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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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爆有內鬼 地主洩「電話有人在聽」檢分案調查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收賄,11日遭桃園地院裁定收押禁見,而讓法官裁定收押、拒讓已兩度交保鄭文燦「三進三出」的關鍵,據傳是偵辦內容外洩,監聽人員監聽時甚至被「打招呼」;無獨有偶,鄭文燦同案的廖姓地主,也傳出收到風聲,與友人對話時說「有人在聽」。檢調則針對疑有內鬼進行分案調查。檢方2017年偵辦鄭文燦疑涉入「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區段徵收,並收受500萬元賄款一案,並在監聽時聽到鄭文燦說:「我的電話不乾淨,有人在聽,順便問候線上朋友。」疑似有高層向鄭文燦洩密。廖姓地主也在跟朋友通電話時,表示「有其他人在聽,電話不安全」,警方驚覺涉案人早已被告知偵查行動,懷疑有人內神通外鬼。據悉,檢方目前已掌握特定對象,並已分案調查偵辦中,全案交由檢察官陳嘉義調查。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指出,擴大工業區土地近年平均價格最高1坪10萬元,工業區近2年約1坪30萬元;若變更案通過,1坪就有20萬元利潤,該案9.5公頃約28737坪,換算下來利潤高達57.47億元。另外,同案關鍵人物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4日獲得交保後檢方提出抗告,但桃園地院12日重新召開羈押庭後,仍維持原1000萬交保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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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收押禁見!辯護律師將提抗告 民進黨開鍘「明起停權3年」
三進三出夢碎!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院今(11日)下午14時三度召開聲押庭,法官經4小時庭訊後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對此,鄭文燦辯護律師將提抗告;民進黨則依廉政會日前決議,自明天起停權鄭文燦3年。檢方指控鄭文燦於2017年市長任內,涉入「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區段徵收,並收受500萬元賄款,5日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官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雖提起抗告,並獲高等法院裁定撤銷原判決,法院9日仍裁定鄭文燦1200萬元交保。檢方三度提起抗告,再得到高院裁定撤銷原判決後,桃園地院11日傍晚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民進黨廉政會在高院於8日撤銷交保裁定同日,即表示經會議一致通過,若鄭文燦遭裁定羈押,將對其停權3年,若有更嚴重情節,會再調查處更嚴厲處分。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指出,廉政會認為擔任的公職愈高,就必須給予更高要求,因此鄭文燦如果一審有罪,可能會依黨內的廉政條例處以除名處分,如無罪則撤銷停權3年。此外,鄭文燦首次交保只花30分鐘就籌到500萬元,二度交保之1200萬元僅耗費22分鐘,即籌到剩餘700萬元的速度,以及法院先前認鄭文燦離開桃園市長職務超過1年半,而無串證、滅證可能性,故無羈押必要的理由,也都引發外界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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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收押禁見停權3年 地方憂桃園綠地難再現
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表示,日前黨內廉政會已開會決議,一旦鄭文燦遭裁定羈押,將停權3年;而11日晚間6時許,鄭文燦遭桃園地院在第三次聲押庭中裁定收押禁見,確定自12日起在黨內停權3年。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遭控涉入華亞科土地變更弊案,其中涉嫌收取新台幣500萬元賄款後退還。桃園地院近日密集召開聲押庭,在11日召開第三次聲押庭後,當日晚間6時裁定收押禁見。對此,民進黨廉政會決議,針對鄭文燦案,依黨內《廉政條例》規定已經予以立案,在司法調查審判過程中,一旦顯示鄭文燦涉入不法行為而被裁定羈押時,予以停權3年處分,預料自12日生效。廉政會成員強調,若未來有比上述更嚴重的情節發生時,廉政會仍將會依照《廉政條例》的規定進一步調查,不排除進行更嚴厲的處分。黨內人士直言,鄭文燦一遭停權3年,無論未來漫漫司法長路是否有罪,都已宣告2026百里侯選舉、2028總統選戰,鄭文燦「確定出局」;桃園地方人士也說,由於鄭文燦轉趨沉潛,過去在桃園的老班底各自離開,底氣已散,至少未來4年,桃園想重現綠地「幾乎不可能」。對此,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強調,陰謀論但大可不必,民進黨就是以清廉、勤政、愛鄉土自我標榜、自我肯定的政黨,廉政會既然已開會做出決定,就是依循辦理,呼籲外界不必過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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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合議庭閱卷中 鄭文燦交保是否撤銷再等等
