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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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爆幫詐騙犯處理律師費 劉彥澧喊荒謬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大姑劉向婕與杜秉澄夫婦涉替詐團洗錢,而徐巧芯的丈夫、台中市政府研考會主委劉彥澧,又遭爆料指,劉彥澧去年底協助姊姊劉向婕處理洗錢共犯的律師費。對此,劉彥澧2日上午表示,自己完全沒有被諮詢、索要或支付跟姊姊有關的律師費,對於爆料的說法感到「非常荒謬」,更,直指周刊是「標題殺人」!據周刊報導,劉彥澧的姊姊劉向婕身陷詐團洗錢事件,事後以協助共犯林于倫支付律師費的條件要求林扛罪,而此案由劉彥澧的好友羅盛德律師籌組律師團辯護,劉彥澧則是協助姊姊支付律師費,由此顯示他早在去年底就知道高雄檢方偵辦該起詐欺洗錢案,還替共犯支付律師費,日前事件爆發時竟還對外否認知情。劉彥澧對此回應,他強調,自己完全沒有被諮詢、索要或支付任何與律師費相關的費用,該媒體引用的對話框,其中第一個當事人自己完全不認識,且該對話框內容顯示,對方的回答是「好像有,但不清楚這筆費用的狀況」,對於所謂證人與證詞的不確定說法,爆料媒體卻以斬釘截鐵式的手法報導,覺得非常荒謬。劉彥澧說,媒體來求證時他也有清楚表示,但卻未負責任做相對報導,用斬釘截鐵、「標題殺人」方式指控,他非常遺憾。他說,他確實認識爆料媒體提及的律師,姊姊劉向婕也認識該名律師,但他們相互連繫,不是由他介紹,跟他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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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烏干達學生來台打黑工!中州科大副校長判5年6月 這官員判更重
中州科技大學招攬非洲烏干達學生就讀,卻讓學生淪為超時工作的奴工,相關主管遭檢警和移民署認定觸犯《人口販運防治法》、《就業服務法》、《刑法》詐欺等罪。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時任柴姓副校長判刑5年6月、推廣中心藍姓主任5年、林姓行政主管2年10月、陳姓人力仲介2年、苗栗縣政府勞青處涂姓副處長7年。判決書指出,柴男、藍女以中州大學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並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之林男加以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向參加者佯稱中州大學可以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可以存錢等語,隱瞞烏干達學生一旦來台後,仍須負擔必要的生活費用、中州大學無法保證每位留學生可以順利獲得工作機會、留學生將可能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一旦工作不順利,必須仰賴家中經濟援助、如果繳不出學費,將依法退學等重要資訊,進而編織來台留學的美夢,讓留學生誤信為真。柴男等人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將打工,且陳述不實的財力資訊,總計16位留學生順利取得入境我國的簽證。留學生抵台後,柴男、藍女除介紹工作予留學生外,亦透過陳男仲介工作。因烏干達留學生來台目的是為求學,並非工作,且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又必須在台灣生活,只能被迫超時或在夜間工作,毫無任何自行選擇機會之脆弱處境,柴男等人無視此一脆弱處境,讓烏干達留學生長期從事勞動與實質取得之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進而達到勞動剝削。另一方面,涂男對於苗栗縣境內雇主是否違法聘僱烏干達留學生從事工作之行政裁罰,為圖利陳男及聘僱烏干達學生之公司,竟透過承辦之勞青處勞工服務科臨時工程助理員廖男主管對其施壓,並直接更換另一位承辦人員,使廖男配合,對陳男及其它公司雇主做出並無違法而不予裁罰之結論,使其等獲得免罰之利益。法院依廖男之自白及證人證詞、扣案之招生說明文件、被告間通訊之信息截圖、學生課程表、薪資證明、學費催繳通知、苗栗縣內部公文簽核、函文、學生工作時間表等證據,認定柴男、藍女、林男共同涉犯修正前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之詐術勞動剝削罪;陳男涉犯同法第32條第2項之勞動剝削罪;涂男、廖男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彰化地院審酌,柴男、藍女、林男及陳男等人濫用自身社經地位而為本案犯行,自應併科罰金刑方能充分反應行為不法內涵;而涂男濫用公權力,換取廠商免罰利益之官商勾結,亦有科處罰金刑,以適度反應行為不法內涵之必要。