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受創
」 霸凌 性侵 林千又 家暴 國小謝宜容捲霸凌案!精神科名醫列「高衝突人格」特徵:差不多全命中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遭爆出公務員因職場霸凌輕生事件,引起各界熱烈關注。知名精神科醫師潘建志昨(21)日就指出,因職場霸凌而身心受創,幾乎是他在每次精神科門診中,一定會聽到的故事,而「高衝突人士」的特徵包括愛指責與抱怨他人、思考模式非黑即白、有毒情緒隨意發洩、行為極端讓人抓狂等,「看新聞媒體中形容的北分署長謝宜容……差不多全部命中」。潘建志在臉書粉專「BillyPan 潘建志醫師」發文分享,勞動部公務員職場霸凌案越演越烈,許多北分署長謝宜容在辦公室對同仁的欺壓言行也被曝光,「廣大網友深有共鳴,因為職場霸凌而身心受創,幾乎是我在每次精神科門診中,一定會聽到的故事」。潘建志表示,「高衝突人士」有幾個特徵,包括愛指責與抱怨他人、思考模式非黑即白、有毒情緒隨意發洩、行為極端讓人抓狂等等,「如果你的主管是『高衝突人士』,該怎麼辦?很慌,對不對?這很正常,因為這個主管上面的大主管,可能也不知道怎麼去管他」。潘建志接著說到,嚴重的「高衝突人士」,甚至在臨床上符合精神醫學中人格障礙的診斷,而透過《別等到被欺負了才懂這些事:第一時間就做好衝突管理》這本書,便可以對這種心理狀態有基本了解,「遇到職場霸凌時,不管是選擇抗爭(戰)還是退場(逃),心理有底才能有方向」。潘建志也曬出一張「正常人VS.高衝突人士」的圖表,從圖片上可以看到,高衝突人士的行為模式包含死板不知變通、無法自我反省、沒有同理心、指責他人、推卸責任等等,其中最常見的人格障礙類型,有自戀型人格、偏執型人格、邊緣型人格、反社會型人格、戲劇型人格等,「看新聞媒體中形容的北分署長謝宜容,在上面這張表中,差不多全部命中」。文末,潘建志感嘆,與其試圖將這起惡性職場霸凌案導向政黨鬥爭,甚至發動人肉搜索謝宜容,不如引入心理學知識,才能系統性地有效改善台灣惡劣的職場環境,「以暴制暴解決不了問題。歷史告訴我們,許多嚴重的個案往往是台灣社會進步的契機」。
全國第一例!北市國小代理教師遇職場霸凌「申訴成功」 教育局:督導校方秉公處理
近日,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39歲吳姓公務員輕生,引爆全台「職場霸凌」揭弊潮。其實在教書育人的校園中,同樣有著職場霸凌的狀況發生。台北市某國小就有一名代理老師,自2023年11月起遭受同校某位潘姓女教師的惡意孤立、羞辱,甚至寄不實電郵騷擾代課老師的家屬。長期下來,導致該名代理教師身心受創。這名老師在立委范雲及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代理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協助下提起職場霸凌申訴全案也在今年5月申訴成立,成為全國首件「代理老師遭霸凌」申訴成功的案例。對此,教育局強調後續將督導學校依法秉公處理。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這名遭到霸凌的代理教師名叫Hannah,她在2022年8月考進台北市某國小,成為自然科代理教師。然而從2023年11月起,Hannah便遭遇同校一名潘姓女老師的職場霸凌。潘師起初僅是以冷落、不友善的眼神與Hannah對立,後來逐漸升級為以言語羞辱的方式調侃Hannah,並多次在同事、學生面前大聲斥責Hannah,使她常感無地自容。更令人吃驚的,是潘師竟然會寄發寫有不實指控的郵件給Hannah的親友,讓她不堪其擾,就連在校園內裝水時都害怕遭人議論。此外,潘師還與其他教師聯手欺壓Hannah,他們曾以Hannah出的考卷「沒價值」為由,要求學務處、教務處臨時召開「送分題會議」。Hannah指出,明明會議主旨是討論考題,開會地點卻是在該校學務處公共空間,甚至討論的都不是題型,而是在要求她寫檢討書。潘師還在會議期間多次指責Hannah「妳真的是碩士嗎」、「亂搞」、「妳已經劣跡斑斑」等言語,而在場的其他同事則漠視、冷處理,讓Hannah大感心冷。Hannah歷經漫長的錄音蒐證,在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及民進黨立委范雲的協助下提出申訴,並在2024年5月申訴成功,成為全國首件代理教師遭霸凌申訴成功的案例。范雲表示,代理教師在校育圈裡處於弱勢地位,此霸凌案絕對不是單一個例。黃湘仙也指出,在許多教育職場內,代理教師都有遭到不當對待的經驗。希望他們看到這個案例,在未來遇到不正當對待時,都能夠勇敢透過相關流程保護自己。對此,當事國小校方表示,全案目前仍在法律程序中,因需顧及當事雙方權益,因此仍待救濟期限到期,才會依法進行後續懲處。而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則表示,為落實建構健康友善,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訂有「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要求各機關學校應積極防治職場霸凌事件之發生。除利用多元公開場合公開宣導反霸凌行為外,另要求各機關學校應設置受理職場霸凌申訴之專責人員或單位,以提供及時有效之協助與關心。同時也強調,面對職場霸凌勿枉勿縱,將督導學校依法秉公處理。
