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工作
」 勞動部 超時工作 霸凌 謝宜容 屏東公告懲處名單竟「誤植」 勞動部緊急刪除遭酸:9點還在加班
勞動部北分署員工疑遭分署長謝宜容長期職場霸凌輕生一案,引發社會關注。勞動部也於20日下午召開考績會,針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懲處,晚間透過臉書公告結果。然而首次公告卻出現錯誤,內文將「秘書室主任」誤植為「資訊處主任」,引發外界質疑。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因不堪長期遭分署長謝宜容辱罵與欺凌,於辦公室輕生身亡。勞動部11月19日公布的調查報告,卻將謝宜容的行為形容為「目的良善」,引發外界強烈不滿。調查報告指出,吳姓公務員生前面臨工作量過重、長期超時工作與孤立無援等壓力,但調查結果稱「無法證明輕生公務員遭受長官職場霸凌情事」。其中對於謝宜容的行為,報告描述為「對同仁工作上之要求,目的良善,乃為有效推行業務以及提升同仁之工作能力」,此一措辭引發輿論譁然。何佩珊隨後也在立法院備詢時,面對多位立委嚴厲質詢,一度落淚並公開致歉,「謝分署長確實存在霸凌行為,『目的良善』的用語明顯不恰當,我們承認錯誤。」何佩珊進一步表態,若外界認為需要她為此案負責,她願意辭職。但何佩珊也對外界的批評表示不滿,認為媒體的指責如同對公務體系的「凌遲」,但她強調,勞動部將徹底檢討報告用詞與整體調查過程。對此,勞動部也在20日晚間於臉書公告懲處結果根據首次發布的公告內容,謝宜容記兩大過並免職,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北分署副分署長申誡兩次,資訊處主任小過一次。然而公告不久即遭刪除,約一小時後,勞動部重新公告,表示懲處名單為謝宜容記兩大過免職不變,蔡孟良除記一大過外,新增調離主管職,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兩次,資訊處主任則更正為秘書室主任劉麗利,並記小過一次。對此,勞動部解釋,此前公告內容有誤,經查證,應懲處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而非資訊處主任。網友也在留言區不滿表達,「9點多還在加班阿,真離譜」、「勞動部是處理勞動業務的主管機關,結果卻是帶頭做慣老闆的表率。像超時工作不敢報、主管霸凌、缺人不補不友善的職場環境等等問題,還想讓事情淡淡的放下,等到輿論都燒起來了,才要認真處理,真的是極為諷刺」。
籲謝宜容出面負責 張雅琳:還欠所有受害者一個道歉
勞動部勞發署爆發霸凌事件,部長何佩珊昨(20日)在立法院遭到立委嚴厲批評,行政院長卓榮泰下午也鞠躬道歉,而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發聲明表示,當事人因超時工作不幸身故,與其領導風格無關。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晚間表示,何佩珊口頭表示將會請辭,但事件的始作俑者謝宜容應出面道歉,展現真正的負責任態度。張雅琳說,她不否定政治責任在民主國家的重要意義,但一條生命的殞落,絕不應只歸咎於何佩珊,制度漏洞與人為錯誤如何導正,才是她認為最重要的事情。而事件的始作俑者,謝宜容分署長,是分署最高首長,也是多次被指控是霸凌員工的加害人,至今未對為此次事件做出任何公開表態,無論否認、澄清或道歉。是清者自清,還是敢做不敢當?張雅琳說,制度可以隨時調整,但人的生命無法重來,必須珍視每一位在崗位上默默付出的公務員。從11月至今,網路上的控訴、留言與陳情都歷歷在目,這些聲音不該被忽視。「為什麼2月早就有基層公務員提出陳情,卻未能成案?」張雅琳質疑,為什麼依據《勞動部員工安全及衛生防護要點》處理霸凌,卻選擇成立一個無法公開透明的專案小組?為什麼吳姓公務員的上下班紀錄表面正常,背後卻是過勞不堪的真相?她說,不容許這些疑問,從此雲淡風輕,這種心態只會讓悲劇繼續重演。張雅琳呼籲,謝宜容請出面道歉,展現真正的負責任態度。對已逝的同仁,對每一位曾經或正在經歷痛苦的員工,給出一份真誠的交代。張雅琳說,「這是你對亡者的家屬、你曾經的部屬們、以及辛苦勞動的國人,應該給出的交代。」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精神科名醫曝「6類職場不法侵害」:台灣職場霸凌完全模仿日本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39歲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霸凌,而在辦公室內輕生,但勞動部調查後竟在19日公布報告稱「管理方式非輕生直接原因」、「無法證實有遭受霸凌」。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直呼,這是因為球員兼裁判、自我調查,當然查不出所以然,「勞動部是勞工職業安全主管機關,職場霸凌是勞安重點項目之一,竟然處理得荒腔走板,可見台灣職場霸凌問題有多嚴重。」