因此分別量處被告等人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併科罰金新臺幣24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之刑度,涂男並褫奪公權5年;另追徵藍女及陳男之犯罪所得。廖男部份,法院考量他於偵查中自白,復無犯罪所得,且依其供述因而查獲同案被告涂男,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之規定,再考量其多次遭施壓,向科長反應多次均無法獲得任何協助,迫於壓力而為本案犯行,並無刑罰必要性,檢察官亦請求為免刑之諭知,爰宣告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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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寮維修廠狂遭掃射「24小時破案」 警攻堅逮主嫌畫面曝動機待釐清
高雄市大寮區某汽車維修廠於14日上午被人狂轟20槍,所幸無人受傷,但教訓意味濃厚,警方先逮犯案車蔡姓輛車主及接應嫌犯的潘嫌,15日在台中一處汽車旅館逮到尹姓嫌犯,並查獲1把短槍及9顆子彈,另名陳姓則帶長槍和22顆子彈到屏東縣刑大投案,而警方前往台中摩鐵逮人的攻堅畫面也曝光,據了解,犯案動機疑似和賭債糾紛有關。高雄市大寮區某汽車維修廠遭人開槍。(圖/報系資料照)警方於今天(15日)五間在台中一家汽車旅館逮到23 歲的尹姓嫌犯,過程中他曾一度想跳窗逃逸,警方持槍喝令要他配合,最終被制伏,查獲1把短槍及9顆子彈,經查,尹嫌犯下4條通緝;另一名22歲的陳姓嫌犯,則自知難逃法網,帶著1把長槍、22顆子彈到屏東縣刑大投案。回述整起案件經過,大寮區民祥街的一家汽車維修廠,14日凌晨遭人開20槍掃射,警方在14日上午7點30分左右接獲通報,指這間汽車維修廠被人開槍掃射,鐵門上發現大量彈孔,地上則散落著約20個彈殼,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監視器拍下犯案車輛。(圖/翻攝照片)經鎖定涉案車輛,發現犯嫌已於犯案後,將車輛棄置於屏東河堤邊逃逸,專案小組隨即循線以車追人,得知車主為34歲蔡男後,14日下午3點多在嘉義逮捕蔡嫌,當天晚間8點35分左右,在屏東縣將30歲潘姓共犯查緝到案,如今又在台中市某汽車旅館,逮捕尹姓共犯和以及自首的陳姓共犯。警方火速在24小時內破案,並陸續逮捕4名嫌犯,據了解,犯案動機疑似與賭債糾紛有關,但是否有找錯人或是其他隱情,由於涉案人供詞不一,警方仍持續偵訊,比對證詞,以釐清案情全貌,全案訊後將陳嫌等人依槍砲、恐嚇安全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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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遭鄰居控半夜洗澡聲響大、重低音擾人 挨罰3000元!案件逆轉免繳
一名工人因為工作關係,作息時間不穩定,被鄰居指控半夜洗澡聲響大、播放重低音音響擾人,因此挨罰3000元。不過,台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認為,從訪視紀錄中,難以證明該工人有製造噪音的行為,且環保局人員前往稽查時,也沒有發現噪音擾人的狀況,最終因證據不足,撤銷原處分並裁定不罰。根據判決書指出,台南市一名工人因為工作關係,作息時間不穩定,在去年10月間遭到鄰居指控半夜洗澡聲響大、播放重低音音響擾人。妨害公共安寧,經調查後,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因而遭裁罰3000元罰鍰。不過,當事人認為判決有違誤,提出異議。透露先前他遭到鄰居抱怨,已經在去年年初時於房間的窗戶、冷氣口加裝高密度海綿進行隔音,沒想到同年10月仍挨罰。對此,台南地院法官表示,阿強是在去年10月間因「播放重低音音響」而挨罰,但根據查訪紀錄,兩名鄰居的證詞卻不太一樣。一人覺得整天都有聽到重低音音樂;另一人則覺得沒有很大聲,因此無法以這份訪查紀錄,就認定阿強有製造噪音的行為。另外,環保局在去年5月到現場稽查時,也並未發現有重低音之噪音妨害安寧之情形,所以也無法認定阿強的行為有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的要件。最終因為證據不足,法官認為原處分應予撤銷,並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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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首相驚傳在官邸附近遭人毆打 行兇男子已遭逮捕
