開槍打傷繼父。辯護律師提出「精神錯亂辯護」,但陪審團不採信抗辯,包括一級謀殺、謀殺未遂與竄改證據罪全部成立,卡莉得知判決後在庭上痛哭、但也改變不了餘生將在獄中度過的命運。從監視器畫面可見,行兇過後,兩隻愛犬明顯感受到不對勁,躁動的在家裡繞來繞去,卡莉則是相當冷靜地走回廚房坐下,拿起手機不斷傳訊。(圖/翻攝自X)從監視器畫面可見,手持槍枝的卡莉走進隔壁房間的畫面,隨即就傳來幾聲慘叫伴隨3聲槍響。行兇過後,兩隻愛犬明顯感受到不對勁,躁動的在家裡繞來繞去,卡莉則是相當冷靜地走回廚房坐下,拿起手機不斷傳訊,綜合外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密西西比州的布蘭登(Brandon),今年3月19日,卡莉被母親艾希莉(Ashley Smylie)發現吸毒後,竟朝母親臉上連開3槍,之後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冷靜地坐在廚房裡傳簡訊邀請朋友來家裡看屍體,更計劃殺害繼父。根據報導,身為高中老師的艾希莉發現女兒的房間內藏有電子菸,還從卡莉的朋友口中得知偷偷吸毒的情況,於是和卡莉當面對質,盛怒下的卡莉居然拿出一把手槍朝艾希莉的臉部連開3槍,她事後淡定地坐在廚房裡以「發生緊急情況」為由,傳簡訊要求朋友到她家,怎料朋友抵達後,她竟表示「你看過屍體嗎?我母親就在裡面」,朋友嚇到不知所措。卡莉甚至待繼父斯邁利(Heath Smylie)返家、推開門的瞬間朝對方頭部開槍,不過在被躲掉後、行兇用的.357麥格農(Magnum)手槍隨即被搶下,察覺不妙的斯邁利不顧肩上的槍傷,趕忙進入臥室才發現血濺一地、慘死臥室的妻子。這段監視器畫面近期被檢方公開,並會同精神科醫師說明,由於卡莉向來重視母親對自己看法,事發前才被發現在吸食大麻,疑似因此暗生殺機;此外,精神科醫師克拉克(Andrew Clark)也表示,卡莉行兇當天情緒起伏很大,犯案後更是出現嚴重心理問題,但陪審團不採信抗辯,決議她的一級謀殺、謀殺未遂與竄改證據罪全部成立。CTWANT提醒您: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15歲少女卡莉葛瑞格,被控去年14歲時因不滿母親發現她吸食毒品,竟持手槍槍殺母親、接著還開槍打傷繼父。(圖/翻攝自X)
沈慶京3度被提訊!他坐輪椅由法警推進偵查庭 聽這句話「撇頭不語」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為京華城容積率案已被羈押20天,台北地檢署為釐清京華城獲得改建容積始末,追查行賄贓款流向,19日下午第3度借提在押中的沈慶京出庭訊問,而他因身體狀況不佳、行動不便而坐在輪椅上,疑似還掛著尿袋,狀況看起來確實不太好。沈慶京除了坐在輪椅並疑似掛著尿袋,他還以文件遮擋遭上銬的雙手,對於記者喊話「身體還好嗎」則並未多做回應。據了解,沈慶京被收押在台北看守所後,9月5日第1次戒護送醫,當時有民眾目擊他身體抽搐,13日下午4點多,沈慶京又出現健康問題,經所方醫師評估,再度戒護就醫後回所,沈慶京的辯護律師越方如當晚8點多到北院遞狀,替沈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院取得醫療紀錄與檢方意見後,將裁定是否准予交保。回顧事件始末,北檢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在台北市長任內,以沒法源依據的獎勵項目,圖利京華城取得840%的改建容積,發現沈慶京涉嫌行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施壓官員和都市計畫委員改變反對態度,檢察官將柯、沈、應等人分別依圖利、違背職務行收賄等罪嫌聲押禁見,先後獲得法院裁准。檢察官指揮廉政署調查時更發現,應曉薇曾帶著沈慶京參與審議容積案的會議,而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曾多次到ATM存放現金,加上柯的USB隨身碟檔案被傳出藏有「小沈1500沈慶京」紀錄,檢廉懷疑沈慶京行賄對象不只應曉薇,過去曾兩度提訊沈慶京,了解威京集團如何讓原本遭拒絕的京華城容積案起死回生。至於此案另一名核心關鍵人物柯文哲,18日也遭檢方3度提訊,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陸正義、鄭深元也親自陪同;北檢也同步約談時任都委會專案小組的成員馮正民,以及先前獲200萬交保的應曉薇辦公室助理陳佳敏。
