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
」 金鐘59 律師 廢死 柯文哲 金鐘獎曾開數槍打傷老婆! 家暴夫剛打完離婚官司踏出法院「遭妻持手槍射殺」
美國密西西比州一對夫妻剛打完離婚官司,男方便在法院門口台階上遭女方連開多槍,當場不治身亡,女方則遭到逮捕,並被指控第一級謀殺罪。據悉,男方生前長期對女方家暴,還曾在酒後對妻子的頭、胸、眼睛連開多槍,導致對方失去眼睛,讓女方害怕到申請保護令。根據外媒《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事情發生在當地時間17日中午,62歲的詹姆斯(James Ray Saucier)剛走出法院,就遭49歲的坦雅(Tanya Saucier)連開數槍。法院工作人員見狀,趕緊上前將詹姆斯包圍住,坦雅的離婚辯護律師詹森(Jansen Owen)則立即脫掉上衣、領帶協助止血,並將一把9毫米口徑手槍踢走。詹森說到,當時他和詹姆斯一前一後走出法院,耳邊卻突然傳出槍聲,「最終確定是坦雅小姐開了槍,我看到她持續朝著詹姆斯射擊。她向我走來,此時我抓住她,把她按在車上」。報導指出,由於這對夫妻關係惡劣,法官希望2人在聽證會上不需見到彼此,便下令2人相隔1小時出庭,以完成離婚程序。當日上午10時左右,坦雅優先出庭,也本應先行離開,她卻默默坐在車上等待,直到前夫踏出法院大門,就朝著對方開槍。相關法庭文件顯示,坦雅最初在2023年12月提出離婚,此前3個月,詹姆斯在酒後因對妻子不滿,竟朝其頭、胸、眼睛連開多槍,更造成對方失去眼睛。而在當時,詹姆斯的律師和家人聲稱這一切行為是出於自衛。詹姆斯曾因家暴及開槍射傷妻子被判刑。(圖/翻攝自臉書)一名家族親友透露,這對夫妻有長期的家庭暴力問題,「他們結婚後,一切都完了,情況變得很糟糕,非常暴力」。今年8月,詹姆斯也被指控因使用致命武器進行嚴重襲擊和家庭暴力,原訂在明年3月開庭進行審判。坦雅的親友說,坦雅沒了眼睛、腦子出了狀況、罹患癲癇,還因一場火災失去義眼、2隻拉布拉多狗與大部分家當,「她正在服藥,處於長期疼痛之中……她受到騷擾,她被一次次折磨,生活在持續的恐懼之中。」法院紀錄也寫道,坦雅在今年4月2日申請了保護令,並於11月26日獲得批准。針對坦雅殺人一事,詹森認為,「在美國,我們不搞私刑,任何人都沒有理由在公共場合向某人開槍,坦雅昨天的行為是毫無道理的,我親眼目睹她謀殺對方,這很難以自衛來解釋」。而坦雅目前被指控第一級謀殺罪,並被法官拒絕保釋。
37死刑犯30人評議簿已銷毀 吳宗憲嘆判死機率微乎其微
日前,死刑經憲法法院宣判有條件合憲,遭批實質廢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9日)指出,37名死刑犯中,竟有30名的評議簿已銷毀,因此無法證明其經一致決情形,均可符合非常上訴的條件,未來判死機率微乎其微。他表示,「如果司法還有一點溫暖,不應該只留給死刑犯」。 吳宗憲指出,今日質詢檢察總長得知,37名死刑犯中30件評議簿已銷毀,因此,檢察總長表示無法證明一致決,均可符合非常上訴的條件,且已通知這些死刑犯的辯護人來閱卷。反觀被害者家屬呢?在我國缺漏的法制下,他們不是程序當事人,竟沒有閱覽評議簿的權利。吳宗憲說明,評議簿就是法官判決的紀錄簿,假設合議庭有3個法官一起審理,評議簿上會紀錄法官各自對判決結論的意見。例如,3個法官,A、B法官都認為應該判處死刑,但C法官認為應該判處無期徒刑,這個案子就會以法官的多數決的方式判處死刑,而這些過程都會呈現在評議簿中。吳宗憲指出,師鐸獎女教師案遺屬張教授,想要了解當初評議簿的內容,高檢署高雄檢察分署回復「本案非死刑判決,並無調閱必要」,最高法院則說「評議簿限當事人閱覽」,等於院檢,整個司法體系都拋棄他了,這些冰冷的回答,讓這些被制度遺忘的被害者家屬們,徹底心寒。至親被殘忍殺害,卻連看一下評議簿的資格都沒有,「我們國家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寬待死刑犯,卻冰冷對待被害人家屬?」吳宗憲強調,縱使保存評議簿的那7件,也有欠缺就審能力、三審未開辯論庭等可以非常上訴的理由,也就是說,37名死刑犯可能都能成功提起非常上訴,反觀新竹輪胎行縱火案,包括媽媽、小孩、老婆一親等內的至親都被燒死了,8條人命喪生,法官卻認為不足以死刑,那這37名殺人魔將來會判死刑的機率應該是微乎其微。
極樂毒趴藏演藝圈性醜聞 林予晞攜手薛仕凌查命案
林予晞、薛仕凌、王渝萱、柯淑勤、李銘忠、宋柏緯等演出的懸疑犯罪影集《死了一個娛樂女記者之後》,即將在2025年第一季播出,以週刊娛樂記者為主題,挑戰台劇史上最大尺度,血淋淋揭露演藝圈不爲人知的潛規則!今(18日)發布前導海報與預告,瞬間引起全台網友熱議,對比國內外的演藝圈現況,網友直呼簡直成「預言神劇!」改編暢銷同名小說的《死了一個娛樂女記者之後》,以王渝萱飾演的菜鳥女記者「林姵亭」死於夜店極樂毒趴的命案震驚全社會,林予晞飾演的娛樂記者「劉知君」與薛仕凌飾演的狗仔攝影「莊大海」,兩人攜手追查獨家新聞。當他們越挖掘真相,才發現林姵亭的命案背後,竟隱藏著娛樂圈最黑暗的性醜聞,他們更深陷一場巨大的權力風暴之中。薛仕凌飾演狗仔攝影「莊大海」,和林予晞兩人攜手追查獨家新聞。(圖/鏡文學)繼《八尺門的辯護人》大獲好評後,監製董成瑜致力開發全新題材《死了一個娛樂女記者之後》,將故事出版小說後再影視化拍攝成影集,董成瑜表示:「這是台灣少有的題材,我們想深入探討從以前到現在的娛樂新聞,究竟反應了台灣社會的哪些面向。」擔任編劇統籌與製作人的陳昱俐則是深深被小說所吸引:「 《死了一個娛樂女記者之後》雖以娛樂圈為核心宇宙,卻與當代社會脈動息息相關,具有娛樂記者職人與世界觀的獨特性以及IP延伸性,展現既在地且具國際市場的商業潛力,第一季探討真相與權力的主題,是主創團隊感受深切且渴望訴說的故事。」《死了一個娛樂女記者之後》以王渝萱飾演的菜鳥女記者毒趴命案,作為故事開端。(圖/鏡文學)《死了一個娛樂女記者之後》今日發布前導海報與預告,林予晞飾演的娛樂記者背負著職場後輩王渝萱的不明命案,海報上的標語「新聞究竟是利器,還是贖罪的工具?」耐人尋味,誓言查出真相的她與狗仔同事薛仕凌會如何運用新聞的力量?影集《死了一個娛樂女記者之後》預計將於2025年第一季首播,更多資訊請上官方粉絲團。
