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
」 離婚 贍養費 大S 汪小菲 外遇台積電尪偷吃女同事!公司停車場激戰10次 「1招保婚姻」小三慘了
1名人夫和台積電女同事發展出婚外情,2人在新竹廠、台中廠停車場等地激戰10多次。關係曝光後,男方為挽回婚姻,答應元配簽下協議書,承諾不再出軌,否則就無條件放棄房產、孩子監護權,並支付5000萬元贍養費,然而小三仍糾纏不清,氣得正宮提告求償。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女同事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丈夫原與被告同為任職台積電新竹廠之同事,2人結婚時被告亦有參加婚宴,後男方調職至臺中廠,2人開始交往,期間除在臺中廠或新竹廠停車場之車內,以接吻、愛撫、指交等超過10次之性行為外,被告並多次傳送裸露照片,她發現丈夫怪異行徑,經質問後始得知上情。原告表示,丈夫並於112年9月6日書寫自白書,向她交代其與被告之交往過程,另2人於同年月11日簽立經公證之婚後協議書,並向被告提出分手。詎被告仍持續挽留男方,除多次傳送曖昧訊息,甚至不斷要求見面,令夫妻倆不堪其擾,破壞婚姻及家庭共同生活之圓滿及幸福,因此要求被告賠償100萬元。小三辯稱,她跟人夫僅為一般好友,相關對話內容只是好友間互相開玩笑之言論,雖然自己曾以「老公」稱呼男方,也難認2人有何逾越分際之行為,即便雙方曾相約看電影並合照,然該合照照片並無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可見2人僅係基於好友關係而留影,並無男女情愛之關係。台中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人夫曾傳訊「我們不能再繼續這樣下去了,星期一我的公司手機被拿去檢查」、「我會主動放棄我目前的財產、房子、車子,還有要主動放棄兩個小朋友的扶養權,並且要立刻支付一筆贍養費5000萬,我為了自清,我必需要簽屬這份協議書」等語;小三則回應「那我們是不是要趁簽之前,趕快把想完成都完成」等語,顯見2人確實逾越正常社交分際,判處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丈夫工作出意外驟逝 人妻獲120萬賠償金…她只分婆婆3萬贍養費
丈夫驟逝後婆媳問題可能更嚴重!大陸一名吳姓人妻的丈夫在工作中意外去世,她因此拿到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子女撫養費共人民幣120萬元(約新台幣552萬元),但她只分給婆婆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的贍養費,氣得婆婆一狀告上法院。最後經法官調解,對賠償金分配達成協議,吳女當場把人民幣12萬(約新台幣55萬元)元交付給婆婆。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大陸一名田姓男子去(2023)年工作時發生意外去世,在他驟逝後公司賠付給他的吳姓妻子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子女撫養費共人民幣120萬元(約新台幣552萬元),款項全額匯入吳女的帳戶;怎料,吳女收到款項後,只願意給婆婆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贍養費。婆婆對此感到十分不合理,她自認兒子的死亡賠償金,身為母親的她應有分配權,但媳婦卻不理會,氣得她將媳婦一狀告上法院,向當地人民法庭請求合理分配兒子的死亡賠償金,她要求分到約人民幣25萬元(約新台幣115萬元)。法官審理案件後,考量到雙方婆媳關係,勸她們透過調解解決糾紛,並得知死者母親要求分多一點賠償金,是擔心養老問題,怕媳婦錢拿走就不管她了;而吳女是顧慮養孩子成本高、開銷大。此案件在一開始雙方互不相讓,直到法官勸導,才對死亡賠償金分配有共識,最後吳女當場把人民幣12萬(約新台幣55萬元)元交付給婆婆。法院也強調,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遺產,而是給死者家屬整體預期收入損失的一種財產性損害賠償;至於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遠近、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對死者經濟依賴程度、生活保障來源等情形合理分配。通常法官調解,會考慮未成年子女及年邁父母的情況。
