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
」 遺產 繼承 財產繼承偷刻女兒印章辦放棄繼承「財產全都弟弟的」 母沒拿到孝親費:養妳不如養條狗
雖然每個孩子都是親生的,但大部分父母還是很難做到公平。一名女網友抱怨,媽媽居然偷拿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甚至把財產都留給弟弟,讓她相當心寒。原PO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爸爸在她小時候癌逝,留下一間房子,後來媽媽帶著她和弟弟改嫁;上高中之後,媽媽常講「以後我們家的財產都是弟弟的,知道嗎」,讓她既困惑、又不爽,原本以為不管怎樣,女兒還是有財產特留份,結果在查戶籍資料時,意外發現,媽媽盜印了她的印章去做拋棄繼承的動作。原PO說,「我真的不相信我的媽媽,她在我國中二年級的那一年盜刻了我的印章,用我的印章,拋棄我爸的財產繼承,我問過律師,因為年代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我完全拿我媽沒有辦法,然後我又輾轉聽到親戚跟我講,我媽把她名下的房子,透過買賣的方式,全部過給我弟弟。」她直言,家裡的狀況不是家財萬貫,但是那種內心的剝奪感、媽媽的不公平,造成姊弟倆感情嚴重失和,幾乎都沒有再聯絡。她無奈表示,大學時每個月給媽媽5千,出社會後每個月給媽媽一萬,「我結婚後就沒給了,結果媽媽直接原地發瘋,反正給和不給結局都一樣,她直接罵我,養我倒不如養一條狗,我真的是徹底心寒了。」原PO直言,「我用一生來治癒我的童年,如果你沒有把握公平的對待你孩子的話,那你就生一個好了,不要再去害第2個孩子,這也是一種善良。」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種人真的偏心過頭了」、「俗話說五隻手指頭都不會一樣長」、「你媽媽真的有夠過分」、「確定妳是妳媽親生的嗎,心機好重」、「如果已經過戶不在你媽名下的,你媽過世後,你一樣拿不到」。
拒絕處理夫家破爛事!老公過世後 日本人妻申請離婚「斷絕關係」
目前日本出現一種奇特的景象,就是一對夫妻中當丈夫先一步離去後,妻子申請「死後離婚」的數量持續上升中,而背後的原因主要是女性不想在丈夫過世後,持續處理複雜的親屬關係,或是管理公婆的墳地等原因。根據《產經新聞》報導指出,據日本法務省統計,「死後離婚」(正式名為「姻族關係終止通知」,婚族関係終了届)的申請數量從從十年前的2213件,暴增至近一年3000件以上,可以感覺到趨勢有明顯增加。而值得一提的是,這當中有許多是女性提出申請。一位53歲的東京美容院經營者就表示,在丈夫過世後,他不僅需要處理丈夫的喪事,還要應對來自丈夫母親的連番打擾和無理要求,像是遺物分配、佛壇處理等事物。這些事情讓她感到極度疲憊和困擾,而且在此之前,該名女子就扛住婆婆多年給予的壓力,所以最終他選擇「死後離婚」的方式來正式斷絕與姻親之間的法律關係。而在完成手續後,該名女子就表示自己擺脫了巨大的心理壓力,生活變得十分清爽與輕鬆。重要的是,在執行「死後離婚」後,其實也不會影響遺產繼承權或遺族年金的領取,而同時,重要的事情也無須經過姻親的同意,也不用事先通知他們或與他們討論。但報導中也提到,這樣單方面的法律行為可能也是會引發一些感情上的問題。在一些情況下,死後離婚的通知交出後,女子與夫家之間的關係可能會進一步惡化,在財產繼承上可能也會發生問題。尤其在育有子女的情況下,小孩在法律上仍然與夫家有血親關係,即便妻子與過世丈夫的姻族關係被終止,但血親相關的法律繼承問題仍可能會引發不小的爭議。因此,專業的律師也建議,在提交終止通知需要謹慎判斷,同時也要考慮到可能的長期後果。
祖先在呼喚!新北價值逾203億土地無人繼承 「副都心15.5億商業地」也不要
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自今(1)日起列冊管理,統計列冊管理的被繼承人共2,127人、土地11,384筆、建物632棟,土地總面積259.69公頃,以113年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203.24億元;若以單筆價值來看,共有7筆土地超過億元,其中最高價的位於新莊副都心,為面積約1178坪、價值15.5億元的商業區土地,鄰近機捷新莊副都心站。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護個人財產權益。