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案
」 鄭文燦 貪汙 柯文哲 京華城 交保柯文哲再遭羈押 郝龍斌: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2)日晚間再度遭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表示,司法機構本應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現今的情況讓人不禁懷疑,這些案件的結果固然不樂觀,但司法和檢調的公信力也隨之一起陪葬了。「檢調辦案,藍綠白有別,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郝龍斌今(3)日於臉書發文表示,台北地方法院在三度召開羈押庭後,裁定柯文哲的秘書橘子涉及逃亡並可能串證,因而決定對柯文哲進行羈押,這一判決引起了外界的關注。郝龍斌指出,相較之下,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涉掏空台鹽綠能光電案後,竟在地院裁定無保釋放後,失蹤長達24日。期間,他可能進行了串證、滅證等違法行為,但檢調似乎無從查察。郝龍斌提到,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的貪污案件,早在7年前便已經有人檢舉,但檢調卻一直未採取行動,直到現在才有500萬收賄證據,證人轉為汙點證人後才開始辦案。此種案件拖延辦理、選擇性辦案的情況,都無法令民眾信服。郝龍斌指出,新竹市長高虹安在貪污11萬元的案件中被起訴,而宜蘭縣長林姿妙則被控洗錢112萬元,兩人皆在政治迫害的指控下被停職。從柯文哲被羈押、高虹安與林姿妙被停職,到陳啓昱的縱放、鄭文燦案的延遲辦理,這些案件的處理結果暴露了司法單位的顯著差異。這些差異,不僅表現為辦案程序的不同,還讓民眾感受到司法的雙重標準和對於政治權力的傾斜。郝龍斌感嘆,司法機構本應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現今的情況讓人不禁懷疑,這些案件的結果固然不樂觀,但司法和檢調的公信力也隨之一起陪葬了。
柯文哲3千萬不夠看!政界「交保金TOP5」出爐 他付16.1億交保破天荒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他涉嫌於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到840%,涉嫌獨厚威京集團損害市民利益,台北地檢署昨(26日)偵查終結,依涉犯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罪將他起訴。台北地院今(27日)清晨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稍早他也面露微笑步出北院返家了。回顧台灣歷往犯罪記綠,其中以天價16.1億交保金居冠的就是「他」,而政治圈交保金排行榜也出爐。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遭起訴,並求刑28年6個月,法官以3000萬元諭知交保,並限制住居,然而在政治人物交保金排行中,柯文哲僅位列第二,政壇「交保金額TOP5」排行榜如下:TOP1:時任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他於2012年捲入6300萬元的貪污案,遭台北地院裁定以5000萬元交保。TOP2: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柯文哲今年遭爆涉京華城、政治獻金兩大弊案遭起訴,法官裁定3000萬元交保。TOP3: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裁定以2800萬元交保。TOP4:南投前縣長李朝卿李朝卿涉嫌收取災修工程回扣,遭檢方依貪污罪嫌起訴,法院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TOP5: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賴素如於2013年捲入雙子星開發弊案,遭依貪汙罪嫌起訴;蕭景田則是替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買票,被依選罷法投票行賄罪起訴;應曉薇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依收賄、洗錢等罪起訴,3人均以1500萬元交保。