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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車牌 台南 車牌 偽造文書 台中台南生命之樹附近賓士車主使用假車牌被抓包 遭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台南市學甲區日前發生一起假車牌案件,當地警察在著名景點「生命之樹」附近巡邏時,意外揭發1輛賓士車的偽造車牌,這輛白色賓士車的車牌不僅缺少梅花圖案,而且螺絲孔座異常細長,明顯不同於正規車牌,警方隨即對該車進行檢查,發現該車牌為偽造品,車主王姓男子因此被依法起訴,面臨偽造文書罪指控。16日下午,將軍分駐所的員警在將軍區青鯤鯓「生命之樹」周邊進行例行巡邏時,發現1輛懸掛假車牌的賓士車,警方迅速攔下該車並進行查證,發現車主王姓男子承認其車牌系透過朋友購買的偽造品,王姓男子透露,由於之前因紅線違規停車及檢驗逾期被監理站註銷了車牌,只好尋求非法途徑重新上路。學甲警分局長廖水池表示,偽造或變造車牌涉嫌觸犯《偽造特種文書罪》,根據道交條例,使用偽造車牌的車主可能面臨最高1萬800元的罰鍰;此外,警方還將進一步追查偽造車牌的來源,嚴防此類不法行為的擴散。警方呼籲公眾,切勿在網路平台或向不明人士購買偽造車牌,以免觸法,該案的偵查仍在進行中,警方希望通過深入調查來阻斷偽造車牌的源頭,維護道路交通的安全與秩序。
陸軍士官憂體測沒過竟「小畫家P圖」竄改文件 被抓包後慘了
阿國(化名)是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機械化步兵營的中士班長,他2022年5月到高雄參加士官高級班受訓時,因為擔心體測不合格無法結訓,竟向同期學員借用相關文件後,到網咖用「小畫家」竄改文件,再列印出來交給鑑測官。事後鑑測官察覺有異,經憲兵隊詢問後將阿國依法送辦。近日花蓮地院審理,依行使變造公文書罪,盼阿國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向公庫付6萬元。可上訴。阿國自2013年起,服役於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機械化步兵營,擔任中士班長職務。2022年5月7日起,到高雄市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參加士官高級班受訓,但他擔心體測不合格無法完訓,向同期劉姓學員借用「國軍人員執行基本體能替代項目鑑測主官(管)同意書」、「國軍基本體能測驗替代項目勾選表」公文書,想以替代項目來完成體能鑑測。同年10月29日,阿國拿著劉員的相關文件,先到超商掃描後,再到網咖使用「小畫家」變造文件上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等個資,並列印出來。11月3日阿國持變造公文書至訓練單位鑑測中心,交給盧姓鑑測官執行體能鑑測,但鑑測官在檢錄過程中察覺有異,阿國才坦承犯行。法院審理時,阿國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考量,阿國身為職業軍人,竟僅為規避體測訓練,就變造公文書,損害國防部對於軍人體能管理之正確性,所為應予非難。法官審酌阿國的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加上先前無犯罪紀錄,素行尚可。法官認,阿國犯本案應是一時失慮,經此法律程序當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行使變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可上訴。
假車牌大膽「趴趴走」!偽造車牌數量多3倍 最高罰上萬且有刑責
假車牌大膽趴趴走,去年上半年國道共發現331輛偽造車牌,今年上半年已達1043輛,增加逾3倍。交通部高公局與國道警方聯手查緝,透過ETC系統鎖定嫌疑車輛,短短2周查獲36輛,車輛當場移置保管,最高可罰1萬800元,駕駛也將面對刑責移送法辦。常見偽造車牌分AB車、原車假牌2類,高公局統計國道AB車牌通報件數,去年共924輛,包括上半年331輛與下半年593輛,但今年上半年已達1043輛,較去年同期增加逾3倍,顯示行駛高速公路偽造冒用車牌的車輛明顯增多。經警方詢問,駕駛多因車牌遭吊扣,但仍有開車上路需求,因此購買或偽造車牌。高公局表示,為維護國道行車安全與秩序,8月中旬起與警方成立專案小組,查緝車牌異常車輛,2周內查獲36輛,高公局直言「許多駕駛仍漠視車牌使用規定」。高公局說明,已與公路局、警方合作同步提供相關監理資訊,且每周更新,若遭偽造車牌的受害民眾已換牌,國道ETC門架仍辨識到該組車牌後,即代表又有假車牌車輛大膽上路,會立即通報警方並派員前往攔截。在國道查緝假車牌行動,ETC收費系統扮演「天眼」,若發現車輛交易時間差異小於8秒、時速高於210公里、距離大於100公里且時速高於100公里、相同門架交易且交易時間小於255秒,將由人工查核確認是否為AB車。據了解,目前高公局與警方在國道查獲的假車牌車輛中,約有10%車輛有裝設eTag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且申請車牌資訊與假車牌號碼不同,讓官方能更快辨識到假車牌,加速查緝。而偽造車牌車輛也導致高公局少收通行費,以7月為例,當月就少收約10萬元。高公局強調,駕駛別以為心存僥倖掛假車牌就可為所欲為,甚至免繳通行費,一旦查獲車牌異常車輛將追繳通行欠費。民眾若懸掛偽造車牌行駛上路,使用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罰1萬800元,另製造、販售及使用者涉違反《刑法》行使、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不僅汽車可當場移置保管,還將面對司法制裁。
