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速
」 車禍 行人優先區 台中 火車 雲林山陀兒交通異動懶人包 明國內線航班全取消
強颱山陀兒來勢洶洶,根據最新資料顯示,其過去3小時中心近似滯留,目前在高雄南南西方海面,向北北東緩慢移動,其暴風圈已接觸恆春半島、屏東、台東及高雄陸地,對雲林以南、花蓮、台東地區及澎湖構成威脅。《CTWant》整理交通異動懶人包,供大家參考。●台鐵一、西部幹線(基隆=潮州=枋寮間):(一)對號列車:1.下行班次:(1)371次台中=潮州間行駛。(2)161次南港=潮州間行駛。(3)105次基隆=新左營間行駛。(4)111次(台北08:00開)南港=潮州間行駛(潮州=枋寮間停駛)。(5)113次(台北08:28開)七堵=嘉義間行駛(嘉義=屏東間停駛)。(6)115次(台北09:00開)基隆=嘉義間行駛(嘉義=屏東間停駛)。(7)511次(海線、台北09:16開)及131次(山線、台北10:00開)起對號列車行駛至彰化站,511次彰化=新左營間停駛、131次彰化=潮州間停駛。(8)653次(海線、台北19:11開)七堵=彰化間行駛(台東=七堵間停駛)。(9)301次、501次、385次全區間停駛。2.上行班次:(1)176次(潮州12:03開)前(含)各列次正常行駛,往北迴跨線列車行駛至蘇澳新站、宜蘭站或羅東站。(2)128次(新左營13:40開)新左營=基隆間行駛(屏東=新左營間停駛)。(3)132次(潮州13:45開)潮州=七堵間行駛(枋寮=潮州間停駛)。(4)134次(嘉義15:55開)嘉義=基隆間行駛(屏東=嘉義間停駛)。(5)138次(嘉義16:55開)嘉義=七堵間行駛(屏東=嘉義間停駛)。(6)136次(台中17:25開)台中=南港間行駛(潮州=台中間停駛)。(7)自142次起(含) (潮州15:35)起彰化以南停駛(北上由彰化站始發)。(8)142次(潮州15:35)潮州=彰化間停駛。(9)144次(屏東16:35)屏東=彰化間停駛。(10)146次(潮州16:50)潮州=彰化間停駛。(11)168次(台東16:00)台東=彰化間停駛。(12)150次(屏東17:48)屏東=彰化間停駛。(13)152次(屏東18:40)屏東=彰化間停駛。(14)154次(潮州18:14)潮州=彰化間停駛。(15)554次、386次全區間停駛。(二)區間(快)車:基隆=潮州正常行駛,潮州=枋寮視風雨狀況機動行駛。二、東部幹線:(一)對號列車:1.下行台北往花蓮行駛至蘇澳新、羅東。2.花蓮=台東間停駛。3.北迴線(蘇澳新=花蓮)全線停駛。4.426次、421次、441次全區間停駛。(二)區間(快)車:1.下行台北往花蓮只行駛至和仁站或和平站,並視風雨情形機動調整。2.上行花蓮往宜蘭只行駛至新城站,並視風雨情形機動調整。3.花蓮=台東間正常行駛,並視風雨情形機動調整。三、南迴線:全線停駛。四、支線:正常行駛,並視風雨情形機動調整。●高鐵因應山陀兒颱風來襲,台灣高鐵公司已成立防颱應變中心,密切監控颱風動態,並依據最新氣象資訊綜合研判,今(1日)全線正常營運,各車次列車依時刻表發車,後續如因颱風影響需進行高鐵營運調整,將盡速提前公告。另颱風期間為確保運行安全,部分路段若風速、雨量過大,達到運轉限制標準時,列車將採取行車速限,敬請旅客預留較充裕之轉乘接駁彈性時間,以利後續行程順暢。至於颱風期間相關退費及退票規定,第一,自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日至解除海上颱風警報日止,購買上述期間車票之旅客,若列車正常運行或列車運轉變更、車次取消而未搭乘,可自乘車日(含)起一年內,持未經使用之車票至高鐵各車站辦理退票,免收手續費;第二,為確保運行安全,若部分路段之風速、雨量過大,達到運轉限制標準時,列車將採取行車速限,如因此延誤預定到站時間,屬天然災害因素,不適用延遲退費規定。●航空民航局統計,明(1日)國內線全部取消,包括立榮120架次、華信86架次、德安28架次,共234架次。立榮航空表示,受到山陀兒颱風影響,明(2日)國內線航班全數取消,最新航班動態,敬請旅客多加利用立榮航空官網或立榮航空APP查詢。●海運航港局表示,受山陀兒颱風影響,今(1日)共有16航線,計141航次停航。1.基隆-馬祖:全部停航(1航次)。2.馬祖福澳-福州琅岐:全部停航(4航次)。3.北竿白沙-福州黃岐:全部停航(4航次)。4.南竿-東引:全部停航(1航次)。5.南竿-莒光:全部停航(6航次)。6.南竿-北竿:部分停航(開航12航次、停航18航次)。7.高雄-馬公:全部停航(1航次)。8.布袋-馬公:全部停航(5航次)。9.台南將軍-澎湖東吉:全部停航(1航次) 。10.富岡-綠島:全部停航(6航次)。11.富岡-蘭嶼:全部停航(4航次)。12.後壁湖-蘭嶼:全部停航(2航次)。13.金門-石井:全部停航(2航次)。14.金門-五通:全部停航(20航次)15.東港-小琉球:全部停航(52航次)。16.鹽埔-小琉球:全部停航(14航次)。
