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身費
」獨/律師界炸鍋了!6000元可抵1小時公益? 懷疑公會想填補北律赤字
全國律師聯合會內部通過《律師參與社會公益活動辦法》草案初稿,規定律師每年須做公益12小時,否則每小時要繳6000元代金,不從就要送交律師倫理委員會議處。草案曝光後,引發律師界喧然大波,有律師痛批每小時6000元代金費用是「贖身費」,也有律師認為只要1000位律師願意繳納代金,一年就超過7000萬元,剛好可以填補台北律師公會之前爆發會計掏空的赤字。全國律師聯合會見律師界群情激憤,透過秘書處發文安撫,公會表示律師公益時數每小時折抵6000元代金,只是草案初稿,法源是《律師法》和《律師公會章程》的規定,而且可以作為未來提高法律扶助律師酬金的參考依據,還說每年12小時公益時數低於美國律師公會規定的50小時,目前草案只經全國律師聯合會的專案小組通過,未來將參考法務部回函意見,再提交公會的理監事聯席會討論和決議。許多律師在本月24日發現《律師參與社會公益活動辦法》草案的6000元代金規定,群情激憤、集體炸鍋了,不少律師想起台北律師公會之前被會計掏空至少7000萬元的事件,如果以8000個律師會員來計算,只要有1000個會員願意繳納12小時代金,一人一年7萬2千元,剛好可以補足北律7000萬元財務缺口!不少律師認為,全國律師公會未跟律師界充分討論下,就做出每小時公益時數折抵6000元代金規定,簡直就是侵害律師的工作自由,還有律師認為這是政府不願意編列法律扶助預算,就丟給律師界吸收,另有律師指責這是一種職業歧視造成的職業給與不平等待遇,完全不敢相信當初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是怎麼跟政府協調的。
25歲男愛上62歲私娼 幫付百萬贖身費還挨告
一名25歲陳姓男子今年到新竹湖口私娼寮「逛窯子」,卻「煞」到62歲的林姓賣淫女,2人不僅相戀3個月,陳男還為了幫林女付贖身費,向銀行貸款百萬元。2人一直同居到陳男沒錢了,林女竟找來前夫趕走他,還聲請保護令躲避陳男。癡情的陳男為了與林女復合,未經同意又回去而挨告,警方將其依《入侵住宅》及違反保護令函送法辦。據查,陳男為一名公務員,今年5月到湖口私娼寮買春被林女服務後,從此對她念念不忘,後來更發展為情侶關係。林女後來向陳男說,她很想脫離皮肉生涯,陳男因而向銀行貸款100萬元付給娼館,讓林女回復自由身,2人也在女方住處開始同居。不過,林女仍不滿足,陸續向陳男要治裝費、繳卡費、手機費等,陳為了愛侶全買單,身上的50萬元存款全被榨光,林女見已無利可圖,要求分手,甚至在今年8月找來前夫趕走對方,並報警申請保護令。沒想到癡情的陳男不甘心,為了復合,日前竟潛回林女住處想見她一面,但無情的女方不僅找來前夫,還立即報警、堅持提告。警方受理該案時不勝唏噓,還一度勸陳男別再執迷不悟,訊後仍不得不依法將他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