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爸爸
」大小警察親子體驗營活動 豐原警分局:盼孩子更了解警察爸媽工作
豐原警分局為迎接四月兒童節到來,2日特別出心裁舉辦「大小警察親子體驗營活動」。分局長劉安杰說,他希望小朋友在各項觀摩體驗中,更能了解警察爸爸、媽媽的辛勞與貢獻;在他們幼小心靈能植下正確人生觀與正向量能,期望將來長大都是國家社會的菁英與中流砥柱。小警察們參觀拘留所,讓小朋友知道犯法的下場。(圖/警方提供)警方指出,有別於以往讓民眾報名參加,這次參加對象局限於警察子弟,並限10歲以下的幼兒。因為警察工作性質日夜顛倒,往往錯失陪伴孩子成長的重要時刻;藉由這個活動讓孩子了解身為警察的父母在做什麼?爸媽在為國家社會貢獻什麼?小警察們參觀警察裝備興奮又好奇,透過活動讓大小警察親子關係家庭氣氛更和樂。(圖/警方提供)警方表示,有一則笑話,當警察的爸爸回到家裡,小朋友居然問:「叔叔您找誰?」雖然這是笑話一則,也道盡了警察的辛酸與無奈!透過2個小時的活動活潑有趣,有小小警用機車騎乘,有教導按捺指紋辨識及警用槍枝使用,更有防身健身操帶動跳,場面熱鬧歡笑聲此起彼落,為嚴肅分局帶來無比歡樂。分局長劉安杰說,今天雖然氣溫驟降風雨來襲,卻未澆熄參加者期盼與熱情,一大早警察爸爸、媽媽就帶著小警察來報到試穿警服,讓假日的分局熱鬧非凡!參觀拘留所讓小朋友知道犯法的下場,參觀勤指中心了解警察的運作,小警察們興奮又好奇,透過活動讓大小警察親子關係家庭氣氛更和樂。
南投巡佐之子性侵女同學長達2年 監院查警方是否吃案及權勢介入
南投縣警察局草屯分局1名巡佐,其就讀高中的兒子去年9月遭提告性侵同班女同學,還涉嫌利用「警察爸爸」的身分,威脅受害者,導致被害女同學不敢對外求救。監委調查後認為,在審酌相關事證,難認學校針對該案受理性平事件、及草屯分局受理性侵害一事,有因為警職關係而有權勢施壓及吃案等情事。監察院是由葉大華、賴鼎銘、張菊芳等3人調查「網路揭露南投某高中生疑涉性侵,遭質疑校方與警方有權勢介入及吃案,引發媒體公審與網路霸凌,嚴重侵害兒少隱私權等情」案,調查發現查無學校及警方處理過程有權勢介入及吃案。調查指出,2018年間,南投縣警局草屯分局巡佐其唸高中的兒子(甲男),涉嫌性侵同班女同學(乙女),直到2020年4月16日乙女才向學校教官報告甲男行為,學校當天就依規定通報並進行調查;4月19日草屯分局受理性侵害報案後,6月16日將甲男移送南投地院少年法庭,經裁定移送檢方偵辦,8月26日學校性平會通過調查報告。調查報告表示,2020年9月9日署名「安魂彌撒」網友在爆料公社貼文後,有民眾質疑事情被壓下或警察袒護甲男。監察院3名監委調查警察兒子涉性侵女同學一案,經調查後查無學校及警方處理過程涉有權勢介入及吃案。(圖/翻攝GoogleMap)監委表示,經審酌相關事證,難認學校受理性平事件及草屯分局受理性侵害事件,有因甲男父親的警職關係而有權勢施壓及吃案等情事。監委表示,各界不能因有網友曾在Dcard貼文陳述這事件而後刪文,在未經查證是否為虛假或錯誤訊息下,就臆測是警方正在施壓或預備吃案,所以依法制止網友發布相關訊息;貼文者或留言者除非有足夠證據,否則不應散布不實訊息。調查報告指出,2020年9月9日起,網路社群平台上陸續出現甲男姓名、照片、就讀學校等個資,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未在第一時間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規定,提醒任意散布隱私資訊者的法律責任,反而由草屯分局出面澄清沒有吃案;網友因此不滿、公審,形成網路霸凌亂象,並造成政府與網友間對立。監委表示,網友以藏頭詩、哏圖、迷因圖等揶揄、霸凌甲男,形同遊走於法律邊緣,究竟是否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衛福部應統一解釋。監委認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依法移除違法內容及進行裁罰,雖然於法有據,但在執行過程中未能即時善加運用iWIN機制(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及與網路社群平台業者良性溝通,導致加深網路公審亂象,社會溝通及危機處理應變能力不足,南投縣政府應督同所屬檢討改進。
12歲女孩撿回收賺錢「只為見爸爸一面」!背後原因有洋蔥
中國福建一間派出所日前接獲報案,一名12歲女孩稱自己被關在一間小黑屋中,警方擔心是綁架案,立刻前往搜索,後來才得知女孩說謊,她因為外出撿空瓶害怕被罵才編造謊言,不過員警得知女童撿空瓶的真實原因後,忍不住鼻酸。綜合陸媒報導,福建省莆田市一間派出所日前接獲報案,一名媽媽在電話哭訴12歲女兒被人關在一間小黑屋中,警方經過4個多小時搜索,終於找到女孩,但卻不見綁架犯蹤影,後來在媽媽和警察不斷詢問下,女孩才支支吾吾地說出真相。女孩表示自己是外出去撿空瓶子,但因為怕被媽媽罵,所以才用了別人的手機打電話,騙媽媽說自己被人關了起來,而她撿空瓶子的原因是為了想見爸爸,「媽媽說等我賺夠了5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145元),就能見到爸爸了」,之後她從口袋掏出鈔票,表示這是自己賺到的錢,共有30多塊人民幣(約新台幣128元)。原來女孩的爸爸8年前因故去世,家中剩下年邁的爺爺、媽媽還有女童及哥哥,平時都是靠媽媽每個月2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583元)的微薄收入在支撐整個家。由於女孩患有先天性甲狀腺亢進,情緒易起伏不定,加上他經常問媽媽「爸爸在哪裡?」,為了安撫女兒,媽媽才隨口說說,沒想到她竟相信了。員警聽完後相當不捨,不僅自掏腰包提供女孩買文具的錢,還幫他們一家申請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領取社會福利金,同時也聯繫當地愛心協會協助女童的醫藥費;員警們得知女孩的爸爸過世後,她就再也沒過過生日,還特地到她家幫女孩補辦慶生會,更表示願意成為她的「警察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