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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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雲林縣議員販毒判無期徒刑 同案女子遭羈451天獲180萬補償
民進黨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在2021年間組設跨國販毒集團,被控以漁船走私640公斤、市價約10億元安非他命,最高法院判決無期徒刑定讞。在同案中,有多名運毒集團成員受到重判,其中1名被檢方列為共犯的林姓女子,在羈押451天後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定讞,林女為此請求刑事補償,屏東地院認為應准予補償180萬4千元。顏旭懋跨國運毒集團3年多前被檢方瓦解,近10名共犯陸續被判重刑定讞;其中,被檢方同列為被告的林女因與在逃的李姓共犯以特殊通訊軟體聯繫,認定有勾串共犯及逃亡之虞,前後被羈押451天,最終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定讞。林女主張,自己因長期遭受羈押,進而無法工作,不能照料家庭,在鄉里、親友間備受議論,造成生活及謀職萬分不便,請求刑事補償以每日5000元計算。屏東地院審理後,依據全案情狀,認定以每日補償4000元為適當,合計應補償180萬4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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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派人盯梢台節目? 劉寶傑「怒自掌嘴」嗆民進黨:把人找出來!再影射就告到底
《自由時報》25日報導指出,大陸新華社記者涉參與國內某電視台政論節目製作,甚至在錄影棚盯梢,引發外界關注。對此,資深媒體人劉寶傑在他的節目《關鍵時刻》上氣到自己掌嘴,「如果今天關鍵時刻,真的有一個新華社跑來這邊,你半夜可以把我抓走,我屁都不會放一個。」劉寶傑指出,查過東森新聞所有來賓,也調過監視器,都沒有看過所謂新華社記者,「我們已經做自清了,我們已經做了該做的事情,今天民進黨,你作為一個執政黨,檢調、國安單位在你們手上,我們瞭解,這是國安單位在放話,國安單位已經放了很久,你今天敢放話,就給我負責任,負責任跟我們講,到底是誰幹的,你不要在那邊影射。」劉寶傑說重話,如果再敢指涉東森新聞,或有影射的話,將告到底。(圖/翻攝自YouTube/關鍵時刻)劉寶傑直言,就像以前張天欽講的,影射的力量最大,不是每次都把抗中保台作為內部鬥爭,內部鬥爭鬥國民黨就算了,今天鬥到了東森,「我告訴你,你就把人給我找出來,這個人,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什麼狀況下,來東森這邊指三道四,不要給我轉移話題,每天講認知作戰,認知作戰只是讓你做為政治鬥爭之用。」劉寶傑質疑,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說2個月前就知道,但當時覺得證據不足,所以沒有講,「那你昨天講了,昨天講的話,那你有證據嗎?你是不是應該把你的證據給拿出來呢?你就又沒有,如果你沒有證據,你搞什麼?」劉寶傑說重話,如果再敢指涉東森新聞,或有影射的話,「我告到底。」他認為,沈伯洋稱2個月前就知道,但新華社的趙博5月20日就出境,當時不是應該要把人抓起來或驅逐出境,怎會讓人走掉。劉寶傑直呼,「這種雙面諜最可怕了!」劉寶傑表示,這是媒體不能犯的錯誤,是媒體的天條,「不要說你找一個外面的人,你找一個剛剛講的任何黨團,今天關鍵時刻,我可以讓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在這邊給我指手畫腳,我節目不要做了,我沒有臉在這個節目,更不用講找個共產黨、找個新華社,跑來我這邊指手畫腳,我還要不要做人?」劉寶傑重申,「如果今天關鍵時刻,真的有一個新華社跑來這邊,你半夜可以把我抓走,我屁都不會放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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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小房間」維持原判惹爭議 葉君璋:無法理解,全場都知要改判