10月新制上路!「行人優先區」按喇叭開罰 新冠、流感疫苗齊開打
時序進到10月,有多項新措施上路,攸關民眾權益,其中包括醫療險保單「實支實付」上路、「行人優先區」上路等,《CTWANT》整理出新資訊,帶大家一次看。【醫療】●醫療險保單「實支實付」上路改革正式上路前,不會溯及既往,改革上路後新的實支實付險保單,會在保單條款中約定損失分攤原則,全面正本理賠,花多少賠多少。●牙科診所處方箋藥品須明確標示為提升民眾就醫用藥之可近性,健保署與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達成共識,自今年10月起於牙科診所試辦,將處方箋的各項藥品,明確標示「可替代」或「不可替代」,並規劃明年起牙科診所處方簽應標示藥品之成分名,以方便民眾就醫用藥,落實分級醫療。●新冠、流感疫苗同步開打「左流右新」疾管署表示,今年度新冠、流感疫苗將同步於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第1階段自10月1日開始,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學齡前幼兒、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等11類對象;第2階段自11月1日開始,新冠疫苗為出生滿6個月以上對象(未列於第一階段者),流感疫苗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擴大孕婦人工流產納愛滋篩檢疾管署表示,為降低愛滋病毒(HIV)母子垂直感染風險及強化女性愛滋篩檢,促進潛在感染者及早診斷及早治療,自今年10月1日起,將孕婦全面提供愛滋篩檢計畫擴大,將人工流產者亦納為公費愛滋篩檢服務對象,增進女性健康。●散瞳劑健保給付擴大至18歲以下延緩近視的阿托品散瞳劑給付對象放寬,從原本的12歲以下兒童擴大到18歲以下青少年,預計新增6000至8000名青少年受惠。【交通】●高風險駕駛換發1至6年短期駕照交通部為強化高風險駕駛人駕照管理,修法發布自今年10月31日起,受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重新考照者、受吊銷禁考處分未達6年重新考照者、受吊扣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應參加道安講習及結清違規罰鍰,並律定須在6年觀察期間換發短期駕照,依違規程度,如民眾在禁考期間後,重新考領駕照時,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2、3或6年之短效期駕照。●「行人優先區」禁按喇叭藍底白字「行人優先區」10月1日上路,汽機車車速不得超過20km/h,超速者將收到1200元~2400元罰單,嚴重違規,最高可罰3萬6000元;同時也禁止按喇叭驅趕,罰金300元~600元。
10月上路新制內容曝光 新冠流感疫苗開打、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
目前時序已經走到9月最後一天,從明日10月1日起,我們的生活中又會出現許多新式規定,其中以「行人優先區」的新制度影響最鉅,用路人在行經學區、商圈時要特別注意。除此之外,新冠疫苗與流感疫苗也同時開打,為方便民眾辨識,疾管數還提供不同顏色的旗幟方便民眾辨識。而《CTWANT》也整理這些新資訊,方便民眾理解。在交通方面,「行人優先區」新制將正式上路。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在學區、商圈等特定路段設置行人優先區。在這些區域內,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一般超速最高可罰2400元,嚴重超速最高可罰36000元。特別注意的是,行人可在道路全寬通行,不需靠路邊行走,而汽機車若按喇叭驅趕行人,將面臨300到600元罰款。交通部強調,這些優先區不會設在主幹道上,而是由地方政府或公路局規劃。另一項與交通有關的新制是高風險駕駛的管理,自10月31日起,高風險駕駛將依違規嚴重程度被強制換發1至6年的短期駕照。公路局警告,未依規定申請換發導致駕照逾期的駕駛,將被處以18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在醫療方面,新冠JN.1疫苗和流感疫苗將從10月1日起分階段開打。疾管署為3,843家合約院所提供不同顏色的旗幟,以便民眾識別:藍色旗幟代表同時提供兩種疫苗,紫色僅提供流感疫苗,綠色則僅提供新冠疫苗。