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海爭女
」 義大利 女兒 大法官台義爭女親權案最新進展曝光! 女童寒暑假免赴義與父同住
義大利籍男子與台籍女子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官司,女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表達不願跟生父回國後,去年底台北地方法院二審合議庭裁定 ,生父寒暑假期間可帶女兒到義大利共同生活各10天、30天,經抗告後,最高法院廢棄確定。至於北院另案裁定暫時處分,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女方應將女兒交付給男方,讓生父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部分,經生母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作成違憲判決、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後,目前仍在北院二審中。義男與台女2014年未婚生女,後來感情生變引爆跨海爭女多起官司 ,其中,一件親權訴訟中,北院二審合議庭3名法官為確保兒童的權利,在生父母沒有聲請的情況下,依職權主動裁定暫時處分。合議庭詢問女童意見後,裁定在社工協助,讓生父與女童從2023年1月起每周1次視訊會面;女童可利用寒暑假時入境義國與其父及親屬在義國共同生活各10天、30天,並回復其對義國身分權利。經抗告後,最高法院維持女童平日及寒暑假未同住期間部分,但對於寒暑假期間在義國共同生活各10天 、30天部分,裁定廢棄確定,因為原裁定是法官依職權為暫時處分,非當事人聲請,無發回的問題。
台義爭女案判違憲…類似案件卻裁定不受理 法界人士譏:搞雙標?
詹姓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商人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官司,在女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後,憲法法庭上月判決,法院未讓女童陳述意見是違憲,引發軒然大波。新竹一名家長爭取2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也主張法官未讓小孩到庭陳述意見,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但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法界人士譏稱,台義爭女案,女童因寫信給蔡英文,大法官就受理裁判憲法審查,但同樣情形的其他案件,大法官卻不理會,憲法法庭是不是也搞雙標?義大利籍藍姓男子與台籍詹女跨海爭女的官司,最高法院裁定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詹女應將女兒交付給藍男,讓他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詹女為此依憲法訴訟新制,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受理評議後,在5名大法官反對、10名大法官同意下,5月27日判決「最高法院確定裁定」違憲。這起台灣首件裁判憲法審查判決出爐後,引發外界相當議論及批評。不料,日前新竹一名家長也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家長指出2名未成年子女親權事件中,歷審法院都沒有讓兩名未成年子女有表達意見的機會,侵害其表意權,主張終局裁定結果違憲。大法官蔡明誠、張瓊文、蔡宗珍組成的審查庭認為,確定終局裁定已說明清楚,本件未成年子女年僅5歲、1歲,過於年幼,無法理解裁判結果對其影響,未使幼童至法院表達意見,且聲請人也未具體指摘終局裁定有什麼牴觸憲法的地方,裁定不受理。張瓊文及蔡宗珍大法官在上月的台義爭女案的憲法判決中,曾提出不同意見書,指出「違憲判決」對家事事件相關制度所造成的衝擊與破壞性效果之鉅,實令人憂慮。另外,台義案憲法法庭也諮詢台大法律系教授沈冠伶,她引用德國聯邦憲法法庭判決,認為3歲小孩也應該可到法庭說明,法院可聽取其意見。但大法官們對如此看法意見歧異,最後多數大法官作成違憲判決,但仍有大法官另案裁定不受理類似聲請案件。法界質疑,裁判憲法審查是大法官針對終局裁判的個案審理,但有些案件有些大法官受理了,有些案件大法官卻直接在審查庭封殺。大法官們是不是也要設立「大法庭」統一見解,才不會「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台義爭女案憲法法庭上月認定違憲後,最高法院已收到判決書,21日分案給另1位法官審理,未來如何裁判深受各界關注。
台義爭女案 5名大法官提不同意見書
台義爭女案,由呂太郎大法官主筆的憲法法庭判決,創下台灣司法史首例,廢棄終局裁判,但林俊益等5名大法官不同意如此判決結果,他們出具措詞嚴厲的意見書,指出「違憲判決」對家事事件相關制度所造成的衝擊與破壞性效果之鉅,實令人憂慮。林俊益、張瓊文、黃昭元、楊惠欽及蔡宗珍等5位大法官,共同提出的不同意見書,首先批評詹女以母親身分聲請釋憲。親權酌定依法應以社工人員訪視,家事調查官及程序監理人調查報告,父或母不可以逕為主張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權利。不同意見書指出,詹女不可以代替女童主張各種憲法上權利,且她也沒有主張受憲法保障的親權受侵害等,但多數大法官完全忽略人民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應主張基本權利受裁判侵害的要求,就受理本件聲請案,令人憂心。林俊益等5位大法官也逐一分析,主張歷審裁定沒有違憲。多數大法官說,未成年子女有陳述意見的能力時,法院就必須直接、親自聽取其言詞陳述,才屬合憲的結論,無異是將法律所定子女陳述意見的「機會」,提升為「絕對性的憲法要求」。林俊益等人指出,要求未成年子女都要到庭,不僅嚴重壓縮甚至完全排除子女最佳利益原則所需的個案權衡空間,也等於是宣告《家事事件法》的相關規定,及孩子在法律程序中的代言人與權益保護者、程序監理人等制度違憲。不同意見書還提到,多數意見裁定最高法院終局裁定,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的見解,就法律解釋而言,顯然已背離《家事事件法》相關規定的立法意旨,不當干預「家事法院」於審理個案時的法律解釋權。林俊益等5人認為,本案的違憲判決以事實審法院自居,先自行認定子女已有陳述意見的能力,且無其他不適合直接陳述的情事,要求事實審必須直接聽取未成年子女的陳述意見,干預個案的事實認定,混淆憲法法院與各級法院間的權限分際。不僅許多法官及5位大法官對違憲判決有意見,也有律師及法界人士批評,未來家事法官就把子女傳來問,要子女在法庭上做出選擇,然後以此結案,不用再浪費時間及費用找家事調查官、程序監理人分析調查,且三個審級就要傳喚未成年子女3次,這樣的方式有利未成年子女嗎?
