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
」 柯文哲 京華城 北檢 台灣民意基金會 游盈隆法扶基金會爆「山寨之亂」!律師下關鍵字擾亂 趁機接案遭停職3月
司法院為保障弱勢民眾訴訟權益而捐助設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爆發山寨之亂。沈姓律師成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魚目混珠,以「法律扶助基金會」為名向Google 下關鍵字廣告,並以「法律扶助基金會 幫助您—政府免費法律諮詢」為標題,藉機接案,真正的法扶基金會與民間司改會接獲民眾投訴,向台北律師公會提出檢舉,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沈停職3月,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律懲會指出,沈男為法扶基金會扶助律師,並經法扶基金會認定其有接辦法扶家事、消債專科案件資格,沈亦為法扶基金會台北及桃園分會審查委員,故沈就法扶基金會相關扶助規定,應有相當認識,亦應了解法扶基金會之性質為扶助弱勢、公益色彩濃厚之非營利組織。但沈竟利用法扶基金會高知名度以及非營利的公益特色,於民2020年間成立名稱與法扶基金會類似容易混淆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並於2020年及2021年間先後擔任協會之理事長及常務理事。沈並憑藉該協會在Google網頁刊登「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助您」廣告,吸引有法律困擾、無專業能力區分該協會與法扶的民眾向該協會尋求協助。沈及該協會藉此手段招攬律師業務,民眾並給付律師費。另沈成立協會時的登記地址,與其所創辦的法律事務所辦公室地址相同,又協助無律師資格之協會人員執行律師業務法律諮詢。律懲會認為,沈違反《律師法》及修正前《律師倫理規範》、《律師業務推展規範》情節重大,決議沈停止執行職務3月,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美國州政府擬購比特幣 幣圈熱議「完全落後的台灣」怎麼辦
美國州政府傳出將推動比特幣購買計畫。(註:一顆比特幣價格再次超過10萬美元,最新漲幅2.17%)根據比特幣倡導組織「Satoshi Action Fund」中本聰行動基金的共同創辦人Dennis Porter在社群上所透露的消息,美國其中一個州政府正在擬定在未來的四個月內啟動比特幣購買計畫,如果實現這將是州級政府首次踏足加密貨幣領域,將有望對全世界帶來不可抹滅的影響。Dennis Porter在他的社群X上提到,他們團隊正在積極協助推動該法案通過,他更直言這並非預測,而是正在執行的計畫,此消息一出自然也在社群上掀起相當程度的討論,其中最關鍵的,是為何各國政府也開始認識到加密貨幣的價值。過去,政府印製鈔票是根據黃金本位,也就是擁有多少的黃金儲備作為擔保,成為印製鈔票的購買力象徵,但隨著世界各國政府不斷印製鈔票,衍伸的經濟問題層出不窮,其中最讓小老百姓頭疼的,自然是消費力的不斷減少。比特幣的總量限制,則被視為是解方。比特幣總量2100萬顆,是從一開始就被寫好且不可竄改的機制,最後一顆預計會在2140年左右被開採完畢,達到最大的供應量,從政府、投資機構、財團、到最後的散戶,擁有比特幣的核心都在於保全其購買力,這不只是讓自己的國家在國際上擁有足夠的競爭力,人民也能夠真正的擁有手上的資產,到世界各國都能隨時變現,當了解其價值,就會相信並且長期持有他。加密貨幣的浪潮正襲捲而來,而且即將邁入突破性的成長階段,與其抱持著懷疑的態度而放棄學習,倒不如思考,我們應該怎麼做才不會落於人後。台灣的前邦交國薩爾瓦多,依靠將比特幣納入國家法幣的政策,以及投入大量資源如火山資源挖礦、推動加密貨幣友善法案,鼓勵產業人才入駐等一連串措施,都讓其國家經濟有了相當大程度的成長,更別說當市場價格低迷的時期,薩爾瓦多仍在每天持續購買一顆比特幣,持倉數量高居全球政府第六。只可惜台灣在這次的市場成長階段,完全的落後。本來期待加密貨幣專業的立法委員能夠推動市場的成熟與發展,最少最少也有相關的法案能夠制定出來,讓產業發展與從業人員能夠有所依歸,社會大眾不會被主流媒體的錯誤資訊與消息給誤導,能夠真正地做到去汙名化,只可惜這麼長的時間內依然沒有看見進度,反倒是同黨立委的多次汙名化加密貨幣產業,也沒見其出來澄清或平衡資訊。川普即將就在兩周後上任,他對加密貨幣友善的態度也早就不是消息,我們到底還要等到甚麼時候呢?