另外,若單以交保金額來看,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捲爭議油案,締造台灣司法有史以來最高交保金,金額高達16.1億元;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則以5億5000萬元交保金位居第二;第三名則是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均被裁定以4億元交保。其中,朱國榮去年因「棄保潛逃」已遭列通緝犯,據悉他一路逃往菲律賓、萬那杜,最後現身在俄羅斯首都莫斯科,不過至今仍未落網。
柯文哲糟了!「im.B」承審法官許芳瑜再中籤承審 滿手大案量刑不手軟
台北地院26日下午2點舉行柯文哲等人所涉貪污案公開抽籤分案,由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法官許芳瑜中籤,合議庭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許芳瑜今年審理im.B詐騙案做一審判決,重判主嫌曾耀鋒有期徒刑16年6月,而審判長江俊彥也審理過多起重大案件,包括史上最大詐貸案「潤寅案」,對主嫌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分別判處26年、28年徒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圖利及公益侵占、背信等多項大罪起訴,全案上午中午移送台北地院審理後,北院認定該案為重大貪污且涉及洗錢的金融案件,因此決定由重金庭審理,台北地院下午2點於五樓法官研究室公開抽籤,由重金庭庭長吳承學從8位法官中,公開抽出衛股法官許芳瑜為受命法官,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則為楊世賢。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司法官52期的許芳瑜2022年加入重金庭,案運「奇佳」、屢中大案,審過3位律師以不實見證文件護航吸金案,退休刑警吸金6.5億元案。2023年,許芳瑜中籤審理曾耀鋒等人所涉im.B吸金案,密集審理1年將30多名被告陸續判決,期間又經手多件矚目金融案件,包括朱國榮松崗炒股案,在朱逃亡被通緝後,裁定沒收1億元保證金,把朱的林姓女密友判刑4年,又將涉嫌接受貸款客戶招待出國打小白球的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依《銀行法》判刑6月。外型嬌小纖秀的許芳瑜,說話輕聲細語但是非分明,條理相當嚴謹,當她開庭淡淡說出語意很重的質疑,常讓被告與律師不知如何接招,就算想企圖狡辯也很難甩開她追問,量刑更不手軟,頗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風格,審理光電業者吸金上億元,她重判首腦12年徒刑,審理林冠百掏空德信證券案,她判林4年2月徒刑。許芳瑜目前仍有滿手大案待消化,包括立法院前副院長鍾榮吉在台肥董事長任內所涉違規放貸案、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涉收遠雄建設4億回扣案、百富環球公司涉吸金逾180億元案,11月底她剛審結「航海王」台驊公司前董事長顏益財所涉內線交易案,判刑1年11月,另洗錢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3年。至於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是司法官學院39期結業,也是資深的金融庭審判長,他審理過許多重大矚目案件,審過藝人夏于喬父親夏世紘等富南斯集團成員吸金案,判夏世紘2年4月徒刑,另審理利用勞動基金炒股的勞動部前組長游迺文,依《證券交易法》判刑9年;將非法銷售境外澳豐基金的兆富公司負責人曾奎銘,判刑2年3月,涉及投資詐欺的「華爾街女神」陳莉婷,也被江的合議庭判刑3年。除此之外,還包括白狼案、潤寅案等。江俊彥訴訟指揮常直接闡明案情主要爭點,要被告和律師仔細評估抗辯策略的利弊得失、想清楚再說,庭訊不太容許失焦又漫長的陳述,他還曾命被告必須出庭聆判,用意是打算預防性羈押被重判的被告防逃,但因檢方沒聲請而作罷。另外,陪席法官為55期楊世賢,2024年8月底才加入重金庭、成為江俊彥的庭員,曾審保母虐死6個月大男嬰,判刑9年,審理媒體人彭文正告前總統蔡英文的律師涉嫌妨害名譽,裁定駁回彭的自訴,也曾審老翁不堪長照壓力、親手悶死病妻所涉殺人案,以情堪憫恕為由減刑輕判2年6月徒刑。