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保險
」 保險 金管會 強制險 外送員 電動自行車南山第一產皆遭重罰240萬 無保戶簽名、一張信用卡付16張保單等六大違規曝光
金管會最新公布對南山產物、第一產物兩家保險公司各裁罰240萬元,前者在未收到保費前即保單生效、推出新服務前未有法令主管簽署意見書並納入內控、強制汽車險理賠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等3點違規;後者則在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取得被保險人簽名、信用卡扣繳保費異常等違反保險法事項。依據金管會保險局公布裁罰書內容,在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南山產物保險在辦理汽車保險收費出單承保作業,有未於保單生效前完成收費或對信用卡取授權即出單之情事;例如生效日112年4月1日,保戶匯款日112年4月18日等。110年11月25日起推出行動投保服務及112年7月10日上線Line客服,惟未由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出具意見書並簽署負責,且未因應服務上線將業務員私人行動裝置管控機制等納入所訂內部控制作業處理程序規範及內部稽核項目。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案與其他保險同時處理時,有未依規定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理賠費用之情事,如:112年6月21日理賠同一車號時於強制險理賠金額2萬3千元、第三人責任險理賠金額97萬7千元,處理費用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第三人責任險各攤付一半,未按理賠金額比例攤付。依此違反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處罰240萬元整。此外,發現第一產物辦理駕駛人傷害險核保作業,未依保單條款約定取得被保險人簽名同意;以信用卡繳交保險費並填載持卡人為保單關係人者,有未全面以系統檢核持卡人ID是否為要保書所留存之保單關係人ID,致有業務員不實填載其為要保人而代繳保險費成功者,並以持卡人為要保人之名義通過人工審核。又曾以電話取得信用卡授權者,未送外部平台驗證授權人是否為持卡人,且後續刷同一張卡時,SAP系統對送驗規則判斷有誤,致有不同授權人以同一張信用卡解繳保費之異常情形,如以同一張信用卡繳費16張保單等授權扣繳保費異常。還有在委外廠商簽訂商業諮詢服務協議書未經適當層級核定,且在顧問諮詢費用係按月就當月已收保費之外銷產品責任險保單之簽單保費6%計算,與協議書「依案件個別計費」約定不符。因此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罰鍰240萬元。
外送酷斯拉2/勞動部喊反外送平台併購 專家斥報酬公式不揭露根本白搭
二大外送平台Uber Eats與Foodpanda合併案正由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中,勞動部長何佩珊卻罕見發言公開反對合併,直言業者與外送工會未能有效溝通協商是主因。專家更直言,二公司尚未合併就藏計價公式、拒絕有效溝通,未來若合併案通過,更不甩外送員權益。據了解,由於兩大平台合併一過,將盤據外送市場超過95%市佔率,加上超高廣告投放與合作店家數,將實質達成「壟斷」效果,勞動部多月來受到一波坡來自各地的外送工會陳情,其中不外乎「停權要透明」、「報酬有保障」、「定型化契約」及「全時段保險」等4項外送勞動權益,至今都未獲有效回應。本刊調查,由於外送平台的運費組成結構及訂價機制不透明,外送員提供運送服務應實際拿到多少運費,目前仍未有共識,遑論勞動保障不足,目前連基本的勞退、勞保都沒有,不小心賺多了還得面臨健保「二代補充保費」大開口,加上外送產業仍屬持續擴張階段的新創產業,外送工會紛紛要求訂定《外送產業專法》,希望包裹式管理外送大小事。國內兩大外送平台併購案備受矚目,政大教授王立達認為勞動部主責勞工權益保障,勞權與公平交易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勞動部不該對公平會的審查案指指點點。(圖/翻攝自王立達臉書)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李健鴻表示,《外送產業專法》立意良善,但是實在窒礙難行,光「主管機關」是哪個部會就吵不完,畢竟要拚產業發展之時,勞動權益往往因此遭犧牲,各產業不會在同法中,並行發展與勞權保障。他說,機車運費爭議歸交通部管轄、外送者保障是勞動部職司、平台發展是經濟部輔導、新創產業更攸關數發部政策,在「公公婆婆」眾多窘況下,「就是卡在那」,無助發展。李健鴻舉例,義大利《就業法》專注於外送者對外送平台的僱傭關係保障,就有明列夜間加成、假日加價等措施,也兼顧外送者最低薪資標準,並入法保障進到外送者口袋的每一分錢,比起現行預告修法,只有保障「平台」能向客戶收哪些錢,會不會給外送員「還不好說」,更遑論刻意被平台屏蔽的「外送者報酬計算公式」。他認為,台灣不妨以「附加條款」方式,在《勞動基準法》項下附加外送者保障條款;在《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項下明定運價公式;在《產業創新條例》項下列出優稅等扶持產業措施。如此一來,會比實施《外送者保障專法》,更具可行性。公平交易權威法學者、政大教授王立達則批評,勞動部喊聲以作秀效果居多,實質影響不大,因為外送工會訴求包含「停權要透明」、「報酬有保障」、「定型化契約」及「全時段保險」等四項,都是外送員工作上個別權益保障事項,本來就該由勞動部管轄。勞動部明知我國法院認為外送員並非勞工,現行勞動法規無法作為保障外送員工作權益之法律依據,卻無視於外送工會主張的長年呼籲,遲遲不啟動立法行動以保障外送員權益,卻甩鍋平行單位函請公平會否決這項結合,推卸本身應推動立法以保護外送員權益之重要職責。外送平台Uber Eats稱全方位地保障了外送者安全,但對於被「屏蔽」的酬勞計算公式,則推稱由AI智慧計算,不便公開釋疑。(圖/報系資料庫)王立達直言,《公平交易法》雖然授權公平會進行結合審查,但目的並非包山包海,主要是聚焦維護各市場有效競爭;至於直接保護外送員上述各項工作權益,並不在《公平交易法》審查因素之列,勞動部發函行為已經違法。