目前有消息指出,丹麥首相弗雷德里克森(Mette Frederiksen)於7日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的官邸附近,遭一名男子襲擊毆打,目前該名男子已經遭警方逮捕,但丹麥警方拒絕透露更多細節。根據《BBC》報導指出,丹麥首相弗雷德里克森辦公室發表一份聲明,指稱丹麥首相弗雷德里克森於7日晚間在哥本哈根的首相官邸附近,遭到一名男子毆打。後續該名男子隨即遭到警方逮捕。但聲明中並未透露丹麥首相的傷勢如何。報導中也引述2名目擊證人阿德里安(Marie Adrian)和拉文(Anna Ravn)的證詞,他們表示,他們看到一名男子從相反方向過來,之後就用力地推了丹麥首相弗雷德里克森的肩膀,讓他差點摔倒在地上。目擊證人也強調,這下推擊雖然讓弗雷德里克森失去平衡,但是弗雷德里克森並未摔倒在地。由於這起事件發生於丹麥歐盟選舉投票的前兩天,所以額外的引人關注。丹麥環境部長馬休尼克 (Magnus Heunicke) 在社群網站上發文痛批這種「懦弱的侵略行為」。歐洲理事會主席米歇爾、歐洲議會議長梅措拉及瑞典首相克里斯特松也紛紛發言譴責襲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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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店員妙手改收銀機操作連刷11次掃描條碼詐取22萬 監視器揭騙局
桃園市平鎮區某超商的黃姓女店員,因債務問題鋌而走險,在2023年7月間利用收銀機條碼掃描器詐騙22萬元,僅在短短1小時內,掃描11次條碼,雖然收銀機跳出應收現金的提示,但實際上並未收取任何款項,隔日,超商業者察覺短收巨額現金後報警,警方介入調查,最終黃女坦承犯罪,現已被檢方依《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嫌起訴。據悉,37歲的黃姓女子於2023年7月15日晚間9時55分,利用值班時間,使用超商收銀機條碼,掃描器掃描某手機產生的條碼,每次掃描金額為2萬元,並連續掃描11次,1小時內共計22萬元,儘管收銀機多次跳出應收現金的警示視窗,黃女仍按下確認,實際上並未收入任何現金,以此方式獲取不法利益。2023年7月16日,超商老闆在結算時驚覺短收22萬元,立即調閱超商內部監視器錄像,發現黃女利用條碼詐取款項的行為;隨後,老闆比對代收費用明細,確認黃女的犯行,憤而向平鎮警分局報案。桃園地檢署的複訊過程中,黃女坦承犯行,辯稱因遇到借貸困難才鋌而走險,超商老闆在證詞中詳細描述黃女的詐騙手法,警方則提供超商內監視畫面截圖及收銀機代收明細等資料佐證,根據這些證據,檢方以《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嫌,對黃女提起公訴。警方呼籲,經營者應該加強內部管理和監控,並定期核對收銀機記錄,防止類似的詐騙事件再次發生;同時,也呼籲員工在面臨困難時應該尋求合法途徑解決,不應鋌而走險,導致觸犯法規、毀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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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能吞掉9.7億遺產!她用「汽車防凍劑」毒殺男友 才知遭陌生人惡作劇
美國中西部北達科他州一名女子,遭指控用防凍劑加入飲品毒害男友致其身亡,以獨吞對方從已故親戚繼承來的3000萬美元(約新台幣9.7億),沒想到的是,直至事情發生過後,才發現這只是一場來自陌生人的惡作劇,所謂的3000萬遺產其實根本不存在。綜合外媒報導,犯下這起AA級重罪謀殺罪的人是47歲的女子克諾耶(Ina Thea Kenoyer),她在去年10月被逮捕。據警方調查指出,在這對男女家裡的客廳發現了一個瓶子,調查人員認為裡面裝的是防凍劑,起初克諾耶否認犯行,直至近日才終於認罪。報導指出,警方先前認定,克諾耶殺害交往近10年的51歲男友萊利(Steven Edward Riley Jr.)是出於經濟動機,而當局在相關證詞中得知,萊利本來計畫在得到鉅額遺產後與對方分手,推測克諾耶可能已經聽到男友想分手,才會讓她痛下殺手。一名證人向警方透露,萊利在去年9月3日打算前往機場與律師見面,討論並做領收遺產的最後確認,而他當時就已經出現不適,並抱怨胃痛症狀。女友克諾耶直至隔天才打電話叫救護車,而等到醫護人員抵達,萊利已經沒了呼吸心跳。後來,克諾耶先是稱男友因喝酒中暑,但驗屍卻發現萊利死於乙二醇中毒(防凍劑的主要成分)。克諾耶被捕後向調查人員表示,自己是萊利事實婚姻上的妻子,計畫與萊利的兒子分這筆遺產,但北達科他州並不承認這種事實婚姻關係。而令人意外的是,死者萊利的兒子在事發過後指出,父親確信自己繼承了這筆錢,並將在律師抵達時收到錢,但所謂的律師從未出現過,這完全是一場騙局。警方調查人員已將事情的真相告訴克諾耶,而她也將因重罪將遭判處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法庭現已定於8月14日正式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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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子「忘收水管」致老翁絆倒身亡 法官判刑1年+賠446萬元