假牌亂竄2/惡煞當環保駕駛「狩獵」 見機車報廢竟掛牌「起死回生」
近來偽造車牌亂象猖獗,自2023年交通部將嚴重超速公里數下修到40公里後,遭吊扣車牌民眾爆增數倍,就有民眾以「AB車」或「原車主掛假牌」等方式上網購買假車牌懸掛,以假亂真僥倖上路。除了上述情況,新北市運輸業司機胡男,受委託要將孫男機車運去報廢,見機車還能行駛竟起歪心,占為己有掛假牌上路,仍難逃法網遭警方逮捕送辦。新北市孫男3月委託林男將機車運去報廢回收,林男再委任旗下雇用司機胡男將機車運至指定環保公司回收,怎料胡男在運送車輛時,明知該車輛是要送去報廢,卻因看到車況尚可且還能騎乘,竟起貪念將機車占為己有,還為了躲避警方查緝,從網路上購買假車牌懸掛上路。胡嫌將以壓克力做成的偽造車牌掛上報廢機車,違規上路仍難逃法網,警方攔查後察覺車牌有異,遂根據材料及多項防偽設計,並將車號輸入比對後,發現車牌與車籍資料不符,確定胡嫌於贓車上懸掛偽造車牌。刑事局8月1日起於全台發動「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使用假車牌者加強查緝。(圖/報系資料照)警方調查後發現胡男有殺人未遂、毒品、妨害自由、竊盜、公共危險、侵占、妨害公務、傷害等前科,如今又犯下一起犯罪,除了危害到受害人權益,更嚴重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機車管理之正確性,全案依違反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除此之外,許多犯罪都有「假車牌」在其中幫忙,苗栗市28歲林姓人妻日前當街遭擄,擄人惡煞便是駕駛掛著假車牌的車子犯案;刑事局2月逮捕打工收簿團,主嫌同樣是駕駛假車牌車輛四處領取被害人的提款卡和存簿,假車牌也因而得到「犯罪起手式」、「詐團利器」惡名。刑事局為遏止假牌歪風,自8月1日起於全台發動「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販售、使用假車牌者同步加強查緝,目前刑事局已查獲30件30人,查扣假車牌60面,統計今年迄今則查獲191件共187人。民眾存僥倖心態購買偽造車牌上路,涉犯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圖/翻攝畫面)警方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的行車許可憑證,使用偽變造車牌,依據道交條例可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行為人則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警方提醒,民眾若發現車牌遭冒用,甚至收到交通罰單或高速公路ETC被扣款欠費通知,可附佐證資料向處罰機關申訴,並儘速赴警局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律師鄭大任也提醒民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第2項,汽車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及牌照扣繳,且汽車所有人如果偽造一面相似的車牌、或變造車牌後加以懸掛,足以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車管理的正確性,涉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
假牌亂竄1/不肖業者網上狂賣「犯罪起手式」 抓不勝抓累慘基層警
偽造車牌案件近日層出不窮,假車牌更被視為「犯罪起手式」,嚴重危害治安,自交通部2023年6月修法加嚴超速標準後,不少民眾心存僥倖,購買偽造車牌違法上路,甚至拿來作為犯案時偽裝身分的利器,警政署因而發動「淨牌專案」加強查緝,不肖業者不但不怕,還「看準商機」在網路上大肆販售,甚至提供「客製服務」,員警辛苦抓捕仍難以杜絕。據了解,假車牌分為「AB車懸掛假車牌」及「原車主懸掛假車牌」兩類,其中「AB車懸掛假車牌」為原車牌、牌照遭吊扣、吊銷後,民眾向不肖業者購買仿冒其它車輛之車牌,或憑空製作不符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規定之車牌,懸掛在汽、機車後違法上路。而「原車主懸掛假車牌」,這類民眾大多為因酒駕、超速等交通違規遭吊扣、吊銷牌照,為繼續使用原車輛,遂購買假車牌懸掛上路,以自用小客車為大宗,也包括貨車、水泥車等營業用車。為何假車牌被視為「犯罪起手式」?因為使用假車牌的駕駛多半都有2起以上刑案前科,犯罪分子會以假車牌製造斷點,增加警方「以車追人」難度。苗栗市林姓人妻日前遭擄,犯嫌便是駕駛懸掛假車牌的車輛犯案,此外,多起竊盜和詐騙集團案件中均有假車牌「幫忙」,警方為此發動淨牌專案加強查緝,但坊間假車牌仍「抓不勝抓」。不肖業者看準商機於拍賣網站賣假車牌牟利,價格落在新台幣6000至12000元。(圖/報系資料照)警方透露,不肖業者看準商機,從國外大量進口假車牌,並在網路上以2倍以上價格高調轉售給民眾,且價格落差極大。