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規約3/原來這罪名讓普丁怕了 非會員國也受國際刑事法院管轄
最高檢察署和國際法及刑法學者研究,全世界有123國是《羅馬規約》會員國,對於涉及戰爭、侵略等罪的國家,管轄範圍較寬,且不限聯合國會員國加入,甚至只要向國際刑事法院(ICC)聲明接受部分條文,就會受到保護和管轄,以俄烏戰爭和以巴戰爭為例,俄羅斯和以色列都曾簽署《羅馬規約》,但後來都撤銷簽署,不過ICC檢察官仍發動調查,逼使俄羅斯總統普丁不敢到南非參加金磚五國會議,顯示ICC的跨國司法權擁有實質嚇阻力。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張安箴和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怡凱指出,俄烏戰爭後,參與ICC的42個國家請求調查在烏克蘭的戰爭罪,雖然烏克蘭和俄羅斯都不是《羅馬規約》會員國,烏克蘭也只聲明接受部分條文管轄,俄羅斯又是大國和軍事強國,理論上普丁可以不甩ICC。但媒體報導俄國惱羞成怒,反過來通緝ICC英籍的首席檢察官卡理姆.汗(Karim Khan)、及ICC日籍法官赤根智子。雖然普丁表面上不甩ICC,不過全世界加入ICC的會員國共有123國,包括南非在內,都有義務在普丁進入自己國家領土時逮捕他,並將人移交在海牙的ICC。導致普丁2023年8月不敢到南非參加金磚五國會議。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法官Wolfgang Schomburg認為,從普丁不敢去南非出席金磚五國峰會的例子,就可以看出ICC逮捕令不是完全沒有影響力。雖然俄羅斯在聯合國安理會有否決權,但普丁還是會怕。最高檢察署舉辦法學論壇討論國際刑事法院管轄問題,檢察總長邢泰釗邀請學者專家發表論文。(圖/最高檢察署提供)陳怡凱還揭密普丁心裡最怕的是《羅馬規約》的戰爭罪,而不是侵略罪,因為戰爭罪的管轄權門檻較侵略罪低,所以普丁一旦落入《羅馬規約》會員國手裡,就可能被依戰爭罪引渡到海牙。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蔡秋明解釋,《羅馬規約》第8條第1項將戰爭罪管轄權定義得很簡單清楚,ICC對所有戰爭犯罪均有管轄權,但侵略罪的定義與管轄規定,都是在規約問世後,歷經多次協商才增訂進去。侵略罪使用3階段定義方式,首先定義什麼是「侵略罪」,再講什麼是「侵略行為」,最後才列舉各種侵略行為的具體態樣,難怪普丁更怕遭戰爭罪引渡。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黃居正指出,目前臺灣加入國際組織遭受阻礙的主體,都不是 ICC會員國,例如中共、巴基斯坦等,對臺灣不是很友善的國家不是會員國,所以臺灣加入ICC 的障礙,絕對不會大於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民航組織等我們想加入的公約組織。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則提醒,加入ICC不可能阻止戰爭,而是要增加我們的天平法碼,備戰才能止戰。以巴戰爭造成生靈塗炭,許多巴勒斯坦人無家可歸。(圖/翻攝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官網)不過蔡秋明也提醒,中共可能會主張兩岸衝突是內部動亂、或緊張情勢,排除ICC管轄,這一點要特別小心防範。我們必須主張侵台戰爭是一項「國際性武裝衝突」,即使武力侵台行為被解釋成「非國際性武裝衝突」,也不能讓它變成所謂的「內部動亂或緊張情勢」。另有官員和學者私下表示,我方主張接受ICC管轄,有無可能違反九二共識的一中各表原則,成為兩國論,反而因此刺激中共,也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