「虐待金魚展」即將來台 魚兒心靈受創成「喪屍」慘況曝光
日本「Art Aquarium」金魚藝術展即將來台,預計12月在信義區大型賣場ATT 4 FUN中的SAKURA餐酒館展出,該展覽以藝術為名,聲稱要用金魚打造日式美學體驗,近年卻爭議不斷,密集飼養和多變燈光都會造成魚兒身心受創,如今更因動保法規而免經申請,其飼養空間、環境和醫療等配套措施皆無須送審,讓動保團體擔心該活動會成為「虐待動物展」,恐會造成無辜生命大量損傷。
殘忍金魚秀2/「就像把幾千隻狗關一起展覽」 獸醫示警:一定會有生命死亡
台北市信義區知名賣場「ATT 4 FUN」7樓餐廳SAKURA餐酒館,即將引入日本備受爭議的「Art Aquarium」金魚藝術展,引發動保界強烈反彈,「塔魚手札─魚醫生與飼育員的水族筆記」負責人、魚類醫師潘世瑩更示警,此展覽一定會造成生命死亡,希望主辦單位懸崖勒馬,觀眾們則該抵制,別讓魚兒成為商品被犧牲。「金魚其實是很聰明的動物,就像把幾百、幾千隻狗關在一起展覽一樣。」潘世瑩提到,大眾普遍認為金魚的記憶力只有7秒,但牠們的智商其實類似於小白鼠,有自己的脾氣和個性,還可辨別多張人臉,將這些纖細且敏感的生物關在籠中強迫展出,殘忍程度可想而知潘世瑩提到,在東京展覽的金魚身體乍看之下沒有異樣,卻往往出現各種刻板行為,其心靈造成的創傷難以估量,最終會變成只有肉體、失去靈魂的「喪屍」,也將造成過早死亡。高密度飼養、刺眼燈光和人近距離的觀賞都無時無刻間增加魚兒壓力,魚兒可能因身心受創而成為沒有靈魂的「喪屍魚」。(圖/翻攝Art Aquarium museum臉書)「歐洲禁止裸缸方式展示金魚,但台灣沒有一個飼養指南,好像怎麼養都可以。」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表示,金魚展主辦單位為了追求所謂的「藝術」,大部分缸體中沒有遮蔽物和地面材質,魚兒們無處藏身,只能暴露在外界的所有干擾中,台灣法規目前更可說是「無法可管」。「因為這個展覽符合免經許可,所以動保處只能『建議』。」姜怡如提到,根據《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之一,任何人未經申請不得任意進行動物展演,但也有免經許可條款,如魚類在水池總容量30立方公尺以下的水缸進行展演,該展覽因而不需要提出申請,相關的展演計畫也無須送審。姜怡如說,該展覽將多種造成魚兒緊迫的元素集結其中,專家學者和魚類醫生都擔心會造成動物大量損傷,多次想與餐廳業者溝通,主辦方卻未出席過會議,動保處只能將專家的意見「轉交」,告知正確飼養方式,希望主辦單位能夠遵守。「獸醫說一定會造成大量犧牲,把這麼糟糕的飼養方式帶進台灣,真的很不負責任。」姜怡如痛批,魚兒的動物福祉長期被大眾忽略,如今該展覽又帶給大眾惡劣示範,更恐會造成模仿效應,如今只能期盼主辦單位能懸崖勒馬,別讓無辜生命受到傷害。魚類醫師潘世瑩警告,金魚展必將造成生命損傷,呼籲主辦單位懸崖勒馬。(圖/翻攝畫面)記者致電餐廳和寄送郵件都未獲回應,而主辦單位在社群媒體上強調,展覽顧問團包括張軒誠水景空間設計總監張軒誠、魚活通顧問企業社負責人王茂麟、獸醫邱新育、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水產養殖系副教授李柏蒼,從籌備展演到完整展期都會有來自產業界、學術界、獸醫師的共同監護與指導,定期維護金魚的健康狀態,確保魚隻的舒適與健康。主辦單位表示,展覽期間正值金魚繁殖期,雄性追逐雌性時會導致疲勞後受傷,嚴重會危及生命,因而採取隔離疲憊魚隻、提供充足休息空間等措施,並針對每缸的水量和狀況定期更換一定比例的水量,也會依照生物狀態採取臨時性的換水,保持水質穩定,確保展覽符合動物福祉標準。台北市動保處表示,已將專家意見告知業者,業者已知曉,金魚展開幕後,動保處會派人盯查,確保展場符合動物福祉,如造成動物損傷則將依法裁罰。
殘忍金魚秀1/動物藝術展演如同虐待 魚兒心靈受創成「喪屍」慘況曝光
日本「Art Aquarium」金魚藝術展即將來台,預計12月在信義區大型賣場ATT 4 FUN中的SAKURA餐酒館展出,該展覽以藝術為名,聲稱要用金魚打造日式美學體驗,近年卻爭議不斷,密集飼養和多變燈光都會造成魚兒身心受創,如今更因動保法規而免經申請,其飼養空間、環境和醫療等配套措施皆無須送審,讓動保團體擔心該活動會成為「虐待動物展」,恐會造成無辜生命大量損傷。據了解,該展於2007年推出,之後成為日本東京的Art Aquarium美術館每年固定「夏季金魚納涼祭典」,每次展覽約「使用」3萬隻金魚,主打夢幻魚缸、現代燈法和五彩繽紛的金魚遨遊,讓遊客沉浸在日本傳統美的璀璨世界,曾到義大利、中國等地展出,美麗的外表下卻藏著無數魚兒的悲歌。根據《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之一,任何人未經申請不得任意進行動物展演,但也有免經許可條款,如魚類在水池總容量30立方公尺以下的水缸進行展演,該展覽因而不需要提出申請,相關的展演計畫也無須送審。「魚是很好奇的動物,正常的金魚會游,但在這個展覽有些金魚不太會動,還有魚是已經死掉的。」