台、義監護權官司…憲法法庭判最高法院裁定違憲 女童可暫留台灣
詹姓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商人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法官裁定由藍帶回義國同住,但裁定確定後,她的女兒特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表示想留在台灣,詹女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判決,最高法院裁定違憲,廢棄發回最高法院,女童可暫留台灣。這起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起因義籍藍姓男子,與台籍詹女在2014年未婚生下一女,後來2人感情生變並引爆跨海爭女的官司訴訟戰。台北地方法院院作出暫時處分,裁定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詹女應將女兒交付給藍,讓藍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憲法法庭(圖/報系資料照)詹女提抗告先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再抗告也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後,台北地院訂3月14日是執行交付的最後期限,但女童不願離開學校,因詹女早在3月10日就透過律師,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3月18日憲法法庭認為,最高法院確定終局裁定有無牴觸憲法,仍待憲法法庭憲法審查,且確定終局裁定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本件確具急迫性與必要性,沒有其他手段可避免及防範,裁定本案在裁判憲法審查案件裁判宣告前,暫時停止執行。另藍男與詹女監護權訴訟部分,一審台北地方法院獨任法官裁定親權歸藍所有,詹女不服抗告,二審台北地院合議庭本月25日開庭,只有詹女出庭、藍已回義大利委由律師參與,目前仍在調解及準備程序中。
跨海爭女義籍父哭「法律不是保護人嗎?」 驚動大法官…家事律師痛批:悲哀的笑話
義大利籍藍姓男子,8年前與台籍詹姓空姐,未婚生下一名女兒,事後雙方未能順利結婚,這對無緣的戀人為了女兒的監護權,上演跨海爭奪大戰,本來法院將監護權判給藍姓男子,但在3年前,媽媽將女兒帶回台灣。後來台北地院判詹女敗訴,並裁准藍男可在判決確定前,暫時帶女兒回到義大利,藍男本周一欲強制到校帶回女兒,但遭校方阻擋;憲法法庭更在昨天(18日)傍晚,裁准詹女聲請的停止執行,藍男無法帶女兒離境,引發外界議論。藍姓男子泣訴,他不是什麼富商,只是來台灣合法接孩子,「法律不是保護人的嗎?」據《TVBS》報導,藍姓男子表示,他本身職業是在一間化妝品工廠工作,因為會中文,便協助老闆負責亞洲地區的工作,為了打爭女官司,他不惜花上多年存款。對於憲法法庭昨天緊急裁准,他無法立即將女童帶離台灣,他對媒體哭訴:「我是一個外國人,我來台灣,我都用合法的方式來接我小孩子,法律不是來保護人的嗎?」這起跨國爭女案,起因是台北地院於2019年10月裁定,詹女應將8歲女兒,交給藍男帶回義大利,詹女提起抗告被駁回,最高法院今年2月又駁回詹女提起的再抗告而確定,經藍男聲請,法院訂於本周一(14日)強制執行交付子女程序。後來女兒公開寫信給總統蔡英文,表達自己想留在台灣,希望外界能聽聽她的想法。藍姓男子表示,3月14日當天,女兒見到他,有抱他、親他,還問3年前送給她的馬有沒有長高,詢問她的義大利同學現在過得好不好,對外表示,女兒並沒有外傳的這麼不想回義大利。而面對憲法法庭昨天傍晚裁准詹女聲請的停止執行,讓藍男無法順利帶女兒離境,大法官的決定,讓家事律師梁維珊忍不住在臉書發文痛批,「罵人的不用道歉,搶孩子的不用交付,殺人的不用償命,誰還要當好人?」、「『想當好人,去跟法官說呀』,真是個笑話,悲哀的笑話」。
義國富商監護權案驚動大法官 憲法法庭緊急裁決:女童暫留台灣