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則認為,勞動部喊聲反併購,主要是在最後審查UBER EATS和FOODPANDA結合案件時,為避免實質壟斷市場後橫行霸道,而在許可決定書中以四點勞動訴求作為附帶條件,但勞動部直接發函拉成併購前提,儘管立意良善,但針對個案「確實怪怪的。」他呼籲勞動部別轉移焦點,內部能先做的立法草案與溝通,更重要的是跨部會合作,要求平台把「外送員計價公式」如實揭露,畢竟每筆訂單都是辛苦勞動,不該淪為摸彩活動,跑單多少錢都老闆(平台)說了算。對於勞動部表態反對,Uber Eats公關回應強調,平台和勞動主管機關和外送員工會針對推動服務承攬外送員的福利和保障的目標一致,平台多次率先採取行動提高安全保障,例如提供「第三人責任保險」、反光背心,並且持續精進外送員App功能,促進彈性的接單方式,以及整體外送體驗,也將持續與各外送產業工會溝通,盼取得共識。至於「報酬公式」何以屏蔽?平台則推稱是人工智慧,涉及內部作業,不便揭露。
「這交通工具」11月底前需完成掛牌 違者最高罰3600元!
舊稱為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自2022年11月30日起納管,且2年內,也就是2024年11月29日前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新法規實施後,微電車之行駛也需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違者最高將處5400元罰鍰。交通部公路局指出,今年11月30日為微電車最後領牌期限,若逾期未領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第77-1條處新台幣1200至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為免屆時領牌塞車,請車主盡早申請領牌。微電車與電輔自行車的差別「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外型就像機車的外型沒有腳可以踩踏的踏板,動力以電力為主,車重含電池60公斤以下,今年11月30日之後需領牌才可上路;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是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外型較接近腳踏車,車重為40公斤以下,還有腳踏板,也不需要領牌。騎乘微電車應遵守以下規定:微電車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配戴安全帽。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不得載人。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不可酒駕、毒駕。強制險到期前記得續保。不得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微電車。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規定應備物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30日以上)。來歷證明:出廠證明或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微電車牌照規費:號牌1面300元、行照1枚150元。
食藥署公布冰品稽查結果「5家違規」 台電福利社上榜遭罰6萬
衛福部食藥署今(21)日公布「113年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發現有5家違規,包含衛生管理人員不符規定、產品標示不完整等,其中基隆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職工福利委員會福利社」被查獲存放逾期的食品添加物,遭裁處6萬元。食藥署表示,本次專案總計查核80家業者,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訊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仍不完善,其中1家業者經衛生局複查仍不合格,其餘都已改正完成。而抽驗食用冰塊檢驗食品中微生物,及抽驗冰淇淋、冰棒等冰品檢驗環氧乙烷及食品中微生物皆符合規定。食藥署指出,查核101件產品外包裝標示,其中6件產品標示與規定不符,主要缺失為內容物成分未完全展開;另查獲1家業者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險、1家業者存放1件逾期原料、1家業者未依規定辦理衛生管理人員核備;前述查獲之缺失或不符規定事項皆已由所轄衛生局依規定處辦完畢。5間違規店家包括基隆市的「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職工福利委員會福利社」,存放逾期黏稠劑,裁處6萬元;桃園市「東昌製冰有限公司」未依照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台南市「北方製冰有限公司」未依照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以及無法提供部分人員健檢資料,標示不符規定業者則是台南市「豐益冰品廠」及「定夏有限公司」,分別開罰3萬到6萬元罰鍰。
交通新制11月30日正式上路! 微電車未掛牌最高罰3600元
