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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路財外送員社區送餐須「繳150元管理費」 住戶籲停戰:美意被曲解抹黑
新竹有一個社區為了方便外送員送餐,要求「一年繳交150元管理費」,慘遭外送員集體抵制,導致許多住戶叫不到外送。對此,有人就發長文,要外送員不要意氣用事,沒想到反而提油救火,再度引發爭議。本站曾報導《要外送員社區送餐「繳150元管理費」 集體棄單不送讓住戶出面求饒:一直重新配對》,一名外送員在臉書《外送員的奇聞怪事》抱怨,新竹縣某社區貼出公告,因送餐必須先到管理室登記才能進入社區,為減少外送員的困擾,將從5月1日開始納入管理,外送員繳交150元年費,就可以不用下車。怎料消息一出,引來大批外送員反彈,甚至有人在Google Map上註記該社區:「外送員要留下150買路財」。社區公告引來外送員反彈。(圖/翻攝自外送員的奇聞怪事臉書)疑似遭到拒送,有網友發文詢問「該停戰了嗎?」同時貼出該社區的Google評論,可以看到有住戶不滿叫不到外送,希望各位外送員就此打住,「你們都留言抹黑也在各大討論版上嘲笑的夠了吧」,並以政府曾發布錯誤政策為例,「何況是社區?!」接著解釋原本的用意是想節省外送員停車的時間,才會有這項提案和決議,反嗆:「難道你們去外面買感應卡,就不用100多塊?那些說我們社區靠這賺錢的,真的是很沒良心」。該名網友表示,沒想到會造成外送員困擾,事件曝光後也已經取消,痛批社區管委會的用意被曲解,「沒道理一直取笑我們社區吧?」更透露社區內幾名外送員都很認同這樣的決議,強調社區沒外界想得這麼壞,住戶也都認同外送員很辛苦,想幫他們節省時間,「這不是美意是啥?有必要抹黑汙名化他們社區嗎?」最後希望不要意氣用事,為了此事拒送社區,而影響損失到外送員賺的辛苦錢。有住戶希望事件可以就此落幕。(圖/翻攝自外送員的奇聞怪事臉書)貼文曝光後,引來網友砲轟,「扯東扯西就是不認錯,單就繼續飛吧」、「他講那樣就表示管委會沒做錯啊,你各位還要繼續送他們社區嗎?」、「這看起來不像是以和為貴的文章」、「嘖嘖,火上加油的概念」。
要外送員社區送餐「繳150元管理費」 集體棄單不送讓住戶出面求饒:一直重新配對
近日新竹縣有一個社區要求外送員送餐的話,需要繳交「一年150元的管理費」。公告曝光後引起不少網友討論,也讓外送員集體抵制不送這個社區,甚至在Google Map上被標註「外送員拒送」,如今叫不到外送的住戶也出面求饒,表示「不要再棄餐了,沒有要收管理費,一直重新配對是在幹嘛啦」。該社區的地址也被註記,提醒所有外送員不要送往該處。(圖/翻攝自Google Map)有外送員在臉書社團《外送員的奇聞怪事》發文抱怨,新竹縣某社區發出公告,因送餐必須先到管理室登記才能進入社區,為減少外送員的困擾,5月1日起納入管理,外送員可繳交150元年費就可以不用下車。消息一出引發網友熱議,許多外送員更在外送員群組中討論這個社區大樓,痛批「以後這社區我都不送了,一律拒單」,事後雖然傳出管委會緊急撤銷這個公告,但仍讓許多外送員相當火大,Google Map上註記這個社區,「外送員要留下150買路財」。這讓許多住戶叫不到外送,因此在該社區留下評論表示,「不要再棄餐了,沒有要收管理費,一直重新配對是在幹嘛啦」.讓不少發現的網友也留言笑稱,「不要惹外送員」、「辛苦附近店家了」、「這個社區量很大呢」、「那個天才主委可以下台了」。
土地蟑螂1/花15萬買路權狠告鄰居佔用土地 14住戶怒譙:太離譜