趕在下架命令前壓線求生 TikTok向美國最高法院申請暫緩執行
以短影音著稱的社交平台TikTok,因面臨即將生效的禁令,目前已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請求,希望暫時阻止這項禁令的執行。根據《macrumors》報導指出,依據美國國會的4月份通過的法案要求,TikTok若未在期限內將公司出售給一家非中國企業,將於2025年1月19日起從美國的應用程式商店中下架,但由於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拒絕履行出售要求,因此禁令即將於2025年1月19日開始執行。TikTok在請願書中強調,國會這一禁令已明顯侵犯言論自由,認為國會制定了「前所未有的言論限制」。TikTok表示,TikTok是美國「最受歡迎且最重要的通訊平台之一」,希望最高法院能重新審視這一案件,尤其是在下級上訴法院已經駁回相關言論自由辯護的情況下。美國國會主要是擔憂如果TikTok繼續由字節跳動掌控,中國政府可能會要求字節跳動提供美國用戶的資訊。而外界也有消息傳出,指稱中國政府可能利用TikTok散播政治宣傳和假消息。因為上述原因,所以美國國會才要求字節跳動必須在9個月內將TikTok出售給非中國企業,但字節跳動堅定的表示這項要求「無法實現」。字節跳動強調,TikTok的原始代碼極為複雜,新買家需要數年時間才能熟悉和維護系統,且字節跳動也不打算向第三方公司開放TikTok的演算法。報導中也提到,由於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的關係,這項禁令是否會真的執行或是長期執行,仍然還有變數。雖然川普曾在2016年上任時阻止過TikTok,但在卸任後,他明顯改變立場,在2024年時甚至公開反對國會通過要求TikTok進行變賣的法案,近期甚至傳出川普與TikTok執行長周受資會面的消息。
死囚邱和順遭押36年 可能比照徐自強模式拚無罪及刑事補償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對判死設下8項關卡,37名死囚未來經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後,是否放回社會,引發恐慌。法界研判,司改會等團體「救援」指標、遭押36年的死囚邱和順,最有可能比照徐自強案的模式,因釋憲結果獲得無罪及刑事補償。1987年的陸正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2011年7月28日,邱和順被判死定讞,邱多次提起再審及釋憲遭駁回。憲法法庭今年判決,死刑判決程序要更嚴謹,包括《刑事訴訟法》、《刑法》、《監獄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共有8項要在2年內完成修法,如殺人案從警詢開始就得有律師在場;而邱及其律師,就是主張當年案發後,因沒有律師在場受警方刑求逼供才認罪。依最高檢察署死刑因應小組整理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業務有關項目後,認為檢察總長研議提起非常上訴的範圍,涵蓋「防禦權、辯護權程序保障」,而邱和順也符合這些要件。法界人士表示,一旦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因是法律審,只會援引憲法法庭判決內容,將邱的死刑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而邱的律師就會主張,當年邱被刑求逼供認罪,力拚無罪判決。知情人士指出,邱死刑定讞判決遭撤銷後,其律師會向高院聲請,讓當年參與偵辦陸正案的新竹市退休刑警出庭作證,證明邱遭刑求及不當取供,如果檢方無法提出其他證據,遭押36年的邱和順就可能無罪獲釋,並可聲請刑事補償。陸正父親之前就說過,無法接受釋憲結果。法界認為,邱案後續發展,可能比照2004年死囚徐自強釋憲案,獲非常上訴機會,徐在2016年獲判無罪確定,徐遭羈押5624日獲刑事補償2812萬元,邱若也無罪釋放,冤獄賠償金會再創非執行死刑者的紀錄。
豪宅住戶亂塗鴉張貼傳單 花大錢請律師仍判賠91萬
家住高雄市苓雅區某高級豪宅的劉姓男子,被控持麥克筆在大廳大理石櫃台塗鴉,還在社區公共區域任意張貼私人傳單多達1682張,該社區管委會以社區規約,每件開罰500元清理費,加上大廳修繕費用,提告求償,劉姓男子花大錢找名律師辯護,仍被法官判賠91萬5148元。可上訴。判決指出,2022年7月21日,劉姓男子拿著紅色麥克筆到社區1樓大廳櫃台壁面塗鴉書寫:「第○屆委員會贊助」,同年10月8日又在壁面畫「87878」,幾天後,他拿榔頭敲碎社區1樓大廳櫃台石面,不僅如此,又接連5天拿紅色麥克筆在社區1樓大廳塗鴉寫「幹」字。該大樓管委會花了7萬多元修復櫃台,不料,劉男竟又在社區公共區域開始張貼私人傳單,2年下來共張貼1682張,管委會以社區管理規約規定,以每件500元違規清理費計算,加上大廳櫃台修繕費用,向劉男提告求償91萬5148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劉男花大錢找來高雄某知名律師辯護,他雖不否認毀損櫃台大理石壁面,卻認為修繕費用過高,且辯稱只張貼了188張、發2張傳單,不應賠這麼多錢。不過,法官認為,近年材料費用上漲、工人的工資也大幅調漲,不得以當年施作費用與現今修復費用作比較;另外,根據證人說詞及催繳單、期限繳納違規清理費存證信函等為證,確認劉男屢勸不聽還不賠錢,綜合相關事證,判他應全額賠償這筆費用,可上訴。