新北市地政局地籍科科長王珮榕指出,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仍未申請,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期間內仍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逾15年仍未辦理所有權移轉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王珮榕提醒,《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均有扶養義務及繼承財產權利,同性婚姻配偶間準用《民法》繼承編規定,也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若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會同或協議辦理繼承登記,可由其中一人以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不動產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民眾若想了解未辦繼承不動產資訊,可上新北不動產愛連網的「逾期未辦繼承土地列冊管理資料查詢」(網址:https://i.land.ntpc.gov.tw/webgis/index.html?fun=landunset),如果對申辦繼承登記有任何疑問,可洽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或上地政局官網「業務專區」的「登記」項次下查詢相關申辦流程及應備文件(網址:https://www.land.ntpc.gov.tw/cp.aspx?n=89)。
亡父留遺產…新北姊弟辦拋棄繼承「想全給媽」 後果慘了
財產繼承分配要提早規劃,否則恐怕出現不可料想的狀況。新北市有一對姊弟十分孝順,想把爸爸的遺產全留給媽媽,因此主動辦理拋棄繼承,但手續完成才驚覺媽媽無法單獨繼承,繼承的可能人選也曝光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周念暉律師分享此案例,這對姊弟的爸爸不幸過世,留下一棟房地產,孝順的2人決定拋棄繼承,希望讓媽媽獨自繼承爸爸的全部遺產,萬萬沒想到手續辦好後,才發現做錯了。周念暉律師說明,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再依民法第1139條規定,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另外,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下列各款定之:一、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二、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三、與祖父母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四、無第1138條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周念暉律師指出,法定繼承人的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且以「親等近者」優先,即使這對姊弟都拋棄繼承,媽媽可能也無法單獨繼承,繼承權會由「親等較遠」的孫輩取得。也就是說,本來5個人的繼承問題,會變成多數孫子女和媽媽共同繼承,且就算孫輩全部拋棄繼承,繼承權會繼續往下個順序(祖父母、兄弟姊妹)輪下去,直到確定沒有其他繼承人,才會由配偶繼承全部遺產。
媳婦見銀髮父親到婆婆家看孫子 兩人「互動曖昧」傻問:怎麼辦?
人與人的相遇自有緣分,有時候只要合適,其他的事情不用顧慮太多。一名網友表示,朋友都來自父母離異的單親家庭,但朋友最近發現,父親自從到婆婆家看孫子後,兩人的關係好像變得非常曖昧,讓朋友有點驚慌,後面「要是真朝那方向進展」該怎麼辦?一名網友在「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表示自己的好友與先生都是父母離異的單親家庭出身,兩人結為連理後,喜獲麟兒。不過最近好友發現,單身多年的父親到婆婆家探望孫子後,似乎與婆婆的互動變得非常曖昧,讓她有些心慌,問說:「萬一兩人真的朝那方面進展的話,那怎麼辦?」對此,有人表示,「真不舒服」、「同住嗎?雖然沒關係,但見面會很尷尬」、「不要結婚可以老來伴,如果結婚老公和哥哥雙重身分有點怪」、「不要結婚就好,到時候財產繼承很麻煩。」但大多網友都表示有些大驚小怪了,「親上加親啊,何樂不為?」、「不會怎樣啊,又不是婚生子女的結婚,是不懂民法嗎?」、「都單身,有什麼關係,老人家還是需要伴啊!」、「老人家需要老伴.若不打擾到年輕人的生活頻率就睜隻眼閉隻眼,兩人互相作伴有愛情滋潤更年輕。」
曾面臨命危!利菁透露已交代「身後事」 上億財產繼承人曝光