緊鄰果菜市場的台北市萬華區華中里是人情味濃厚的老社區,不料最近變調了!因為去年有人買下武成街35巷16弄道路的40分之1地權後就寄出存證信函要求住戶拆屋還地,14戶居民在那裡住了50年卻遇上這種事,懷疑「土地蟑螂」是故意買下道路部分地權,再以「雨遮太突出違法」等狀況把住戶當提款機,逼掏錢和解。「他只有道路產權的40分之1,卻憑這來要錢,太離譜!」住戶陳小姐越說越生氣。原來,16弄這條小巷在土地分區為道路用地,但屬私人產權,不過多年來都讓公眾通行,已是既成巷道。去年11月初,有人以15萬元買下的該巷道的地權,包括接連的3個地號239、240和220,共計40分之1的地權,接著,巷道2側左右鄰居全收到存證信函,指出他們侵權,要求拆屋還地。居民陳先生指出,對方以「竊占」為由寄出存證信函,又提告民事官司要求賠償,他和左鄰右舍共計14人挨告。(圖/黃耀徵攝)同樣住在老公寓中的賴先生很不解,他說該棟公寓在1972年蓋好,他買下舉家定居此處長達50年,門前6米巷道一直是既成道路,「我們公寓一樓的雨遮屬於公共區域,因為稍微超出地界,對方竟把整棟樓8戶全告上」。除了公寓所有住戶、巷子對面的屋主也收到存證信函,對方揚言提告《刑法》「竊占罪」以及民事「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要求賠償,接著3個多月後,共14戶居民收到法院的民事庭傳票,害得這群70、80歲的阿公阿嬤,因為人生中第一次挨告,天天心驚膽顫、寢食難安。 挨告的住戶中,曾在住家一樓開印刷廠的陳先生說,收到存證信函後大家曾和對方當面談過,但不歡而散,「對方來了2個人,都是外地人,附近居民沒人認識他們,且他們一到就問我們甚麼時候拆,還嗆說只能給一周期限」。之後住戶們請公正單位來鑑界,發現土地地界緊貼一樓牆面,以陳先生住家來說,一踏出他家大門包括頭上的雨遮和門口汙水下水道上方為了方便排水做的斜坡,都被對方認為是「侵占土地」;除了雨遮問題、道路地面擺盆栽甚至車子停在自家旁路邊,全部被指為侵權違法,對方竟還貼出告示,表明使用此處就要收錢。住戶不滿1樓雨遮、放在路邊的盆栽和汽機車等,都被買下1/40道路用地的人指稱違法,還向道路2側居民提告求償。(圖/黃耀徵攝)住戶們懷疑自己遇上的是「土地蟑螂」,對方故意花小錢買地權再依法刁難,如同「留下買路財」藉機勒索要錢。里長黃世豪直指,通常購買地權者多為建商,他們以此做容積移轉,也就是說將既成道路的用地移轉至其他可建築土地建物使用,好增加建築面積,較少看到民眾購入;目前里長已請市議員以及北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介入協助,釐清地界,捍衛老社區居民的權利。對於遭指控為「土地蟑螂」,該地主之代理人林小姐表示,對方要如此評論,他們無法贊同,但對方「侵害他人權益的時候,把自己說的很正義,這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另外,地主認為這是私人糾紛,不願接受採訪,且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希望司法還個公道。
土地蟑螂擾民2/「留下買路財」魚肉居民? 律師:以小博大打錯算盤
萬華老社區居民怒控遇上「土地蟑螂」,指對方買下既成道路的40分之1地權,只要誰家雨遮、盆栽、車輛在其產權範圍內,就被要求「拆屋還地」,該道路2側、共14戶居民不僅收到存證信函,更被對方依佔用土地和「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等理由告上法院索賠,但市府相關單位和律師都認為,如果想用這種方式牟利,根本就是打錯了算盤。北市府工務局新工處人員表示,該處道路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產權屬私人所有,現況已供民眾通行,土地所有權人是否能主張私人權益部分,因為涉及土地所有權人及地上物所有權人間私權問題,該處為路管單位,新工處無權介入。