為方便民眾接種,11月起全聯和大潤發等賣場也將設立接種站。在肺癌治療方面的第3代標靶藥「泰格莎」(Tagrisso),也將擴大給付範圍,新增3B期患者的第1線治療,預計惠及4000人,但也將使健保年支出增加80億元,創下單一藥品年支出最高紀錄。除此之外,延緩學童近視的阿托品散瞳劑給付對象也有所放寬,從原本的12歲以下兒童擴大到18歲以下青少年,每4週可處方1瓶。預計新增6000至8000名青少年受惠,健保年支出將增加160萬至210萬元。此外,為降低愛滋病毒母子垂直感染風險,自10月1日起,人工流產者也將納入公費愛滋篩檢服務對象。在觀光振興方面,交通部觀光署推出「振興花蓮3.0版」計劃。針對花蓮大型活動期間,自由行旅客住宿第一晚補助1000元,第二晚可獲得1500元補助,最高補助總額達2500元。團客部分也將放寬補助團數上限為10團。最後,外送平台foodpanda將於10月推出「第三人責任保障」,設立專屬LINE帳號簡化理賠程序。同時,該公司響應交通部「道安總動員」計畫,邀請外送員擔任「道安守門員」,即時回報道路狀況。
內輪差惹禍!聯結車右轉擦撞機車 騎士捲輪下急跳開險遭輾
雲林科技工業區27日下午5時許發生一起驚險事故,42歲林男駕駛聯結曳引車右轉時,不慎與35歲李男騎乘的機車擦撞,導致李男連人帶車倒地,險些被聯結車後輪輾過,幸虧林男及時發現煞車才未釀成大禍,事故造成李男手腳擦挫傷,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林男駕駛聯結聯結車沿科加二路行駛,行經路口欲右轉進雲林科技工業廠區時,疑因內輪差關係,不慎與李男直行的機車發生碰撞,導致機車人車倒地,李男都還來不及起身聯結車後輪便隨即駛來,嚇得李男趕緊跳開,所幸林男車速緩慢且在發現撞到東西後及時煞車,僅造成機車受損,李男則手腳多處擦挫傷。警方表示,斗六分局27日下午5時許獲報,科加二路發生聯結車擦撞機車事故,員警到場後發現騎士手腳擦挫傷,機車毀損,經調查雲林科技工業區廠方人員稱,2人皆不是公司人員,聯結車僅是送貨到公司,騎士則是恰巧路過,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北市車禍事故機車死傷占77% 65歲以上長者明顯上升
台北市機車事故頻傳,為此台北市交通局於27日的道安會報中,針對機車事故提出分析與對應作為報告。其中提到台北市的事故車種多為機車,占近年車禍死傷人數77%,且又以65歲以上的長者死傷人數上升最明顯。因此交通局承諾,3個月內盤點北市前30處易肇事路口,並評估是否增設左轉專用車道、左轉號誌保護時相或是直接禁止左轉。市長蔣萬安也裁示交通局應即刻執行,並持續加強長輩騎車以及行人部分的道安宣導。交通局表示,據統計機車事故的發生時間,多在早上8至9時與傍晚5時至7時;死傷年齡層中,18至24歲的占比逐年下降,但65歲以上長者則明顯上升;至於事故發生的位置,則是以「路口」占6成最多。另據統計,2021年至2024年6月間的機車死傷事故中,都是以側撞為主,主要肇因都包括車速過快。交通局說,未來除了將針對機車事故的好發時間加強取締與宣導外,也會持續對18到24歲機車族群做教育宣導及駕訓,並強化辦理高齡駕訓。路口事故部分,會減少路口視距障礙物,包括路口禁止停車、減少植栽,同時也評估增加路口的超速執法,強化聯合取締。至於針對減少側撞事故的發生率,交通局也表示,將在3個月內完成北市前30大肇事路口的檢討,並以減少「機會左轉」的方式處理。除了評估增設左轉專用車道外,若現場條件不足則會評估設置紅綠燈號誌「左轉保護時象」,若都有困難才會考量是否規定該路口「禁止左轉」。蔣萬安裁示,數據面上顯示很多機車事故傷者是長輩,交通局應持續加強長輩的道安宣導,同時也要針對行人宣導用路安全,並且務必在3個月內盤點北市前30個容易發生左轉車側撞事故的路口,即刻進行工程與管理面的改善檢討。
東海女大生疑遭2度輾死 高大成點司機1行為:很可疑
東海大學20歲林姓女大生22日晚間遭巨業客運撞死,雖然肇事施姓司機到靈堂下跪道歉,但家屬無法接受,因為當時女大生原本只是被輾到手,但施男又發動油門,才會發生意外。對此,法醫高大成點出關鍵,認為司機1行為很有問題。家屬指控,車禍發生時,林女學姊對司機大喊「你撞到我同學了!」但施男下車查看後,沒有任何急救措施,而是回車上撥打電話,接著又踩油門前進,造成林女重傷不治。法醫高大成指出,車輛輾到人體時,車輪會有明顯彈跳感,司機不可能不知道,若施男事後曾下車查看,卻又返回車上補油門,肯定有問題。他過去就曾處理一件砂石車輾死人車禍,死者被撞倒後,先被車輪輾過大腿,沒想到司機又倒車輾過死者胸部,造成致命傷。高大成表示,砂石車司機辯稱以為死者卡在車輪底下,想要倒車讓人出來,但從遺體胸口的傷勢來看,明顯是2次輾壓,說法有問題。至於東海女大生一案,他認為若家屬敘述屬實,林女只是被輾到手臂,當下還活著,因為心跳還在跳動,壓傷的部位會持續出血,司機補油門輾過頸部,傷口也會出血,難以判斷是1次或2次輾壓致死。不過高大成強調,假如林女只是被輾到手臂,司機下車查看肯定會發現人,但也不排除林女倒地時,手臂剛好擺在頸部旁邊,可能因車速問題,輾到手臂同時輾過頸部,但若林女手臂不在頸部旁邊,司機補油門的行為就很可疑。要釐清事故關鍵,高大成表示需靠檢警從行車紀錄器等相關畫面釐清,但無論司機是否有補油門,在斑馬線上撞死行人都讓人無法原諒。