沈政男昨(2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職場霸凌的正式名稱為「職場不法侵害」,發生這類事件,必須依據標準流程向專責部門通報,並視需要通報外部單位。以此事件來說,勞動部若無法中立客觀處理,應由行政院介入與接管,才能有公信力。職場霸凌牽涉勞動、管理、法律、身心衛生等專業,處理小組應由專門人員組成,而非只有原本機關人員參與。此外,他補充職場不法侵害有6類,包括肢體暴力、言語威脅謾罵、孤立排斥、不合理或不必要的業務、業務太低階與侵犯私人生活等。以此事件來說,北分署長官有謾罵下屬、下屬超時工作、人力配置不合理、讓下屬孤立無援等行為,至少涉及3種職場不法侵害,勞動部卻說無霸凌情事,根本牛頭不對馬嘴。更離譜的是,受害員工已逝,竟說查無遭霸凌證據,殊不知霸凌往往發生在陰暗角落,沒有其他人知情。沈政男也表示,「事實上,台灣的職場霸凌定義,完全是模仿日本!這一點知道的人不多,但我查過日本的相關法規,因此了解。」他舉例,日本最近有一位地方政治人物因為職場霸凌,導致員工死亡,而被迫去職,只是,那人重新參加選舉,竟然又選上了,「日本與韓國的職場霸凌,大家看日劇與韓劇就知道,他們是會打人踢人的!在台灣,這類職場霸凌比較少。這是第一類職場霸凌。」「第二類沒有打人,卻同樣可怕!」沈政男解釋,因為,等於是毆打一個人的靈魂,也就是謾罵、羞辱、威脅,「這在公務機關有沒有?幾年前我就在臉書幫忙打抱不平,結果第二天馬上接到那個機關的人寫私訊跟我解釋。」第三類是類似小孩子的霸凌,「用離間、分化、刻意安排,讓你在職場被孤立起來,讓大家排斥你、歧視你。」第四、第五類跟工作安排有關,沈政男指出,這一點,好多公務機關尚不知道!「主管有權力安排工作沒錯,問題是,沒有根據業務需要與工作能力來安排,而是發洩個人的控制與打壓慾望,把下屬安排到無法勝任的職位或工作,或者刻意安排太簡單、太低階的工作,或者胡亂調動職務,都算是職場霸凌。」第六類則是公私不分,下了班也在當主管,要你聽命行事,或者刺探你的個人生活與行為。沈政男續稱,台灣社會處理性騷擾與學校霸凌已有成效,但職場霸凌仍未獲重視,事實上相關受害者數目遠遠多過前2者。俗話說,「為五斗米折腰」,極多職場霸凌受害者為了混口飯吃,被欺負也不敢吭聲,長此以往難免悶出失眠、焦慮與憂鬱等不適,嚴重者更可能出現自殺傾向。要了解職場霸凌的嚴重程度,沈政男建議應大規模調查盛行率,但台灣至今尚無類似官方報告,防治策略當然只能流於形式。以此事件來說,據聞涉及霸凌的單位,短期內已有數十名員工因此離職,上級卻無動於衷,顯見官僚窠臼多麼嚴重。沈政男也感嘆,他還沒看到有誰把職場霸凌的定義講清楚。勞動部這幾年有在推行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但顯然做得遠遠不夠,還需要多加努力。這,其實也是一種廣義的覺醒運動!就跟性騷擾與學校霸凌一樣,唯有當事人知道「上司正在霸凌我」,而且「我有反制管道」,職場霸凌才可能減少。沈政男指出,閣揆今天有提到友善職場,這當然是職場霸凌防治的基本工作,問題是非常困難!因為,在台灣的職場,尤其在公務體系,大家還是有濃厚的階級觀念,以及相關的官場文化,而這些都是職場霸凌的溫床,「你的上級,有可能跟你當朋友嗎?你自己,看到上級,就忍不住要鞠躬哈腰了,不是嗎?」他也感嘆,真的要珍惜當同事的緣份,這是兩百年修來的福氣,同時警告那些霸凌者,「不要以為別人好欺負,到時候人家反擊,你就會吃不完兜著走!」他解釋,機關屬性與職場文化是職場霸凌的危險因子,在講求服從、管制言論的地方,員工有不滿也不敢說,尤其容易出現霸凌事件。台灣公務體系雖經多年改革,至今比起民間單位,風氣仍舊保守,主管常有威權態度,難怪發生嚴重霸凌也沒人敢吭聲。預防職場霸凌的關鍵之一,就是破除迂腐的職場文化,提倡彼此尊重、相互溝通的工作倫理,而不是凡事長官說了算,講不聽就謾罵與打壓。機關組織應跟專精職場霸凌與身心衛生的專家保持聯繫,讓他們協助舉辦教育宣導,制訂職場霸凌處理流程,並參與相關事件調查與處理。俗話說,「人在公門好修行」,台灣的公務部門卻釀成嚴重職場霸凌事件,連公務員的權利都無法保障,也讓沈政男質疑,如何為人民謀求福祉?「此事不能以單一個案看待,該是全面檢視台灣公務體系職場文化與職場霸凌問題的時候了。」
勞動部員工「打假卡」工時逾12小時 謝宜容私下為人曝「每人慘兮兮」
勞動部勞發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驚傳職場霸凌事件,導致基層員工在辦公室輕生。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於昨(20日)在立法院質詢勞動部長何佩珊時,直指勞動部未能保護勞工,甚至可能存在掩蓋事實的嫌疑。而勞動部內部一名員工也透露,平時謝宜容經常向基層施壓,常在晚間發佈臨時任務。王育敏在立法院質詢時,公布輕生員工的監視器畫面及出勤打卡紀錄,指出該員工自10月22日起,每日清晨5點多進入辦公室,晚間7、8點才離開,工時超過12小時。然而打卡紀錄顯示其上下班時間「正常」,顯然存在「打假卡」情形。這也讓王育敏痛批,「公務員為何需要打假卡?這種現象是否已成為勞動部的企業文化?」她要求勞動部立即全面清查是否有常態性超時工作和假卡問題。同時王育敏質疑今年2月基層曾投訴職場霸凌,次長王安邦也曾約談涉案分署長謝宜容,但最新調查報告卻稱「查無紀錄」,顯示內部調查機制漏洞百出。