味全龍22日以1比2惜敗統一獅,吞下近期4連敗,而在8局上1次關鍵判決賽後引發熱議,龍隊總教練葉君璋今天賽前談到此事仍有微詞,還原當下提出電視輔助判決的過程與最終維持原判結果,心情如同坐雲霄飛車,「真的無法理解,我想說沒改判就太誇張了,結果真的沒改判。」龍隊在7局上靠著劉俊緯二壘安打追平比數,但獅隊下半局立刻又把領先要回,8局上龍隊展開反攻,吉力吉撈・鞏冠敲出游擊方向滾地球,獅隊游擊手選擇抓跑者張祐銘,二壘審第一時間判出局,龍隊立刻提出挑戰,但經過觀看重播後仍維持原判。葉總賽前被問到這次判決,直言:「如果昨天那顆球不會改判的話,現場不會那麼安靜,因為昨天是統一主場,所有人都覺得會改判所以很安靜,結果判出來沒改判全場歡呼、覺得賺到了,這是滿妙的。」先前中信兄弟作客台南時當時的總教練林威助也因為不滿電視輔助判決,拿著全彩列印的紙張去找「小房間」理論,昨天賽後龍隊印出2張彩色列印的A4紙貼在三壘休息室外柱子上,對判決表達不滿,並表示會提出申訴。味全龍22日以1比2落敗,賽後在休息室外柱子上貼上2張A4紙,針對8局上關鍵判決表達不滿。(圖/中國時報毛琬婷攝)賽務部表示,昨天的play確實很接近,但最後是依據沒有明確安全上壘的畫面因此維持原判,今天也已收到龍隊按照正常管道提出的申訴書,接下來就等裁決出爐。「這個狀況可能會發生在每隊身上,我覺得很可惜、很遺憾。」葉總反問何謂證據不足?「如果輔助判決中有5個畫面,其中1個畫面能夠證明就足夠了,昨天已經有1個畫面是腳踏進壘包球還沒進來,這就是safe,還需要其他4個畫面嗎?這就是唯一的事實。」葉君璋透露,今年在總教練會議時大家都在討論哪個項目可以挑戰,但當時自己就曾提出另一個看法,「如果裡面看的人有問題,放更多(可挑戰)東西進去落差更大,不如裡面先看清楚比較重要。難道要再設輔助判決的再輔助,要這樣嗎?」經過一夜葉總談到此事,對於「小房間」維持原判還是滿頭疑問,好氣又好笑的說:「可能裡面隔音太好了,都沒聽到外面的聲音,不確的定話應該出來聽聽外面聲音,當作一個輔助判決,近視的人應該也知道這顆球該改判了,真的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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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24歲女和婆婆發生衝突! 拿鐮刀「狂砍95刀」殺害對方
印度中央邦雷瓦區(Rewa)一名24歲女子,和51歲的婆婆在家中發生衝突後,一氣之下拿鐮刀狂砍婆婆95刀。後來婆婆被送醫後,因為傷勢過重,被醫生宣告身亡,而此案在近期正式開庭,法官最終判處該名女子死刑。根據《印度時報》等外媒綜合報導,中央邦雷瓦區阿特拉拉村(Atrailavillage)一名24歲女子凱禪(Kanchan Kol)於2022年7月21日在家中與51歲婆婆薩羅傑(Saroj Kol)發生爭執。沒想到,凱禪一氣之下,竟直接拿鐮刀狂砍婆婆95刀。事後凱禪的丈夫返家後,才發現母親身中多刀,立刻通報警方,並將母親送往當地桑傑甘地紀念醫院(Sanjay Gandhi Memorial Hospital)進行治療。不過薩羅傑被送醫急救後,因為身中多刀傷勢嚴重,最終仍回天乏術,不幸身亡。而整起案件在近期正式開庭,法官最終判處凱禪死刑。而原先婆婆的丈夫瓦爾米克(ValmikKol)也被列為被告,因為檢察官懷疑是他煽動凱禪去殺害婆婆薩羅傑,不過最後因為證據不足,瓦爾米克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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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遭鄰居控半夜洗澡聲響大、重低音擾人 挨罰3000元!案件逆轉免繳
一名工人因為工作關係,作息時間不穩定,被鄰居指控半夜洗澡聲響大、播放重低音音響擾人,因此挨罰3000元。不過,台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認為,從訪視紀錄中,難以證明該工人有製造噪音的行為,且環保局人員前往稽查時,也沒有發現噪音擾人的狀況,最終因證據不足,撤銷原處分並裁定不罰。根據判決書指出,台南市一名工人因為工作關係,作息時間不穩定,在去年10月間遭到鄰居指控半夜洗澡聲響大、播放重低音音響擾人。妨害公共安寧,經調查後,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因而遭裁罰3000元罰鍰。不過,當事人認為判決有違誤,提出異議。透露先前他遭到鄰居抱怨,已經在去年年初時於房間的窗戶、冷氣口加裝高密度海綿進行隔音,沒想到同年10月仍挨罰。對此,台南地院法官表示,阿強是在去年10月間因「播放重低音音響」而挨罰,但根據查訪紀錄,兩名鄰居的證詞卻不太一樣。一人覺得整天都有聽到重低音音樂;另一人則覺得沒有很大聲,因此無法以這份訪查紀錄,就認定阿強有製造噪音的行為。