資深藝人利菁近日重磅復出,接下三立新節目《天后出發吧》,而這也是她首次挑戰外景節目,同時她也為這個新節目吃了不少苦。利菁過去曾因為腦動脈瘤等問題3度面臨命危,而她也透露自己已經跟老公交代過身後事規劃。根據《三立娛樂星聞》報導,最近利菁接下新節目《天后出發吧》,這也是她首次挑戰外景節目,平時很少曬太陽的她透露為了新節目已吃了不少苦頭,白皙的雙腿還一度因為錄影導致血管爆掉。據報導,利菁每次開刀都很正向,總覺得自己不會有事,不過她也直言每次最煎熬的其實都是老公。2012年時利菁曾因為免疫力失調引起細菌感染,住進加護病房,而當時老公就簽了3張病危通知書,「我跟他講說如果那天到了,你讓我先走。」同時她也坦言,兩人已經討論過身後事。2014年利菁再度為了腦動脈瘤接受線圈栓塞手術,她回憶當時腦中的畫面就像在放煙火,接著就是一股火燒上身體,也因為不能麻醉,所以利菁就咬牙苦撐了1.5小時。而她每次生病被告知要動刀也毫不猶豫,就連老公也都攔不住她,利菁幽默地說「可能他希望拿到我的財產吧」。利菁坦言,自己無法接受老公比她先離開的痛苦,「我人生最大死穴就是很容易捨不得,我很惜情,但萬一發生了,我也跟他說我會勇敢再找下一個,不然我怎麼辦?他也可以再找啊。」擁有上億資產的利菁透露財產是跟老公共同持有,到時如果自己先走了,資產中有一半都會歸給老公,剩下的則會分給其他家人,「因為我的家人們也很辛苦。」
4孝子「爸遺產想全留給媽」 1動作律師驚喊母湯:落到親戚手中
律師蘇家宏在臉書分享財產繼承案例,一名父親過世後,留下房地和幾百萬元遺產,4名孩子決定要把財產全部留給媽媽養老,所以想要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心想如此一來媽媽就可以完整取得爸爸的遺產。對此,蘇家宏提醒,孝心100分,但千萬別拋棄繼承。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提到,拋棄繼承的效果就是拋棄後,遺產完全跟你無關,子女拋棄繼承後,如有後順位繼承人,就由其他人取得繼承;案例中,如果爸爸的子女都沒有生小孩(沒有孫輩),而子女都拋棄繼承的狀況下,就要看爸爸的第二順位繼承人,如果爸爸的父母都不在,可能就會由媽媽與「爸爸的兄弟姐妹」(第三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 ,那麼爸爸遺產的一半反而是落到親戚手中。蘇家宏指出,遺產的分配在繼承人全體同意下,不需要「平均分配」,就算其中一個人自願分配是0,遺產分割協議書仍然合法有效,用這個方法比較拋棄繼承好。蘇家宏說,其實繼承發生後,也可以不用急著辦理分割遺產,先去辦理房地繼承後,維持公同共有的狀態,同意由母親使用到百年,金錢部分由母親繼承取得,也不失為好的方法。蘇家宏表示,子女拋棄繼承父親的遺產後,未來繼承人就可能是媽媽跟孫子(或祖父母,或父親的兄弟姊妹)繼承,本來5個繼承人,可能變成更多的繼承人,所需的手續更麻煩,其實,媽媽跟4名子女共同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 ,就算是四名子女分得0元,媽媽拿全部,法律上也是認可的,所以不必拋棄繼承。
侯妻捐凱旋苑綠營狂罵 藍只問蔡總統家族出租海霸王年收4000萬是否也應捐
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凌濤今天指出,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萬里老宅被質疑是違建,民進黨卻指控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妻任美玲家族合法興建繳稅的「凱旋苑」賺錢,這是民眾完全無法理解的事。他說,如果要用民進黨標準檢視,蔡總統家族企業將名下在北市中山北路土地出租給海霸王開餐廳,賴清德是否也應該先請蔡英文總統捐出來蓋社會住宅,並且看看總統家族土地出租給海霸王,一年賺多少錢,要不要比照補貼清寒學子?凌濤指出,民進黨用「推估」的方式,計算凱旋苑一年可收入2000萬,即使侯辦已出示房屋租賃契約及稅單,證明合約價格一年為1150萬元,比當初和文化大學簽訂租賃契約1500萬元還便宜,還沒有計算所得稅,但綠營仍持續抹黑,甚至揚言「這是推估結果、侯辦去告也不會成立」。凌濤說,反觀海霸王位於北市中山北路三段59號精華區,佔地3000坪,附近行情,每坪租金高達1200元,若一樣用民進黨的「推估」方式,蔡英文家族公司每年可以收入租金4300多萬元,國民黨是否也可以問,侯友宜太太家族的凱旋苑賺1150萬,蔡英文家族的海霸王土地每年賺4320萬,若比照民進黨同樣的邏輯,是否也應該比照侯友宜太太,先捐出來改成社會住宅或青年住宅,嘉惠中低收入戶及學子?凌濤表示,中山區、大直區、士林區有不少大學,民進黨是否願採用檢驗侯友宜的標準,請蔡總統家族也蓋青年住宅,空房提供租金補助減輕學子負擔?