北投溫泉會館偷拍案今開庭!偷拍狼30萬元交保 遭科技監控並限出境出海
台北市北投區知名溫泉會館「皇池溫泉御膳館」,今年3月爆出多起偷拍案,超過4男6女受害。涉案主嫌、綽號「GOGO哥」的林亦修還將影片上傳至「創意私房」在內的多個網路社群販售,非法牟利高達113萬元。林亦修6月遭檢警收押至今已167天,本案今(12)日士林地院首度開庭,林男全認罪,法官命具保30萬及限制住居、不得外出、並加以科技監控,另限制出境出境及出海。林男於情色網路論壇「創意私房」創建了「upupskirtsgogo」帳號,自2023年7月12日起,以「Argos原創湯旅」為題,陸續發布多達17部關於皇池湯屋的情侶、多人、女女等沖澡、泡湯、親密接觸等偷拍影片。網友下載後,便將影片分割成短片,散播至多個社群、LINE群組等牟利。偷拍案在今年3月被爆出後,警方陸續帶回9名涉案人,並在林男住處搜出10多段偷拍影片,起初林男否認涉案,又不願交代影片來源,檢警懷疑涉嫌重大,於6月27日向法院聲押獲准,後經過鑑識比對,確認偷拍者就是他本人。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本案今日上午在士林地院開庭,林男當庭全認罪,其辯護律師向法官提出交保請求。法官考量林已坦承全部犯行,原有的滅證風險已經降低,考量被告若能限制住居在戶籍地,且不得外出,並以科技設備監控,即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命被告具保30萬元、限制住居、不得外出、並加以科技監控,另限制出境及出海後停止羈押等共6項條件。據悉,林男在法庭上一度表示「無法籌措30萬元保證金」,目前正在等待母親協助辦理交保手續,若最終未能湊齊交保金,將被送回看守所繼續羈押;但若順利交保,法警將陪同其返回住家,並安裝電子訊號設備以進行科技監控其行蹤。根據起訴書指出,林亦修2019年起在不詳男子「老馬」建立的「創意私房」論壇當賣家,2021年到2023年間,林男在北市各處街頭,將網路買來的偷拍器材藏匿在傘面挖洞之長柄雨傘內、或手持經改裝並具有針孔攝影機的行動電話,隨機尾隨不知情女子,並以低角度往上拍攝其隱私部位。食隨知味的他,一步步升級偷拍設備,並在偷拍後將錄製的影像交由不詳共犯處理,打上浮水印後販售。2022年起,林男變本加厲,租車到台北市北投山區附近,走小徑攀爬圍籬,侵入某酒店的露天風呂區域,以手機拍攝顧客泡湯的臉部、裸露影像,再取名「AxD原創湯旅系列」販售。2023年到2024年間,林男開始到同樣位於北投的皇池溫泉御膳館後方,偷拍在半露天湯屋內消費遊客的性隱私畫面,2024年1月28日凌晨,林男要回到北投另家5星知名溫泉酒店偷拍時,被酒店人員發現阻攔報警,直到5月間,網路上開始流傳皇池偷拍片,檢警擴大偵辦,並搜索林男住處查扣相關證據。然而,今年1月28日,北投某間溫泉酒店的員工察覺異常後報警,檢警循線追查虛擬貨幣金流,確認林男涉案,隨即拘提他到案。林男起初否認大部分偷拍指控,僅承認上架部分影像,但檢方從林男手機內的對話記錄中發現,他曾因「創意私房」的新聞曝光,與友人討論可能被捕的情況。士檢痛批林男為滿足私慾,不惜罔顧公眾隱私與人格權利,組織偷拍集團並藉此牟利,手法卑劣、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依多項罪名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此外,聲請沒收林男藉販賣20餘部影像所獲得的非法所得約台幣113萬元,以及其偷拍設備。
桃園驚險一刻!軍用卡車闖紅燈 差點撞上騎士畫面曝引發網友熱議
桃園市龍潭區傳出一宗,讓人瞠目結舌的交通事件,據民眾目擊,11日傍晚6點多,1 輛軍用卡車在中正路與龍華路口闖過紅燈,另有市民錄影將這驚險畫面上傳至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迅速引起網友熱烈討論與關注,影片顯示紅燈已亮起超過8秒,該軍用卡車卻無視號誌,毫不減速硬闖而過,不僅差點撞上前方的機車騎士,也讓目擊駕駛驚呼「騎士差點被收走」。根據原PO所述事件發生的經過,當時其正在等待紅燈透過,眼見前方的軍用卡車不顧交通號誌,任由車輛高速穿行,前方的騎士見狀不禁驚慌失措,迅速退開,以避免發生不必要的事故,原PO指出「第1臺車因燈號轉變太快煞不住可以理解,但第2臺軍卡紅燈都已經8秒了,它還是硬闖過去?這樣的行為實在太過分!」不久後,這段影片在網路上熱傳,許多網友對於軍用卡車如此無視交通規則表示強烈不滿,留言質疑「三寶不分軍民?」「什麼時候軍卡可以硬闖紅燈!」以及「國軍就是優秀?這樣的行為讓人無法理解」;然而,亦有少數網友伸出援手,為軍卡辯護,表示「有時候真的踩沒有剎車,當年我開過軍卡時也是這樣,旁邊的人也傻眼」以及「軍卡可能煞車壞了,這樣的事不可以不信」,還有其他網友發起討論,詢問軍方是否對於駕駛員的交通知識進行訓練,甚至有呼籲相關單位展開調查。
新竹輪胎行縱火案燒死8至親 陳彥翔逃死家屬崩潰控法官「惡魔的護航者」