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表示,協會志工於10月18日到東京拍下金魚藝術展實況,徹底揭露以藝術為包裝的殘忍。根據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提供的畫面,展覽中的魚兒在長年強烈燈光變化和大量噪音下身心俱疲,大量魚兒呈現呆滯漂浮狀態,即使有人走過或燈光轉換都毫無反應,靜靜躺在魚缸底部的樣子宛如僅剩肉體、沒有靈魂的「喪屍」。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志工遠赴東京拍攝金魚展實況,發現多隻魚兒呆滯瀕死,當中還有魚兒屍體,讓執行長姜怡如十分不捨。(圖/劉耿豪攝)畫面背景音中,可清楚聽見長時間播放的音樂和嘈雜人聲,「塔魚手札─魚醫生與飼育員的水族筆記」負責人、魚類醫師潘世瑩表示,魚兒眼睛敏感且無眼臉保護,穩定的燈光開關是魚兒用來判斷日夜的標準,大量紅藍光與其他色彩讓牠們分不清如今是黑夜或者白天。而該展多個缸體採高密度飼養,潘世瑩提到,金魚飼養密度過高會加快疾病傳播速度和寄生蟲盛行率,魚兒還得承受強烈的進食競爭,弱勢魚因而無法覓得足夠食物,強勢魚也會出現攻擊行為。集體飼養的魚兒「壓力山大」,獨自飼養的金魚則得忍耐無邊的寂寥,該展將部分魚兒單隻放在有些微造景的小型缸體中,而金魚是群居性動物,瑞士早已立法禁止單獨飼養,該展的金魚不只被當成產品,還得被關在方寸之地無處可去,甚至吞食空氣和無目標漂浮的刻板行為,更有遊客直接目睹魚兒屍體。日本金魚展多數缸體採密集飼養,加快疾病傳播速度和寄生蟲盛行率,魚兒還得承受強烈的進食競爭。(圖/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提供)記者致電餐廳和寄送郵件都未獲回應,而主辦單位在社群媒體上強調,展覽顧問團包括張軒誠水景空間設計總監張軒誠、魚活通顧問企業社負責人王茂麟、獸醫邱新育、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水產養殖系副教授李柏蒼,從籌備展演到完整展期都會有來自產業界、學術界、獸醫師的共同監護與指導,定期維護金魚的健康狀態,確保魚隻的舒適與健康。主辦單位表示,展覽期間正值金魚繁殖期,雄性追逐雌性時會導致疲勞後受傷,嚴重會危及生命,因而採取隔離疲憊魚隻、提供充足休息空間等措施,並針對每缸的水量和狀況定期更換一定比例的水量,也會依照生物狀態採取臨時性的換水,保持水質穩定,確保展覽符合動物福祉標準。台北市動保處表示,已將專家意見告知業者,業者已知曉,金魚展開幕後,動保處會派人盯查,確保展場符合動物福祉,如造成動物損傷則將依法裁罰。
台南女警自戕案! 監委調查認定「警大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
台南市梁姓女警就讀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期間,遭人檢舉竊取同學帳戶財物,因此被勒令退學,事後自戕證明自己清白。對此,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月7日通過監察委員陳景峻、葉大華、郭文東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警大並促請內政部督導該校儘速推動學生輔導單位法制化,以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工作。監委表示,該校未踐行正當調查程序,本案未組成調查小組,係由學生總隊隊長一人進行訪談並製作訪談紀錄,且訪談過程未錄音錄影;在梁女坦承取用好友王生手機擅自轉帳後,該校訓育委員會即依據檢舉內容草率認定梁女竊盜,並於3日內依警大獎懲規則第13條第7款「竊取他人財物」勒令梁女退學,惟相關調查程序及事實認定均有重大瑕疵,且該校未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之責,勒令其立即離校後即中斷輔導關係,致梁女返回原服務單位後,因身心受創於113年3月31日留下遺書舉槍自戕,3位監委遺憾痛失一位優秀的員警。調查報告指出,警大受理檢舉後訪談王生及梁女,立即於22日(周五)簽報召開訓委會,於25日(周一)即決議勒令退學,全部程序扣除例假日僅有3天,且未適時釐清檢舉人動機,難以排除梁女是否因特考警員身分、性別傾向或與王生相處模式受到歧視,遭人挾嫌陷構的可能性;經查,A生檢舉時,向隊職幹部表示王生不願追究是「類似幼兒透過哭鬧引人注意」的弱者行為,不要聽信王生是借錢的說詞;更強硬表示不久後將全校皆知,學校所為將受公評,若不將梁女退學,其將向司法機關告發等語;然A生既然不瞭解梁、王兩人交往及金錢使用關係,如何由「擅自轉帳」推論「竊取財物」,已不無疑義,且檢舉人向隊職幹部語帶威脅,似欲藉機擴大事端施壓,其檢舉動機顯難以單純的「正義感」解釋。另訓委會審議時,強調僅能從有無竊盜的客觀事實認定,不討論梁女行為動機及與梁、王二人的交往關係,本院審酌認為,從教育理念而言,學校教育之目的在健全學生人格發展,涉及學生品行的懲戒處分,非針對學生過去不當行為的懲罰或報復手段,而應瞭解學生的行為動機,重視其教育性並由適當人員輔導與協助。