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
」 柯文哲 性侵 陳梅慧 民眾黨 貪汙全聯倉儲火災釀9死 2工程公司5人改列被告原因出爐
全聯大肚倉儲新建工程於19日驚傳大火,後續造成9死8傷的慘劇。而事發之後,為釐清事故真相,檢警約談超過百人。台中地檢署多名檢察官也通宵偵訊,目前初步認定火災與施工過程中未妥善執行防火措施相關,決定將新菱公司、下包商紋禕工程的5名人員列為被告,並裁定以5萬至60萬元交保。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檢警此次調查動用8組檢察官,檢察官分工偵訊24名核心證人,同時由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整理案情。主任檢察官蕭擁溱也兩度親自勘查現場,確認起火點及相關證據。調查發現,倉儲施工現場共有6種不同工程同時進行,包含空調配管、木工、水電等。而包商之間雖然是獨立作業,但多工種彼此間缺乏有效協調,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未能全面落實。根據調查顯示,空調承包商新菱公司在切割地板作業時,使用氧乙炔設備時並未在現場進行適當的防火防護,後續火星疑似引燃隔熱材穩熱板(PS板),導致火勢迅速擴大。地檢署認為,新菱公司的藍姓總負責人及其督導人員未盡監督義務,紋禕工程負責人及員工也未妥善執行作業,對火災發生負有責任。而在火災造成的9名死者中,其中包含2名未登記的逃逸移工,後續證實是由紋禕工程違法聘用。職安署在現場檢查後表示,施工場地的隔熱材質選擇不當,加上多項管理疏失,施工方和廠方明顯未善盡職責。也因為上述原因,新菱公司藍姓副理、陳姓工程師,紋禕工程的陳姓負責人與2名員工等人,目前已遭地檢署改列被告,並諭知5萬到60萬元交保。而其餘超過70名證人,目前則由警方進一步詢問,以釐清各單位在現場施工中的角色和責任。
柯文哲聲請交付「辭黨主席聲明」北院准了 法官「1舉動」惹怒民眾黨挨轟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台北地檢署偵查已近尾聲,柯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交付辭黨主席聲明,當初裁准羈押柯的法官呂政燁,認為該聲明僅為黨務,並不影響檢方偵查,19日除裁准柯將辭職聲明交付予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外,裁定書更自行詮釋民眾黨黨章,宣告辭職聲明一旦送出,柯辭職生效。呂政燁曾被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為「綠色法官」,因此呂政燁代民眾黨宣告柯辭職生效,20日引發外界及法界諸多議論。民眾黨昨痛批法官自行公布柯文哲的信函內容,甚至主動詮釋民眾黨黨章之舉不當。民眾黨強調,該黨相關章程運作應由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另北檢下周將偵結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依貪汙等罪起訴柯文哲等多人,預計將對柯文哲求處重刑,檢方20日上午第11度提訊柯,下午第14度提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讓柯、彭進行「最後答辯」,訊後還押2人。據了解,柯仍否認犯罪,並未認罪。北檢還指揮調查局北機站20日首度以證人身分約談前民眾黨發言人、現任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查證柯文哲販售KP競選小物,侵占支持者政治捐助金流,另有約20位「小草」聲稱曾捐錢給柯,向北檢自首涉犯圖利罪嫌。在押的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要將辭去黨主席聲明交付給祕書長周榆修,法官呂政燁函詢檢方意見後19日裁准,昨日早上送達台北看守所,交由柯文哲簽收,並傳真裁定主文、辭職聲明給北所。裁定指出,柯文哲的黨主席辭職聲明,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汙犯罪嫌疑相關,純是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禁見柯的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裁定書還進一步上網下載台灣民眾黨網頁的「台灣民眾黨黨章」指出,依據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程式,依法理,應以請辭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柯聲請准許解除其辭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交付祕書長,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的行為。換言之,准許柯辭黨主席聲明交付該黨祕書長,即生辭黨主席職的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柯聲請有理由,應予准許。