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因打卡紀錄顯示正常,主管難以發現問題。針對調查不實的指控,她承諾會重啟調查。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勞動部內部一名員工K先生也透露,輕生員工是資訊小組唯一的正式同仁,需負責公文、採購、資安等多項工作,壓力沉重。他表示,該同仁工作一向認真負責,前五年半並未出現異常情況,問題始於謝宜容上任後。K先生指稱,謝宜容強調「向上經營」,頻繁向基層施壓,常在晚間發佈臨時任務,要求隔日清晨完成,導致基層員工長期處於過勞狀態,「她把我們每個人都弄得慘兮兮。」事實上,勞動部也於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職場霸凌事件,決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懲處,明確劃分責任並依法追究,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並免職;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並由部長何佩珊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北分署副分署長李燕玲記申誡2次;北分署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記小過1次。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將按照考績會決議,迅速完成相關程序,並著手檢視內部管理機制。
謝宜容涉霸凌輕生案!她發3大道歉聲明 反駁「身故事件與本人領導無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輕生案,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長期職場霸凌,謝宜容記2大過免職但至今仍未出面,晚間終於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謝宜容公開道歉聲明如下: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本人經完整閱覽,深切反省,沉靜檢討,現正式公開道歉聲明如下:一、關於行政調查說明指稱,部分同仁反映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於處理公務過程,有說話音量咆哮、情緒控管不佳、LINE 傳訊不當指揮監督、過度要求行為,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本人均完全虛心接受,坦然承擔責任,並在此誠摯、鄭重向同仁們公開道歉!二、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記載,北分署員工關係人甲因(1)「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2)「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3)「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4)「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自身工作壓力大」共四點原因,發生不幸身故事件,固均與前述第一點所述本人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然此一同仁不幸身故事件確實發生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對於未能即時發現同仁異狀並提供支援,未能即時避免悲劇發生,本人責無旁貸,應對身故同仁及其家屬誠摯、鄭重表達歉意!三、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認定,本人於關係人甲發生不幸事件當下確有安撫同仁方式、內容及語氣口吻不當,造成同仁心理壓力無法承受,及本人當下為瞭解事實所採用方式亦確有不當,本人亦坦然接受,願就本人當下思慮不周舉止向同仁們表達誠摯道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稍早發生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引發外界認為有職場霸凌疑慮,勞動部部長何佩珊原本在立法院表示,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2大過免職,督導的發展署署長蔡孟良1大過、調離主管職。勞動部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相關人士對霸凌、督導不周等事負起行政責任,經考績會決議如下,正在循程序處理:1.北分署謝宜容分署長記兩大過免職。2.勞動力發展署蔡孟良署長記一大過,何佩珊部長並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3.北分署直接督導離世同仁的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2次、秘書室主任劉麗利小過1次。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勞動部涉霸凌引公憤!何佩珊扛壓哭了:文官體制遭「網路凌遲」不遑多讓