今年已領46張超速罰單! BMW駕駛狂飆失控「拋飛空中3秒」…墜地亡
俄羅斯一名30歲男子,今年已因為超速被開了46張罰單,但他卻不以為意,日前便駕著BMW X5轎車在高速公路狂飆,卻由於車子失控,整個人遭拋飛出去,當場重摔身亡,而這恐怖的過程也被路邊監視器全部拍下。綜合外媒報導,事情發生於9月22日下午2時許,在俄羅斯西南部別爾哥羅德州,這名男子開著車行經米爾納亞公路時,疑似因為車速過快,整台車失控衝出路面,車輛在路邊高速翻滾,他則被甩出車外,整個人被拋飛至空中,接近3秒才落地。公路旁民宅監視器紀錄下整個過程,只見男子被拋飛後,重重砸在草地上,車子則在翻滾中冒出濃煙,車體已嚴重毀損。報導指出,在醫護人員趕抵現場前,男子就已因傷勢過重而當場身亡。BMW因高速撞擊及翻滾而嚴重損毀。(圖/翻攝自X)
跟前車開過斑馬線挨罰6千!駕駛喊冤「行人站在路邊」 法院打臉
1名葉姓男子駕車行經台北市某無號誌管制路口之行人穿越道,未停讓在行人穿越道之行人先行,員警以其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違規而逕行舉發,並開罰6000元。葉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行人因車輛未禮讓,才不敢往前進,駁回上訴。根據判決書,葉男主張,自己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路人僅駐足站立於路旁,毫無要穿越馬路之意圖或動作,他當時距離前車只有1、2公尺,車速僅時速3至5公里,緩慢跟著前車前行,也遵守在行人穿越道前煞車規定,並踩了煞車,但行人還是不願意穿越,足見行人在原告與前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沒有要穿越馬路的意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該處為無號誌管制路口,原告駕駛車輛行近無號誌管制路口,已見該名行人當時已站立在行人穿越道之第一道枕木紋前,應可合理判斷該行人係正準備通過該行人穿越道,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法院認為,因葉男及前車接續搶先通過行人穿越道,均未暫停禮讓該名行人,該名行人等待2車完全通過行人穿越道後、後方之檢舉人車輛在停止線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該名行人才立即穿越行人穿越道,足見該名行人當時確係因葉男及其前車未暫停而搶先通過,考量自身安全才會站立在行人穿越道旁伺機通過,而非如原告所主張該行人當時無穿越行人穿越道之意等語,故駁回上訴。
婦人騎腳踏車闖平交道遭火車撞擊 台鐵「斗六=斗南」改單線雙向行車
雲林縣斗六市於25日中午發生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一名婦人騎乘腳踏車直闖平交道,結果遭到一列南下的131次EMU3000型新自強號列車撞上,該名婦人也因此身受重傷送醫急救。而台鐵也因為這起事故,讓「斗六=斗南」這個路段改單線雙向行車。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意外的發生時間是25日中午12時37分左右,地點則位於斗六市保長路與鎮西路交會處的鐵路平交道。台鐵方面表示,當時是一名約80歲的婦人騎著腳踏車闖越平交道,不幸遭南下的131次EMU3000型新自強號列車撞上。在發現婦人之後,列車司機即刻採取緊急制動,但由於車速過快,仍無法及時停車,最終與腳踏車發生猛烈碰撞。腳踏車也因此被撞得四分五裂,婦人則全身是血倒臥在平交道旁。雲林縣消防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但救護人員抵達時,發現婦人已經失去生命跡象,後續還是將婦人送往台大醫院雲林分院進行緊急救治。而為了配合現場的警方調查和處理,台鐵同時採取緊急應變措施,目前斗六站至斗南站之間的東線鐵路已經封鎖,所有列車改為使用西線進行雙向行駛。
新竹貨櫃車「90度翻覆」撞斷燈桿畫面曝! 駕駛意識模糊急送醫