倉儲大火奪9命!中檢約詢19人 工人曝當時狀況
全聯超市位在台中市大肚區沙田路的倉儲昨傳火警,釀9死8傷慘劇,台中地檢署20日陸續約詢營造廠商與現場施工人員等19人;其中1名工人回想起過程心有餘悸地說,事發時聽到「外跑」,短短幾秒鐘就看到火舌竄出,當下只顧著向前跑「都不敢往後看」,事後才發現臉部遭燙傷。全聯超市位在台中市大肚區沙田路的倉儲,19日下午1時多發生驚傳火警,廠區內約30名工人倉皇逃生,其中19人獲救,但仍造成9死8傷悲劇。台中地檢署20日出動8名檢察官協力分工,進行相驗、證人複訊等工作,全案朝過失致死罪方向偵辦。其中1名徐姓工人表示,他是臨時工,到全聯倉儲工作沒幾天。事發時在廠內1樓施作隔溫PU材質噴塗,突聽到有人喊「火災快跑」,短短幾秒鐘就看到現場火舌竄出,當下只顧著向前跑「都不敢往後看」,事後才發現臉上輕微燙傷。
中國男偷渡來台「我要逃離那邊」 二審結果維持原判
中國籍阮姓男子今年6月駕駛快艇,從淡水河偷渡來台,引發軒然大波。二審維持一審見解和刑度,認定其符合自首規定,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阮男疑似因為言論問題,遭中國公安調查並限制出境,6月8日晚上自福建出港,曾在連江縣東引周邊海域停留,一路都未被攔阻,直到隔天上午9時許駛入淡水渡船頭,撞上交通船,全案才曝光。阮男坦承從中國開船過來,「我來投案」以及「因為我要逃離那邊」,遭海巡署送辦,由內政部移民署收容,依違反未經許可入國罪嫌,偵結起訴。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未經許可入國罪,判有期徒刑8月,仍可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20日)作出判決。二審合議庭根據阮男供述、證人證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認定其犯行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的大陸地區人民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罪,事證明確;不過考量阮男行為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規定減輕其刑。法官審酌,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及沒收部分也屬妥適,據此認定阮男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仍維持原判,可上訴。至於刑滿驅逐出境的部分,由於阮男是中國人民,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其是否依據同條例的第18條規定強制出境,屬行政機關職權。
全聯倉儲惡火釀9死 中檢相驗結果:8名罹難者濃煙吸入灼傷致死
全聯超市位在台中市大肚區沙田路的倉儲驚傳火警,釀9死8傷慘劇,台中地檢署20日指派8組檢察官前往醫院和殯儀館相驗,中午12時54分完成;中檢指出,火場內8名罹難者死亡原因判定是因高溫濃煙吸入及全身燒灼傷致死,跳樓之越籍移工則因外創傷性休克併呼吸衰竭死亡。全聯超市位在台中市大肚區沙田路的倉儲驚傳火警,釀9死8傷慘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自19日晚間陪伴家屬至20日凌晨,相驗期間仍全程陪同家屬完成遺體相驗程序,關懷家屬、 給予情緒支持。(圖/中檢提供)全聯超市位在台中市大肚區沙田路的倉儲,19日下午1時多驚傳火警,釀9死8傷慘劇,台中地檢署20日上午指派8組檢察官協力分工,分別率同法醫師前往童綜合醫院沙鹿院區、光田綜合醫院沙鹿院區、東海殯儀館、崇德殯儀館等處進行相驗,於中午12時 54 分許完成全部 9 具遺體相驗程序;另同步進行證人複訊、調查案情。中檢指出,7名罹難國人均確認身分,並製發相驗屍體證明書予家屬,另 2名罹難越南籍移工亦經確認身分,惟因家屬來不及到場或出具授權書,暫未發出相驗屍體證明書。火場內8名罹難者之死亡原因判定係因高溫濃煙吸入及全身燒灼傷致死;1名跳樓之越南籍移工則係因外創傷性休克併呼吸衰竭死亡。刑案調查部分,檢察長張介欽指派主任檢察官蕭擁溱、檢察官周至恒及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持續查辦,盡速釐清事故原因及相關刑事責任。此外,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亦自19日晚間陪伴家屬至20日凌晨,相驗期間仍全程陪同家屬完成遺體相驗程序,關懷家屬、 給予情緒支持,對於經濟困難及外籍罹難者部分,協助媒合慈善團體 提供免費殮葬。
