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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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遭上司「噁心邀約陪出差」 她截圖給對方老婆「慘被踢出工作群組」
某外企外派江蘇省南通市的試用期員工王姓女子5日向大陸《紅星新聞》爆料,她近日遭到上司楊姓男子性騷擾,楊男在微信上約她吃飯和陪出差,還聲稱「後面的事,妳懂的」,於是王女直接將上司的噁心邀約截圖給楊男的妻子和媒體,讓大陸網友直呼「真是解氣!」對話截圖。(圖/翻攝自百度)楊男事後向《紅星新聞》解釋,自己當時酒後失言,沒有實際的動作。同時,楊男也指責對方將此事告訴妻子影響家庭。王女則反駁,將聊天截圖發給楊男妻子是應該做的事情「他對別人造成傷害的時候,怎麼沒想想後果呢?」王女還聲稱,在拒絕上司的出差邀約幾天後,楊男和其他上司將她踢出工作的群組。對此,楊男辯稱不是自己所為,是公司怕輿論影響因此想辭退王女。王女則感嘆,現在因為被退群無法正常上班,希望公司還她一個公道。《紅星新聞》6日向涉事公司人事部了解性騷擾一事處理情況,人事部主管稱無可奉告,針對辭退反映問題的員工王女,或將她踢出工作群組是否是公司指令,人事部主管表示,這是楊男的個人言論,不代表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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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蹲馬桶6小時!員工「帶薪如廁」被解雇 怒討89萬結局糗了
大陸江蘇省南通市一間公司的員工在上班時間,無緣無故長時間停留在衛生間遭解雇。員工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賠償金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9萬元)。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這起勞動爭議案件,最終認定公司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未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現代快報》報導,原告劉某自2015年6月起進入南通某電路公司工作,擔任工廠5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專員,負責對整個廠區的檢查,但不負責打掃以及維修,月收入在1萬元左右。2021年4月,公司與劉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明明端著鐵飯碗,2年後卻被劉某自己給砸了。2023年2月2日至2月23日期間,劉某頻繁、長時間地停留在公司衛生間,日累計時長短則1個多小時,長則超過6小時。公司發現後認為,根據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劉某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公司與劉某面談後發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決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於2023年2月24日解除,並將該通知書送達公司工會委員會。次月3日,劉某辦理離職手續。2023年8月,劉某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賠償20餘萬元。劉某未獲支持,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庭審中,劉某認為其停留衛生間系個人生理需求及工作上日常巡檢需要,公司以其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為由將其辭退缺乏依據。通州法院經審理查明,根據公司內部視頻統計,劉某2023年2月期間長時間停留衛生間11次,每次停留時間31分鐘至3小時5分鐘不等,日停留時間最短1小時22分鐘,最長6小時21分鐘。被告公司制定了《考勤、假期管理制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其中規定,職員未經允許上班時間擅離崗位超過1小時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2小時以上者,視為曠工1天。時長實行按月累計,1個月內連續曠工達3日或3個月內累計曠工達4日,系嚴重違反工作紀律。