勞動部爆職場霸凌!任職於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的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辱罵欺凌,導致吳姓公務員不堪長期壓力走上絕路,被發現陳屍在辦公室,不過勞動部昨(19日)公布調查報告書,內容卻將謝宜容的惡行「形容為目的良善」,引起外界憤怒撻伐。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今(20日)在立法院備詢時,也落淚坦承用語錯誤,並直言網路媒體對「文官體制」的凌遲同樣不遑多讓。勞動部昨(19日)公布調查報告書,指吳姓公務員生前有工作量過重、長期超時工作、長期工作壓力大、工作挫敗及孤立無援等狀況,不過透過調查訪談、匿名問卷意見回饋及相關事證,「無法證明關係人甲(輕生公務員)有遭受長官職場霸凌情事。」調查報告書還指出,分署長謝宜容「對同仁工作上之要求,目的良善,乃為有效推行業務以及提升同仁之工作能力。」明明是霸凌惡行,卻被輕描淡寫為「目的良善」,引起外界輿論撻伐。何佩珊今天接受備詢時,面對多名立委輪番上陣猛攻,她一度忍不住落淚致歉並認錯,「謝分署長確實有霸凌的行為,『目的良善』這樣的用語錯了,我們承認錯誤。」並表示願意下台以示負責。何佩珊也提及,文官體制與民主政治體制之間夾雜著鴻溝及落差,現今的網路社群、媒體對文官體制的凌遲與剝削同樣「不遑多讓」,而當她看見文官們每天需面對各種質疑和謾罵聲浪,也讓她備感不捨,盼外界能透過此事,知曉文官體制所面臨的困境。
勞動部爆霸凌害輕生!分署長謝宜容喊「求好心切」:說話音量較大
勞動部爆職場霸凌!任職於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的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辱罵欺凌,導致吳姓公務員不堪長期壓力走上絕路,被發現陳屍在辦公室。對此,謝宜容回應,自己是因情緒管控不佳,才「說話音量大」。針對該起疑似霸凌輕生案,勞動部昨(19日)公布調查報告書,指吳姓公務員生前有工作量過重、長期超時工作、長期工作壓力大、工作挫敗及孤立無援等狀況,不過透過調查訪談、匿名問卷意見回饋及相關事證,「無法證明關係人甲(輕生公務員)有遭受長官職場霸凌情事。」勞動部表示,事發後分署長謝宜容曾召集同仁開會,在尊重家屬不願新聞露出的情況下,要求同仁不能對外散播消息,而謝宜容因急於完成家屬囑託,加上自身對於感受他人情緒較不敏感,因此引發同仁不滿,雖然謝宜容是在執行職務,但方式、內容及語氣口吻的確不恰當。勞動部透露,經調查發現,分署長謝宜容若對公文、報告內容不滿意,或是同仁未即時報告及回應時,她便會大聲咆哮、怒罵與貶低同仁,甚至有多位關係人因此求助身心科接受治療。對此,謝宜容聲稱,此舉是為了提升同仁的二階思考及工作能力,且目的為保護同仁,在求好心切的情況之下,才會說話音量大、情緒管控不佳,將深刻自我檢討。針對遭爆在下班或假日時間,要求同仁隨時回應Line訊息,謝宜容則澄清,除非有緊急事故,否則並未要求同仁即時回應。◎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公務員輕生勞動部追頒「勞動獎章」 爭取「因公傷亡」判定獲撫卹金賠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1月4日發生悲劇,39歲吳姓資訊分析師在辦公室內輕生,事發後爆出有職場霸凌情況,今日調查結果出爐,除了還給吳員公道,勞動部也追頒「勞動獎章」,並向考試院爭取認定為因公傷亡之公務人員撫卹補償。11月8日勞動部指示政務次長許傳盛重啟調查,經過11天調查結果出爐,勞動部長何佩珊今日與政務次長許傳盛一同召開記者會,針對吳員生前工作狀況及職場霸凌指控進行說明。許傳盛指出在人力配置明顯有缺失的情況下,吳員仍直到最後一刻仍善盡職責,在沒有後援的情況下獨自承攬壓力,長期的超時工作及上頭對於業務成果打擊,讓祂的身心被摧殘到不可補救的地步,進而導致憾事發生。勞動部鑒於吳員的遭遇及犧牲奉獻,決定追頒「勞動獎章」,並向考試院爭取認定為因公傷亡之公務人員撫卹補償,極力替祂爭取應有的補償。至於分署長謝宜容將被降級並調為非主管職,並送考績委員會議處,而謝宜容的直屬長官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也一併送考績委員會。◎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勞動部職員不堪工作壓力輕生! 