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
」南韓銀行高層「挪用3010億」遭抓包 全體員工被討回3年獎金
南韓BNK金融集團旗下慶南銀行(Kyongnam Bank,경남은행)先前發生貪污案,一名負責管理房地產融資貸款的李姓高階主管涉嫌挪用將近3010億韓元(約新台幣74億元),事發後,BNK慶南銀行也決定收回已支付的三年績效獎金,預計每個員工要吐回100萬(約新台幣2萬3604元)至200萬(約新台幣4萬7209元)。根據南韓當地媒體的報導,去年慶南銀行發生「3,000億韓元挪用公款事件」,檢方發現涉案的李男利用不法所得過著奢華生活,他們一家14年來每月平均花費超過7000萬韓元,包括購買奢侈品和價值83億韓元的豪宅,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BNK金融集團為防範事件重演,正加強內部管理,對於在本部工作5年、同一營業店工作3年以上的長期工作職員,除了與金融交易無關的部分特殊職位,幾乎全部換了位置。BNK慶南銀行也在去年3月,決定修改2021年至2023年的財務報表,增加由於3089億韓元公款遭挪用的部分,2021年淨利從2305億韓元減少至2132億韓元,2022年淨利也從2790億韓元降至2538億韓元,去年因貪污損失了435億韓元,與現有財務報表相比,利潤減少了800億韓元。對此,BNK慶南銀行決定收回已支付的三年績效獎金,包括2021年至2023年支付給員工的績效獎金中的利潤分享制度、組織績效獎金、IB組織績效獎金。BNK慶南銀行於3日發佈公告稱,1日召開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計劃在金融監督院正在進行的財務報表審查完成後,立即開始贖回程序,預計贖回流程最快將於今年第四季或明年上半年進行,預計要吐回獎金的對象為全體2200名員工。據了解,慶南銀行員工在此期間獲得的利潤分享制度、組織績效獎金、IB組織績效獎金的平均金額約為480萬韓元,預計每個員工要吐回100萬(約新台幣2萬3604元)至200萬(約新台幣4萬7209元),這也讓不少員工相當不滿,認為個人貪污案件卻要負連帶責任。慶南銀行工會也針對此事進行抗議,並表示將會採取法律行動,工會在2日致全體員工的內部信中表示,「由於僱用規則、集體協議等原因,未經員工同意,不可能收回績效獎金」,後續也打算採取法律行動。
未依規定開單告發違停無牌車還叫駕駛開走 檢方偵結起訴2警
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員應傑、葉泉岷在2022年間,獲報於轄內處理無牌車違停,2員卻未依規定開單告發,反而要駕駛開走。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圖利罪》起訴2名員警。起訴書指出,前年8月1日下午3點左右,應傑、葉泉岷2員接獲通報處理無牌車輛違停案件,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拖吊,反而要駕駛開走無牌車輛,讓他免於受罰。黃姓民眾後來提出檢舉,應員、葉員到案後,均坦承知悉無牌車輛不得上路,且須以拖吊方式處理,同時眼見賴姓駕駛拿車鑰匙上車。士林地檢認為,2員違背職務圖利罪中的不法利益,包含一切足以使圖利對象或第三人的財產增加其經濟價值,包括現實財務及其他一切利益,意即只要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因其積極作為或消極不作為,與不法圖得自己或其他私人的利益間具有因果關係,就能成立違背職務圖利罪,故依法對2名員警起訴。
知法犯法!台北律師變身「司法黃牛」詐財30萬 判3年且終身除名
台北市一名姚姓律師知法犯法,利用被告溫姓男子急於脫罪的心理,誆騙對方稱自己與法官熟識,可以用錢買通,導致溫男誤信,毫無保留地交出30萬元,事件曝光後,姚男在一審中被判處1年徒刑,二審改判3年徒刑,並被律師懲戒委員會決定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據悉,姚男為職業律師,經由友人介紹認識涉犯貪污罪的溫姓男子,溫男被法院依法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溫男不上訴,並委託姚男擔任二審的辯護律師。然而,姚男卻利用溫男急於脫罪的心情,通過友人轉達信息,聲稱可以協助「打點」二審的法官。姚男向溫男謊稱:「我和法官很熟,可以用30萬元買通他。」溫男信以為真,於是在北市的一處麥當勞,當面交付30萬元現金給姚男,此後,溫男的案件經二審改判為3年6個月有期徒刑,感到被欺騙的溫男質問姚男,姚男辯解稱:「二審合議庭共有3位法官,只有1位法官收錢,無法判處緩刑。」