台灣高等法院10日表示,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控任內收受新台幣500萬元賄款以利「華亞科」土地變更案,鄭文燦是否撤銷交保改為羈押,高院已經收案、分案,不過合議庭還在審酌卷證中,因此當日不會裁定。針對鄭文燦遭控涉入「華亞科」土地變更,收賄款500萬又退還一案,桃園地方法院9日裁定鄭文燦1,200萬交保,當時就「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部分,鄭文燦已坦承犯行,然被控「洗錢罪」部分則否認犯行,加上檢方就洗錢的構成要件中,對有無掩飾及隱匿手段的事證還有釋明不足處;此外,遭控「洩密罪」也無事證補強洩密來源是鄭文燦,難以確認聲請羈押禁見有憑據。高等法院表示,鄭文燦卸任市長一職後,至今已經超過一年半,檢方沒有寫明鄭文燦對桃園市政府是否仍有影響力,也沒有寫明哪些公務員知悉這件事情,縱使鄭文燦有秘書或司機等輔助人手,而遭質疑有串證之虞,但依目前卷內事證,無從認定有輔助者牽涉其中。高等法院轉述,羈押庭法官認為,縱使全案還有不少證據待調查、傳喚,但鄭文燦已交接市長職務快兩年,很難認定有必須羈押的必要。此外,羈押原因並非沒辦法以其他強制處分替代,因此考慮交保金額、政商地位等,裁定1,200萬元交保候傳,也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諭令禁止與同案其他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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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2度交保!檢方再抗告「最速件」送達 高院已分案盡速審理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遭檢方聲押,桃園地院9日召開羈押庭,裁定鄭文燦由原先裁定的500萬元改以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檢方不服再次提出抗告, 10日上午台灣高等法院已收分案,將妥速裁定。桃園地院說明,6日裁定鄭文燦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但檢察官對此不服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8日裁定將此案撤回桃園地院,9日再次召開羈押庭,桃園地院認為鄭文燦交接桃園市長職務迄今已1年半,難認有羈押必要,於是再加700萬元,改以1200萬元交保。桃園地院說明,檢方再度抗告,桃園地院8日晚間8時許出動公務專車,火速將抗告卷證送往台灣高等法院,10日上午台灣高等法院已收分案,表示將以最快速裁定撤銷或駁回。據了解,鄭文燦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市府推動「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在工五工業區東側農業區一帶約49.68公頃土地進行徵收,辦理都市計畫區段案,其中一旁9.5公頃農地是由某企業退休的楊姓經理組成重劃會申請自辦重劃,但依法未能納入方案。事後,楊經理為了讓農地納入方案,透過廖姓友人賄賂千萬元給鄭文燦,讓市府協助強行過關,將案件送至內政部審議,但後續為推動成功,鄭文燦將賄款退回,不過詳細金流仍被檢方掌握,檢方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因其犯罪嫌疑重大,隨後聲請法院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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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最速件再提抗告 高院明將裁定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6日聲押,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經抗告後,法院9日仍認為無羈押必要,再加700萬元,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抗告。桃院收案後,於今(9日)晚8時許,派遣專人、專車將抗告書及卷證送往台灣高等法院;高院法警室於晚間8時40分許收到案卷,依程序將待明(10)日再行分案,最快明天決定准駁。鄭文燦涉嫌2017年市長任內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6日承辦檢察官陳嘉義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聲請羈押,桃院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並禁止聯繫或接觸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桃檢不服,當庭提出抗告。高院昨(8)日認為桃院裁定書未說明何以認定鄭不會影響證人證詞,未說明是否有羈押的理由與必要性,交保理由不完備,發回桃院更裁。桃院今白天開庭後維持交保,但將具保金額加碼700萬元,成為1200萬元具保;檢方仍認為不足以確保鄭不會勾串滅證,再次當庭提出抗告,並於晚間遞出抗告狀,桃院收案後,於今晚8時許,派遣專人、專車將抗告書及卷證送往位於台北市的台灣高等法院。