性侵多名學生「還拍逞獸慾過程」!嘉縣代課狼師遭羈押禁見
嘉義縣某國小爆狼師性侵案!一名29歲謝姓代課老師在任教期間,涉嫌對多名學生伸狼爪性侵,甚至拍下私密性影像,變態行徑令人髮指,案經嘉義地檢署偵結,認為謝男有滅證、勾串之虞,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今(20日)裁准。據了解,嘉義縣一名29歲國小代課男老師,於2020年10月至2023年期間,不僅性侵、猥褻多名未成年學生,還將逞慾犯罪經過全程錄下,直至受害學童家長發現,孩子出現超齡行為,這才驚覺孩子遭到性侵,狼師多年來的惡行惡狀也終於被攤在陽光下。嘉義地檢署表示,針對該起性侵案件,經檢察官通知多名被害人到場陳述,即時保全相關證據後,昨(19日)已指揮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謝男住處展開搜查,並將其拘提到案。經檢方漏夜訊問後,認為謝男涉犯《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對未成年人性交、猥褻;《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猥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少性影像等犯罪,且謝男還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並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得法官裁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黑幫父為兒出頭撂33人毆打國中生 法院重判4年10月
桃園市平鎮區2名國中生因在校園內發生碰撞,雙方在LINE群組互嗆。有黑道背景的陳姓國中生父親得知後,叫來33人與對方學生及家長6人談判,還教唆手下施暴,造成對方腦震盪、骨折。桃園地方法院昨(19)日宣判,陳父被依多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其餘涉案幫眾則分別判刑6月至3年10月不等,全案仍可上訴。去年3月桃園地檢署接獲接獲平鎮警分局通報,竹聯幫信堂成員涉嫌毆打國中生。檢方蒐證後查明,竹聯幫信堂陳姓副會長之子因與同校6名學生在網路發生言語糾紛。陳父得知後,邀約對方學生與家長談判,並組織30餘名幫派成員助陣,談判過程中持刀械言語恐嚇,毆打對方學生與家長,導致被害人不但有腦震盪、骨折等傷害,更因陳父出言恐嚇要對方的命,使被害人身心受創。檢察長俞秀端表示,校園應保持純淨,不容幫派組織介入,指派檢察官陳映妏指揮偵辦。經過蒐證後,檢方傳喚證人到案說明,拘提陳父等33名涉案人員到案。檢方指出,陳父等3人以眾欺寡、傷害學生等行為惡劣,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嫌,情節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父因兒子校園糾紛聚眾施暴,行為惡劣且造成被害人身心創傷。於昨(19)日宣判陳父依指揮犯罪組織罪、聚眾施強暴罪、與少年共同犯傷害罪及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合併判刑應執行4年10月。其餘涉案幫眾則依罪行輕重,判處6月至3年10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柯文哲請辭民眾黨黨主席!法院裁准交付辭職聲明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0)日裁定准許。柯文哲被裁定羈押至今,法官裁定他禁止通信、接見。16日柯文哲透過律師向台北地院遞狀,台北地院經審酌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而是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准許解除辭民眾黨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之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為。此外,根據民眾黨黨章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裁定書強調,柯文哲將聲明交付民眾黨秘書長時,即生辭黨主席職之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則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京華城案進入尾聲!