警大於取得梁女坦承「擅自轉帳」自白後,未調查相關事證,即依檢舉內容及檢舉人提供之轉帳截圖,認定梁女「竊取他人財物」,而未考量梁女身心狀況,協助其提出完整事證,實違反正當程序及教育輔導的基本原則,確有違失。3位監委呼籲,警大應續行追究釐明學生總隊調查取證是否踐行行政程序,以及檢舉人動機之合理性。監察委員表示,警大明知梁女有焦慮、壓力及失眠等危險因子,且長期服用身心科藥物,該校心理師亦曾提醒校方注意梁女遭人檢舉竊盜後,心情低落,有因急性壓力引發的自我傷害意念,且校方已預見梁女可能因救濟落空而尋短,卻仍倉促將梁女退學,勒令其立即離校,中斷輔導關係,又未連繫原服務單位及家人、親友等支持網絡,提供因應壓力及心理支持,違反《自殺防治法》及《學生輔導法》相關規定。監委另指出,警大110至112學年入學新生有高度情緒困擾者分別多達43人、37人、67人,輔導過程中發現有自殺企圖者2位、有自殺意念者5位,且近年來年輕員警受精神困擾的案例漸增;警大學生除了學習、職涯發展、價值觀、人際關係等議題外,與一般大學生同樣面臨性別平等、性別認同、網路、校園霸凌等造成的心理壓力及身心健康的問題,但《中央警察大學組織條例》自84年警大改制以來,迄未配合《學生輔導法》、《自殺防治法》、《心理衛生法》、《心理師法》施行而修正相關規定,致該校心理衛生中心迄今仍採任務編組,及以勞務採購方式約聘臨床心理師到校服務,亦未研議委外預約諮商服務方案的可行性,故要求內政部督促警大儘速推動輔導單位法制化,以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工作。◎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偷吃同劇人妻挨告敗訴!已婚本土劇男演員神隱4天 經紀公司回應了
一名王姓已婚男演員與另一同樣已婚的女演員因劇結識,2人假戲真做,2023年數次在賓館發生行為。事後,女演員丈夫發現妻子出軌後身心受創,不僅正與妻子協議離婚,同時向王姓演員提告勝訴,獲賠30萬元。消息曝光後,王姓演員便持續電話關機神隱,他的經紀公司則在6日表示:「藝人私人人際互動,礙於法律規範,暫不便回應。」據了解,該名男演員是婚禮主持人起家,主持經歷長達23年,曾被媒體封為「LV級婚禮主持人」,一場婚禮主持要價3、4萬元。之後更跨足演藝圈,在八點檔本土劇客串,並多次演出古裝台語單元劇。王姓演員2019年與交往10年的女友結婚,2人婚後於2022年誕下1子。該名男演員常在網路社群PO出自己與妻兒出遊的和樂照片,卻因外遇同劇女演員,遭女演員丈夫提告並判賠30萬元。王男妻子事後也向女演員提告,該訴訟仍在進行中。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不倫戀曝光至今第4天,王姓演員依然保持電話關機神隱,不過王姓演員所屬經紀公司出面表示,「藝人的私人人際互動,發生民事爭執,我們期待法律給予應有的評斷!目前由於法律訴訟仍在進行中,礙於法律規範,我們暫不便回應」。
小三墮胎2次!軍人夫外遇同袍 妻心碎提告求償100萬
一名33歲的軍人阿寬(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後迎來了他們的愛的結晶。然而,在小美坐月子期間,她發現阿寬出軌,對象竟是他的同袍,並且雙方還發生了性行為。小三因此墮胎兩次,這讓小美感到身心受創,決定提出離婚,並對阿寬及小三提起訴訟,要求賠償100萬元。經過嘉義地方法院的審理,法官認定阿寬及小三侵害了小美的配偶權,應連帶賠償45萬元,該案可上訴。判決書中指出,阿寬與小美於2022年12月結婚,但新婚僅一年,小美便發現阿寬的行蹤可疑。透過阿寬的LINE聊天紀錄中發現,他與同袍出軌,並發生性行為。更令人心痛的是,小三在墮胎第二次的時間,恰好是小美坐月子期間。面對丈夫的背叛,小美受到重創,最終於今年8月提出離婚,並對阿寬以及小三提起訴訟,要求賠償100萬元。全案審理期間,阿寬和小三否認發生性行為,僅承認雙方的對話曾有「不正當的情感交流」。阿寬還表示,每月已負擔小孩的撫養費1萬5千元,並認為小美要求的賠償金額過高。阿寬還提到,根據LINE對話紀錄,小美已同意不再追究此事,因此應該應扣除小三的部分。不過,小美提出了證據,小三曾傳送LINE訊息,承諾自己不會再與阿寬來往,否則將賠償50萬元。此外,阿寬也曾向小美傳訊表示「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等語。法官認為,在三人的對話中,阿寬和小三均承認有外遇。小美表示,不希望此事影響阿寬的退休,也不想讓小三受到機關懲處,但未明言原諒小三。因此,小三仍需承擔賠償責任。法官考量阿寬和小三在軍中服役,年薪分別為98萬元和70萬元,最終判決兩人因侵害配偶權,須連帶賠償45萬元,該判決可上訴。
彰化男撞死騎士「還告他爸」 法院1原因取消緩刑