他表示,民進黨現在要硬拗民法的財產精神,但民法修正後的1017條精神,就是夫妻各自持有財產所有權,理由很簡單,婚姻若共有財產所有權登記卻不同,就會影響財產交易安全,因此民法才做修正。民法修正後實際運作的實例,就是反應在財產繼承的部份,屬於婚前繼承就是屬於夫妻各自持有,婚後只有雙方勞動力所得才是屬於財產共有部份,以凱旋苑為例,侯妻婚前繼承土地,新建凱旋苑過程也是使用娘家基金,屬於「非勞動力所得」之財產,仍是任美玲女士,她與侯友宜各自保有自己的財產,這在法律中寫得非常清楚,如果民進黨還要硬拗,難道是要違反民法男女(財產)各自平等的條件嗎?凌濤語氣激動的說,一棟合法的住宅,還不是侯友宜自己的,是她娘家家族的,就被不斷的被抹黑攻擊,反觀賴清德的萬里老家,根本是自己的資產,後來過繼給兒子,房屋遭質疑沒建照、沒繳房屋稅,這樣的對照「雙標」,民進黨若也可以「過得去」,台灣就真的沒有法治可言,嚴正呼籲民進黨不要沾沾自喜,以為「賴皮寮」爭議已經船過水無痕,其實全民都在看,如果賴清德的萬里違建宅真可以闖關成功,一定是台灣法治非常大的災難。
新北無人繼承土地約等於6.5個新板特區 總價逾177億元
新北市每年查核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和建物,若列冊管理15年仍無人辦理繼承登記,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根據轄內近3年數據,每年有近千筆土地、約30筆建物被移交給國產署。地政局表示,全市未辦繼承土地總面積達310公頃,約等於6.5個新板特區,總價值超過177億元。地政局統計,轄內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的土地和建物,2020年分別有812筆、32棟;2021年有719筆、21棟;2022年有1271筆、24棟。地政局表示,上述土地、建物距今已經25年,當初市價已不具參考性,但民眾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原因,主要是不知道祖先留有不動產,或因土地繼承關係複雜致協議困難,資產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後,所得價款得以保存10年,若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另外,轄內今年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和建物分別有1萬293筆、756棟,其中單筆市價最高的是鄰近三重大都會公園商業區土地,價值約4.9億元,另單筆土地面積最大的座落於八里的保護區,約有14公頃。地政局說,市府8月1日起將列冊管理,呼籲民眾盡速辦理繼承,若接獲繼承通知後,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建議可由1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待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地政局補充,《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沒有性別差異,不分性別均有扶養的義務及繼承財產的權利,若想了解未辦繼承不動產資訊,可聯繫地政局或各地政事務所查詢列管資料。
新北破萬筆「未繼承」土地 最貴在三重某商業區市價4.9億元
新北市每年逾期未辦理繼承的登記土地和建物有多筆,今年統計被繼承人有2696人,未繼承土地有1萬293筆、建物756棟,其中單筆土地最高價值者位在三重某商業區,市值約有4.9億元。地政局表示,8月1日起將列冊管理,若列冊管理15年仍無人辦理繼承登記,經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地政局統計,今年逾期未辦理繼承的登記土地和建物,除了單筆市價最高的三重商業區,單筆土地面積最大的座落於八里的保護區,約有14公頃,土地總面積310.57公頃,約6.5個新板特區,依據今年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177億元。地政局表示,民眾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原因,有的是不知道祖先留有不動產,有的則因土地繼承關係複雜致協議困難等多重因素,但列冊後管理15年,期滿仍無人辦理繼承登記,將移請國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若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呼籲民眾盡速登記。