被砍4刀後拿磚頭反殺!男師辯「正當防衛」遭判刑10年 理由出爐
大陸一名46歲的郝姓教師2020年8月間和郭姓男子發生爭執,遭對方持刀揮砍4刀受傷,不久後2人在50公尺外再次相遇,雙方再度爆發衝突,期間郝男拿起磚頭將郭男打成重傷,造成對方治療20多天後宣告不治。案發後,郝男主張自己是正當防衛,相關說法未被法官採信,一審遭依故意傷人致死判處有期徒刑10年。《紅星新聞》報導,2020年8月17日,郝男與郭男因財務糾紛在電話中發生爭吵,在自家社區門口被郭男持菜刀砍傷;同行的王男上前將菜刀奪下扔在路邊,隨後郭男逃離現場。判決書顯示,郭男離開現場後,郝男向同方向趕去,2人在50餘公尺外再次相遇。雙方發生衝突後,郝男持磚頭將郭男打傷,後者在醫院治療20餘天後死亡。今年8月12日,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此案。雙方就郝男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進行了激烈辯論。同案人員王男證稱,他去取車過程中,又看到郭男毆打郝男,且手裡拿著磚頭。公訴機關則認為,郭男在刀被奪下後離開現場,傷害意圖實質已經結束;雙方再次相遇屬於互毆,郝男的行為應當認定為故意傷害。對此,郝男的辯護律師朱孝頂稱,案件並未當庭宣判,他們將繼續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
遭國中同學花式凌虐3小時 南韓少年反殺對方遭判5年刑期
韓國近日發生一起殺人案件,一名19歲少年A因無法忍受國中同學長時間的殘酷虐待,最終將其殺害。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刑事第二部對這名少年A判處3至5年的有期徒刑。根據《韓聯社》報導指出,案件起因於去年14日凌晨,案發前約3小時,B和另一名同學C來到A位於三陟市(삼척시)的公寓。B過去就多次在校園內霸凌A少年,經常無緣無故毆打和騷擾A。在事發當天,B對A進行了長達3小時的殘酷虐待,他強迫A清理被故意弄髒的房間,用剃刀剪掉A的頭髮,用打火機燒灼A的生殖器、陰毛、頭髮、耳朵和眉毛等多個部位,甚至強迫A進行脫掉衣服手淫、往肛門裡塞東西等行為,過程中,只要A不從,B就隨即使用掃把毆打A,B甚至還強行灌A大量的燒酒。最終,無法忍受的A少年,趁機用廚房的凶器刺死了B。在法庭上,A的辯護律師提出,A患有重度智力障礙和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ADHD),一直在服用精神科藥物。他們主張A在案發當天被迫大量飲酒,處於心神喪失或心神耗弱狀態,但這番說法並未讓法院接受。法官認為,根據A能夠詳細回憶案件經過的情況來看,他並未完全喪失判斷能力和行為控制能力。儘管如此,法院在量刑時還是考慮A長期遭受校園暴力的情況,法官認為,A此前曾試圖通過正當途徑解決問題,但未能得到有效幫助,反而遭受更嚴重的欺凌。案發當天,B和C對A進行的虐待已經達到了毀滅人格的程度。A的父親表示,他的兒子在平常情況下能夠正常生活,但在面臨危機時解決問題的能力較差。他強調,A不應該被當作普通人來看待。
沈慶京進看守所2度就醫!律師聲請具保停押 北院最快今日裁定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嫌京華城弊案,上個月30日遭羈押禁見,但沈慶京進看守所後身體狀況不佳,已於9月5日、13日戒護送醫,律師曾以此聲請抗告,遭高院駁回。沈的律師13日赴看守所律見後,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見改善,申請具保停押,北院法官最快今(16)日會做出裁定。沈慶京因涉嫌透過北市議員應曉薇,向台北市政府陳情,並向承辦公務員施壓,促使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840%,事後行賄應曉薇4740萬,檢廉8月28日兵分48路搜索威京集團及相關企業,約談沈慶京等人到案,訊後聲押禁見沈慶京獲准。