9旬翁簽贍養契約「房產權歸年輕同事」 13年後反悔想取消…結局逆轉
高齡化社會中,有些獨居老人會與他人建立贍養關係,中國上海就有一名90多歲的老翁,和年輕同事簽訂10多年的贍養及財產贈與關係,豈料個人婚姻突然發生變化,突然宣布取消契約,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判決結果也出爐了。據《新聞晨報》報導,老翁因為和子女關係不好,2005年和顧姓同事(化姓)一家人簽訂《贍養及財產贈送協議》,內容提到過去10多年內,他雖未與同事建立過明確的贍養關係,但對方各方面的照顧都已做到,因此他想透過法律方式,確認財產的歸屬權。協議中提到,老翁若過世,房屋及家中所有物品,均歸屬顧姓同事夫妻所有,也列舉相關生活需求。然而到了2018年,93歲的老翁找到老伴,因此想反悔,曾在2019年、2021年向法院提起訴訟。顧家人提供雙方的合照、聊天紀錄等,證明他們過去常陪伴老翁,一起去旅遊等。即便提告後,顧家人依舊常發訊息關心老翁,但老翁卻直接封鎖,而且當顧家人上門探望,他也將人拒絕碰面。對此老翁駁斥,聲稱這些證據是雙方發生衝突後,顧家人刻意留下的,沒有矛盾之前並不會拍照,可以證明不合有多嚴重。法院審理指出,老翁自行書寫《贍養及財產贈送協議》並簽字,顧家人雖未簽字,但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以實際行動履行協議,因此贍養義務的贈與關係成立。如今老翁卻稱該協議不成立,顧家人認為該協議效力待定的意見,法院均不予認可。老翁之前曾表示,自己是因為婚姻關係變化,需要家庭養老,才需要房屋。也就是說,此次撤銷贈與之舉,實質並非顧家人不願意履行贍養義務所致,因此老翁的理由缺乏事實依據。法院認為,在顧家人已照護老翁多年的情況下,老翁撤銷贈與,有違和諧社會善良風俗,隨意撤銷贈與也不利於贍養關係的穩定,最後對於老翁的訴請予以駁回。
「具荷拉法」通過了!無良父母犯2行為 不得繼承子女遺產
女星具荷拉逝世後,棄養她的生母突然出現爭遺產,引起韓國人民關注。具荷拉哥哥具浩仁在2020年發起請願,歷經近4年時間,韓國國會今(28)日以無反對票通過被稱為「具荷拉法」的《民法》修正案,無良父母若違反贍養義務和犯下嚴重罪行,將喪失子女遺產繼承權。綜合韓媒報導,已故女星具荷拉的哥哥具浩仁向國會請願而得名的「具荷拉法」,內容主要是限制未盡撫養義務、對被繼承人實施虐待或犯下重大罪行的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韓國國會終於在今日通過「具荷拉法」,法案總表決結果為284票贊成、0票反對和2票棄權。通過的修正案中強調,往生者父母、祖父母等直系血親繼承人,存在嚴重違反撫養義務或犯有嚴重罪行的情況下,將可能被剝奪繼承權,而要讓繼承權生效,要有公正的遺囑或共同繼承者提出。「具荷拉法」將於2026年1月正式實施,適用於2023年4月25日以後發生的繼承案件。具荷拉在2019年離世後,震驚韓國演藝圈,在哥哥具浩仁、好友和粉絲還在傷痛時,具荷拉的親生母親竟為了爭奪遺產,與兒子鬧上法庭,讓外界看了咋舌;為此具浩仁2020年主動向國會請願,提出「禁止遺棄子女的父母繼承子女的財產」,並將其稱為「具荷拉法」,但在當時第20屆國會最後會議,裁定不通過,認為內容要有更深的研究。事實上具荷拉和具浩仁在年幼時,親生母親選擇離家出走丟下他們,她在兩人成長過程中完全沒有盡到為人母的責任;慶幸的是,具荷拉與具浩仁相依為命,健康長大,出社會後也相互扶持,兄妹倆關係非常親密。◎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和女友約會「1天花6000」 30K男公開明細…網見細節嗆爆