高雄郭姓男子租騎樓店面販賣肉圓,2020年12月結束營業後,郭卻未妥善收好水管,當晚大樓81歲林姓老翁外出買宵夜,左腳不慎被水管絆倒,正面朝下倒地頭部受傷,經路人協助回家,隔天病情惡化失去呼吸心跳,醫院搶救1個月仍宣告不治,法官認郭男行為與林翁之死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並需賠償林翁家屬446萬元。據調查,郭男2017年起承租大樓店面開肉圓店,從早上6點30分開店營業至下午5點,因該處排水系統不良,郭男另外拉一條排水軟管,將廚房洗手台、冰箱廢水排到店門口的排水孔內,收店時則會把軟管水管收好,避免行人行走時不慎遭水管絆倒,未料2020年12月3日打烊時忘收水管,導致林翁絆倒。傍晚林翁外出買消夜,途經肉丸店時因視線昏暗,並未注意腳下水管,左腳不慎絆倒,整個人先是撞擊肉圓店鐵捲門後「正面朝下」倒地,遭一旁熱心民眾扶起送返回家,不料隔日林翁突然劇烈頭痛後,不久就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1個月後因多重器官衰竭、肺炎併呼吸衰竭、急性腎衰竭宣告死亡。法醫解剖判定,林翁是跌倒時,大腦右枕葉底部發生對撞性腦挫傷、腦髓腫脹,大範圍傷及腦幹之軸突,導致隔天呼吸衰竭、心跳停止,經急救後無法恢復神智,最終因瀰漫性軸突損傷致死。高雄法官,依監視器畫面及法醫證詞,判定郭男與林翁之死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郭男1年徒刑,郭男上訴表示,林翁出門前有服用安眠藥,許是藥物副作用,並提出賠償150萬元和解,但林翁家屬要求500萬,雙方至今未和解。合議庭認為,郭男在一、二審審理期間,都否認犯行,且林翁跌倒前,水管疑似有拉扯跡象,倒地前後其步伐體態相當正常,並沒有服用藥物或疾病發作後身體搖晃、傾斜或腳步不穩情形,因此駁回郭男上訴。法院認定郭男須負全責,判其賠償林翁家屬共446萬元,刑事部分,法官考量郭男無前科且有彌補誠意,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年。案件目前仍在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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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女兒身穿薄衣「10度寒流中罰站」 狠父二審判決大逆轉
彰化縣一名林姓男子,因為不滿女兒在工作中的表現,甚至有偷東西的行為,一怒之下當街掌摑女兒,甚至不顧戶外天寒地凍的情況,要女兒身穿薄衣站在戶外罰站,最後導致女兒差點喪命。而後來林姓男子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一審判決7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但是在上訴後,二審法官認為林男客觀上並無殺人意圖,因此改判撤銷原判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22年2月20日,林姓男子因為接獲女兒工作的早餐店老闆投訴,指稱女兒在工作中態度不佳,甚至多次偷東西、偷飲料喝。林姓男子聽聞後,便在晚間接送女兒之際,於二林鎮吉利街毆打、掌摑女兒,結果造成女兒胛骨骨折、肝撕裂傷、全身多處擦挫傷。後續林男不顧當時天氣正在下雨,而且寒流來襲,要求女兒脫掉外套與褲子,要女兒僅穿著單薄的衣物在外面罰站2小時,結果此舉又造成女兒身體發生低溫症,體溫一度低到只有26度,甚至還出現橫紋肌溶解、急性呼吸衰竭等情況。而林男此時似乎沒有意識到問題嚴重,將女兒在回學校宿舍後準備離去,是在女兒的舍友不斷勸誡下,才將女兒送醫治療。而被送到醫院時,女兒的昏迷指數只剩下4,但好在最後在醫院的搶救下,女兒才保住性命。事後,醫院依法向檢警通報此事件,林男事後也遭檢方依殺人未遂起訴,而一審也判決林男7年6個月有期徒刑。林男不服提出上訴。在上訴期間,林男強調自己的確有毆打女兒,但否認有殺人意圖,而且當時是因為剛離婚、獨自扶養父母與女兒,自己的壓力非常的大,所以在聽聞女兒老闆告狀後,自己才情緒失控下動手。