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水
」 辣椒水 台中 丟丟妹 通緝犯 台北北市婦遭詐怒報警!男開賓士面交見警欲跑 遭噴辣椒水制伏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接獲報案,有婦人向警方報案指出自己誤信詐團遭詐50萬餘元。警方獲報後也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要婦人繼續假意配合面交資金,果然成功逮獲一名59歲的邱姓車手;正當警方一擁而上準備將邱男逮捕到案時,邱男竟意圖駕車落跑,遭警方噴灑辣椒水制伏在地。據了解,54歲的葉姓婦人今年10月中旬點擊臉書「星宇航空」抽股廣告,被加入投資群組進行股票投資,並陸續以約定匯款、面交等方式,前後匯出50萬元,直到無法出金才驚覺遭詐。警方獲報後也要婦人不動聲色,繼續與詐團保持聯繫,同時指派專人指導婦人再次約出犯嫌面交30萬元現金。眼見時機成熟後,警方埋伏在面交地附近,而當婦人將「現金」交給開著賓士車抵達的邱姓男子時,警方正才一擁而上,準備將邱男制伏,孰料過程中邱男竟意圖駕車落跑,所幸警方反應迅速,第一時間朝邱男狂噴辣椒水,並火速將邱男拖下車制伏在地。邱男被逮後也向警方供稱,自己是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子,該名女子再向他介紹證券公司的收錢工作,並供稱不知道是當車手,但警方對其相關陳述持保留態度。全案後續也依涉嫌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佯稱保證高額獲利或穩賺不賠之投資訊息時,民眾應提高警覺,多方管道查證真實性,切勿輕易相信廣告而交付金錢,如有疑問可隨時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以防止遭受詐騙;同時本分局亦將持續全力打擊詐欺犯罪,依法嚴辦,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19歲男不滿開車被盯怒嗆!外送員噴辣椒水回擊 他竟踩油門猛撞
高雄市鳥松區9日晚間7時許發生一起行車糾紛,1名19歲張姓男子載著19歲楊姓女友人駕車行經途中,張男因不滿在路上被1名54歲廖姓男外送員狂看,因而怒嗆「你在看啥!」,未料廖男竟狠踹車門、手拍後照鏡及噴辣椒水,張男一氣之下便開車撞飛他,後續雙方皆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並移送法辦。據了解,張男載著楊女駕車行經本館路與澄清路時,與外送員廖男發生口角衝突,因張男不滿在路上被廖男狂盯,憤而開嗆「你在看啥」,結果廖男指示停去路旁後,竟突出腳踹副駕駛車門並用手拍右側後照鏡後離去,事後2人在約100公尺處再度相遇,雙方隨即下車爭執,未料廖男竟持辣椒水往他臉部狂噴,導致張男氣不過返回車上踩油門猛撞廖男,造成他當場倒地受傷。警方表示,9日晚間7時許,警方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澄清路834號前,發現該起糾紛衝突後,立刻上前喝止雙方,並依涉犯《傷害罪》、《公然侮辱罪》及《毀損罪》當場依現行犯將張男及廖男逮捕送辦。
吸喪屍菸彈挑釁警車 小客車自撞人行道被捕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員警昨(10)日中午巡邏行經板橋萬板路、莊敬路口時,突見1輛藍色自小客車高速從後方接近,並急促按鳴喇叭,隨即切入內車道超車,全程未打方向燈及蛇行駕駛,挑釁意味十足。警方隨即鳴笛示意停車,但該車拒檢加速逃逸,故通報攔截圍捕警方查扣喪屍菸彈。(圖/警方提供)該輛自小客車沿途多次闖紅燈及驟然變換車道,警車尾隨至雙十路二段,該車迴轉時半徑不足,自行撞人行道後停下,員警立即下車將該車駕駛37歲江姓男子帶出車外。員警見江男精神恍惚且企圖反抗逃逸,故立即噴辣椒水將其制伏,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警方在車內查扣電子菸主機1支、菸彈17顆,初步檢測含依托咪酯成分,依公共危險、毒品罪嫌將江男帶回偵辦,多項交通違規部分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 江男自撞人行道,遭警方壓制逮捕。(圖/警方提供)