新竹市東大路正義行2022年發生8死命案,屋主次子陳彥翔因與父親發生口角,竟潑灑汽油縱火,導致母親、妹妹、妻子、兒女、大嫂和姪子葬身火海,一審遭判死刑,二審則於11日改判他無期徒刑,讓陳男大嫂母親林雪紅難以接受,怒控法官和辯護律師是「惡魔的護航者」。據了解,陳彥翔因在外積欠債務,2022年6月又因細故而與家人發生口角,而他案發當日情緒失控,竟在家潑灑汽油後縱火,火勢迅速延燒、一發不可收拾,導致全家8人喪命,連自己的妻子和3兒女都遭惡火吞噬。陳彥翔一審遭判死刑,高院認為陳彥翔在現場大喊自己縱火,警方因而立刻將其逮捕,符合自首要件,且在案發後顯露懊悔自責,還試圖向員警借槍自裁而給予減刑,11日改判無刑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死者家屬則對此結果難以接受,林雪紅11日到庭聽判,直言司法讓她十分絕望,更無法認同廢死趨勢,怒控法官和陳彥翔辯護律師是「惡魔的辯護者」、「給如此惡魔生的機會。」林雪紅質問,燒死母親、兒女、老婆、妹妹、大嫂、姪女8條人命的兇手,竟然還可以逃過死刑,「那還有哪一件案件符合判死刑」,希望法官和辯護律師換換位思考,表示「也許今天的我,會是明天的你們,你們救的是一條惡魔的命,卻可能害死更多無辜的生命,不要再讓自己做遺臭萬年的事!」
白委質疑「鱸鰻」林秉文跑了法院不處理 新北地院回應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與小弟張旭昇因涉及地下匯兌被起訴,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另外一名同案被告「鱸鰻」林秉文則獲交保,但民眾黨立法委員黃國昌爆料他5日下午開庭未到,質疑他「跑了」,批院檢裝沒事。新北地方法院對此回應,如林秉文無正當理由不到,將依法為後續處理。據了解,「88會館」風波後,林秉文向員工稱他因此事感到非常心煩,將生意重心轉往東南亞,因此常到東南亞一帶出差。黃國昌在臉書爆料,林秉文與郭哲敏地下匯兌案本月5日開庭時,在押的郭哲敏提審出庭,但林秉文卻沒有出庭,合議庭詢問林秉文的律師他是否出境,律師回答據他所知沒有,「然後,就沒有然後了」。黃國昌稱,接下來直至開庭結束,法官或檢察官都沒有再針對林秉文未出庭有所發言,亦未表示會採取任何強制處分或是依法通緝,批評「如此嚴重的情事,為何院檢迄今還在裝沒事?法務部是還在睡覺嗎?」。新北院稍早回應,林秉文在偵查時由檢方諭知300萬交保,但並未限制出境出海,起訴後因案件各自被告涉案犯罪事實眾多,合議庭分批審理。新北院指,林秉文去年兩次準備程序均到庭,今年其中一次庭期因颱風取消,後來辯護人以衝庭為由聲請改期,最後合議庭11月17日以證人身份傳喚林秉文到庭,其辯護人以身體因素替他請假。新北院表示,本月5日合議庭以被告身分傳喚林秉文,但林秉文未到庭,其辯護人稱林秉文尚未入境,庭後合議庭發現林秉文已出境,定在本月26日再開庭期,以被告身分傳喚林秉文,若屆時他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將依法處理後續,並無新聞登載所稱的「法院未為處理」。
杯葛總統彈劾案引眾怒!南韓執政黨提「有序提前退任」 宣布暫停尹錫悅外交等國政事務
南韓總統尹錫悅於3日晚間10點30分左右,以剷除親北勢力、保護自由憲政秩序為由,宣布全國進入戒嚴。雖然這次戒嚴在短短6小時內就結束,但此舉還是引發朝野與民眾的不滿。而目前尹錫悅所屬的國民力量黨則宣布,支持尹錫悅「有序提前退任」,更表示會暫停尹錫悅在外交方面等所有國政事務。據了解,南韓國會於7日進行尹錫悅彈劾案的表決,結果執政的國民力量黨108名議員中,僅有4人留下投票,最終同意彈劾尹錫悅的議員人數僅有196人,距離超過憲法規定的三分之二的200人還差4人,而如此行為也導致彈劾案最終宣告失敗。事後,國民力量黨因為集體缺席的關係,遭南韓民眾怒罵,國民力量黨黨魁韓東勳則於7日晚間發出聲明,表示尹錫悅已經同意「有序提前退任」,之後會透過公開透明的程序來維持國務穩定運作。根據《韓聯社》報導指出,韓東勳於8日在國民力量黨黨部再發表談話,表示支持總統尹錫悅進行有序提前退任,以穩定的方式處理當前的政治局勢,並重建自由民主主義。韓東勳指出,目前尹錫悅在ˋ剩餘任期內已無法正常推進國政,提前退任是大多數國民的共識。韓東勳表示,針對尹錫悅的提前退任方案,國民力量黨將經過內部討論後儘快公佈具體細節。韓東勳同時強調,在正式退任之前,尹錫悅將不再參與包括外交在內的任何國政事務,以消除國內外對此事可能引發的憂慮。針對當前的戒嚴事件,韓東勳承諾,相關調查將以嚴格、透明且無禁區的方式展開,確保任何人都無法逃避法律責任。韓東勳特別指出,無論是政府還是國民力量黨,都不會為包括總統在內的任何人進行辯護或提供庇護。為了避免因總統提前退任造成的國政空白,韓東勳提出將黨代表與國務總理之間的會談定期化,確保政策推進的連續性與穩定性。韓東勳認為,這一措施將有效維持國家運營,避免因政治變局對國民利益造成影響。
美醫療保險公司CEO紐約街頭遭槍擊慘死 網上竟開始慶祝活動
美國大型保險集團「聯合醫療保健公司」的執行長湯普森(Brian Thompson) 於4日當地時間上午6點在紐約市曼哈頓下城希爾頓酒店外被槍殺,當時兇手在門口埋伏,當見到湯普森後,隨即上前開槍射中其腿部和頸部,湯普森當場中槍身亡。目前,兇手正在逃亡,最後一次被發現是騎著電動自行車前往中央公園。消息一出,震驚美國社會,豈料,這起令人震驚的光天化日暗殺事件竟受到了部分美國公眾的慶祝,疑似是因為近年來該公司被指控系統性的拒絕向患者支付費用,而引起民眾怒火。據《每日鏡報》報導,50歲的湯普森於當地時間早上6時46分左右提前抵達希爾頓酒店,正準備參加會議,豈料蒙面男子早已在門口埋伏,隨後朝他連開數槍,且當湯普森中槍倒地後,槍手還上前補了好幾槍才離開現場,隨著警方對這名未透露姓名的嫌疑人的搜查工作進入第3天,警方在現場發現的3顆實彈和另外3枚用過的彈殼上潦草的寫著「棄置」、「否認」和「辯護」字樣。