另外,民眾接獲通知後,如果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申請繼承登記時,建議可由1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而後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地政局補充,《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不分性別均有扶養之義務及繼承財產之權利。民眾如想了解未辦繼承不動產資訊,可利用本府地政局網站(http://www.land.ntpc.gov.tw )-「訊息公告」-「逾期未辦繼承土地列冊管理資料查詢」-就未辦繼承選項擇一輸入(如行政區\被繼承人),也可聯繫各地政事務所查詢列管資料。
5億高中生案偵結 土地權狀還在夏姓配偶家 賴母告侵占
台中5億高中生命案,台中地檢署21日偵結,檢方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起訴夏姓代書助理,賴姓高中生母親仍不相信兒子會輕生,強調「要上訴」。賴母委託律師許哲維則說,未來法院若判決夏男有罪,對民事部分有很大幫助,在遺產繼承部分將全力協助賴母,目前賴男名下房產土地權狀都還在夏姓代書手上,家屬已提出侵占告訴。5億高中生案家屬疑點與中檢認定對照表。(圖/陳淑娥、陳淑芬製表)許哲維昨感謝檢察官明察秋毫,他轉述賴母得知夏姓父子殺人罪嫌獲不起訴後,心情雖平靜,但感到很無奈。因為他們知道檢方會朝此方向偵辦,所以一直有跟賴母作預告,讓她有心理準備。賴母也說「兒子不會跳樓輕生,要上訴!」另外,檢方認定兩人為假結婚,以偽造文書罪將夏姓代書助理起訴,賴母則感謝檢方大力支持。許哲維表示,賴男與夏男間沒有任何交往,且賴男曾追求過其他女生,顯示他是異性戀,感謝檢察官採納意見。在民事部分,若夏男偽造文書部分確定,他的遺產繼承權將失效,賴母就會成為唯一繼承人,首先將確定遺產權的部分,接下來再討論遺產繼承限額問題。許哲維說,若該起結婚無效,夏男繼承權失效,賴母在繼承權的部分將可能有3種情形,首先是依內政部民國87年頒布的行政命令,只要賴母在繼承開始後3年內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她即可依此繼承;第二,若賴母仍為外國籍或無國籍者,她仍可完整繼承,但必須依《土地法》在取得不動產3年內處分該不動產。最後才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財產繼承有200萬元限制,但會盡力協助家屬朝完整繼承的方向努力。檢方認定賴男手上的針孔是急救時施打針劑導致,許哲維說,檢方提出的監視器截圖沒看到護理師是注射哪隻手,但根據筆錄,護理師當初說的是「不確定右手針孔是誰打的」,表示無法排除右手針孔可能是因注射不明藥物導致。檢方提出的不起訴理由沒有完全回應家屬提出的疑點,難令家屬信服,也難杜大眾悠悠之口。
台中18歲高三生繼承5億遺產 被地政士助理「帶走辦同婚」2小時後墜樓亡
台中市一名高三賴姓男學生在5月4日墜樓身亡,而母親19日開記者會指控,自己的兒子當天跟夏姓地政士助理到戶政所辦理同性結婚後,不到2小時後就傳出墜樓身亡的消息。讓她質疑是因為兒子繼承其父親5億左右的房產,遭謀財害命或被安排成輕生案,因此求助議員招開記者會,請求警方查出真相。賴母19日在市議員賴順仁、黃健豪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賴母委託的許姓律師表示,18歲賴男繼承父親位於台中30筆不動產,市值高達5億。而夏姓地政士助理與同為地政士的父親,都曾幫賴家處理過房產問題。賴母指出,5月4日當天夏男到家中找賴男,以教他處理房地產為由,要求賴男將身分證件帶在身上,隨後竟將他帶往戶政所辦理同性結婚。沒想到登記不到2個小時的時間,就傳出賴男墜樓身亡的消息,而賴母不相信兒子會輕生,懷疑兒子是遭到加工自殺,便對夏男提出殺人罪告訴,並要求警方加速調查。賴母更表示,兒子生前只與夏男見面過2次,且都是處理房產的問題,自己事前根本不知兩人要登記結婚。自己實在無法接受兒子養到18歲,才剛考上大學,結果被夏男帶出門後,就再也回不來了;且兒子日前才因為向女同學告白失敗,求助輔導室,是名異性戀者,根本不可能跟同性結婚。對此警方表示,5月4日接獲119轉報後,第五分局當日立即受理,並完成相關調查程序,同時報請檢察官相驗,全案已進入刑事司法程序。而台中市議員黃健豪則表示,賴男家屬高度懷疑此案為謀財害命,希望嫌疑人接受測謊、並自願放棄財產繼承,證明自己沒有殺人動機。而目前夏男已獲交保,但未被限制出境與住居,黃健豪也表示,希望檢察官聲請羈押,以免夏男逃亡。
日本市公所出包「向幽靈課稅18年」 姪看存摺才知144萬被消失