他回學校想聊天無人理!台東某高職驚傳辣椒水攻擊 4學生狂淚流伴隨嘔吐送醫
台東某高職今(8)日下午發生學生拿辣椒水噴人事件,據了解,一名已休學的同學返回校內想找人敘舊,卻面臨無人理會窘境,這名休學同學惱羞之下,竟拿出辣椒水朝著4名同學狂噴,校方緊急叫救護車將4人送醫。警方已將涉案學生帶回派出所,釐清詳細案情。據了解,這名休學的同學下午四時許回到學校想找人敘舊,沒想到沒人理他,讓他一氣之下拿著辣椒水猛噴,其中4名同學躲避不及,被噴到臉部,出現不適症狀。校方立事後即通報救護車,將不適學生送醫。根據校方說法,被噴辣椒水的學生出現淚流不止情形,眼睛刺痛感及嘔吐等症狀反應,分別送馬偕及東基治療觀察,所幸沒有危及生命和重傷害,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處理中。另外,警方獲報也抵達學校了解狀況,隨後將該名噴辣椒水的男同學,帶回派出所調查釐清原因,針對這起事故,校方強調,目前依照相關規定處理中。其實類狀況去年 11月也曾在台東某專科高職部發生過,當時高職電機科的學生上午下課時間發生爭執,其中一人憤而拿出防狼用辣椒水,朝其他同學臉部、眼睛噴灑。當時一群人在教室內嬉鬧,疑似因一言不合爆發衝突,從口角爭執演變成肢體衝突,其中一名學生竟拿出辣椒水猛噴,造成9人眼睛紅腫、身體刺痛送醫治療。CTWANT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鎖定高收入酒店經紀 黑幫用「棍棒+辣椒水」討保護費
在台北市中山區的林森北路一帶,有不少八大行業和酒店。深夜時,這裡經常可以聽到汽車噪音,街頭也會出現發放名片的酒店經紀人。有些幫派成員專門針對這些酒店經紀人強行索取保護費,拒絕的話就會遭到辣椒水和棍棒伺候。根據了解,在酒店文化中,經紀人並不隸屬於任何酒店,他們的職業性質類似於業務員,主要負責安排酒店小姐前往不同的酒店上班。經紀人會根據小姐的工作表現,從店家的報酬中抽取提成,因此與多家酒店保持著緊密的合作關係。在八大行業中,幫派通常利用「圍事」來維護區域的恐怖和平衡。早期的幫派成員主要以經營特種行業為生,如酒店、色情、賭博,並充當保鑣和調解糾紛的角色,這些活動都是他們的主要資金來源。然而,黑幫分子將收取保護費的目標轉向經紀人,主要是因為他們的「收入高」。經紀人通常會將小姐安排到自己控制的酒店,一旦發生問題,他們也需要幫派出面處理,因此收取保護費被視為理所當然。網路上有談及酒店經紀規矩的文章內提到,酒店的消費分不同等級,假設小姐陪10分鐘要價300元,酒店幹部拿到錢後,會支付250元給酒店公司,酒店公司再支付210元給經紀公司,經紀公司則支付200元給酒店經紀人。最終酒店經紀人根據小姐的上班天數、外貌條件及是否有欠款等因素,決定支付給酒店小姐薪水,可能是每小時130到180元不等。在整個金流當中,經紀公司也能獲得收益,使得小姐成為經紀公司的資產。因此,經紀人的薪水相當可觀,自然成為黑幫眼中的「肥羊」。酒店小姐的薪水根據酒店檔次的不同而有所變化,通常以時間計算,每10分鐘為一節,薪水介於130至180元之間,換算時薪則在780至1080元之間。小姐的薪資每週結算一次,通常在周五下班前領取。上班天數越多,薪資的抽成也相應提高,如果酒店經紀人手下的小姐人數較多,還可以向酒店爭取額外的保母費。
買不到雞胸肉超商浩克襲警 遭警棍伺候12下監察院批評執法過當
桃園市中壢區2023年有1名28歲健身教練因買不到雞胸肉,情緒失控在超商內打砸發狂,最後引發與警方的激烈衝突,當警方接報抵達現場控制局勢時,雙方爆發激烈拉扯,並造成現場執法過當,監察院針對此事件的調查報告近日出爐,認為警方執法過程中未遵守相關規範,且動用過度武力,存在違失情節,並強調須檢討並改進警察執勤方式。據悉,該名健身教練當時因購買需求未能達成,在超商內情緒爆發,不僅破壞店內物品,還不斷騷擾超商員工,情緒異常激動,2名接獲報案的中壢分局員警到場後,發現該名教練赤裸上身、言語失序,並隨意損毀店內物品,甚至有自言自語和哭泣等行為,展現出精神異常的狀態,員警認為,該男子壯碩的身材使他具備潛在威脅,並可能攜帶致命武器,於是決定將其帶離現場以保障周圍人員的安全。