新竹市北區22日上午10許發生一起翻車事故,1輛貨櫃車疑車速過快,在轉彎時不慎衝撞分隔島因而翻覆,導致駕駛受困車內,車底甚至竄出陣陣白煙,警消到場後迅速將駕駛救出,但發現他意識模糊趕緊送醫治療,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1輛貨櫃車行經西濱路一段和延平路交叉口時,疑因車速過快,導致車輛在轉彎時不慎失控自撞分隔島,緊接著側翻在馬路上,霸佔2線車道,造成駕駛一度受困車內,路旁燈桿也慘被撞斷,未料車輛底盤還不斷冒出白煙,目擊民眾眼看情況危急,便試圖持滅火器滅火,同時通報警消前來救援。消防局表示,上午10時5分獲報,北區西濱路一段發生貨櫃車翻覆意外,駕駛受困車內,消防局立即派遣南寮、竹光及三民車組,共出動5車11人趕抵現場搶救,到場後消防員迅速展開脫困行動,直到上午11時3分才將駕駛救出,但他已意識不清,隨即送醫救治,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恐成行車地獄?「行人優先區」10/1正式上路 交通部曝「劃設區域」:不會在主要幹道
內政部與交通部共同推動「行人優先區」將於10月1日上路,屆時車輛若進入「行人優先區」,車速不得逾20公里、禁鳴喇叭,嚴重超速最重罰3.6萬元,行人也得以穿越道路或行走,不須靠邊、可全寬通行。對此,交通部也強調,「行人優先區」可在學區、商圈等部分路段設置,不會設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內政部日前預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草案,規定『行人友善區』內行車限速不得超過30公里;至於行人優先區內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若一般超速最重處2400元、嚴重超速最重處3萬6000元罰鍰。交通部配合內政部修法,除了訂出「行人優先區」的起訖點標誌以利辨識外,也增訂汽機車或慢車行駛於該區時,應依速限20公里減速慢行,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礙行人通行,並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交通部指出,行人在行人優先區穿越道路或行走,可於道路全寬通行,不設限靠邊行走,汽機車須暫停禮讓,若按鳴喇叭驅趕可罰600元。另外,原規定行人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隨意穿越道路;修改後,行人行走於行人優先區不在此限,可直接穿越馬路通行。對此,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科長朱大慶表示,「行人優先區」是由內政部規畫,並交由地方政府決定劃設,主要劃設區域則包括醫療院所、學校、機關和大眾運輸場站等4類行人較密集的場所周邊,基本上會劃設在次要的巷弄,不會設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進而影響車流。 交通部也強調,行人設施設置地點,會由道路主管機關譬如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在政府機關、學校、醫療院所、兒少福利機構、兒童課後班或照顧服務中心、教保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大眾運輸場站、商圈、市場等地點選定「行人友善區」範圍,再由地方政府等道路主管機關公告後,從「行人友善區」中選擇某個路段設置「行人優先區」,不會在主幹道上,一旦設置行人優先區,起點和終點都會設標誌公告,並由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道路主管機關指定範圍和公告。關於不少民眾質疑此次改動是「帝王條款」、「合法路霸集結區」、「行車地獄」,交通部則回應,這是從交通安全和人本交通考量,呼籲汽機車和行人相互尊重,要有利他觀念;若一般的道路有行人違規,交通部也會持續宣導行人要遵守交通規定,非「行人優先區」的一般路段不得隨便穿越馬路。
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10月上路 司機禁止「做這事」