機車最低以新台幣2000元就可入手假車牌,至於汽車則從6000到1萬5000元都有,其中更有業者採「客製化」1萬2000元及「隨機進貨」8000元兩種形式進行違法販售。不肖業者早期大多於拍賣網站上直接標出「1:1 車牌」等資訊高調販售,近日政府介入管理並強力取締,業者表面上將拍賣網站假牌商品資訊撤下,實則轉戰臉書社團、抖音、LINE等社群平台,持續刊登資訊販售,以致拍賣網上假牌資訊雖減少,民眾若有心購買仍有管道可循,也導致逮獲件數不斷攀升。許多民眾不知自家車牌出現「替身」,車主往往等到高速公路ETC被扣款欠費或收到多張交通罰單後驚覺有異,向警方報案才發現自家車牌遭不肖業者仿冒懸掛用於不法之途。警方破獲大量偽造車牌,不肖商人自港、澳進貨後以兩倍以上價格賣給民眾。(圖/報系資料照)「抓不完,根本抓不完。」不願具名員警透露,在淨牌專案掃蕩之下,2024年的查獲量是往年的3倍以上,但假車牌仍繼續在路上橫行,警方提醒,民眾若發現車牌遭冒用,甚至收到交通罰單或高速公路ETC被扣款欠費通知,可附佐證資料向處罰機關申訴,並儘速赴警局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新北市交通大隊針對偽造車牌亂象也表示,會依照政策及法規持續對相關違規行為進行執法 另外因偽變造牌照行為影響民眾權益甚鉅,針對此類違規、違法行為將列為重點工作強化查緝。
柯文哲無保請回 律師:法官認為五成以上有罪才羈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案,逮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並聲請羈押,院方2日凌晨宣告柯無保請回。律師解釋,對於犯罪嫌疑人,法官若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之虞,就可能裁定羈押;若犯罪嫌疑大及有逃亡或勾串證人之虞等情形,但並無羈押之必要,法院會要求「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律師鄧湘全說,羈押被告最大前提必須是犯罪「嫌疑重大」,大約要50%以上認為被告有罪才會羈押。鄧湘全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就有可能被法院裁定羈押。鄧湘全解釋,假如有前面犯罪嫌疑大及逃亡或勾串證人之虞等情形,但並無羈押之必要,法院會要求「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就是交錢保人或限制住在家裡頭不能亂跑出國之類的。如果連犯罪嫌疑重大都不構成,這時連交保或限制住居都免了,這就是「無保請回」。「羈押被告,最大前提必須是犯罪『嫌疑重大』!」鄧湘全解釋「犯罪嫌疑重大」指出,法院判決「有罪成立」,必須是證據已達「毫無合理懷疑的確信」,白話來講判有罪是「百分之一百確信的程度」,是「沒有疑問的」。法院判斷「犯罪嫌疑重大」,必須是證據已達「某種層度大概有罪的證明程度」,白話來講犯罪嫌疑重大是「大概百分之五十相當程度確信有罪的程度」。鄧湘全說,犯罪嫌疑重不重大的判斷,要依證據來判斷,基本上看待一個犯罪事實,是從無到有,一開始有跡象讓人「想像」,接著「懷疑」,然後「可能」。後來有證據出現了,慢慢可以「說明」,證據愈來愈多了,開始可以從「釋明程度」往前推進到「證明程度」。從從「想像、懷疑、可能、說明、釋明、證明」,法院如果要羈押被告,至少要到達「釋明與證明之間」的程度,若寬鬆 一點,釋明程度就可以羈押了。鄧湘全舉例,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抗字第 333 號刑事裁定表示:「關於羈押與否之審查,其目的僅在判斷有無實施羈押強制處分之必要,並非認定被告有無犯罪之實體審判程序,故關於羈押之要件,無須經嚴格證明,以自由證明為已足;至於被告是否成立犯罪,乃本案實體上應予判斷之問題。」鄧湘全解釋,《刑事訴訟法》講證明有兩種:「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判有罪要嚴格證明,羈押要自由證明,一般人應該聽不懂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其實,大致原則說來,就是「法官至少要有認定你百分之五十以上有罪的程度,我才會押你啦!」他呼籲,希望「每位法官」在「每個案子」,都會貫徹這樣的原則。
偽造體檢報告騙近百萬傭金 保險公司調查抓包3高層作假
新北市汐止發生保險公司高層偽造體檢報告詐騙傭金的案件,國泰人壽公司的鄭姓業務主任、鄒姓區經理和劉姓區總監被控為了快速核保,3人聯手偽造客戶的體檢報告,藉此獲取高額佣金。目前已由士林地檢署偵結,並以詐欺等罪名起訴三人。根據起訴書內容,國泰人壽先前推出「變動型美元終身壽險」後,3名被告陸續招攬邱、許、黃姓客戶投保,而由於客戶的體檢報告不符合公司要求,無法順利核保。為了解決這個問題,3名被告開始共謀聯手偽造體檢報告。鄒姓區經理指示鄭姓業務主任取得某人在中興醫院的體檢報告,隨後通過LINE傳給劉姓區總監。劉姓區總監則將這份報告分別變造成3名被保險人的體檢結果,再回傳給鄭姓業務主任。鄭姓業務主任隨後按照鄒姓區經理的指示,利用一名不知情同事的公司內部帳號,將偽造的體檢報告上傳至公司審核系統。而這一番操作下來,不僅讓3名顧客成功投保,甚至也讓3名被告獲得高達97萬2741元的佣金。但最後這番行為還是被公司察覺。國泰人壽第一時間就找來一名保戶詢問,在得知保護從未在該醫院進行過體檢,意識到遭到詐騙,隨即報警處理。在偵訊過程中,3名被告各執一詞。鄭姓業務主任承認是受鄒姓區經理指示偽造體檢報告,並表示因為鄒是主管,不敢違抗。鄒姓區經理則否認指示偽造,聲稱只是請劉姓區總監幫忙檢查報告。劉姓區總監也否認參與偽造,稱自己只是在幫忙檢查資料是否吻合。但後續檢警還是根據國泰公司的陳述、3名被保險人的證詞,以及3名被告之間的LINE對話記錄,最終依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名起訴三人,並建請法院從重處斷。