然而,當員警接近並試圖控制該男子時,對方不配合且情緒更為激動,面對這樣的情勢,王姓員警根據經驗朝對方臉部噴灑辣椒水,試圖制止其行動,不料,男子不僅未平靜下來,反而暴怒失控,立即對員警發動攻擊,因未保持安全距離,2位員警遭到多次毆打,導致面部擦傷和輕微腦震盪,調查報告指出,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未妥善評估對方的精神狀態與潛在風險,未能遵守執法的安全規範,最終導致情勢失控。隨後,在健身教練跪坐於超商門前的片刻,王員警因情緒激動,持警棍連擊其頭部12次,導致該名男子多處受傷,監委指出,雖然員警當時有要求增援,且支援警力5分鐘後即將抵達,王員警仍選擇使用強制力攻擊,違反比例原則,未能妥善控制自己的情緒與行動;此外,報告指出,在這類涉及精神狀態異常的事件中,員警應考慮使用更多溝通和非致命方式,如保持適當距離、以拋射式電擊器制止等,以有效遏制失控行為。針對此事件,監察委員田秋堇、王幼玲建議,警政機構應加強警察教育,提升應對精神狀況異常民眾的處理能力,報告中提到,當前警政署教材中已有類似案例,例如曾建議面對可能情緒失控者時,避免使用封閉式問話或權威式語氣,應持續以安撫性溝通技巧,並保持足夠距離,以避免激化對方情緒,未來應對類似情境時,員警須靈活應用「溝通話術」與「非致命性武器」,以更安全、有效的方式達成控制現場目的。針對執勤裝備不足的問題,監委強調「拋射式電擊器」的重要性,此類裝備可在3到6公尺內拋射探針並釋放低電流、高電壓,從而在遠距離制服對方,提升警方和在場人員的安全,監委要求警政署應將本事件納入教材,並檢討警力現行裝備配置與培訓成效,逐步提升前線警員應變能力,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酒後叔姪爭吵釀火警 男失控咆哮遭警噴辣椒水制服送醫
高雄市鳳山區南榮路一棟四層樓透天厝,於24日凌晨突發火警,起火點疑似位於1樓的廢棄馬達處,所幸火勢迅速被撲滅,41歲的吳姓男子疑因酒後情緒失控,面對破門救火的警消人員咆哮,最終遭警方以辣椒水壓制並強制送醫,據了解,火警發生前,吳男與63歲叔叔曾因家中雜物問題發生口角,警方現正朝縱火罪方向進行調查。24日凌晨12時許,警方接獲報案稱鳳山區南榮路某住家疑似冒煙起火,警消人員迅速趕到現場,經檢查後發現火源來自1樓的廢棄馬達,冒出火苗及濃煙,警消人員迅速控制火勢,未造成更大災情。但就在警方進行救火的過程中,住在屋內的41歲吳男酒後情緒激動,不僅摔倒受傷,還對著破門救火的警消大聲咆哮,由於吳男行為失控,警方最終噴灑辣椒水將其制伏,並保護性管束後送醫,而與吳男同住的叔叔則聽到樓下紛爭後自行下樓,所幸沒有受傷。警方調查發現,吳姓叔侄在火警發生前曾因雜物問題發生口角,鄰居也證實曾聽到2人爭吵的聲音,雖然吳姓叔叔稱對火警原因不明,但警方經過現場檢視,認為廢棄馬達等雜物自燃的可能性低,懷疑火警與爭吵有關,目前正朝縱火罪方向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家庭糾紛應以理性方式解決,避免情緒失控釀成悲劇,若遇到緊急狀況,應盡量配合救援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衝突與傷害。
醉拳不敵辣椒水!台中男發酒瘋擾鄰還襲警被上銬強制就醫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邀約當兵時期的好友詹男在夜店喝酒,隨後兩人返回詹男的租處繼續飲酒。不料,酒後陳男情緒失控,大聲喧嘩,驚擾左鄰右舍,警方接獲通報後到場處理,發現陳男情緒激動,動手打傷詹男,還出拳攻擊員警,警方見狀後,立即使用辣椒水將陳男強制救醫。台中市第三警分局東區分駐所表示,接獲一名女子通報,稱朋友在家作客後發酒瘋,造成她的男友詹姓男子受傷。警方立即派2名員警前往現場處理。警方到場後,發現詹男在勸架中手腳受傷,警方趕緊請友人陪同,由救護人員協助進行包紮和送醫治療。由於陳男的脫序行為,警方對其上銬進行管束,但陳男仍然酒意未消,激烈反抗,還對員警出拳,警方見狀後,立即使用辣椒水,讓陳男失去行動能力,並送上擔架強制送醫。經警方調查發現,受醫治療的詹男前晚與當兵的同袍相約在KTV唱歌,結束後與陳男一同返回租屋處續攤。不料酒後陳男出現了脫序行為,不僅大吼大叫擾亂鄰居,還攻擊勸阻他的詹男,其他友人見狀後,才趕緊報警求助。警方呼籲,若身邊的朋友酒醉失態,應立即尋求適當的幫助,避免引發其他衝突,造成不必要的困擾。此外,也請務必記得酒後不駕車,並確認親友安全返家,以防止意外發生。