北檢昨訊問柯文哲7小時 今再提訊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案,遭北檢認定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名,目前正被法院裁定延押,全案偵查進度已進入尾聲,預計將於12月下旬偵結並提起公訴。為釐清案件疑點,北檢於19日對柯文哲進行長達7小時的訊問,今(20日)再次提訊,以深入調查相關細節。本案經過半年多的調查,檢方已進入結案階段,並開始分工撰寫結案書狀。為再次確認供述內容,檢方採每日傳訊1人的方式,逐一審核相關證詞。北檢表示,柯文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依據案件搜索與調查所得的相關事證,足以認定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的事實。此外,案件重要關係人許姓被告目前仍滯留境外,且尚有柯文哲市長任內的舊屬與相關證人未到案說明。北檢指出,儘管柯文哲已卸任,但其仍具有一定實質影響力,可能對未到案的共犯或證人造成勾串風險,因此若未延長羈押,恐使案情調查面臨阻礙,增加追訴困難。據悉,柯文哲於9月5日被法院裁定收押,至12月13日已滿百日。其妻陳佩琪當天帶著象徵平安的「平安龜」,現身台北看守所,並在地上以小草燈排出「相信柯文哲」、「FREEKP」等文字,期盼柯文哲平安歸來。
神隱113天現身!鄭文燦變超瘦 開庭否認任何犯行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透過「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收賄500萬元,被桃檢依貪污等罪嫌起訴,求處12年,19日桃園地院傳喚鄭,他在上午9時15分現身,一開庭他就否認有任何犯罪行為。19日是鄭文燦神隱113天後第一次現身,他的身形看起來明顯消瘦,還變得更年輕,穿一身黑色夾克、戴口罩,在律師陪同下走進法院,對於記者提問不發一語。據了解,鄭文燦在2017年當桃園事長任內,被指控辦理「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時,收了「鴻展公司」股東廖俊松父子的500萬元,2018年5月,收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的政治獻金600萬。檢方在起訴書批,鄭矢口否認犯行,還說是稱他人誣陷,當時他是直轄市長位高權重,拿國家俸祿要清廉,竟然收賄護航,把國家土地開發的利益變成私人金庫,惡性甚重,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嫌起訴,求處12年徒刑。鄭文燦開庭時,就否認有任何犯罪行為,也跟法官說明《都市計劃法》的法規背景,稱檢察官對推動都市計劃過程有所誤解,他這陣子也很委屈。鄭文燦表示,一切都依法行政,他一個人也無法做決策,是同仁開會商議的結果。廖俊松日前在開庭時認罪,坦承有給鄭500萬元,請法官從輕量刑;小兒子廖力廷跟媳婦同樣也認罪,希望法官能以證人保護法給免刑,另外10月底到11月間,涉案人員大多都認罪,前台塑高層侯水文說,「這是我一生唯一一次犯錯」,他有慢性病,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二寶媽常夜不歸宿疑偷腥醫師 綠帽尪攜胞弟摩鐵抓姦…怒求償20萬元
台南一名人夫控訴,他與妻子結婚8年,育有2名子女,妻子卻在藥廠工作後與診所醫師阿明(化名)發展出戀情,而妻子不僅時常凌晨返家、夜不歸宿,還與對方相約在汽車旅館被他抓包,讓他氣得提告求償20萬元。法官一審認定人妻侵害丈夫配偶權,判處人妻及阿明應連帶賠償10萬元;2人不服上訴,後遭法官駁回,全案定讞。人夫主張,妻子自2022年10月在某藥廠業務任職後,開始暗中與某診所一名醫師阿明發展不正當交往關係,妻子更經常凌晨返家甚至夜不歸宿,夫妻倆也發生了離婚爭執。判決書指出,雙方曾達成繼續維持婚姻共識,但人妻仍時常離家去向不明,人夫還從兒子口中得知,妻子帶著2名子女出遊期間,常與阿明互傳LINE訊息。不僅如此,人夫也發現,妻子某天將孩子留在家中獨自外出,詢問其去向,卻發現妻子自稱的所在地與他裝設在妻子車內的定位系統位置不符。當天晚上,人夫便與弟弟前往某汽車旅館攔截並報警,仍遭妻子及阿明2人離去,人夫至此也確認2人侵害了他的配偶權,決定提告求償20萬元。對此,人妻辯稱,丈夫在轎車私裝定位系統違法蒐集其個人蹤跡資料,並跟蹤至汽車旅館攔車錄影拍照,應無證據能力,亦無法證明她和阿明有侵害配偶權行為。另外,她和丈夫早在結婚第2年就分房睡,對方更於2023年間在臉書徵求離婚見證人,多次向她表示離婚,2人也各與心理諮商師諮詢離婚事宜,代表2人婚姻早已破裂,其請求之慰撫金係有過高。阿明則表示,人夫並未舉證證明當天出現在汽車旅館附近轎車上的男子就是他。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人夫在轎車裝設定位系統而追蹤至汽車旅館的蒐證手段具證據能力,同時參照人夫陳述透過藥廠友人與曾至阿明診所的友人指認等訊息,可認定影像證據拍攝的男子就是阿明,代表人妻同日確實有一同前往汽車旅館。此外,法官也說到,阿明當日遭人夫及其胞弟攔車時畏縮遮掩身分的反應,也可認定阿明早已知悉人妻婚姻關係存續,因此依法判處人妻及阿明2人應連帶賠償人夫10萬元。後來,2人不滿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時,法官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合,上訴指摘原判決不當請求為無理由,應以駁回。不得上訴。