沈慶京遭羈押後,2週內就戒護送醫2次,5日被民眾直擊坐著輪椅,全身抽搐進入醫院,檢方提訊沈二次,沈都坐輪椅出庭應訊。13日沈慶京又感到身體不舒服,再度送醫,他的辯護律師越方如律見後,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改善,越方如當日晚間趕赴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越方如受訪時表示希望能具保停止羈押,坦言沈慶京真的情況不太好,「他每次身體的狀況都不一樣。他今天好像上吐下瀉。」被問到法院會准許嗎?越方如回答「我覺得基於人道考量,法官要慎重調查,但最後當然還是尊重法院的決定。」目前北院已受理沈慶京律師提交的具保停押案,而法官也在閱卷當中,考量到沈慶京屬於京華城案中重要被告,法官預計還會徵詢北檢檢察官的意見,最快要等到今日才會做出裁定。
不認竊取資金!FTX交易所創辦人提上訴 律師控訴陪審團「完全不理會關鍵證據」
加密貨幣交易所FTX的創始人弗瑞德(Sam Bankman-Fried)在2023年遭判25年監禁後,於近日透過律師提出上訴。其委任律師更表示,弗瑞德並未侵占、竊取客戶資金,而陪審團對於相關關鍵證據確是視而不見。根據《路透社》報導指出,弗瑞德的辯護律師夏皮羅(Alexandra Shapiro)在一份長達102頁的上訴簡報中表示,審判法官卡普蘭(Lewis Kaplan)阻止弗瑞德提交重要證據,這些證據本可以證明FTX有足夠資金支付客戶提款。夏皮羅同時也反控陪審團,指稱這些陪審團只看到「一半的畫面」,而檢方則呈現了一個「虛假的敘述」,而這個描述則是稱,FTX的客戶、貸款方和投資者再也拿不回他們的錢。報導中提到,整起事件可追溯至2022年11月,當時FTX在大量客戶提款後宣布破產。檢方指控弗瑞德竊取80億美元的客戶資金,用於彌補他的加密貨幣對沖基金阿拉米達研究公司(Alameda Research)的損失。而在2023年底的審判中,弗瑞德承認在經營FTX時犯了錯誤,但否認竊取資金的指控。而FTX表示,基於公司申請破產時的帳戶價值,其客戶將獲得100%的賠償,但由於「申請破產」時加密貨幣價格較低,因此一些客戶對此仍感到不滿。有法律專家表示,如果想要推翻已經裁定的判決,被告必須證明審判法官犯了足以影響判決的重大錯誤,才能成功推翻定罪。而目前弗瑞德被關押在布魯克林的大都會拘留中心(Metropolitan Detention Center)。
沈慶京進看守所健康持續惡化 律師趕赴法院聲請交保停押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但沈進看守所後身體狀況不佳,且持續惡化,律師曾以此聲請抗告遭高院駁回,沈的律師今赴看守所律見後,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見改善,沈的辯護律師越方如晚間趕赴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希望法院基於人道立場,准其交保。沈慶京因涉嫌透過北市議員應曉薇,向台北市政府陳情,並向承辦公務員施壓,促使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840%,事後行賄應曉薇4740萬,檢廉8月28日兵分48路搜索威京集團及相關企業,約談沈慶京等人到案,訊後聲押禁見沈獲准。沈慶京進入看守所後,身體狀況不佳,律師為此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遭駁回,沈也被民眾目擊坐輪椅,由看守所人員戒護就醫檢查,檢方提訊沈二次,沈都坐輪椅出庭應訊。沈的律師今發現,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見改善,沈的辯護律師越方如晚間趕赴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越方如說,「我們希望能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他(指沈慶京)真的情況不太好」,越說,沈和上一次不同,今是另外的狀況,他每次身體的狀況都不一樣。他今天好像上吐下瀉。」媒體問越今晚到法院的目的,越說,就是為沈聲請具保停押。媒體問她法院會准嗎?越回答「我覺得基於人道考量,法官要慎重調查,但最後當然還是尊重法院的決定。」
