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罪
」 鄭文燦 貪汙 高虹安 收賄 顏寬恒前金門縣長李沃士收賄百萬!判7年半定讞 檢啟動防逃…本人簽收傳票
前金門縣長李沃士日前收賄100萬元,協助廠商壓低金酒公司基酒價格,被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3日)駁回,全案定讞。由於金門距離廈門太近,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據了解,傳票已由其本人簽收,近期報到執行。判決書指出,2011年7月,伍豐科技公司負責人徐明哲、海悅廣告公司負責人黃希文欲邀李沃士及其配偶蘇鳳英與幼子,至帝寶社區之招待所餐敘,當面與李沃士洽商,並利用不知情蘇鳳英將賄賂交付李沃士以換取協助壓低酒基售價,使高端白酒案能順利進入後續招標作業,以利其能掌握獲利時機。徐明哲、張東賓即在招待所請託李沃士以縣長之職權協助壓低酒基售價,獲得李沃士允諾。迨至李沃士夫婦等人準備離去前,徐明哲伺機在招待所小會客室內,以「暑假帶小孩出國旅遊購物」名義,將用牛皮紙袋包裝之100萬元現金置放在提袋內,交付予不知情之蘇鳳英收受後轉交予李沃士收受。李沃士發覺袋內為100萬元現金,雖明知為徐明哲請託其在職務上協助壓低酒基售價之對價,仍基於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予以收受之。李沃士隔月召集當時的金酒公司董事長李清正等人,進縣府議事,並指示將年份酒基牌價打折出售,不過最終因內部有許多意見,無法決定。李清正裁示,不再續推高端白酒案,徐明哲、黃希文沒取得標案。一審,李沃士被判刑8年,二審改判無罪。更一審又改認定有罪,李沃士被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5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3日)駁回,全案定讞。由於金門距離廈門太近,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據了解,傳票已由其本人簽收,近期報到執行。
新莊小隊長涉貪被約談控遭霸凌誣陷 新北檢打臉回擊:偵辦與霸凌無關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施姓小隊長2日在市議員卓冠廷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恐自己遭職場霸凌,而他11月29日因涉貪而遭檢廉調查,他則認為自己是被誣陷報復,新北地檢署也發出聲明,強調立案偵辦及執行計劃及時程,均係依法處理,與所謂霸凌情事並無關聯。據了解,施小隊長從警35年,在新莊分局服務12年,2023年11月確診血癌而長期請病假,但他11月29日突遭廉政署約談,檢察官考量他身患重病,訊後依貪污罪5萬元交保。施小隊長2日在卓冠廷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自己遭職場霸凌,他向議員反應此事,警局因而啟動霸凌調查,自己卻在開記者會前夕遭檢廉約談,指控是遭誣陷和人格抹殺。新北地檢署回應,偵辦施姓被告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多方蒐證,經評估案件成熟後執行,而本案立案偵辦及執行計劃及時程,均係依法處理,與所謂霸凌情事並無關聯。新莊分局回應,針對施員所述之情節,分局獲悉後立即啟動調查,並於11月28日召開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會議審議完竣,會中有外部委員2名參加,審議結果為不成立職場霸凌。新莊分局強調,警察人員每天都在跟犯罪集團辛苦的奮戰著,身為中華民國的警察,更不容許部分員警想趕搭霸凌順風車,不實指控單位主管,來混淆視聽。
「已經放棄」分局還為他爭功獎害難做人 涉貪新莊小隊長控遭職場霸凌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施姓小隊長因罹患血癌,2023年11月開始請假休養,而他2日在市議員卓冠廷等人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稱自己遭職場霸凌,霸凌內容包括自己無預警被拔掉機動小隊職務、假單長期未獲批准,休假期間座位在未經他同意下被清空,而他曾與刑事局共辦案件,他主動放棄功獎,分局卻仍想爭取害他「難做人」,新莊分局也對其指控強勢回擊。據了解,施小隊長從警35年,在新莊分局服務12年,2023年11月確診血癌而長期請病假,但他11月29日突遭廉政署約談,檢察官考量他身患重病,訊後依貪污罪5萬元交保。施小隊長2日在卓冠廷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自己遭職場霸凌,包括2023年9月在無溝通下,被從機動小隊長職務拔掉,而他自認績效第一,無法接受此處置。施員提到,他確診血癌後開始請病假,但假單長期未被批准,在請假期間,其位置跟私人物品還在未經允許下被挪動,且之前與刑事局共辦敘獎案子,隊長遲遲不蓋章,種種案件都影響他的身心,直到看見勞動部霸凌案新聞,這才找上議員陳情。