這番說辭終於使溫男明白自己上當受騙。憤而提告的溫男以《詐欺罪》控告姚男,姚男在應訊時辯稱所收取的30萬元包括律師費、接見費和上訴費用,但檢方仍依詐欺起訴姚男。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處姚男1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姚男不服判決,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過輕,遂改判姚男3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判決確定後,律師懲戒委員會指出,姚男身為律師卻以司法黃牛手法詐財,嚴重破壞司法公正形象,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經過討論,委員會決定將姚男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律師懲戒委員會強調,將繼續嚴格監督律師的職業操守,對違反倫理規範的行為堅決處理,維護司法的公正性和社會的信任,提醒所有法律從業者,必須時刻遵守法律和倫理,堅持正直和誠信的職業操守。
台中「垃圾代收」風波!恆興社負責人串通清潔員私運垃圾 3嫌交保
台中市最近爆出一起「非法代收」垃圾案,由恆興企業社負責人蕭姓男子牽頭,透過陳姓清潔隊員私下合作,,]以每車1千至2千元的價格代收垃圾後,由陳男負責將這些垃圾非法運送至焚化爐處理,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識破後,迅速通報警方展開調查,最終在5月下旬成功逮捕涉案人士,並移送司法程序。警方指出,這個非法操作已經進行141次,而這些頻繁的垃圾車進出焚化爐的行為引起環保局的高度關注,據警方調查顯示,蕭姓負責人利用1名已離職的清潔隊員王姓介紹,找到陳姓男子(已離職),並指使陳姓男子駕駛垃圾車,私自運載非法收集的生活垃圾和廢棄家具至烏日區的焚化爐進行焚燒處理,這些操作皆是在沒有獲得任何廢棄物清理處理許可證情況下進行。警方在2024年3月進行搜索行動,查扣涉案的貨車和私家車共3部,並帶回9名相關嫌疑人進行筆錄調查,在調查過程中,蕭姓負責人承認非法運送垃圾的行為,並繳回從這些交易中獲得的35萬9550元不法所得;同時,陳姓和王姓嫌疑人也承認參與作案,並分別繳回12萬8000元和5萬元不法所得。在司法審理過程中,蕭姓和王姓嫌疑人分別以10萬元和5萬元的保釋金獲得保釋,而陳姓則向法院申請羈押,最終法院裁定他需繳納15萬元的保釋金,台中市檢方於5月25日完成對此案的偵查,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對蕭姓嫌疑人提出起訴,對陳姓和王姓嫌疑人則依據《貪污治罪條例》提出相應的法律指控。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呼籲,任何企業和個人在處理廢棄物時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不得私自運輸和處理廢棄物,以免對環境和公共衛生造成嚴重危害,警方也承諾將繼續加強監控和打擊各類涉嫌違法的廢棄物處理行為,確保社會秩序和市民生活的安全和健康。
刑事局高官涉博弈集團醜聞!林明佐羈押延長至9月 仍有共犯在逃
台中市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近日因涉嫌與博弈集團勾結,引發社會震撼,林明佐被控於台中市擔任刑大大隊長期間,涉嫌貪污、包庇博奕集團,最終於5月被台中地檢署依貪污、組織犯罪等六罪名聲押獲准,至今,已羈押2個月,但檢方認為仍有共犯在逃,因此向法院聲請延押獲准,將林明佐的羈押期限延長至9月。據檢察官調查顯示,林明佐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與博奕集團有密切聯繫,5月2日台中地檢署展開多波搜索行動,專案人員先後搜索林明佐的辦公室和住所,搜獲近百萬元現金及其銀行帳戶上的逾2,000萬元不明資金,檢方依組織犯罪防制法、公務員包庇罪等6項重罪,將其聲押至今。據了解,林明佐的羈押期限即將到期,然而檢方認定仍有共犯在逃,因此向法院申請延長羈押,並獲准至9月底。檢方在5月2日對林明佐展開的第一波行動後,於5月7日和8日進行了第二波搜索,共搜索14處與博弈集團相關的地點,並查扣了現金、車輛、名錶等證物,行動中,檢方傳喚和拘提包括集團劉姓負責人在內的15人,其中7人為證人。其中劉男因涉嫌重大被聲押獲准,另有3名被告分別以30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交保,其餘4人則被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另外,5月25日的第三波行動更是直擊博奕集團的核心,當時,檢方拘提該集團的總裁及其4名成員,其中1名成員竟是曾任職於知名媒體的史姓前記者,涉及過台中黑幫的內鬥,甚至幫助幫派成員製作具有恐嚇性質的影片,後離職經商,並因其廣泛的人脈被博弈集團吸收,在林明佐案中擔任重要角色。
