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
」 雙城論壇 蔣萬安 上海 氣象署 冷氣團柯文哲圖利收賄原因 北檢: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北檢今日偵查終結,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求刑28年6月。檢方新聞稿提到,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長重要政見,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但卻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圖利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檢方新聞稿指出,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 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卻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慶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虧損,欲透過土地重建牟利,沈遂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恢復京華城容積,2人於109年2月20日會面,後由柯裁示推進京華城案,圖利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檢方說明,後沈慶京見柯文哲已踐履京華城一案,因此透過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集團總部取款後,由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待朱亞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並附上捐款人頭名單後,李文宗隨即向柯報告,並傳訊給朱亞虎,表達柯文哲感謝之意。檢方提到,柯文哲111年10月18日舉行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文哲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慶京還交代秘書自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在柯出席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交付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交付賄款之事實。
柯文哲3罪遭求刑28年半!「北檢17大QA」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從9月5日起被羈押至今。對此,檢方今(26日)偵查終結,並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光是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就被求刑28年6月。以下針對北檢偵辦被告柯文哲等相關案件,提供QA全文:Q1: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明知違法」?A:被告柯文哲多次親自參與都發局所舉辦之論壇,且都更市政為其任內自豪政績之一,其明白知悉京華城為大型基地再開發,不符合都更法令,無法適用任何都更方案;復經前都發局局長林○民明確告知及提醒,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被告柯文哲於核准京華城案送公展時,該簽呈所附都設科及都更處公務員、都委會眾委員之反對意見,均明確指出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依都更法令拿取容積獎勵於法未合等情事,足證被告柯文哲已明知該簽呈記載京華城案要以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都更獎勵項目,「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取得容積獎勵等文字,係屬違法。Q2: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收受1500萬元之賄賂?A:由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 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 111 年 9 月 12 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 111 年 9 月 20 日起令吳○仙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嗣鼎越2公司於 111 年 10 月 18 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Q3:為何認定210萬元係被告柯文哲收賄所得?A:被告柯文哲於 109 年 3 月 10 日就被告沈慶京所要求之「回復 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方面批示「速審速決」,顯知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京華城案已進入訴訟程序,依北市陳情要點,應依訴訟程序辦理,卻一方面又於便當會裁示將尚未送府之陳情函送都發局並交都委會研議。被告沈慶京獲悉後,即於 109 年 3 月 23 日指示被告張志澄、朱○虎匯款 210 萬元至被告柯文哲掌控之民眾黨帳戶,而匯款完成之翌(27)日,都發局即函知京華城公司將本案送都委會研議。且被告朱○虎後於109 年 4 月 1 日,將被告沈○京表示感謝、指示交付 210 萬元,及 7 位匯款人頭名單一併傳訊給被告李○宗供確認為賄款,被告李○宗於同年月 5 日回訊表達其與被告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謝之意。綜上可知,被告沈○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 210 萬元確為被告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之對價,故屬賄賂無訛。