曾捲MeToo風波!金馬導演涉撿屍性侵遭起訴 他批評:疑再次被業界接納
金馬獎導演游智煒被控於2024年8月間,帶1名在夜店認識的年輕女子回家,還趁女方酒醉斷片性侵得逞,游雖辯稱是雙方合意,但台北地檢署不採信其辯詞,傳喚相關證人調查後,本月16日依乘機性交罪將他提起公訴。對此,影評粉專「無影無蹤」透露,游智煒在被揭發惡行之後,不但不改惡劣態度,還繼續在社群上大放厥詞,甚至稱自己是「MeToo風雲人物」,讓他不禁感嘆「這樣的人,我們還要給他什麼機會?」「無影無蹤」16日晚間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在2023年6月,當時他發了一篇文揭露導演游智煒的獸行,起因是他的一名女性友人遭到游智煒性侵,且事後發現受害者有數十人,而該文章得到廣大迴響後,影集《地獄里長》(2023)更將游智煒從導演身分除名。後來,他們也成立自救會,許多受害者都希望能夠揭露游智煒的惡行。「無影無蹤」說,游智煒通常專挑業界資歷比他淺的影視工作者與演員下手,利用騙術與權勢威脅,多次性侵得逞,「最讓我無言的是,當我跟業界朋友追問此事時,許多人給我的回應是,他們早就知道游智煒是這樣的人,而且很多人身邊也有人遭到他性侵與騷擾,但是大家都無計可施」。「背後原因很簡單。」他指出,游智煒總是以金馬獎得主自居,且喜好吹噓自己跟某些業界大老的關係,「通常他下手的對象都在業界爭取一席之地,擔心自己毀了關係,遭到封殺或貼上標籤,所以沒有人敢公開自身遭遇。直到去年掀起Metoo運動,多名受害女性得到了勇氣,加上《地獄里長》總導演、監製瞿友寧願意公開切割,才讓大家感到安心一些」。「無影無蹤」提到,游智煒在被揭發惡行之後,不但不改惡劣態度,還繼續在社群上大放厥詞,更稱自己是「MeToo風雲人物」,「這麼做背後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表現出不認錯、囂張的態度,反而會讓受害女性更感到畏懼,因為她們知道自己要控訴的不是正常人,自然不知該如何應對」。「無影無蹤」透露,在近1年以來,大概有約10名女性網友(也有幫女性朋友詢問的男性)告訴他游智煒的近況,「所以我得知游智煒在被影視業黑名單之後,轉而投入餐飲業,並且兩岸來回跑。游智煒的新套路更驚人,他會直接向搭訕的對象坦白說明自己的新聞事件,並說明自己是遭到影視圈有心人士污衊,是政治正確的受害者云云」。「無影無蹤」說,在幾個月前他已經得知了16日爆出的新聞事件,「可能游智煒發現自己很難讓清醒的人鬆懈,於是開始流連夜店等場合搭訕女性,這次的受害者就是在酒醉的情況下被他帶回家中性侵的……這位受害女性會有勇氣提告可能是因為她不是影視圈內人,因此不需要顧及這些業界的權力結構,也終於讓游智煒被依乘機性交罪起訴」。「無影無蹤」感嘆,從游智煒的臉書最新動態來看,可以得知他似乎再次得到部分台灣影視工作者的接納,近日游智煒更受邀參與「台灣電影文創產業協會」的交接活動,與許多有名有姓的業界大老合照打卡,並於貼文中寫道「包容這個世界的各種價值」,「似乎像是在感謝業界人士還願意在他性侵數十名業界女性、甚至現在被起訴之後還願意包容他」。「無影無蹤」直言,台灣人是很健忘沒有錯,為人寬容的價值也是台灣人的美德,「但前提也是這個犯下惡行的人得先受到應有的懲戒,並且真心向社會大眾表示悔改之心,那之後我們再來談寬容」。另外,「無影無蹤」也在文末新增「台灣電影文創產業協會」的回應聲明,表示「據新聞報導本會游姓會員涉及司法案件並提起公訴,因違反公序良俗及法律規範,本會已於16日下午對該會員提出停權除籍處分,禁止該員擅自發佈與本會相關圖文訊息,已傳達至當事人知悉。本會對有違社會秩序、法律規範之行為予以譴責,且將謹守道德自律,規範全體會員遵行,有違者一概論處。」◎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Fans17未成年性影片分潤「九一拆帳」獲利豐 爆料公社幹部多人涉案