調查結束許傳盛證實:長期超時未報加班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11月初發生悲劇,39歲吳姓資訊分析師在辦公室內輕生,事後職員相繼爆料有職場霸凌情況,並將矛頭指向分署長謝宜容,8日勞動部指示政務次長許傳盛重啟調查,今日調查結果出爐,許傳盛也坦言死者超長工時及高壓環境,是壓跨祂走向悲劇的最後一根稻草。勞動部調閱吳員生前出勤紀錄,發現自10月22日至11月1日每天都從清晨5、6點一路工作到晚上7、8點才下班,每日的工時已超過12個小時,且從未報過加班,如此壓榨的勞動環境也終於被揭露。據勞動部調查報告指出,北分屬掌管全台7個縣市,卻只有吳員1個專任正式資訊人員及5個承攬人員,人力配置明顯不合理,鑒於政府規定承攬人員不能寫公文,就算其他人要幫忙,吳員仍獨攬責任,一個人默默努力。許傳盛表示吳員當時正在負責「智能就業服務系統」,在沒有資源要獨力完成系統的前提下,好不容易有個成果,10月30日卻再次被北分屬退件,強調龐大的工作壓力是導致吳員輕生的主要原因。許傳盛與勞動部長何佩珊落下眼淚,透露有職員在訪談時提到,過去曾詢問該輕生員工「如果最後做不出來怎麼辦?」他當時回答「就以死謝罪」,怎料過沒多久就傳出噩耗,讓各界相當哀慟。許傳盛表示訪談結果無法證實謝宜容有實際上言語辱罵、丟公文、霸凌等情形,透過綜合資料比對可以確定的是,謝宜容上述行為已間接對職員身心造成傷害,吳員長期負荷工作也是事實。調查結束後,分署長謝宜容將被降級並調為非主管職,並送考績委員會議處,而謝宜容的直屬長官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也一併送考績委員會。
找無人…雙北公車司機缺額1100人 人力荒暫時難解
23歲、僅8個月經驗的公車駕駛釀禍,也凸顯公車司機人力荒。據調查,北市缺額600人、約占16%;新北市缺額逾500人、約占17%。北市將持續協助業者擴大招募駕駛員,新北則祭出提高待遇、協助培訓、獎懲併行3項策略,希望協助業者解決缺工潮。交通部公路局長陳文瑞指出,已連3年舉辦大客車駕駛招募,招到3200多名駕駛,補充到公車、客運、遊覽車等行業,另開放延齡到68歲也有1300多人。僑外生投入大客車,勞動部原則上支持,相關流程辦理中。台北市議員曾獻瑩指出,公車司機缺額,造成許多駕駛超時工作、疲勞駕駛,危險性不輸酒駕。台北市公運處業務稽查科長梁筠翎表示,公車駕駛缺額嚴重,現有約3652人,若以新冠肺炎疫情前相比還差600人,若要人力充足、符合《勞基法》規定,還差1400人。她說,少子化、高齡化及公車產業結構影響造成人力短缺,將持續協助業者擴大招募駕駛員,依實際乘車需求調整服務水準,改善勞動條件及提升駕駛員認同感,並將駕駛員薪資納入運價調整檢討等措施。新北市交通局長鍾鳴時則說,交通局要求業者與勞工單位、地方團體合作,培訓有意從事客運司機的年輕人,並提供補助協助考照。交通局給予業者的薪資補助獎勵約為1.1至1.2倍,鼓勵業者利用補助提高司機待遇,或是用來發放輪班支援偏鄉路線的獎金。
北市公車追撞1死15傷!23歲駕駛8月有肇事紀錄 大有巴士回應了
北市17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一輛大都會客運遭到後方大有巴士追撞,導致50歲林姓婦人捲入車底身亡,還有15人因此受傷。有市議員指出,大有巴士曾有超時駕駛劣跡,要求有關單位嚴查。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指出,肇事的23歲謝姓司機15日才休完假,且近3日並無超時工作紀錄,不過8月曾有一件肇事紀錄。而大有巴士晚間也做出回應,表示公司第一時間已指派協理前往醫院探視、慰問傷者,也至派出所向罹難者家屬表達歉意,雖然沒有見到面,但一定會協助處理善後事宜,並且負起賠償責任。台北市消防局17日上午9時8分接獲通報,中正區忠孝路一段、喜來登飯店前發生車禍,抵達現場後,發現是一輛大有客運212路公車追撞另外一輛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車尾,並有一名年約50歲的女性行人受困車底。消防員將女子救出後,發現已經失去呼吸心跳,火速將她送往台大醫院急救,但仍於上午11時左右宣告不治;此次事故一共造成15人傷、1人死亡。事後據警方調查,兩輛追撞公車司機謝女(23歲)、陳男(54歲)並無酒駕反應。不過有市議員指出,肇事司機謝女所屬公司大有客運在2024年6月公布的年度公車評鑑報告中,在超時駕駛項目的得分為「0分」,意即4次抽檢都有發現駕駛超時工作,要求嚴查相關事項。對此,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指出,23歲的謝姓駕駛在今年1月取得大客車駕駛執照,2月到職,經現場警方調查酒測值為0,另已要求業者採檢毒品反應,她前一次休假是11月15日,近3日也無超時工作,此前並無違規紀錄,不過113年8月曾有一件肇事紀錄。而大有巴士晚間也公開回應,稱事發後公司已第一時間指派協理王榮光前往醫院探視、慰問傷者,也趕至派出所想向罹難者家屬致歉,雖然沒能見到罹難者家屬,但一定會全力協助處理善後事宜。此外,大有巴士還表示,公司一定會對罹難者、傷者負起賠償責任,同時對司機進行再強化教育訓練工作。
北市公車追撞釀1死15傷 議員揭露肇事客運年度評鑑有項目「0分」!