紐約警察局公佈在旅館拍攝的槍擊嫌疑人照片。(圖/X)而近年來聯合醫療保健公司在美國並不受歡迎,該保險公司因被指控系統性的拒絕向患者支付費用,以獲取利潤而受到抗議,或許是因為如此,這起暗殺事件竟受到了部分美國公眾的慶祝,大多數仇恨言論是透過線上論壇Reddit表達,包括有人模仿了該公司的回應,「我們對2024年12月4日提交的緊急服務索賠進行了仔細審查,在尋求治療槍傷之前,你未能獲得事先授權,我們知道您正大量失血,但這並不能免除您探索低成本護理途徑的責任。」這一評論得到了網友的支持,也有用戶說「當別人的生命被認為毫無價值時,別人也認為你的生命毫無價值也就不足為奇了。」目前,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正在協助調查聯合醫療保健公司執行長被殺事件,並提供最高5萬美元(約新台幣162萬元)的新懸賞。
女主播模仿「田徑女神」單手指天 律師搖頭:恐侵權
大陸田徑「跨欄女神」吳艷妮長相甜美,上場時總會化妝參賽,令人印象深刻。最近大陸一名直播主因模仿她而受到關注,不過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提醒,可能引發的侵權問題。根據《瀟湘晨報》報導,直播主無論是穿著還是髮型、妝容都與吳艷妮非常相似,直播中還不斷重複吳艷妮標誌性動作,並以明確標價的方式接受禮物,提供特定的表演,例如指天、深蹲、倒立、飛毛腿、一字馬等內容,吸引許多人觀看。不過,有不少網友認為,藉由運動員形象進行變現,極度不尊重運動員本人。對此,律師付建指出,直播主侵犯了吳豔妮的肖像權,未經吳豔妮本人同意,模仿其穿著、妝容及標誌性動作,以此來吸引觀眾打賞、獲取利益,屬於對吳艷妮肖像的商業性使用。付建分析,若直播主的行為帶有明顯商業目的,透過模仿吳艷妮的形象吸引觀眾打賞,獲取經濟利益,與吳艷妮存在一定競爭關係,例如爭奪觀眾關注、打賞資源等,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即使沒有明確假冒吳艷妮本人,直播主的行為也可能會使觀眾在一定程度上產生混淆或聯想,誤認為其與吳艷妮存在某種關聯,從而對吳艷妮的形象造成影響。付建也提到,如果直播主在模仿過程中存在不當言行或表演,對吳艷妮的名譽造成了損害,如進行惡搞、歪曲、詆毀等,導致公眾對吳艷妮的評價降低,還可能構成對其名譽權的侵犯。
小六生飆罵三字經揮棒打老師! 同校教師還原事發經過:學生看到警察才肯道歉
台中某國小今年3月驚傳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周姓老師的誇張事件,結果因為學生態度不佳不願道歉,校方又想要息事寧人,老師最後只好報警處理,但後續員警直接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因為程序瑕疵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如今有同校教師還原事發過程,直言「今天某位老師上新聞了,看到校長連替他說明的機會都沒有,感到很難過。周師聞訊也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有同校教師在臉書社團「教師甄試人才網/代理/私校/實驗教育/補教業」發文指出,今年3月26日(星期三)第3節體育課,老師帶某班的樂樂棒球,其中某生素有情緒障礙,當天因為分組有點久,引發他不耐煩,開始生氣飆罵,於是老師一邊請另一組趕快選出投手,一邊跟某生說已經在處理了,某生很生氣對周師說:「你處理個甚麼東西啊,浪費我時間。」於是老師對他說:「注意你的態度。」卻招他罵了三字經,然後他就自行拿了一組球具,包括10顆樂樂棒球自行去跑道練打擊。同學跟老師也習慣他這樣的行為,於是若無其事的繼續分組對抗,某生就站在跑道上往幼兒園前鳳凰木方向擊打。原PO續稱,周老師則請大家注意不要被打到,然後站在草地操場右側擔任裁判,後來某生將球都擊打完了,不想去撿,於是朝老師方向走來,邊走邊索要老師腳下剩下的兩顆球,但老師說:「其他24位同學也要分組練習,不能給你,你自己打飛的球自己撿回。」某生說:「你憑甚麼剝奪我練習的權利?」老師:「我也要顧及其他同學上課的權利。」某生:「你憑甚麼?給我」老師擋在球籃前面:「你自己去撿自己的10顆。」沒想到這時某生拿起他手上的球棒用力擊打周師左大腿,原PO補充,驚恐之餘,老師迅速繞過某生從背後往前擒抱,即使雙手被緊抱,某生仍不斷雙腳亂踢,老師憋著氣一路抱到輔導室,交給輔導主任及專輔處理,並立即告知學務主任。下午學務主任回校,老師說主任要不要打電話給家長,以免回去說法有出入,學務主任說有這麼嚴重嗎?當天直到下午4點也沒有接到學生的道歉,於是老師主動通報校安下班後決定去台中醫院驗傷。隔天,學務主任決定勸說某生跟周師道歉,好說歹說半小時後,某生來到老師辦公座位的旁邊,站著看著天花板,老師:「你是要來道歉的嗎?」沒有回應。老師:「你知道你昨天打我嗎?」某生也憤怒的說:「那你也抱傷我。」老師一聽到某生怒吼心有餘悸,連忙站起來防衛的說:「你知道你這樣的行為依照法令我是可以報警的嗎?」某生怒吼:「你報啊!你報啊!你報啊!」於是老師拿起電話報警。原PO回憶稱,後來不到十分鐘警察到了,某生一看到警察連忙跟老師道歉,老師見狀趕緊去跟警察說學生知道錯就好,有警惕就好,沒有要告他的意思。但警察說這事學校有通報校安,所以要照程序走,老師:「甚麼程序?」警察:「帶回去做筆錄,到時候說不要提告就好,不會有事。」於是師生都被帶回做筆錄。老師做完後,警察說可以先回去,老師說沒關係我等他一起,警察說已經通知家長來了,所以請老師先坐警車回校。家長當時也自認孩子行為不當,也沒有任何動作,雙方都以為事情已然結束。