麥寮前鄉長涉勒索綠能廠商!住處搜出270萬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雲林地檢署近日偵辦綠能廠商公司遭勒索案件,發現前麥寮鄉鄉長蔡長昆、前台西女鄉長丈夫丁文彬、白手套陳男等人,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達德能源集團勒索錢財,昨(25日)發動搜索,於蔡男住處查扣不法所得270萬元,並通知8名涉案人員到案說明,訊後認定蔡、陳2人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丁男則以30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說明,達德集團於2020年間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集團旗下公司負責麥寮鄉、台西鄉之陸域風電部分。蔡長昆、丁文彬等人均明知該公司就風電機組已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所核發之施工許可,仍以藉勢、藉端方式對集團負責人及相關承辦人施以恐嚇,甚至發動村民到施工現場陳抗,藉此勒索財物。雲林地檢署接獲情資,由檢察官段可芳指揮彰化縣調查站、中部地區調查組偵辦,經蒐證完備後,於昨日發動搜索,在蔡男住處扣得不法所得現金270萬元。檢警通知蔡長昆等8人到案說明,訊後認蔡、陳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今(26日)聲請羈押禁見並均獲准。丁文彬部分,檢察官偵訊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命其以30萬元具保,並於1個月內繳回全部不法所得。雲林地檢署呼籲,綠能建設係國家既定之核心能源政策,若發覺有人以要求賠償、回饋等各種名目進行勒索,司法調查機關定會發動公權力,強力掃蕩、嚴查不法,作為維護法治社會及經濟發展秩序之堅強後盾。
騙烏干達學生來台打黑工!中州科大副校長判5年6月 這官員判更重
中州科技大學招攬非洲烏干達學生就讀,卻讓學生淪為超時工作的奴工,相關主管遭檢警和移民署認定觸犯《人口販運防治法》、《就業服務法》、《刑法》詐欺等罪。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時任柴姓副校長判刑5年6月、推廣中心藍姓主任5年、林姓行政主管2年10月、陳姓人力仲介2年、苗栗縣政府勞青處涂姓副處長7年。判決書指出,柴男、藍女以中州大學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並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之林男加以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向參加者佯稱中州大學可以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可以存錢等語,隱瞞烏干達學生一旦來台後,仍須負擔必要的生活費用、中州大學無法保證每位留學生可以順利獲得工作機會、留學生將可能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一旦工作不順利,必須仰賴家中經濟援助、如果繳不出學費,將依法退學等重要資訊,進而編織來台留學的美夢,讓留學生誤信為真。柴男等人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將打工,且陳述不實的財力資訊,總計16位留學生順利取得入境我國的簽證。留學生抵台後,柴男、藍女除介紹工作予留學生外,亦透過陳男仲介工作。因烏干達留學生來台目的是為求學,並非工作,且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又必須在台灣生活,只能被迫超時或在夜間工作,毫無任何自行選擇機會之脆弱處境,柴男等人無視此一脆弱處境,讓烏干達留學生長期從事勞動與實質取得之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進而達到勞動剝削。