詹姓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商人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官司敗訴後,她的女兒特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表示想留在台灣,案件真的出現大逆轉,詹女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及暫時停止執行,憲法法庭18日緊急裁准,生父無法立即將女童帶離台灣。這也是憲法訴訟新制上路後,首件暫時處分裁定。憲法法庭的裁定,有絕對效力且無法抗告或救濟。惟依照《憲法訴訟法》規定,暫時停止執行的效力不能超過6個月,且聲請憲法裁判後失效,換句話說,在9月之前的這半年內,女童可以留在台灣,等到憲法法庭裁判出爐後,才能知曉女童歸爸爸還是媽媽監護。不過,曾任檢察官的陳宗元律師質疑,這樣的裁定就是「第四審」,司法院真的越來越像行政院,台灣的司法感覺也越來越容易受到新聞輿論的影響,引以為傲的司法獨立會不會走向回頭路呢?更有法界人士直言,大法官是政治任命,介入審查個案終局裁判,恐嚴重影響審判獨立。這起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起因義籍藍姓男子,與台籍詹女在2014年未婚生下一女,後來2人感情生變並引爆跨海爭女的官司訴訟戰。台北地院作出暫時處分,裁定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詹女應將女兒交付給藍,讓藍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詹女提抗告先被高院駁回,再抗告也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後,北院訂3月14日是執行交付的最後期限,但女童不願離開學校,因詹女早在3月10日就透過律師,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詹女說,女兒此次一去,孩子將受到受國民教育權、在台灣的生存權、母女人格尊嚴、婦幼安全等無可回復的損害,不知何處是兒家?詹女還說,台灣不是海牙公約國,普通法院單向保障外籍生父,不顧本籍母女的權益?本案至為急迫,請求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們裁定,讓女兒留在台灣。憲法法庭審理後指出,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的暫時處分事件,法院如果決定不當,確實會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全發展的憲法權利,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與憲法權利有相當大的關係。憲法法庭認為,最高法院確定終局裁定有無牴觸憲法,仍待憲法法庭憲法審查,且確定終局裁定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本件確具急迫性與必要性,沒有其他手段可避免及防範,有准予暫時處分的必要。昨日傍晚作成裁定,本案在裁判憲法審查案件裁判宣告前,暫時停止執行,但詹女聲請女兒應由她與藍在台共同監護部分,因無急迫必要性,此部分裁定駁回。
義大利富商與台灣空姐跨海爭女 法官裁定女兒今交給父親
詹姓前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富商爆發女兒監護權爭議,詹女帶女兒回台後,指控富商私將女兒帶往義大利後音訊全無,她只好前往義大利以女兒護照遺失重新補發後,帶女兒回台,詹女因此遭藍男跨海提告準略誘及偽造文書等罪,台北地院家事法庭裁定詹女今天交出女兒給藍男,在判決確定前,暫時由男方單獨行使親權,這起爭女風波演變成當年巴西混血兒吳憶樺翻版,今天詹女會不會交出愛女,恐怕仍有變數。由於詹女和女兒平時住在台中,據悉台北地院今天是囑託台中地院代為執行,法官已裁定詹女需在一定時間前帶著女兒前往法院,直接交給藍男的律師,因此律師一早就會前往法院。若詹女屆時未現身,藍男律師不排除在法院民事執行處人員陪同下,直接前往詹女家中帶人。藍男2007年與詹女交往,2014年兩人未婚生女,不久兩人感情生變。2017年底,富商先將女兒帶回義大利,卻未依約定時間帶回台灣,詹女於是飛往義大利,以重新辦理女兒護照的方式,擅自將女兒帶回。雙方目前除監護權的訴訟外,男方也對女方提出妨害家庭略誘、偽造文書等刑事告訴。
富商、空姐跨海爭女淚灑偵查庭 判決出爐讓廣播名人爆氣「法律不保護台灣人」