約會的花費,比想像中還多。一名月薪3萬的男子抱怨,上周和女友去遊樂園玩,沒吃大餐且當天來回,也沒買額貴的禮物,沒想到2人加起來費用超過6000元,讓他超吃驚,掀起一陣議論。「現在月薪3、4萬的人都怎麼約會啊?」原PO在《匿名3公社》透露,日前和女友到遊樂園,門票花了1398元、開車油資過路費1500元、吃飯2人2餐1500元、購物買小東西1000元、星巴克2杯330、停車費雜支300元,加起來超過6000元。原PO傻眼表示,沒住宿、沒吃大餐、沒買貴禮物就破6000元,要是住宿隔天再加碼台中小旅行,不就破萬了。他通常認為,花大錢旅行,當然要過夜睡覺,所以價格估計都會超過1萬,好奇月薪只有3、4萬要如何是好。原PO好奇月薪3、4萬的人要怎麼約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原PO指出,他的月薪扣掉前妻小孩贍養費,每個月剩3萬左右,幸好他擅於理財,去年光被動收入就有60萬,不過他也很有感觸,雖然能輕鬆支應,可是每一筆花費都很珍貴,「月薪3、4萬的,可能約一趟當月就要吃泡麵了」,如果女友想吃大餐或禮物,可能就要欠卡債了,好奇要怎麼約會。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給予建議,「你出錢女伴不用嗎⋯你都說你理財很厲害那怕啥,要不然你就乖乖的當上班族、乖乖贍養孩子就好了,不要交啥女朋友」、「星巴克這個可以不要買,省下來,去買2杯手搖飲都不至於到330」、「AA制」、「不要約會啊,那麼簡單的問題」另外,也有不少人認為,原PO是假抱怨真炫耀,「其實你是想炫耀自己有錢,徵女伴吧⋯」、「先假裝好心關心月薪3、4萬的人怎麼約會,再說自己年薪百萬,噁心」、「好的好的,年薪百萬」、「我覺得你明著婊台灣消費高,暗著在暗示自己股票賺錢,藉此吸收傻子」。
丈夫和小王聯手殺害28歲女! 兩人看犯罪電影「現學現賣」
印度恰蒂斯加爾邦於7月19日發生一則謀殺案,一名28歲的女子竟被她分居的丈夫和小王共同殺害,2人後將屍體埋在森林裡。被告告訴警方,他們一個月以來就一直在製定謀殺計劃,期間他們看了寶萊塢犯罪電影Drishyam,學習如何謀殺,並策劃逃避逮捕的對策。據外媒報導,7月22日有位村民向警局報案,稱他的女兒失蹤了,隨後警方對此展開了搜尋。警方根據技術證據、通話詳細記錄和對嫌疑人的詢問,警方後於8月11日逮捕了2名被告,分別為與女子分居的29歲丈夫和26歲男友。經調查7月19日,男友打給女子,並和她一起騎車去了森林,女子的丈夫也按照計劃到達那裡,據稱2名男子用傳統服裝紗麗勒死了女子,2人隨後將屍體埋在山谷底部,並將她的車和手機扔進河壩,還將她的飾品藏在電線桿附近的地下,後扔掉農具。被告告訴警方,他們一個月以來就一直在製定謀殺計劃,期間他們看了寶萊塢犯罪電影Drishyam,學習如何謀殺,並策劃逃避逮捕的對策。 據報導,3年前女子的丈夫因妻子不忠而離開了對方,隨後女子搬到了父親家,據法院的命令,丈夫每月要向女子支付3個孩子的贍養費。對此,男子告訴警方,每月向女子支付贍養費,他因此負債累累,厭倦了對方向他頻繁索要金錢。而男子與受害者男友本來就認識,因都想要擺脫這名女子,因此決定殺死她。警方表示,已找到受害者的屍體、車輛、珠寶,以及犯罪中使用的物品,被告已於8月11日被捕,將進一步調查該事件。
親揭「4個月短命婚」內幕!李妍瑾淚灑攝影棚:我沒資格擁有正常的婚姻
女星李妍瑾去年與珠寶鑑定師男友「小人物」任德榮結婚,怎料2人才剛新婚4個月就傳出離婚消息,知情人士爆料,該對昔日愛侶感情破局的內幕,竟是男方多次遭到李妍瑾家暴,忍無可忍才決定放過彼此。對此,李妍瑾近日在節目中也親揭「4個月短命婚」的背後真相。李妍瑾近日在《命運好好玩》節目中談及離婚一事,澄清自己絕無動手家暴,全是新聞媒體誤傳,就連離婚也沒拿過男方任何一分贍養費,且2人是和平分手,關係就像家人一樣仍會保持聯絡。李妍瑾近日在節目中也親揭「4個月短命婚」的背後真相,說到辛酸處她忍不住淚灑攝影棚,紅著眼眶直呼,「我沒資格擁有一段正常的婚姻」。(圖/擷取自YouTube/命運好好玩 官方頻道)李妍瑾澄清,情侶或夫妻之間常常會打打鬧鬧,但那都是玩笑性的互動,強調自己絕無家暴前夫。(圖/擷取自YouTube/命運好好玩 官方頻道)李妍瑾透露,她從小因父母離異,便由阿公阿嬤帶大,長大開始出社會賺錢後,她一人擔起養家重擔,歷經祖父母離世,又將房產過戶給姑姑,自己的情路也走得相當坎坷,說到辛酸處她忍不住淚灑攝影棚,紅著眼眶直呼「我可能很沒有資格可以擁有一段,跟正常人一樣的婚姻」,點頭承認對未來沒把握,不敢踏入婚姻。至於為何會被外界謠傳動手毆打前夫?李妍瑾解釋,情侶或夫妻之間常常會互相拌嘴打鬧,但那都是玩笑性的互動,強調並非真的出手傷人,「我揍你那種不是真的打,就是那種平常打打鬧鬧。」
怒轟大S搞消失!汪小菲自爆「和解官司破局」內幕:我真的無語了