彰化一名羅姓男子於去年駕駛貨車時,追撞20歲的邱姓機車騎士,導致邱男傷重去世,而邱男的爸爸因痛失愛子,帶著刀上門要求羅男出面,結果反被羅男控告殺人未遂,並要求賠償。一審時,羅男表示自己只願意賠償110萬元,而法院認為羅男已經盡力,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二審法官認為羅男性格激烈,不宜緩刑,因此撤銷緩刑部分。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4日,當時羅姓男子駕駛小貨車在彰化縣大村鄉與邱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導致20歲的邱男重傷不治。事發後羅男的冷漠態度讓邱父感到極度憤怒,今年4月9日時邱父帶著西瓜刀找羅男理論,試圖迫使他出面,但羅男逃跑,邱父追不上他,憤而砸破了他的車窗。事後羅男控告邱父殺人未遂及毀損,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然而彰化地檢署認為邱父的行為不構成殺人未遂,只對他提起恐嚇和毀損罪的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庭考量邱父已經認罪,並同情他因愛子逝世所承受的巨大痛苦,認為他的行為情有可原,因此對邱父從輕量刑,判處拘役80日,緩刑2年,並要求支付公庫1萬元。民事賠償部分則待彰化地院民事庭審理。至於羅男的過失致死案件,法院認定他未禮讓直行車,應承擔50%的責任。羅男表示願意賠償110萬元,但邱男父母要求1000萬元,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一審法院考量羅男已盡力彌補,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指出宣告緩刑不當。二審法官認為,原審法院依相關規定量刑,是以被告的責任為基礎,考量羅男在開車右轉時未禮讓直行車,導致交通事故發生,造成邱男受傷致死,並讓邱男的家屬身心受創,損害極為重大。然而法院也考慮到羅男在事後承認錯誤,沒有推卸責任,並願意賠償邱男家屬已經領取的200萬元強制保險金之外,還願意再給付110萬元,但未能與邱男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認為,羅男無前科,且邱男在此事故中也有超速行駛和未減速慢行的過失,因此判斷雙方的過失比例相當。根據這些情況,法院量刑並未超出法定範圍,也符合公平正義的精神,因此檢察官主張原判決量刑過重的說法,並無道理,應予駁回。至於撤銷原判決的緩刑部分,法院有權對符合緩刑條件的被告決定是否暫不執行刑罰,但這須根據被告的性格、犯罪情況、是否有再犯的風險,以及能否因為刑罰的宣告而改過自新等多方面進行考量。二審法院認為,儘管羅男在犯後坦承錯誤,並願意支付賠償金,但由於具體的賠償金額還須經過民事訴訟認定,原審法院在未經審理和辯論的情況下,便將這些作為緩刑的條件,顯得不恰當。此外,因為這起交通事故,邱男的父親心生不滿,甚至對羅男進行恐嚇與毀損,雙方因此產生衝突,羅男選擇用法律手段反擊,顯示其性格較為激烈,無法體諒邱男爸爸的情緒,因此法院認為不適合暫不執行刑罰,檢察官主張原審判決緩刑不當,理由充分,因此緩刑部分應予撤銷。
前駐泰代表莊碩漢「性騷擾女秘書」 遭撤職併罰30萬
前駐泰國代表莊碩漢在任職不到一年時閃電請辭,而外交部也於去年證實,莊碩漢涉及一起性騷擾事件,當時他在車內強行握住女秘書的手長達約30分鐘,並對其稱讚「很可愛」。在經過調查後,發現莊碩漢的行為屬實,隨後遭移送懲戒處分。懲戒法院最終判決,莊碩漢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併罰新台幣30萬元,可上訴。據了解,莊碩漢曾歷任多項重要公職,包括銓敘部政務次長、台灣省政府副主席、行政院發言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並曾任民進黨立法委員。他在2017年擔任外貿協會副董事長,2020年轉任台北世界貿易中心董事長,並於後來出任駐泰國代表。監察院指出,莊碩漢在擔任駐泰代表期間,不僅強行握住女秘書的手,還多次要求對方到其房間討論公務,讓女秘書感到害怕及不適,但因莊碩漢的職位高,她不敢抗議,這些行為明顯違反性別自主與職場性騷擾相關規定,嚴重損害外交人員的聲譽及形象。彈劾案文指出,莊碩漢身為機關高階主管及駐外代表,理應謹守行政倫理,注意自身言行舉止,避免與異性單獨相處或發生身體接觸。然而莊碩漢未能遵守分際,對女性員工的行為不當,導致對方身心受創,並嚴重損害政府機關形象。此類嚴重違規行為,不可輕縱。監察院於今年7月以11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對莊碩漢的彈劾案,並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而懲戒法院也依據性騷擾事件的情節,對莊碩漢判處撤職、停止任用兩年,併罰新台幣30萬元,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兒被債務逼到尋短 暴力集團竟要「子債父還」治喪期間拖行死者爸遭逮