而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則對直接責任人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通州法院經審理認為,正常去衛生間應是即去即回,短暫停留不構成擅離崗位。但劉某停留時間過長,2月13日工作時間更是全程停留在衛生間,已明顯超出合理正常的生理需求範圍,亦明顯超出其崗位職責範疇所需。且劉某未能提交工作日誌等相關證據證明其長時間停留衛生間系履行工作職責。據此,劉某長時間停留衛生間行為構成擅離崗位。根據被告公司的規章制度,劉某累計視為曠工天數達到6天,公司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解除與劉某的勞動關係。因此,公司解除與劉某的勞動關系合法,劉某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缺乏依據,法院不予支持。判決作出後,劉某未提起上訴,本案判決現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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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賠償給「一大袋硬幣」 女員工要求惡老闆清點遭痛毆
近日中國發生一起惡性事件,重慶市雲陽縣的一家藝術教育補習班的舞蹈教師遭公司不當辭退且近兩年工作期間未幫她投保。經過勞動仲裁,該教師獲判應得經濟補償和失業保險賠償金共計9000元(約台幣4萬元),但機構老闆故意讓該舞蹈教師上門領取,再將一大袋準備好的1元硬幣交給她。雙方隨即發生爭執,女教師與同行的女性友人都被打傷住院。據陸媒《大皖新聞》報導,葉姓女舞蹈教師在重慶市雲陽縣的一家藝術教育補習班工作了3年,近日她遭到該培訓學校辭退,經過勞動糾紛仲裁,培訓學校要向葉女士賠償經濟補償和失業保險賠償金共計9000元。該補習班先支付了1440元,還有7560元款項未付清,而補習班江姓老闆透過手機訊息,要求葉女士到她家上門當面領取。葉女士妹妹回憶當天事發經過,表示姊姊擔心有詐,當天中午和朋友李女等一行4人上樓進入江男住所,「結果他給的就是一元的硬幣,一大袋子,根本拿不動!我姊姊就要他清點一下,他不同意,發生爭吵,他就打我姊姊的頭和臉,我姊姊另外一個朋友也被打了。」,葉女士妹妹表示,現在姊姊被醫院診斷為閉合性顱腦損傷輕型,而朋友李女士也被診斷為多處損傷,頭部腫脹。而補習班江姓老闆告訴媒體,他是因為葉女士「無法勝任工作」才辭退她。還辯稱會拿幾千枚硬幣支付,是搬新家時朋友送了一大箱硬幣鎮宅,用想拿這些硬幣來作為賠償金支付,但同時表示:「我不否認我心裡確實有氣。」江姓老闆還稱,當日下午葉女士到她家中取錢的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自己和家人被辱罵,隨即發生推打,他在推擠過程中拖鞋被踩到摔倒,頭部也在地上碰傷,「現在腦殼昏暈,嘔心嘔吐,精神恍惚!」」事後雙方都報警,警方已經介入調查處理,而江姓老闆在15日透過轉帳的方式支付了剩下的7560元款項。重慶市雲陽縣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局工作人員表示,15日早上他們己經知道了此事,也高度關注,建議葉女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此事。重慶市雲陽縣雙江派出所工作人員則表示,確有此事,但處理此事的警員現在不在派出所裡,不知道詳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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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員工「盜存載具」偷發票 店家自稱嚴厲處置「帶去廟裡發誓」
財政部為了鼓勵大家索取發票,每兩個月都會公布一次開獎號碼,最高獎金可獲得1千萬,不過近期高雄一家加油站被揭發,有員工偷偷將顧客的發票存進自己的載具中,事後顧客發覺不對勁,與加油站聯繫後,這起事件才被揭穿,目前警方也已介入調查,將持續擴大清查被害人身分。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今年3月22日到高雄小港區一家加油站加油,因為自己習慣使用載具,當天也請服務他的男性加油員幫忙將發票存進去,然而後來卻發現發票一直都沒有入帳,僅收到會員點數。在與加油站聯繫後,店家原先表示他們查到是該名加油員沒有刷到載具,而該名網友則回應,「我不接受這樣的說法,沒刷到就會有紙本發票出來,那發票在哪?又為何當下沒有馬上告知」。店家說明是店員刷到其他人的載具,原PO則反問,「刷到誰的?我載具條碼、會員卡號條碼都在同一張卡片上,是要怎麼刷到別人的?」但對方卻一直回答不出來,原PO開始覺得很奇怪,於是詢問「是刷他自己的載具嗎?」這時店家才支支吾吾地承認。