交通部日前公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其目的主要是改善行人安全環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新增「行人優先區」標誌。在該標誌的範圍內,行人優先,車速會被嚴格控制在20公里以下,同時禁止使用喇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新設的「行人優先區」標誌採用藍底白字設計,清晰標示行人優先區的範圍。在規定的區域內,車輛速度將被嚴格限制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且禁止鳴喇叭。為了強化這一規定,交通部還要求在行人優先區起點處同時設置最高速限或速度限制標誌,以確保駕駛人充分注意到速度限制。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也有相對應的處罰措施,一般超速最高可處以2400元罰鍰,而嚴重超速則可能面臨高達36000元的罰款。除了行人優先區的規定外,這次修正草案還針對網狀線的使用做出明確規定。新規要求車輛在遇到網狀線時必須保持淨空,禁止在網狀線範圍內暫停。當前方路口或轉彎處出現交通擁擠時,車輛應在網狀線外等待,不得進入網狀線區域。交通部表示,本次修正草案的預告期為3天,預計將與內政部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同步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快訊/雲林2車猛撞電桿!疑起糾紛「當街追逐」 波及6人1重傷
雲林縣虎尾鎮14日下午傳出一起嚴重車禍,2輛小客車疑似當街追逐,造成追撞事故,並波及路邊3輛機車,造成6人受傷送醫。其中1名男子重傷,另3女2男輕傷。確切肇事原因仍待轄區虎尾分局進一步釐清。雲林縣消防局14日下午約17時獲報,2輛白色轎車疑似追逐,因車速過快、剎車不及追撞。現場共有6名傷者,其中一名男性重傷送斗六台大醫院救治,3名女性、2名男性肢體擦傷,分別送虎尾若瑟醫院、台大虎尾分院救治。
快訊/黃偉哲國道出車禍! 公務車撞「不明大鐵箱」車頭毀
台南市長黃偉哲在12日晚間9點左右,搭乘公務廂型車,行駛在國道1號北上293.1公里處,未料行駛途中車輛突然撞上不明鐵箱,導致公務車車頭毀損。而這起車禍共有3部自小客及1部聯結車遭波及,目前國道警察正在調閱沿路監視器,調查不明鐵箱究竟從何而來。12日晚間國道1號下營段北上293.1公里,疑似有車輛未將貨物綁妥,導致一個不明鐵箱掉落於車道處。沒想到,當時台南市長黃偉哲正搭乘公務車,行駛在該路段,車輛意外撞上鐵箱,導致公務車車頭毀損。雖然整起車禍意外並無任何人員傷亡,不過共有3部自小客及1部聯結車遭到波及。對此,市府在13日也回應,當時公務車發現鐵箱時,已經來不及閃躲,車速大約是時速110公里,所幸車輛在撞上鐵箱後並未翻覆。而黃偉哲市長也表示,當時在車上有受到驚嚇,幸好座車未翻覆,車毀、人平安,阿隬陀佛。事後國道警察表示,員警趕往現場時,並未發現掉落鐵箱之車輛,後續將調閱沿線監視器追查。警方也呼籲,車輛載運應穩妥,避免飛散掉落而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開罰。台南市長黃偉哲在12日晚間9點左右,搭乘公務廂型車,行駛在國道1號北上293.1公里處,車輛意外撞上不明鐵箱,車頭損毀。 (圖/三立新聞網提供)
雲林驚悚奪命車禍!BMW失控打滑撞機車 64歲看護命喪電線桿
雲林縣斗六市5日傍晚,發生一起慘烈的車禍事故,1輛由25歲林姓男子駕駛的黑色BMW自小客車在滂沱大雨中失控,劇烈打滑並旋轉360度,將1名剛下班的64歲醫院看護騎乘的機車撞飛,撞擊力道之大,讓機車瞬間撞上路旁電線桿,機車包裹住電線桿並造成引擎爆裂,女騎士當場重傷,不幸宣告不治。事故發生在下午5點多,地點位於雲林路三段與大學路口附近。該處地勢彎曲且路面濕滑,當時25歲林姓男子駕駛的黑色BMW從斗六市前往斗南鎮行駛,車輛突然失控打滑,整輛車身旋轉並滑行約1圈,結果撞上騎機車的64歲黃姓婦人。黃婦人當時正騎著機車準備回家,其在台大雲林分院斗六院區擔任看護,事故發生時,機車被撞上後迅速撞上路旁的電線桿,機車嚴重變形,引擎也因撞擊力道過大而噴出。雲林縣消防局接到報案後立即趕到現場,但婦人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目前,警方正針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提醒駕駛人員在惡劣天氣條件下行駛時,務必提高警覺,保持安全車速和距離,以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
騎士「腳趾破皮」求償1萬!他傻眼:合理嗎? 過來人一面倒勸快賠
