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私案
」刑警遭爆為幫派分子幫喬3500萬 大安分局:仿嫌語氣破心防
有網友在爆料公社貼文,聲稱台北市刑警自稱竹聯幫弘仁會恐嚇喬私人債務,指「女性朋友跟人有建案糾紛,協商過程中,北市某分局刑警自稱竹聯幫弘仁會要處理建案糾紛,結果在電話中又改稱是警還察要出來處理3500萬債務,用三字經辱罵,還要我好幹麥走,伶北是警察就是要喬,不然怎樣,囂張的樣子可能是全台灣警界第一名」,並質疑分局督察室官官相護,揚言3天後公布所有黑幫員警影片等。被害人遭嫌犯以噴漆、灑冥紙等方式恐嚇。大安分局29日表示,經檢閱該段錄音及照片,查知所指對象是偵查隊趙姓小隊長,澄清趙員是接獲民眾報案,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並非辦私案或喬債務,他自稱幫派分子是利用較能貼近嫌犯口吻對談,促其卸下心防,無不法意圖。警方鎖定犯罪集團成員持續追緝中。警方表示,偵查隊於今年2月接獲民眾報案,聲稱遭不法人士違反個人意志脅迫簽立債權協議書,且有恐嚇取財等情,遂依規定受理,並製作相關指證筆錄,3月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期間被害人仍持續遭受騷擾,趙員於緝捕犯嫌過程雖佯稱為幫派分子,但未能突破心防,遂明示為警察身分,喝令犯嫌主動出面投案。不料,嫌犯不僅拒不出面,還利用知道是警察佯裝,故意在3月31日向分局督察組檢舉趙員疑辦私案。 分局展開內部調查,經查訪案件被害人及檢閱相關偵查卷資,確認本案已經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且於越轄查緝期間均依規定通報當地分局派員會同,偵辦過程依法有據,程序正當尚無違誤;另該網友指稱承辦員警自稱幫派分子及口出不雅言詞部分,因嫌犯具重大刑案通緝身分且持續從事不法行為,為儘速緝捕到案,遂利用較能貼近犯嫌之口吻對談,促其卸下心防,無不法意圖。
帶警「闖幼兒園私審」被判拘役 林俊佑提上訴:爭取公平正義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為替女兒出氣,竟率2名警察到幼兒園「辦私案」,引起軒然大波;花蓮地方法院日前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林俊佑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對此林俊佑表示,會繼續上訴為公平正義奮鬥,替自己發聲。林俊佑2018年6月21日帶著2名便衣警員進到幼兒園,期間大吼「是誰欺負我女兒」,還要幼童指認犯人,當著眾人的面前公審欺負女兒的女童。大聲斥喝的行為造成多名學童嚇到尿褲子,甚至有人挫青屎,引起其他家長不滿。林俊佑事後因不滿黃姓園長不交出監視器恫嚇,「你是不是準備來地檢署,準備來進監獄,那沒問題啊。」使對方心生畏懼。法官審理後認為,林俊佑僅憑個人主觀上認定子女遭受欺凌,便出言恫嚇園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可上訴。對此,林俊佑向《聯合報》表示,會提出上訴,而報章雜誌不斷引用小女孩站在中間好像正在挨罵的照片,那位就是他可憐的女兒。他指出,很抱歉連累警察朋友,而很多人想要抓著其中一個細節來論斷是非,這點也不想回應了,未來會繼續奮鬥,為自己發聲、爭取。
「辦私案」嚇童尿褲 檢察官林俊佑遭判拘役40天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因不滿女兒遭到幼稚園同學欺負以及園方處置,率2名員警前往幼兒園「辦私案」被起訴,隨後林俊佑遭到監察院彈劾移送職務法庭懲處免職,花蓮地方法院今日仍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林俊佑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俊佑在任職檢察官期間,因為懷疑女兒在就讀花蓮某幼兒園期間遭班上同學欺凌,且相當不滿園方妥善處理,去年6 月21日上午邀縣警局2名刑警商議對策後,率警前往幼稚園2樓喝令「是誰欺負我女兒!?」還要求在場幼童「指認犯人」,大聲喝斥的行為造成幼童恐慌,因此還有幼童嚇到當場尿褲子。林俊佑於當天準備離開該幼兒園時,由於不滿該所幼稚園黃姓園長不能承諾交出監視器檔案,向黃姓園長恫稱,「你是不是準備來地檢署,準備來進監獄,那沒問題啊。」使得黃姓園長聽聞後心生畏懼。花蓮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林俊佑於行為時擔任檢察官,負有保障人權、維護社會秩序的義務,其言行舉止均不得損及此等形象,但被告僅憑個人主觀上認定子女遭受欺凌,且告訴人未順從其意提供監視器錄影檔案,即出言恫嚇告訴人使其心生畏懼,且影響人民對司法信賴感,所為實不足取,且事後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