今(113)年11月29日是使用中微電車緩衝期的最後期限,為避免屆時大批車主集中辦理,造成申請擁擠,監理站呼籲車主盡早完成申請。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電動自行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必須依法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方可合法上路。未依法領用牌照上路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面臨新台幣1,200至3,600元的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若車主使用未經型式審驗合格的車輛,除面臨罰鍰外,車輛也將被沒入。同時,若車輛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牌照或未懸掛牌照停車者,最高可處以新臺幣3,600元罰款,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台東監理站特別提醒車主,應儘快辦理車牌領取手續,避免因逾期而遭罰。台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表示,為期2年的領牌寬限期即將於今年11月29日結束。截至今年8月15日止,台東縣已有1,210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掛牌登記。寬限期結束後,監理站將聯合警方,在微電車常出現的熱點及時段,展開密集性攔查,對於違規未領牌車輛將予以舉發,呼籲車主切勿拖延,盡速完成領牌程序。台東監理站提醒,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領牌,車主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若無出廠證明可向原購買微電車經銷商通知製造廠出具證明,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就近洽詢台東市南華車業行、立健企業社、世協企業社等3間店家尋求協助)、統一發票(若遺失,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以及有效期30天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完成這些步驟後,車輛需通過實車查核,確認車架號碼、來歷憑證與車輛型式、速度等安全標準相符,才能核發車牌。
司機輾斃女大生!網紅痛批「垃圾」 揭強制險由來:東海學生命換來的
台中市中區22日發生一起公車撞死東海女大生的意外,肇事的施姓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經台中地檢署複訊後,諭令施男以20萬元交保,考量其經濟狀況改以1萬元保釋。如今卻爆出2011年施男就曾開車撞死過一名陳姓女子,網紅痛批「有夠垃圾」,回顧台灣車禍案件,他感嘆「現在汽機車強制險,也是東海學生的命換來的。」22日巨業客運305號公車的施姓駕駛,行經中山路口欲左轉時,疑因未注意到走在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大生而撞上,林母表示,受傷的王姓學姐透露,女兒「當下是活著的」且還在呻吟,王女還有大喊「撞到人了!」但施姓司機沒做任何急救措施,就立刻返回車上打電話,隨後又踩油門挪動車子,才導致愛女命喪車輪下。網紅Cheap對此發表看法,這名施姓司機2011年就曾開車撞死人,如今又一條人命在他手上,痛批他「有夠垃圾!」Cheap表示現在汽機車有強制險這項目,也是東海學生的命換來的。回顧1989年6月台灣的車禍,柯蔡玉瓊的長子柯重宇即將從東海大學研究所畢業,在東海別墅附近,被違規駛入的聯結車從後方撞上,當場死亡。肇事車行的老闆說:「我們經營二、三十年的車行,常常在撞死人好像在吃飯一樣!」,又說:「那一天我們才壓死兩個,也是大學生,一個二十萬,妳兒子是研究生,三十萬要不要拿,不然就去告;妳去告也是拿雞蛋碰石頭而已,台灣全省有勢力的包括我不會超過五個。」這話讓痛失愛子的媽媽決定走上立法一途。我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於民國85年12月27日完成相關立法程序,並於民國87年1月1日開始實施。
全台59家分店…連鎖火鍋爆「蟑螂到處亂竄」:掉進鍋裡 衛生局揪重大疏失
全台擁有59家分店的知名連鎖火鍋店,被爆出衛生不佳,位於台南永康的店被投訴到處都是蟑螂,且環境髒亂、地板坑洞積水等,衛生局稽查後,雖未發現相關情形,但業者未能出具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已當場責令業者限期改正,若複查不合格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據悉,該間連鎖火鍋店在大學附近,因此許多大學生都是常客,但店內環境卻慘不忍睹,民眾向《壹蘋新聞網》投訴,因為裝潢破損,甚至有老鼠進進出出,總公司說要重新裝修,但2年了還是沒動靜,期間還發生蟑螂掉進火鍋的狀況,後場環境更恐怖,蟑螂到處亂爬,冰箱、冷凍櫃周邊都是,總公司派員巡視後,也只是擺放蟑螂屋,未請人噴藥消毒,處理相當馬虎。民眾爆料火鍋店都是蟑螂。(圖/報系資料照)衛生局接獲民眾反映後,23日派員前往稽查,但當天並未發現病媒出沒、積水及食品逾有效日期。不過衛生局也強調,餐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加強內部稽核機制自行監督改善缺失,確保供應食品衛生安全。衛生局提醒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登錄。另外,衛生局當天也針對業者未能出具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未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責令業者限期改正,若複查不合格,將依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現場未能出具產品責任保險證明,倘未投保,也可依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沒幫外送員投保挨罰...Foodpanda告贏了 南市府:已提上訴