難逃AI巡防法眼!通緝犯網購假車牌懸掛上路 遭警移送偵辦
桃園1名28歲張姓男子上網購買假車牌懸掛轎車上路,行經中壢區時,恰巧被巡邏員警車載的AI巡防系統發現,員警隨即上前查看並調查,除了懸掛變造車牌,還發現張男竟是通緝犯,員警當場將他逮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桃園市中壢警分局青埔派出所巡佐呂偉志、警員許惟人,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中壢區民權路四段與永園路口時,警車上裝載的AI巡防系統識破張男車輛懸掛變造車牌,隨即發出AB車輛警報,員警仔細查看後證實是假車牌無誤,另外還破獲張男通緝犯身分,後續已將他依《偽造文書罪》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警方說明,民眾使用偽造車牌上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可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林宜瑾涉詐助理費100萬交保! 服務處主任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21日涉詐領助理費,遭大動作搜索,22日清晨5點1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據了解,整起案件疑似和林宜瑾在2020年間擔任台南市議員時,涉嫌詐助理費有關,至於其服務處的黃姓主任因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稍早,召開羈押庭,裁定黃姓主任羈押禁見。台南地院表示,黃姓主任所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其畏罪逃亡、規避追訴、審判程序之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且又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以及勾串證人之虞。黃姓主任所為難認以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認對黃姓主任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回述這起事發經過,林宜瑾的國會辦公室以及台南服務處21日遭到台南地檢署搜索,經歷幾小時的搜索後帶回資料、電腦主機等證物。據了解,檢方調查林宜瑾2020年間擔任台南市議員期間,助理費使用狀況。台南地檢署因此指揮台南市調查站人員,傳喚10多名助理及親友到場,據悉,檢調除了傳喚所有掛名跟實際的助理,也找了林宜瑾和其親友共19人,林宜瑾的兩個弟弟也出庭作證,其中5位關係人21日交保,交保金為3到10萬,另有8名被告和4名證人被請回。至於林宜瑾,則以100萬元交保,黃姓主任則被聲押,面對100萬元的鉅額保金,林宜瑾22日透過胞弟向民間友人求助,湊得100萬元的保金。直到清晨5點多點完現金並完成限制出境、出海程序後,林宜瑾從地檢署交保後快步離開,被問到是否認罪時,林宜瑾則表示,「我坦坦蕩蕩,相信法律會還我清白」。
違規紅燈左轉惹禍!逃逸1500天移工騎失竊機車 豐原警火眼金睛逮捕
台中豐原區近日上演一場意外的「驚天大抓包」事件,1名28歲印尼籍移工歐歐(化名)騎乘機車外出購物時,因違規紅燈左轉被豐原警分局的員警攔,警方查證發現,歐歐所騎乘的機車懸掛失竊車牌,而其竟然是已經逃逸失聯超過1500天的移工。事件發生在本月16日下午5點50分,豐原警分局翁子派出所的警員張廷緯正,在豐原區豐原大道與南田街口執行交通稽查勤務,當攔下歐歐時,原本只打算處理其紅燈左轉的違規行為,進一步的查證卻讓人吃驚,歐歐所騎機車的車牌,在2021年曾於東勢區被報失竊,且其更是1名逃逸移工,已在台灣躲藏4年多。據警方調查,歐歐平時在台中和平山區幫忙果農務農,休假時則會到豐原區探望朋友,為了方便代步,向1位同鄉好友購買1輛二手機車,沒想到這輛車的車牌竟然是偷來的,而好友在售車後已經返回印尼,使得歐歐無法找人「算帳」,只能自認倒霉。在警方的進一步調查中,發現這輛機車的車主林姓男子多年來並未辦理車籍異動,雖然早已將車賣出,但車輛的車籍資料仍在其名下,警方已通知林姓車主到案說明,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舉發,同時扣押失竊車牌。至於歐歐,警方針對其交通違規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進行告發,並依《竊盜罪》偵辦;此外,基於阿迪長期失聯且非法滯留,警方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將他移交移民署台中專勤隊處理。由於近期偽造、變造車牌的案件頻繁,許多犯罪分子使用這些車牌來躲避警方查緝,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於8月起開始實施「淨牌專案」,加大力度取締偽造或註銷的車牌車輛。豐原警分局至今已查扣12件未懸掛有效號牌的車輛,警方提醒民眾,在購買車輛時應選擇合法途徑,並確保車輛的車籍變更手續完備,以免無辜捲入法律糾紛。