KTV續攤變鬧劇!軍中好友酒後失控攻擊同袍 警動辣椒水強制送醫
台中市第三警分18今日通報一起酒後失序的事件,22歲的詹姓男子與過去的軍中同袍陳姓男子相約至KTV歡唱,聚會後還帶陳回家續攤,沒想到陳男突然酒後失控,當場大吼大叫,擾亂了整個現場,詹男試圖制止卻遭到陳男攻擊,導致手腳受傷。柍,警方接獲報案趕到現場,最終不得不動用辣椒水將陳男制伏,並將其強制送醫,這才終結了這場鬧劇。第三警分局東區分駐所的警員,於清晨7時接獲報案,指稱1名男子酒後發瘋,甚至還攻擊了他人,警方趕到現場時,發現詹男的手腳都有不同程度的受傷,立即通知救護車到場進行初步處理,經了解,詹男剛退伍不久,與多名軍中同袍相約在KTV聚會,酒過三巡後,詹好意邀請陳男回到他租住的地方繼續聚會。豈料,陳男酒品不佳,在清晨時突然失控,大吼大叫,吵得鄰居不堪其擾,詹男上前制止,不僅無法平息陳男的行為,還遭到攻擊,手腳掛彩,當警方到場時,詹男的女友已經嚇得崩潰失控,不斷哭求警方將陳男帶走,陳男仍不斷咆哮,行為失序,警方考量其酒後攻擊他人並擾亂公共秩序,決定將其上銬管束,並計畫強制送醫。在救護人員試圖將陳男攙扶上擔架時,其忽然暴力反抗,不僅大聲喝斥「不要碰我」,甚至出拳揮打員警,情況再次升級,警員見狀,迅速使用辣椒水將陳男制伏,當辣椒水發揮作用後,陳男痛苦大喊,最終警方成功協助救護人員將其送上擔架,並強制送往醫院接受治療。警方提醒民眾,酒後失序不僅可能造成他人傷害,也可能讓自己面臨法律責任,友誼再深也應適度節制飲酒,避免遺憾發生。
兩度弒父不成!嘉義逆子中秋節持斧對老父施暴 今遭檢方求處重刑
嘉義縣梅山鄉45歲劉姓男子2024年2月間,手持雙刀刺殺父親,遭檢方羈押起訴,未料法院仍在審理案件階段,他6月交保後無處可去,又返家與父親同住,卻在9月17日中秋節凌晨,再度手持鐵斧闖入父親臥室要砍殺父親。鄰居聽到父子爭執立刻報警,劉男遭趕來的警方壓制、移送法辦。嘉義地檢署今(11)日偵結,將劉男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起訴,並建議法院「從重量刑」。據了解,家住嘉義縣梅山鄉的劉姓男子,今年2月時就因為與老父發生爭執,左右手各持尖刀、菜刀,朝父親頭部刺殺,造成劉父臉部、右手及右食指都有撕裂傷。當時他被捕後裁定羈押,檢方3月間偵結,依殺害尊親屬未遂罪嫌起訴劉男,案件尚在審理中,劉男也於6月中旬裁定交保,明訂不得對家人施暴、騷擾以及不得施用毒品。據檢警調查,劉男居無定所,最後還是回到梅山鄉老家和父親同住,沒想到他中秋節凌晨竟再持鐵斧砍殺老父,雙方爭吵聲引起鄰居注意,沒多久鄰居就聽到劉父慘叫聲。因劉男早有傷害父親前例,鄰居馬上報警,轄區派出所員警趕到時,發現劉父頭部有明顯撕裂傷,劉男則將自己反鎖在房間內。見劉男呼叫不回應,員警持盾牌破門,對劉男噴辣椒水,隨後將人壓制在地。事後,劉男否認犯行,辯稱9月17日他吃完安眠藥後準備睡覺,沒有持鐵斧砍殺父親。但檢方依據劉父指證,並有扣押筆錄、鐵斧、大林慈濟醫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等,足認劉男犯嫌。嘉義地檢署今天偵結,將劉男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起訴。檢方表示,劉男犯行惡性重大,對家人危害甚鉅,殺害父親未遂後絲毫沒有悔意,認為劉男泯滅人性、有危險性,建議從重量處其刑。
不滿搶麥克風!台中北屯燒烤店爆糾紛 男持空氣槍射臉遭逮
台中市北屯區軍功路二段上一間燒烤店10日凌晨驚傳打架糾紛。警方獲報,52歲的王姓男子與22歲的陳姓男子雙方各自在燒烤店和朋友唱歌,未料2人竟因搶麥克風爆發爭執,王男一氣之下竟持空氣槍朝陳男面部射擊,讓友人見狀嚇到緊急報警。警方獲報到場後,王男與陳男2人仍扭打成一團,緊急將2人分開,惟王男仍抵死不從,警方無奈之下只好對王男噴灑辣椒水,才將人制伏在地。同時針對王男持空氣槍朝陳男面部射擊,造成陳男受傷一事,當場查扣空氣槍,並因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與傷害罪將王男移送法辦。