台中30多歲陳姓男子日前向詹男的地下錢莊借錢,但被龐大債務壓的喘部過氣而瑜近日尋短,詹男竟找上陳父要求「子債父還」,還在治喪期間拖行陳父成傷,警方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逮捕暴力討債集團吳姓主嫌、詹嫌和李姓同夥,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陳父在台中港某公司任職,近日因兒子輕生而忙於治喪,討債集團卻找上陳父,表示還款日已超過10日,要求陳父連本帶利,償還當處借款的3倍,更對陳父暴力相待。討債集團在山陀兒颱風過境前一天,找到陳父的公司要求還錢,暴力搶奪陳父手機外,還粗暴拖行陳父導致被害人受傷,陳父身心受創,最終決定報警處理。台中港務警察總隊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發現詹男經營地下錢莊,吳男則是暴力討債集團的首腦,9月30出擊,逮捕吳、詹和李姓同夥,另還查獲多名重利借貸人。警方也查扣鎮爆槍1支、褶疊刀2支、球棒1支、手機6支、電腦3台、平板2台、帳冊數本及借據數張等證物,全案依重利、搶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傷害等罪嫌移送偵辦。
疑是慣犯!性侵女病患辯稱「他們沒有說不行」 變態整復師遭起訴
一名女網友8月間在社群軟體「Dcard」控訴,親友遭南投一家私人整復所劉姓負責人兼推拿師指侵,南投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劉姓整復師涉刑法對於因其他相類醫療關係受自己照顧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嫌,予以提起公訴。女網友在社群上發文控訴,親友7月間因長期搬重物腰痛,經介紹前往該私人整復所推拿,卻遭到劉姓負責人兼推拿師指侵。網友指稱,親友當下假藉上廁所之由逃離,劉姓推拿師還打電話、加Line持續騷擾其親友。此文一出也有其他網友留言抱怨相關經驗,直指劉姓推拿師為慣犯。南投地檢署指揮南投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8月29日傳訊劉姓推拿師後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調查認為,被告濫用被害人對其按摩專業之尊重與信賴,對被害人進行性交行為,使其身心受創;加上社群論壇上有多位網友自稱受害,雖未經該案起訴,但劉姓推拿師坦承過去「應該有碰過」,卻辯稱「他們沒有說不行」。檢方認為被害者所述為實,劉姓整復師假藉進行民俗療法整復推拿之機會,將手指伸入女性顧客陰道指侵,涉犯刑法第228條第1項之對於因其他相類醫療關係受自己照顧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嫌,而予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嚴懲惡行。
同居男友2度伸狼爪!小六女兒慘遭性侵 母女幫求情:不要讓他被關
台中市1名焊接工人去年趁著女友熟睡時,對女方就讀小六的女兒2度伸狼爪,犯行直到社工訪查才曝光。沒想到,被害女童和生母事後竟幫忙求情,並稱「被關只是浪費生命和時間」。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被告和女童母親先前曾為同居男女朋友,其明知女童係未滿14歲之少女,竟分別於去年11月1日22時至24時之間,在臺中市大甲區某分租套房內,基於乘機猥褻之犯意,趁母女倆均熟睡、被害人不知抗拒之機會,躺在女童身邊,以手伸進內褲撫摸下體之方式,趁機猥褻得逞。同年11月3日13時許,因女童感冒請假,被告竟食髓知味,利用自身體格上優勢,及被害人孤立無援、別無他人可求助之狀態,連續強吻、指侵得逞,最後甚至將陰莖插入女童體內,以違反意願之方式,對女童為強制性交行為得逞。嗣社工訪視女童時知悉上情,遂通報學校轉通報社會局,再報警處理。男子坦承犯行,且女童及其母親均表示,「願意原諒被告,希望法官從輕判刑,不要讓被告被關,被關只是浪費生命和時間」等語。台中地院審酌,被告侵害被害人之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其身心受創,內心留下陰影及恐懼,所為應予非難,考量他已徵得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之原諒,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小琉球學浮潛搭上教練 床上「摸胸聊天」民宿激戰2次…正宮氣炸提告
女子小美(化名)到小琉球學浮潛,和已婚男教練發展出婚外情,後續連3個月到小琉球旅行,2人不僅酒後在民宿床上「摸胸聊心事」,男方還在潛水店附近訂民宿,在房內和小美激戰2次,氣得正宮一狀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小美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正宮主張,她於民國106年與丈夫結婚,婚姻關係存續中,並育有1子,被告因前往小琉球學習浮潛,而與男方認識,其明知教練為有婦之夫,竟在民宿房間內與其有親密之身體接觸,並陸續發生2次性行為,侵害配偶權行為導致她身心受創,必須持續接受心理諮商,因此要求小美賠償100萬元。小美辯稱,自己當時不知教練為已婚人夫,112年7月6日晚上,男方騎機車搭載女性友人,陪同她返回民宿後,主動撫摸她的胸部等身體部位,她當時已不勝酒力,處於被動之情況,並無侵害原告配偶法益之行為或意思,2人也並未發生性行為。