另外,環保局在去年5月到現場稽查時,也並未發現有重低音之噪音妨害安寧之情形,所以也無法認定阿強的行為有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的要件。最終因為證據不足,法官認為原處分應予撤銷,並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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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找上你2/太荒唐!含冤入獄17年 獲釋警方還要他付「監獄食宿費」
2003年,英國男子馬金森(Andy Malkinson)因強姦罪被判入獄,17年後才翻案重獲自由,但遭司法霸凌含冤入獄17年所受的創傷,以及被貼上性侵犯的歧視標籤,讓他獲釋後仍飽受恐慌發作,記憶閃回與惡夢的困擾。近日,英國《BBC》為這起冤獄事件推出紀錄片,馬金森在片中吐露了冤獄近20年中幾度想放棄輕生的痛苦心路歷程,還表示:「任何道歉或關於吸取教訓的陳詞濫調都無法彌補他們對我所做的一切。損害已經造成,創傷永遠不會消失。」馬金森從2003年被逮捕起便陷入監禁,因為他始終不肯認罪,更被法院判處終身監禁的處置。在那期間,只有母親崔莎霍斯(Trish Hose)以及荷蘭籍女友卡琳舒特梅克(Karin Schuitemaker)始終相信他的清白,霍斯花了無數時間在圖書館查找可能對上訴有幫助的資料,而舒特梅克在他入獄期間不斷則寫信鼓勵他。「我很清楚安迪是什麼樣的人,所以我知道他絕對不會強姦女性。」舒特梅克如此向BBC表示。2006年,馬金森初次提出上訴,無果。但在2009年,受害者穿著的背心經過重新檢驗,驗出另外一名男子的DNA,馬金森立刻再次向英國刑事案件審查委員會(下稱CCRC)提出申請,但在好幾年後才接到該委員會的回覆,表示委員會認為新證據不足以支持有關單位進行重啟調查。馬金森坦承,他當時有過輕生的念頭,「如果我承認罪行,我可能會在7年後被釋放,但我不能坐下來假裝我強暴了一名婦女。」馬金森表示自己曾無數次陷入自我懷疑:「我應該撒謊嗎?」舒特梅克得知了馬金森的困擾,再次上書給上訴組織,這次他找上一群由反對誤判的律師組成的團體「Appeal」,創辦人艾蜜莉博爾頓(Emily Bolton)與調查員詹姆斯伯利(James Burley)又花了好幾年的時間重新調查--在調查中他們甚至發現警方在2016年已經銷毀了作為重要證據的受害者衣物,直到當他們發現還有化驗部門保留了少許當時的衣物碎片,調查才終於獲得突破。博爾頓告訴BBC,當他們看到DNA證據表明馬金森是無辜的,轉而開始懷疑目擊者為何要自稱他們那天在路上看到了馬金森,深入挖掘後才發現證人麥克蘇厄德(Michael Seward)有著長期的吸毒史,並且有著多起不誠實犯罪的犯罪史。Appeal對此案進行了頑強的調查,過程中不惜兩度將當年承辦該案的大曼徹斯特警察局告上法院,最終在2020年12月,假釋委員會終於宣布,馬金森可以獲得釋放。盡管馬金森重獲自由,但是強姦犯、仇女等指責仍如影隨形的跟著他,對他的生活造成莫大的困擾。更荒謬的是,理論上馬金森將可因為誤判,獲得100萬英鎊(約新台幣4100萬元)的賠償金,但警方竟要求向馬金森追討17年牢獄生活期間的食宿費用,要求這筆賠償金必須扣除了食宿費用之後,才能交到馬金森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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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傳10萬人到場抗議」類比太陽花? 學者:有些人只是跟風
國會改革法案近期引發廣泛關注,藍白綠三黨爆發激烈衝突。由於藍白兩黨推動的國會擴權法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多數條文已完成二讀,預計將於28日院會三讀通過,這也引發了民間團體的不滿,24日就有約10萬人包圍立法院來表達訴求,這一事件被類比為2014年的太陽花學運,然而中山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廖達琪指出,藍白國會改革引發的運動與太陽花學運在本質上有所不同。藍白提出的國會職權相關修法進度備受關注,外界關注的內容包括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藐視國會罪、聽證調查權等等。經過先前的開會表決,立法院已二讀通過了增訂聽證權、人事同意權改記名投票、以及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元等關鍵條文。其餘條文將於28日繼續討論,包括刑法中藐視國會罪的修正條文。