Q4:為何認定京華城公司所得之容積獎勵係屬不法?A:京華城公司於 109 年初自行拆除京華城購物中心,該建物屋齡僅 19 年,亦非都更物件,竟以都更法令申請容積獎勵,與都更法令未符,故本案所取得之容積獎勵明確違背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規定,自屬不法。Q5:被告沈○京是受圖利者,為何也被認定為圖利罪共犯?A:依刑法第 31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實行犯罪,亦應論以共同正犯。被告沈○京與柯文哲就圖利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因此論以圖利罪嫌之共同正犯。Q6:本案容積獎勵既係經都委會決議,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A:被告彭○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主持都委會時雖明知京華城公司所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係屬違法,且與會委員明白指出都委會應依法令方得核予容積獎勵,而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被告彭○聲承被告柯文哲之命,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之反對意見而強行通過事先預擬的不法決議,被告柯文哲與被告彭○聲均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縱使都委會審議通過,亦屬違背法令之決議,被告柯文哲自 109 年 11 月 11 日核決都發局 109 年 10 月 27 日送公展之簽呈時,即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不得以都委會決議為由卸其罪責。Q7:為何同意該容積獎勵之都委會委員未有不法?A:本案都市計畫之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審核,然負責工務督導之副市長即被告彭○聲、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茂、都發局總工程司即被告邵○珮屈從被告柯文哲,一路違法護航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審議,而都委會委員們各有都市設計、景觀、建築、交通之專業,易信賴主管機關都發局就適法性之說明,都委會決議亦由被告彭○聲所主導強行決斷,復查無都委會委員有何圖利之犯意,故未有不法。Q8:媒體報導,被告柯文哲與沈○京見面12次,偵查掌握情形如何?A:依本案卷內事證,可證被告柯文哲、沈○京 2 人關係良好、互動頻繁,被告柯文哲多次至沈○京之陶朱隱園、威京總部碰面,通緝中之同案被告許○瑜亦居間聯繫其 2 人會面細節並陪同造訪。Q9:被告應○薇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潛逃出境之行為?A:被告應○薇於 113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1 時許,在威京集團總部附近搭乘計程車,先前往遠傳電信南京東路門市、臺北市議會等處,再於同日下午 2 時許至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搭載同案被告王○侃,並搬運 1 箱不明物品,隨即於當日下午 3 時搭載計程車自臺北一路南下至桃園機場一帶,後轉往臺中國際機場於機場櫃檯購買機票,辦理登機未果,經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依法逕行拘提,足認被告應○薇有躲避司法訴追欲潛逃出境之事實。Q10:被告沈○京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逃亡、串證之行為?A: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於 1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7 時 5 分許,執行搜索被告沈○京戶籍地時,未見被告沈○京,且其家人均不願告知被告沈○京實際住處,經廉政官撥打被告沈○京所持用之行動電話,被告沈○京佯稱「人在外」、「人在辦公室」等語,卻於 30 分鐘後出現在戶籍地 11樓公共梯間,並往電梯旁安全門離去,幸經廉政官當場發覺而阻止,顯有逃亡之情。被告沈○京與廉政官返回接受調查之同時,竟仍可安排對外發布與案情有關之公開聲明,顯為規避罪責而進行串證。Q11:被告許○瑜於本案涉案情節為何?A:被告柯文哲收受賄賂後,交由明知上情之同案被告許○瑜保管,本署檢察官已向外國請求司法互助,相關偵查作為仍持續積極進行。自被告柯文哲辦公處所搜獲其撕碎之便條紙,上載:「晶華→orange 出國」等文字,甫於 113 年 8 月 27日返國之同案被告許○瑜,受被告柯文哲指示急於同年 8 月 29 日上午 4 時 10 分訂購機票,當(29)日旋搭機赴日本,本署檢察官透過其友人聯繫其返國未果,經合法傳喚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且拘提無著,甚且迄今未歸,本署依法對其發布通緝。Q12:「工作簿」上經理人邱○琳、謝○珠、吳○壽、蔡○興之角色?是否構成犯罪?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3:為何募款小物、KP Show募款演唱會門票所收取的款項是政治獻金?A:政治獻金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查被告柯文哲競選總部以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募款小物(參看下圖等)進行競選募款(各波募款宣傳詳如下圖),均係大加宣傳被告柯文哲政治理念,促進選民捐款意願,商品之價格相較市價為不相當之給付,支持者是對被告柯文哲從事政治、競選活動提供之資金,被告柯文哲安排由木可公司所獲之款項,核屬於政治獻金。而KP Show演唱會之舉行係於被告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被告柯文哲亦以參選政治理念進行宣傳,號召選民付款支持被告柯文哲,又 KP Show 演唱會之門票價格高達每張8,800 元,屬不相當對價之給付,核屬於政治獻金。Q14:被告柯文哲購置4300萬元商辦之資金來源,是否合法?A:被告柯文哲購置上開商辦之資金,係來自被告柯文哲帳戶收受民眾黨113 年總統、副總統競選費用補貼款 1 億 1,071 萬 3,980 元其中 2/3 即7,380 萬 520 元,此部分查無不法。