晚期肺腺癌無標靶可用有解! 免疫治療合併抗血管新生拉長存活
【健康醫療網/記者張慈恩報導】肺癌蟬聯我國癌症死因榜首多年,由最新公布的111年癌症登記報告數據觀察,肺癌新發生人數再度往上攀升,以17,982例連2年成為新病例數的冠軍。「新病例數持續上升與政府推動低劑量電腦斷層後,使早期發現的機率提高到4成左右有關,這其實是人民之福!不過,仍有6成確診時已為3期或4期,針對晚期的治療成績還有提升的空間,也仰賴健保資源的持續投入。」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內科部部主任王金洲醫師表示。無基因突變成弱勢 免疫PD-L1抑制劑搭配抗血管新生標靶改變命運肺癌可分為非小細胞與小細胞兩大類,非小細胞肺癌佔比高達9成,其中5至6成為肺腺癌,「推算下來每年新增的晚期肺癌病患中約有1萬人是非小細胞,其中6千人左右為肺腺癌,人數最多,因此在藥物上也是最先針對這些族群進行研發,這20多年來已在標靶藥物上有長足的進展。」王金洲醫師分析,針對非小細胞肺癌,目前在台灣已取得適應症的標靶藥物約有10種,配合多元健保給付政策,「有基因突變肺癌的治療成績已有很大突破,剩餘3至4成無基因突變者就成為相對弱勢族群!」所幸隨著免疫治療出現,針對無基因突變族群的晚期第一線治療終於打破僵局。「自2014年免疫治療開始進入臨床,至今已累積不少證據證明其在肺癌治療的重要性。從大型試驗中,可看到PD-L1免疫抑制劑合併抗血管新生標靶時,對於肺腺癌的效果特別好。」王金洲醫師解釋,免疫治療相對標靶效果上通常較侷限,但在合併抗血管新生標靶後,發現針對肺腺癌,治療成績十分不錯,甚至在某些患者身上還能見到不輸給標靶藥物的效果。王金洲醫師進一步談到試驗數據,「針對未曾接受過化療的轉移性肺腺癌患者,在第一線治療時,於化療外再加上PD-L1抑制劑合併抗血管新生標靶後,有機會將整體存活時間拉長至19個月,更有超過一半的機會幫助腫瘤縮小。」國際權威治療指引無論PD-L1表現高低都推薦 盼健保再放寬「針對晚期肺腺癌族群,不論其PD-L1有無表現都可適用!」王金洲醫師解釋,為確保治療有效性,如標靶藥物使用前都會要求先進行相對應的基因檢測,而PD-L1抑制劑目前唯一可以對應的標記就是PD-L1表現值,由0到100,數字越大表現越高。「不過從試驗結果證實,即使PD-L1表現值小於1,這個治療組合還是能顯著提升存活時間達17個月,數值大於50的高表現者更是能到25個月。」聊到肺癌的健保政策,王金洲醫師說近年在健保署的努力下,給付已有大幅放寬,減輕不少病友的藥費重擔;但在整體藥事經濟考量下,現今針對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族群,PD-L1抑制劑仍僅開放高表現者的給付。「觀察國際權威治療指引如美國NCCN與歐洲ESMO,對沒有基因突變的晚期肺腺癌第一線治療,皆是不論PD-L1有無表現,都將免疫合併抗血管新生標靶的組合列為推薦用藥,未來健保若能進一步放寬給付條件,相信能再替台灣肺癌治療成果注入一劑強心針!」提升市民健康福祉! 高雄長庚肺癌團隊召集人王金洲醫師進駐大同醫院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由今年114年1月1日起,正式交由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團隊營運管理,原任高雄長庚內科部副部長暨肺癌團隊召集人的王金洲醫師,擔負起大同醫院內科部部主任的重任,顯示長庚團隊要將豐富的肺癌治療資源與經驗,投入大同醫院的決心。「大同醫院地處高雄市中心,長庚進駐後將把肺癌團隊的資源陸續導入,讓高雄市市民不再需要舟車勞頓,便能享受高品質的醫療照護。」王金洲醫師也鼓勵肺癌病友,台灣醫療在世界上已屬前段班,參加臨床試驗的機會也越來越多,若有機會加入臨床試驗,無須過於排斥,應多與主治醫師討論,甚至現在也有不少可獲得恩慈用藥的機會,病友應積極正向面對治療,以為自身爭取最佳預後。
未依法付加班費 foodpanda遭罰60萬
台北市勞動局統計2024年11月共153家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遭裁處,總罰金785萬元,其中以外送平台富胖達(foodpanda)未依法給付加班費,且近5年內累計達4次,遭罰60萬元最高。勞動局表示,去年11月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富胖達60萬元、欣欣客運45萬元、依德科技17萬元、皇家遊騎兵保全14萬元,另怡富資融、乘恆創、群盛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均開罰12萬元。勞動局指出,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34家(占22.22%)、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27家(17.65%)、未逐日記載出勤紀錄至分鐘為止有27家(17.65%)、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工資23家(15.03%)、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23家(15.03%)。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洪三凱說,富胖達未依法給付內勤人員加班費,2022、2023年各被開罰1次,2024年開罰2次,罰金也依次累計,陸續開罰2萬元、10萬元、30萬元、60萬元。他提醒,雇主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並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給予勞工足夠休息及避免超時加班,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勞動局表示,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推出「勞條健檢師」服務,雇主可透過「台北市民服務大平台」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農業部擬「禁養955物種」!爬蟲協會批黑箱:踐踏生命權 網留言力挺