外送平台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Foodpanda),因未依《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為所屬外送員提供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險,被台南市勞工局開罰6萬元。業者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地方政府無權要求業者強制投保,且牴觸中央法令,判決富胖達勝訴。對此,南市府不服判決,已提上訴。根據該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外送平台業者應以自己費用,以外送員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2023年4月,台南市政府發現富胖達未幫外送員投保汽車責任保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開罰6萬元,富胖達提訴願遭駁,隨後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富胖達主張,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汽機車所有人才需負擔投保和支付費用義務,加上外送員也可能同時與數個平台合作,不應以業者為投保義務人;台南市府稱,自治條例經行政院核定,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具相同法律位階,是為外送員提供人身及財產保障,無牴觸中央法令。法院審理時,認為外送員與平台業者為承攬契約關係,雙方僅就提供外送服務及服務報酬進行約定,與責任保險的損害賠償責任無關,業者對於外送員因執行外送業務致第三人死亡、傷害不具有保險利益。法官指出,保險規定非屬地方自治事項,也牴觸保險法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判決撤銷原處分。可上訴。台南市勞工局表示,《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送台南市議會核可後,經行政院核定,已於2022年9月24日正式實施,該自治條例未經行政院函告無效,顯示效力仍有效存在。台南市政府已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庭提上訴,以捍衛勞工權益,後續仍持續督促業者落實法令規定。
展現氣候韌性 國泰金三子公司首屆TCFD報告書評鑑優異
國泰善盡永續金融先行者責任,以最高標準主動遵循國際永續框架,加速實踐淨零轉型。國內首屆「銀行與保險業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報告書評鑑」結果出爐,國泰人壽、國泰世華銀行、國泰產險皆榮獲績優單位,本次評鑑由政大企業永續管理研究中心辦理,強調與過往績效評鑑偏重量化數據成果不同,而在降低資訊不對稱,讓大眾了解金融業者在氣候變遷宏觀布局的作為及優劣。國泰於TCFD報告書展現氣候韌性,透明客觀揭露氣候與自然相關財務風險,引領利害關係人超前面對氣候危機。國泰人壽設立「零碳營運轉型」與「低碳投資配置」的氣候雙軌策略, 定期驗證策略韌性,將營運碳排減量率及綠電使用比例等氣候目標連結至高管績效;至2023年綠電使用量逾627萬度,綠電使用比例占11.7%,成功超越10%的目標。設定不同升溫路徑的多種情境,全面進行投資、營運與保險端的情境分析,應用MSCI(Morgan Stanley Capital International)技術與資料庫,分析各項投資標的面臨減碳要求、氣候災害的損失幅度,模擬不同溫度情境下,各企業碳排放減量以及碳費課徵等要求力度,以估計未來至2050年各年度碳費支出的氣候轉型損失。將氣候風險結合既有風險管理架構,設立氣候風險質化胃納聲明,並以敏感產業限額管理,另一方面則實施ESG風險審核流程,用心守護來自保戶的每一份資金。國泰世華銀行促進正向循環,佈局氣候至更全面的自然領域,將氣候與自然元素融入自身營運與投融資部位的風險管理與轉型策略。自主精進並遵循國際框架TNFD(自然相關財務揭露)、IFRS-S2(氣候相關揭露),從自然、客戶、社會共好角度,整合氣候暨自然風險的辨識流程,發展相應行動方案強化風險管理的效度。舉例來說,國泰世華透過聯徵中心「金融業氣候實體風險資訊整合平台」,發展水資源乾旱的自擬情境分析,以評估特定產業中的企金授信戶,因水資源不足所導致的營運衝擊,會對國泰世華帶來何種影響;透過此分析,能更加明確化損失,有助國泰世華提前布局降低氣候自然風險。國泰產險發揮「保險保障、損害防阻」核心職能,將氣候議題納入產品生命週期,積極研發再生能源保險、農業保險及環境責任保險等永續保險商品。舉例而言,國泰產險運用碳會計金融合作夥伴關係( PCAF) 方法學進行車險與商業險碳強度計算,並據此推動承保控管措施,持續發揮保險力量邁向產品綠色轉型。於自身營運導入溫室氣體盤查作業,針對碳排放量來源進行檢視,辨識出營運能耗熱點,主要來自辦公室能源使用,因此推動職場改造,發展低碳高效能的混合辦公模式,去(2023)年營運碳排減碳成效達11.4%,其中總部大樓及敦南信義大樓已達綠電使用100%。
害太魯閣出軌釀49死!李義祥等人判賠2300萬 台鐵須負4成責任
台鐵太魯閣號2021年撞上大貨車出軌,造成49死、213人輕重傷,主嫌李義祥等人一審遭依過失致死,合併判處2年6月至7年10月不等之有期徒刑。民事部分,花蓮地院今(21日)宣判,認定李義祥等人應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判賠2300餘萬元;另台鐵公司未善盡巡查義務,且員工任由李義祥施工,應負40%責任,判決指出,李義祥於110年4月2日8時許,駕駛吊卡大貨車搭載華文好前往K51標案工地現場進行施工,於同日9時12分42秒至9時14分9秒間,駕駛吊卡大貨車行經便道轉彎處之貨櫃屋前時,本欲沿彎道左彎沿下坡行駛,然因吊卡大貨車熄火而停在下坡路段(車頭朝向面臨東正線之邊坡)。李義祥本應注意求助專業拖吊方式解決,不可將挖土機作為目的外使用,且可預見吊卡大貨車熄火停佇之邊坡地點與下方東正線軌道距離甚近,如挖土機車輛操作不慎或拉扯布帶破損、斷裂,在既有道路路面狀況不佳且邊坡無安全防護措施之情形下,極可能導致吊卡大貨車翻落邊坡墜落至軌道,並導致軌道嚴重損壞、壅塞並造成來往火車碰撞翻覆、造成乘客重大死傷。不過,李義祥仍指揮華男將挖土機駛近至吊卡大貨車後方後,他則以環狀布帶在吊卡大貨車左側撐座打結,再將環狀布帶另一端挖土機挖斗鉤環勾住後,並指示華文好取石塊放置在吊卡大貨車後輪。李義祥於同日9時26分許駕駛挖土機操縱挖斗將布帶連同吊卡大貨車往車身左側拖拉,拖拉過程中布帶破損脫落,吊卡大貨車於同日9時27分許先沿下坡滑行約15.7公尺後,翻落邊坡,並夾帶樹木、土堆滑行約11.5公尺後墜落於北迴線51K250M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110年4月2日9時28分許,臺鐵408車次太魯閣自強號駛至該處,火車司機員見狀雖立即緊急煞車,然因煞車距離不足,於同日9時28分34秒,第8節車廂(即車頭)直接正面撞擊鐵軌上之吊卡大貨車後,瞬間脫軌往左偏移,於同日9時28分35秒撞擊清水隧道口,再於隧道內產生嚴重撞擊,導致車廂內多名乘客罹難死亡,且鐵軌亦因車廂撞擊力道過猛而毀損約875公尺。