AI系統立功!桃警查獲懸掛「假車牌」轎車 駕駛向老闆借車慘遭逮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透過AI巡防系統,16日下午在中壢區逮獲1輛懸掛假車牌轎車,經調查是1名29歲梁姓男子向張姓老闆借車使用,上路後便被警方拆穿「假車牌」一事,後續警方依法將梁男移送偵辦,同時將通知張姓老闆到案說明。據了解,梁男向張老闆借用轎車使用,行經事發路段時遭到警方攔查,員警竟發現該車懸掛偽造車牌上路,原車牌早已遭監理站註銷,事後梁男被依《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偵辦。警方表示,八德分局日前透過AI巡防系統,掌握疑懸掛假車牌車輛,隨後員警前往車輛出沒地點,果不其然發現梁男駕駛的假車牌轎車,員警當場將其攔下進行調查,梁男被逮後辯稱車輛為張老闆所有,借用時並不清楚車牌是偽造的,後續警方也將通知張老闆到案說明釐清真相。警方說明,偽造車牌不僅觸犯《偽造特種文書罪》,同時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可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台中男水泥車掛假牌上路 自撞電線桿一查慘了:開一年多都沒事
台中市40歲林姓男子日前行經大雅區中清路三段時,因駕車不慎衝撞到前方自小客車,之後又撞上分隔島並將電線桿撞斷,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車牌經查後發現車牌登記在桃園市,林男事後坦承從往網路上買了假車牌安裝上車,警方依偽造特種文書罪送辦。林男坦承原車牌因擦撞毀損,遂存僥倖心態花了新台幣3萬元從網路上買了假車牌,並上路一年多,警方經查後發現車牌登記於桃園市,車籍資料卻是於台中沙鹿,警方察覺有異持續追問,林男才坦承犯行,表示開了一年多都沒事。警方依依道交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汽車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並依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法辦。台中警分局大雅分局自8月起執行「淨牌專案」,已查獲2件懸掛偽造車牌,日後仍針對使用偽造、變造、註銷、吊銷的車牌及使用他車牌照、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等違規行為強力取締,以保障合法民眾的權益。
假車牌竄台!刑事局10天逮30人扣60面 36歲女港澳進貨客製
因應近期販售、使用假車牌案件增加,刑事局自8月1日起發動全台「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縣市政府警局針對販售、使用假車牌者同步加強查緝,短短10日已查獲30件30人,查扣假車牌60面,並掌握源頭的36歲的郭姓女子,其利用臉書彈跳視窗,向不特定人士兜售車牌,不過郭女被捕後卻不願透露相關共犯,僅知車牌多數自港澳進貨。據悉,假車牌的價格隨機選號大約落在一面6000元,如有客製化需求一面則落在1萬元不等。刑事局指出,有鑑於有民眾向警方報案稱,其名下車輛明明未行駛卻不斷收到交通罰單或是ETAG扣款,疑似車牌遭到冒用。警方深入追查後鎖定該件偽造車牌出沒在高雄市一帶,與國道第五公路警察大隊共組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於6日在高雄市鼓山區停車場查獲使用者的33歲羅姓詐欺通緝犯,當場查扣偽造車牌二面。據了解,羅男先是購買權利賓士車後,卻發現該車牌已遭註銷,為了繼續使用該車輛,便至網路上向賣家購買偽變造車牌後懸掛上路。刑事局進一步分析近期ETAG異常通行紀錄後,發現新北市一間運輸公司有使用偽造車牌之情事,且該公司其他車輛曾因懸掛偽造車牌遭桃園市警方查獲,進而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共組專案小組進行追查。警方循線分析車行軌跡後,13日趁著曾姓司機返家途中,在新北市土城區攔停該車輛,現場發現該車車身印有之車號已遭塗改,且懸掛車號雷同之偽造車牌,企圖魚目混珠躲避查緝。經查該車原始牌照早在3年前就因逾期檢驗已遭監理站註銷,該公司為繼續營業使用,竟至網路上購買偽造車牌使用。據悉,曾姓司機到案後向警方供稱,自己知道貨車懸掛假車牌,但車卻是貨運行老闆要他開車行駛送貨。據了解,目前市面假車牌除可客製化外,就連大型重機的紅、黃牌也都可以選擇。而主嫌郭女聲稱所有車牌均自港澳進貨,現貨一面6000元,如有客製化需求一面則落在1萬元。刑事局針對36歲郭姓女子販售假車牌一事,循線分析犯罪態樣,自專案啟動10日除逮捕源頭郭女外,也逮捕29名使用假車牌者,初步區分相關犯罪態樣,主要為「AB車懸掛假車牌」」及「原車主懸掛假車牌」兩大類,其中「AB車懸掛假車牌」為民眾購入無車牌之車輛(如牌照遭吊扣、吊銷)或權利車後,因欲上路使用,轉而至網路上購買相同車型、顏色之車牌後懸掛上路;而「原車主懸掛假車牌」則多是原車主因酒駕、超速等交通違規遭吊扣、吊銷牌照,為繼續使用原車輛,遂購買假車牌後懸掛上路。目前刑事局已蒐集民眾檢舉、報案資料及主動追查今年迄今遭吊扣、吊銷之6萬4千餘筆車號,從源頭分析製造、販售及使用假車牌者,相關涉案情資將通報各地方警察局同步查緝。刑事局強調,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民眾私下製作、販售偽造車牌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使用偽造車牌上路,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掛假牌上路更省?他喊「只罰10800」比國道超速輕 網嘆:根本抓不到