農業部擬一次新增955個物種列入「指定公共禁止飼養輸入動物種類」,狐獴列入禁止清單,緬甸蟒暫不列入。台灣兩棲爬蟲動物協會痛批,「政府將要全面禁止,第一階段名單已經出爐,下一波馬上就會再來,如此蠻橫黑箱硬幹,大家吞得下這口氣嗎?動保團體說若因禁止無法收容可以安樂死,大家能接受嗎?那貓狗呢?會議中以動保團體為打手,蔑視污辱專家學者的意見,大家能漠視嗎?」台灣兩棲爬蟲動物協會控訴,本次會議擬一次新增955個物種列入「指定公共禁止飼養輸入動物種類」,其中根據動保司提供資料顯示,此955個新增物種的評估單位為「財團法人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由農業部主管機關所擬定之「農業政策」委託「工業研究單位」進行評估並採用其評估結果,而非野生動物及特殊異域寵物專業單位,此作法令人難以苟同,且評估資料亦未公開,難以不臆測為黑箱作業。台灣兩棲爬蟲動物協會指出,根據動保司將特定物種納入「指定公共禁止飼養輸入動物種類」的理由,可分為A:具有劇毒、B:公共安全危害及C:動物福利議題;其中A與B尚有討論研議空間,但現況為許多物種的列入皆以「具有公共安全危害」與「動物福利議題」捆綁式列入禁止清單,日後如以動保團體所主導訴求的「動物福利」為動保司施政主軸,則所有物種皆可能以「動物福利議題」之故列入禁止清單,意即所有飼養兩棲爬蟲特寵之飼主或單位皆為虐待動物且違反動物福利之人,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台灣兩棲爬蟲動物協會提到,會議現場各縣市政府動保單位皆派員與會,並表示原先僅有美洲巨水鼠科、食人魚、電鰻科及比特犬等動物需要管理,如今一口氣新增955個物種,各縣市政府動保單位可能不具有足夠的專業辨識人力以及收容量能以執行法規,動保司回應,可將沒入的動物全數安樂死,並與動保團體代表開始討論安樂死的細節,如此之回應與態度,體現出動保團體及動保司對於「不討喜」動物生命權的踐踏,以及漠視他人之不同價值觀,僅以個人主觀意識形態之好惡執行對大眾權益具重大影響的政策;另有在場動保團體代表表示,「今年(民國114年)為蛇年,可能會興起一波寵物蛇熱潮,但由於蛇是大家都害怕的動物,養蛇會嚇到人,是否可以考慮加強管理或禁止飼養蛇類。」此等發言,更彰顯動保團體對不同價值觀族群間之輕視與不尊重。消息曝光後,不少飼主紛紛留言力挺「蛇年會引起養蛇熱潮,那鼠年就會有鼠患是嗎」、「將沒入的動物全數安樂死,這動保司回應也太扯了」、「單位該做的不是為了危險而禁止,而是該正確的教育」、「動保團體口中說出安樂死還真是諷刺」。針對本此會議過程及結論,本會八點聲明陳述如下:1. 新增動物禁養清單數量龐大原「指定公共禁止飼養輸入動物種類」僅列入美洲巨水鼠科、食人魚、電鰻科及比特犬等動物。本次會議擬一次新增955個物種列入「指定公共禁止飼養輸入動物種類」。其中根據動保司提供資料顯示,此955個新增物種的評估單位為「財團法人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由農業部主管機關所擬定之「農業政策」委託「工業研究單位」進行評估並採用其評估結果,而非野生動物及特殊異域寵物專業單位,此作法令人難以苟同,且評估資料亦未公開,難以不臆測為黑箱作業。2. 根據動保司提供書面資料表示已評估完成1,565個物種,並且已預計將1,047個物種列入「指定禁止輸入或飼養之動物清單」,比例高達66.9%。3. 動保司表示,「指定公共禁止飼養輸入動物種類」清單為「滾動式調整」,日後可隨時增列入新的物種。經本會與專家內部研議,爾後可能「科」為分類單位加以禁止且不排除禁止99%至100%寵物市場流通物種。4. 動保司江司長於會議中以「我對你講話不需要客氣!」等傲慢詞語態度回應本會理事暨臺灣爬蟲動物保育協會理事長游崇瑋先生所質疑之緬甸蟒是否應該列入禁止清單之議題,完全體現出官僚氣息對於民意及專業的不尊重以及高傲,更不容任何的專家學者質疑動保司所提出的規劃。5.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專業學院特聘教授暨台灣野生物保育及管理協會 理事長林思民博士,亦於會議前提出書面意見供動保司參酌,然此份書面意見遭完全忽略踐踏,置若罔聞。現場議題皆由在場的動保團體主導,並以純粹主觀意識形態的「動物福利」作為主軸,完全忽略其他與會者的權益。6. 根據動保司將特定物種納入「指定公共禁止飼養輸入動物種類」的理由,可分為A:具有劇毒、B:公共安全危害及C:動物福利議題。其中A與B尚有討論研議空間,但現況為許多物種的列入皆以「具有公共安全危害」與「動物福利議題」捆綁式列入禁止清單,日後如以動保團體所主導訴求的「動物福利」為動保司施政主軸,則所有物種皆可能以「動物福利議題」之故列入禁止清單,意即所有飼養兩棲爬蟲特寵之飼主或單位皆為虐待動物且違反動物福利之人,欲加之罪,何患無詞。7. 會議現場各縣市政府動保單位皆派員與會,並表示原先僅有美洲巨水鼠科、食人魚、電鰻科及比特犬等動物需要管理,如今一口氣新增955個物種,各縣市政府動保單位可能不具有足夠的專業辨識人力以及收容量能以執行法規,動保司回應,可將沒入的動物全數安樂死,並與動保團體代表開始討論安樂死的細節。如此之回應與態度,體現出動保團體及動保司對於「不討喜」動物生命權的踐踏,以及漠視他人之不同價值觀,僅以個人主觀意識形態之好惡執行對大眾權益具重大影響的政策。另有在場動保團體代表表示:「今年(民國114年)為蛇年,可能會興起一波寵物蛇熱潮,但由於蛇是大家都害怕的動物,養蛇會嚇到人,是否可以考慮加強管理或禁止飼養蛇類。」,此等發言,更彰顯動保團體對不同價值觀族群間之輕視與不尊重!8. 由於本次會議研商會議,尚未定案,本會將繼續參與後續相關會議,並提出保障飼主權益的意見,持續追蹤「指定公共禁止飼養輸入動物種類」清單調整進度。