台鐵公司於本案起訴或追加起訴前,已以每位罹難者1,570萬元為單位,賠償罹難者家屬,並獲該家屬簽立損害賠償債權請求權讓與契約書,約定將本件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台鐵,及約定若原告就各罹難者獲判准賠償金額高於1,570萬元,則由原告將差額補足予各該罹難者家屬,倘未高於上開金額,則各該罹難者家屬亦無需返還差額予原告。花蓮地院認為,李義祥違反停工期間而施工,且駕駛吊卡大貨車因故障熄火後迄至本件事故發生前,未通報原告或請求適當救援,逕與華文好操作非其業務職掌之機械進行拖吊業務,為本事故肇事原因,而義祥工業社為被告之合夥事業、東新公司則為K51標案之承包商並以李義祥為該工程之工地主任,均應與李義祥連帶負責。法官認定,台鐵未善盡其巡查義務,且其員工復容任李義祥等施工,亦為本案肇事原因。是本院綜合本件事故發生之流程,及原告上揭過失對本件事故發生之推進程度,並綜合一切情狀,認李義祥等應就本件事故對台鐵連帶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台鐵應就本件事故負擔40%之與有過失責任。花蓮地院依台鐵主張各罹難者家屬所受之損害(含醫藥費、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個別審酌認定後,認各罹難者家屬所得請求金額共計1億7,008萬6,692元,並依據過失相抵折算後,再扣除強制險給付利益及系爭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給付,認台鐵可請求李義祥等連帶賠償之金額為2,326萬6,692元。
小潘鳳梨酥被爆「有鐵塊」:只賠2000元補償 店家發律師聲明反擊
新北板橋的小潘蛋糕坊鳳梨酥,深受民眾喜愛,不料日前遭爆料鳳梨酥內有鐵塊,導致孩童割傷口腔,店家卻只願意給2000元的精神補償,怒轟「看醫生都超過2000塊」。對此,小潘蛋糕坊發表律師聲明反擊了。林小姐向《東森新聞》投訴,6月22日買了一盒小潘鳳梨酥,吃到27日才發現有鐵塊,向業者反應只得到「抱歉會請工廠注意」的回覆,並包一個2000元的紅包當精神補償,讓她無法接受。林小姐透露,她和老公請假帶兒子去看醫生,花費都遠超過2000元,「我們要的應該只是你一個處理的,譬如說我要回收商品,我再檢查一下或怎麼樣,他(小潘)第一時間就說,我們沒有這樣的零件」,雖然剩下的鳳梨酥還在,但她也不敢吃了。對此,小潘蛋糕坊昨(1日)晚發出律師函,對於在鳳梨酥內咀嚼到鐵塊事件,已於第一時間委請責任保險公司出面洽談,並請消費者提出產品,以利小潘蛋糕坊釐清事件始末,但消費者並未提出有問題產品,僅在第一時間要求賠償損害6萬元精神慰撫金,實在難以達成共識。小潘蛋糕坊強調,公司非常重視商譽與消費者權益,特別委請律師發表聲明,敬請各位維持對本公司的愛護,本公司定當更努力為各位消費者奉獻。
中市抽查冰品飲料!2夯店「標示不合格」 分別挨罰3萬、4萬元
炎熱的夏季來臨,各類消暑的飲冰品消費熱度隨之上升,為把關冷飲冰品衛生安全,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展開夏季飲冰品稽查專案,針對手搖飲及冰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抽驗,其中2家業者違規,均已依法處分,後續食安處將持續稽查抽驗,把關夏日飲冰品食安。食安處說明,此次專案的重點為作業及環境的衛生稽查、冰塊、成品及原配料抽驗、食品業者登錄、現場調製飲料標示、原料效期、來源文件保存及產品責任保險等項,食品衛生及現場調製飲料標示共稽查31家,食品衛生部分全數合格。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展開夏季飲冰品稽查專案,針對手搖飲及冰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抽驗,其中2家業者違規。(圖/台中市政府提供)不過,「N2GO coffee&tea朝富店」被查出咖啡原料原產地標示不實,且未標示咖啡因含量,已依法處分4萬元在案;另外冰塊、成品及配料等共抽驗37件,其中位於東海商圈的「參杯Three cups」因總熱量檢驗結果與現場標示不符,已移請標示負責廠商所轄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查辦並處分3萬元在案。食安處提醒,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的餐飲業者,應事先完成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保存保險文件並維持保險單有效性。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也應依「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除標示現場調製飲料的「總糖量及總熱量」外,也要記得標示茶葉原料原產地、咖啡原料原產地及咖啡因含量,並注意果蔬汁飲料品名標示,透過公開上述資訊,使消費者能正確選用適合自己的產品。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展開夏季飲冰品稽查專案,針對手搖飲及冰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抽驗,其中2家業者違規。(圖/台中市政府提供)食安處也說,夏季氣溫炎熱潮濕,微生物容易滋生,飲冰品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除留意製作環境衛生及原料成品保存環境,應注意儲存溫度,定期更換製冰機或飲水機濾心。人員衛生方面應每年辦理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注意手部清潔等個人衛生,以確保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為全面提升冷飲冰品衛生安全,自108年開始,食安處每年舉辦優良手搖飲業者分級評核,迄今共有302家優良店家,衛生安全評核通過者,將授予優良標章。今年的評核活動正熱烈報名中,歡迎飲冰品業者踴躍上食安處網站(網址 https://www.fds.taichung.gov.tw/2677038/post)報名參加。食安處補充,最新稽查或抽驗結果,市民朋友可至「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https://gov.tw/eyJ)查詢下載,查詢飲冰品業者相關稽查及抽驗結果,挑選合格安心店家,才能吃得安全又健康。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展開夏季飲冰品稽查專案,針對手搖飲及冰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抽驗,其中2家業者違規。(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觀光署公告26家旅行社廢照、解散 示警消費者注意4點