台灣的交通亂象頻傳,隨著交通部從去年開始實施交通記點新制,變造、偽造車牌的車輛卻大幅增加。對此,就有網友發現,嚴重超速將開罰3萬6000元,但持假車牌僅罰1萬800元,讓他不禁吐槽「拍越多,開越快,省越多」。這名網友在PTT以「假車牌罰10800,超速罰3萬6,傻了才不買?」為題發文,表示台灣法律相當奇葩,掛假車牌被抓會罰1萬800元,但超速最多開罰3萬6000元,「那一開始買車,就直接買假車牌才對啊」。原PO進一步指出,「在國道開超過180,被拍到,立馬省了2萬5200元,而且拍越多,開越快,省越多」。貼文一經曝光後,不少鄉民認同道,「根本輕到可悲,然後沒人要修法」、「假車牌上路還不用被壓掉,有夠奇妙」、「你少算假車牌還不用繳稅,有夠爽」、「警察肉眼也分不出來,不太會被攔停」;但也有人提醒,「假車牌是偽造特種文書罪」、「偽造是刑事,不只是交通罰鍰而已,那個是留案底的」。事實上,若懸掛「偽造車牌」上路,除了會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最高可處3600至1萬800元罰鍰,還將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
自以為聰明!天兵毒蟲車牌貼膠帶把「8變0」 遭警識破下場慘了
台中市1名38歲倪姓男子自作聰明變造車牌將8改成0,試圖躲避警方追緝,隨後駕駛權利車上路,警方日前接獲線報,立即加強追查該車動向,直到7日倪男駕車出沒在西屯區,員警迅速上前當場將人逮獲,並拆下假車牌檢查,未料竟還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事後警方將他依法移送偵辦。警方表示,第二警分局立人派出所日前接獲線報,指稱有1輛權利車改造車牌,還經常停放在北區武昌路附近,警方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追查,直到7日時發現他出沒在西屯區經貿路附近,員警立即驅車前往逮人,最終在經貿路與經貿五路順利將人車逮獲,員警發現他利用雙面膠將車牌數字8改成0,還在車內尋獲變造車牌工具,並在他身上找到1包0.65公克的安非他命。警方說明,倪男全案訊後,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外偽造車牌部分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可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
網紅「小玉」賣變臉A片賺千萬判5年! 黃喬歆慘變「女主角」嘆:判得超級輕
網紅小玉(朱玉宸)利用「深偽Deep Fake」技術,將知名人物剪接變造成A片主角牟利,不少女性公眾人物身受其害,小玉則被判5年徒刑定讞。日前,中天綜合台節目《小明星大跟班》播出「冤枉啊!這樣也有我的事?明星跑法院是告人還被告」,受害人之一的女星黃喬歆談到此事,則認為法官判太輕,「我就有站出來,想讓法官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節目中,黃喬歆表示,「警局跟我聯絡,我看了那個影片真的像到不像話,但一審結果判得超級輕,還可以易科罰金,我就覺得這樣不行,所以上訴的時候,我就有站出來,想讓法官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而後在她得知責罰後,認為法官判太輕,根本不成比例,「最後才改判5年,受害人數那麼多,我自己就被做了4支影片,還有人被做到8支,但判決不是應該要1支1判嗎?否則你做我1支、10支都是判5年。」對此,在場的律師則指,「覺得判太輕,可以以告訴人的身分,申請檢察官上訴來爭取更高的刑度,那這是當時台灣的第一件,現在經過修法,一個行為最高就可以判到7年。」「小玉」朱玉宸因為賣變臉A片賺了1200萬,受害人包括雞排妹、龍龍、蕾拉、高嘉瑜、黃捷等,一審小玉被判5年6月,可易科罰金,二審改判6年8月,其中5年不能易科罰金,本月9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小玉於5月29日報到入監。小玉於5月29日報到入監。(圖/報系資料照)
車牌偽造大掃蕩!瑪莎拉蒂車主也買假牌 警逮捕15人查扣18面假牌