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認為,雖然林男有毆打女兒、要求女兒身穿薄衣在寒流中罰站的行為,但他後續也有讓女兒穿回外套,也有將女兒送到醫院進行治療,因此認定其並非是完全的棄置不顧,客觀上認為有殺人故意的行為。且根據雙方證詞與醫院的報告,林男的行為明顯有構成傷害罪,同時女兒也出庭向法官表示「希望能給爸爸機會」,因此最終認定林男的行為僅觸犯告訴乃論的傷害罪,並不具備殺人未遂之意圖,最終撤回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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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45歲男不滿被「蓋火鍋」 怒砸17歲少年頭部…判決結果出爐
籃球是一項高強度、接觸性的運動,經常需要與對手進行身體對抗,也容易因此發生衝突。先前台中一名45歲鄭姓男子在南屯區豐樂籃球場打球時,因不滿被17歲高中生「蓋火鍋」,竟用球猛砸對方頭部,導致少年臉部挫傷和腦震盪,因而被告傷害罪,台中地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後,鄭男不服上訴,如今台中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結果也出來了。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11月,當時鄭男在籃球場與高中生組隊進行3對3鬥牛賽。鄭男投籃時被對方「蓋火鍋」,惱羞成怒,在洗球時竟突然用球砸向少年的臉部,導致雙方爆發口角,少年左側臉部及左耳挫傷,還有輕微腦震盪,雙方也因此鬧上法院。事後鄭男辯稱,因為少年戴著口罩,自己未能辨識其年齡,且對方的身型比自己高大,再加上少年在他投籃時「無故使用非籃球所允許的動作」,握拳推擠他的胸口,致使他差點摔倒,因此才憤而用球砸向對方。不過鄭男在庭上又改口,聲稱是少年推他,讓他在空中失去重心,球才飛出砸中對方。台中地院認為,鄭男明知拿充飽氣的籃球朝他人丟擲,容易傷害到他人,如果丟擲到頭部,更有造成腦震盪之可能。法官認定鄭男對此事後果應有所預見,且客觀上並無特殊情狀,足以讓鄭男確信丟擲行為不可能導致少年受傷,但仍因一時氣憤決意,持籃球丟向對方,認定鄭男主觀上有傷害不確定故意一事。法官根據現場證人證詞,認定鄭男對未成年人犯傷害罪,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鄭男不服上訴,強調自己當時並不知對方未成年。台中高分院二審時認為,豐樂籃球場不在校園內,而少年已近17歲,身形與成年人無異,且戴著口罩,現場也僅有2名未成年,其餘皆為成年人,沒有證據證明鄭男知曉對方未成年,因此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原則,二審改判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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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銀樓被搶走2塊金條值101萬! 女賊辯稱精神異常有服藥仍遭逮捕
近期,黃金價格頻創新高,然而這種珍貴金屬的吸引力也引發不少人的貪念,22歲的謝姓女子於3月31日前往桃園區中正路一家銀樓,假意要購買黃金,卻在店員分心時搶走2塊金條,價值超過101萬元,企圖以Uber逃離現場,最終還是被店員追上並報警逮捕。事發當晚,謝女搭乘Uber前往桃園區中正路一家銀樓附近,當時其告知不知情的駕駛要下車買東西,要求司機等候,隨後,進入銀樓假意表示要購買黃金條,店員見狀拿出2條金條給其挑選,分別價值逾101萬元。然而,謝女卻在女店員忙著接電話時,突然抱著這2塊金條逃跑,迅速衝到路口,搭上等候的Uber企圖逃離現場,幸好,銀樓的女店員反應及時追上去,成功攔下車子,並向司機解釋情況,最終報警成功將謝女送辦。在案發後的調查中,謝女卻聲稱當時精神狀況不佳,並表示自己有服用精神科藥物,導致當時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然而,檢察官卻認為這純粹是卸責之詞;最終,根據銀樓監視器影像和女店員的證詞等證據,依《搶奪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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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前主唱Faye涉誣告 親吐狀告恩師原因:捍衛詹雯婷3個字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被恩師暨F.I.R團長陳建寧指控誣告,今(14日)上午在台北法院開庭審理。詹雯婷庭訊後接受媒體訪問,哽咽表示「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這一次我不得不站出來,用法律保護我自己。