適逢暑假旅遊旺季,觀光署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也公告了6家被廢止旅行業執照的旅行社,以及20家依法申請解散的業者,觀光署也發布4大注意事項,提醒消費者留意。觀光署指出,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公告113年1月1日至7月2日期間之旅行業營運狀況,6家廢止旅行業執照的業者有美加國際(台北市,經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公告出會,未依規定補繳旅行業保證金)、有錢真好(新北市,展延停業屆滿未申報復業,逾6個月以上)、哈樂(台北市,經觀光署通知限期繳回疫情期間暫時發還之旅行業保證金,屆期仍未繳足保證金)、威翔(彰化縣,旅行業保證金經強制執行且解款在案,未依規定補繳旅行業保證金)、和撒那(新竹縣,經觀光署通知限期繳回疫情期間暫時發還之旅行業保證金,屆期仍未繳足保證金)、麗群(台南市,展延停業屆滿未申報復業,逾6個月以上)。觀光署也表示,依法申請解散則有20家,包括宇晴(澎湖縣)、三友(南投縣)、上選(台北市)、正泰(台北市)、環臺(台北市)、奇歐(彰化縣)、人人人力(雲林縣)、綠島蘭嶼(台東縣)、五七八三(高雄市)、六月(澎湖縣)、易票通旅遊網(台北市)、星錡(台北市)、樟宜首選(台北市)、南北通(台中市)、智慧遊(新竹縣)、中信(台北市)、豐穗四季(台北市)、好奇(嘉義市)、台揚國際(台中市)、六順(台北市)。觀光署也提醒旅遊消費者,參加旅行社舉辦之旅遊活動或購買國際機票及出國旅遊,應注意4點,包括參團旅遊應選擇領有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簽訂旅遊契約較有保障,並應確認洽辦者係旅行業相關從業人員。合法旅行社、旅行社從業人員、合格領隊及導遊人員、參團旅遊應注意事項暨上述公告之業者名單可至該署行政資訊網消保事項專區查詢。另每季旅行團「參考售價」請至品保協會網站查詢。如選購低於參考售價之產品,宜多查詢比較了解其旅遊產品內容,確認團費包含及不包含之項目及是否有「自費行程」,及後續一旦解約之退費標準(例如:包機或促銷行程、廉價航空之票務資訊及退費規定等)。第二點為旅客與旅行社簽約前請務必詳閱契約條款及行程內容,並宜向旅行社瞭解其營業狀況;繳費時應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確認旅行社已辦妥履約保證保險及出發前投保責任保險;另旅客得視個人需求自行斟酌加保旅遊平安險。簽約後如衍生相關糾紛,得檢附相關收據及契約以書面向品保協會(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9號5樓)申訴。第三點為選購國外旅遊產品或出國前,宜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下稱領事事務局)網站及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下稱陸委會)網站查詢相關旅遊警示,隨時注意旅遊目的地旅遊安全資訊,考量是否前往並注意自身安全。出發前亦請至領事事務局網站「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或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網頁登錄個人資訊,以利駐外館處即時協助聯繫。出國前請及早檢查護照效期是否6個月以上,倘護照效期不足,請儘早申請換發。此外,觀光署也示警,另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傳入,應避免前往畜牧場及與畜牧相關人員接觸,亦不得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如旅客已攜帶相關產品,請投入棄置箱或申報檢疫;若曾赴畜牧場所,請至機場檢疫櫃檯消毒。有關非洲豬瘟疫情防範相關資訊,可至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入境旅客專區查詢。 觀光署表示,旅遊諮詢可利用觀光署免付費電話0800-011765、旅遊糾紛申訴可洽品保協會申訴專線02-25995088查詢。另旅客如於國外發生急難事故,亦可向「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全球免付費專線800-0885-0885)」尋求協助;於陸港澳遇有急難情形,請與陸委會聯繫(02-23975589)以得到最佳協助。
台旅行團在南韓遭遇車禍司機身亡 旅客1人眼角擦傷
南韓慶尚南道於昨(3日)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自小客車與載有台灣旅行團的遊覽車相撞。遊覽車上共有21人,包括19名台灣人和一名韓國司機兼導遊,此消息曝光後也引起外界擔憂,交通部觀光署於今日針對此事作出回應。根據《韓聯社》報導,事故發生在當地時間中午12時30分左右,當時一輛汽車在行駛至鶴洞時越過中線,與迎面而來的遊覽車相撞。60多歲的汽車駕駛因心臟驟停被送往醫院後不治身亡,而一名台籍男子受輕傷送醫。當地警方表示,遊覽車上共有21人,包括19名台灣人和一名韓國司機兼導遊。目前警方正在調查車輛的黑盒子,以釐清事故具體原因及駕駛越過中線的原因。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觀光署表示,該團旅遊行程從7月2日至6日,共有19名團員,包括一名王姓領隊。事故發生後,領隊立即通報當地警察局,10名旅客在當地導遊陪同下前往醫院檢查。檢查結果顯示,9人無外傷,1人眼角擦傷,但均無大礙,並都已歸團,旅行社已更換遊覽車繼續行程。觀光署指出,此次旅遊由東南旅行社辦理,已投保台灣產物的旅行業責任保險(意外死亡250萬元以上,意外傷害醫療20萬元)。觀光署已囑咐旅行社妥善處理旅客照護事宜,並適時提供必要協助。