不過,根據法規,購買既成道路的土地產權,所有權人沒有道路管理權以及使用權;目前接獲民眾申訴後,近日內將協助鑑界,釐清地界。去年11月住戶們一齊接到存證信函後,請來專業人士鑑界,發現地界大約與1樓牆面切齊,當時釘下界釘來做釐清。(圖/黃耀徵攝)律師江皇樺指出,根據土地產權資料,對方擁有武成街3塊地號之土地,其公告地價為6萬9000千元,申報地價為5萬5200元,由於土地租金不能超過申報地價10%,以此估算,住戶們佔用整塊地1年的租金上限為9萬3840元,也就是1個月為7820元,(實際上法官會視住戶占用之比例來做增減)。如以7820元來計算,考量對方僅持有40分之1,住戶們佔用該處1個月租金上限為195.5元;對方以15萬元購入道路地權,大約64年才會回本,以效益來說相當不划算。另外,民法第796條雖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而對於「越界」是否故意,就是重點。 江皇樺也指出,買下道路土地所有權的一方,如請求相當租金之不當得利,時效只能往回推5年,而非以前的能全部追溯;加上初估該處土地佔用金額,一個月連2百元都不到,如對方為土地蟑螂以為花小錢買地權,就能魚肉居民,真的大錯特錯,完全打錯了算盤。律師江皇樺說「土地蟑螂」類似案例不少,印象最深刻的曾有一名委託人的一樓住家,遭地主以摩托車等方式擋住門口,讓他無法通行,甚至封住2樓和3樓到一樓的樓梯,地主蠻橫表示自己擁有道路地權,其目的是為了逼迫對方住不下去,匆匆求售,地主再以相對便宜價格購入。不過由於該地主擋道以及封住樓梯等行為,涉及《刑法》的強制罪以及妨害自由罪,委託人遂以此告上法院,目前官司還在進行中。對於遭指控為「土地蟑螂」,萬華武成街35巷16弄地主之代理人林小姐表示,對方要如此評論,他們無法贊同,但對方「侵害他人權益的時候,把自己說的很正義,這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另外,地主認為這是私人糾紛,不願接受採訪,且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希望司法還個公道。律師江皇樺表示,土地蟑螂案件層出不窮,本案既成道路所有權人持分只有1/40,要脅居民掏錢和解,以小博大行徑惡劣。(圖/趙世勳攝)
少爺成肥羊2/玩手遊發現同學超有錢 兒時玩伴糾團勒索「蝦三代」咬牙付錢
屏東縣東港鎮某櫻花蝦老舖「店三代」阿翰(化名),因家境富裕而遭校園霸凌,金額總近150萬元,主謀阿雄(化名)與阿翰是國小同學,原先只是玩手機遊戲打賭,發現阿翰「超有錢」後竟找來學長和校外人士共同勒索,阿翰為求安穩上學只能默默忍耐,直到其祖父發現有錢不翼而飛才揭發此案。「我有一包錢藏在廚房卻不見了,報警調查才知道他(阿翰)在學校被欺負成這樣。」阿翰祖父語帶心疼的表示,今年農曆年節就隱約發現營收短缺,但當時店裡每天都被客人擠得水洩不通,生意好到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自然也就無暇他顧,直到3月時家中有筆40多萬元鉅款不翼而飛,他這才驚覺不對。阿翰祖父當時設想數個可疑人士,卻從來不曾懷疑到寶貝孫子身上,警方上門調查後,阿翰才坦承是自己偷錢,但警方只在阿翰房間找回30多萬元,再三追問下,終於突破阿翰心房,他透露在學校遭長期勒索,只好「用鈔票保護自己」,繳保護費只求能安心念書。而本刊調查發現,此霸凌行為從國小時就已開始,阿翰與主謀阿雄(化名)就讀同個補習班,在課餘時間會一起玩手機遊戲,原先只是孩子間的嬉戲玩耍、消磨時間,阿雄卻在某次提議用遊戲勝負打賭,小打小鬧竟成為金錢博弈,賭注甚至高達數千元,而阿雄發現阿翰家境富裕後,情況越演越烈。