提告偽造文書,是為維護事實和心中的正義,是對『詹雯婷』3個字的捍衛。」詹雯婷先前指控,自己從未在與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上簽過名,認為遭人偽造,對陳建寧及華研國際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提告偽造文書。不過,根據刑事局鑑定結果,檢方認定詹雯婷在授權陳建寧議約的履約保證書上,確實是親筆簽字,將陳等人不起訴處分確定,另分案偵辦詹涉誣告罪。台北地院今日開庭,詹雯婷的辯護律師慶啟人當庭表示,原定出庭的證人阿沁突然請假,若讓陳建寧以隔離方式作證,事後仍可把證述內容透露給不在場的阿沁,因此請庭上務必待2人都到庭再行詰問。審判長認為,陳建寧、阿沁的證述其證明力如何,會由北院妥適判斷,另為避免有串證之虞,當庭命阿沁不得閱覽陳的證詞筆錄。庭訊結束後,詹雯婷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自己一直對陳建寧抱有最大程度的感恩與尊重,「但2009年,建寧老師在團員們不知情的狀況下,私自將『F.I.R.飛兒樂團』註冊為他公司所有的商標,讓這份信任開始產生了裂痕。也在那年,我約滿就離開『無限延伸』。在那之後,我都以個人名義簽訂所有相關合約。」詹雯婷說,她直到2014年才發現,陳早已於2013年,在沒有她親自簽名,也從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逕自代表她與華研公司簽約,「實際上我本人從未簽約,但為了樂團可以順利運作,後來的演出,都是以單場邀約我作為主唱的方式來進行。基於對樂團多年的感情,我一直期待建寧老師能正視合約精神,以正當合法的方式,達成各方共識之下,進行合約簽訂。」她提到,「2019年7月間,我輾轉得知建寧老師有一張簽有我名字的保證書,內容為『將本人之所有演藝事業皆委由無限延伸音樂事業有限公司與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經紀管理』。其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令我非常震驚。在此之前,我對這份文件的內容完全不知悉,也從未簽過。」詹雯婷強調,「一直以來,為了維護我們共同的名字『F.I.R.』,維護我們一起取得來之不易的成績,對於過去的種種,我都可以輕輕揭過。但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這一次我不得不站出來,用法律保護我自己。提告偽造文書,是為維護事實和心中的正義,是對『詹雯婷』三個字的捍衛。」針對相關說法,陳建寧則反駁,「關於偽造她簽名一事,謝謝法院還我們清白,基於過去情誼,希望她好好面對未來。」陳建寧直言,「我跟華研覺得莫名奇妙,希望她好好面對司法,我們三個一起簽到華研,最後拋棄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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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las涉偷吃已婚隨扈!綠黨立委指他「拉K中毒太深」挨告 結果曝光
總統府前發言人Kolas Yotaka於2022年競選花蓮縣長期間,遭控與已婚李姓隨扈發生不倫戀,被李妻提告並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宣判Kolas Yotaka應賠償75萬元。對此,李姓隨扈表示「沒有的事情,一切都太扯」,Kolas Yotaka則回應,沒做的事不能吞,還不滿同為民進黨的立委陳瑩曾傳訊息給李母,說李男「拉K中毒太深」等語,稱不真實的內容讓她感覺名譽受損,對陳瑩求償100萬元。經花蓮地院審理,判Kolas敗訴,可上訴。判決指出,Kolas自2022年10月開始,在通訊軟體中與李姓隨扈有超乎工作關係,而同年11月27日競選活動結束後,雙方還有密集通訊,並逾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往來程度的曖昧對話,對話中Kolas與李姓隨扈不僅互訴愛意,還有親密肢體接觸,甚至在花蓮看房想要租屋,並計畫懷孕同居,以及討論該如何處理李姓隨扈的的婚姻狀況等,對話被李妻發現後,李妻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花蓮地方法院判Kolas Yotaka應賠償李妻75萬元。對此,李姓隨扈則表示「沒有的事情,一切都太扯」,並控法官不聽證詞也不看證據,Kolas Yotaka則回應「我已經提出上訴,在花蓮高分院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此外Kolas表示她和李姓隨扈之間並無不倫情事,但同為民進黨的立委陳瑩卻曾傳訊息給李男的母親說「我了解(李男),也了解某人的手段!