撞傷人還阻擋救護!3警消要求「2惡煞讓路」竟遭爆打、噴辣椒水
新北市三重台北橋發生一起追撞事故,警消人員獲報到場後,準備將受傷的騎士送醫救治,但卻被肇事男駕駛擋道阻礙救援,員警要求對方「讓路」,怎料肇事駕駛與同行男友人竟勃然大怒,對著3名警消噴辣椒水、暴力毆打,2惡煞最後也遭當場逮捕。該起離譜事件發生於環河南路台北橋,一名機車騎士欲準備停等紅綠燈時,突被2名駕駛轎車的男子衝撞,三重警分局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處理,沒想到救護人員要協助受傷的騎士送醫治療時,肇事駕駛竟無故擋住救護車去路。2名毆警惡煞最終遭警方當場制伏逮捕。(圖/翻攝畫面)當下員警勸導肇事駕駛「不要站在路中間」影響救護,沒想到男子卻惱羞成怒出手攻擊員警,一旁雙手全是刺青的同車男子見狀也加入戰局,他先是雙手握拳呈現搏擊姿勢挑釁警方,還在馬路上上竄下跳,態度相當囂張。2人不僅狂飆三字經,甚至還對著員警拳腳相向、噴灑辣椒水,導致3名警消全身多處受傷、頭頸挫傷、骨折及刺激性皮膚炎,最終2名毆警惡煞也遭前來支援的警力制伏並逮捕,訊後依涉犯《妨害公務罪》、《傷害罪》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中超商大亂鬥!他遭「3打1圍毆」持椅砸頭 疑感情糾紛惹禍
台中市北屯區1日凌晨2時許在超商發生一起鬥毆事件,1名35歲周姓男子疑因感情糾紛慘遭3名男子痛打,造成周男頭部受傷送醫,幸虧並無大礙,警方獲報到場,經調閱監視器追查,迅速掌握犯嫌,隨即將涉案的3男1女帶回派出所偵訊,詳細事發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周男透過臉書結識1名長髮女,但女方已有男友,他仍不死心頻頻傳訊息騷擾,於是女子的38歲王姓男友設局約周男至超商碰面,接著會同2名友人當場教訓周男,女子則在一旁觀看,期間周男不僅被噴辣椒水、徒手毆打,還被對方拿超商座椅砸頭,造成他頭部挫傷送醫。警方表示,凌晨2時許獲報,東光路1家超商發生打群架事件,員警火速趕往現場,抵達後先將受傷的周男交由119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治療,所幸暫無大礙,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迅速掌握犯嫌身分,後續已將涉案的3男1女帶回偵辦,詳細事發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不爽讓道對警消動手還持辣椒水攻擊 三重2男遭逮判決結果出爐
新北市三重區110年10月7日發生傷害案,當時警消獲報環河南路臺北橋上橋處有交通事故前往處理,趕抵時請23歲蔡男讓道,怎料他卻情緒失控夥同23歲陳男對現場警消出手並持辣椒水攻擊,被依依妨害公務罪、傷害罪逮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判決結果也隨之出爐。還原事件經過,蔡男不滿被救護人員要求讓道,竟與同夥陳男朝警消出手攻擊,甚至持辣椒水噴灑,造成救護人員葉員受有臉部開放性傷口、臉、頭皮及頸部挫傷、臉部損傷、頭部挫傷及臉部損傷等傷害;警員洪員受有頭部鈍傷、鼻子挫傷及刺激性皮膚炎等傷害;警員賴員受有左手第三掌骨閉鎖性骨折、右肘挫傷、左肘及右手擦傷及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等傷害。警方立刻呼叫支援警力,將2嫌依妨害公務罪、傷害罪以現行犯逮捕,訊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而經新北地方法院判決後,判處蔡男、陳男共同犯傷害罪有期徒刑4個月,得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淡水男孤身談判遭8煞圍毆 辣椒水、棍棒伺候全身傷警速逮主嫌