Q15:113年副總統候選人吳○盈之選舉補貼款用途為何?A: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第9條及附表二規定,僅規定中央黨部所領取總統、副總統之競選費用補貼款,其中 1/3 交由中央黨部支配,餘撥交候選人,但並未明確規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比例分配,證人吳○盈證述未向民眾黨領取補貼款費用等語,此部分查無刑事不法。Q16:陳○琪、黃○珊、蔡○如涉案情節為何?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7:本案所涉陳○菡等人,處理情形?A:陳○菡、許○、黃○瑩、吳○萱、陳○丞以折扣碼方式自木可公司取得募款小物之分潤,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本署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小沈1500」成鐵證!柯文哲收1710萬 大總管傳訊謝朱亞虎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案與木可政治獻金假帳案,日前偵結並預計於26日召開記者會,正式起訴柯文哲等,預估至少起訴柯文哲等在內共11人,並對5名在押人犯同步移審。而柯文哲也在稍早搭乘囚車抵達北檢,北檢針對柯文哲捲入4起案件,分別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刑求28.6年。北檢指出,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台北市市長之重要政見,更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同時還是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唯一被邀請的一位政治人物,其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卻在2020年2月於市長辦公室與沈慶京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更陸續以便當會裁示等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無視眾多基層公務員與都委會委員提出違法質疑,使鼎越公司順利取得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柯文哲今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弊案,遭北檢依3罪起訴。(圖/黃耀徵攝)北檢表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刪除其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其提起訴願亦被駁回,竟違背職務於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程序,而沈慶京見柯文哲履約實行,交代朱亞虎等人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集團內領取部分款項,由7人各自匯款30萬元,佯裝成捐贈民眾黨政治獻金,實際上卻交付210萬元與柯,事後再由柯文哲的大總管李文宗,傳訊代表柯文哲感謝朱亞虎。隨後,京華城於2022年10月動土,柯文哲更是該動土典禮中唯一被邀請的政治人物,沈慶京也交代秘書從旗下帳戶提領1500萬現金,於動土典禮後親自交付給柯,柯文哲則以excel檔案工作簿內記載,「日期2022/11/1 姓名小沈 數字1500 公司 用途 經理人沈慶京」將其儲存在行動硬碟內,成為其收受賄賂的鐵證。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偵查結果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 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 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 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 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 條第1項第4 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 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0澄所為,係犯食污治罪條创第11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食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被告陳O坤、王〇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被告柯O哲、李O宗、李〇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 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樂」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發酒209容豬賀助之建注執照 彭0率、求0安、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看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0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 121 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 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〇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 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 EXCEL 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一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〇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奧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 