展榮展瑞大讚自家貓的觀察力 從未認錯過兩兄弟
歲末年終之際,為了讓更多人一起響應關懷流浪毛孩們,財團法人流浪動物之家基金會與服飾品牌聯名推出「浪夢成真」公益系列商品,邀請到全方位藝人展榮展瑞,知名藝人王品澔、蔡衣宸、張瑄,潮流音樂創作人KIRE,以及人氣YTR卡特,以公益大使的身份來站台推廣,只要參與消費這次的公益活動,部分收益將會用於支持流浪動物之家基金會保育場,照顧流浪動物的日常、醫療與環境維護。展榮展瑞剛結束泰國跨年演出,馬上投身公益行列,兄弟檔不約而同都選擇養貓作伴,展瑞領養的「蒂蒂」是混種貓,展榮則是領養流浪貓「辛巴客」,兩個人的貓都有超敏銳的觀察力,從不會把他們認錯。之前「蒂蒂」的IG帳號被盜,展瑞除了拍攝影片,還花了好大力氣才把帳號尋回,兩個人對於此次合作表示:「超級開心,希望能夠透過自己的影響力,邀請大家響應愛心,讓浪浪們有安穩的家園,讓他們健康快樂的活著。」歌手KIRE家裡有兩隻流浪貓。(圖/財團法人流浪動物之家基金會提供)這次共襄盛舉的還有本來是狗派,但現在已經完全被自己的貓主子收服的藝人王品澔:「照顧好毛小孩是一個責任,非常開心自己有能力可以盡一份心力!」號稱中信啦啦隊「怪物新人」的蔡衣宸有養狗跟貓的經驗,對於首次跟浪浪一起拍攝感覺特別有意義。出道自「黑曜精靈」的張瑄自認也是貓奴的一員,為了養貓做了很多功課,她表示非常榮幸能參與這次的活動。卡特經常在頻道裡推廣協助流浪動物的活動。(圖/財團法人流浪動物之家基金會提供)而歌手KIRE家裡有兩隻流浪貓:「黑貓Donté與三花貓Ika已經是我的家人,我覺得如果能為浪浪們帶來更好的環境,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經常在頻道裡推廣協助流浪動物活動的YouTuber卡特也透露:「我覺得每個小動物他們都值得被好好對待。這次很榮幸可以邀請大家一起來響應。」
小確幸掰了!「60元幸福餐盒」1月底停止供應 5通路還買得到
農業部111年起結合食農教育推廣臺灣農漁畜產60元幸福餐盒,由民間團體提供給弱勢團體或由庇護工場等製作販售,並媒合百家幸福元氣站協助辦理。不過,財團法人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3日宣布,由於幸福餐盒計畫僅執行至2024年底,今年未有經費安排,因此將於1月底停止供應。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在「幸福食材網」發布公告,感謝全國民眾熱情支持農業部60元幸福餐盒計畫,由於本計畫僅執行至2024年底,2025年未有經費安排,因此即將進入尾聲。公告指出,在2025年1月底前,感謝執行單位自行加碼支持,讓民眾在農曆過年前,仍可於家樂福量販店、家樂福超市、全家便利商店、統一超商、庇護工場買到不同主菜的60元幸福餐盒,包含國產雞胸肉、台灣鯖魚、鬼頭刀魚排、白帶魚排。各大通路主菜介紹家樂福量販店:雞胸肉、烤鯖魚(採用南方澳鯖魚扒網友善船隊,榮獲海洋之心生態標章永續漁業認證金級)家樂福超市:炸鬼頭刀魚排(採用東北海域鬼頭刀延繩釣友善船隊,榮獲海洋之心生態標章永續漁業認證金級)全家便利商店:雞胸肉、炸白帶魚排(採用東北海域白帶魚一支釣友善船隊,榮獲海洋之心生態標章永續漁業認證銀級)統一超商:雞胸肉公益小店:烤鯖魚(採用南方澳鯖魚扒網友善船隊,榮獲海洋之心生態標章永續漁業認證金級)紫色供應餐盒為「熱便當」,可即食。藍色供應餐盒為「冷藏鮮食便當」,需微波加熱。因應111年《食農教育法》正式頒布,農業部透過與海漁基金會配合執行,主要結合食農教育推廣臺灣農漁畜產60元幸福餐盒,由農業部補助國產優質魚肉、蔬菜等,推廣食農教育、國產農產品、永續生態飲食觀念,並委由民間團體提供給弱勢團體或由庇護工場等製作販售,媒合百家幸福元氣站協助辦理。
柯文哲元旦直播「公務員不坐牢」 北檢質疑:暗示大家不用坐牢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身陷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其第一次以3000萬元交保後,北檢不服提抗告,北院改裁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北檢再提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而北院也將在2日晚間6點再開接押庭攻防。檢察官在庭上也表示,柯文哲1日元旦直播中提到,其寫給彭振聲「公務員不坐牢」的手諭,明面上是「善意提醒」,但實際上卻是暗示「大家都不會坐牢」,卸責給基層公務員;對此,柯文哲也反批檢方,「動作太大下不了台」。檢察官指出,柯文哲先前曾親手寫下一份手諭給彭振聲,「公務員不坐牢」,明面上是在「善意提醒」,實際上卻是暗指「大家都不會坐牢」,更企圖將所有責任卸責基層。柯文哲對此回擊表示,坐牢只是他的口頭禪,何況同一件事不同人會有不同的看法,更怒批檢方是「動作太大下不了台」,何況他是外科醫生出身,「行就行,不行就不行」。柯文哲也忍不住痛批檢察官,「要關柯文哲就直接講,難道我關進去看守所就沒影響力?外面的小草就不會幫我講話?」。柯文哲也表示,如果真的要圖利財團,當初就不會擋下台智光,台智光案當初就是因為警察局可以直通市長室,所以最後才能順利擋下。