車輛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是一種常見的逃避追查手法,近日檢警在追查此類案件時,鎖定了郭姓女子網售假車牌的犯罪行為,中部打擊犯罪中心,5日展開全台大規模查緝行動,成功逮捕郭及使用假車牌的車主等15人,查扣18面假車牌和8部懸掛假車牌的汽、機車。檢警查扣假車牌18面。( 圖/翻攝畫面)案件源於台南市7月發生的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槍殺案,調查發現,嫌犯車輛使用假車牌,由此,警方展開全台範圍的偽造車牌掃蕩行動,對於偽造和變造車牌的查處多以《道路交通條例》處以罰款,而此次則首次以《刑法》中的偽造及使用特種文書罪進行大規模查緝,目的是全面打擊這一非法行為,遏制社會上的歪風。檢察官許大偉指揮新北市板橋分局、新竹市警局刑大、台中市警局刑大等多個單位組成的專案小組,對偽造車牌的源頭及流向展開深入追查,警方調查發現,36歲的郭姓女子在網絡上經營電商業務,看準被扣車牌車主及犯罪分子需要假車牌的市場,通過臉書廣告販售假車牌,並通過微信私訊接單。郭女提供了「客製化」假車牌,每組價格高達7000元,不選號的則為5000元,事後將訂單交給大陸廠商製作,並通過跨境物流寄送包裹,讓買家在超商取貨。專案小組在5日發動的大規模搜索中,逮捕郭及其同夥,共15人,並查扣12面汽車用假車牌(共6組)、6面大型重機車用假車牌以及8部懸掛假車牌的汽機車,這次查緝行動中,警方發現許多車主購買了原車假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1輛寶藍色瑪莎拉蒂,該車主因超速被扣牌後,竟也購買假車牌上路。警方強調,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的行車許可憑證,製作和販售偽造車牌屬於《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使用假車牌上路則觸犯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可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3600至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非法使用或販售假車牌將面臨嚴厲法律制裁。
強颱防泡水1/修還是賣?二手車商:「很難完全復原」 3招辨別車輛有無進水
強颱凱米7月24日登台,暴風圈籠罩全台,氣象署2天內發布20次豪雨國家級警報,儘管颱風已遠離,但淹水區的汽機車主善後工作才開始。CTWANT記者採訪多家維修廠,業者估計嘉南高屏四處至少有上千輛泡水(或入水)汽車,機車數恐達3,000輛。其中,光是高雄「日安地球」社區停車場,就有約200輛汽車、500輛機車全部泡水,包括價值300萬以上豪華車輛,還有不少珍貴的老車也在其中,損失相當慘重。對此,網友連日在PTT上提問,「車子淹到滅頂真的只能報廢了嗎?」像高雄社區泡水車「真的完全沒救了嗎?」、「水會把車內空間整個淹滿的嗎?還是車內只會滲一點水進去?」「車主會修一修然後賣個超低價錢給二手車行嗎?」不少網友留言,「沒有修不好的車,只有出不起的錢」、「修車太貴,不如換車」、「20萬之內一定有人收,拿去整理一下再賣給不懂的人,很好賺的」、「修好能開,但能開多久?修車錢大於殘值」、「如果省錢修車,可能用一陣子後就開始出現大大小小的問題,除非是特殊的車子,不然整個滅頂後,大多數直接換新車。」「事故車好處理,泡水車容易有沒看到的死角導致需要常處理。」CTWANT記者實地走訪北部維修車廠,詢問「如果車輛泡水怎麼辦?」該車廠技師表示,泡水車修復價格很難預估,必須拆除內裝後才能初步估價。而拆除內裝的價格,國產車約8千至1.2萬元、進口車要1.5萬至2萬元。車廠也建議,只要淹水超過排檔桿就不建議維修,「不僅花錢,也很難完全復原,日後多少還會有些小問題。」因此多半會建議將泡水車賣給專收泡水車的廠商。修車師傅處理場內的泡水車,但由於修復細節繁雜,因此很容易日後會出現問題。(圖/報系資料照)那麼,泡水車可賣給二手車商?知名連鎖二手車業者向CTWANT記者透露,「泡水車我們基本上都不太收,因為相當麻煩,就算整理事後也還是容易會有問題。」北部二手車商也向CTWANT記者表示,年份較新的車子(7年內左右),零件多電腦化,因此維修泡水車的成本往往多於汽車殘值,很多人不會花錢維修。風災後有專門收購泡水車的高雄業者向媒體指出,「中低價位的車子,基本上就是直接銷往東南亞,因為在台灣處理不划算。」在台灣,泡水車通常會拆解當作零件車,以5年內的國產車為例,若泡水至無法修復的情形,價格大約3萬至5萬元;進口車最好的價格大概到10萬元,不過在東南亞地區,卻能接受整台車拿去修理後再繼續開。資深業內人士向CTWANT記者分享,曾遇過Volvo XC60 T8泡水的情形,「當時核算折價是211萬元左右,之後整台車賣給一個專門收泡水車的,對方開65萬元。」他也提到,「我們沒有污泥也沒有淹整台,所以價格已經算好的了。」對於這次凱米颱風重創南台灣,近期如果有意願購買二手車的消費者,會不會有機會買到泡水車?維修人員和CTWANT記者說,泡水車的維修,即使是最輕微的進水整理也要一個月,稍嚴重的的至少兩個月,因此若有意購買二手車,越快入手越好。「這批泡水車要流入市場,最快也要9月下旬以後。」至於要如何辨別車輛是否泡過水?本刊記者日前採訪Hot好車大聯盟亞昕車業業務主任蔡至性表示,如果淹水高度到座椅,可以看座椅旁邊的鐵件,「因為一定會生鏽」,而最快的方式就是「用聞的。」他提到,車輛泡水會有強烈的霉味,就像衣服洗完沒曬乾的味道,因為車內都是泡棉所以味道不容易散去;方向盤下方區域若有呈現黃色、生鏽貌也表示已經泡過水。他也補充,另一種辨別方式就是將安全帶拉到底,如果最後顏色不同就可能代表有泡過水,「也可能會看到積水的痕跡線條」,就算清潔完畢,但是重新再把安全帶拉出來也還是會有黃土,「因為收納安全帶的區域並不容易完全清潔乾淨」。為了避免買到泡水車,在購車之前可以透過座椅鐵件、安全帶等車內配備找線索。(圖/記者李宗明攝、記者劉芯衣攝)如何避免買到泡水車?蔡至性說:「像Hot好車大聯盟或是SUM這種比較大型的二手車商,是不會收泡水車的。」他解釋,在收車的同時,這類大型車商會請第三方認證確定車輛沒有重大事故或車體接合、泡水、引擎號碼異常、車身號碼異常等狀況,在簽約單上面也會再次強調3大保證定義,包含「無泡水」、「無重大事故」、「無引擎變造」。不具名的二手車主也跟CTWANT記者分享,「買車的時候,二手車商會提供合約書,上面會寫『保證無泡水』、『保證無重大事故』,如果最後發現有的話也會賠償。」此外,在機車方面,貳輪嶼二手機車行公開發文表示,「如果機車泡水,千萬不要發動。」應該到附近機車行檢查,問題如果不大,可能1千至2千元即可解決,「但如果你手癢發動賭看看的話,引擎掛掉至少1萬起跳。」