不過,人夫證稱,自己認識被告時,就有互加社群軟體及Line,社群軟體IG上有張貼妻兒之合照,並對外表示其等分為配偶及兒子,他在112年3月第一次上課時,就已提及此事等語,而他的社群軟體IG頁面,確有一家三口之合照,照片下方亦有「對老婆深情的」之文字,顯見其並未刻意隱瞞其已婚之事實。男教練表示,112年7月6日晚間回到民宿後,他與被告先在床上聊天,內容就是心事、工作壓力等,自己有先摸被告的手,後來在聊天過程中慢慢往上摸到胸部,期間女方未拒絕,之後2人依舊有曖昧關係,後來小美於112年8月15日、同年9月25日均有來小琉球旅遊,他在潛水店附近訂民宿,2人共發生2次性行為。屏東地院審酌,被告為有男女交往等相當社會經驗之成年人,就與已婚者之交往份際應有適當之認識,然其於原告與丈夫婚姻關係存續中,與男方為上開親近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實已超逾一般正常社交行為,依一般社會通念,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為而屬婚姻關係外之不正常交往,判處小美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為還賭債殺媽媽、婆婆和老公 「驚世媳婦」恐逃死家屬難以接受
憲法法庭20日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但精神障礙者不得處死,而在2009年殺害生母、婆婆和丈夫「驚世媳婦」林于如主張患有精神障礙,在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恐因而逃死,受害人家屬則直呼難以接受。林于如有賭博惡習,她高職畢業到酒店當公關,與埔里當地臭豆腐商家劉宇航奉子成婚,但她婚後仍死性不改、繼續簽賭,數次被地下錢莊逼債,她為了還賭債竟不擇手段。為了詐領親人的保險金,林于如先後殺害母親、婆婆和老公,先是2009年底在台南老家將母親推下樓致死,2009年又趁婆婆住院,混合混合抗憂鬱藥、安眠藥、防腐劑注入點滴害婆婆身亡,並在丈夫住院時,趁機毒死丈夫。而林于如犯案後遭逮捕,並於2013年判決死刑定讞,至今尚未執行,林于如遭診斷罹患精神障礙,憲法法庭20日判決死刑合憲,但精神障礙者不得處死,林于如恐因而逃死。劉家人則對此結果難以接受,受害人家屬表示,劉家因林于如「家破人亡」,臭豆腐店也在案發後關門,家屬身心受創,還得搬家才能找回平靜生活,無法接受林以心智缺陷逃死。
美髮店老闆是惡狼!2女員工遭性侵猥褻 裝針孔搜證開告
高雄一間理髮店蘇姓老闆,趁下班或店內沒客人時,分別性侵猥褻店內2名女髮型設計師。2女受辱後偷裝針孔攝影機蒐證報警;雄檢審酌蘇男否認犯行,依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並建請重判。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高雄市鳳山區一間理髮店27歲蘇姓老闆,對店內2年輕女髮型設計師心懷不軌,自去年8月起趁著下班或沒客人時候,藉工作職務多次對2女性侵猥褻,時間長達4個多月。2名女設計師受辱後,因擔心工作不保不敢聲張,但為揭發蘇男惡行,便在店內角落裝設針孔攝影機蒐證。後來,食髓知味的蘇男果真又趁單獨相處機會強抱女設計師,甚至抓著手欲朝自己下體伸去,犯案全程皆被針孔攝影機錄下。警方接獲2女拿著影片報案後,將蘇男依妨害性自主罪送辦。高雄地檢署偵查時,蘇男不但否認性侵犯行,還稱自己跟其中1女有曖昧,且店內員工曾一起參加旅行團出國,甚至有說笑合影照片,顯見大家感情不錯。但檢方根據被害人蒐證畫面及相關證詞、對話紀錄等,不採信蘇男說詞。訊後依有反覆再犯之虞,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獲准。雄檢偵結後,審酌蘇男僅為滿足自身性慾,不顧女員工意願性侵猥褻,造成員工事後身心受創,須向身心科就診,不但犯罪惡害重大,且還矢口否認犯行試圖脫罪,毫無自省之意,據此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雲林暑假成長營爆體罰 女童遭「不求人」打腫手背+屁股、逼吃辣椒
雲林縣1位小二女童上個月16日參加暑假成長營後回家哭鬧不停,媽媽細查發現女兒屁股、手背疑似遭人打到瘀青紅腫。雲林縣府社會處2日表示,調查後確實發現不少學童被體罰,甚至被罰吃辣椒,打人的是成長營男性臨時工作人員,已要求不得再接觸學童,調查後若違反《兒少法》,將裁罰主辦單位6至60萬元。女童媽媽因家庭因素,將女童與姊姊交給友人照顧同住,女童與姊姊上學期間參加該社團開辦的夜光天使班,暑假則參加成長營。上個月16日女童參加成長營後返家,屁股與手背出現瘀青紅腫,媽媽發現女童傷勢,心想社團對她幫助很多,並未立即通報,但友人認為孩子可能因此身心受創,才主動通報社會處調查。社會處人員查出,1名成長營男性臨時工作人員被學童稱呼「老師」,若見學童上課不專心或功課未交,便會用搔背的「不求人」體罰。面對調查,該名男子坦承有打學童手背,但沒有打屁股。社會處表示,調查後發現其他學童也有被體罰的情況,除用「不求人」,該名男子也會要學童半蹲;有學童因沒有把飯吃完或吃太慢,被罰飯裡加辣椒。社會處強調,女童及姊姊開學後改上學校課後照顧班。針對此事件,將暫緩受理該社團的兒童營隊補助計畫,並持續調查釐清真相,若違反《兒少法》,將裁罰社團6至60萬元。社團負責人說,工作人員有處罰學童但不是虐童,主要是希望孩子能認真學習,社團開辦夜光天使班與暑期班多年,從最初10名學童增至目前30餘名,若是虐童,家長一定會知道,不可能孩子愈收愈多。女童友人未查證清楚就公開影射,已涉及誹謗。