網路成人影音平台「Fans17」爆出涉嫌供人下載瀏覽未成年性私密影片,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遭檢方搜索。檢警初估,平台內至少有上萬部影片與未成年有關,受害少女逾百人,幾乎是「創意私房」翻版。如今傳出,該網站採第三方支付方式收費,且上傳違法影片者可與「Fans17」平台方「九一拆帳」,分潤相當可觀,也難怪爆料公社至少有6人涉入此案。據了解,「FANS 17」網站由蔡氏兄弟、葉姓男子擔任負責人,同時他們也是「爆料公社」的法人代表,綽號「小哥哥艾里」之陳姓網紅則擔任網站監察人。橋頭地檢署接獲線報,發現有逾萬部未成年不雅片被放上網路供會員付費瀏覽、下載,於是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達6500萬元,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調查發現,Fans17平台與《創意私房》同樣採會員分級制,提供拍片者上傳影片。且平台採第三方支付方式收費,入會者至少先需支付250元,要下載影片還需另繳費用,平台方則與上傳、發布影片者拆帳,因此吸收部分網紅成為「內容創作者」,被查獲前會員數已破萬人。橋頭地檢署偵辦此案,搜索後帶回「Fans17」董事長蔡孟翰、董事蔡信宏、葉昌圳及阮姓、蘇姓女員工、本名陳玟理的網紅「小哥哥艾理」以及上傳影像的蔡姓現役軍人,其中6人聲押獲准,「小哥哥艾理」因涉案程度不高,各交保20萬元候傳。值得注意的是,遭羈押眾人中,多數與知名網路平台《爆料公社》有牽連。檢警指出,爆料公社原為臉書社團,後來登記為公司法人,資本額4200萬元。葉昌圳為負責人、蔡信宏曾掛名董事,葉及蔡姓兄弟3人為工作夥伴,同時參與Fans17運作,由葉擔任工程師,負責Fans17網站架構組建,蔡姓兄弟則主導營運資金籌措。蘇姓女員工則為「爆料公社」管理員。事發後,「爆料公社」緊急發聲,強調案件屬於負責人之個人行為,與公司營運及經營方向無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但爆料公社屬於不收費網站,而「Fans17」不僅對會員分級收費,還有與上傳影片者販售費用「九一拆帳」,暴利可觀,疑似因此導致不少人鋌而走險
25名小球員遭性侵!台中狼教練「早有前科」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驚傳某國小棒球隊教練對小球員伸狼爪,至少25名孩童受害,且他在受聘前就曾因性侵遭判刑,校方竟全然不知。台中地檢署今年10月底接獲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通報,指太平區某國小棒球隊松姓約聘教練(男、76年次)疑涉對未成年隊員性侵害案件,指派婦幼專組魏珮樺檢察官指揮偵辦。中檢指出,魏珮樺檢察官通知多名被害人到案陳述,即時保全相關證據,並於113年11月21日指揮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被告住居所等處,將松姓被告拘提到案,訊問後認定松姓被告於108年至113年期間,對多名未成年被害人涉有妨害性自主犯嫌,涉犯刑法第222條之加重強制性交、第228條之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等罪犯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並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魏珮樺、黃鈺雯檢察官共同蒞庭舉證,由法院裁定松姓被告羈押禁見。台中地檢署強調,本署對於婦幼保護案件極為重視,謹慎蒐證、全力偵辦,後續仍將深入追查,全面釐清案情。另一方面,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該名教練非常可惡、令人髮指,目前已遭法院羈押禁見,也已經被校方解聘,希望檢察官跟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重懲、重判,還家屬、孩子一個公道。盧秀燕表示,全案仍在擴大調查,後續將對該教練任職期間接觸過的所有學童進行全面調查,釐清是否還有受害情形,並對孩子加強輔導,無論是畢業、轉學、在校等。盧秀燕強調,她已責成法制局成立法律協助小組,協助受害者、家長、教育局及校方,進行法律追究工作,同時擴大清查全市有前科的教職員工。◎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FANS 17與爆料公社「高度重疊」 蔡信宏家中搜出3千萬…身份揭曉了
網路成人平台「FANS 17」被檢舉有未成年不雅片,宛如「創意私房2.0」,高雄橋頭地檢署偵辦後聲押蔡姓負責人等6人獲准,其中有3人疑為「爆料公社」負責人或董事,與網站的負責人蔡信宏和蔡孟翰兄弟及董事葉昌圳等3名核心成員,就是同一群人。警方呈報橋頭地檢署展開偵辦,前往台中「FANS 17」公司進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6500萬元,其中超過3000萬現金在哥哥蔡信宏家中搜出,其餘則從公司保險箱中扣得,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橋頭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蔡信宏、蔡孟翰兄弟、葉昌圳等6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據了解,「FANS 17」平台和「創意私房」一樣是採會員分級制,入會費250元,採「第三方支付」收費,會員可以瀏覽、下載、上傳影片,網站中有各種類型的「藝術家」和「內容創作者」,允許他們透過上傳影片獲利。值得注意的是,「FANS 17」的公司設在台中,與同樣出身台中的「爆料公社」有地緣上的關係,另外葉昌圳是「爆料公社」的主要創始人及公司負責人,現為爆社董事長,蔡信宏是爆社董事,弟弟蔡孟翰曾是爆社監察人,2公司的董監事成員高度重疊,檢警正進一步釐清核心成員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是否有金流往來。