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貴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 萬元賄賂、交付吳◎民收受共55 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 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〇0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 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〇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〇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〇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〇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〇哲私人使用。(2)柯〇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〇哲又為投資邱〇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2.柯〇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 4,510萬5,754元(1)柯〇哲、李〇宗、李〇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〇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〇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〇哲臉書、1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〇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133萬5,588元。(2)柯〇哲、李〇宗、李〇娟明知 KP SHOW 募款演唱會,係柯〇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 KP SHOW 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〇哲、李〇宗、李〇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〇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與公司」、「木可公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 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二)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 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2、張0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三)應〇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扣字第91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2、吳0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柯O哲、李0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已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 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 萬6,790元(計算式:1,500 萬+124 萬1,036+4,510 萬5,754 450萬=5,684 萬 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〇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年度聲扣字第104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3,883萬7,712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達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 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已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蔣萬安列席政院會 為恢復班班喝牛奶提「通路」解方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出席行政院長,他指出,今天的目的是要替全台小學生向卓院長請命「要牛奶」,因為上週政院突然宣佈停辦「班班喝鮮奶」政策,該政策確實在執行面上造成校方困擾,但政策本身並沒有錯,而是執行面有難度。蔣萬安說,他在雙城論壇後,他親自一一拜會四大超商以及全聯家樂福等大小通路業者,目前正在討論技術面的問題「但問題都不是很大」,他也很高興,所有業者都非常願意配合北市的作法,因此特別參加院會,向卓院長分享北市目前的進度作法,希望能繼續讓孩子們喝到鮮奶,學生安心、家長方便、老師工作負擔不增加。對於立院才剛通過財劃法,政院強力反對之際,蔣萬安又向卓揆「討鮮奶」,會不會擔心被質疑「事權混亂」?蔣萬安回應,他此舉一切都是考量要讓國家未來主人翁更好,能夠長得更高更壯,這是家長與師生樂件的事,日本從1950年起每天讓學童喝一瓶鮮奶,到1994年日本學童不分男女生,身高都有顯著增加,大家都希望下一代長得更高更壯更好,這件事不應分地方中央,要合作努力達成。至於財政部批評財劃法通過後,地方政府預算增加將濫用預算,蔣萬安表示,北市議會都對市府預算嚴格檢驗,北市府也絕對會將每筆預算好好使用,造福市民。另外,針對北市府是否會追回京華城20%容獎,蔣萬安重申,北市府立場是事實到哪、處理到哪,如果北檢今天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北市府也必須先瞭解起訴書內容,依切一法辦理。北市府也已經成立府級的跨局處小組,針對起訴書內容,案件事實採取因應。蔣萬安並說明,北市府前跨年晚會舞台昨日發生公安意外,勞檢處已經馬上介入調查,依法重罰,並要求廠商符合安全防護法規「應該不會影響到跨年晚會」舉行。