女星大S(徐熙媛)斷開前夫汪小菲後雙方徹底撕破臉,2人為了贍養費問題多次開槓,甚至互控對方家暴、出軌,家醜頻頻躍上媒體版面,如今婚姻官司已纏訟了2年多,傳出大S、汪小菲是因「家人問題」未達共識,才無法和解。對此,汪小菲昨(13日)也開直播,自爆和解破局的內幕,怒喊「我真的無語了」。汪小菲今年5月二婚台灣網紅Mandy(馬筱梅),不過他與舊愛前妻大S的離婚官司仍未結束,至今仍被3案纏身,大S控告男方除了積欠7千萬元台幣的贍養費之外,當初S媽還借款上億台幣協助汪小菲創業,甚至不惜掛名擔任S Hotel飯店的承租保證人,但對方卻不願還錢,也不肯撤下S媽的承租保證人身分,這意味著若未來汪小菲付不出飯店租金,責任恐將轉嫁到S媽身上。大S與汪小菲的婚姻官司纏訟多年,汪小菲13日在直播上自爆和解破局的內幕,控訴女方不願出庭調解。(圖/擷取自微博)據悉,汪小菲再婚前曾低調飛抵台灣與大S談和解,2人各自帶著律師前往法院協商,但疑似因家人的「照顧扶養」及「是否定居北京」等問題,無法獲得共識,才讓這場面對面談判以失敗告終。對此,汪小菲昨(13日)凌晨在直播上回應此事,指自己每次都長途跋涉從北京飛來台灣出庭,但大S卻屢屢不現身導致休庭,讓和解一拖再拖,「她說不來就不來是嗎?我抱著一顆想調解的心,她不來就不來」,爆氣控訴大S不出現、也不調解。針對贍養費一事,汪小菲喊冤表示,新聞都在報導他不願支付贍養費,但他明明都有付款,他更不滿法院判決結果「不讓家人回北京」,只能在台灣或海外見面,氣到一度飆罵司法人員「你作為法官,你自己心裡有沒有愧?」顯然對此事頗有怨言。
防火防盜防閨蜜!幫丈夫與朋友重辦護照 人妻從「出境紀錄」發現不倫戀情
一名女子因計劃與丈夫、閨蜜一同去韓國旅遊,但由於大家的護照快要過期了,所以人妻便幫大家重新辦理護照。結果在過程中,該名人妻發現丈夫和閨蜜有在同一時間共同出境的紀錄。結果就是這個出境紀錄,讓他發現丈夫與閨蜜之間的不倫戀情。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該名女子在發現出境紀錄有異樣後,便偷偷查看丈夫手機內的「隱藏相簿」,結果人妻竟然從中發現丈夫與閨蜜的多部性愛影片,當中甚至還包括在停車場的親密行為。面對這些不堪入目的證據,人妻決定蒐集更多信息以作為日後的法律證據。在掌握了足夠的證據後,人妻便質問閨蜜「大頭貼照片是在印尼由丈夫拍攝的」,閨蜜起初還裝傻否認,強調自己與其丈夫沒有任何不當關係,但在對話中卻表現得不耐煩,甚至用侮辱性的語言反擊。面對閨蜜的反應,憤怒的人妻則表示將會把所有證據帶到法庭上,並威脅公開更多不堪的照片和影片。後續,該名人妻已與丈夫離婚,並表示將循法律途徑向前夫和閨蜜索取賠償金與贍養費。同時他也將整個歷程,以「單身寶媽」之名分享在社群網站小紅書上。該名女子事後也表示,這件事情讓她看清了身邊人的真面目,也希望其他女性能夠引以為戒,慎重選擇朋友。
離婚官司纏訟中!大S、汪小菲「和解卡關」原因曝光 S媽一句話回應了
女星大S(徐熙媛)斷開前夫汪小菲後雙方徹底撕破臉,2人為了贍養費問題多次開槓,甚至互控對方家暴、出軌,家醜頻頻躍上媒體版面,如今婚姻官司已纏訟了2年多,傳出大S、汪小菲是因「2大關鍵」未達共識,才無法和解。汪小菲今年5月二婚台灣網紅Mandy(馬筱梅),不過他與舊愛前妻大S的離婚官司仍未結束,至今仍被3案纏身,大S控告男方除了積欠7千萬元台幣的贍養費之外,當初S媽還借款上億台幣協助汪小菲創業,甚至不惜掛名擔任S Hotel飯店的承租保證人,但對方卻不願還錢,也不肯撤下S媽的承租保證人身分,這意味著若未來汪小菲付不出飯店租金,責任恐將轉嫁到S媽身上。據悉,汪小菲再婚前曾低調飛抵台灣與大S談和解,2人各自帶著律師前往法院協商,但疑似因家人的「照顧扶養」及「是否定居北京」等2問題,無法獲得共識,才讓這場面對面談判以失敗告終。對此,S媽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時,針對此事僅回應「由父母決定,我無權管。」雖然她並未多加透露細節,但言詞中不難得知,大S、汪小菲遲遲無法達成共識的關鍵在於「家人」。事實上,張蘭5月間才在直播中爆料,孫子因「長期曠課」被學校勒令退學,「因為總是不去上課,沒人管他呀,不做作業啊,這對於我來講是最大打擊」,間接控訴大S沒盡到管教子女的責任,而大S也火速發文澄清,孩子被退學一事是子虛烏有,喊話張蘭道歉並停止造謠,昔日婆媳為了下一代的教育問題再度開戰。
外遇尪喊會回歸家庭!仍跟小三同住 正宮「有車有房卡任刷」猶豫了:該離婚嗎