柯文哲嗆檢「要關我直接講」 怒斥:要圖利當初也不會擋下台智光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身陷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其第一次以3000萬元交保後,北檢不服提抗告,北院改裁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北檢再提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而北院也將在2日晚間6點再開接押庭攻防。而在接押庭上,檢察官也質疑蔡壁如對外都可以當庭翻供,如柯文哲交保出去要如何不翻供?且其就算辭職黨主席仍有一定影響力在。對此,柯文哲也在庭上怒嗆檢察官,「要關柯文哲就直接講,難道我關進去就沒影響力?」。如果真的要圖利財團,當初就不會擋下台智光,台智光案當初就是因為警察局可以直通市長室,所以最後才能順利擋下。對此柯文哲也怒批檢察官,「要關柯文哲就直接講,難道我關進去看守所就沒影響力?外面的小草就不會幫我講話?」。柯文哲也表示,如果真的要圖利財團,當初就不會擋下台智光,台智光案當初就是因為警察局可以直通市長室,所以最後才能順利擋下。蔡壁如先前指控檢察官騙取其證詞,2日晚間再開接押庭也成為檢察官認為柯文哲在外串證的重要原因之一。檢察官在庭上也表示,柯文哲1日元旦直播中提到,其寫給彭振聲「公務員不坐牢」的手諭,明面上是「善意提醒」,但實際上卻是暗示「大家都不會坐牢」,何況柯文哲身為第三大黨黨主席,其影響力仍在,要黨工職如何不聽他的話。
北檢指蔡壁如「翻供」是串證 柯文哲當庭怒嗆:要關我就直接講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身陷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其第一次以3000萬元交保後,北檢不服提抗告,北院改裁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北檢再提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而北院也在2日晚間6點再開接押庭展開一連串攻防。而在接押庭上,檢察官質疑蔡壁如對外都可以當庭翻供,如柯文哲交保出去要如何不翻供?且其就算辭職黨主席仍有一定影響力在。對此,柯文哲也在庭上怒嗆檢察官,「要關柯文哲就直接講,難道我關進去就沒影響力?」。蔡壁如先前指控檢察官騙取其證詞,2日晚間再開接押庭也成為檢察官認為柯文哲在外串證的重要原因之一。檢察官在庭上也表示,柯文哲1日元旦直播中提到,其寫給彭振聲「公務員不坐牢」的手諭,明面上是「善意提醒」,但實際上卻是暗示「大家都不會坐牢」,何況柯文哲身為第三大黨黨主席,其影響力仍在,要黨工職如何不聽他的話。檢察官也質疑柯文哲玩兩面手法,在庭上都表示可以配合,如自願表示辭黨主席與戴電子腳鐐,事後卻對外表示是遭北檢強迫。對此柯文哲也怒批檢察官,「要關柯文哲就直接講,難道我關進去看守所就沒影響力?外面的小草就不會幫我講話?」。柯文哲表示,如果真的要圖利財團,當初就不會擋下台智光,台智光案當初就是因為警察局可以直通市長室,所以最後才能順利擋下。
「橘子」遭通緝至2064年!3大查詢系統竟未刊登 北檢回應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等案,涉嫌收賄後讓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保管錢,並在檢調搜索前指示對方出國。由於許芷瑜目前仍滯留海外,今年10月遭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發佈通緝。依刑法規定,橘子涉及的罪嫌追訴權時效為30年,加計3分之1共40年,通緝時效至2064年。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檢廉8月30日前往台玻大樓搜索,在3樓主席辦公室找到1張被撕碎的紙條,經拼湊還原後,發現上面寫著「晶華->orange出國」。檢察官認為,該字條很可能是柯文哲下令許芷瑜出逃的手諭。不過,柯文哲應訊時辯稱,是自己寫錯字,將英文的arrange(安排)寫成orange(橘子)。北檢審酌,柯文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日前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起訴,求處28年6月徒刑。另一方面,許芷瑜今年8月29日出境至日本後,迄未返國,且經檢方透過其友人策動並呼籲其返國說明案情,亦無所得,足認其有逃亡或藏匿之事實,檢察官審酌上情,已於今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依護照條例第25條第2項第1款、第24條第2項第2款、第23條第1項第2款等規定,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護照,並註銷。據了解,許芷瑜的罪嫌追訴權時效為30年,加計3分之1共40年,通緝時效至2064年。然而,自北檢發布通緝至今已2個多月,3大通緝犯資料查詢系統卻完全查不到許芷瑜的資料與照片。對此,刑事局表示,並未接獲地檢署要求刊登查緝專刊;北檢則回應,相關通緝資訊已上傳各司法警察機關,護照也已註記,警方只要發現「橘子」便可立即逮捕。
民調七成六自認台灣人 游盈隆:最敏感、也最根本的政治問題
