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倫科技
」涉台版「華爾街之狼」吸金案 豪倫科技董座郭光倫發監前落跑
號稱台版「華爾街之狼」的兆良科技吸金案,負責人羅栩亮吹噓與歐洲醫材大廠合作,找來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站台,非法吸金2.2億,羅被判刑7年半,2019年已假釋出獄;被控與兆良假交易的「豪倫科技」負責人郭光倫,台灣高等法院去年判處應執行10年徒刑,其中詐欺罪部分被判刑2年2月定讞,須入監服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發現郭落跑,沒收20萬元交保金,近日通緝。此外,涉案盤商黃泳學,最高法院今年4月依《證交法》等罪判刑8年確定。據了解,黃男因住居所在新北市,北檢已發出傳票,並囑託新北地檢署執行發監。羅栩亮2011年6月成立兆良科技公司,和黃泳學等人虛偽增資1億元,再包裝公司,美化財報,吹噓與歐洲醫材大廠、台北醫學大學合作,找來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站台,聲稱兆良受邀參加醫療器材展,接獲百萬歐元訂單,炒高股價吸金2.2億,其中黃獲利逾4700萬。羅栩亮被判刑7年6月確定,他2017年7月入監,2019年10月獲假釋出獄。北檢查出,豪倫科技負責人郭光倫與兆良假交易、美化財報,並借款進行假增資,詐賣股票獲取4209萬,一審依《證交法》等罪將郭判刑11年6月,去年高院改判10年,其中詐欺罪判2年2月確定。北檢傳喚、拘提郭未到,認為郭逃匿。因北檢2017年曾諭知郭20萬元交保,因此先沒收20萬元保金,近日通緝。
台版「華爾街之狼」!科技公司負責人詐賣股票獲4千2百萬遭判11年6月
檢調偵辦台版「華爾街之狼」、兆良科技董事長羅栩亮假交易吸金案,追查發現「豪倫科技」負責人郭光倫與兆良進行假交易、美化財報,並借款進行假增資,騙投資人公司前景看好,詐賣股票獲取4209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等罪判刑11年6月,沒收犯罪所得,可上訴。判決指出,郭男、與友人吳智豪於2012年11月間,由不知情的郭男女友等人充當中外裝修公司增資股東,再向王姓友人短期借款5000萬元作為增資股款,對外營造出預計上市上櫃、公司前景看好的假象,透過地下盤商邀投資人投資,詐賣股票共得1億5740萬1000元,郭男自盤商處獲取犯罪所得736萬元,吳男則獲取1375萬元。郭男、吳男另自2013年3月起,透過短期借款5000萬元不實增資豪倫公司、發行新股,郭男並在明知豪倫公司資本不實、營運不善的情況下,於2014年至2016年間陸續召開4次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讓股東誤以為前景看好,詐得股款3473萬5667元。吳男在檢方起訴前就已潛逃出境,遭到通緝,郭男審理時企圖把責任都推給吳男,辯稱他是擔任吳男的員工,公司實質上由吳男控制,他只是奉命行事,並不清楚細節,也不知地下盤商對外詐售股票。不過,依據借款友人、會計師等證人的證詞,郭男有與吳男一同出面商談,且對外表示自己是總經理,並與會計師簽約,合議庭因此不採信辯詞,認定郭男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