台北市17日上午發生嚴重死亡車禍,一輛大有客運巴士未注意前方公車正在禮讓行人通過斑馬線,逕直從後方追撞前車,導致1名女性行人遭捲入公車車底,送醫後宣告不治。台北市議員曾獻瑩指出,大有客運在今年公車評鑑報告中,曾數次在「超時駕駛」項目上被扣到「0分」,本次交通事故應特別調查有無類似情形。台北市消防局17日上午9時8分接獲通報,中正區忠孝路一段、喜來登飯店前發生車禍,立刻派出消防車6輛、指揮車2輛、救護車13輛及消防救護人員46人前往救援,抵達現場後,發現是一輛公車追撞另外一輛公車車尾,並有一名年約50歲的女性行人受困車底。消防員將女子救出後,發現已經失去呼吸心跳,火速將她送往台大醫院急救,但仍於上午11時左右宣告不治;此次事故一共造成15人傷、1人死亡。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曾獻瑩17日透過新聞稿表示,這起公車追撞的重大交通事件,除了酒測,應該還要特別調查公車駕駛的班表。曾獻瑩指出,北市公車駕駛缺額問題存在已久,現階段缺額約3成,造成許多駕駛超時工作,可能因此導致疲勞駕駛狀況,危險性不輸酒駕。曾獻瑩還指出,本次肇事的大有客運,在2024年6月公布的年度公車評鑑報告中,在超時駕駛項目的得分為「0分」,意即4次抽檢全都有發現駕駛超時工作,甚至在上一期的工作評鑑中,大有客運在超時項目也同樣是0分。不僅如此,曾獻瑩表示,大有客運在上一期的評鑑績效墊底,得到的成績是「乙」,公運處對廠商應加強監督,要求具體的改善作為及成效,否則不應允許如此管理鬆散的公司繼續上路。
泌乳地獄1/五星月子中心爆勞資糾紛 單親泌乳師被逼退拿無資遣費
雙北地區某知名五星級連鎖產後護理之家主打優雅舒適環境,該集團已離職的張姓泌乳師卻指控,自己在公司任職4年,每月勞動時數嚴重超標,卻沒有加班費,日前還誤信主管花言巧語轉為承攬制員工,隔月就遭逼簽離職單,沒想到不僅沒拿到資遣費,還反遭公司提告要求賠償,讓張女忍無可忍,決定公布前東家的惡劣行徑。張女表示,2021年1月加入該月子中心,以正職員工身分擔任泌乳師,負責幫入住的媽媽進行乳腺疏通,而該中心對外營造溫馨氛圍,聲稱要讓入住者舒適安心,對員工卻十分苛刻。張女透露,公司並未讓她們打上下班卡,規定只要負責的媽媽有任何需求,泌乳師就得出勤將狀況排除,而她每月平均服務100位媽媽,上班時間超過200個小時,公司未照勞基法規定保留勞工出勤紀錄,導致難以界定上下班時間,鑽漏洞4年來從沒給付任何加班費。張女透露原本薪水計算方式為業績乘上25%,因主管承諾要將抽成提高到30%才答應從一般勞雇契約轉為承攬制。(圖/民眾提供)張女指出,該公司4、5月間決定收掉某些分館,泌乳師負責的館別會重新分配,照顧的媽媽也因而減少,難以達到每月28萬元以上的業績,就無法拿到最高25%的抽成。而泌乳師的底薪為最低薪資2萬6400元,主要靠抽成增加收入,而張女每月實際薪酬約在8萬上下,抽成減少勢必大幅影響收入,張女主管因而動之以情,表示為體貼她是單親媽媽,照顧小孩之外還得奉養父母,為避免其薪水銳減,要求她轉為「承攬制」員工,抽成就能提高至30%,張女不疑有他答應,這卻是變調的開始。據了解,承攬契約與一般勞動契約差異點在於雇者與勞工之間沒有從屬關係,僅需依承攬的業務內容,給出成果並依協議好的方式給薪,雇主沒有指揮、考核以及監督的權力,與一般勞動契約相比,工作的時間、方式以及地點更加自由。但承攬契約高度自由換來的就是沒有一般勞動契約的保障,因為沒有被定義為「勞工」,雇主也不用替承攬人投保勞健保,承攬人也不受勞基法保障,包括最低薪資、特休和加班費等勞工權益。張女與資方開調解會,公司全部認賠並將資遣費及6月份預扣薪資返還給她。(圖/民眾提供)在主管要求下,張女5月7日回公司簽離職單並轉為承攬型員工,她認為主管「不會害她」,簽下離職單轉型為承攬契約,談及資遣費時,該公司卻含糊其詞,對此事敷衍帶過。「我有問說被公司要求離開怎麼辦,主管說我業績都第一,怎麼可能沒事資遣我。」張女回憶,她簽下離職單時便詢問少了勞基法保障,倘若被強迫離開該如何是好,主管當時信誓旦旦,那個保證言猶在耳,6月24日就通知她「做到當下」,讓她難以接受,憤而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台北市勞動局對於該月子中心未依規定打卡情況表示,已違反勞基法施行細則21條,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之時間計至分鐘為止,違者最高處新臺幣45萬元之罰鍰。至於超時工作未給付加班費等行為,勞動局表示,雇主已明顯違反規定,將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勞動局現已介入關心,將居中調解以保障勞工權益。遭指控的月子中心主管承認該公司確實與某位前員工有勞資糾紛,但他強調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因此不便對外多作說明。
新北市勞工局公布慣老闆名單 多家知名企業上榜
新北市勞工局19日公布違法罔顧雇員權益的公司名單,其中以指南客運、新泰工業經常性使勞工超時工作違反《勞動基準法》,5年內累積裁罰445萬元與275萬元,另外不給員工請生理假的全家超商及超時加班又沒給加班費的知名食品商老協珍也上榜,統計此次公布名單共有310家業者,開罰1941萬5000元。勞動檢查處分析指出,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共有61家;違反《職業安全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112家;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有7間公司拒絕生理假、調職留停員工為大宗;違反《就業服務法》部分,歧視身心障礙或年齡的公司各有1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有4間未依法給付資遣費。勞檢處表示,指南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換班未給足夠休息時間,分別是第7次及第4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雇用勞工人數達500餘人,因此被重罰85萬元;另外新泰工業也因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單月延長工時高達118小時,甚至連續3月讓勞工超時加班,第7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雇用勞工人數達300餘人,遭重罰65萬元。統計2家公司5年內分別被裁處445萬元及275萬元。老協珍因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又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被裁處13萬元;全家便利商店則是拒絕員工請生理假,被裁處2萬元。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已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雇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上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成。