藍白共提的再修正動議中,多數建議「不予增訂」,仍待處理的約有14個條文及1個章名。不過民進黨認為法案內容過度擴權,指責藍白兩黨在委員會未充分討論、未經協商便直接表決,要求退回重審,並指控這是「黑箱」操作。在3次院會審議期間,也有民眾多次聚集在立法院外抗議,據傳24日的聚集人數更達到10萬人,也有人將這一事件類比為2014年的太陽花學運。然而根據《壹蘋新聞網》的報黨,中山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廖達琪認為,這次的運動與太陽花學運本質上完全不同。她指出,民進黨如今是執政黨,反對的議案僅涉及國會改革,民進黨認為中國干預立法院的指控證據不足,這些論點主要是用來煽動群眾運動。廖達琪表示,太陽花學運當年關涉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性質迥異。廖達琪說明,這次的群眾運動確實帶有太陽花學運的影子,但並不存在公民不服從的問題。此次事件純屬內部事務,國會改革的大方向過去也是民進黨提出的,廖達琪還提到,「有些人就是跟風到現場,也不知道這個運動是在幹嘛,變成流行了」,並不清楚運動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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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揮斧猛敲」男同事頭破血流!判3月徒刑 狡辯:罹患精神疾病
高雄市楠梓區2022年9月23日上午8時發生一起攻擊事件,1名黃姓女子在工地持手斧、鐵製刮板和磁磚毆打1名吳姓男工人的頭部,導致吳男受傷,2人互告傷害,到案時,黃女辯稱患有精神疾病,否認傷害吳男,法院經審理,認為黃女說詞反覆,依《傷害罪》判處黃女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吳男則無罪。據了解,黃女上午8點到工地找吳男,吳男不想跟她對話,便請同事錄下她說的話,黃女講了20秒後隨即離開,吳男10點在陽台外部面對牆壁施工時,未料黃女竟持手斧攻擊他的頭部,導致吳男頭破血流,吳男立即衝往工地門口尋求老闆報警,同時也搶下黃女手中的手斧和鐵製刮板,防止她再次攻擊,但黃女仍撿地上的物品襲擊他,後續吳男當場壓制黃女,等待警方到場。法院說明,黃女起初否認犯行,直到開庭時才承認,但她表示當時失去意識,對攻擊吳男的記憶模糊,且主張自己罹患精神疾病,直到被吳男推至牆上才恢復意識,吳男表示黃女在攻擊時,感覺她意識正常情緒憤怒。法官審理,黃女說詞與之前準備程序時所述有差異,黃女罹患精神疾病卻清楚案發過程,因她說詞反覆法官難以採信,後續依《傷害罪》判處黃女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至於黃女主張吳男傷害因提出的證據不足,吳男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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榔頭敲死退休師性侵劫殺案五度判死後改處無期 逃死刑理由曝光
高雄市1名失業男子劉志明,10年前在左營的哈囉市場,犯下一宗令人震驚的罪行,為劫車而持鐵鎚襲擊陳姓退休女教師,還殘忍性侵得逞,並在光天化日之下奪走其財物,經過五次審判,均被判處死刑,7日上午高雄分院更4審宣判,認為劉男當時並未搶奪女老師的現金,且認為有可能改過自新,改判為無期徒刑,可上訴。根據了解,劉志明在2014年7月與1位離婚的程女同居不到4個月,當程女決定與前夫和好時,劉感到極度挫折,嘗試與程女溝通卻被拒絕,甚至被封鎖通訊電話,於是,在2014年12月3日,劉男因感情受挫,酒後騎著機車帶著鐵鎚去找程女理論。未料,路過哈囉市場時,看到1位素不相識的退休女教師在路邊打開車門,竟突發奇想要搶奪其車代步,於是拿出鐵鎚將陳女重擊頭部13次致死,甚至進行性侵,事後搶走其的皮包和現金後逃逸,在逃亡5天後遭警方逮捕。在一、二審時,法官認為劉男的罪行已經極其嚴重,不具有再教化的可能性,因此判處了死刑,最高法院認為還沒有釐清是否能夠再教化,因此將案件發回更審,經過多次更審,第三次裁决認為劉男犯下搶奪汽車及財務,同時還慘忍性侵被害,人倫道德喪失,檢察官認為要求判處死刑,並未有不當。最高法院認為劉男雖然犯下極其慘忍的罪行,但「警方調查紀錄不明」,且對於是否搶走陳女的現金仍存在證據不足的問題;另外,根據醫院的鑑定報告,劉志明仍有可能具有改過自新的可能性,且在審訊時表現出悔意,因此於7 日上午更4審宣判,判處其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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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破是因火氣大?權威研究曝「恐和這牙膏」有關 建議補充3食物