本案是因華亞科技園區用地飽和,2017年廠商提出擴大範圍,2018年市府推動方案。不過早在2011年,楊姓、廖姓男子等地主已持有當地9.5公頃農地,並想要自辦市地重劃轉為工業用地。知情人士說,雖市府目前推動區段徵收,但因為區段徵收配地較少,若自辦重劃,可以多出3成配地,以當地每坪50萬元計算,扣除開發費用,起碼會有35億元利潤,楊男、廖男等地主才湊齊500萬元行賄。不過,鄭文燦雖在2017年8月收受500萬元賄款,但案件仍在內政部審議時被打回票,為此2018年8月退還給廖男。桃園地檢署去年接獲檢舉,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案件,並向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索取相關文件,上月約談楊男、廖男到案說明,楊男等人也坦承犯案,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涉嫌重大聲押楊男、廖男等5人獲准,不過楊男高齡近90歲,法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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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白手套送錢到官邸曝「塞在桌子底下」 他見這手勢笑了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整起事件在2017年就已被盯上,專案小組監聽到「白手套」、也就是台塑顧問廖俊松兒子向妻子提到要領500萬給鄭文燦,事後也拍到廖俊松兒子進出鄭文燦官邸的畫面,還把裝錢的黑色提袋放在地上,甚至比出「5」的手勢,似乎是在暗指500萬元,廖俊松的兒子不到半小時就離開官邸,當下也已看不到那個黑色袋子。根據《鏡週刊》報導,專案小組於2017年9月監聽到白手套廖俊松的兒子在電話中向妻子透露,要送錢到鄭文燦官邸,調查局人員隨後也拍到廖俊松的兒子拎著看起來有份量的黑色袋子抵達對方官邸,且不到半小時後就離開,而他離開時未見提到官邸內的黑色袋子。檢方在偵訊鄭文燦的過程中,提示被收押的廖俊松兒子的說法,表明對方坦承送錢到官邸,並將裝錢的黑色提袋放在地上,同時比了「5」的手勢,對此,鄭文燦則微笑以台語回「哉啦哉啦(即知道的意思)」。不過根據調查單位的監聽譯文內容,廖俊松的兒子離開鄭文燦官邸時,再度與妻子通話,對方詢問「你把錢送到了嗎?你有當面拿給他嗎?」廖僅回應「我把錢塞在桌子底下」,並未提到與鄭文燦有對話或手勢等互動。除此之外,鄭文燦也向檢方表示,自己未打開袋子,不知道裡面有錢,至於袋子去向,他毫不知情。檢方指控鄭文燦在隔年8月,以借貸名義還款500萬元,給廖俊松兒子,且雙方還有借據,這可能是因監聽譯文外洩,鄭文燦才在隔年急忙退款。此外,專案小組調查發現,廖俊松兒子僅從公司帳戶提領420萬元,跟500萬元的賄款兜不攏,針對這筆款項是否用來行賄或貝廖俊松兒子挪用,這部分檢調仍要持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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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交保再戰羈押庭「3大咖知名律師」拚場 法院裁定12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再抗告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任桃園市長期間貪污收賄,全案於9日上午再度召開聲押庭,鄭文燦找來資深律師陳永來、游琦俊與鄧翊鴻等均身經百戰3大資深律師,似乎有備而來為鄭文燦打一場不能輸的法律戰,經4小時庭訊過後,法院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當庭再抗告,律師獲知後,火速籌錢替鄭文燦辦理交保。前桃園市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疑涉入土地開發弊案,桃園地院今上午重開羈押庭,鄭文燦步入法院時若有所思、不發一語。(圖/黃耀徵攝)鄭文燦因涉嫌在任桃園市長期間貪污收賄,日前遭檢方聲請羈押,桃園地方法院6日裁定他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高院8日裁定全案撤銷發回桃園地院,全案於9日上午再度召開聲押庭。鄭文燦因貪汙案於交保68小時後二度因羈押庭現身桃園地院,今天在3名資深律師陪同下出庭應訊,包括6日帶現金辦理交保的資深律師游琦俊,曾於2年前幫鄭文燦反告國民黨市議員;另一名資深律師鄧翊鴻,曾幫立委段宜康遞狀提告,也擔任過立院國會助理,另一位資深律師陳永來則曾擔任過桃園地院刑事庭與民事庭法官,且是司法官訓練所第38期結業之資深律師。前桃園市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疑涉入土地開發弊案,桃園地院今上午重開羈押庭,鄭文燦步入法院時若有所思、不發一語。(圖/黃耀徵攝)這3位資深律師各有刑、民事專長,也與政界頗有淵源,鄭文燦找來3大律師助陣,目的就是希望撇清貪汙案成功脫罪,二度上演交保,經4小時庭訊過後,法院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當庭再抗告。據了解,鄭文燦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市府推動「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在工五工業區東側農業區一帶約49.68公頃土地進行徵收,辦理都市計畫區段案,其中一旁9.5公頃農地是由某企業退休的楊姓經理組成重劃會申請自辦重劃,但依法未能納入方案。