新北市淡水區29日深夜爆出群毆事件,23歲張男與22歲許男為改裝車友,日前因發生衝突在網上隔空互嗆,於昨日相約談判,怎料許男竟找來7名同夥以辣椒水、棍棒攻擊,造成張男多處受傷送醫,警方獲報後立刻將涉案人通知道案,進一步釐清案情。據了解,張男和許男為改裝車友關係,日前在社群上引發口角,於昨日相約淡水區北投子談判,許男竟找來7名同夥助陣,對張男進行圍攻,淡水警獲報趕抵後,僅剩被害人在場,頭部5公分撕裂傷且全身有多處擦挫傷,送往醫院救治。警方於現場採證發現多枚塑膠BB彈,循線追查後在30日0時許於聖約翰科技大學前攔獲主嫌許男,將其帶返分局釐清事發經過,後續將相關涉案人的7名男子通知到案,至於是否有使用槍枝仍待釐清,全案訊後依刑法妨害秩序及傷害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他因虛擬幣遭騙竟設局「搶6百萬泰達幣交易」 嫌犯慘被買家刺傷警逮7人
台北市士林區發生一起搶案,郭姓男子因先前加密貨幣交易被騙,為了彌補損失,夥同友人合謀假冒幣商,約出想購買20萬顆泰達幣、價值約新台幣600萬元的石姓買家,過程中,郭男等人見時機成熟拿出辣椒水、膠條欲行搶,反遭石男、黃男持刀刺傷緊急送醫。警方獲報火速釐清案情並將7人帶回,依殺人未遂等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名石姓男子透過臉書想找人購買泰達幣,郭姓男子得知消息後,夥同友人合謀假冒幣商,設計搶劫。交易當天,郭男等5人見時機成熟,拿出預先備好的辣椒水和膠條等武器,準備對石姓及其同伴黃姓男子攻擊搶劫,孰料,對方也有備而來,紛紛拿出彈簧刀、折疊刀回擊,導致郭男的方姓、張姓男友人被刺傷,緊急送醫治療。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並根據線索發現正在醫院接受治療的兩名嫌犯。落網的郭男表示,先前因加密貨幣買賣被騙取錢財,因此才會藉此手段來彌補損失,沒想到卻反被攻擊。警方訊後依強盜、聚眾鬥毆和傷害罪移送郭嫌等5人;另對石、黃兩人以殺人未遂和聚眾鬥毆罪移送。士林分局也重申治安零容忍,針對不法或僥倖分子任何違法情事,將嚴正執法,絕不寬貸,將持續執行各式掃蕩勤務,展現打擊犯罪之決心。
死刑釋憲結果出爐 「台南殺警案」殉職警二姊嘆:後果大眾共同承擔
日前37名死囚聯合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日宣判「有條件合憲」,要求在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下才可判處死刑,等同為死刑設下重重關卡。對此,台南殺警案被害人凃明誠的二姐坦承「很失望」;至於會換來什麼後果,她語氣無奈的表示:「只能社會大眾共同承擔。」震驚社會的台南殺警案發生於2022年8月22日,當日一早,兇嫌林信吾身攜彈簧刀及空氣槍,在行經台南市中西區赤崁街45巷附近時,徒手竊取一輛機車。車主發現後在上午10時許前往派出所報案。拍出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獲報後,立即開著警車出發尋找失竊機車,並在11時33分左右抵達安南區北汕尾附近的第1公墓。當時,凃明誠先行下車,徒步進入附近草叢找車。不料被藏身附近的林信吾發現,竟持彈簧刀逼近並連砍17刀重傷凃明誠,並奪走其配槍。之後,林信吾又連開6槍攻擊開車趕抵現場的曹瑞傑,還對著沒有配槍,只能以辣椒水、徒手抵抗的曹狂砍38刀。林信吾之後帶著配槍、子彈與彈匣和手槍騎車逃之夭夭,雖然在隔天凌晨4時許落網,但凃明誠、曹瑞傑經送醫後都因傷勢過重不治死亡。事後,台南地方法院於2023年11月23日一審時宣判林信吾死刑。然而今日憲法法庭的釋憲結果傳出後,凃明誠二姐在接受訪問時指出,這次釋憲結果,等於是強迫社會大眾再次給予加害人機會,她想要問的是,這些明明是毫無疑問的惡行、罪證確鑿,釋憲後卻開了先例,誰又會是下一個受害者?她還質問:「還要有多少受害者家屬出現,才能夠停止這樣荒謬的社會實驗?」凃二姊認為,台灣現在的情況是死刑不執行,所謂的無期徒刑其實是有期,而就她的理解,未來判死刑還會更難;她無法理解,「『可教化』這件事是一個沒有信度效度的東西,你要拿來做使用,為什麼?憑什麼?」凃二姊還說,釋憲結果已經不是她能不能接受的問題,是這個社會要一起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去承擔這個後果的問題。不單單只有受害者家庭;「當他們做出這樣的判決時,想過我們的社會是要用什麼來換取今天這樣的解釋嗎?」她語帶無奈的表示:「讓我們大家一起承擔吧。」
37死囚聲請死刑釋憲結果出爐 大法官判決「有條件合憲」:需限縮適用範圍