財團法人台灣民意基金會今(30日)發表「台灣人民族認同的新發展」即時民調,結果顯示,在二十歲以上台灣人中,有七成六自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一成自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不到一成自認「既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指出,台灣社會經歷三次政黨輪替執政,已形成壓倒性的單一民族認同。台灣民意基金會調查發現,在二十歲以上台灣人中,有七成六自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一成自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圖/台灣民意基金會提供)民調詢問:「在台灣,有人自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也有人自認為自己是台灣人。請問您認為自己是台灣人還是中國人,或是您有其他想法?」結果發現:76.1%自認為自己是台灣人,10.1%自認為自己是中國人,9%自認為自己既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4.5%沒意見,0.4%不知道、拒答。換句話說,最新民意顯示,二十歲以上台灣人中,有七成六自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一成自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不到一成自認「既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游盈隆表示,這項發現傳達了兩個訊息,一個是,在今日台灣,台灣人認同是超過四分之三國人的選擇,這是一種「統攝性的」(overarching)單一民族認同;另一個是,中國人認同超越「既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雙重認同,相當罕見。游盈隆分析,與上次在2024年6月的民調比較,台灣人民族認同模式沒有基本的變化,整體而言相當穩定。具體地講,台灣人認同略減 0.7個百分點,雙重認同者(既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下滑 0.5個百分點,中國人認同上揚3.5個百分點;再看細分,54.5%有強烈台灣人認同,21.6%溫和的台灣人認同,9%有雙重認同,6.6%有溫和的中國人認同,3.5%有強烈中國人認同。民調分析,從政黨支持傾向看,各政黨支持者民族認同傾向有明顯不同。具體地說,民進黨支持者,96.8%台灣人,1.9%雙重認同,0.9%中國人;國民黨支持者,48.2%台灣人,20.6%雙重認同,26.7%中國人;民眾黨支持者,75.2%台灣人,4.9%雙重認同,15.3%中國人;中性選民,70.7%台灣人,10.6%雙重認同,7.3%中國人。「台灣人與中國人認同之爭,是二次世界大戰後台灣政治上最敏感、也是最根本的問題。」游盈隆指出,台灣人與中國人的認同之爭,一方面是理念之爭,另一方面則是一場超級的政治角力。他指出,時至今日,台灣社會已經歷過八次總統大選、十次立委選舉,其中包括了三次政黨輪替執政,台灣認同已獲得壓倒性與全面性勝利,從這次最新全國性民調再一次獲得證實。此民調訪問期間是2024年12月9-11日,共三天;對象以全國為範圍的二十歲以上成年人;抽樣方法採市話與手機並用的雙底冊抽樣(dual-frame random sampling),市話70%,手機30%。有效樣本1083人,市話761人,手機322人;抽樣誤差在95%信心水準下約正負2.98個百分點。並依內政部最新人口統計資料進行地區、性別、年齡及教育程度加權,以符合母體結構。經費來源是財團法人台灣民意教育基金會,簡稱台灣民意基金會(TPOF)。
蘇治芬接中央畜產會董事長 在野峎批派系分贓無下限
中央畜產會新任董事長由前雲林縣長蘇治芬接棒,雖農業部表示,憑藉其專業行政管理經驗及對畜牧產業的深厚了解,期待實現經濟、環境的多贏局面。但由於蘇治芬民進黨中常委的背景,接任董事長引發外界格外關注。立委黃國昌28日痛批,身為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酬庸蘇治芬,將國營事業用來派系分贓,簡直毫無底線。前雲林縣長蘇治芬是民進黨資深前輩,其於2005年首次當選雲林縣縣長,並於2009年成功連任;之後在2016、2020年立法委員選舉中,成功以超5成的得票率幫民進黨贏得雲林縣第一選舉的席次,2024年尋求第三度連霸之際,以微差敗給了國民黨籍的丁學忠。如今,接任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董事長的蘇治芬在臉書發文表示,「能為台灣做事真好,會珍惜它」,民眾也紛紛留言送上祝福。不過,立委黃國昌則表示,過去浪擲納稅人數億元的進口蛋弊案迄今未有任何答案,也沒有人負責。而民進黨政府態度似乎就是,反正虧的是國家的,檢調又在他們掌控之中,根本毫無懼怕,讓人無可奈何。 黃國昌批評,民進黨的下限簡直毫無底線,身為黨主席的賴清德再次大剌剌地酬庸民進黨中常委蘇治芬,將國營事業用來派系分贓,令人不齒。 他續指,呂政璋的教訓殷鑑不遠,但賴清德卻仍執意為之,可見賴清德根本不在乎人民的觀感,而是拿國家資源收買、安撫黨內派系以鞏固政治權力。這種情況下,別說期待進口蛋弊案可以還原真相,甚至在蘇治芬主導的畜產會中若沒有發生更嚴重的弊案,都算幸運了。
進口蛋爭議後由農業部常務次長代理至今 畜產會董座傳將由蘇治芬接任