原PO敘述,店家不斷請她不要追究,說要給那個人一個機會,他知道錯了,他們已經辭退此員工,「但我覺得用辭退來處理,是處理他們自己內部的事,那我被業務侵占的部份呢?其他人被盜取的部份呢?我的損失呢?處理到什麼了?」原PO也認為對方一直在替員工講話、求情,完全沒有表示自己的事情要怎麼處理,於是回電給對方,說明現在不知道要怎麼處理,需要回家後跟家人討論一下。而後原PO又再度被求情,「那個小孩很乖的,希望我能給他一個機會,他來這裡工作兩年多了,第一次這樣。因為他在準備考試,要考X電、中X,所以不能有案底,也有跟他說,如果加油站報上去,他試也不用考了等…我感受到被情緒勒索,好像我去追究,我就害了此加油員的前途那樣,整件事情本末倒置了吧」,這讓原PO感到非常不舒服。原PO也說明後來還是一直接到店家的求情電話,「從頭到尾沒有說明,他們對這件事的處理辦法,把問題推給我自己去想。前面會計告知會補開紙本發票等我去拿,後面女股東又詢問不知道補開發票給我,我能不能接受。我被盜取的只有一張,女股東卻一直說會開兩張給我。感覺女股東沒去了解好事情的始末及進度,就來找我想處理好事情。兩邊說法不同步,包庇、坦護員工的行為倒是很一致」。原PO也補充道,又有一名自稱是此公司的男性輔導師來電,表示該加油員犯了大錯,所有非法所得的載具發票全捐給社福單位,因已無法追查這些發票屬於哪些客人的,「但原該屬於我的該張發票也一同捐贈出去,處理事情上真的很欠缺考慮…..我的權益又再次損失。雖不滿意,但也只能無奈被迫接受」,但原PO也抱怨該名男性輔導師很誇張,「說他想要確認這個孩子有沒有真心悔改,就用了很嚴厲的方式,我還以為多嚴厲的方式...結果說他個人信仰問題,加上那天是農曆初一,所以他帶那個人去附近的土地公廟發誓」,讓原PO相當傻眼,忍不住吐槽「發誓能證明什麼?發誓要是有用,還要法律做什麼?」而加油站的黃姓站長也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目前這名員工已經離職,並向社福團體捐贈了所盜刷的發票,但警方仍在對其進行調查。而警方也表示,這名張姓涉案員工自去年12月至今年4月被解雇前,一直都在進行此類詐騙行為,目前已通知其協助調查,未來將繼續擴大調查範圍,找出更多受害人,本案將根據涉嫌侵占罪的指控提交給高雄地方檢察署進行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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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上班摸魚被辭退!男告公司討賠償 法院狠打臉
上班「摸魚」被辭退,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嗎?大陸李先生(化姓)上班期間,打卡之後長時間脫崗。頻繁翹班被發現後,公司以李先生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要求與其解約。李先生狀告公司要求支付經濟賠償金。最終,武漢洪山區法院判決駁回該項訴訟請求。李先生上訴後,二審法院維持原判,判決現已生效。綜合陸媒報導,2021年10月8日,李先生入職某公司,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執行標準工時制。2022年2月開始,某公司陸續接到反映李先生存在翹班情況,遂對李先生誡勉談話,並要求嚴格遵守勞動紀律。2022年12月9日,公司再次發現李先生上班打卡後擅自離開工位,脫崗時間較長,在電話詢問其去向後,李先生承認因工作壓力較大,需上廁所、抽煙以放鬆心情,且未徵得領導同意擅自外出。公司事後通過監控數據查實李先生工作時間內頻繁出現打卡後長時間脫崗的情況。李先生在首次誡勉談話後未做出積極改變,公司再次與其面談,告知要扣除其當月全勤工資,並記過一次,李先生不接受。當日,某公司以李先生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中有關考勤紀律「管理紅線」的規定為由,向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李先生申請勞動仲裁。今年1月,經武漢市洪山區法院審理,認為李先生在任職期間多次上班打卡之後長時間離崗,存在消極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經約談後仍未有積極改變,公司屬於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李先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承辦法官提醒,近年來,勞動者維權意識覺醒,對損害自身權益的情形認知更加全面。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後往往索要巨額賠償金,勞動者應當做好本職工作,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操守。用人單位具有用工自主權,當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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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越汽車員工買「小米SU7」遭炒魷魚! 公司發聲:違反競業協議