日前,台灣37名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囚,聯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並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及人性尊嚴、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等。部分死囚還強調自己曾遭到刑求、審判程序有瑕疵。憲法法庭今年4月23日為此展開激辯,結果在今(20)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是「有條件合憲」,意即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此次聲請釋憲主要為高齡72歲的台灣「最老死囚」王信福提出,其餘36名死囚也陸續聲請,由憲法法庭併案審理。4月23日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律師團、法務部、民間團體、專家學者、被害人家屬等都有激烈的辯論。王信福透過律師在法庭上公開親筆信,信中以「不存在了嗎?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已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為題,表示自己自幼失學,表達能力不足,尚有案內諸疑問無法一一表述,「只是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予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求得一線生機再有努力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此外,37名聲請對死刑釋憲的死囚中,被認為是冤案的邱和順,曾被控參與強盜集團,1987年11月將苗栗縣女保險員柯洪玉蘭殺害分屍,同年12月又綁架新竹學童陸正並撕票,邱男2011年遭法院判決死刑定讞。邱和順主張,自己當年遭警察灌辣椒水、毆打及辱罵脅迫等方式刑求取供,身心遭受劇烈痛苦,刑求的警察已被判決有罪定讞,也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失職,但法院卻以「鋸箭法」引用以酷刑取得的供詞,判他死刑,違反國際《禁止酷刑公約》、我國《刑事訴訟法》等規定,有重大程序瑕疵。邱還主張,法院審理期間,竟因「物證遺失」沒給他與同案被告對質詰問機會,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訴訟權及《兩公約》「被告有受公平審判權利」規定。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則反對廢死,強調死刑並非必然違反「生命權保障」,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刑罰,並非必然侵犯人性尊嚴或構成酷刑,應視死刑的目的、方法及程序而定;而殺人罪符合《兩公約》所稱可以執行死刑的「最重大犯行」,且「禁止死刑」並非國際法界共識,因此從《憲法》解釋的範疇而言,應維持死刑合憲的見解。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委任律師陳淑貞則表示,經過調查,高達96%以上的被害人家屬反對廢死,國家既然有死刑存在,就應該執行,否則如何保障被害人權利?而且死囚在監長年持續等待執行,也是一種折磨。廢死聯盟則認為,支持死刑的關係人和專家會認為「死刑改進就好」,然而死刑其實已經有了很久的「實踐機會」,造成很多生命的逍逝,「這樣的刑罰應該被廢止,殺人機器不應該被修補,應該被銷毀。」此外,人性尊嚴的絕對保障已經是確立的憲法原則,而生命權與人性尊嚴不可能切開來看,「所以死刑必然違憲」。有學者專家則提出「緩死」的概念,認為包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提出的「終身監禁」代替死刑等方案,根本是在轉移焦點。