另一半若出軌,到底要繼續維持家庭和諧,還是離婚好聚好散,考驗智慧。一名人妻淚訴,早知老公外遇,但因為對方不斷講會回歸家庭,以至於拖到現在這個局面,如今不知到底是否要離婚,不離婚生活無虞、卡任刷,離婚的話最大的好處就是擺脫這種爛關係。人妻在Dcard表示,知情老公外遇滿一年了,現在有一個2歲小孩,老公現在租屋在外跟小三住,會聯絡都是小三不在的時候,由於太震驚、難過,相信老公講的垃圾話,對方說會回歸家庭、愛她的、都是小三情緒勒索,以至於拖到現在這個局面。人妻透露,目前過著和小孩相依為命的日子,公公婆婆偶爾支援,讓她去運動發洩,現在不知道要如何選擇,第一,不離婚各過各的,有地方住免租屋,每個月有生活費、一台車、卡任妳刷,偶爾有公婆支援小孩;第二離婚,要支付租金、車貸、每個月小孩贍養費跟生活費金額一樣、有托嬰無後援,擺脫這種爛關係。人妻坦言,知道老公外遇之後,自己變得很勢利,覺得不離婚可以存很多錢,日子比較輕鬆,但這種婚姻關係怕影響小孩以後的價值觀,雖然孩子現在什麼都不懂,如果離婚了,也不知道怎麼跟孩子交代爸爸去哪了。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卡任妳刷的話可以考慮一下」、「前提是妳自己心態要對,千萬不要內耗,如果情緒會波動還是離開比較好」、「沒錢不要隨便離婚,妳必須想辦法讓自己能經濟獨立再說」、「防人之心不可無,趁手上有籌碼,該拿就拿一拿,早點離開是非之地」。
閃婚越南妹懷孕6個月 年薪200萬台男想離婚:真的撐不住
近日一位人夫表示,他跟越南女友交往半年閃婚,近日卻有離婚的想法,因為老婆懷孕後脾氣變更差,「我也覺得丟臉,那麼快就沒了,但我真的撐不住了。」原PO在PTT發文,「我們是去年閃婚,交往大約半年就結婚。我老婆現在懷孕六個月,懷孕後都在家養身,朋友公認脾氣很差,去年年薪100左右,越南人,天蠍座。我年薪約200,32歲,大老婆2歲,脾氣也是朋友公認的。」原PO說,剛交往一切美好,不過幾個月後開始變調,他早上10點上班,8點起來曬衣服,被老婆嫌衣服被吹到很髒,夫妻一起洗澡,平常都是他幫老婆拿浴巾,而有次開玩笑要老婆拿,她也生氣。原PO表示,有次老婆還在跟前任聊天,而她說前任很渣卻又一直聊天,讓他生氣。而懷孕後,情況更是嚴重,原PO說,老婆大小事都能生氣,如上班時間訊息慢回、打電話第一時間沒接,問老婆要不要心理諮商或是看身心科也遭拒絕,「簡單說,一個月生氣20天,絕對不為過。」原PO強調,「我一個月給她13萬左右,從不過問開銷,我只告訴她,給我空間努力工作賺錢,因為這是為了孩子跟妳,我腦力跟時間就只有那麼多,要是妳不滿足,我可能沒辦法了。目前大概卡在這個階段,0改善,我覺得我想離婚然後談好贍養費就好了,我也覺得丟臉,那麼快就沒了,但我真的撐不住了。」此文曝光後,不少人紛紛留言「想離婚找律師比較有用吧」、「你不給她13萬很快她就會先說要離婚了」、「你這老婆有問題啊,跟國籍人種無關,先設法停損吧」、「一定很正」、「年薪100真強」。
南韓最貴離婚!SK集團會長外遇「還有私生子」 需付前妻325億元
南韓財閥SK集團現任會長崔泰源在婚內出軌,甚至還有了私生子,而他也在2017年向前妻盧素英提出離婚,兩人的離婚官司糾纏多年,首爾高等法院於30日裁定崔泰源需支付20億韓元(約4700萬元新台幣)的贍養費及1.38兆韓元(約325億元新台幣)的財產分配,創下南韓離婚訴訟財產分配金額的最高紀錄。據了解,盧素英是南韓前總統盧泰愚的女兒,崔泰源於1988年和盧素英在青瓦台結婚,兩人婚後育有三個孩子,然而崔泰源後來被爆出外遇,甚至還有了私生子。隨後崔泰源也在2015年公開承認此事,並於2017年向盧素英提出離婚。雙方在調解失敗後,進入訴訟程序。盧素英最初要求3億韓元的贍養費及SK集團648萬股,約為崔泰源持股的一半,當時價值約1.3兆韓元。然而,2022年首爾家庭法院一審駁回了盧素英的請求,認為崔泰源的資產主要來自繼承和贈與,盧素英對此未有貢獻,因此崔泰源無需分割SK集團股份。法院僅裁定崔泰源需支付1億韓元的贍養費及665億韓元的財產分配。雙方不滿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盧素英將贍養費要求提高至30億韓元,財產分配提高至2兆韓元。盧素英的法律團隊主張,盧泰愚曾在1990年代提供資金給SK集團,用於收購SK證券和大韓電信,這些資產後來成為SK集團和SK電信的一部分。崔泰源作為總統女婿的身份對SK集團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盧素英本人也對SK集團的發展做出了貢獻。雖然崔泰源的法律團隊否認了這些說法,但首爾高等法院在二審中裁定盧素英對SK集團及其管理層的價值提升做出了貢獻,應進行公平的股份分配。最終裁定崔泰源需支付20億韓元(約4700萬元新台幣)的贍養費及1.38兆韓元(約325億元新台幣)的財產分配,約占其資產的36%,這一判決大幅超過2022年首爾家庭法院裁定的1億韓元贍養費及665億韓元財產分配,也創下南韓離婚訴訟財產分配金額的最高紀錄。