大陸一位名為「大姚Tok」的網友近日在網路上發文爆料,指出他自己是大陸車廠極越的員工,但在他購買小米SU7創始版後,竟遭到公司辭退,且公司還沒有支付賠償金。對此極越公司表示,由於該員工違反極越公司「不從事與公司競爭業務」規定,才會將他辭退。根據《九派新聞》等陸媒綜合報導,大陸一位名為「大姚Tok」在網路上發文爆料,透露他是大陸車廠極越的員工。不過公司因為他購買了小米SU7創始版,還與小米科技創辦人雷軍握手,因此在他購買新車5天後將他辭退。不僅如此,大姚Tok更表示,公司將他辭退後,並沒有支付任何賠償金,讓他不滿直呼「我只是想買一台自己喜歡的車,我覺得我掉入了職場陷阱。」對此,極越公司表示,該員工是極越社群媒體崗位的營運人員,卻以自己個人名義在全社交平台開設矩陣帳號,大肆宣傳友商小米SU7的產品,時間長達三個月。因此這已經違反了勞動合約規定的「不從事與公司競爭業務」的條款,所以才會被公司解除勞動關係。極越公司還透露,該員工在職期間無故請假,並透過編造虛假理由不到崗,存在嚴重曠工行為,違反了公司的勞動紀律。而在小米SU7產品首批交貨當天,員工無故曠工前往現場提車。另外,該員工個人社群帳號許多影片訊息的發佈時間都是工作時間,擾亂了公司的工作秩序和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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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主播上班1年變醜!妹子竟討「4.4萬顏值折損費」 老闆加碼送3天「美容假」
中國江蘇一名00後女子小陳(化名)在電商公司工作1年後,因長時間熬夜、壓力大,導致膚質變差、黑眼圈變重,嚴重影響外觀。因此她向公司申請1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4.4萬元)的「顏值折損費」,結果老闆不僅同意了賠償,還額外給了她3天的美容假。據《西部決策》的報導,小陳在江蘇南京從事電商主播的工作,僅1年不到的時間,由於長期熬夜、壓力大,導致顏值直線下降。為恢復容貌,她買了一堆美容儀、保養品等,「每天都會陷入一種焦慮,導致我精神狀態非常差,身體狀態也非常差,這種內外兼施導致我臉垮掉了,從一開始的青春美少女,變成現在班味很重的打工人。」為此,小陳向公司申請1萬元人民幣的顏值折損費。她以為老闆會拒絕,沒想到對方竟然爽快同意了,還額外給了她3天的美容假,「我是做了一個很大膽的決定,我當時想的事,老闆會不會拒絕我,會不會把我辭退,沒想到老闆很爽快地答應了,然後就去做攻略,買了一些我比較心儀的美容商品,感覺自己又活過來了。」也透過休假,讓自己好好放鬆散散心。她也告訴大家,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身心愉悅最重要,在努力工作的同時,也要關注自己的健康和生活品質。事件曝光後讓不少網友稱羨不已,紛紛留言表示,「還缺員工嗎?」「這公司不錯,老闆有人情味,這樣才能留人」、「這樣的公司真的太好了吧,想擁有」、「好的老闆可遇不可求,好羨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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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罹肺結核…吃藥恍惚「整個人在空中飄」 2個月後悲劇發生了
結核病是全球性的慢性傳染病,主要傳染途徑是飛沫與空氣傳染,在台灣一年四季都有病例,而中國的結核病各式位居世界第3,僅次於印度和印尼。上海曾有一名女孩罹患肺結核,服藥1個月精神卻變恍惚,本來是該回診的時間,醫生卻遲遲等不到人,結果2個月後才知道「女孩跳樓離世」。據《澎湃新聞》報導,範琳醫師講述這起案例,感嘆:「結核病人太苦了!」事情發生在2020年,女孩確診結核病後治療了一年結果查出有抗藥性,複查時病灶變大,於是按照醫療指南,開立標準的抗耐藥肺結核治療方案,並告知可能的副作用。女孩服藥1個月後,告知有精神恍惚的問題,「感覺整個人都在空中飄」。範琳要她停藥,但女孩卻表示還能堅持,「範主任,我掛了妳下個禮拜一的號。等下禮拜一,我告訴妳,我到底什麼情況」,但時間到了,女孩卻沒出現。範琳等不到女孩回診,因為對方已經跳樓過世。(圖/翻攝自澎湃新聞)2個月後,有人用女孩的帳號傳來消息:「她不在了」,經過確認死因,是跳樓離世。而範琳從來不知道,女孩早就結婚了,因為每次來就醫都是一個人,沒有任何家人陪同。範琳指出,除了藥物的副作用,結核病人還承受著很多的壓力,學生可能因為感染結核,影響學業甚至各種大考。上班族因為感染結核,不得不請病假,甚至被辭退,或不再續聘。情侶因為感染結核而不得不避孕,或者流產,甚至分手。因此,感染結核病的焦慮顯而易見,範琳表示,她接診的患者中,大約30%的人有這樣的情緒問題,呼籲政府、社會和家庭應該給予結核病患者更多的關註、支持和關愛。◎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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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畢業「8年換31份工作」 無業女嗆媽:妳害我一生