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桃園地院今重開羈押庭,法官裁定具保12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圖/黃耀徵攝)事後,楊經理為了讓農地納入方案,透過廖姓友人賄賂千萬元給鄭文燦,讓市府協助強行過關,將案件送至內政部審議,但後續未推動成功,鄭文燦將賄款退回,不過詳細金流仍被檢方掌握,檢方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因其犯罪嫌疑重大,隨後聲請法院羈押禁見。桃園地院說明,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定鄭文燦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但檢察官對此不服提出抗告,怒控「行賄的收押,收賄的卻放了」,高等法院8日裁定,將此案撤回桃園地院,聲押庭於9日上午10時召開、下午2時13分結束,稍早法院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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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風波!二度開羈押庭 桃院裁定「改1200萬交保」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遭檢方聲請羈押,桃園地院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定鄭文燦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但檢方不服抗告,高等地方法院8日裁定全案撤回桃園地院,10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歷經4小時,稍早裁定結果出爐,鄭文燦以12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據了解,鄭文燦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市府推動「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在工五工業區東側農業區一帶約49.68公頃土地進行徵收,辦理都市計畫區段案,其中一旁9.5公頃農地是由某企業退休的楊姓經理組成重劃會申請自辦重劃,但依法未能納入方案。事後,楊經理為了讓農地納入方案,透過廖姓友人賄賂千萬元給鄭文燦,讓市府協助強行過關,將案件送至內政部審議,但後續為推動成功,鄭文燦將賄款退回,不過詳細金流仍被檢方掌握,檢方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因其犯罪嫌疑重大,隨後聲請法院羈押禁見。鄭文燦的委任律師帶著現金前來辦理交保手續。(圖/黃耀徵攝)桃園地院說明,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定鄭文燦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但檢察官對此不服提出抗告,怒控「行賄的收押,收賄的卻放了」,高等法院8日裁定,將此案撤回桃園地院,9日再次召開羈押庭,從上午10 時許開至下午2時13分結束,稍早結果出爐,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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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勾結詐團!高雄警「洩個資」記2大過免職 裁定15萬交保
高雄市分局轄內的福德二路派出所日前查獲,1名王姓男員警與詐騙集團勾結涉嫌洩漏個資,並從中謀取7萬元賄款,檢方向法院聲押,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後,裁定王男以15萬元交保,詐團的盧姓男車手則以10萬元交保。據了解,苓雅分局4月在偵辦詐欺案,向上溯源於5月時發現王姓男員警與詐團有關聯,王男曾以警證系統查詢無關聯的車籍和個資共3筆,再轉交給詐團的盧姓男車手,從中獲取7萬元報酬,高雄地檢署獲報後於5日前往福德二路派出所與王男住處搜索,將王男的手機和電磁資料帶回,經調查發現罪證確鑿。王男辯稱2人僅是借貸關係,僅查2次個資,且7萬元並非賄款而是借貸,檢察官針對2人的說詞,發現有出入,隨後依《貪汙治罪》及《洩密罪》向法院聲請羈押。高雄地檢署表示,7日裁定王男以15萬元交保,盧男則以10萬元交保,苓雅分局回應,王男知法犯法,由於違法情節重大嚴重影響警譽,除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外,本分局將即時召開考績會,擬議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王男記2大過並免職,同時陳報上級機關,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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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鄭文燦第一人!「前桃檢檢察官」藍委吳宗憲:他被查不意外