嘴破是常見又惱人的症狀,雖然8成屬於輕微潰傷,約7至10天會自行痊癒,但嚴重的潰瘍可能超過1公分,且持續將近4週,有時甚至會留疤。耳鼻喉科醫師曾家承分享權威研究結果,建議有相關困擾的民眾避免使用含月桂基硫酸鈉(SLS, Sodium lauryl sulfate)的牙膏,多攝取薑黃素、蜂蜜或益生菌也有一定幫助。曾家承在臉書粉專「書米蟲的啃食日記」發文,根據美國醫學期刊《JAMA》發表的最新回顧文章,復發性口瘡性口腔炎(recurrent aphthousstomatitis)可能與基因、免疫、營養缺乏、過敏反應或系統疾病相關,特徵為一或多個圓形、淺的疼痛潰瘍,普通人一輩子有39%至50%會得到,發生頻率從1年1次到1月多次。醫師指出,口腔潰傷的嚴重程度分3種,最常見是輕度(佔80%),通常是1公分、圓或橢圓疼痛潰瘍,多於7至10天癒合;再來是重度(10-15%),傷口常大於1公分,痊癒期可長達4週,癒合後可能留疤;最少見的則是皰疹型,經常是數個小潰瘍融合成大潰瘍,約7至14天癒合,不會留疤。曾家承說明,口腔潰傷可能與基因、免疫、營養缺乏、過敏反應或系統疾病相關;另外,系統分折4個隨機研究,發現使用不含SLS成分牙膏可降低潰瘍發生率;治療方面,局部類固醇可降低疼痛,縮小潰瘍範圍,同時可優先考慮改用不含SLS成分的牙膏,或是透過雷射治療,但目前證據不足。醫生強調,臨床上口腔潰傷最重要是要排除口腔癌或其他系統性疾病的可能,確切病因雖不明,但正如大家熟知的說法「嘴破是因為火氣大」相似,它和不正常的免疫力造成免疫細胞胡亂攻擊口腔黏膜相關。另外,補充可能缺少的營養素、蜂蜜、薑黃或益生菌,有小型研究顯示或許有效,屬於姑且一試的治療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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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黃子佼入獄」遇4困境 德州媽媽悲嘆:正義真是太難了
黃子佼先前涉性騷擾風波,之後又被查出,在偷拍論壇買7部未成年偷拍少女片。近日又有一名K小姐指控,17歲時遭黃子佼性侵,引發外界高度關注。網紅「德州媽媽」點出送惡人入獄的4大困境,忍不住直呼「正義真是太難了」。德州媽媽在臉書表示,第一,證人必須要具名;演藝圈有一個職業,非常容易看到圈內的骯髒事,那就是化妝師與工作人員,但他們不敢發聲,一是有些並不認得被騷擾的是誰,可能是素人小模,二是受害者並不一定想被揭露,三是一旦具名檢舉,極有可能會丟了工作。第二,被偷拍的受害者不知道自己被偷拍。德州媽媽說,「你們知道將李宗瑞送進監獄的關鍵因素是什麼嗎?是偷拍流出,流出後被15名受害者『指認』後提告、9名受害者發現自己被迷姦提告性侵。李宗瑞罪大惡極,但影片是李宗瑞刻意流出的嗎?不是。這代表什麼呢?代表偷拍這項罪行,只要沒有流出,是很難將惡人繩之以法的,不希望流出,但希望偷拍者入獄,極難。」第三,證據不足。德州媽媽指出,「兒少」性剝削36條,要滿足「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條件才犯法,也就是說拍攝少女穿泳衣是不犯法的,不然泳衣廣告全觸法,就算脫到幾近全裸,咬定為「藝術創作」,也可能免罰。第四,無法給受害者百分百不會曝光的保證。德州媽媽提到,向幾位業界人士了解能不能百分百保證保密,他們都建議不要給出這種承諾,因為性侵被害者會同時跟社工單位、醫療單位、檢警單位合作,即使每個單位都只有一位負責,就至少有3位了,還有法院有時會搞錯,即使已經註明律師代收,通知書也不小心寄到戶籍地一份,當然也會遇到律師忘記特別註明的時候。德州媽媽進一步提到,所有的案件起訴後得公告,記者會去抄寫報導,有名的案子,就算名字受保護,看案情也猜得出來,雖然被害人的名字會是一組代號,但若被害人也是名人,在全民柯南的時代也有被扒出來的風險,「當然有被妥妥善善保密到家的,但了解情況後,我實在是無法給出絕對保密的承諾,因為承擔風險的不是我。」德州媽媽忍不住嘆,「正義真是太難了,我一直在想一件事,就是家長們是不是必須要提早告訴孩子們,萬一遇到性侵,第一件事就是去警局驗傷、取得加害人的精液,千萬不要不敢說或是回家洗澡。變態不會嫌你的小孩小,那這件事大概要在小孩幾歲說呢?怎麼開口呢?想到就覺得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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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麵包過期1天…他花13塊買下事後竟提告 法院判店家賠3百倍