阿雄與阿翰國小畢業後進入同個國中,2人分屬不同班級,但阿雄沒有打算就此放過這隻鮮嫩的「肥羊」,他在國中還認識多位學生和校外人士,每當在吃喝玩樂或逛街時,他總會叫阿翰來付錢買單,最後甚至直接跟阿翰伸手拿錢,金額也從原本的數千元「漲價」到數萬元。阿翰的校長坦承確有此案,但他強調受害學生的班導師不知此事,學校是在警方介入調查、得知該案的第一時間便啟動校安通報,後續也都依規定處理。他說,校方曾建議涉案學生轉學,遭學生家長拒絕後便啟動輔導機制,疫情期間也有持續關心雙方狀況,與兩邊家長保持聯繫與協助溝通。
少爺成肥羊3/鈔票只是紙!櫻花蝦少爺花錢換不被揍 不到半年掏出150萬
屏東縣東港鎮某間櫻花蝦老舖憑藉家傳的海鮮加工方法與產品,經營約半世紀來廣受大眾歡迎,其「店三代」阿翰(化名)目前就讀國中,卻因家境富裕而被校園惡霸盯上,多次被霸凌勒索,不交「保護費」便會遭拳腳相向,阿翰只能默默忍耐,不到半年就掏出約150萬元,只盼能花錢消災、安穩上課。據了解,阿翰與主謀阿雄(化名)國小時就讀同個補習班,2人課餘時間會一起打遊戲,此後卻演變成用遊戲輸贏來金錢博弈,阿雄發現阿翰口袋「深不見底」後,還找來學長和校外友人一起勒索阿翰,起初是吃喝玩樂要阿翰買單,食髓知味後直接伸手拿錢,金額一路從數千元「漲」到數萬元。而阿翰曾試圖反抗,但每當拒絕拿錢給阿雄,他就會被帶進廁所「聊天」,輕則用言語威脅恐嚇,要他乖乖聽話,否則「回家路上小心交通安全」,重則甚至拳腳相向、暴力以待,久而久之他也就不再掙扎,開始偷拿店裡營收以滿足惡霸的需索無度,短短數月間,遭勒索金額總數就逼近150萬元。「阿翰的家境太好了,鈔票對他而言只是藍色的紙。」知情人士提到,阿翰家生意興隆,家中總會存放營業所需的現金,祖父又將這個唯一的「內孫」視為接班人,他自幼見慣錢來錢往,並沒有意識到手上的鈔票可能是一般人一年的薪水,付保護費時其實並不心痛,只盼花錢消災,就當是上學途中的「買路財」。阿翰的校長坦承確有此案,但他強調受害學生的班導師不知此事,學校是在警方介入調查、得知該案的第一時間便啟動校安通報,後續也都依規定處理。他說,校方曾建議涉案學生轉學,遭學生家長拒絕後便啟動輔導機制,疫情期間也有持續關心雙方狀況,與兩邊家長保持聯繫與協助溝通。
6萬元起跳!海巡署搞笑坦承與海龜共謀 提醒遊客小心「假車禍真詐財」
由於近日是連續假期,再加上天氣良好,不少民眾都會前往海邊進行水上活動。而海巡署也在此時發表一篇搞笑的貼文,表示海巡署與海龜同屬「海氏集團」,呼籲民眾潛水時如果遇到海龜,要盡可能的遠離,避免發生「假車禍,真詐財」的事情。海巡署在30日於粉絲專頁發文,他們張貼了一張海龜露出水面的照片,並表示「這是一隻間諜海龜,牠的任務是出來看看有沒有盤子可以敲。」、「三天連假,一定有超多人往海邊跑,為了避免大家遇到以『傑尼』為首的海龜集團假車禍真詐財」。海巡署還是明確的告知大家,如果在潛水、玩水時遇到海龜的話,不要主動碰觸、追逐、圍繞,避免海龜心生恐懼。也不要餵食海龜,盡量保持5公尺的距離。最後海巡署還是搞笑表示,「如果接到騷擾事件的通報,請記住:『海巡是站在海龜那邊的』」,後面還表示,我們是同一個海氏集團的。不少網友看到海巡署的發文後,紛紛留言表示「要過這片海 留下買路財!」、「跟我鬥?海巡都是我的人,你們怎麼跟我鬥」、「這不就是我們屏東小琉球最會製造假車禍的龜龜」、「摸一下貴森森」、「我大哥就是那個穿橘色衣服的」、「傑尼是最不具國安威脅的間諜」、「是專門製造假車禍的詐財集團!」而立委陳柏維也在留言區表示「剛剛查過法令了,萬一碰到海龜詐財,可能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會有6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