包括「雞排妹」鄭采勻上網公開網紅陳沂手機門號個資案,也是楊世賢調任重金庭之前所審理,判鄭4月徒刑,另審理資策會告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犯《著作權法》一案,以資策會提告逾期為由裁定自訴不受理,目前經手的大案包括「台版地面師」律師蔡鴻燊等人所涉貪污案。根據吳承學表示,法院收到案件分為一般案件或金融案件,一般案件原則上是電腦抽籤,或者是經過院長核定的重大矚目案件才會用人工抽籤,如果是金融案件一律都是人工抽籤。吳承學指出,柯文哲案是分為金融案件,金融案件有4大類,包括涉及《銀行法》、《證交法》等金融十法案件,以及被害法益達1億元以上案件,還有涉嫌貪瀆加上洗錢的案件,或者院長核定者,而柯文哲案起訴法條包括《貪污治罪條例》與《洗錢防制法》,所以是屬於涉嫌貪污加洗錢的金融案。吳承學說明,柯文哲案洗錢、公益侵占的金額未達1億元,所以本件不是分「金重訴」字案,而是「金訴」案。
台中39警集體開假罰單!檢方二度發動搜索「偵查隊長收押」 他慘被停職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在9月4日指揮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共同查處西屯派出所李姓巡佐等12人,涉嫌從2020至2023年期間,涉製單違法案,另以證人身分約詢謝姓警員等9名證人到案。10日再度發動搜索,陸續從中市各分局、其他縣市分局帶回23人偵訊,其中警階最高甚至是現任某分局金姓偵察隊長,檢方複訊後認他涉嫌重大,金11日下午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後,台中市警局也立即表示,將依規定停職。檢方10日又執行第二波行動,帶走9個分局、23人至廉政署調查,現任太平分局偵查隊長、時任西屯所所長金桂明,因涉案重大,今天凌晨5時55分被檢方聲押,其餘人分別依5萬至12萬元交保,另有1人請回,稍早台中地院已裁准羈押禁見,而金被收押禁見後,市警局也立即將他停職。據了解台中地檢署偵辦中市員警涉將違規逕舉「白單」改開成罰款較低的「紅單」集體貪汙案,今年9月間傳訊12名警員、9名證人,並將涉案李姓巡佐聲押禁見獲准,據了解,李姓巡佐從警超過30年,因個性圓融在西屯所接下警友業務,遇到交通違規請託,為了有所交代,只能請開出逕行舉發單的警員,在製作紅單時,改成罰款較低的違規項目,將李姓巡佐列為違規駕駛人,再自掏腰包繳納罰款,讓真正違規駕駛人免於受罰。檢方複訊後,認定李姓巡佐涉犯《刑法》公文書登載不實、《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有勾串、滅證之虞及羈押必要性,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李男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另外10人以3萬至20萬元交保,1名警員請回。檢調繼9月搜索偵訊16人之後,12月10日又執行第二波行動,帶回太平分局偵查隊長金桂明等23人,金為2線3星警官,也是涉案層級最高的警官。
京華城案約談博奕教父陳盈助 嘉義神秘「1122」傳說再掀熱議
檢調持續追查京華城弊案,8日再度約談11名證人,其中包括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博弈教父陳盈助等11名政商大咖證人。其中博弈教父陳盈助雖然老神在在,訊後一小時便離開,不過也因為陳盈助遭約談,過去只有嘉義人才知道的神秘數字「1122」傳說,也再度成了網友討論話題。據了解,陳盈助學歷雖僅高中畢業,但他早期以經營電子遊藝場起家,1988年曾涉屏東軍火走私案,入獄4年;又曾捲入職棒簽賭、涉入六合彩洗錢案及前檢察官宋宗儀貪污案,均獲判無罪;地方人士指出,陳男為擺脫官司纏身,後來將事業重心轉往中國、菲律賓及澳門,曾斥資億元請人寫運動賭博程式,插足博弈產業多年,累積致富,已晉身國際博弈大亨。他2021年因為涉及洗錢、賭博罪,緩起訴處分金8.5億,加上繳回不法所得2億,一次付清10億,還創下全台最高處分金紀錄,可見財力雄厚。過去,YouTuber網紅蔡阿嘎曾拍片挑明「1122是只有嘉義人知道的神祕數字」,還說:「嘉義人在路上看到那個車牌『1122』,有多遠閃多遠!」嘉義在地網友指出,因為陳盈助特別喜愛數字「1122」,因此倘若在路上遇見車牌尾數「1122」的高級名車,多半就是陳盈助的座車。而他位在大雅路的豪宅也是嘉義「地標」,豪宅前看得到的監視鏡頭就多達10多個。