她閃婚醫師被家暴!官司開打才發現對方無業 為搶監護權還「偽造工作證」
大陸江蘇省無錫市有位女子小美(化名)在閃婚後發現,所謂優秀的醫師丈夫小帥(化名),其實是個大騙子,還經常因生活瑣事動手家暴,因此訴至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要求判決「離婚」。但令庭審法官大為震驚的是,為了爭奪女兒的監護權,小帥竟還提交虛假證據,最終法院審理後隨即判決離婚,還對其提供虛假證據的行為進行開罰。據《揚子晚報》的報導,小帥在庭審中辯稱,自己是名校畢業,在無錫市某三甲醫院工作,具有較高的學歷,有能力輔導女兒功課。他還出示了醫院的工作證,顯示是「副主任醫師」,但同時又表示自己收入不高,還需負擔與前妻所生兒子的相關費用以及贍養自己的母親,所以能拿回家的錢不多。而小美則表示,她已經向醫院打聽過,沒有小帥這個人,指控對方到了人民法院竟然還在說謊。面對質疑,小帥又辯稱,他屬於另一個單位的員工,實際工作是在醫院。最終由於小帥在法庭上的陳述前後矛盾、疑點較多,法官立即向相關單位進行核查。經查,小帥所述的2家單位均沒有該員工的紀錄。庭審後,法庭再次要求小帥將職業狀況如實陳述,無奈之下小帥只好承認,他其實根本沒有工作,工作證是他在網路上購買的,只為了在庭審中出示偽造的工作證,並進行虛假陳述,目的是爭奪女兒的撫養權,而他目前的生活費也都是靠母親資助。最終法院審理後隨即判決離婚,並對小帥的虛假陳述進行開罰。
父母年老喪失勞動能力 女兒拒撫養「他們重男輕女」遭起訴…結局曝光
假如父母重男輕女,肯定會造成孩子內心的不平。中國有一對老夫妻,因為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每年得花錢看病,但女兒認為父母以往偏心哥哥,按照農村風俗應該由哥哥撫養,自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經果法院審理後,結果也曝光了。根據《現代快報》報導,張男和陳女都已經80多歲,育有1對子女的2人,近年來患有較嚴重的高血壓,已喪失勞動能力,急需子女照顧,但因家庭糾紛,女兒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夫妻將子女起訴至法院,要求2人給付贍養費和醫療費。經過法院調解,要求子女每月各付850元人民幣贍養費,並分攤醫療費,但女兒一直不肯履行義務,法院透過承辦人與張女聯繫,進行強制執行。執行人員在村幹部的陪同下,來到張女家中,但對方抗拒執行,多次癱倒在地,還大吼大叫。在長時間的溝通下,張女最後心不甘情不願,從保險箱拿出近8000元現金,履行了義務。消息一出,引發一番討論,網友意見五花八門,「難道是:好處給了兒子,養老不忘記女」、「財產給誰,讓誰贍養」、「繼承家產的時候,把大多數東西都給了兒子,養老的時候卻要女兒長期照顧,本來就不合理,繼承多少付出多少才應該」、「把妳養大了,就應回報。至於回報多少,可以商量」、「贍養跟遺產怎麼能混為一談?」
《民法》修法!將放寬離婚條件 再婚後不能拿贍養費
憲法法庭去年針對《民法》規定夫妻「有責」一方不准請求裁判離婚,判決違憲,要求2年內修法。法務部日前完成《民法》親屬篇、《民法親屬篇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放寬離婚條件,未來只要夫妻在5年內分居3年即可請求離婚;並增修「贍養費」規定,贍養費請求權時效2年,另養不活自己的人可減免、贍養權利人再婚後不能拿贍養費,修法後將可溯及既往。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草案,收集各方意見,其中《民法》親屬篇共修正12條、新增7條、刪除1條,異動20條條文,幅度不小。修法重點,除依釋憲放寬離婚條件,也增修贍養費規定,明定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時,得請求對方提出財產清冊及相關文件。