通常發生車禍後,除了要先釐清雙方的肇事責任外,還要處理保險理賠等賠償問題。近日一名網友就發文指出,他日前騎車經過一處路口,不慎撞到待轉區上1輛機車,導致對方騎士腳小拇趾破皮,事後對方要求賠償1萬元和解,讓原PO不禁抱怨「這個賠償金額合理嗎?」結果此文一出,多數網友都勸原PO和解,直言「1萬元和解超划算!」、「走保險對你沒有比較好」。原PO近日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他日前騎車經過一處路口時,意外和待轉區1輛正在倒退的機車發生碰撞,因為當時車速不快,因此對方雖然被撞倒在地,但只有腳小拇趾破皮,事後對方向他索賠1萬元,讓原PO不禁疑惑指出「車禍當天請假賠償可以理解,但第2天請假也需要賠償嗎?」原PO進一步指出,雖然對方有傳上個月的薪資袋佐證,但他仍認為賠償金額有點高,詢問「他的腳小拇指破皮,加加總總要1萬元賠償金,這樣是正常的嗎?還是走保險、法律會比較好呢?」此文一出,許多網友建議原PO「1萬便宜,人家如果去告你的話,法院至少要你賠償5萬」、「1萬元算還好,給完錢記得和解書要簽好」、「我上個月才和解完,對方6個月內可以告你過失傷害,起跳價3萬元,你自己斟酌吧」、「如果當時有報警,對方有驗傷單,我勸你賠一賠吧」、「2天薪水加全勤不算維修,1萬應該算合理範圍」。另外,還有網友分享「走保險對你沒有比較好,法院到最後只是調解,這很明顯就是你全責啊,你已經處於絕對劣勢了,如果無法接受對方的求償金額,那就得走調節委員會了」、「1萬真的不多,我上次被Uber撞,原本我說3000元私下和解,對方覺得我在敲詐他,堅持要找警察筆錄,後來開偵查庭開庭,檢察官跟對方說,你不和解一個月就是折3萬元交國庫,之後賠償的金額還是要付,最後我看對方跑Uber也不容易,同意對方1萬元和解,你參考」。
中秋將至!高公局示警「3時段易塞車」 國慶、中秋「國道疏導措施」一次看
鄰近中秋節、國慶日,不少民眾也計畫出遊。高公局提醒,預計中秋節前的週六、日及中秋當日(9月14、15、17日),國5將有大量往宜蘭旅遊之車潮,尖峰時段可能有排隊回堵狀況。高公局也規劃採機動開放路肩、匝道儀控等措施進行交通疏導。高公局指出,今年中秋節在週二,高公局研判中秋節前之週六、日及中秋當日(9月14、15、17日),國5將有大量往宜蘭旅遊之車潮,尖峰時段可能有排隊回堵狀況。而為紓緩國5尖峰時段壅塞情形,高公局規劃實施匝道封閉、高乘載管制及匝道儀控等措施,並建議民眾多搭乘公共運輸或改走替代道路。高公局規劃實施匝道封閉、高乘載管制及匝道儀控等措施。(圖/翻攝自高公局網站)根據國道交通量大數據資料,高公局研判,國5南向南港系統至頭城路段於中秋節前一週六5至15時,及北向宜蘭至坪林路段於節前一週日15至20時、中秋節當日14至19時,車速恐低於每小時40公里。為鼓勵用路人搭乘公共運輸,高公局也將持續於國5實施多項大客車優先通行措施,搭乘大客車較自行開車可節省30分鐘以上,建議用路人多加利用。高公局提醒,用路人若仍有開車行駛國5需求,請多加留意相關管制措施如,包括9月14日5至12時實施國5石碇及坪林南向入口封閉;9月15日15至20時實施國5蘇澳、羅東、宜蘭、頭城北向入口高乘載管制措施。至於國慶日,高公局指出,本次國慶日為單一假日,因非民俗性假日,高速公路局研判當日以短途單日旅遊旅次為主,預估交通量與平日相近。高公局考量假期當日都會區周邊景點可能出現一日遊車潮,導致鄰近景點之高速公路路段出現局部壅塞情形,故高公局規劃採機動開放路肩、匝道儀控等措施進行交通疏導。此外,為避免過多短途車輛行駛國道,而影響國道服務水準,並使國道回歸以服務中長程城際運輸之主要功能,國慶日當天將採單一費率(即打75折、無20公里免費)收費,高公局籲請短程用路人儘量利用地方道路前往目的地。高公局表示,國慶日當天用路人如要出門,建議儘量搭乘公共運輸,自行開車之用路人,請儘量提早出門,行前先檢查車輛狀況、養足精神,並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或網站查詢即時路況,彈性調整行車路線或改走替代道路,避開壅塞路段。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切勿疲勞、分心駕駛,不超速、不酒駕,以維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
高雄姊妹花發明「路邊停車格輔助系統」獲專利 無償給地方政府試用
有時想在市區找一個好停的車位可能很難。高雄一對李姓姊妹花發明了「路邊停車格輔助識別系統」,也成功申請國家專利,她們的靈感發想於大賣場停車格指示燈。李姓姊妹花說,決定無償將系統給地方政府試用。據了解,李黛就讀美國西雅圖Bellevue College一年級,而李誼姍今年升道明中學劍橋國際部國際班高中一年級,姊妹倆發現都會區有很多林蔭式的慢車道停車格和雙線停車格等,但駕駛找車位要放慢車速找位,往往會讓後方車流回堵,在交通繁忙時更會造成交通意外。李姓姊妹從大賣場停車格指示燈得到啟發,花了半年時間發明「路邊停車格輔助系統」,參加2024 IEYI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展臺灣選拔賽拿到銀牌,從全台的200組菁英學生中脫穎而出。據悉,這系統用地磁、紅外線或雷達波感應器,偵測停車格有無使用,再透過顯示模組的不同登號,對應停車格狀態,如車子剛停會閃紅燈,20秒後紅燈,表示車位被占用,車子要離開會閃綠燈,完全開走綠燈,代表停車格內沒車。李姓姊妹指出,駕駛看燈號就能一目了然,迅速找到車位節省時間,不會因為空等影響後方車輛,能幫助汽車族。據悉,高雄市政府目前設2040格智慧停車設備和2000格地磁感測設備,也提供民間APP讓民眾快速找車位,不過李姊妹的輔助識別系統,能供駕駛人進一步判斷