不過,也有週刊指出,陳盈助走偏門致富後,近年來成功轉型為慈善家,12年前成立「福添福慈善基金會」,由妻子陳素月擔任董事長,每年捐千萬做公益;在地人指出,基金會聘社工系大學生專門作社調,將錢直接送到弱勢家庭手上,在當地也有「嘉義大善人」的善名。陳盈助因富可敵國,藍綠關係通吃,政商關係十分良好,陳盈助父親過世時,時任總統的陳水扁曾率多名綠營官員到靈堂致哀;2012年時,陳盈助也曾捲入「馬英九政治獻金」疑雲,,陳盈助也在4大報刊登廣告,強調自己「從未捐過任何人政治獻金」,要媒體不要做政治性操作,沒想到12年後,會因為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出庭作證。
50年來首位部長級官員貪污 新加坡前交通部長當庭認罪
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貪污案件近期出現重大變化,在24日的庭審中,檢方修改對易華仁的指控,將原本的2項貪污指控改為違反刑事法典第165節的指控,該條文主要針對公職人員以職務之便收受利益的行為。檢方指出,由於案件中的2名關鍵證人可能否認與貪污相關的交易,這導致訴訟存在風險,因此決定修改指控。後續易華仁選擇當庭認罪,檢方要求判處他六至七個月的監禁。而這也是新加坡建國50年來,首位部長級的官員涉入貪汙案件中。根據《南華早報》報導指出,易華仁在2022年1月至6月期間,以公職身份向富商林國城索取貴重物品,而林國城的子公司當時是陸路交通管理局的承包商,涉及龐大金額的合約。同時,易華仁與將F1賽事引入新加坡的富商王明星之間的關係也備受關注,當時易華仁也負責F1新加坡大獎賽的相關事務。在準備期間,易華仁就曾向王明星索取了多項好處,包括昂貴的F1賽事Green Room門票,且未向政府報告這些受贈的利益。檢方表示,易華仁並非單純被動接受這些利益,而是主動索取。在案件中,易華仁承認4項違反刑事法典第165節的指控,並同意法庭在宣判時一併考慮其餘30項相關指控。這些指控中,27項涉及王明星及其公司新加坡GP,8項涉及林國城及其公司。檢方還曝光更多易華仁的收賄細節,指出其曾在2022年12月接受王明星的邀請,搭乘其私人飛機前往卡達,並在當地入住高級酒店,所有費用均由王明星支付。其中包括私人飛機費用、酒店住宿及返回新加坡的商務艙機票,估計這趟旅行的總費用超過1萬多新幣(折合新台幣約24.8萬元起跳)。報導中提到,易華仁當時應向政府申報這些受贈的利益,但他並未執行這一義務。檢方表示,當貪污調查局開始調查這次行程時,易華仁還試圖支付5700新幣的機票費來掩蓋,被視為妨礙司法公正。此外,易華仁也將一些F1門票分發給家人和朋友,同樣未向政府申報。這些行為已違反刑事法典第165節。檢方認為,易華仁在案發時清楚地知道這些行為的嚴重性,並且這些利益與他職務有關,對他的公職角色造成了嚴重影響。在停審階段,易華仁表示不願家人繼續承受壓力,當庭承認5項罪名,檢方則要求判處其六至七個月的監禁。
投標案收賄納骨櫃業者800萬元 苗栗苑裡前鎮長遭起訴
苗栗縣苑裡鎮前鎮長劉秋東涉納骨塔綁標貪污案,收受納骨櫃業者800萬元賄款。苗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絡罪、刑法洩密罪等罪嫌起訴劉男,其也在偵查中繳回犯罪所得800萬元。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接獲情資,報請苗檢指揮共同偵辦。檢方調查發現,納骨櫃廠商李男及郭男得知納骨櫃所需之耐燃二級SMC複合材料,在國內僅有兩家公司生產製造並販售,便先刑壟斷材料,再於設計圖上註明「SMC耐燃二級複合材料需為國內生產」後交付擔任設計監造廠商的蔡男,計劃以綁定材料的方式使其他廠商無法投標苑裡鎮公所納骨櫃增設工程案。郭男更與劉姓前鎮長談好行賄金額,待郭男的公司得標採購案後,交付800萬元給劉男。檢調於2023年7月25日、11月8日持搜索票執行搜索,訊問相關被告及證人共18人。全案近日偵結,劉男遭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刑法洩密罪起訴,並於偵查中繳回賄款。另外,行賄廠商李男與郭男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及政府採購法之違法審查圖利罪起訴;蔡男也依涉犯政府採購法之違法審查圖利罪及受託辦理採購人員洩密罪起訴。苗檢呼籲,任何公職人員均不應以國家授權之職務影響力,換取私人利益,政府採購案應公平公開,促進公共建設品質。
台中營造公司破產 法院選任「破產管理人」竟侵占專戶706萬