提出「緩死」,意即要考量死囚在監的表現,給予緩死機會。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三點宣判,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憲法法庭指出,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檢察總長邢泰釗可以依個案狀況,為死囚提非常上訴翻案。另,憲法法庭指出,有關機關依本判決主文第8項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就欠缺受刑能力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亦不得執行死刑。
嘉義廢棄工廠電纜竊賊再犯躲警噴辣椒水 兄弟警察聯手反制伏
嘉義縣番路鄉一處廢棄工廠,日前接連遭遇電纜線被盜案件,警方懷疑竊賊將重返現場再度犯案,中埔分局員警許姓兄弟檔憑藉機智和默契,成功埋伏抓捕持有多項前科的傅姓竊賊,過程中竊賊企圖使用辣椒水襲擊警員,但最終卻反受其害,被自己的辣椒水嗆得咳嗽不止,狼狽落網。事件起源於9月22日上午10點,1名民眾報案稱,番路鄉一處廢棄已久的工廠內電纜線遭到竊取,由於該工廠長期未有人看管,成為了不法分子的目標,警方在調閱現場監視器後,成功鎖定1輛可疑車輛,並研判嫌犯很有可能會回到現場再度犯案。9月23日晚間10點左右,中埔分局番路派出所員警許哲彰在巡邏時,意外發現該嫌疑車輛再次出現在案發地點附近,許哲彰當即向線上警力呼叫支援,而在分局擔任偵查佐的哥哥許峻銘恰巧正在備勤,馬上趕往支援。當警方準備上前圍捕時,早已身負多項前科的傅姓嫌犯試圖拒捕,甚至掏出隨身攜帶的辣椒水,朝著警員噴灑,試圖趁亂逃脫,然而許哲彰機敏躲避,未被辣椒水擊中,而許峻銘則趁機將傅嫌反鎖在1間儲藏室內,竊賊不僅沒能成功逃脫,反而被自己噴出的辣椒水嗆到不停咳嗽,顯得痛苦不堪。最終,許氏兄弟憑藉默契與果斷合力將嫌犯制伏,中埔警方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傅姓嫌犯是否涉及其他電纜線竊案,全案依《加重竊盜罪》及《妨害公務罪》將傅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警方將持續加強巡邏,以確保公共財物安全不再受到侵害。
高雄港非法垂釣!男子海中漂2小時後被逮 3人因妨害公務罪遭重判
高雄港S19碼頭一場非法垂釣引發的激烈衝突,讓曾姓男子和其2名夥伴在與警方對峙中陷入麻煩,3人於4月3日下午非法垂釣時,遭港警巡邏隊取締,隨後展開激烈的對抗,曾姓男子甚至跳入海中逃亡。經過2個多小時的漂浮,最終在體力耗盡後被逮捕,高雄地院近日對此案件作出判決,三人均依妨害公務罪被判刑,曾男判徒刑6月,林、劉兩人分別判拘役50日和55日,均可易科罰金。事件發生在4月3日下午3點多,當時曾姓男子(34歲)和林姓(30歲)、劉姓(49歲)3人在高雄港S19碼頭非法垂釣,港警在接獲報案後前往現場進行取締。曾男對警方的要求盤查態度惡劣,不僅拒絕透露身分,還對警方進行言語挑釁,林、劉2人見狀,試圖阻擋警方的盤查,甚至與員警發生扭打。隨著情勢惡化,警方對3人噴灑了辣椒水以控制局面,林、劉在被辣椒水噴灑後,仍繼續抵抗,並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面對這一情況,警方不得不對空鳴槍示警,曾男見狀,慌忙跳入海中試圖逃避抓捕,港務總隊迅速派遣警艇進行救援,但曾男卻躲在貨輪後方,拒絕接受救援,警方隨即拋出救生圈,曾男在水中漂浮2個多小時後,體力不支才被捕上岸。警方在後續調查中發現,曾男不僅涉嫌販毒,且還是毒品通緝犯,在其機車上查獲,104.44公克安非他命、1顆搖頭丸、7.24公克愷他命和4包毒品咖啡包,林、劉2人明知曾男被通緝,仍出手協助阻擋警方盤查。高雄地院在審理案件時,曾男3人均承認自己的罪行,法官認為,曾男因試圖逃避逮捕,與2名友人一起對抗警方,造成事態嚴重,因此依《妨害公務罪》判處他徒刑6個月,林、劉2人則分別被判拘役50日和55日,3人均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