逆向挑戰大貨車!單車騎士髮夾彎瘋狂超車 網友怒批「別害人」
台灣單車騎士的亂象再度引發熱議,近日,1名單車騎士在山路上演出一場驚險的「死亡超車」,險些釀成重大車禍,這段誇張的行徑被後方重機騎士的行車紀錄器全程拍下,影片上傳至《爆料公社》後,立刻引來大批網友撻伐,直呼這樣的行為不僅危險,更是拿生命在開玩笑。從影片中可以看到,這名單車騎士當時正在一處狹窄的山路上騎行,前方有1輛緩慢行駛的砂石車擋住去路,單車騎士不甘心被堵在後方,於是竟在髮夾彎處,試圖跨越對向車道來超越砂石車,這段山路彎道多且視線不佳,單車速度又無法提起,在逆向超車的同時,對向卻突然迎面駛來2輛大貨車,驚險萬分的瞬間,單車騎士只得騎上雙黃線避險,與大貨車擦身而過,場面驚悚。幸運的是,砂石車駕駛及時減速,並讓出路權給單車騎士,才避免可能的悲劇發生,後方重機騎士見狀,連連按喇叭警示,提醒砂石車司機注意前方狀況,避免因視線死角導致事故,然而,這驚險的場面還是讓人捏了一把冷汗。此事件曝光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對單車騎士的危險行為感到憤怒。有網友直言,「這樣的騎士簡直是拿命開玩笑,不僅危及自己,更可能害死無辜駕駛。」另一1網友則表示,「台灣單車騎士常常不遵守交通規則,這次真的是太過分了。」隨著影片在網路上廣泛流傳,更多網友留言譴責:「垃圾騎士去死一死啦」、「如果是車隊就好,整團帶走」、「要死就自己去死,不要牽拖任何無辜的駕駛!」也有網友質疑,「這種行為簡直是瘋狂,誰給他的勇氣啊?」在台灣,單車騎士違規的情況屢見不鮮,常見的包括闖紅燈、騎上人行道等,然而這次逆向超車的行為,已經遠遠超出一般違規範疇,險些釀成重大事故,網友普遍認為,應加強對單車騎士的管理,尤其是在危險路段,更應重視道路安全,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無照毒駕奪命!新竹男飆速撞死義消 二審宣判維持6年6月刑期
新竹市1名楊姓男子,未曾取得汽車駕駛執照,卻在2023年8月間吸毒後無照駕駛,撞上1名騎機車的義消,導致受害者被嵌入1輛正在卸貨的貨車車尾,不幸慘死,一審判決後,楊男被判有期徒刑6年6個月,案件經上訴後,高等法院於8月29日的二審中維持這一刑度,並指出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的內容,楊男自始至終未曾取得汽車駕照,並有吸食毒品的前科,2023年8月的一天凌晨,楊男在家中施用第二級管制毒品安非他命,隨後在凌晨時分騎機車前往新竹市香山區一位友人住處。直到接近中午時分,楊男決定駕車載著友人外出。在行駛約20分鐘後,楊男駕車行至新竹市北區中華路三段的內側車道,並準備左轉進入林森路,由於楊男車速過快,且未注意前方路況,導致追撞前方由張姓男子駕駛的機車,張男因高速撞擊被彈飛至前方停放在路邊的1輛貨車,並且慘遭嵌入正在卸貨的車尾,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後,路人迅速報警,並將楊男團團圍住,然而,楊男的友人卻趁機悄然離開現場,警方到場後,楊男對自己無照駕駛、吸毒上路的行為供認不諱,並在其車輛中搜出安非他命毒品,警方將楊男依《毒駕致死罪》移送法辦。此案在新竹地方法院由國民法官進行一審審理,檢方求刑7至8年,但辯方請求判刑2至3年,國民法官在考量本案的三大爭點後,決定對楊男判刑6年6個,雖然楊男有毒品前科,但由於前科發生已超過5年,累犯刑度不予加重;其次,國民法官認為楊男到案後確有自首行為,符合自首減刑條件,最後,考慮到被害者家屬的重大傷痛,國民法官決定不對楊男的刑期進一步減輕。楊男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但高等法院在二審中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無誤,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目前仍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