另一方面,涂男對於苗栗縣境內雇主是否違法聘僱烏干達留學生從事工作之行政裁罰,為圖利陳男及聘僱烏干達學生之公司,竟透過承辦之勞青處勞工服務科臨時工程助理員廖男主管對其施壓,並直接更換另一位承辦人員,使廖男配合,對陳男及其它公司雇主做出並無違法而不予裁罰之結論,使其等獲得免罰之利益。法院依廖男之自白及證人證詞、扣案之招生說明文件、被告間通訊之信息截圖、學生課程表、薪資證明、學費催繳通知、苗栗縣內部公文簽核、函文、學生工作時間表等證據,認定柴男、藍女、林男共同涉犯修正前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之詐術勞動剝削罪;陳男涉犯同法第32條第2項之勞動剝削罪;涂男、廖男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彰化地院審酌,柴男、藍女、林男及陳男等人濫用自身社經地位而為本案犯行,自應併科罰金刑方能充分反應行為不法內涵;而涂男濫用公權力,換取廠商免罰利益之官商勾結,亦有科處罰金刑,以適度反應行為不法內涵之必要。因此分別量處被告等人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併科罰金新臺幣24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之刑度,涂男並褫奪公權5年;另追徵藍女及陳男之犯罪所得。廖男部份,法院考量他於偵查中自白,復無犯罪所得,且依其供述因而查獲同案被告涂男,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之規定,再考量其多次遭施壓,向科長反應多次均無法獲得任何協助,迫於壓力而為本案犯行,並無刑罰必要性,檢察官亦請求為免刑之諭知,爰宣告免刑。
調查官洩密給股市金主!內線交易放空賺1222元 遭判刑1年半
男子楊肇忠曾任調查局北機站調查官,負責肅貪、經濟犯罪防制及洗錢防制等工作,2016年參與偵辦中信金控專案時,得知長虹建設為受搜索對象,竟洩密給股市金主鄧福鈞,以利後者融券放空群聯股票獲利875萬元,自己也放空1張賺進1222元。高等法院審理後,依內線交易等罪判楊男1年6月徒刑,鄧男1年8月徒刑。新竹地檢署2016年間偵辦群聯股份有限公司因財務報告不實,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一案,於105年8月5日下午1時40分同步搜索群聯公司等處所,惟於當日執行搜索前,群聯公司股票及認售權證竟有大量異常放空交易,疑有偵查中洩密致生股市禿鷹之情事。經調查局主動清查後,於民國105年10月21日報請新竹地檢署與北檢共同指揮偵辦,嗣經北檢與竹檢研議後,認為北檢就本案之管轄聯繫因素較多,且與北檢偵辦中之中信金股票遭異常放空交易之案件有關連性,遂由北檢為後續處置,並接續對楊肇忠、鄧福鈞聲請羈押及後續偵查。本案羈押期間,承辦檢察官積極偵辦,使楊肇忠自白部分犯罪事實,更確認其二人互傳Line訊息內容,除羈押前承認之「不要碰IC設計」外,並查明雙方如何透過Line訊息傳遞確認「不要碰IC設計」係指「不要碰群聯」之意思,鄧福鈞因而放空群聯公司股票。檢方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清查楊肇忠過往股票交易紀錄,查悉其於執行中信金控專案搜索現場,先以融券賣出、再融資買進之當沖交易長虹建設股票及元大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金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不法行為,涉犯內線交易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依法提起公訴。高院審酌,楊肇忠擔任查緝犯罪的調查官,竟利用其基於職業關係而取得之偵查秘密,在執行搜索勤務時,先後為圖個人私利進行內線交易,有辱國家所授官箴清譽,並忝受國家俸祿,足使人民喪失對於國家公務機關公正執法之信賴,考量其犯罪所得僅1222元,判處1年6月徒刑;鄧福鈞判處1年8月徒刑。
屏東新埤鄉前後任鄉長涉濫用人事圖利 屏東地檢依貪汙罪起訴6人