七萬外送員受惠! Uber Eats與明台推第三人責任險「最高理賠4百萬」
Uber Eats 宣布與明台產物保險合作,推出第一個第三人責任險方案已經取得保險主管機關核准,每一意外事故體傷或死亡之最高保險理賠金額為新台幣 4 百萬元,將在6月1日起正式生效,預計Uber Eats平台上約有7萬名外送合作夥伴受惠。2024 年 6 月 1 日起,使用 Uber Eats 平台的外送合作夥伴除了享有 2020 年起提供的團體傷害險保障之外,可多享有第三人責任保險,且Uber Eats將全額支付此保險費用。Uber Eats指出,透過明台產物保險的第三人責任保險商品,Uber Eats 外送合作夥伴在外送行程中如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傷亡的情況,將有相關保險方案啟動相關處理和保障,保障期間為外送合作夥伴於 Uber Driver App 接受外送訂單之時起算,至外送合作夥伴完成外送或依據系統紀錄訂單被取消之時為止,前述終止時點以二者較早發生之時間點為準。Uber Eats 台灣代理總經理 Karthik Vasudevan 表示,「感謝相關主管機關積極審核通過,此為產業、主管機關協力合作為外送員提供保障的正面案例。我們將持續為外送合作夥伴在自由彈性工作型態基礎上,爭取更多基本權益保障。」明台產物保險總經理陳嘉文表示:「很高興能成為業界第一家為 Uber Eats 平台廣大外送合作夥伴提供第三人責任險的品牌,期待此保險方案能為社會帶來更多的安全防護網。」
盡速領牌!騎電動自行車注意了 12月起「未掛牌」最重罰3600元
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自前年起須領牌納管,領牌寬限期至今年11月底到期,而南投監理站統計至4月底約5000餘輛領牌。南投監理站近日將攜手警方於縣內微電車出沒熱點啟動攔查宣導,呼籲民眾盡速辦理,若今年12月1日起攔查到未領牌之微電車,將依法開罰1200至3600元。電動自行車經行政院核定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增加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險及行駛道路管理等規定,於2022年11月30日起正式實施,並有2年領牌寬限期,至今年11月30日到期。據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南投監理站統計,截至4月底南投縣約有5000餘輛微電車領牌,不過仍有部分車輛未領牌,為免屆時領牌塞車,呼籲車主盡早申請。近日南投監理站將配合警方於微電車出沒熱點及時段加強攔查宣導,若今年12月1日起攔查到未領牌之微電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開罰1200至3600元。南投監理站提醒,辦理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微電車實車查核(車架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車輛型式與安全審驗合格之型式相符、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及速限符合最大速限25公里/小時以下規定)合格後核發牌照。屬慢車的電動自行車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25km/h以下、車重不含電池40公斤以下(或含電池60公斤以下),過去因不需申請牌照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衍生改裝、超速、交通事故增加及事故無法理賠種種情況,未加強管理,修法納入管理。
明揚大火促《工輔法》三讀通過 工廠危險品申報不實!最重可罰500萬
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行政院送請審議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以強化工廠危險物品管理。本次修法加重工廠負責人違反危險物品申報義務之處罰條款,最高裁罰金額提高100倍至500萬元,促使工廠落實危險物品之申報義務,俾利主管機關適時稽查管理,避免發生環境污染、工安事故。鑒於去年9月22日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火案,造成重大傷亡,突顯業者未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相關規定辦理申報危險物品或對危險物品數量、配置圖說等申報不實情事,為強化工廠危險物品管理,經濟部研議多項精進作法,包括強化源頭管制、修正相關子法、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經濟部與環境部持續優化化學雲勾稽搜尋功能,並以彰濱產業園區作為示範場域,篩選出彰濱產業園區疑似應申報而未申報工廠145家名單,查報有65家廠商須補申報,執行成效良好。為擴大全國應用,經濟部已督導科學園區、科技產業園區及地方政府等主管機關查報疑似應申報而未申報工廠名單,並於6月底前完成抽查,以確保工廠皆已完成申報作業。至於化學雲自動勾稽程式之開發,規劃將於今年7月底前完成,以利主管機關隨時產出疑似未申報危險物品資訊之工廠名單。經濟部指出,修正「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增加動態申報機制,要求工廠負責人即時更新廠內危險物品變動資訊;修正「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全面提高最低保險金額為現行1倍,總保險金額提高至新台幣7200萬元,以增加對第三人之保障。該二部子法已於今年4月24日發布,並將於6月1日施行。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五章罰則部分規定,將違反現行第31條第7款、第8款有關危險物品申報義務之處罰,新增為第28條之14,修正重點,提高罰鍰額度,未依法申報危險物品,現行罰鍰額度為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修法後罰鍰額度提高為新臺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俾利主管機關依個案違法情節行使裁罰權限;裁處罰鍰與限期改善併行,現行規定需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始能裁罰,管制效果不足,修法後可直接處罰並同時命改善或申報,加強促使工廠依法申報之效果。經濟部表示,考量本法修正公布後,尚有子法修法及地方政府宣導等配套待規劃,需要適當作業期間,故修正第39條規定,明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之。