日本福岡縣發生嚴重行政疏失。一名2004年死亡、身後沒有配偶與直系血親的女子,持續被市公所課稅長達18年,直到其堂兄弟兒子2022年整理文件時,才察覺這樁「向幽靈徵稅」的離譜事件。據《西日本新聞》報導,該名女子離世時因無民法上繼承者,遂由堂兄弟辦理喪事及遞交死亡證明,但大牟田市公所每年仍持續課徵女子名下土地、房屋資產稅約8萬日幣(約新台幣1萬8千元),換言之,女子18年來總共遭徵144萬日幣(約新台幣32萬元)的稅金。堂兄弟的兒子表示,自己直到2022年整理「罹患失智症父親」物品時發現稅單及女性存摺,才得知父親管理親戚的存摺、公所持續對亡者課稅,並對政府單位持續透過亡者帳戶扣款收稅行為,感到相當不滿。對此,市公所坦承錯誤,「可能是負責單位未充分確認繼承人導致」,並表示只要確定死者的財產繼承人,就會歸還多餘扣繳的稅金。另據日本法規,各地方政府必須在土地或房屋持有人亡故後,確認遺產繼承人、變更納稅義務人。
他留下777億遺產無繼承紛爭 劉韋德:是預立遺囑完美案例
富豪世家為了遺產爭鬥訴訟的案例,在社會上層出不窮,但卻有一個富豪繼承的案例,因為被繼承人已經預先擬好遺囑,使後來在繼承上完全沒有任何爭議產生。香港已故影業大亨邵逸夫過世後,留下777億台幣的遺產,但因為他早已立下遺囑,使得後來在繼承上沒有發生任何爭議,堪稱是一個完美案例。許多國人都已經知道預立遺囑的好處,尤其是對單身族和無子女的夫妻來說,預立遺囑更是重要,因為遺囑可以改變每位繼承人的應繼分,對於想要自主分配遺產和保障另一半的生活的人來說都很重要,但可惜的是,國人至今預立遺囑的風氣依舊不盛,導致社會相關爭產悲劇仍不斷發生。正向面對 積極準備你是否曾經想過,假設今天就是人生的最後一天,你會有什麼感覺?你心中最掛念的人是誰?有什麼想做卻來不及做,想說卻來不及說的話?你想要向誰真心道歉?又想向誰真心感謝?用什麼樣的生命態度,臨終時才不會有遺憾?對於這個問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但在我長期協助他人預立遺囑的經驗中,體悟到一個真理,那就是一個沒有遺憾的生命終點,並不在於你有多少財富或有多少享受,因為物質的成就或感官的愉悅,最終都會消逝如煙。真正能讓自己臨終時沒有遺憾,就是用正向的態度及時行動,在生命終點的盡頭,能好好地向親友家人說再見,將你對家人的愛,用具體行動規畫好,把身後事妥適安排,讓自己心願延續實現,讓家人不致紛擾徬徨。不論無常何時到來,你會知道自己已做好準備,雖然難免不捨,但你必能用微笑與自信,戰勝對死亡的恐懼,人生的最終章不再無奈悲傷,而是美好的Happy ending。(以上摘自著作《人生最重要的使用說明書-預立遺囑》高寶出版)CTWANT財經組則整理出以下《民法》相關規定。對於財產繼承相關法律,有應繼分、特留分的規定。撰寫遺囑的重點主要是在「遺產分配」,例如建物、土地、證券、債券、基金、債權等,分配方式有三種,一、依法定應繼分。二、指定應繼分比例,由使用者指定每位繼承人可以繼承財產的比例。三、指定單獨繼承分割,由使用者指定特定財產由哪一位繼承人單獨繼承。《民法》規定預立遺囑有自書遺囑、口授遺囑、代筆遺囑、密封遺囑與公證遺囑共5種方式;自書遺囑為較易預立一種方式,無須有見證人,但也常因為筆跡差異、遺囑內容觸犯法律問題等,常引起分產紛爭,現在也愈來愈多民眾會再請公證人認證,增加法律效力。劉韋德律師以自己父親癌逝未做預立遺囑的故事,自費做App、出版《人生最重要的使用說明書-預立遺囑》與民眾分享可自學了解相關民法規定。(圖/翻攝誠品線上)
放棄18.5億財產繼承權 印度8歲企業長公主出家
印度老牌鑽石珠寶公司「SANGHVI & SONS」成立於1981年,報導稱「SANGHVI & SONS」淨資產高達6100萬美元(約新台幣18.5億),據悉該公司屬於家族企業,繼承人為現年僅8歲的蒂凡希。蒂凡希自幼隨家人信仰耆那教,不但常去寺廟,還參加過367次儀式,蒂凡希的父母表示她很虔誠,極其渴望成為一名女修士,日前在歷經為期4天的特殊儀式後,18日蒂凡希終於「削髮為尼」,未來蒂凡希將以僧侶的身份,恪守教義並簡樸地度過餘生。
《祭祀公業條例》違反男女平等 憲法法庭判違憲
2008年施行的《祭祀公業條例》第4條規定,除了有規約依規約外,原則上只有男性子孫可以擔任「派下員」,參加家族祭祀與財產分配,但憲法法庭認為這樣的規定違反男女平等,13日判決違憲,女性子孫也可參加祭祀公業,未來至少1221家「無規約」的祭祀公業受影響。內政部主管的祭祀公業是兼具歷史傳統及民間習俗的組織,由設立人捐財產,然後世代傳承,以財產每年取得的利潤作為祭祀活動開銷,後代子孫可被列名的人稱為「派下員」,可共同參與祭祀及財產繼承,負擔義務並享受權利。依內政部統計,截至2022年11月15日止,台灣的祭祀公業共3244家,無規約者約1221家(約37.6%),訂有規約者計2006家(約62.4%),其中只有691家明定派下員「只限男性子孫」,其他有規約的祭祀公業沒有特別排除女性子孫加入。