卓冠廷表示,施員涉貪是因加菜金案,地方人士捐贈2萬元給偵查隊「加菜」,款項都如實繳回,卻在開記者會的前一個工作天被法辦,「為了2萬元加菜金,我真的覺得很瞎」。至於功獎部分,卓冠廷補充,該案有多個單位共辦,已溝通好「分局拿分數、刑事局拿功獎」,而該案有多出25支嘉獎,新莊分局不同意主動放棄,害施小隊長「難做人」。新莊警分局則強勢回應,表示施員遭調職是因統調導致人員不足,故裁撤機動小隊並調整施員至其他小隊擔任小隊長職務,且偵查隊並未收到該筆加菜金,該案是新北地檢署2023年1月就立案並指揮廉政署調查,新莊分局並未參與任何偵辦過程,假單部分,該案是長期病假起始日前20日即批准,並無霸凌情事。施員物品遭到移動部分,則是新莊分局派出所警員支援偵查隊,因隊上電腦設備有限,故安排支援警力暫時使用施員位置及電腦設備辦理公文,施員發現此事後,該名同仁當下立即致歉,但施員仍對偵查隊長等同仁提出告訴,而該案件經調查後由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至於功獎,施小隊長2023年1月支援他單位破獲案件,2024年9月由主辦單位直接發文敘明本分局放棄該案件之行政獎勵,經偵查隊長了解後發現本案本分局員警確實有相關出力事實,不同意主辦單位「主動放棄」應屬本分局員警之行政獎勵,而該案目前仍在協調中,本案隊長所為係爭取同仁權益,何來霸凌情事。新莊分局強調,警察人員每天都在跟犯罪集團辛苦的奮戰著,身為中華民國的警察,更不容許部分員警想趕搭霸凌順風車,不實指控單位主管,來混淆視聽。
《黑白大廚》「三星」姜勝元不只是渣男 又遭爆私吞公款…神隱停工
Netflix熱門廚藝實境秀《黑白大廚:料理階級大戰》推出後,收視和討論都超高,一度衝上平台的非英語劇集中排名全球第一,播畢後多位參賽者更成為話題人物。其中「三星」姜勝元會料理又長得斯文帥氣擁有超高人氣,怎料,前妻爆料他是世紀渣男外,近日又傳出他私吞公款遭舉報,已經連日沒出現隸屬的餐廳。綜合韓媒報導,「三星」姜勝元在《黑白大廚》中展現高超廚藝,又長得文質彬彬的樣子,節目播出就擄獲大票女粉絲喜愛;節目收官後,參賽的多位廚師仍有高討論度,但姜勝元的前妻日前毀滅式爆料,讓他的完美人設崩壞,最近又有南韓網友爆料,姜勝元涉嫌私吞公款,警方已經展開調查。一名南韓網友在網路論壇以「三星主廚涉嫌私吞公款,遭警方調查」為題發文,內容提到姜勝元把餐廳部分公用基金當成私人財產,直接匯給父母親使用,此舉涉及南韓刑法業務上貪污罪名,這起事件也經舉報,首爾江南警察局已經展開調查;這起案件還出現在國民請願網站上,被證實確有此事且警方審理中。姜勝元先是感情私生活惹議,如今又被爆料私吞公款,韓媒想訪問本人卻發現他神隱多日,姜勝元隸屬的餐廳「trid」表示,「主廚姜勝元最近沒來餐廳」從10月30日起就沒有出現,被外界認為是緊急停工神隱避風頭。姜勝元前妻指控他是世紀渣男,兩人在一起時還有與另一名女子糾纏不清,甚至結婚後姜勝元與小三還有互動,讓前妻很受傷;他的前妻也提到,當年姜勝元還在美國留學,她還買名牌包包替姜勝元打通人脈,姜勝元才有在米其林三星餐廳工作的機會。此外,姜勝元前妻還加碼公開他寫給自己的懺悔信,文中有寫到,「我在關了燈的倉庫裡,用監視器偷看穿著火辣、獨自坐著的女客人」、「我是垃圾,喜歡女人,抱持著骯髒的貪慾,對非常愛我的人做出不該做的事」等,坦承自己是偷吃慣犯,還爆出他的奇怪性癖,「因為我的慾望,要求妳和別的男人上床」,令南韓社會大眾譁然。
國中生割頸一審輕判 受害者父怒轟「法律已成加害者保護傘」
去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國中發生割頸殺人事件,導致楊姓少年身故,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今年3月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移送檢方偵辦。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將2名未成年嫌犯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宣判,郭嫌被判9年,林女被判8年,全案仍可上訴。楊姓少年父親透過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發聲。他表示,「關於此次的判決,我覺得我們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少事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殺人者竟然只有判處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難道我們的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楊父認為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他表示,「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就我認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來作為輕判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國教盟在新北割頸案一審宣判的今日,號召關心此重大議題的家長與民眾,聲援新北割頸案受害人楊姓少年父親,呼籲司法院針對新北割頸殺人案應公開檢討報告,並保障被害家屬的參與權與知情權(楊姓少年家屬至今無法行使基本的詰問與閱卷權)。