今年5月中,老師與某生家長都接獲少年法庭的出庭傳單,某生家長無法接受要孩子出庭的事實,於是投訴教育局,也與校長發生口語衝突,希望懲處老師。6月21日在法庭上,雖然某生當庭誣告老師激怒並壓制他,老師也詳細交代事情始末,並自我澄清沒有壓制及故意激怒的情事,最終某生自認理虧,當庭跟老師鄭重道歉,6月底雙方接獲113年度少調字第742號裁定書,旨為:少年某生陳述與老師大致相符,並承認持樂樂球棒打老師大腿之事實,惟老師不提告且某生已當庭道歉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裁定日期為6月28日。沒想到一過不服抗告日期,7月底又接獲某生家長投訴教育局,並親自來校申請校事會議。原PO嘆,投訴內容加油添醋,指稱老師於教學中激怒某生,且惡意壓制某生,致使某生憤而持棒打老師,且老師於環抱至輔導室路途中,還騰出手來將某生的臉按壓在牆壁上拖行,因此要提告不適任教師。因為校事會議是要保護孩子,所以委員都是專家學者及家長代表組成,被告的教師必須要去對他的指控進行辯護,即使是不實指控,證據及證物都需自行準備。原PO表示,後續詢問總務處,監視器2個禮拜就會銷毀影像,因此先找到當天能作證的老師。也發現本校一樓的牆壁非常粗糙,若按壓在上面拖行恐怕有明顯紅腫會破相必須要就醫,但當天輔導處及導師直到下午4點放學都沒有發現臉上有任何異樣,學生也未提出臉部有不適,因此校事會議上律師及家長代表認為此指控不成立。且除了有多名目擊的老師澄清未有壓制行為之外,原PO也非常感謝有2個已經畢業的該班學生出面作證完全沒有壓制及傷害之行為,因此校事會議這些不實指控終於得到澄清。原以為事情已告落幕,沒想到上個月又接到某生家長去地檢署投訴,但只以他字案結束。原PO感嘆,今天看到新聞才知道某議員接受某生家長的陳情,全力在議會上抨擊此事件,市長也震怒,並且不讓校長進行說明,揚言此事務必重辦,周師聞訊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感謝黃秀玲律師給予的法律分析,知道自己是站得住腳,也希望身邊的人不要被誤導。」
民進黨團「挺尹錫悅戒嚴」登日韓媒體 韓國人痛批:你們真可恥
南韓總統尹錫悅3日當地晚間11點突宣布緊急戒嚴令,立法院民進黨團談及南韓戒嚴,以台灣立法院狀況比擬,批評藍白刪國防預算、違憲擴權,遭解讀支持南韓戒嚴。消息登上韓國媒體,有南韓網友到民進黨貼文下方留言痛罵很可恥,「你們怎麼能向這樣一個反憲法的獨裁政權叩頭?你們應該為自己感到羞恥。」民進黨團稱「南韓國會被親北韓勢力操控,總統尹錫悅為維護自由憲政體制,緊急宣布全國戒嚴」,這篇戒嚴文被日、韓主流媒體報導,韓國論壇也怒罵民進黨,其中一名韓國網友更是到民進黨團Threads下方留言,表明自己是韓國人,大罵「你們真可恥,怎麼能為違反憲法、用軍靴踐踏國會、試圖摧毀民主的行為辯護?」民進黨團戒嚴文被韓國、日本媒體報導。(圖/民進黨團Threads)此外,政治粉專「政客爽」指出,韓媒《首爾日報》、《KBS》電視台都報導這篇戒嚴文,文中提到「韓國國會受到親北勢力的操控」、「尹錫悅為守護自由憲政體制,宣布戒嚴」,粉專怒批「這兩段民進黨自己主觀認定的內容,就被定調為我國執政黨的認知,讓所有韓國人都知道民進黨挺戒嚴。」《KBS》談論各國對於他們戒嚴令的看法,提到中國大陸還沒表態,很多國家也持保留態度,「結果只有我們中華民國執政黨講這種幹話?丟臉到不行!」粉專以嘲諷口吻表示,「最好笑的是,他們還強調執政黨刪文。」民進黨挺戒嚴文登上韓國媒體。(圖/政客爽臉書)粉專「一百五」深夜也轉發國際消息,「日本媒體報導,台灣官方擁護韓國戒嚴令。」該媒體正是日本現存歷史最悠久的全國發行報紙《每日新聞》,報導標題為「韓國戒嚴:台灣民進黨發文激起反對黨猛烈批評」。對此,網友表示,「大哥哥也知道了,差爸爸了」、「青鳥飛到日本去摟」、「Team戒嚴,聲名遠播」、「真的超丟臉,怎麼民主國家的執政黨,會力挺這種獨裁者的做法」、「韓國跟日本又再次看到了台灣。」
4月貓哭症男嬰疑遭虐死 父母否認動手:兒未來要接家業
新北市一對王姓夫妻生下一名患貓哭症的男嬰,男嬰在4個月大時,因為趴睡沒了呼吸,送醫急救無效,經法醫檢視,男嬰全身多處陳舊傷,王姓夫妻也被指控虐嬰。夫妻開庭說,他們希望男嬰未來繼承家業,不會傷害小孩。據起訴書指出,2022年6月某天的晚上10點到隔天早上10點,男嬰獨自待房間,王男沒去市場賣雞,醒來發現男嬰沒呼吸,送醫後發現男嬰腦出血。檢察官表示,1歲3個月大的姊姊不會施暴,嬰兒床有護欄保護,男嬰沒有摔落地面,法醫解剖為外力所致,認定王姓夫妻虐嬰。王姓夫妻表示,不知道男嬰有「貓哭症」,只覺得他不好帶,常常哭又會跌倒,可能是姐姐睡覺踢到弟弟,或是他被嬰兒床擠壓才會顱內出血,而男嬰未來要繼承家業,不可能對小孩動手。檢方則說,要極大力道才會顱內出血,姐姐才10公斤,不可能重創弟弟頭骨。王姓夫妻表示,他們不知道。辯護人也說,檢方的證據無法直接證據證明王姓夫妻有動手。法官表示,明年1月24日宣判結果。◎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白玫瑰10週年反廢死 被害人家屬淚控大法官偏頗正義無從伸張