黃瀞瑩吳怡萱等人遭傳喚 民眾黨:噤聲發言體系是想製造寒蟬效應?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17)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約談台北市議員黃瀞瑩、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與丈夫民眾黨副祕書長許甫、新聞輿情部主任吳怡萱證人,訊後移送北檢複訊。對此,民眾黨表示,北檢一手放任名嘴操弄輿論、一手約談民眾黨發言體系,難道是想製造寒蟬效應讓人噤聲,全民都看在眼裡。台灣民眾黨表示,相關黨公職人員會善盡公民義務,配合約談。並指出,柯文哲被羈押至今,已超過100天,近4個月以來,特定周刊的「每周連載」,甚至近期約談政論節目來賓等一連串行動,形塑未審先判氛圍。如今羈押期限將至,還要特意在偵查尾聲之際,對民眾黨發言體系及黨公職人員大規模約談,動機令人費解。民眾黨直言,北檢一手放任名嘴操弄輿論、一手約談民眾黨發言體系,難道是想製造寒蟬效應讓人噤聲嗎?全民都看在眼裡。
尾牙擠同椅子貼腿胸壓女下屬 北市前副處長「職權猥褻」遭訴
台北市政府市場處高姓前副處長,1月間尾牙時涉性騷女員工,與同事擠同一張椅子貼腿外,還在聚會尾聲擁抱被害人,將胸口強壓對方胸部約10秒,台北地檢署認其行為已逾越性騷擾範圍,依職權猥褻罪將他起訴。據了解,市場處2024年1月中,在松山區某宮廟舉行尾牙,高在逐桌敬酒時敬到被害人的桌次,而該桌八成以上是男性員工,高卻硬是與被害人擠在同一張椅子上。檢警調查,高與被害人同擠一張椅子時,大腿與女方緊貼長達十多分鐘,周遭員工目睹此情況面面相覷,但無人敢發聲制止,直到高聊完天後自行離去。在餐會進入尾聲時,高又要員工到前台接受擁抱,被害人再次遭高以胸口重壓約10秒鐘,此事被民意代表揭露,市場處組成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調查後決議性騷擾成立,後來有被害人提出刑事告訴。高辯稱其行為是感謝大家一年來辛苦為市場處工作,但檢方傳喚另名也被擁抱的女下屬,證人描述當時擁抱過程和被害人相符,檢方認定高男行徑已超出性騷擾範疇,依利用權勢猥褻等罪將他起訴。
小哥哥艾理涉「Fans17」未成年私密片! 他首發聲「本人不可能違法」
網紅小哥哥艾理常找正妹拍片,上傳到由自己擔任監察人的「FANS 17」網站,該網站被高雄橋頭地檢署調查疑似有未成年少女影像,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檢察官複訊後,認為「FANS 17」的蔡姓負責人兄弟等6人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小哥哥艾理則以20萬元交保。小哥哥艾理先是火速在限動發聲,強調自己沒做傷天害理的事、沒違法,稍早再度發出正式聲明,表示絕無涉案,但也不會洩漏偵查細節,以免增加調查難度。小哥哥艾理發出正式聲明。(圖/翻攝自小哥哥艾理IG)小哥哥艾理16日晚間發出正式聲明,共有4點。他先是解釋開設的「FANS17」頻道只有與「已成年對象」的談話性訪問節目,自己絕無涉入散布未成年人偷拍性影像等犯行。接著提到「偵查不公開原則」,雖然犯罪嫌疑人不受此限制,但他仍不想提及詳細內容,以及其他涉嫌人的細節,不想徒增串證之疑慮。另外,小哥哥艾理也提及之後被傳訊時,會向檢察官如實陳述,但也希望各界以及媒體勿誇大、訛傳,以免損害他的名譽。最後他再次強調「本人未涉本案,有關本案之偵查內容,恕難洩漏,以免增加檢方偵查困難度」。據了解,高雄警方日前與橋頭地檢署一同破獲涉及多部未成年兒少影片的成人平台「Fans17」,怎料名單中驚見臉書知名社團「爆料公社」葉姓負責人、以及擔任監察人的情色網紅「小哥哥艾理」,引發粉絲關注。目前除了小哥哥艾理以及另一名路姓退役軍人,各以20萬元、10萬元交保以外。其餘6人均被檢方依涉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院聲請羈押禁見6人獲准。CTWANT關心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FANS 17涉上傳未成年片 爆料公社緊急聲明…網反酸:有夠敢說