騙烏干達學生來台打黑工!中州科大副校長判5年6月 這官員判更重
中州科技大學招攬非洲烏干達學生就讀,卻讓學生淪為超時工作的奴工,相關主管遭檢警和移民署認定觸犯《人口販運防治法》、《就業服務法》、《刑法》詐欺等罪。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時任柴姓副校長判刑5年6月、推廣中心藍姓主任5年、林姓行政主管2年10月、陳姓人力仲介2年、苗栗縣政府勞青處涂姓副處長7年。判決書指出,柴男、藍女以中州大學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並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之林男加以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向參加者佯稱中州大學可以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可以存錢等語,隱瞞烏干達學生一旦來台後,仍須負擔必要的生活費用、中州大學無法保證每位留學生可以順利獲得工作機會、留學生將可能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一旦工作不順利,必須仰賴家中經濟援助、如果繳不出學費,將依法退學等重要資訊,進而編織來台留學的美夢,讓留學生誤信為真。柴男等人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將打工,且陳述不實的財力資訊,總計16位留學生順利取得入境我國的簽證。留學生抵台後,柴男、藍女除介紹工作予留學生外,亦透過陳男仲介工作。因烏干達留學生來台目的是為求學,並非工作,且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又必須在台灣生活,只能被迫超時或在夜間工作,毫無任何自行選擇機會之脆弱處境,柴男等人無視此一脆弱處境,讓烏干達留學生長期從事勞動與實質取得之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進而達到勞動剝削。另一方面,涂男對於苗栗縣境內雇主是否違法聘僱烏干達留學生從事工作之行政裁罰,為圖利陳男及聘僱烏干達學生之公司,竟透過承辦之勞青處勞工服務科臨時工程助理員廖男主管對其施壓,並直接更換另一位承辦人員,使廖男配合,對陳男及其它公司雇主做出並無違法而不予裁罰之結論,使其等獲得免罰之利益。法院依廖男之自白及證人證詞、扣案之招生說明文件、被告間通訊之信息截圖、學生課程表、薪資證明、學費催繳通知、苗栗縣內部公文簽核、函文、學生工作時間表等證據,認定柴男、藍女、林男共同涉犯修正前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之詐術勞動剝削罪;陳男涉犯同法第32條第2項之勞動剝削罪;涂男、廖男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彰化地院審酌,柴男、藍女、林男及陳男等人濫用自身社經地位而為本案犯行,自應併科罰金刑方能充分反應行為不法內涵;而涂男濫用公權力,換取廠商免罰利益之官商勾結,亦有科處罰金刑,以適度反應行為不法內涵之必要。因此分別量處被告等人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併科罰金新臺幣24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之刑度,涂男並褫奪公權5年;另追徵藍女及陳男之犯罪所得。廖男部份,法院考量他於偵查中自白,復無犯罪所得,且依其供述因而查獲同案被告涂男,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之規定,再考量其多次遭施壓,向科長反應多次均無法獲得任何協助,迫於壓力而為本案犯行,並無刑罰必要性,檢察官亦請求為免刑之諭知,爰宣告免刑。
統聯客運勞工超時工作!已違反9次遭罰85萬 知名上市公司也被點名
新北市勞工局今公布今年第3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有334家業者,開罰1952萬元,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有61家。其中統聯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已是第9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1500餘人,因此遭重罰85萬元。勞工局指出,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有61家,其次為未依法置備或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9家;至於未依法給予勞工特別休假,則有35家;另外違反職安法部分,仍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137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主要為雇主於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有2家;勞工申請生理假時,遭受雇主不利處分者,有1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為主,有7家;至於未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有1家。以上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新北市勞工局今公布今年第3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有334家業者,開罰1952萬元。