現任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貪污罪,6日凌晨遭桃園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隨後在同日下午以50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對此,有20年檢察官資歷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有這樣的結果他不意外,因為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地首起弊案,就是吳宗憲起訴的!據悉,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捲入土地變更弊案,疑與先前桃園市政府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也就是1名重劃會相關主導人士透過友人先後向鄭文燦送出500萬元賄款,希望鄭文燦介入擴大工業區範圍。曾任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鄭文燦市長任內首個弊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圖/周志龍攝)對此,曾任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鄭文燦市長任內首個弊案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鄭文燦被查,他一點都不意外,目前曝光的案情,有部分跟他以前是一樣的,「其實法官是認定,鄭文燦有收5百萬。」吳宗憲回憶,當時他們鎖定的目標其實蠻多的,其中就包括這一次曝光的華亞科。他表示,民進黨執政之後開始把手伸進各個系統,所以不敢講話的人很多,「你問我說當年我辦那個案子,有沒有受到壓力,我只能說我非常的不爽。」在鄭文燦市長任內,首個被時任桃檢檢察官吳宗憲鎖定,且被起訴判刑的,就是當年的市政顧問鄭義雄,整起案件當時鬧得沸沸揚揚,甚至鄭文燦的貼身秘書和司機都被列為被告。吳宗憲也回憶,地方上那時候是說鄭義雄是鄭文燦的金主,或是他的乾爹,「但我知道他後來對我很不滿,畢竟是他任內的第一個弊案。」因此,吳宗憲也被外界封為查鄭文燦第一人:「如果就順序來說是這樣沒有錯,所以當時應該是去搜市府,也是我是第一個。」報導補充,吳宗憲20年檢察官資歷,先後為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並擔任過重大刑案、國土保育、公訴、緝毒、金融等專組檢察官,有11年偵辦肅貪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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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不是最後一個? 「他」5月預言賴清德上台必打貪腐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在市長任內涉嫌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於5日晚間遭桃園地檢署帶走漏夜偵訊,並在6日凌晨被聲押禁見,後續於同日下午以50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命理專家「小孟老師」5月初曾在節目上預言賴清德上任後台灣變化,點出天秤座的賴清德將會大刀闊斧掃除貪腐,掃蕩不乾不淨或是不公平的東西。鄭文燦6日被聲押禁見消息傳出後,同日晚間,JET綜合台命理談話性節目《命運好好玩》在YouTube頻道釋出5月6日播出節目片段,片中「小孟老師」預言台灣2024下半年國運,提及「新政府會有大刀闊斧的改革,會力除貪腐」,強調賴清德是代表法律、律法的天秤座,因此看不慣不乾不淨或是不公平的人事物,斷言賴「一上台就會大刀闊斧地開始改革!」此外,小孟老師預測2024下半年國運,認為台灣會有貴人相助、台灣半導體會突破新領域與技術,以及中國會開始施壓,但台灣會慢慢突破重圍;且台灣「軌道類」建設會增加,南北發展會更加均衡。影片釋出後,不到24小時已累積超過5萬多次觀看,有網友留言:「小孟老師,太厲害了」、「真的希望賴總統用力除弊除貪官打詐」、「真的好準,風象星座天秤座的賴清德一上任總統就是要起風了」。但也有人表示,「怎麼沒說到高虹安、馬文君、顏清標?」、「小孟還是少說的好」、「不公不義……那綠能呢?台南88槍呢?疫苗快篩口罩呢?」鄭文燦此次被聲押禁見,疑似因在桃園市長任內捲入土地變更弊案,恐與先前桃園市政府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據悉,一名重劃會相關主導人士透過友人先後向鄭文燦送出500萬元賄款,希望鄭文燦介入擴大工業區範圍,但案件送到內政部審議最後並未過關,鄭文燦雖在數月後退回款項,但相關金流仍被檢方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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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司法儘速釐清真相 賴清德核准鄭文燦請辭決定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似在桃園一起土地變更案中涉犯貪汙,6日遭桃園地檢署帶回偵訊並以500萬元交保,而海基會也於7日宣布,鄭文燦已請辭董事長職務。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尊重鄭文燦的決定,盼司法單位秉持毋枉毋縱精神,儘速釐清事實。如今深陷貪污疑雲的鄭文燦,對外形象勢必大打折扣。此次案情疑似與早年鄭市府於桃園市所辦理的「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而工五工業區東側農業區旁有一筆9.5公頃土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政府提出申請自辦重劃,然而因該筆土地為農業用地,最終遭內政部退回。 