北部醫院爆職場霸凌…軍費生遭指導醫辱罵恐嚇「慘住精神病院」 院方回應了
北部一所大型醫院近期傳出職場霸凌,一名醫師被爆料,在指導過程中,多次批評軍費生「知識、態度、技能哪裡可以」,讓學生感到身心受創,還因此住精神病院治療。對此,院方也做出回應了。據《自由時報》報導,該醫院牙科有一名醫師5月指導一名軍費生時,多次出言責罵,除了打電話辱罵和傳訊息,更指責「你的知識態度技能哪裡可以」、「你不要給我選os,不然你就死定了」等,讓軍費生覺得受到言語侮辱和生命威脅恐嚇,因此身心受創,出現手抖、負面念頭,入住精神病院治療到現在已經3個月。雖然軍費生曾向所屬科別主任求助,主任也協助溝通,並要求醫師道歉,但醫師道歉時,曾提到「我一個中校,在這裡跟你道歉」,讓人覺得口氣滿諷刺的,根本不像在道歉,於是委任律師以生命威脅、恐嚇等提告,也希望申請因病除役,控訴院方處理態度消極。針對指控,院方回應,全案經初步瞭解,係遭反映之醫師求好心切,溝通期間用語言詞未臻周延,致當事人產生不適與反感,已說明溝通,也將持續強化內部教學管理作為,促進單位團結,以維權益。至於該名軍費生的因病除役申請,院方指出,醫院在7月30日接獲當事人提交因病除役申請,即依規定程序辦理,目前持續進行,強調沒有拖延或消極處理。
板橋虐童2惡師曾獲「資深表揚」 新北教育局急撤獎勵資格
新北市板橋區私立福音幼兒園傳出3名教保員涉嫌對8名幼童不當體罰,新北市教育局調查後祭出重懲,不僅對3名教保員開罰3萬至60萬元罰鍰,並勒令終身不得聘任;幼兒園負責人也挨罰6萬元並勒令停招。3名教保員中,有2名教保員去年曾獲新北市教保人員「資深獎狀」,新北教育局22日表示,已撤銷2名涉案教保員的獎勵資格。福音幼兒園今年3月傳出不當管教事件,園內3名老師遭家長舉報動手推撞、拍打學生、用棉被甩臉等,其中一名江姓幼保員還因幼幼班孩童尿褲子,竟當眾扒褲羞辱,叫來其他學童圍觀嘲笑,讓孩子身心受創。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教育局在4月接獲家長陳情後,立即依規將涉事教師停職,啟動調查並分別裁處3位行為人,終身不得聘任,並分別罰鍰60萬、30萬及3萬元。6月同步公告幼兒園及行為人姓名,並對負責人罰鍰6萬元,勒令該園停招。然而,涉案教保員中,有2人傳出曾獲新北市教育局頒發「資深人員獎狀」,引發外界質疑。新北市教育局22日表示,經查有2名教師於112年度,因教保人員年資滿10年獲「資深人員獎狀」,但強調與績優人員表揚非屬同獎項,市府已撤銷2名資深人員的獎勵資格,並將追回獎狀。新北市教育局重申,對於幼兒任何不當對待「零容忍」,任何違法行為絕不寬貸。
3歲童尿褲子竟遭惡師「扒褲圍觀」 師先稱「想不起細節」再趴地痛哭道歉
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爆出不當管教事件,園內3名老師遭家長舉報動手推撞、拍打學生、用棉被甩臉等,其中一名江姓幼保員還因幼幼班孩童尿褲子,竟當眾扒褲羞辱,叫來其他學童圍觀嘲笑,讓孩子身心受創。全案曝光後,園方6月25日召開家長說明會,會上涉案的江姓幼保員不斷道歉,還一度哭到啜泣、趴地。據悉,2024年5月間,該幼兒園1位家長到幼兒園幫自家小孩辦理離園手續,正巧目擊老師對幼童有用力拍打的不當管教行為,該名家長主動通報教育局。教育局接獲陳情,立即啟動調查,約談相關人員及調閱幼兒園內監視器,事件才因此曝光。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說明會上有家長控訴,自己孩子就讀幼幼班,身高才90公分,當天只因為尿褲子,該名老師竟然猛拉孩子雙腳,導致孩子向後栽倒、後腦杓著地。接著老師還當眾把孩子的褲子內褲脫下,並叫來其他幼童圍觀,要求「大家一起笑他」,甚至還朝孩子腰部踢了2腳。家長忍不住怒斥,「孩子才3歲,你要他心理怎麼辦?尿溼褲子怎麼了嗎?」另名家長也痛斥,該校不只老師會脫學童褲子,校內學童也會玩「互脫褲子」的遊戲,向老師反應後竟得到「以牙還牙」的回應,讓家長忍不住痛批:「老師是這樣教小孩的嗎?」另名家長則表示,調閱了監視器影帶後才發現,老師在學校的時候會大力拍打孩子的額頭,現在自己的孩子偶爾會不自覺用力打自己額頭,問他為什麼也都不講。還有家長表示,自己的孩子雖然不是被脫褲子那位,但因為被老師要求參與圍觀嘲笑,同樣在孩子心中留下陰影,「3、4月的時候,有一天我要幫兒子換尿布,結果他突然很激動,拉住褲子大喊『我要穿褲子』!」針對家長控訴,江姓幼保員在說明會上坦承確實有脫孩子褲子、拍打額頭等情節,但對於細節,均推稱「想不起來」,直到家長表示有看到監視影帶,江姓幼保員才承認確實有做過,然後開始哭泣,「真的很抱歉,對不起。」最後還情緒激動、崩潰啜泣,向現場所有家長鞠躬致歉,然後趴地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