2019年修訂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原旨在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希望以更人道的方式處理少年犯罪。然而,這次修法忽略了台灣實際的司法需求,將原本司法嚴密把關的系統轉向行政輔導為主,導致執行中出現了許多漏洞,案件處理效率和效果也很不理想。修法後的具體問題,包括:1.定義模糊與執行困難:修法將「虞犯少年」改稱為「曝險少年」,並將虞犯事由從七項縮減至三項。許多因幫派或不良組織利用而犯罪的少年,未能被有效納入輔導範疇,成為制度的漏網之魚。2.行政輔導效果不彰:修法後,曝險少年優先由行政機構進行輔導,但由於輔導員多來自社工背景,且資源匱乏、流動率高,輔導成效有限。3.司法系統角色弱化:修法後,少年法院的角色逐漸被弱化,僅在輔導無效或由警察、少年輔導委員會移送案件時才介入,這使得重大刑事案件中的調查和證據收集出現漏洞,無法有效防範嚴重犯罪。4.與國際定義不一致: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於少年司法中的兒童權利之第10號一般性建議,如流浪、逃學的街頭兒童等「身份犯」不應當作為罪犯處理,但台灣仍將這些非刑事行為視為輔導對象。國教盟在追蹤新北割喉案的過程中,發現除了修法後的制度性缺失,更發現結構性問題導致的漏接:1.教育體系無法掌握犯罪少年背景:如郭姓少年是否有幫派背景,是否曾涉及槍械、暴力等關鍵資訊都集中在司法系統中,教育體系無法進行有效的預防和輔導。2.司法院未公開檢討報告:至今,司法院針對此案的調查和應對措施未曾公開,導致家屬無法知悉案件的詳細情況,也無法行使基本的知情權與詰問權。3.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存在漏洞:案件進入刑事程序前,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往往未能全面評估少年的犯罪風險,特別是當涉及幫派或暴力事件時,調查深度和資源不足,導致法官無法做出精確的判決。國教盟也提出十大訴求如下(詳見陳情書):一、調保官審前調查程序與專業性需完善二、少保官保護管束的作為需有明確規範三、過渡性教育措施需加速推行並強化執行成效四、跨部會資料共享機制應完善建立五、修正少事法,分離少年調查官與保護官的職責六、修正少事法第3條,擴大曝險少年定義七、建立少年再犯與致命風險評估機制八、強化被害人權益與閱卷權的保障九、強化425平台的召開頻率與實效性(少事法第42條第五款)十、少年之犯罪記錄需在十年後沒再犯才塗銷不可三年內
李文宗、朱亞虎涉貪遭聲押 羈押庭於18:50召開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威京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前柯辦主任)2人,28日凌晨複訊後遭檢方依貪污罪聲押,另聲請辯護律師限制閱卷,台北地院表示已於5時開完限閱庭,只能抄寫不能拍照影印,另諭知羈押庭將在下午6時50分召開。北院表示,羈押庭召開前,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93條,對李、朱2人辨護律師聲請限制閱卷,下午4點20分已召開限閱庭,由承辦檢察官敘明理由及限制閱卷的範圍,辯護律師亦將到庭陳述意見,本件限制閱覽方法,只能抄筆記在本院發的筆記紙,不能拍照、影印、複印。檢方為追查威京集團賄款金流,27日再指揮廉政署兵分29路搜索,並約談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時任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前祕書長童中白共16人到案,廉政署將15人移送北檢複訊。其餘被告部分,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250萬交保、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150萬交保,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前祕書長(前電視主播)童中白、前京華租賃公司負責人洪秀鳳、監察人范雅琪、陳秀桃、劉芷安、財務人員黃淑雯等人則獲無保請回。另證人部分,前柯文哲隨扈陳文鐘、柯文哲行程祕書黃心緗、祕書黃婕穎、祕書林鼎峰等人均獲請回。遭聲押的李文宗是柯文哲親信,曾任柯競總財務長,他因涉政治獻金申報不實,日前遭調查局送辦,檢察官諭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實施電子監控,李文宗住處昨遭檢廉搜索,顯示檢廉懷疑李文宗經手的可疑資金疑與威京集團有關。★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警員成詐騙!自稱認識駭客協助追回被騙財物 竟詐騙3人46萬
