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挖眼
」帶刀浩克2/火車殺警3大案催生修法 司法介入安置能解決問題?
近年來陸續發生火車殺警案、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以及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顯示精神醫療的社會安全網破了大洞,不但讓執法警察隨時面臨自身安危的挑戰,也讓社區居民活在無法預期的恐懼中。對此,法務部和司法院協助修法,由立法院在2022年初通過《刑法》等相關5法修正案,將監護期間延長次數無限制,還在同年底3讀修正通過《精神衛生法》,將嚴重病人是否強制住院改由法院裁定。2019年7月3日晚間,鄭姓男子搭乘台鐵北上第152車次自強號列車,因拒絕補票,在車廂大聲咆哮,警專第一名畢業的24歲鐵路警察李承翰上車處理,突遭鄭男以尖刀刺傷腹部,失血過多不治。一審嘉義地院採用醫師鑑定結果,認為鄭男因思覺失調症發作,妄想有人要對他不利,才刺死員警李承翰,判決無罪、只須監護處分(即強制就醫)5年。這個無罪判決震撼全國,後來二審和三審改判鄭男17年徒刑、強制就醫5年確定,稍微平息民怨。梁姓男子砍母37刀,竟將母親頭顱割下丟擲大樓中庭,高院一度判決無罪,引發社會震撼。(圖/報系資料照)火車殺警案並非單一個案,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更是驚世駭俗,2018年10月17日晚間,30多歲的桃園梁姓男子在12樓住處與66歲母親發生衝突,竟拿菜刀追砍母親37刀,母親慘死後,梁男以開山刀砍下母親頭顱和左手腕,將頭顱從後陽台丟至社區中庭,把鄰居給嚇壞了。一審桃園地院判處梁男無期徒刑,高院二審卻以他吸毒喪失識別能力為由,改判無罪、不用監護處分,而且當庭釋放,僅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輿論聞訊大譁,後來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改判無期徒刑確定。火車殺警案的一審判決、及梁姓男子剁母頭顱案的二審判決,法院統統判被告無罪,引起全國民眾不滿,紛紛要求修法加強社會安全網。不料2021年9月26日屏東又發生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行兇的楊姓男子只判有期徒刑5年確定。這一連串不幸的精障殺人和傷害案件,催生了《刑法》和《精神衛生法》等法律的修正,還促使衛福部負起責任,終於讓設置司法精神病院的政策定案,落腳在高雄凱旋醫院。司法院協助推動修改《精神衛生法》等法律,但司法介入能否改善精障犯罪問題,仍有待檢驗。(圖/方萬民攝)長久以來,部分民眾將思覺失調症患者與暴力傾向畫上等號,使得精障人士汙名化的現象日益嚴重。雖然2019年熱播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引發許多民眾對思覺失調症的探討與多方面的迴響,但每當駭人的社會事件發生時,社會氛圍又對精障者不利。政府現在終於願意面對精障者照顧資源不足的問題,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修法只是第一步,設置司法精神病院也只具有事後安置和治療的功能,新法上路後是否真能改善精障犯罪問題,讓患者家屬和社區居民都能擁有免於恐懼自由,仍有待時間的考驗。
屏東男患思覺失調犯超商挖眼案 依重傷害遭判5年
去年9月間,發生在屏東縣高樹鄉超商震驚社會的「挖眼案」,其中牽涉潘姓女店員遭挖眼及早餐店范姓婦人被持刀砍傷案,涉案的楊姓凶嫌患有思覺失調症,且是列管的精神病患者,犯案後引發社區居民恐慌。屏東地方法院羈押至今,今天上午依重傷害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被害的潘姓女店員復原情況穩定,且已進行29次相關心理諮商,屏縣府表示將持續輔導。去年挖眼案發生後,引起一片輿論譁然,高樹新南村民群情激憤,甚至組團到縣府衛生局外陳情,籲請別再讓楊男回到村落;得知判決結果後,地方村民認為判的太輕了,僅判5年很快又會出來危害社會,應該要強制送醫收容治療。高樹鄉新南村當地村民指,挖眼案發生後不久,被害人潘姓女店員出院就搬到其他鄉鎮依親,遠離讓她感到害怕的傷心地。涉案的楊姓凶嫌患有思覺失調症,且是列管的精神病患者,屏東地方法院羈押至今,今天上午依重傷害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圖/報系資料照)楊姓嫌犯去年9月間因不滿潘姓超商女店員,提醒進入店內要戴口罩防疫,竟暴怒衝進櫃檯,痛毆柔弱的潘女,還壓制被害人,以手臂勒頸,再以手指猛力摳挖被害人雙眼,導致被害人鼻梁斷裂、左眼窩骨折及結膜受傷等;警方介入調查,發現楊男犯下挖眼案前,同年6月也曾在高樹鄉一家早餐店,毆打並持菜刀砍傷范姓婦人,導致被害人頭部腦震盪及左側頸部、腹部被砍傷,所幸店家攔阻,被害人才保住性命,沒想到楊嫌經送往精神醫院強制治療一個多月,回到社區又犯下挖眼案,引起社會恐慌及討論。屏東地檢署偵辦此案時,對楊男兩次犯行個別進行精神鑑定,專業醫師均判定楊男雖患有思覺失調症,行為能力受到影響,但在兩次犯罪當下,仍可自我辨識行為違法,並不符合刑法19條所列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的要件,不構成刑法上可免刑或減輕其刑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