控檢濫權1/檢察官法警書記官聯手阻陪偵?律師控新北地檢剝奪被告合法權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幾經波折後遭收押禁見,民眾黨痛批檢方濫權,對柯展開司法追殺。律師張耀宇說,柯文哲涉案眾所矚目,在全國拿放大鏡檢視下都還會傳出檢方濫權,更何況是一般人,日前他就親身經驗一起檢察官濫權的實例。有一名被告要委任他辯護,但竟遭法警、書記官百般阻撓,最後通知律師還給了錯誤的開庭時間,結果律師趕抵時,庭訊已經結束,迫使被告在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接受偵訊,剝奪被告合法權益。他認為檢方刻意不讓律師陪同被告偵訊,已向新北地檢署提出申訴。張耀宇說,上個月底單親爸爸「阿哲」(化名)來電聲稱,因為遭利用充作詐騙車手,被警方逮捕,希望律師能在替他辯護,但當時他已經安排出庭,因此請另一位律師曾威凱先代替他前往警局,陪同阿哲接受警訊,但因為曾律師第二天也有事,所以等到第二天阿哲移送到地檢署時,再由張接替幫被告辯護。律師曾威凱在臉書貼出聲明,嚴厲譴責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妨礙被告依法選任辯護人。(圖/CTWANT合成圖)張耀宇重現當天事件經過說,隔天下午他前往新北地檢署,要求與阿哲見面時,法警聯絡負責的檢察官後竟告訴他,因為他不是阿哲的委任律師,不得辦理律見。張耀宇解釋,因為他先前有事,所以先請曾律師幫忙,阿哲確有委任他的意思,而且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隨時可以選擇委任律師協助,只要法警轉達檢察官當場詢問阿哲意願,就可確認此事,但法警卻拒絕轉達。張耀宇直接打給書記官,對方也回答「法警說的就是檢察官的意思,我沒有辦法另外轉達什麼」,檢察官不讓張耀宇律見阿哲,也不准遞交委任狀給阿哲簽名。張耀宇百般無奈,只好打電話給遠在士林地檢署的曾威凱,請他開完庭後儘速從台北市士林趕到位在新北市土城的新北地檢署;曾威凱趕緊致電新北地檢署聯絡這位書記官,對方告訴他檢察官將在下午5點半開庭偵訊,要他趕緊前往。只不過,曾威凱火速在下午5點多趕到新北檢署,偕同張耀宇要律見阿哲為待會開庭做準備時,法警卻告訴他們「阿哲的案子已正在開庭中,必須經檢察官同意才能到庭辯護。」兩名律師四目相視等到5點18分,曾威凱才獲准進入偵查庭,並當庭確認阿哲也有委任張耀宇,檢察官才讓張耀宇進入,但令人傻眼的是,庭訊已經結束了。《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圖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律師陪同下接受偵訊。(圖/記者黃耀徵攝)張耀宇指控,書記官明明通知事務所是下午5點30開庭,曾律師5點左右就趕到地檢署,但事後檢視庭訊筆錄記載,檢察官當庭問阿哲「聯繫不到辯護人,你可否單獨自行接受詢問?」然後在在4點56分就已開庭,還記載「曾威庭律師遲到入庭5:18」。張耀宇指控,檢方不可能「聯繫不到辯護人」,後來也證實根本沒聯絡律師,而且趁律師未到場之時,就提前開庭,並誘騙阿哲自己一個人接受訊問,阿哲曾多次表示有選任張律師,而他本人明明就在地檢署傻傻等了三個小時,卻不被准許與阿哲簽委任狀,甚至法警還守住門口,對他大吼「你不可以進來」。因此,庭訊結束後,二名律師與阿哲都拒絕在筆錄上簽名。律師鄧湘全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無論在法庭報到時、還是庭訊的過程中,都可以要求律師到庭辯護;也明訂要告知辯護律師開庭的時間、地點,以及有多少彈性時間等待律師到庭。另名法界人士指出,如果這項指控內容屬實,檢察官的行為已嚴重違反檢察官倫理及《刑事訴訟法第98條》之規定,有不正訊問之嫌,偵訊的證據力恐造成瑕疪,且導致刑事被告無法實質受律師協助,侵害被告憲法保障權益。新北地檢署表示,將會就律師所提出的書面申訴進行調查,查明事件經過確實的情況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