裁判離婚部分,保留《民法》第1052條有責主義的部分規定,刪除近年離婚訴訟已少有適用的要件,包括「惡公婆凌虐、不治惡疾、精神病、生死不明3年」等。另參酌外國立法例,放寬裁判離婚要件,若夫妻5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3年者,夫妻之一方得訴請離婚。草案修正贍養費請求權成立要件,及增訂贍養義務人的扶養能力,為減輕或免除給付義務事由,也就是養不活自己的人,可不必給贍養費,或減少支付。另明定贍養費請求權時效2年,贍養費請求權及未到期的定期金給付,因贍養權利人再婚或死亡而消滅。也就是說,收受贍養費一方,如再婚或死亡,支付一方就不必再付贍養費。不過,草案也明定夫妻雙方離婚,非因生活陷於困難、就業能力減損或就業機會減少,而自行約定贍養費者,並不適用再婚喪失贍養權利規定。舉例而言,藝人大S與前夫汪小菲離婚,由於協議並無限制對方再婚條件,雙方自行約定支付贍養費,並無生活困難情形,縱使大S隔年閃電再婚,汪仍須依約支付贍養費。此外,草案明定法院7項審酌贍養費標準,包括夫妻年齡與健康狀況、財務狀況或有無職業退休年金分配請求權、需繼續照顧未成年子女程度、贍養權利人接受職業訓練及重返職場機會及費用、有無其他應負扶養義務人,以及人數、婚姻存續期間長短、生活水準及家庭分工情形,或其他影響家庭生活的特殊情況。
約定「贈屋養老」!過戶後房產遭女兒變賣 法院逆轉判決出爐
居住在中國北京的張姓老太太已經年過七旬,名下有著一套房子,由於膝下只有一名女兒,因此先前與女兒約定好,自己將房產過戶給女兒,但是女兒要保留自己生前居住在這棟房子的權利,同時女兒還要善盡贍養、善待、安葬等義務。張老太甚至為此與女兒簽訂協議,但沒想到協議簽訂完畢、房屋過戶後,女兒轉手就將房產變賣。而目前,法院也針對這起事件做出逆轉性的判決。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張老太於2021年2月與女兒秦姓女子簽訂一份「承諾書」,雙方約定好,母親張某自願將自己名下的案涉房屋,以無償贈與的方式贈送給女兒秦某,但保留自己有生之年在此贈與住房內永久性居住的權利。除此之外,女兒在接受贈與後,保證對母親盡生養死葬,贍養和善待義務,並且保證母親在案涉房屋內永久居住的權利。為此,雙方除了簽訂承諾書外,承諾書上還蓋有雙方的手印。而沒想到在張老太將房屋過戶給女兒後,張老太便與秦女發生衝突,而在過戶兩個月後,張老太又發現女兒正在試圖將房產賣掉。為了保障自己的養老權利,以及阻止房屋遭到出售,張老太便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對房屋進行異議登記,同時將女兒告上法院,要求撤銷房產贈與。張老太在法院上主張,自己的確承諾將房產贈與給女兒,但女兒同時也要善盡贍養、善待與後事辦理之義務,同時也要維護張老太在房子內居住到臨終的權利。最後法院也判決,女兒秦女的確違反了與張老太之間的贈與協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張老太對房屋的贈與應繫附義務的贈與,根據「承諾書」的約定,所附義務為女兒秦女對母親張女盡到贍養義務,並確保其對案涉房屋的居住權益。而秦女與案外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出售案涉房屋,已經明顯違反贈與合同所附義務,最後判決撤銷雙方簽訂的房產「贈與合同」,女兒秦女應於判決生效10日內,將房產登記至母親張女名下。
離婚前「外遇到懷孕」 人妻提告要求前夫驗DNA遭拒
一名連姓女子與張姓男子於2018年5月結婚,但雙方在2022年6月就分居,之後兩人也沒有再發生任何性關係,雙方也在2023年2月離婚。後續連女向張男表示,自己在分居期間懷孕,張男也為此每個月支付3.5萬元的贍養費給連女。未料連女突然提出「否認子女」之訴訟,更大爆自己在離婚前就曾大搞外遇,認定小孩並非張男所有,因此提出訴訟希望法院裁定小孩並非張男所有。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連女曾在法院上表示,自己與張男離婚後未曾發生關係,而在分居後、離婚前,連女因外遇行為而懷孕,但自己並不清楚生父為何人。而連女透過推算,認定小孩並非是張男血緣,因此決定提告,確認子女非前夫張男血緣。