今日是師鐸獎女教師命案發生10週年,白玫瑰運動號召反廢死民眾下午走上街頭,為枉死被害者伸冤。包括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吳宗憲、羅智強、洪孟楷等人也參與聲援,呼籲民眾下午要上街為公平正義發聲。曾獲師鐸獎陳姓女教師10年前遭殺害,兇手劉志明五度被判死刑,但憲法法庭死刑釋憲案出爐後,劉嫌逆轉逃死定讞,死長之夫張介能痛批大法官釋憲是實質廢死,他今天也參加白玫瑰運動,並與反廢死民團、民代提出「拒絕廢死派大法官」、「修法保障被害人及家屬權益」等訴求。張介能受訪時表示,當初審查該案的最高法院法官立場非常偏頗,居然還可以當庭指引兇手辯護人如何辯護,她要問,一個好好的人拿兩千元去買東西,結果被殺死亡,法官居然還可以提醒被害人、要求死者家屬提出死者被搶走2000元的證據,他痛批法官立場偏頗,到底有沒有想到拿著2000元去買菜的太太已經往生了,家屬究竟要如何證明已經往生的太太確有帶著2000元去買菜?張介能還說,大法官一直喊「犯最嚴重之罪,才能判死刑」,但什麼是犯最嚴重之罪?台灣長期以來一直沿用聯合國兩公約,但他怒嗆「兩公約並沒有廢死」!而且最可怕的是,政府從來沒有定義何謂「犯最嚴重之罪」,法院法官居然就可以重複這句話,含冤莫白的死者家屬當然要一再追為「什麼才算是犯下最嚴重之罪」?是計畫要殺誰就能殺誰?是準備用什麼凶器殺人?還是要殺多少人才算?難道是兇手殺人、性侵、奪財、放火燒屍體這樣才算最嚴重?大法官能不能或有沒有提出具體標準能?答案是從來沒有,但最高法院卻拿著大法官的解釋,除非所有法官都贊成死刑才能判死刑,難道這沒有傷害法官獨力審判的問題嗎?立委翁曉玲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10年前的12月3日,一位曾獲師鐸獎的優秀女教師遭隨機殺害致死,10年後,卻因為大法官113年憲判8號的實質廢死判決,導致最高法院判處殺人者無期徒刑定讞。翁曉玲痛批,可怕的殺人行為不判死,這不僅讓家屬絕望,也讓所有的人民對於臺灣社會的安全感到憂慮,對司法判決的公信力也蕩然無存。她呼籲,今日下午一點在凱達格蘭大道,邀請所有民眾一同聲援被害者家屬,抗議大法官實質廢死判決,也一齊為公平正義發聲。
黃子佼判8月理由曝!持兒少性影像2259個、35人受害 法官不予緩刑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影片,原先認罪,而後又在法庭上改口否認犯罪。台北地院今(3日)宣判,判黃子佼8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可上訴。台北地院判決指出,黃子佼持有之兒童及少年性影像數量非微,對於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立法意旨危害重大,審理中仍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改之意,因此不予宣告緩刑。法官說明,黃子佼持有性影像之兒童或少年人數共35名,且其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檔案數量共2259個,該持有行為,顯然同時促使兒童或少年性剝削製品之供需關係存續,提高兒童及少年成為性剝削對象之危險性,其犯罪行為客觀上無情堪憫恕,亦無宣告法定最低刑度過重之情形,無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之必要。法官指出,黃子佼供稱其係為紓壓方購買本案兒童及少年之性影像,因一己私慾,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為會員,並持有該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而為本案犯行;黃子佼持有之兒童或少年性影像檔案數量非微,影像檔之兒童或少年陳稱其等遭拍攝性影像時之年齡介於10至17歲,分別就讀國小至高中,並可輕易辨識其等之臉部、身體特徵,包含兒童或少年之學校制服、學生證、社群網站資料、手寫個人年籍等個人資料。法官進一步表示,該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檔案淪為尋常商品般,上架於該論壇任人挑選購買,且於論壇頁面及檔案標題介紹該等性影像之特色,甚且放置兒童或少年之社群網站、生活照、性影像截圖等資訊吸引會員購買各情,是該等性影像嚴重侵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犯行所生危害重大。法官提到,黃子佼自陳五專畢業,目前待業中,案發時在演藝圈工作,經濟狀況小康等情,又其未曾因犯罪經法院判處罪刑;黃子佼案發後於偵查中坦承犯行,本院歷次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均否認犯行,迄未與被害人、告訴人等成立調解,且經本院發函及通知本案被害人、告訴人之意見,併酌以檢察官、辯護人對於被告刑度之意見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就罰金部分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法官認為,黃子佼雖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然考量黃子佼持有之兒童及少年性影像數量非微,對於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條保護兒童及少年之身心健全發展、第39條1項為防免兒童及少年成為性剝削對象之立法意旨危害重大,迄未與告訴人、被害人等達成和解,復黃子佼於本院歷次準備程序、審理中仍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改之意,經本院斟酌上情及全案情節後,認本案並無暫不執行被告刑罰為適當之情事,爰不予宣告緩刑。
師鐸獎女教師命案、新北國中割頸案家屬現身陳情 法務部回應「依憲法法庭判決處理」