大陸一名34歲女子李雙雙,碩士畢業後過得不順,換了31份工作,目前失業,而她認為這都是媽媽的錯,「妳害了我一生,我不會原諒妳!」原來她多年來過得太壓抑,早患了憂鬱症。據搜狐報導,李雙雙碩士畢業8年,換了31份工作,目前失業中。媽媽還貸款幫女兒買房,每月給李雙雙2000人民幣(約新台幣8782元)生活費,但李雙雙很恨媽媽,每天罵她,「妳害了我一生,我不會原諒妳!」李雙雙經常嗆媽媽。(圖/翻攝畫面)據悉,李媽在小孩上高中時,因為老家拆遷,夫妻拿到8間安置住宅,看似很多間卻不夠值錢,所以家中經濟不優渥,小孩上大學後,李媽給哥哥和李雙雙每月200人民幣(約新台幣878元)生活費,但李雙雙開始不滿,心想媽媽偏心給哥哥比較多錢。儘管媽媽解釋,兄妹錢都是一樣的,但李雙雙還是不諒解。李雙雙畢業後2年,連續換5、6份工作,每次都是被辭退,現在共換了31份工作。李雙雙開嗆,都是媽媽不讓她讀名校的碩士,不然她一定能找好工作。據悉,李爸因為老年癡呆,生活無法自理,平常靠李媽照顧,而李媽希望女兒能回來幫忙照顧。李雙雙卻說,媽媽重男輕女,還想要她回去,根本是禁錮她一生。原來李雙雙因為多年過得太壓抑,早患了嚴重的憂鬱症,李媽因不忍女兒受苦,現在已陪她一起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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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桌上被擺「鍾馗、妖怪」逼離職 公司反咬:想拿資遣費
中國上海一名戴小姐自述自己受到職場霸凌,於2日上傳影片表示,因為「溝通障礙」的問題而遭到欺負。她不僅僅無預警地被退出工作群組,還被公司方故意印製「妖怪」的字樣以及鍾馗的圖片放置在她的辦公桌上。戴小姐聲稱已提出仲裁,希望能獲得賠償;但公司卻提出不同的說辭,指控戴小姐是出於惡意拍攝影片,企圖獲取資遣費。綜合陸媒報導,戴女在這間公司已經工作了2年7個月。從去年(2023年)12月開始,她開始遭受公司及同事的霸凌和不公平對待。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公司竟然無預警地將她從工作群組中移除,並搬走了她的公用電腦,還少發了她2000元的薪資,導致她無法正常上班。更甚的是,她的桌上還被擺滿了鍾馗的畫像。所有這些行為讓她感到無法忍受,於是她決定公開揭露這一切,但這也導致了一些肢體衝突的發生。另外,戴女還聲稱公司呼叫其他同事對她施加壓力並進行騷擾。在影片中,可以看到她和同事就擺放鍾馗圖片一事爭吵不休,甚至有一位同事拍桌子質問「我拍桌子有什麼問題?」另一位同事則毫不客氣地質問戴女「你有病啊?」種種指控都讓人難以置信。公司方面則回應,確實有員工惡意發布了這部影片,並表示下週就能提供辭退證明。而這名員工的行為並不檢點,在公司也沒有好好工作,甚至還經常拿手機拍攝其他員工,明顯地影響了工作氛圍。公司指出,這名員工的目的是為了讓老闆辭退他,以便獲得資遣費。目前,公司已提出訴訟,將通過法律程序解決這件事情。而雙方各執一詞的狀況下,目前仍須進一步瞭解,以釐清事件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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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之子1/誤認懷孕會被遣返 山區暗藏50「黑戶寶寶」如難民
台灣引進的72萬名移工中有近40萬名女性,且現行移工來台年限最長可至12至14年,若女移工在台灣生育極可能會被雇主辭退,讓她們被迫成為失聯移工,生下的幼童多數也成為沒有合法身分的「黑戶寶寶」。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主任王冠婷表示,台灣現行法令對懷孕移工已有不少措施與保障,卻因資訊不對等、語言文化差異產生許多誤解,以致許多移工誤以為懷孕就會被遣返,才會讓黑戶寶寶持續增加。本刊調查,非本國籍孩童的認定大致可分為4類,1「父親為台灣人、母親為外籍移工」,只要母親取得母國單身證明、父親附上親子鑑定,即可向戶政機關辦理認領,讓孩子取得本國國籍;2「生父不詳,母親為失聯移工」,此類最易讓孩子成無國籍人球;3「生父母均為外籍,均為非法失聯移工」,這類孩子沒有出生證明,也是社區黑數;4「父親與母親均不詳」,孩子被丟包在醫院或警局,被認定為棄嬰,半年後即可依《國籍法》取得本國國籍。