而張男也在庭上表示,他在分居前並不清楚連女已經懷孕,同時連女也曾向自己提出支付贍養的協議,自己也因此每個月支付3.5萬元贍養費給連女。張男是一直到收到訴狀的時候,才知道連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外遇。也因為如此,即便法院要求張男與小孩進行DNA檢驗,但張男明言拒絕,認為前妻堅稱「不知生父是誰」的說法太過誇張,反要求應該是連女去找出小孩生父來鑑定血緣,如確認有血緣關係,他會向對方提出侵害配偶權之訴訟。後續法院認為,雖然連女透過自我推算的方式,認為子女與張男並無血緣關係,但這僅是單方面的推測,並無其他事證可以證明,再加上連女也明言自己不清楚知道生父是誰,所以無法完全排除子女與張男之間的血緣關係。法官也認為,雖然張男拒絕進行DNA檢測,但也不能因此就做出不利於張男之判決,因此最終裁定判決駁回連女之訴求,目前全案已上訴。
湯姆克魯斯愛女18歲了! 她12年沒見父親拿掉「克魯斯」斷開阿湯哥
61歲的好萊塢巨星湯姆克魯斯(TomCruise),2006 年與美國女演員凱蒂荷姆斯(Katie Holmes)結婚並誕下女兒舒莉(Suri Cruise),不過2012 年阿湯哥和凱蒂荷姆斯離婚後,就很少和女兒同框。舒莉在上個月滿18歲,終於成年的她卻被發現她悄悄改去了阿湯哥「克魯斯」的姓氏。舒莉和阿湯哥已經12年沒有見面,她如今和媽媽一起住在紐約。(圖/翻攝自Page Six)根據外媒報導,舒莉近期在紐約接下了舞台劇《Head Over Heels》的演出,從演職員表可見,舒莉將名字改為舒莉諾艾爾(Suri Noelle),而諾艾爾正是母親凱蒂的中間名。湯姆克魯斯2012年和前妻離婚,當時舒莉才6歲,此後她就再也未見過父親,種種跡象顯示,至少在公眾面前,她不願再和父親有任何關係,即便是使用對方姓氏,但有報導也指出,舒莉僅是使用「舒莉諾艾爾」作為藝名。舒莉和阿湯哥已經12年沒有見面,她如今和媽媽一起住在紐約。(圖/翻攝自Page Six)舒莉在4月18日迎來18歲生日,因擁有媽媽精緻的五官,從小就被封為「人間洋娃娃」,但她私下穿搭卻沒有星二代的奢靡氣息,據了解,舒莉即將在紐約攻讀時尚科系,從小就備受關注的她,加上雙親的人脈和資源,想進入演藝圈不是件難事。根據當初阿湯哥和凱蒂的離婚協議,湯姆克魯斯每個月需支付3.3萬美金,約台幣100萬元的贍養費撫養舒莉,但在她滿18歲後,就可以合法地結束支付了,但有知情人士透露,阿湯哥將承擔舒立的醫療、牙科、保險、教育、大學和其他課外活動的費用。舒莉在上個月滿18歲,終於成年的她卻被發現她悄悄改去了阿湯哥「克魯斯」的姓氏。(圖/)
「最美童星」3年婚姻掰了!楊佩潔向母親懺悔「沒守護好婚」 當年閃嫁被罵玩家家酒
38歲的女星楊佩潔過去曾演出《太陽花》和《孽女花》等戲劇,近年也參加《女力報到》系列電視劇,她在3年前宣布與交往5個月、曾是麻吉旗下嘻哈團體T.C.E成員的孫子超結婚,當時還被母親痛罵「像玩家家酒」,未料在母親節前夕,她竟向母親道歉,表示「沒守護好我的婚姻」證實掰了這段婚姻,對此,楊佩潔也透過經紀人回覆「簡單說就是相處不合」。楊佩潔與圈外男友認識18年,在2021年登記結婚 。(圖/翻攝自楊佩潔臉書)以童星身份在7歲出道的楊佩潔,星途因為顧及學業而淡出演藝圈,在長大後復出演藝圈,出演本土八點檔,2021年7月10日時閃婚嫁給了相識18年、交往5個月的圈外男友,只可惜好景不常,和老公宣布離婚。楊佩潔在母親節前夕於臉書發文,為結束婚姻關係跟母親道歉,「接下來是我最難熬的時期了⋯⋯很抱歉,原以為可以不用讓你操心的,沒守護好我的婚姻讓妳好心疼,但同時也換來我好大的成長,還是可喜可賀,都是養分」┼阿同時向母親喊話,「欠妳一個深深的抱歉就是把自己嫁出去」。楊佩潔在母親節前夕宣布離婚。(圖/翻攝自楊佩潔臉書)這位被譽為「最美的童星」,如今和當初形容「像大仁哥,相當正直、紳士,在我身邊默默陪伴」,的圈外男離婚後,楊佩潔也將重心放回事業上面,雖然兩人並無生育子女,但從楊佩潔向母親喊話的內容可看出,字裡行間都是她對於這段已結束的婚姻感到遺憾。另據《三立新聞網》引述楊佩潔經紀人說法,楊佩潔和前夫今年年初就已經離婚,原因則是個性不合,楊佩潔10日透過經紀人坦言,「結婚一年就發現個性不合分居,今年初完成的離婚手續」,至於離婚協議中是有提到贍養費,經紀人則表示,兩人是和平分手,並未有任何金錢牽扯。楊佩潔在母親節前夕宣布離婚。(圖/翻攝自楊佩潔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