高雄師鐸獎女教師遭性侵殺害一案,兇嫌在經歷5次死刑判決後,最終因為憲法法庭針對死刑作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而免於死刑,引發社會強烈反彈。國民黨立委聯合高雄師鐸獎女教師命案及新北市國中生割頸案的被害家屬,計劃於女教師遇害10週年時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辦「只有愛如故追思白玫瑰」活動。此外,他們還將於3日下午前往司法院與最高檢察署陳情,為司法正義發聲。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此次活動源於女教師命案兇嫌在經歷5次死刑判決後,因憲法法庭作出死刑有條件合憲的判決而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成為相關釋憲後的首例,引發社會強烈反彈。女教師的丈夫張教授透過預錄影片詳述審判過程,他痛批訴訟中的不公平攻防,特別是最高法院在憲法法庭釋憲結果出爐後僅兩週內,就倉促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張教授也痛批「無期徒刑對我們家造成的是無期的傷痛。」女教師之子張博士在發言時數度哽咽,張博士回憶案發時接獲父親電話及見到母親遺體的痛苦時刻。張博士憤怒指出,部分人形成「共犯結構」,包括特定法官和辯護律師,試圖幫助兇手逃脫罪責。張博士特別不滿2018年最高法院審理時,竟將焦點轉移至其母親錢包餘額的強盜情節,認為這是在踐踏被害者人權。台南殺警案家屬凃女士則透過錄音質疑,表示法律應該是社會秩序的框架「但當法律背離多數民意時,我們又能相信什麼?」被害家屬除了要求司法院修法平衡被害人地位外,也請求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對此案提出非常上訴,以推翻錯誤引用憲判8號判決的確定判決。而針對家屬的訴求,法務部官員表示,法務部是依據憲法法庭判決意旨,依法處理。
鐵鎚爆頭性侵高雄女師!兇手「逆轉逃死」 被害者夫心碎:只有我的痛苦無期!
高雄左營一名曾經獲得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2014年遭素未謀面的劉姓男子強盜性侵殺害。事後,兇手劉志明因手段兇殘,遭5度判死。但高等法院更4審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改判無期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於2024年10月4日駁回確定,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例死囚逃死確定的案件。對此,被害女教師的丈夫、退休教授張介能2日在立法院公聽會表示,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將劉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但他而言「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因此法官的判決其實「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劉志明10年前強盜性侵殺害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5度被判死後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對此,被害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2日在立法院「行使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上表示,公聽會的第2天,就是太太遇害的10周年。10年前的那天,他的妻子到高雄哈囉市場買菜,沒想到卻遲遲未回家,最後他才在車內看到妻子慘不忍睹的遺體。張介能哽咽地說,10年來案件從一審到二審,最後憲法法院第八號釋憲,近日大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最高院改判無期徒刑。他憤怒表示,「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卻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從更一審開始,劉志明身邊就有法律扶助基金會的3名辯護人幫忙,而他卻只有犯罪者保護協會的1人協助。另外,他的妻子被性侵、強盜及殺害,明明車內行車紀錄器有錄下劉志明用鐵鎚敲擊妻子頭部的聲音,也錄下錢包拉鍊被打開、零錢散落的聲音,但法官卻不斷要求他們提出2000元被搶走的證據,感嘆民眾有時都不確定買的東西多少錢,法官竟會要求受害者家屬記住被搶多少,上述兩點讓張介能覺得非常不平等。張介能表示,憲法法院第8號釋憲出爐2個禮拜後,最高院法官判決逆轉,將劉志明改判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且認為劉的犯行「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他質問大法官,「什麼叫最嚴重之罪,請問大法官能解釋嗎?」最後,張介能提醒大法官,「觀期所以,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期望台灣司法不要崩潰,大法官的人格專業就是萬民所依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