前北市萬華分局的林姓員警,原本應該保護民眾,卻因貪圖利益而淪為詐騙者,在獲知1名婦人因詐欺案損失高達400多萬元後,竟然私下聯繫受害者,假借熟識專業駭客的身份,向對方聲稱可以協助追回被騙的財物,但前提是必須支付訂金,最終,以此手法詐騙3人共計46萬元。根據台北地方檢察院的調查,林員警在與受害者約定於派出所會面時,因為當事人有事無法到場,遂由其女兒出面,林在交談中告訴女兒,認識1名技術高超的駭客,可以透過網路查找詐騙者的身分,並追回財物,然而卻要求先收取6萬元的訂金,面對這個驚人的要求,女兒一開始半信半疑,但最終還是向萬華分局進行求證,才發現自己面對的是1名正在進行詐騙的警員。經過調查,檢警發現林姓員警用類似的手法向其他受害者詐騙,最終累計金額高達46萬元,法官認為,林身為執法者,竟然利用職權詐騙,行為惡劣,嚴重損害社會對警察的信任,台北地方檢察院依據《貪污罪》對其提起公訴,林被判刑4年,並褫奪公權1年,此案仍可上訴。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各國關注 外媒估民眾黨立院「造王者」不再
日本《產經新聞》(さんけいしんぶん)台灣時間6日報導,民眾黨恐因對主席柯文哲遭羈押禁見案「全黨挺一人」陷入空前危機;法新社(Agence France-Presse)則點出,民眾黨因在國會佔關鍵少數,聲量與地位不小,猶如立院「造王者」的聲勢,恐隨柯文哲遭羈押禁見而殞落。台北地方法院5日二度針對柯文哲被控疑似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召開羈押庭,由於承審法官認為柯文哲圖利罪嫌重大,且與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人供詞不同,因此認定柯文哲有滅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除了國內譁然,也引發外媒高度關注。日本《產經新聞》報導,柯文哲此次不僅甩不掉京華城案,還連交保機會都沒有,直接挨羈押禁見,對始終以清新形象為號召、一再堅稱柯文哲清白的台灣民眾黨,恐因為對柯文哲「全黨挺一人」而陷入空前危機。《日本經濟新聞》(にほんけいざいしんぶん)亞洲版也報導,柯文哲過去曾是前總統陳水扁民間醫療小組召集人,陳水扁因遭控受賄而於卸任總統後入獄,而柯文哲原享有民間極高威望,現在有如莎士比亞戲劇般的轉折,一旦貪污罪名遭定罪,柯文哲恐怕也將淪為階下囚。歐洲《法新社》則以立法院生態點切入,分析民眾黨於2024年1月大選囊括8席立委,在第11屆國會「三黨不過半」中扼住險要,使其取得立法院「造王者」(kingmaker)的戰略地位,但恐將因柯文哲失勢,後勢看衰。※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京華城案「關鍵共犯」邵琇珮訊後請回!限制出境、住居
台北地檢署追查京華城弊案,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昨(2)日被裁定無保請回,卻意外爆出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是共犯,涉圖利罪。昨日北檢對邵琇珮進行搜索、約談,今日凌晨4點請回,並且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邵琇珮為台大建築城鄉研究所碩士,曾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也是北市府重要的都市規劃主力,目前任職都委會執行秘書。今年8月中旬,她請假去日本玩兩周,預定2日回台,此前從未被約談,北檢卻在裁定書中稱,「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是依檢方所提出聲押資料所採有串證理由之一。」邵琇珮反駁自己沒有畏罪潛逃,是檢方沒有約談她。北檢認為,邵琇珮跟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有相互配合、不實陳述的動機可能,是案件「關鍵共犯」,因此2日以貪污罪被告身分約談,經廉政署訊問後,昨晚移送北檢複訊,於今凌晨4點訊後請回,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北檢日前羈押彭振聲及柯文哲,昨日北院裁定書指出,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罪嫌重大且有相關證據支持,該罪名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之間的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等重要事實,仍需進一步釐清,因此有羈押的必要。至於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法官判定他尚未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裁定無保請回,對此,北檢將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