他可能要知道那很糟糕的人如何的腳踏多條船,為了仕途,如何拿掉小生命的真面目才會覺悟吧!」、「(李男)太單純,有再多的不是,我還是疼愛他的,想幫助他,讓他覺悟,但他似乎拉K中毒太深,怕也聽不進我的話」等,稱不真實的內容讓她感覺名譽受損,對陳瑩提告,求償100萬元。而後陳瑩在審理時表示,當時媒體大幅報導2人踰矩行為的事情,她因擔心李母等家人一時承受太多壓力,出於關心才傳訊息,且相關報導中大量引用Kolas與李男對話,2人行為絕對並非空穴來風。法官則認為,李母在陳瑩發訊息前,已經能從報導中得知Kolas和李男的情況,陳瑩並不能侵害Kolas名譽,且從內容看起來,陳瑩為善意關懷,並無故意侵害Kolas名譽權,判Kolas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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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妻突拒同房離家!DNA一驗「10歲兒竟是別人的種」 人夫怒告外送員小王
新北一名何姓男子與張姓妻子育有3名子女,怎料到張女突不願同房,接著又搬離家中,後來才知,張女與林姓外送員有一腿。不過更讓何男晴天霹靂的是,養育了10年的小兒子居然是林男的種,傷心欲絕之下對林男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林男須賠償何男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何男控訴,與張姓妻子婚後育有3名子女,相處融洽,然而到了2014年開始,張女不願與他同房共居,最後甚至離家出走,夫妻關係趨於冷淡;後來在爭吵過程中,他才從張女口中得知,最小的兒子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何男表示,張女居然代理小兒子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並到台大醫院做DNA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孩子真的是情夫林姓男子的;不僅如此,張女把這件事情告訴他的父母,逼迫他簽署離婚協議,使他顏面無存,名譽受有重大損害,因此最後忍無可忍,決定對林男提出100萬求償。對此林男辯稱,早於何男與張女感情不睦、爭吵是否離婚時,張女已告知孩子不是何男的親生兒子,但何男堅持不肯跟張女離婚,這足以證明,何男早於2年前已知侵害配偶權一事,顯已罹於請求權時效甚明。法官審理後認為,根據何男女兒的證詞提到「有聽媽媽對爸爸說弟弟不是他的親生小孩」,但不論張女告知何男有關小兒子非親生子一事是在何時,都可確定張女並未告知有關小兒子生父為何人,另外,林男曾在小兒子出生前與張女一家人出遊,任何人均可合理推論張女應有或曾有婚姻關係存在,因此判林男須賠償何男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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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麻痺慣竊徒手攀2樓行竊!偷鑽石項鍊落跑 他被逮稱:全丟了
北市內湖分局港前派出所今年4月傳出多起住家竊案,警方獲報後也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最終鎖定66歲的陳姓男子涉嫌重大,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一舉前往桃園中壢將陳男逮捕到案。據了解,陳男儘管患有小兒麻痺症,但其仍徒手爬上2樓的遮雨棚入內竊盜,偷走一條鑽石項鍊與現金,總價約4萬元。據了解,66歲有竊盜前科,並患有小兒麻痺症的陳姓男子日前自稱來內湖找朋友,但朋友沒先找到,陳男卻先是起歹念,開始觀察起附近住家的活動情形,隨後竟徒手爬上遮雨棚,進入2樓的住家內偷竊。陳男先是偷進一戶人家後開始翻箱倒櫃,但疑似未得逞後,竟在翻進另一戶人家中行竊,最終偷得一串鑽石項鍊與現金,總價約4萬餘元。而當住戶返家發現自家被翻得亂七八糟後,也緊急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也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陳姓男子涉嫌重大,26日持核發之居搜票,循線於桃園市中壢區將陳姓男子拘提到案,陳男被捕後則向警方供稱自己所偷之財物已全數丟棄,但警方不採信其證詞,查扣其作案衣物與鞋子等不法證物後,全案也依竊盜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內湖分局呼籲民眾勿將貴重物品放家中,出門應將門窗上鎖,並留意自身財物的保管;本分局對於住宅竊盜等不法行為,都將積極查辦,以維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