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審判法
」兵役明年起延長!國防部憂軍紀案件增加 與檢方達3共識:速查嚴辦
兵役自113年1月1日起延長,國防部反應將致暴行犯上、抗命、聚眾鬥毆等嚴重影響軍紀之軍法案件增加。對此,最高檢察署強調,軍隊是國之干城,軍紀則是軍隊的命脈,沒有軍紀的部隊,不啻烏合之眾。對於嚴重違反軍紀者,檢察機關將速查嚴辦。因應113年1月1日起兵役延長,將致暴行犯上、抗命、聚眾鬥毆等嚴重影響軍紀之軍法案件增加,恐對部隊管理、領導統御及國防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國防部上將副部長徐衍璞、國防部法律事務司中將司長沈世偉與全國一、二、三審檢察機關首長今(19日)齊聚,共同對軍法案件偵辦,充分交換意見。國防部上將副部長徐衍璞表示,「對於不服從、抗命、暴行等嚴重危害軍隊紀律之軍法案件,如果不能立即斷然處置,可能造成基層幹部不敢管、不敢要求,影響部隊的訓練,進而影響整體戰力與國家安全。」他提到,「110 年發生在馬祖的性侵案,因連江地檢署迅速約談並羈押被告,事後法院也重判,立刻讓國軍內部嚴肅面對兩性問題,自此之後即未再發生類似案件。」國防部與全國一、二、三審檢察機關首長今(19日)齊聚,共同對軍法案件偵辦,充分交換意見。(圖/最高檢提供)國防部法律事務司中將司長沈世偉指出,「目前軍事訓練(4 個月),已時有暴行犯上等重大違法情事,明年 1 月一年期義務役入營後,役期較長心態容易鬆懈,類似案件將有增無減。」沈世偉建議,「請檢察官考量部隊任務特性,針對嚴重影響領導統御(如暴行犯上)及部隊安全(如販毒)之案件於必要時,建議依法聲請羈押」、「影響任務或訓練執行(如抗命)案件,如事證明確,建議檢察官從速偵辦,消彌官兵僥倖心態,避免造成模仿效應」、「部隊具指揮關係及團隊生活特性,檢察官對影響國防安全、領導統御、部隊紀律等犯行重大者,建請求處重刑,適時上訴,並可徵詢原移送單位意見。」國防部與全國一、二、三審檢察機關首長今(19日)齊聚,共同對軍法案件偵辦,充分交換意見。(圖/最高檢提供)102年軍事審判法修正後,軍事審判工作已移由司法機關辦理,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很欽佩國防部忠誠於職務,由國防部徐副部長親自與各檢察機關溝通,讓檢察機關偵辦軍事案件,能有更全面性的思維。軍隊是國之干城,軍紀則是軍隊的命脈,沒有軍紀的部隊,不啻烏合之眾。對於破壞軍紀之官兵,檢察機關絕不寬貸。」軍方與檢查機關並達成3點共識,首先是加強溝通,軍檢之間、院檢之間就軍人案件,應持續聯繫溝通,偵查中並徵詢原移送軍事機關意見;接著是速查嚴辦,影響任務或訓練執行(如抗命)案件,如事證明確,應從速偵結;最後,對影響國防安全、領導統御、部隊紀律等犯行重大者,必要時向法院聲請從重量刑。
共諜亂司法2/司法院長憂國安案件輕判 最高法院讓他臉好腫
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年1月11日在司法節慶祝大會上,痛批中共軍機、軍艦持續越過台海中線騷擾,擔心台灣人民對溫水煮青蛙現象不以為意,並提醒大家要捍衛獨立審判,否則離地獄就不遠;法務部長蔡清祥也加碼指出,司法人員須在維護審判獨立下,對國安案件做成個別化的處置,以維護全民的生活安全。許、蔡兩位司法高層言下之意,就是認為法官對於國安案件判太輕、甚至無罪,因此利用司法節慶祝大會借題發揮。許宗力身為司法院長兼任「第四審」的憲法法庭審判長,又曾在總統蔡英文領導下,協助規劃並參與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擔任司法院長至今6年多,套句國防部長邱國正去年10月間在立法院對共諜案的評論:「這件事情發生,不是這一、兩年。」而許宗力現在才突然發現法官們對國安案件判太輕,還是明明證據不足也希望法官蒙著眼睛重判?