內政部已訂定「辦理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外僑居留證核發標準作業流程」,若孩子被認定為無國籍人,移民署即可核發無國籍外僑居留證,讓他們可接受安置就養、健保就醫及教育就學之生活照顧。若被國人收養,即得由國人代其依國籍法第4條申請歸化,取得我國國籍。如未被國人收養,而是由社會福利機關(構)監護者,得由社會福利機關(構)代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印尼懷孕女移工在雲林驗出愛滋陽性反應,桃園市專勤隊接獲線報,最終在桃園平鎮其友人住處找到人。(圖/桃園專勤隊提供)台灣關愛基金會的服務項目之一是「非本國籍兒童照顧」,曾經接觸的轉介個案超過800例,主任王冠婷說,就她所知中部某山區至少有50名非本國籍寶寶,父母均為非法失聯移工,在山上從事農業工作,把孩子帶在身邊,基金會曾接過一個案子,孩子8個月大體重僅4公斤,遠低於正常值的6到10公斤,而孩子的四肢骨瘦如柴,肚子卻異常龐大,有如難民營中營養不良的孩子,經診斷為無肛症患者,在好心人士的捐助下緊急開刀引流才保住一命。 她說,儘管移工為合法或因勞資爭議而被安置,大部分的孩子在疫苗注射上均無問題,但還是會有無法順利取得健保卡的問題,也曾有移工表示,孩子生下後要加掛健保,卻遭到任職公司拒絕,也有仲介會因為移工懷孕,收了一大堆規費,可能健保卡補辦只要200元,但仲介代辦就要2000元,卻沒人可管。南港關愛之家總共收容54名孩童,年齡從0到6歲都有,除了非本國籍孩童外,也有因家庭功能低落而被社會局轉介而來的孩童。(圖/趙世勳攝)事實上,台灣早已取消過往要求移工於受雇期間不得結婚或懷孕的規定,且合法移工懷孕即受《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享有產假、安胎假、流產假,產後可以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並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申請生育給付,其配偶同樣可有陪產假與陪產檢假。當移工懷孕後,勞雇雙方可合意終止聘雇關係,移工得轉換雇主或工作,如在轉換期間有身心不適,得暫緩轉換雇主最長至妊娠結束日起60日;懷孕期間移工若有特殊情事無法自行安排生活,有關單位得提供60日的緊急安置,如若緊急安置結束,移工在等待返國或有在台生活之必要,得延長安置至妊娠結束後的6個月。桃園市府更首創建置全國移工懷孕資源平台,委託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辦理外國籍婦幼諮詢中心,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支持性陪伴、緊急安置、工作持續與工作轉換等跨區服務。勞動部也提供24小時1955勞工諮詢專線,但仍有不少移工以為懷孕就必須回國,連1955勞工諮詢專線的存在也不知道,因為仲介和雇主都是說懷孕就是要回國,因此有賴相關部門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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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誤認懷孕會遭遣返 山區藏多名「黑戶寶寶」
台灣引進的72萬名移工中有近40萬名女性,且現行移工來台年限最長可至12至14年,若女移工在台灣生育極可能會被雇主辭退,讓她們被迫成為失聯移工,生下的幼童多數也成為沒有合法身分的「黑戶寶寶」。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主任王冠婷表示,台灣現行法令對懷孕移工已有不少措施與保障,卻因資訊不對等、語言文化差異產生許多誤解,以致許多移工誤以為懷孕就會被遣返,才會讓黑戶寶寶持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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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強吻女同事!男經理噁喊「浪漫巴黎索吻很正常」 下場曝光