大陸廣州市一名男子小孫(化姓)在當地一家日用品店購物時,發現了一份過期一天的面包,當下花人民幣3元(約新台幣13元)買下,又在事後將商家告上法庭索賠。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日前公開了該案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廣州某日用品店應向原告小孫退還貨款3元,支付賠償金1000元(約新台幣4483元)。《每日經濟新聞》報導,公開判決書顯示,2023年5月6日,小孫在廣州一家日用品店內購物,其中一個流心麵包價值3元,生產日期為2023年2月6日,保質期至2023年5月5日。小孫在店內已發現該麵包過期了,但他仍選擇購買,但並未食用該麵包。事後,小孫將日用品店告上法庭,要求對方當面或書面道歉,退還購物款3元,賠償1000元及承擔本案維權支出費用。小孫提交了涉案食品過期的證據,包括支付憑證、購物視頻,拍攝有在被告日用品店貨架上選購涉案食品、查看該食品外包裝信息,直至結帳付款的購物全過程。法院認為,生產者、經營者禁止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同時,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本案中,小孫在被告處購買的涉案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被告作為直接銷售涉案食品的銷售者,在涉案食品外包裝上明確標示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情況下,對過期的涉案食品未能盡到及時檢查和下架處理的義務,仍銷售給原告,應認定屬於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情形,應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故小孫要求被告退還貨款3元並賠償1000元,於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鑒於涉案食品早已過保質期,法院責令小孫自行將該食品作無害化處理或銷毀。而小孫自認其明知涉案食品過期仍選擇購買,且未食用涉案食品,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小孫的人格權受到侵害,故其要求被告賠禮道歉,理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綜上所述,判決被告廣州某日用品店應向原告小孫退還貨款3元,支付賠償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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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L前球星辛普森驚傳癌逝!昔涉殺妻「獲判無罪」轟動全美
前美式足球明星、曾任演員的辛普森(O. J. Simpson)涉嫌於1994年6月間,殘忍殺害前妻及其男友,但最終陪審團卻判他無罪釋放,當時這起凶殺案又被稱為「世紀審判」。曾在全美轟動一時的辛普森,驚傳已於周三(10日)不幸病逝,享年76歲,家屬也證實了他的死訊。綜合《CNN》、《衛報》等外媒報導,辛普森先前被診斷出罹患「前列腺癌」,怎料才抗癌短短數月就傳出病逝消息,他的家屬昨(11日)也在社群平台X發文,證實辛普森的死訊,「4月10日,我們的父親奧倫塔爾詹姆斯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在孩子與孫子的陪伴下,因不敵癌症鬥爭逝世了」,並懇求外界給予他們尊重及隱私。前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涉嫌殺害前妻妮可,最終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圖/達志/美聯社)事實上,辛普森曾是一名戰績輝煌的美式足球聯盟NFL球星,退休後更曾進軍影視圈,各類廣告和電影都能看見他的身影,不過辛普森最熟為人知的事蹟,是他於1994年6月13日當天,涉嫌持刀刺殺前妻妮可(Nicole Brown)及其男友高德曼(Ronald Goldman)。