成人平台「FANS 17」擁上萬支影片,日前被發現疑似有未成年少女的私密片,宛如「創意私房2.0」,檢警發起搜索、約談,認為「爆料公社」的負責人葉昌圳,以及相關人士等6人,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對此,爆料公社發出聲明,強調與FANS 17沒有關係,不過網友似乎不買單。「FANS 17」網站由蔡氏兄弟、葉姓男子擔任負責人,同時他們也是「爆料公社」的法人代表,綽號「小哥哥艾里」之陳姓網紅則擔任網站監察人。橋頭地檢署接獲線報,發現有未成年的不雅片被放上網路供會員付費瀏覽、下載,於是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達6500萬元,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檢方訊問後,認定負責人蔡姓兄弟等6人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小哥哥艾里、路姓共犯諭知各具保20萬元及10萬元。針對此事,爆料公社在網站發表聲明,強調公司僅為資訊分享平台,依法提供中立、即時的資訊服務,未參與亦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本次刑事偵查所涉案件,屬於負責人之個人行為,與公司營運及經營方向無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爆料公社指出,公司管理團隊及全體員工目前營運狀況一切正常,將持續致力於為大眾提供優質的服務,並履行對用戶和社會的責任。相信司法機關將秉公處理,查明事實,釐清責任,對於不實指控與揣測,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呼籲各界保持理性與客觀,尊重司法調查的最終結果,避免擴散未經證實的訊息。然而,聲明曝光後,網友卻紛紛表示:「中立?我有沒有看錯」、「未經證實的資訊!?會審查嗎?都快變成造謠公社或洗地公社了…我以為都沒在管理了…原來還有本公司了」、「今年最大瞎話,爆料是中立」、「爆系正面真的是有夠敢說的」。
首席女調查師陳梅慧慘死國道!竹檢撇陰謀論「致命傷勢曝光」 火速起訴肇事駕駛
金融犯罪首席調查師陳梅慧和任職刑事局的男友日前因案應訊,陳梅慧在返程時不幸在國道新竹路段車禍身亡,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涉入警界內鬥或是擋詐團財路。新竹地檢署16日偵查終結並開記者會說明,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37歲肇事駕駛徐姓男子,至於外界關注的多重疑點,檢方認為,排除肇事駕駛故意製造車禍之可能,另外起訴書也曝光了陳梅慧傷勢,是全車當中最嚴重者。首席女調查師陳梅慧車禍案偵結!(圖/翻攝自臉書)起訴書詳載了陳梅慧搭乘該輛車上駕駛和乘客的傷勢,與陳女同車的張男前額擦挫傷、左側第四肋骨骨折、背部、左膝鈍挫傷、右小腿擦傷;謝警因而受有頭部外傷併臉部撕裂傷、四肢多處擦傷、右臀部挫傷等傷害;陳梅慧的主管黃耀文則有頭部外傷併臉部擦傷及頸部挫傷、左下肢擦傷、腦震盪症候群等傷。至於在後座的陳梅慧傷勢最嚴重,她當下被破百公里高速撞擊,左額部外側擦挫傷、左臉部外側擦挫傷、左上排牙齒斷裂、下頷部擦挫傷及撕裂傷、左胸部多處骨折、左胸部及腹部出血、左腹部外側擦挫傷、右上臂正面外側擦挫傷、左手肘背面擦挫傷、左大腿骨折、左膝部正面內側擦傷、左小腿正面擦傷、右膝部正面內側擦挫傷、右小腿正面淤傷、胸腹部鈍力損傷等傷害,經送醫於113年12月4日5時15分,在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不治死亡。竹檢指出,同車者傷勢的嚴重程度有如此懸殊,懷疑是和撞擊點有關,針對陳梅慧可能被肇事駕駛以製造假車禍之方式故意殺害,竹檢針對疑點澄清表示,當時車是公司其他員工幫忙叫的車,且警方進行車輛勘驗時無發現任何可疑的GPS、追蹤定位器等。肇事駕駛有乘客的派車單、訂購記錄、機票及證人證述可查。這位金融犯罪調查師,4日凌晨她因捲入洩密案遭台中地檢署傳喚開庭後北返途中,在國道遇6車連環追撞死亡,消息引發外界討論,陰謀論四起,對此,主任檢察官黃振倫表示,若是故意製造假車禍,理論上會追逐或跟蹤,前車是死者搭乘的車輛,後車為徐姓男子駕駛的車輛,根據雙方沿路的eTag紀錄,發現有2至3分鐘的差距,時速平均約為108公里,所以2台車距離差約為3.6公里,因此肉眼很難看清楚前面的車輛。另外,對於盛傳陳梅慧上車前就被毒殺傳聞,黃振倫提出相驗報告,表示絕無此事,肇事的徐男車上有裝行車記錄器,但徐男之前發生車禍取出卡片,申報初險未裝上去。檢方認為,徐男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嫌和過失傷害罪嫌,同時致被害人陳梅慧死亡、其餘乘客和駕駛受傷,以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之過失致死罪嫌處斷,徐男在有偵查犯罪前即向承辦警員自首,請法院審酌是否減輕其刑。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