中央畜產會前董事長林聰賢因進口雞蛋爭議請辭後,由農業部常務次長杜文珍代理至今,現傳出民進黨中常委蘇治芬將接任中央畜產會董事長,據了解,蘇治芬人事案2個月前已經傳開,農業部也已簽核送行政院核准。不過,綠營人士表示,依慣例不能兼黨職又兼官股職位,所以蘇治芬恐須先辭中常委,她辭不辭,很難說。對於蘇治芬人事案,行政院知情人士不願證實表示,國營事業及三級機關人事案皆由所屬相關部會回應。農業部長陳駿季昨晚未接手機,無法取得回應。蘇治芬為雲林縣選區立委,為協助雲林畜產業永續發展,常邀請林聰賢與畜產業者座談,蘇治芬曾任雲林縣長及立委,對台灣畜產及發展擁有相當程度經驗,接任中央畜產會董事長位子,黨內一點也不意外。中央畜產會為農業部依畜牧法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業務主要為因應畜產品產銷不平衡、穩定重要畜產品價格等,但預算來源多為農業部委託標案、捐助或補助款等,遭外界質疑為農業部白手套。2022年及2023年爆發蛋荒時,畜產會曾委託超思等公司進口雞蛋,檢調也介入調查。蘇治芬今年初立委選舉,以些微票數意外敗給國民黨候選人丁學忠,她敗選後感嘆,「人生的選戰我已打完」。不過,今年民進黨全代會中常委選舉,屬於英系的蘇治芬,原本選情不被看好,最後經歷抽籤之役驚險過關,連她自己都相當意外。另外,資策會執行長27日確定拍板由由中山大學資訊工程學系教授范俊逸接任,他具有資安與密碼學專業。資策會回應,已經過臨時董事會同意范擔任執行長,並去函中山大學借調范教授,但尚未得到中山大學正式回函。
家長注意!接種新規元旦上路 幼兒A肝疫苗拉長間隔「滿18、27個月」各1劑
考量接種時間「間隔不夠」恐影響保護效益,疾管署今(27)日宣布,自明年元旦起,幼兒常規A型肝炎疫苗接種時程,由原本的「滿12個月、18個月」調整為「滿18個月、27個月」分別接種1劑,提醒家長依時程帶幼兒接種。衛福部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目前台灣幼兒常規A肝疫苗接種時程為滿12個月及18個月接種第1、2劑,但部分幼兒可能因為家裡有事、出國等種種因素,無法準時接種第1劑,導致與第2劑的時間「間隔不足」,保護效益可能因此打折。為此,參考國際間疾病預防及接種建議,第1劑可於12至23個月接種,間隔6至12個月接種第2劑,經提案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決議,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幼兒A肝疫苗接種時程調整為滿18個月及27個月分別接種第1、2劑。曾淑慧指出,調整接種時程可保障幼兒免疫保護力,還能與其他疫苗一同施打,免於家長多次奔波,建議第1劑可與五合一疫苗第4劑同時接種,第2劑則與日本腦炎疫苗第2劑一同接種(分開不同部位),有望提升接種率。據疾管署說明,目前政府提供之幼兒公費A肝疫苗,是由「財團法人寶佳公益慈善基金會」捐贈,接種1劑後,就有9成以上的保護力,完成2劑疫苗接種,可維持保護力達20年以上。另對於114年1月1日以前已接種第1劑之幼兒,應間隔至少6個月至12個月完成第2劑,請接種單位留意接種間隔,並協助民眾妥為預約,確保接種效益。疾管署還提醒,預防A肝感染,除接種疫苗外,仍應採取相關防護措施如:注意飲食飲水衛生,不生飲、生食,以及保持良好衛生習慣,飯前、便後及處理食物前正確洗手,注意環境衛生及清潔等,以確保自身與家人的健康。
揭弊者保護法適用範圍爭議未解 在野批民進黨背離初衷偏袒財團
為推動司法改革,完善吹哨者在依法揭露違法或不當行為時的法律保障,立法院27日審議《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朝野立委針對該法適用範圍之界定各持不同意見,引發外界關注。 揭弊者保護法的重要性早已受到各界關注,前總統蔡英文曾於2016年承諾推動相關立法,但歷經2700餘日仍為完成。此法案關乎台灣廉政體系的完善,但長期以來,朝野針對法案細節分歧不斷,導致立法進程延宕。其中,最大的爭議點在於該法適用範圍是否涵蓋公私部門,亦或是應先行推動公部門,後續納入私人部門,朝野看法不一。 稍早立法院進行條文討論階段,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表示,適用範圍的界定是一大挑戰。他指出,國民黨及民眾黨的版本分別主張「公私分流」及「公部門+私部門」的全包覆範圍,但這可能對私部門,特別是中小企業,帶來壓力。沈發惠對私部門適用範圍表示保留,認為其可能破壞企業內部關係,進而衝擊經濟。 對於適用範圍的爭議,黃國昌提出不同看法。他指出,民進黨過去反對將私部門納入的理由是避免中小企業負擔過重,但實際上,民進黨更在意的是上市櫃公司不受規範。他認為,民眾黨的提案適用範圍最廣,將實收資本額1億元以上的企業納入規範;國民黨的提案次之,而民進黨的版本則限縮在最小範圍,偏向保障大財團利益,背棄了2018年提出「公司部門合併」的初衷與理想。
累積政治資本!北檢揭柯文哲推動「傅冬菊計畫」 計畫性延攬政二代、富二代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4罪,共求刑28年6月。北檢指出,柯文哲為培植自身政治實力,以國共內戰時期的共產黨特務為名,擬定「傅冬菊計畫,企圖大量延攬政要及財團二、三代,進而逆向影響他們政商界的父母。起訴書還揭露,柯文哲曾「點名」要求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去執行攏絡的計劃對象,包括竹東鎮長的女兒及雲林張榮味家族第二代張嘉郡、張鎔麒。根據史料,傅冬菊本名傅東局,是國民黨華北剿總總司令傅作義的女兒,她在大學時祕密加入中國共產黨,後接受上級指派,利用父親對自己的親情與信任,暗地勸說其不要出兵清剿,並竊取國民黨機密情報,使傅作義作戰失敗,再趁隙勸說傅作義向共產黨投降,使共產黨部隊成功取下北平。北檢起訴書指出,柯文哲曾塑造「反財團」形象,在公開場合說過:「現在的政商關係非常高雅,都是用刀叉在吃人肉」,但私底下為了培養政治實力,在競選連任台北市長時期,接受朋友會計師范有偉建議,延攬多名財團二代、三代進入市長室「實習」,並與營建業「設法保持良好關係」。此外,他也違反自己市長任內修訂的「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公約」中所載公開透明、辦理登錄及利益衝突迴避等原則,多次私下與沈慶京來往,積極累積政治資源。