義大利藍姓富商與台灣詹姓空姐兩人跨海爭8歲女兒監護權,因女童寫出一封親筆信給法官與總統求助後,引發社會關注,沒想到一審監護權判給富商,也讓女童將在3天後離開台灣到義大利去,這樣的判決也讓廣播主持人阿晃暴怒,在臉書貼出8歲女童懇求留台的手寫信,寫下「原來台灣的法律是沒有辦法保護台灣人,沒有辦法保護一個弱勢的母親?」。8歲女童親手寫下親筆信,希望能留在台灣,但面對3天後就要回義大利,也讓廣播主持人怒批法律沒有保護台灣人。(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詹女空姐10年前和藍姓義大利富商未婚生女,但在2019年在台北市議員徐立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義大利富商藍男劈腿家暴,藍男更以女兒祖父母生病為由,提前帶走女兒,且不依約定將女兒送回台,她後來花了將近1年的時間,好不容易才從義大利將女兒帶回台,卻也讓她遭到對方提告,雖然檢察官2度都以罪證不則不起訴,但富商仍堅持3度提告略誘、偽造文書。過去法院判決詹女每半年可以與女兒在台灣同住兩週,日期由雙方自行協議,機票費用各負擔一半,女兒住在義大利時間,詹女也可以書信、通訊軟體聯絡。台空姐與義大利富商的女兒監護權之爭,空姐媽也淚灑偵查庭,坦言如果沒辦法留下女兒,希望她在義大利能好好生活,長大後再回來看我。(圖/市議員徐立信提供)但對於法院裁定的交付日期3月14號,她又要再將女兒送去義大利,讓她煎熬心碎,女兒也親筆寫下希望留台的親筆信,而廣播主持人阿晃則表示,「原來台灣的法律是沒有辦法保護台灣人,沒有辦法保護一個弱勢的母親?」。對此,台北地院也發出聲明稿,解釋為何女童又要回義大利,台北地院表示,「詹女已達2年未依照法院裁定交付女童,藍父必須就交付子女部分聲請強制執行,詹女並未考量女兒最佳利益,對非同住的藍父不友善。」。藍男及詹女居住地分別為義大利及台灣,任何一方的親權人,法官更著重由何者擔任親權人,會使女童能更具自由性,得以自由發展,不致因忠誠議題,與另一方疏離,且可充分獲得父母的關愛;考量詹女不法將女兒帶回台灣行為,導致女童與父親事實上分隔,且在照顧女兒及父親聯絡、相處上,均非友善、妥適。女童回台後,一度連法院都無法知悉女童去向,詹女迄今未遵守法院暫時處分裁定將子女交付藍父,導致藍父無法順利了解女童生活情形,已影響子女成長及安全,自有改定親權行使必要。另外,富商透過委任律師賴芳玉指出,空姐在背後利用媒體爭權,一個8歲小二女童怎麼會主動寫信給總統、法官求助,造成輿論壓力,質疑這次事件引發背後的動機與可信度。也傳出另一位知名律師呂秋遠伸出援手,將透過廣播主持人阿晃介紹給這位空姐媽媽,希望能幫助這對母女。
萬里救女1/美籍工程宅遭台女榨乾 慘欠大筆貸款還得跨海爭女兒
美籍工程師Leo(化名)和1名台灣女子(H女)在美結婚後,金援岳家逾300萬元,2人的女兒出生後,妻子卻將親情當作籌碼,數度帶著女兒神隱,甚至飛回台灣,藉此要求老公給錢、協助辦綠卡;Leo為了見女兒一面,一度得靠貸款補充銀彈,去年底終於在外交單位幫助下,「抗疫」成功取得特別許可入境台灣,目前正透過司法程序爭取2歲半女兒的監護權。褐髮棕眼、高大挺拔的Leo在國外出生。2014年4月間,Leo遇到了從台灣到美國工作的H女,半年後兩人墜入情網,並決定同居,「當時的她(H女)純真又美麗,我為她著迷,所以感情發展得很快。」兩人在2015於美國結婚。Leo說,在台灣出生長大的妻子,儘管當時已在美國生活數年,卻未取得美國籍,只有工作簽證,「2015年間,她(H女)由於未取得工作簽證被迫回台,那段期間,她多次暗示我希望透過結婚取得美國居留權。」2016年兩人於美國登記結婚後,在當地度假勝地舉行盛大的戶外婚禮。「2017年8月間,她(H女)懷孕後,個性變得很極端,還騙我如果孩子沒在台灣出生,將來就會沒有中華民國國籍。」Leo坦言當時不知被「妻騙」,不但滿足了她的願望,後來還辭去高薪工作,陪伴妻子返台待產,沒想到卻落入一連串的惡夢中。Leo痛批,2人的寶貝女兒成為H女用來操控自己情感、經濟的工具,因此只要H女一開口,Leo便會答應其開的條件,「我無從選擇,因為女兒一直在她手上。」被龐大支出壓得喘不過氣的Leo,只能向銀行貸款,並向美國法院訴請離婚、主張女兒監護權,去年底他透過外交單位取得特殊護照入境台灣,決心帶回女兒。對此,H女表示,她和Leo是普通的民事離婚案件,Leo的所有指控都是憑空杜撰,已請律師研擬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