本案4件聲請釋憲人,分別因為其母親是女性,即使父親過世時為唯一繼承人,但因為已出嫁,無法參加「無規約」的祭祀公業,他們主張為什麼女性成為派下員要設有條件,男性卻無條件?現行規定違反男女平等,侵害憲法保障的結社權及財產權。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現行規定以性別為分類標準,已對女性形成差別待遇,且祭祀公業主要目的是祭祀祖先、發揚孝道。關於香火傳承,男性或女性子孫沒有差別,女性子孫不論姓氏、結婚與否,與男性或冠母姓子孫沒有不同。憲法法庭指出,無規約或規約未規定派下員資格的祭祀公業,拒絕女性擔任派下員,顯然未能與時俱進,不合時宜,甚至有害祭祀公業的祭祖、傳承香火目的,15名大法官一致同意,判決違憲。憲法法庭判決這樣的規定違憲,但未同時宣告法條失效,是因該規定仍然可以做為男性子孫派下員資格的依據。至於女性子孫的權益如何保障?憲法法庭諭知,女性尚未列為派下員者,可以請求祭祀公業列為派下員,並自請求之日起享有派下員的權利並負擔義務,但不影響原來的派下員已實現的權利義務關係;對於這個部分,大法官許志雄及黃昭元、楊惠欽等3人不同意。
河智苑《謝幕》曖昧表親姜河那 肢體接觸分際難掌握
韓劇《謝幕》由河智苑、姜河那、高斗心主演,講述為了一圓時日不多企業家奶奶的心願,找來舞台劇演員假扮失散多年的孫子,演一齣人生大戲的故事。河智苑暌違3年回歸電視劇,題材新穎是吸引她拍攝的主因,談到該劇最具有挑戰之處,她提到劇中角色不知道姜河那是「假金孫」,兩人名義上是表親關係,「我演出過很多浪漫愛情劇,但劇中一開始跟在憲(姜河那飾)這種不是愛情、又有一點曖昧的關係,我還是第一次碰到,所以像是牽手、攙扶等動作都要拿捏分寸,我們都會討論要怎麼做比較好。」姜河那與飾演豪門家族奶奶的高斗心繼《山茶花開時》再次合作,劇中關係從母子變成祖孫,姜河那感性透露:「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在現場第一次見到高斗心老師時,我們就緊緊地抱住了彼此,那不是某場戲的內容,而是我們真的太久沒見,見到對方很開心,那一瞬間我至今都還記憶猶新。」兩人在戲裡戲外感情都相當濃厚。鄭知蘇(又)曾在《奇皇后》裡飾演河智苑角色的少女時期,時隔多年再次合作,角色關係竟變成情敵。(圖/愛奇藝國際站提供)現年23歲的鄭知蘇曾在2013年播出的《奇皇后》裡飾演河智苑角色的少女時期,時隔多年再次合作,彼此角色關係竟變成情敵,為了姜河那而爭風吃醋。河智苑在接受愛奇藝影音專訪時談及此事,直呼:「能再次合作真的很不真實,但是真的很開心。」她透露兩人對戲的戲份不多,但拍攝鄭知蘇對她吃醋的戲時,覺得很有趣,鄭知蘇也表示:「跟前輩時隔很久才合作,沒想到是拍攝這種戲份,但每次跟前輩對台詞的時候,前輩都很親切,所以拍得很順利。」最新劇情中,姜河那與鄭知蘇飾演的假孫子與假孫媳,在奶奶的宴會上遇到熟人,面臨真實身份曝光危機,姜河那靈機一動裝病,立刻翻了白眼、口土白沫、全身抽搐倒地暈厥,高超演技矇騙眾人,成功躲進休息室裡,避免了當眾被拆穿的處境。另外,姜河那也正式被奶奶列入家族財產繼承人,讓其他家族成員繃緊神經,而人在異地的真正豪門金孫李文成正在為了去韓國跟奶奶見面拚命籌錢中。《謝幕》每週二、三10:00在愛奇藝國際站及iQIYI APP、iQ.com播出,下週11/29因韓國世足賽轉播停播一集。
重男輕女的卑微「80%想要兒子」 連2胎都生女夫暴怒殺5歲女兒
許多的東方國家都有男尊女卑的守舊觀念,父母認為男性就應該外出工作、養家活口,而女性應相夫教子,打理好家中大小事務,先前有位印度婦女因為丈夫不幸病逝,為了能在這「重男輕女」的父權社會中,有份安穩的工作病扶養女兒長大,不惜隱姓埋名、喬裝成男人長達36年之久。家裡傳宗接代壓力太大,連2胎都生女夫暴怒謀殺5歲女兒。(示意圖/達志/美聯社)印度政府一項最新的全國家庭健康調查顯示,當地的性別比例雖然略改善,但仍有高達80%印度民眾仍希望至少有一個兒子,近日,在邦加羅爾市(Bengaluru),就傳出有一名男子因為妻子連生2胎都是女兒,和妻子爆發對方爭執,過程中甚至狠狠抓住5歲大女兒把人活活勒死,受到驚嚇的妻子連忙報警阻止丈夫的犯行。印度的「兒子偏好」不僅發生在貧窮的農村家庭,更也發生在社會地位較高的中上階級中。(示意圖/達志/美聯社)根據《印度時報》 (The Times of India)報導,來自安得拉邦的29歲男子拉奧(Venkateshwara Rao),2016年和妻子納亞娜(Nayana)結婚後,隔年生下一名女兒,然而女兒的出生卻讓雙親不滿意,一直催促他們再生個兒子,好不容易妻子產下二胎,沒想到又是女兒,導致夫妻時常為此吵架。納亞娜27日表示,自從她生下第一個女兒,婆家就常以嫁妝為由折磨她,結果第二個女兒出生後還變本加厲,因此帶著孩子回娘家住,沒想到丈夫來看小孩時,竟抓住5歲女兒脖子想把人勒死,目前拉奧已被逮捕接受調查中。