起訴書還指出,柯文哲在2022年宣布參選第16屆總統前,就積極擘劃「總統競選辦公室」,並架構木可公關、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等單位,並交由親信的高中同學李文宗與妹妹李文娟管理,建構金錢支配系統。2024年1月13日總統大選失利後,他仍持續實施透過政⼆代、富⼆代反向影響其政商界父母,促使政商界有力人士支持自己的「傅冬菊計畫」,並傳送訊息給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表示:「竹東鎮長的女兒是誰?有誰可以去接觸?我們當然要執行傅冬菊計畫,政二代、富二代,是我們的目標」、「啟動傅冬梅計畫,列出我們要接觸的政二代名單,再逐⼀處理。張嘉郡已見過,下⼀個找他弟弟(張鎔麒),在台中市政府工作,透過誰去找」等,顯示柯文哲有計畫的向政要及財團謀取政治、經濟資源。
「家中隨時擺3億元現金」 柯文哲今年初叫秘書搬走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嫌圖利京華城改建案容積獎勵,且競選總統時,還涉將外界捐款存入木可公關公司等處,當成私人金庫。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4罪,共求刑28年6月,另外,北檢約談相關證人被告後,懷疑柯文哲貼身秘書「橘子」許芷瑜是唯一可碰到柯文哲所收到賄款的人,更意外發現,原來柯文哲有個財團老闆才有的習慣,就是家中隨時放了6千萬到3億元不等的現金,直到今年初才叫橘子趕快搬走。針對柯文哲在京華城和政治獻金案中的收錢習慣,檢察官發現,並非外傳的虛擬貨幣這種需要複雜轉兌的金融工具,而是面交現金或是匯款,包括一直貼身支持的勤業眾信會計師范有偉,還曾親自到柯的住處地下室停車場,把裝有5百萬元現金的手提袋交到柯文哲手上。據了解,范有偉在交錢時還暗示是富邦金控蔡明興捐贈,稱要支持柯文哲選總統,蔡明興更被柯文哲列入USB「工作簿.xlsx」帳冊內,不過檢調按圖索驥約談蔡明興到案釐清時,蔡明興直指這筆款項是范有偉自己捐的,跟他無關。檢調還發現,柯文哲都會把款項轉交給「橘子」許芷瑜,如果有需要用錢,又不便動用競總、木可公關名下款項,就會交代「橘子」處理,至於「橘子」把大筆現金放在哪裡?專案小組抽絲剝繭後發現,原來「橘子」把錢都放回柯文哲家中。柯文哲的家裡平均會有6千萬元到3億元現金,只要柯文哲開口,「橘子」就回去幫忙拿,隨時可用,柯文哲妻子陳佩琪還曾對家中放那麼多現金感到不滿,與柯文哲發生爭執。柯文哲競選總統落敗後,京華城、北士科等弊案陸續被揭發,柯文哲因此在2月間叫「橘子」把錢都搬走,鉅款下落只有待被通緝並逃亡日本的「橘子」回國才能說分明。
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偵結!北檢起訴柯文哲「共11人遭求刑」名單大公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他涉嫌於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到840%,涉嫌獨厚威京集團損害市民利益,台北地檢署今(26日)偵查終結,依涉犯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罪,求刑柯文哲28年6月,其餘涉案10人起訴內容曝。針對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北檢今天偵查終結,共11名被告遭起訴,以下為「具體求刑」偵查結果:●被告柯文哲:(一)涉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二)涉犯公益侵占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三)涉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四)涉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被告李文宗:(一)涉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二)涉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三)涉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被告沈慶京:(一)涉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二)涉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被告應曉薇:(一)涉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二)涉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被告彭振聲: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被告黃景茂: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被告邵琇珮: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被告端木正: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被告吳順民、李文娟、張志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