8月本周星座運勢!牡羊注意同儕刁難 獅子小心投資破財
8月已至,又是一個新的開始,鑽研占星塔羅的篠安老師臉書粉絲專頁發布8月4日至10日的一週星座週運。篠安老師表示,本週即將在4日遇上一月一次的「獅子新月」,我們可以許下自我實現以及有更多正桃花的願望。8月5日即將遇到第三次「水星逆行」,此次水逆將落在處女座,並一路逆行到29日並逆回水星獅子座,因此處女座與獅子座的朋友要格外留意溝通想處的問題。8月5日當天金星也同時進入處女座,我們可能會對自己的人際關係更加保守,會謹慎評估與周圍朋友的友誼界線。●牡羊座 本週隨著水星正式逆行在你的職場工作領域,要留意工作上可能會遇到同事夥伴們對你的刁難,另外工作上你也缺乏專注力導致效率變差。本週的獅子新月,你可以許下擁有一段浪漫戀情的願望許願。●金牛座 本週隨著水星正式逆行在你的戀愛創造領域,感情方面你容易遇到伴侶或是曖昧的對象對你若即若離,你們也容易引發爭吵。本週的獅子新月,你可以許下擁有愉悅的住家生活或是與家人相處更為和諧的願望。●雙子座本週隨著水星正式逆行在你的居家生活領域,你容易與家人引發不必要的誤會而爭吵,在家使用電器也要留意短路或烹調燒焦。本週的獅子新月,你可以許下擁有愉快的人際關係的願望。●巨蟹座本週隨著水星正式逆行在你的溝通表達領域,生活上要留意可能失言得罪了周圍好友,開車騎車也勿過快避免收到罰單。本週的獅子新月,你可以許下未來一個月擁有順利的投資與正財。●獅子座本週隨著水星正式逆行在你的金錢正財領域,財運方面要格外留意投資不順,甚至會有破財的跡象。工作上也處於低氣壓模式,你不太想與同事互動。本週的獅子新月,你可以許下未來一個月執行新計劃的願望。●處女座 本週隨著水星正式逆行在你的自我認同領域,你可能會發現自己的情緒很容易失控,此時暫且放下得失心,可添購夏裝或是改變造型轉換自己的心情。本週的獅子新月,你可以許下未來一個月擁有健康身體的願望。●天秤座本週隨著水星正式逆行在你的深層前世因果的領域,首當其衝的是夜晚的睡眠將受到干擾,甚至可能會有鬼壓床的體驗。感情方面可能會得知昔日前任情人的消息。本週的獅子新月,你可以許下結識更多對事業人脈有關的願望。●天蠍座本週隨著水星正式逆行在你的人際組織團體領域,你可能因自己優異的表現而導致小人的忌妒與扯後腿。但本週你也會透過朋友度過這場小人危機。本週的獅子新月,你可以許下未來事業地位的相關願望。●射手座本週隨著水星正式逆行在你的事業地位領域,職場工作要格外留意與主管上司的互動與發言,避免發生不必要的誤會。感情方面你將會受到辦公室異性的青睞。本週的獅子新月,你可許下未來一個月專業進修順利的願望。●摩羯座本週隨著水星正式逆行在你的進修價值觀領域,學業與學習上可能會受到外界干擾而無法專注,甚至陷入停頓的狀態。感情方面你很在意對方是否了解你的內在需要,本週的獅子新月,你可許下未來一個月投資偏財運的願望。●水瓶座本週隨著水星正式逆行在你的深層情感領域,感情方面你極度缺乏安全感,甚至可能懷疑對方有精神外遇,財運方面合夥投資也遇上瓶頸。本週的獅子新月,你可以許下未來一個月遇上正緣的對象。●雙魚座本週隨著水星正式逆行在你的親密關係領域,感情方面你容易與伴侶引發誤會而發生嚴重爭吵甚至吵到分手,盡可能冷靜處理。本週的獅子新月,你可以許下未來一個月在職場工作順利與同事相處愉悅的願望。
又是你!酒駕犯2度栽在同1警員 車牌造假慘吞4罰單+吊銷駕照
40歲的王姓男子2024年初,因酒駕被台南市警六分局嚴姓員警查獲,車牌被吊扣2年,7月31日上午,王男在同一路段再次發生車禍,嚴員警到場時,直覺車輛熟悉,與渾身酒氣的王男一對眼,驚呼:「怎麼又是你?」經比對發現王男懸掛假車牌並再度酒駕,隨即將其依涉《偽造特種文書》及《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王男面臨吊銷駕照及4張罰單的處分。警方表示,31日上午9點接獲民眾報案,指新和東路靠近鹽埕路發生一起擦撞車禍,嚴警員當時在附近巡邏,立刻趕往處理,一到現場,嚴員發現事故車輛及駕駛人很眼熟,與王男交談時,發現其渾身散發酒味,實施酒測後確定其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王男發現抓自己的正是年初那名警員,沒想到竟然兩度栽在同1人手裡,全程臭臉。警方經比對車牌,發現王男原車牌早已因酒駕遭監理機關吊扣,但為了上路,竟然懸掛假車牌行駛,全案依涉嫌《偽造特種文書罪》及《公共危險罪》嫌逮捕移送,並對其開出使用偽造變造車牌、牌照吊扣期間行駛、酒駕等共4張罰單,警方表示,王男這下子車牌將遭到吊銷,希望其不要再酒駕上路。警方呼籲,民眾為避免遭執法人員取締,利用懸掛壓克力假車牌方法變造,不僅嚴重影響車牌辨識,還會誤導執法單位,依《刑法》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移送法辦,最高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