而重劃會主導人被爆出在過程中及事後送出近千萬元賄款給鄭文燦,雖後後續鄭文燦將匯款退回,但是關鍵金流已被檢方實際掌握。以500萬元交保,如今遭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的鄭文燦週六晚間時刻表示,自身從政以來公而忘私,不貪不取,未來他會在司法調查的過程,捍衛自身清白。海基會則表示,鄭文燦基於避免影響團隊政務推動,已請辭董事長職務。鄭文燦珍惜從政的價值初心,將在司法程序中,全力捍衛自身的清白。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尊重鄭文燦的決定,也盼司法單位秉持毋枉毋縱精神,儘速釐清事實。至於海基會人事,後續也將依照程序妥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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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二任海基會」都短命 17年前「富士宴」被外放只待5個月
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並在獲交保24小時內於今(7日)請辭海基會董事長一職,結束僅1個月任期。值得一提的是,鄭文燦2007年因捲入「富士宴」餐會而被請辭,改任海基會副秘書長,但也只上任5個月就請辭。回顧鄭文燦政治生涯,1998年以全縣最高票之姿當選桃園縣議員,2006年在蘇貞昌內閣擔任新聞局局長,成為最年輕閣員;但隔年就因宴請日本富士電視台,遭外界質疑涉入台視釋股案,被丟到海基會擔任副秘書長。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時任富士電視台董事長祕書室顧問長谷川澄男,2007年來台召開記者會稱有閣員在台北晶饌宴請日本股東,希望富士電視台轉讓台視股權給特定台媒,引爆輿論,立院財政委員會決議暫緩台視公股釋股案,並成立「官股釋出調閱小組」,鄭文燦則請辭新聞局長。時任「行政院無線電視公股轉讓審議小組」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後續公布調查結果並指長谷川澄男說法與政院報告有極大落差,但稱鄭文燦行為已屬不當,不過她在附帶說明中指出,富士電股權是移轉給亞哲投資有限公司,顯未受鄭文燦邀宴影響。鄭文燦在蘇貞昌、謝長廷競爭2008年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背景下遭打入冷宮,但只待5個月就離開海基會;2009年獲當時黨主席蔡英文徵召,參選桃園縣長,並被蔡譽為「胖周瑜」,儘管鄭當年選舉落敗,卻在5年後2014年暴冷擊敗吳志揚,當選升格後的桃園市長,此後在政壇平步青雲,更被認為是未來的總統候選人人選,未料鄭文燦還未角逐最大位,就恐面臨牢獄之災。鄭文燦疑涉入「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並收賄,該工業區東側農業帶約49.68公頃土地辦理都市計畫區段徵收案,其中24.89公頃作農業用地。但該區旁另筆9.5公頃土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並在因農地依法未能納入案後,賄賂鄭文燦強行闖關,儘管賄款最終因內政部退案而退回,但關鍵金流已被掌握。桃園地院透過新聞稿證實,鄭文燦於2017年9月收受500萬元,2018年8月交還廖姓人士;但法官認為無法證明為犯罪所得,加上另4名涉案被告遭收押,故駁回檢方聲押鄭文燦,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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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500萬交保!桃檢當庭提抗告 桃院8日將以「最速件」送高院
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嫌貪污罪,6日凌晨遭桃園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在同日下午以50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檢方得知後當庭抗告,並立即提出抗告書,桃園地院7日回應,8日將要求院內同仁以「最速件」流程送往高院。據《TVBS》報導,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捲入土地變更弊案,疑與先前桃園市政府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據悉,一名重劃會相關主導人士透過友人先後向鄭文燦送出500萬元賄款,希望鄭文燦介入擴大工業區範圍,但案件送到內政部審議最後並未過關,鄭文燦雖在數月後退回款項,但相關金流仍被檢方掌握。案經桃園地院開庭後,裁定500萬元交保,院方指出,就檢方聲請意旨鄭文燦涉犯《洗錢防制法》罪嫌部分,法院認無犯罪嫌疑,羈押之聲請應予駁回。而就鄭文燦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嫌部分,鄭文燦雖否認犯行,但是聲請書所載的相關供述及非供述證據資料,可以佐證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裁定鄭文燦以新台幣500萬元具保。檢方得知後當庭抗告,並立即提出抗告書,由於事件備受關注,對此,桃園地院7日表示,針對檢方抗告,8號週一上班日才會開始相關作業,作業流程包括影印卷證、製作函稿、送印蓋章、安排人員送往高院,將要求院內同仁以「最速件」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