其實最讓許宗力「心痛」的最高法院,早在去(2022)年就發現國安案件輕判的問題嚴重性,特別是在軍事審判法併入司法後,一、二審法官對於現役軍人觸犯間諜罪的法律見解,經常認為協助敵人收集國家機密或軍事機密才構成間諜罪,導致輕判甚至判決無罪案例層出不窮,因此特別在去年9月間出版的「刑事庭具有參考價值之裁判要旨」中明文提醒下級審法官應多注意。最高法院指下級審法官對間諜行為認定有誤,還發布「具參考價值的裁判要旨」。(圖/報系資料照)這件「最高法院刑事庭具有參考價值之裁判要旨」的案號是「111年度台上字第2586號」,本案裁判摘要旨指出,《陸海空軍刑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或幫助敵人之間諜從事活動者」,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所謂「間諜活動」所刺探、收集的軍事情報,不管有無利用價值、實際獲利或對價關係,都成立本罪,至於幫助對方從事間諜活動,也不僅限於敵人。說白了,就算替美國、日本、甚至南韓收集我方軍事情報,統統成罪。可惜的是,司法院院長許宗力上任以來,有計劃性地打擊最高法院威信,2017年底在台灣法學年會中指出:「現行最高法院以判例及民刑庭會議決議『統一法律見解』,我個人高度懷疑其合憲性。」他並稱最高法院的決議是:「每做成一次決議,我心就痛一次」。因此司法院先修法推翻最高法院行之有年的判例制度,改成設立大法庭,再修法把大法官會議升級成為凌駕最高法院的憲法法庭。雖然許宗力可能立意良善,但讓社會大眾懷疑摻雜不少政治考量,最有名案例首推不久前的空姐與義大利富商爭女案,全案在詹姓空姐寫信給蔡英文總統後豬羊變色,憲法法庭推翻專業社工多次探視結論、以及普通法院的裁判,改令孩子留在台灣,至於前綠委高志鵬貪污釋憲案,憲法法庭的裁判主文竟與理由矛盾,主文說本件不受理,理由則指部分爭點另行審理。許宗力主持下的憲法法庭審判品質讓人憂心他對國安案件下指導棋後,不知道還會出什麼亂子。詹姓空姐和義大利富商爭女案,憲法法庭和最高法院見解不一,義大利富商淚灑機場離台。(圖/項程鎮攝、翻攝網路)
近5年部隊案件9成都被判無罪或緩刑 邱國正贊成恢復《軍審法》
國民黨立委吳斯懷今(9)日在立法院質詢提到,他的辦公室接到國軍現職幹部陳情,希望能夠恢復《軍事審判法》;國防部長邱國正表態指出,軍法對於領導統御是正面的,「我個人當然贊成」,也認為不會濫用,但目前仍有程序問題,因此無法打包票。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邀請國防部與國有財產局報告「國軍所屬空置土地、營區、訓練場地平日巡察維護作法及未來運用規劃」,並備質詢。吳斯懷提到,從他2020年就職立委以來,就呼籲要恢復《軍審法》,如今《軍審法》修正10年過去,軍中基層幹部的領導統御大受影響,軍中基層營、連長等幹部,不敢管、不能管也管不動下級部屬。吳斯懷舉例,往年曾有一名派駐東引的二兵,以陪女朋友過生日為由4天未歸營,最後被判無罪;關指部一名士兵在長官女排長的牙刷上塗精液也被判無罪;裝甲旅官兵逾假記大過,也是無罪。吳斯懷說,近5年來有32件衛哨廢弛、擅離職務、暴行犯上、抗命逃亡、妨害性自主等情事,但9成都被判無罪、緩刑或易科罰金,質疑「這讓部隊怎麼管理?一管下級就告你」,並詢問邱國正是否贊成恢復《軍審法》?邱國正回應,軍法是把「利刃」,對於領導統御各方面是正面影響,但恢復需要程序,他個人無法打包票,不過國軍非常關切相關問題,若有違法犯紀就會依法來辦,該撤職、汰除就馬上處理。吳斯懷追問表示,他了解邱國正的難處以及恢復軍法的難度,但還是想希望能了解邱國正對於恢復《軍審法》的態度。邱國正回應,「我個人當然贊成,這對領導統御各方有利」,而且外界有聲音質疑會濫用,但其實《軍審法》只要照著程序走,都會有監控管制,不會有濫用情形。
超慘!男登柴山遭子彈射穿腳踝 海陸M8快艇機槍釀禍 國賠機會高