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這起殺妻疑案當時歷經長達9個月的馬拉松審判,最終辛普森在刑事訴訟中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但此案疑點重重,檢方曾在案發現場採集到辛普森與2名死者的血液、毛髮等DNA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檢方曾在案發現場採集到辛普森與2名死者的血液、毛髮等DNA,但歷經長達9個月的馬拉松審判後,最終辛普森在刑事訴訟中卻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也讓這起疑點重重的「辛普森案」成為世紀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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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80歲老奶奶遭棄屍化糞池化為白骨 疑兇「媳婦」只判刑3年
2013年,韓國一處住宅區的化糞池中,發現了一名數年前就被通報失蹤的80多歲老婦人的白骨,而行兇與將她棄屍於化糞池的兇手,則是老婦人的兒媳婦。不過這名媳婦最後因證據不足,無法起訴她蓄意謀殺,最終只被判刑3年。4月4日,韓國JTBC電視台的刑偵節目「事件班長」(사건반장)回顧了一起2013年7月發生的事件。當時韓國一處住宅區的化糞池中,發現了一具白色骷髏。據韓國警方推測,這名死者已經死亡4到5年了。後來警方透過比對附近通報家人失蹤者的DNA檢測紀錄,確認這具白色骷髏就是住在化糞池前公寓裡失蹤的80多歲老奶奶。當警方出示奶奶兒子的DNA證明後,奶奶的媳婦坦承是自己謀殺了婆婆,並將她棄屍在化糞池中。媳婦供稱婆婆長年患有失智症,一日她與婆婆發生口角,爭執中一時怒火中燒,推倒婆婆,婆婆頭部猛擊門檻後死亡。媳婦表示,自己並不是故意要殺死婆婆,但婆婆死後,她出於恐慌將死去的婆婆的屍體拖出屋外,扔在化糞池裡。她還告訴警方,自己當時就應該報案,但那天「真是地獄般的日子」,還稱:「現在我終於能夠釋然了。」然而,警方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的證詞,與媳婦供稱的說法不同,這名老奶奶從未被診斷出患有失智症,而且她與兒媳之間的矛盾也很嚴重。後來,這名媳婦因毆打致死、遺棄屍體罪被韓國法院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律師解釋在節目上解釋,要證明謀殺,必須有非常嚴謹的證據來證明。但警方在白骨上沒有找到任何足以指證媳婦殺人的線索,因此只能以最低限度的法律對媳婦進行裁罰。律師還透露:「當時媳婦的丈夫,也為她爭取從寬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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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績效偽造筆錄 瑞芳3警遭起訴
去年有3名曾在新北市瑞芳警分局任職的警員,為了績效偽造檢舉筆錄11次,向基隆地檢署及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遭新北市調查處及基隆地檢署調查偵辦。基檢2日偵結,以3名員警涉犯《刑法》偽造署押、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起訴。新北市調查處去年接獲檢舉,指時任新北市瑞芳警分局的張姓、許姓及陳姓警員,在2017年到2018年期間,為了績效,便偽造民眾檢舉筆錄、指認表,甚至偽造民眾簽名及指印,據此向基隆地檢署及地院聲請搜索票。新北調查處在接獲檢舉後,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在調查過程中,檢察官找來檢舉民眾,確認民眾並沒有製作過相關的筆錄,檢調進一步調出3名警員經手的案件,才發現竟在短短的1年多期間,3人以相同方式騙取搜索票達11次,除3次因為證據不足遭地院駁回,其餘8次都取得地院核發搜索票。據了解,這3名警員在案發前後,均已調離瑞芳警分局,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張姓、許姓、陳姓等3名警員涉犯《刑法》偽造署押、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提起公訴,並認為3人擔任警職,本應恪遵法律,做為守法之表率,卻為了追求績效觸犯法網,影響警紀形象。檢察官考量3名警員的行為,並不是為謀個人私利,最終目的仍在於追緝犯罪、維持社會治安。另一方面,3名警員也在偵查中坦承錯誤、深表悔悟,相信應該沒有再犯之虞,希望法院能夠審酌量處適當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