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印度近百年來的人口普查都顯示,男性多於女性,在2019年至2021年全國健康調查首度性別比女多於男,生兒子多過女兒比例也從2015年至2016年17.68%跌落至15.37%,另外,想生女孩多過男孩的比例也從2015年至2016的4.96%成長至5.17%,調查也顯示,高達80%印度民眾表示,他們仍期望有兒子。據《BBC》表示,印度重男輕女傳統觀念認為,男孩可以繼承姓氏並照顧父母晚年,女孩則會離家還要花錢買嫁妝,另外據印度政府的資料顯示,有超過6300萬的婦女「失蹤」、每年有200萬婦女因為懷的是女嬰而墮胎,更有超過2100萬個女孩「不受歡迎」。這些所謂的「失蹤」,並不一定是真正離世或死亡,而是在家庭財產繼承給兒子而非女兒、「女人就像潑出去的水」等傳統觀念,導致大部分女性和原家庭缺乏聯繫、失去蹤影。
娛樂追緝令2/星媽槓上親媽 王思佳母曾因遺產與家人對簿公堂
保養得宜口條極佳的布蘭妮,是個綜藝節目的常客;過去,布蘭妮曾上節目講過自己2013年因父親的古董遺產繼承,和自己八旬老母、胞弟、弟媳對簿公堂,還登上社會新聞版面。2011年,布蘭妮的父親林福財過世,當時80歲的母親和弟弟、弟媳,認為過世父親的負債大於資產,在同年的11月,3人向台中地方法院辦理拋棄繼承。然而,在辦理完放棄繼承的手續後,他們才發現遺產中的古董和名畫非常值錢,於是在12月時,布蘭妮的母親和弟媳等人就到父親生前住處,想要拿走這些古董和字畫,布蘭妮當場就以他們已經拋棄了繼承權為由拒絕。為了要恢復繼承資格,布蘭妮弟媳出面到警察局自首,聲稱自己未經婆婆和先生的同意,自行去辦理了拋棄繼承。隔年4月,台中地方檢察署將弟媳張某處於緩起訴後,母親和弟弟就以此向台中地方法院撤銷拋棄繼承,恢復繼承資格。而布蘭妮也因此將老母親和弟弟一家告上了法庭,理由就是他們在拋棄繼承權後,又以詐欺的方式恢復繼承權。布蘭妮曾在節目中透露因父親遺產繼承問題,和80歲母親、弟弟、弟媳對簿公堂。(圖/截自YouTube《新聞挖挖哇》)法院在審理此案時發現,布蘭妮母親和弟弟在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前,就以存證信函告知其他繼承人他們要拋棄,因此法院認為弟媳聲稱未經家人同意去辦理拋棄繼承的說法,不足以採信。2015年6月,台中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決布蘭妮母親徒刑6個月,弟弟和弟媳各判徒刑8個月。弟媳張某另因誹謗判拘50日 。
侍奉公婆終老 立委呼籲修法「媳婦有權分遺產」
台灣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照顧長者樣態愈來愈多,有些是媳婦侍奉公婆終老,有些是看護工陪伴長者最後一程。不過根據中華民國《民法》規定,這些人辛苦照顧長者終老卻不在繼承遺產順位中,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提案修《民法》,讓真心付出時間與心力照顧長者的人,也有資格繼承遺產。遺產繼承有「特留分」規定,除了夫妻可以互相繼承遺產外,繼承順位則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不過,愈來愈多人臨終前是由媳婦或是看護的陪伴下離開,例如資深藝人陳松勇與印傭Yuli情同父女,陳松勇在過世後欲留大筆遺產給Yuli,一度讓陳松勇家屬有意見,後來幾經協調下,Yuli獲得400萬元遺產後返回印尼,事情才圓滿落幕。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我國老年人口(65歲以上)於110年1月有高達380.4萬人,占總人口比率16.2%,扶老比則提升為22.7%,相當於1位老人由4.4位工作人口(15至64歲)來扶養,長期照顧需求日趨嚴重。又因社會變遷,實際負擔長期照顧者,愈來愈與民法規定有繼承權者產生差距。葉毓蘭認為,隨著社會變遷,實際照顧長者終老的,有時候是媳婦、看護工等,他們實際付出時間跟心力陪伴長者度過人生最後一段路,卻不在特留分繼承順位中,即使被繼承人想要給予實際照顧者應有財產繼承,也礙於法律,無法給予相應遺產。因此她提案修正《民法》部分條文,讓實際照顧者在制度上得到權益及誘因。葉毓蘭指出,民國108年5月通過《民法》親屬編的修正,修正第1113條之2至第1113之10,增訂「意定監護」之制度,顯見我國有脫離傳統親屬之法制體系,選定適當之人從事照顧之實際需求。葉毓蘭提案增列《民法》1149條之一,被繼承人無繼承人者,法院得依與被繼承人同居共財,並致力於被繼承人療養看護者之請求,給予全部或一部分遺產。對於被繼承人無償療養看護,或提供其他勞務使被繼承人財產增加之被繼承人親屬,得向繼承人請求依其貢獻之額度給予相當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