違規破千筆、罰單欠70萬「車牌註銷仍四出跑」 高市2霸王車尋獲
高雄市區監理所日前接獲通報,表示有2輛早已註銷車牌的車子還在街上四處跑,後續高雄市區監理所透過「註銷號牌定位即時通報」,成功於29日尋獲2輛「霸王車」,其中一輛車的車主身上還有上千筆違規,罰款金額積欠70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十分巧合的是,這兩部霸王車均屬同廠牌、同車款,僅顏色、年分上有所不同。其中一部由力姓車主所有的車輛,早在2022年11月就遭到註銷車牌,該名車主身上也背負上千筆違規未結案,罰金接近60萬元,另外還有2次酒駕紀錄,同時也因為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燃料費、違反稅費、強制險違規等費用也積欠近9萬元左右。而另外一輛車則由陳姓車主所有,陳姓車主身上也揹著300多條違規未結,罰金高達17萬元左右,另外還有燃料費、違反稅費、強制險違規等費用積欠約2萬多元。這兩部車都被監理所以「註銷號牌車輛定位系統」查出,並會同警方一同前往查處。監理所也表示,監理機關每個月會定期更新註銷牌車號的資料,後續會透過停車收費員開立停車單、智慧停車柱,將停車資料傳送至停管中心。如比對出為「註銷號牌車輛」,將會立即通知監管機關,將路段與停車格號回傳回去,後續可透過「註銷號牌定位即時通報」系統進行定位,由監理機關與警方一同前往現場。(圖/高雄市區監理所提供)
新北保母10年少44%趨高齡化 社會局徵才鎖定弱勢婦女
新北市保母人數逐年下滑且高齡化嚴重,保母數10年減少4172人、流失約44%,其中60歲以上占24.2%。社會局表示,新北目前有5326位保母,除給予托育相關補助,並研擬獎勵保母設置監視設備及收托發展遲緩兒童或身心障礙兒童,2計畫預計於6月底前公告實施,另並鎖定新住民與弱勢家庭徵才,鼓勵他們從事居家托育服務,擴充保母人數。民進黨議員戴瑋姍表示,各縣市政府皆積極拓展公共托育服務,但公托送托時間有限,部分有長時間托育需求的家長以及特殊個案的家外安置,仍會選擇媒合保母托育。但新北市的保母人數持續下降,年齡層也逐漸上升。戴瑋姍指出,新北的保母登記人數,從2015年最高峰9498人,到今年3月只剩5326人;提供收托量則從2018年的8248人掉到2023年7935人。彭婉如基金會預估,2032年新北的保母會只剩下不到2000人,流失率達64%。要求社會局提出解方。社會局表示,為增強偏區照顧量能,社會局今年5月於三芝區、6月於萬里區辦理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為支持弱勢婦女增能及就業培力,補助每班25名屬於新北市新住民、中低或低收入戶、領有特殊境遇扶助、受家庭暴力及其他經社工評估有就業培力需要之婦女參訓,完成課程訓練後亦會協助輔導考照,藉以培力居家保母或托嬰中心的人才資源。此外,今年3月勞動部調查明年度開設新住民專班需求,社會局亦爭取開班並建議隨班須設置翻譯人員,課程內容呈現及學、術科測驗需研擬配套措施。另也提供保母多項補助,包含每2年補助保母體檢費及每年責任保險費各500元;實際收托2歲以下3親等外幼童滿1個月,補助1次性2500元托育專業服務津貼;加入臨時托育服務,經媒合成功提供媒合補助每次300元,夜間臨托加碼補助每次300元,每年至多補助20次等。另為解決保母高齡化問題,社會局也辦理保母職前訓練班,並於結訓後就業追蹤,輔導考取托育人員技術士證,輔導新血投入居家托育服務職場,並同時與職訓中心合作辦理托育人員訓練,輔導及鼓勵二度就業民眾從事托育服務。
金管會推電動車專屬保險 專家憂費率自訂恐添保險亂象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9日表示,金管會已核定「電動車專屬保單參考條款及附加條款」,將採「一加三模式」,最快7月1日上路。據了解,「一加三模式」以電動車專屬保險的車體險為基,加上「車體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車體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三種,其適用情境分別為:單純電池自燃或爆炸導致的車體損失、車體在充電期間因充電所導致的財產損失保險金理賠、車體在充電期間對其他的人車所造成的損失給予的責任保險金理賠。保險局官員說明,上述3種提供車主自由選擇加保,而費率正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精算中,有望第二季完成估算,最快下半年即有產品正式上市。官員強調,此次所推出的「電動車專屬保險」,僅適用於「純電動車」,至於油電混合車、輕油電車這些只要有傳統內燃機在內的車子,並不適用。官員補充,此類「1加3」的設計,主要是針對電動車電池昂貴的特性,回歸到不同險種本質。官員舉例,若是因為車體碰撞導致電池燃燒或爆炸,本來就有車體險本身理賠。但若是其他因素導致電池損壞,比方莫名電池自燃,就會被排除在理賠範圍之外,就可以另外加保上述附加條款獲得理賠保障。對此,未具名風險管理學者向CTWANT表示,以一般車體險保費計算,牽涉基本保費、從車因素及從人因素,從車因素專指汽車製造年度及費率代號係數,而從人因素包括年齡、性別及肇責賠款紀錄等係數。簡單地說,廠牌、車型、車齡、肇事紀錄等均會影響車體險保費高低。然而,針對電動車,日前產險業已多次向保發中心提議,電動車專屬險費率架構,除了基本保費該切割來看外,車廠因子也要細分電動車及傳統燃油車,但保發中心以市場不大拒絕「一概而論一定會引發反彈」。學者點出,保發中心擬定的參考費率僅提供產險業參考,產險業者自行訂定各公司專屬險實際費率,才是實際收費。亦即,保發中心擬定的參考費率與消費者實際繳款費率將有不小變動「恐怕又會是一場保險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