台中志合營造公司於8年前破產,台中地方法院當時選任由台南律師公會推薦的律師黃振銘擔任破產管理人。然而黃振銘不但因為違反律師法被懲戒,甚至還涉入貪污案被判刑。法院隨即以不適任為由將其撤換,而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才發現,黃振銘曾從破產專戶提領553萬餘元,並拒絕移交剩餘的153萬元。判決書指出,台中志合公司於2016年被台中地院裁定破產,黃振銘被選任為破產管理人,但他因擔任遺產管理人時未履行職責,被投訴並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分。黃振銘也多次未按規定呈報破產資產,法院於2017年撤換他,改任律師何崇民接手。黃振銘遭撤換後,曾於2020年提出抗告,主張自己是由台中律師公會「推薦」給法院的破產管理人,並對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其執業1年提出異議,稱其裁決違法。他也表示,自己在擔任破產管理人期間辛苦奔走,卻未獲得任何酬勞,對法院的撤換裁定無法接受。然而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與最高法院均駁回其抗告,裁定撤換確定。接手的破產管理人律師何崇民則指出,黃振銘拒絕移交破產資料與帳戶餘款,經法院調查發現黃從專戶中提領553萬餘元,屬不當得利,且剩餘的153萬元也未交接。法院審酌後認為,根據破產法第75條的規定,破產人因為破產宣告,對應該屬於破產財團的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的權利。雖然破產人對這些財產喪失了管理和處分權,但仍然擁有所有權。然而黃振銘從破產專戶提領相關款項時,並未提供任何證據說明這些款項是用來清償財團費用或債務,且直到現在仍未與何崇民就破產相關事務和財產進行交接。因此黃振銘侵占了破產專戶內的款項,這屬於非法侵害志合公司財產權的行為。由於志合公司因破產宣告喪失了對破產財產的管理和處分權,因此何崇民作為志合公司的破產管理人,依據侵權行為的法律關係,向黃振銘要求賠償這筆款項。而在法院裁定撤換黃振銘作為破產管理人的身份後,黃振銘已無法再合法取得這筆剩餘款項。然而黃振銘至今仍未將剩餘款項交接給何崇民,這明顯是侵害他人應有的權益並非法獲利,因此最終法院判決黃應返還全部款項,合計706萬餘元。此外,黃振銘於今年3月因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幫助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被最高法院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3年,並沒收犯罪所得50萬元,全案定讞。
柯文哲上銬送土城看守所!「台灣政壇風暴」吸國際媒體關注
民眾黨主席、前北市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2日無保請回後,北檢抗告,昨(5)日再開羈押庭,被羈押禁見送往土城看守所。柯文哲雙手上銬走上囚車的畫面,隨著法國、美國、日本等國外媒體報導,標題為「前台北市長因貪污調查被拘留」,登上國際版面。柯文哲上周歷經三天三夜的審訊後,北檢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與違背職務收賄罪,對柯文哲聲押禁見,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飭回;3日北檢不服裁定,於下午5時許提起抗告,高院4日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5日確定羈押禁見,在土城看守所過夜。柯文哲遭羈押的消息不僅全台關注,連國外媒體香港、法新社、新加坡亞洲電視台(CNA)、日經亞洲、半島電視台等,也都報導台灣政壇風暴。日本《東洋經濟》周四發布記者高橋正成的專文以「台灣政壇『怪人』引發醜聞內幕」為題,報導柯文哲可能由白轉黑;從8月30日檢方突襲柯文哲住處搜索談起,並以「第三勢力主角逮捕大戲」,形容京華城弊案進展。高橋正成指出,從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件以來,民眾黨支持者逐漸不安,日前又因黨內選舉補助款帳目不清引起騷動。接著威京集團京華城弊案爆發,在柯文哲擔任北市長任內獲准拉高容積率,柯文哲的白色力量染黑,民眾支持率下滑。高橋正成認為,隨著案情持續發展,此案有可能成為台灣政治史上最大的貪污案。柯文哲昨晚上囚車,送往土城看守所。(圖/劉耿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