高雄柴山陳姓登山客腳踝中彈案,經查流彈來源是海軍陸戰隊M8快艇機槍當天在海上演訓時所擊發,目前已鎖定肇禍槍枝準備進行試射。高雄地檢署表示,陳男已對軍方提告過失傷害,律師認為傷者向國防部索賠或請求國賠成功率均相當大。日前海軍陸戰隊進行搶灘演練,疑似M8快艇機槍射擊角度偏高,子彈拋物線越過山頭,打中正在柴山西側健行的陳男。(圖/取自臉書「蝌蚪」粉專)目前警方已經鎖定肇禍的五零機槍,接下來會重新試射一次,取新的彈頭和尋獲的彈頭比對膛線是否吻合。高市府14日晚間表示,初查流彈來源為柴山西北隅、左營「海七哨」射擊訓練所致,軍方承諾未來該處不再實施射擊、避免意外再發生。據了解,11日上午海軍陸戰隊在柴山西北角、左營海域進行搶灘演練,可能因為浪濤洶湧、導致海上M8快艇機槍射擊角度偏高,子彈竟拋物線越過山頭,打中近2公里外、正在柴山東側健行的陳男。陳姓男子11日登柴山,行經「四棵榕」遭軍方流彈擊中,貫穿左腳踝。(圖/本報資料照)2013年立法院修正《軍事審判法》,軍事相關案件全都移至司法機關審理。檢方表示,該案發生後檢方已主動介入,陳男在製作筆錄時也已經表明要對軍方提過失傷害告訴,目前重點在涉案槍枝鑑定,用來判定刑事責任。待鑑定結果出爐,陳男可進一步求償。過去就發生數起民眾遭流彈誤傷、獲國賠百萬餘元的案例。機槍用50口徑子彈翻山越嶺誤傷平民,軍事專家都驚呼「首聞、太扯了!」網友揶揄,真正幸運的不是陳男,而是軍方,要是鬧出人命就賠不完。柴山連日來登山人潮沒影響,但談起流彈傷人事件,登山客還是直呼「很恐怖!」。高市府15日表示,流彈來自海軍陸戰隊「海七哨」(紅點)靶場,距離陳男(藍色標記處)1.5至2公里。(圖/本報資料照)五零機槍主要用途是攻擊輕裝甲目標,全自動射擊穩定,命中率高,最大射程可達7.4公里。理論上人體被該口徑子彈射中,勢必造成斷肢或形成巴掌大的窟窿。境心法律事務所律師劉嘉凱表示,彈頭是關鍵證物,有利陳男求償。陳男可選擇直接向公務員依民事侵權行為責任求償,或請求國家賠償。原則上公務員若存過失責任,損害填補應先行國家賠償程序,國賠法分公務員疏失及公有公共設施設置不良兩部分,射擊人員是否違反射擊規定會影響責任輕重,若靶場、演訓場地設計不良,設置管理人、軍方高階長官也恐有連帶賠償責任。刑事責任部分待檢方釐清後,偵查程序中,陳男與國防部若成立和解,在民刑事責任可一併統整解決。
王之道/國軍管不動 雄三事件恐重演
新竹空軍基地一名李姓上兵,因賴床缺席早點名,卻不服管教而痛毆上級,移送司法獲得緩刑,軍方認為如此量刑,難以嚴肅軍紀。全案雖仍可上訴,但纏訟過程中,整個部隊與士兵個人對立周旋,必須完全聽由司法機關仲裁,對於部隊領導威信、軍令貫徹與管教都造成影響,甚至傷害國軍整體戰力,社會必須嚴肅思考。我國軍事審判體系早在一九九九年,即依據大法官第四三六號解釋令,「軍人亦為穿著制服之國民」理念,秉持「審判獨立及人權保障」原則,大幅修訂《軍事審判法》。二○一三年七月發生洪仲丘事件,社會強烈質疑軍中管教不當,擔憂真相會被軍法體系蒙蔽,馬英九政府被迫再修《軍事審判法》,軍職人員審判轉移至普通法院。軍紀違法案件依司法體系審理已超過六年,實踐經驗顯示,普通法院讓軍事領導體系與觸法人員,站在平等地位進行審判,就保障人權來說合乎法理,卻因訴訟耗費時日,造成部隊長與相關人員的任務負荷,更因不能對違反法紀人員迅速審結定讞,亦使部隊長官對運用軍法懲治頑劣視為畏途,對軍紀影響極為重大。對服過兵役的人而言,如今士兵竟可以睡過頭、 不參加早點名,簡直不可思議。軍紀如此廢弛的部隊,還有作戰保衛國家的能力嗎?擁有先進飛彈的國軍,如何防止另一次「雄三誤射事件」發生?二○一五年,立法院進一步修正《陸海空軍懲罰法》,廢除禁閉及檢束(休假不得外出),另增降級、降階、減薪等懲罰,又針對不服處分增設訴願與行政訴訟等救濟措施,得向法院提出異議,並準用提審法規定處理,讓部隊長官貫徹軍紀時必須權衡多項法條,管教實務深受影響。國防是國家安全支柱,但國軍管教問題叢生、軍校招生與志願役募兵不足、部隊基層編制缺員嚴重、爛蘋果難以淘汰。究竟源於體制不夠健全,或是個別處置失當所致?是否應讓基層幹部擁有足夠的約束權責,又能兼顧軍紀和人權?洪仲丘事件改變國軍管教制度,但矯枉過正造成部隊管教失控問題,管教問題又與編制和缺額問題、兵員素質問題等環環相扣,都需要通盤思考解決。近期台灣外部環境出現重大改變,台海日益緊張,美國對台灣軍售大增,總統蔡英文指示行政院,明年度擴充國防預算二.八%,以滿足軍購需求,但未來部隊的編制與素質,是否能讓新裝備產生預期效能,就國軍的現狀而言,很難讓人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