屏東地檢署日前偵辦無黨籍新埤鄉長潘和源等人涉嫌圖利案,意外查出前任鄉長林志成也以相同手法涉貪,全案25日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潘和源、林志成及4名鄉公所職員等6人。檢察官認為,潘、林2人身為地方首長,卻濫用人事權謀取私利,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屏檢調查,賴勇煌為新埤鄉公所秘書,陳男為鄉公所聘僱的殯葬管理所臨時人員,潘和源1年前就任鄉長後,欲聘潘日文為機要秘書,鄉公所當時無機要職缺,而潘日文高職畢業、未有相關職務經驗,不符合機要人員進用規定,僅得以臨時人員聘用。潘和源、潘日文、賴勇煌進用陳男為機要薦任課員,實際上由潘日文領取差額薪資,4人共同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圖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犯意聯絡,違反法定機要人員進用方式。屏檢在今年3月傳喚潘和源等4人,陳男坦承犯行,獲諭知7萬元交保候傳,潘和源、賴勇煌及潘日文則拒不認罪,檢察官認為3人涉貪嫌疑重大,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分以30萬元、15萬元、10萬元交保。屏檢接著4月再度發動搜索及約談,潘和源聲押獲准,由屏東縣政府指派代理鄉長處理鄉務;檢方在辦案過程中,意外查出前任鄉長林志成以相同手法圖利不符機要人員進用規定的何男擔任秘書,在2020至2022年間由何領取差額薪資,陳男也從中佔得便宜。潘和源接任鄉長後有樣學樣,檢方後續一併將林志成及何男送辦,25日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潘、林等6人。
總統府對國會改革法案聲請釋憲 吳宗憲:並無違憲問題
總統賴清德24日宣布總統府也將聲請釋憲。而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日前評估,應僅「部分違憲」而已,但被綠營炮轟明知違憲還強行通過。對此,吳宗憲24日強調,國會改革等法案並無違憲問題,不只符合我國憲政體制,也未違反歷次大法官會議解釋。吳宗憲今日在臉書表示,國會改革覆議案告一段落,總統府及行政院將提出釋憲案。而關於釋憲案的評估,他認為,國會改革等法案並無違憲問題,不只符合我國憲政體制,也未違反歷次大法官會議解釋。他說,違憲與否的判斷,是大法官的職責所在,大法官是否值得信任,一直是最近很夯的話題,他期待大法官能站在憲法與道德的制高點,持平地去做出認定。吳宗憲說,最近有許多人問他,若大法官堅持認定國會改革等法案違憲,「會是認定全部違憲,還是部分法條違憲?」對此,他說,有關這部分,畢竟有許多條文都來自於民進黨的再修正動議,或是只作文字修正而已,所以若大法官堅持違憲見解,至多僅存在部分條文違憲,不會有全數條文違憲的可能。吳宗憲表示,國會擁有調查、聽證等權力,好好監督行政權,才是一個正常民主國家該有的態樣。有好的制衡力量,才能讓台灣走向清廉政治,避免貪污、獨裁。他說,對於接下來釋憲的攻防,國民黨絕不會坐視不管,會備齊相對應的手段,來對抗政府試圖一手遮天的惡意。願陽光終能照進國會,讓公平正義能夠不被國家機器所吞噬。
生活壓力大!南韓40萬年輕人「選擇躺平」 創新冠疫情以來最多
現代社會生活壓力大,不少年輕人礙於經濟壓力、職場環境、社會心理等,選擇「躺平」休息,根據統計,南韓今年5月有39.8萬名年輕人既不工作、也不求職,創下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以來的最高紀錄,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3萬人,而中國年輕人也因生活壓力的關係,開始流行「十不青年」論。據了解,許多年輕人面臨就業市場的激烈競爭,找到理想工作的難度增大,再加上薪資與生活成本不匹配,即使找到工作,薪資往往難以跟上生活成本的上漲,尤其是在大城市,住房、交通等費用高昂,且職場要求多、壓力大,加班文化普遍,導致許多年輕人感到疲憊和不堪重負。另外,隨著社會的發展,年輕人的價值觀也在變化,越來越多人開始注重生活質量和心理健康,而不是僅僅追求經濟上的成功,相較之下,年輕人更加注重個人的內心滿足和生活的平衡,因此會選擇「躺平」來作為一種反抗和逃避。根據南韓當地媒體《亞洲日報》的報導,自疫情以來,南韓青年就業市場持續低迷,復甦緩慢,選擇「躺平」的年輕人的在2010年僅有27.4萬人,但在2020年暴增64%,達到44.8萬人,今年4月躺平青年人數仍然維持在40至43萬人的高水平。南韓經濟產業研究院研究室室長金光石指出,近年來全球經濟下滑和疫情影響使南韓出口產業發展乏力,優質工作機會減少,企業不斷壓縮人事成本,導致青年求職意願降低,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躺平」。此外,不僅是年輕人選擇「躺平」,根據南韓統計廳的研究顯示,勞動市場中的30多歲和40多歲人群中,今年5月的躺平人口分別增加了4.8萬人和3.5萬人,比前一年分別激增19%和15.2%,創下新冠疫情以來的最大增幅。