大陸上海一名吳姓經理在巴黎受訓時,竟強吻、擁抱一同出差的女同事,因此遭到資遣。吳男不服,提出訴訟。案經審理,法院最後裁定,駁回吳男的再審申請。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2016年3月16日,公司向工會發送電子郵件,內容指出,任職研發分部經理的吳男在法國出差期間對同往的女員工實施不正當行為,包括超越同事關係的口頭索要親吻請求與肢體接觸,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中的規定,屬於重大過失,公司給予辭退處理。工會認為,公司對吳男的處罰和辭退符合公司規章制度,因此同意辭退處理。之後,公司於2016年3月18日與吳男解除勞動契約。吳男辯稱,地處浪漫之都巴黎,索吻行為很應景、正常,因此不服公司決議,向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約賠償金61萬8877人民幣(約新台幣272.6萬元),結果仲裁委員會不予支持,因此又向法院提起訴訟。一、二審,法院皆認為,吳男在事件中,確有抓女同事手腕和腳腕等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吳男所述的為了制止女同事的過激行為所作出的對應行為,還是為了制止女同事的反抗以實施進一步的行為,都屬嚴重不當,有違序良俗以及道德準則,公司依據其已知曉的《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予以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於法有據,駁回訴訟請求。吳男不服,申請再審。法院審查後認為,原審法院依相關證據據此認定吳男的行為有違公序良俗和道德準則,並無不當,且原審法院判決公司解除與吳男之間的勞動合同,於法不悖,吳男的再審申請不符合相關法規,因此裁定駁回吳男的再審申請。《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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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突不哭鬧睡過夜⋯他驚見「這1物」怒叫人滾蛋 月嫂喊冤:我在吃的
大陸一名李姓父親日前請月嫂到家裡照顧小孩,怎料到近日卻發現家裡出現安眠安神的藥品,懷疑孩子遭下藥。對此,平台回應,目前無直接證據證明月嫂給寶寶餵了安眠藥,如果月嫂真的給嬰兒餵食安眠藥,屬於違法行為,願意配合司法部門調查。根據陸媒《北京青年報》報導,李姓父親表示,去年10月在平台預定了月嫂,不過第一位月嫂因為業務不熟練,再加上孩子整夜睡不了覺,對方因此主動要求換人,後來換了程姓月嫂,孩子一反常態,睡得很安穩,但第二天就出現了便血的情況。李姓父親透露,沒想到近日還在廚房發現一種安眠安神的藥品,懷疑程姓月嫂給孩子餵了安眠藥品。對此程姓月嫂說,「那是我這兩天睡不好拿出來吃的,你放心,我做月嫂不是一天兩天,不可能為了讓孩子睡覺就給孩子吃藥。」然而李姓父親仍對此說法保持存疑,因此報警,並將人辭退。平台則回應,目前無直接證據證明月嫂給寶寶餵了安眠藥,但月嫂上戶時未按規定給客戶報備所有藥品,已對其進行再培訓,並決定扣除其500人民幣(約新台幣2204元)保證金給客戶作為補償。平台表示,同時也願意減免客戶在平台找月嫂的資訊服務費。平台強調,如果月嫂真的給嬰兒餵食安眠藥,屬於違法行為,願意配合司法部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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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防中心媒合安置機構爆猥褻女童 應曉薇怒批社會局
台北市一名13歲少女因家境特殊,在社會局家防中心的媒合下,被安置到某私人兒童中心機構,卻遭到機構的社工猥褻。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質疑,事發後雖然該機構據實向家防中心與社會局通報,但2單位卻未積極介入,直至她向婦幼隊告發後,才緊急聯繫聯繫警方做筆錄,要求台北市長蔣萬安即刻懲處失職人員。應曉薇指出,去年12月18日該機構接獲少女陳訴遭猥褻後,雖然機構隨即通報家防中心與社會局,並將該名社工辭退並限制其進出機構,但家防中心僅通知生父「要提告嗎?」並且並未當下就做筆錄,而是延至1個月後才辦理。應曉薇說,該案的少女母親因非法居留遭台灣驅逐出境,父親又無力照顧幼女才會轉由家防中心安置。少女遭猥褻後,在母親託友人跨海向她求救後,社會局得知她向婦幼隊報案後,才緊急於12月底完成筆錄,同時還以各理由不再讓女童母親的友人關心女童。應曉薇怒批,「本案事發至今,社會局處置、通報程序皆有重大疏失,甚至有吃案嫌疑。」社會局、家防中心、該機購未妥善保護受安置女童,蔣萬安市長應立即進行行政調查與懲處失職人員,更應該嚴肅檢討社會局長姚淑文適任與否。對此,社會局表示,12月18日接獲通報後社工就立即介入,12月30日至婦幼隊做筆錄後移送檢調,中間是由社工連絡家長、安撫孩子情緒,也讓孩子整理好思緒及事發經過,避免做筆錄時得多次回想細節、造成二次傷害。社會局說,所有程序均符合性侵害被害人保護工作標準進行,而因案母未在國內,社工亦已安排案母之委託人法律諮詢,瞭解相關法律權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