(新北市勞工局提供)勞工局指出,統聯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已是第9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1500餘人,因此遭重罰85萬元。知名上市公司一詮精密工業及新日興公司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其中新日興公司使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高達99小時,甚至連續3個月超過法定上限,兩家公司分別是第7次及第6次違反同一規定,各遭重罰78萬及60萬元。另新日興公司除使勞工超時工作外,亦多次未提供勞工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也遭連續裁處3萬及4萬罰鍰。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雇主於知悉職場有性騷擾行為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如有違反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此外,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教室不開冷氣飆30度「寶寶狂噴汗」 她怒揭私幼超收黑幕:會出事
「政府真的有在查嗎?」1名女網友透露,朋友在私立托嬰中心工作,聽對方說該私幼超收小孩,師生比約1:6,老師幾乎沒辦法休息,且教室僅有套房大小,也沒有安裝監視器,還常常不開冷氣,室內溫度高達30度,又悶又熱,害孩子們總是滿頭大汗,「我都會跟他說寶寶汗腺發育還沒很成熟,這樣會出事」。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朋友在私立托嬰中心工作,「他說他們那邊超收小孩,超收的小孩還沒有在同一個教室上課,而是在空間很小的教室。那天吃飯聽他敘述,大概像套房的大小,師生比大概1:6,重點沒有監視器,這樣真的有事情是算誰的?有理說不清。有時候太忙或是場內只剩他一個人看小孩,想去廁所的時間都無法,老師幾乎中午沒休息,超時工作還沒有加班費」。女網友提到,朋友抱怨園方常常不開冷氣,教室內溫度動輒30度,濕度也超過60,「不敢想像寶寶們沒有吹冷氣是怎樣,他說看他們小孩都滿頭大汗,我都會跟他說寶寶汗腺發育還沒很成熟,這樣會出事。我自己有小孩都會開著冷氣給他吹,還會流汗,覺得那些小孩好可憐,家長真的知道嗎?」貼文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我覺得托嬰還是要找準公共比較好」、「政府哪有人力查,沒人沒錢」、「托嬰現在政府規定要全面監視器了不是嗎」、「我如果有小孩首選公幼,品質真的比較穩定」、「之前我朋友也是在幼稚園做行政,裡面也是超收,上面有人來視察就會叫我朋友把超收的小朋友帶去公園玩」。
地方民代及村里長補助三讀通過 李柏毅:合理資源才有更好服務
立法院會4日三讀修正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將調增直轄市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從24萬增至32萬元、縣市議員由8萬增至16萬元;並加發村里長春節慰勞金1.5個月(共7.5萬元),將於明年元旦開始施行。立委李柏毅說,無論是村里長還是助理,隨著時代的演進,選民服務從清晨做到凌晨的情況屢見不鮮,此次修法將予以第一線工作者合理資源,才能提供人民更好的服務品質。李柏毅認為,現今村里長的服務項目不斷擴增,前兩年疫情讓村里長的工作更加繁重。這次通過春節加碼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更提供村里長應有的合理待遇,這部分未來也將由內政部買單。同時對於任職滿6屆且年滿65歲者,由內政部編列預算給予慰勞金及表揚,以鼓勵熱心為鄰里奉獻的村里長們。李柏毅表示,從馬英九施行22K惡法導致台灣低薪現象,基本工資在蔡英文總統過去八年的努力下,現提高到2萬7400元,漲幅高達37%;過去24年間,軍公教也進行了六次調薪。然而,從自己擔任助理到成為民代聘請助理,助理費自2000年立法至今卻未曾調整過,任何一個行業二十多年來薪資沒有變動都是相當不合理的,現階段確實有調整之必要。李柏毅指出,根據勞動部「112年初任人員薪資統計結果」,社會新鮮人的起薪平均為3.5萬元,中位數為3.1萬元。然而,民代助理的培育與聘用,再加上不定性的超時工作,更枉論要懂法案、懂預算又熟悉地方事務的助理,依現行條例難以留住好人才,這對優秀的助理是不公平的。李柏毅提到,此次立法過程中相當不容易,5月8日內政委員會初審時,他和其他委員從早上九點到晚上七點多,經歷超過十小時的法案審查馬拉松,逐條、逐字實質審查、討論,凝聚各位委員及部會的意見,從近四十個提案中,達到跨黨派共識,才讓修正條文進入二讀、完成三讀,也向大家示範什麼是「民主」、什麼是盡責的民代。
華爾街銀行家猝死!他生前「1周工作100小時」 同事怒嗆擬罷工
美國華爾街一名年僅35歲的投資銀行助理(investmentbanking associate)近日猝逝,他的死訊引發投資銀行圈一陣風暴,原因是他生前才剛完成一項價值20億美元的併購案,但疑似為了促成併購案,他死前每周工時都高達100小時。《紐約郵報》報導,這位在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任職的盧卡納斯(Leo Lukenas III),2日因「急性冠狀動脈血栓」猝逝,享年僅35歲,留下妻子和兩名年幼孩子,據知情人士表示,他死前3天才完成價值20億美元的併購案。報導還引述知情人士說法,盧卡納斯在此之前的數個星期,每周工時高達100個小時,儘管沒有直接證據顯示盧卡納斯的死因和超時工作有關,但過去許多研究都指出急性壓力(acute stress)和血栓有所關聯。盧卡納斯的死再次掀起華爾街員工過勞的問題,許多自稱是美國銀行員工的網友在社群網站Reddit上揚言罷工以換取更好的工作條件。事實上,類似情況在在10多年前有曾發生,當時一名年僅21歲的實習生在美國銀行倫敦分部實習時,連續3天工作到早上6點,最後因癲癇發作死亡;當時法醫指出,可能是疲勞導致氧氣供應不足所致。針對盧卡納斯的猝逝,美國銀行沒有計畫調查盧卡納斯超時工作的問題,僅表示將盡一切所能協助死者家人。美國銀行投資銀行助理盧卡納斯2日因「急性冠狀動脈血栓」猝逝。(圖/翻攝自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