為了應對這一問題,南韓政府去年投入了1兆韓元(約新台幣255億元)預算,通過提供實習機會等政策,試圖鼓勵這些「躺平青年」(15至29歲)重返勞動市場,然而這些措施的效果並不顯著。今年1月躺平青年人數曾減少5.6萬人,但從3月開始,減少的幅度明顯縮小,到了5月反而增加。南韓政府表示,由於「休息」時間無限延長,這些青年的求職意願降低,導致放棄就業的青年增多,這些放棄就業青年是指有就業機會,但因薪資等條件不符合自身要求,而選擇放棄工作的青年。事實上,不僅僅是南韓,中國如今也流傳「十不青年」論,也就是不捐血、不捐款、不結婚、不生小孩、不買房、不買彩券、不入股市、不買基金、不扶老人、不感動,不少年輕人面對巨大的生活壓力,因此選擇不結婚、不生育、不買房,至於不捐血是因為擔心被強迫器官移植,不捐款則是因為年輕人連自己都養不活,再加上很多捐款被貪污,甚至被拿去炫富,嚴峻的現狀使得年輕人面臨巨大生活壓力,因而選擇不再努力,只求簡單度日。
行政院將提釋憲 黃國昌籲卓榮泰應公開接受立院決議
立法院會21日針對國會改革覆議案進行表決,最終結果62票「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51票「反對維持本院原決議,即贊成覆議案」,覆議案不通過;行政院則表示將提釋憲。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尊重行政院依照憲法提出覆議案的權利,也呼籲行政院長卓榮泰應該要公開表示接受立法院今天所做出的決議。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今日表示,卓榮泰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已經說明,會採取憲政上面的救濟手段,「而最重要的救濟手段就是透過聲請釋憲的方式來進行。」對於後續程序與時間點,他說,憲法上的救濟,時間必須成為法律之後,就要看總統公布時間,成為法律要之3天後,時間上應該沒有限制什麼時候,「只能說最快就是在成為法律案之後。」對此,黃國昌表示,他們所推動的國會改革法案,今天正式將行政院所提出的覆議案 予以駁回,這在台灣民主的歷史上是一個重要的時刻,讓過去三十年沒有完成的國會改革在今天完成。他強調,民眾黨會繼續秉持著對全體選民所做出的莊嚴承諾,繼續地推動各項改革法案,也會在新的國會調查、聽證程序當中,繼續揭發貪污舞弊,繼續打擊違法濫權,忠實地扮演好在台灣民主憲政下,所發揮的監督功能。黃國昌說,今天覆議案已經結束了,尊重行政院依照憲法提出覆議案的權利,而今天立法院也表決出維持國會改革法案的決議。他呼籲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應該要依照憲法,針對修條文的規定,在立法院維持原決議,公開地表示接受。
屏東長治鄉前主秘虛報加班、出差費涉貪 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仍判詐欺
前屏東縣長治鄉公所康姓男子被控於2019年任內,虛報加班費、出差費共3萬餘元,屏東地檢署將康男依貪瀆罪起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仍認定構成詐欺罪,維持原審判決可易科刑期1年10個月,宣告緩刑5年,全案未確定。據悉,被告康男任職屏東縣長治鄉公所主秘期間,2019年2月至4月涉嫌以LINE訊息、回文、通話等紀錄,向公所申請82小時加班時數、出差旅費等費用,總計有3萬多元,經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調查移送法辦,屏東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康男。地方法院認定康男構成詐欺取財罪,依數罪併罰,判處2月至6月不等有期徒刑,併處執行1年10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並審酌康男坦承不諱,宣告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另需支付國庫10萬元及接受4場法治教育。檢方不服上訴,要求改依貪瀆罪論處;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後,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判決駁回上訴,全案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