用冷氣轉暖氣頻繁自動停機 內行人建議搭配1物
近期台灣各地明顯感到氣溫驟降,外頭冷颼颼,不少家中裝設冷暖空調的民眾,就會想開暖氣讓室內溫度提升。有民眾上網求助,家中空調轉成暖氣總是頻繁自動關機,且屋內還是冷冰冰,不知道問題出在哪;一些內行人說明熱空氣會蓄積在上方,建議他搭配循環扇,家裡就可以很溫暖。一名網友在網路論壇批踢踢實業坊(PTT)以「變頻冷暖停止運轉」為題發文求助,稱自家裝設知名品牌的變頻冷暖空調,最近天冷打開空調轉暖氣25度,運轉半個小時就自動停機,詢問原廠得到的回應是「室內溫度到了」所以機器停止運轉。原PO很無奈說,「問題(室內)還是冷冰冰啊」,不確定是否因為是吊隱式裁出風無力,他更氣的是,「停止的期間根本是涼風吹出,什麼跟什麼啊?」不禁好奇其他家中有使用冷暖空調的網友使用情形如何,不然他到了冬天需要暖氣時,冷暖空調就使不上力。貼文一出吸引許多網友留言回應,有的開玩笑叫他換新的一台,或是請他找原廠工作人員到府檢修。不少內行人推測,原PO應該是沒有搭配循環扇,紛紛指出,「熱空氣會蓄積在上方,上方冷氣機溫度到了設定溫度就停止加熱,下方空間還是很冷」、「用循環扇往天花板吹,把凝聚在上方的熱空氣跟下方冷空氣循環」、「請搭配循環扇平衡室溫」。台電過去有宣導開暖氣的注意事項,包括出風口要設定向下。(圖/翻攝自台電電力粉絲團臉書)其實每年冬天不少民眾家中都會遇到類似問題,台電過去宣導開暖氣的注意事項中,有提到開暖氣要讓出風口朝下,因為熱空氣上升、冷空氣下降,出風口朝上會使熱空氣積在天花板下不去,或是空調把熱風吸回誤判室內已達指定溫度,停止送熱風,無法達到暖房效果。
逢甲夜市必吃!「名店美食」被朋友嫌爆:很乾超難吃 兩派戰翻了
逢甲夜市堪稱美食一級戰區,是許多人到訪台中時必去的景點之一。不過,1名女網友透露,台中人都知道逢甲夜市的明倫蛋餅很有名,最近剛好有外縣市朋友到訪,自己帶對方去逛逢甲夜市,並買了明倫蛋餅請他吃,「朋友吃了之後說他家附近的蛋餅更便宜更好吃,明倫蛋餅很乾,超難吃」。貼文引發兩派論戰。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相信台中人都知道逢甲夜市的明倫蛋餅很有名,只要上網搜尋逢甲必吃,一定會出現明倫蛋餅,「但說真的跟風吃了幾次之後,好像沒有發現什麼特別之處?最近跟外縣市來的朋友去逛逢甲夜市,請他吃了明倫蛋餅,一份$50。記得大學的時候一份才$30、$40,現在一份$50真的很貴」。女網友提到,雖然價錢上漲,當天還是有不少人領號碼牌排隊,她和朋友好不容易買到蛋餅,對方吃了之後卻說自家附近的蛋餅更便宜、更好吃,「明倫蛋餅很乾,超難吃」。朋友的評價讓原PO感到有些意外,忍不住問「想問大家為何明倫蛋餅那麼有名?」話題引發討論,部分網友直言「我也不懂,n年前吃過一次,覺得超難吃,沒什麼特別的」、「我記得第一次吃的時候覺得很甜(沒加任何醬料),覺得吃不習慣」;另一派人則認為,「我覺得蠻好吃的…甜甜的很合我口味」、「會有人買就是有人喜歡啊,不合你的胃口你就不要買就好了呀。我之前也都會去Jmall店買,喜歡他的整體口感跟調味又不會太油」。
廁所裝針孔還不滿足!北市狼警偷拍「報案女領口」逾60人受害
台北市大安分局驚見偷拍狼警!一名28歲郭姓警員涉嫌在派出所內的公用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如廁畫面,受害女性多達60人,更驚悚的是,郭姓警員還是色情論壇「創意私房」的會員。經台北地檢署今(25日)偵結,依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郭員起訴。據了解,檢警今年5月間大動作追查「創意私房」偷拍案件時,意外查獲任職於北市大安分局的郭姓警員竟是高級會員,隨即持搜索票前往其住處及辦公室展開搜查,,當場查扣到大量偷拍證物。檢警調查發現,郭員於2022年5月間,除了在派出所一樓的公用廁所加裝針孔攝影機,藉此拍下女警和借用廁所民眾的私密畫面之外,他還趁著「為民服務」之際,偷拍女性領口下的春光及下半身等隱私部位。不僅如此,郭員為了滿足私慾,甚至還收集受害女性的生活照加以合成,行徑相當惡劣,包括女警、成年女性及女童等,受害者估計至少有60人,不過經查,郭員並未將這些私密影像上傳至網路。台北地檢署今(25日)偵結,依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個資法》、《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祕密等罪起訴,全案已移審至法院,預計下午將召開移審庭。
住2週月子中心!公公探望媳婦竟怒了 「對兒噴1句」全場愣住
懷孕生子到底該不該住月子中心,一直是許多夫妻討論的話題。1名人妻透露,自己生第一胎時,一開始以為婆婆會幫忙坐月子,但對方不懂怎麼幫人坐月,她也想著剛嫁進去沒多久,讓婆婆照顧很不好意思,於是跟先生商量先住月子中心,後來公公前來探望,得知她要住2週,當場怒噴1句話,讓全場都愣住。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我總共生了兩寶。第一胎真的也不知道月中的感覺,到處聽人分享有找月嫂的,有坐兩週後訂月子餐在娘家的,或訂月子餐在公婆家的等等。我先生一開始以為婆婆會幫坐月子,婆婆說也不懂怎麼幫人坐月,我也想著剛嫁進去沒多久,讓婆婆照顧很不好意思,跟先生商量了月中先住兩週看看,月中的錢先生出。」人妻提到,後來公公到月子中心探望,便問先生「你老婆你給他住多久?」得知她只住2週後,公公勃然大怒,直接說「這怎麼行!哪有人住兩週的,多少錢我幫她付滿,住整個月!」原PO表示,自己後來住了整個月,「第二胎時公婆一樣給了我們紅包,幫忙補貼月中的費用,實在是很感謝公婆的照顧」。貼文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公公真好~老公該多學著點!直接對爸爸跟老婆說我出就好」、「好的公婆真的很少。第一胎在醫生婆婆聽到我訂月子餐,她快氣死,知道一天1500元叫我退掉,說要幫我做,結果只是為了省錢」、「有那麼好的公婆!羨慕啊」、「羨慕,我生第一胎,公婆說月嫂不適合,月中都是騙人的」。
好天氣僅1天…下波冷空氣醞釀中 周末最凍「挑戰首波寒流」
把握聖誕節好天氣!今(25日)短暫回溫,各地可以來到20度以上,但明天冷空氣再度報到,周五受冷氣團影響,北部、中部、東部可能會下雨,到了周末更是寒冷,低溫下探11~12度,挑戰首波寒流。根據中央氣象署,今天環境轉偏東風,水氣仍稍多,台中以北、東南部地區、基隆北海岸、恆春半島及澎湖有零星短暫雨,其他地區及金門、馬祖為多雲;氣溫方面,白天氣溫稍回升,各地高溫約22至24度,感受上舒適。明天東北季風稍增強,北部及東北部天氣稍轉涼;桃園以北及東半部地區有局部短暫雨,竹苗地區及中南部山區有零星短暫雨,其他地區為多雲。到了周五大陸冷氣團南下,北部及東北部天氣轉冷,其他地區早晚亦冷;此外受到南方雲系北移影響,北部、東半部地區及中南部山區有局部短暫雨,其他地區有零星短暫雨。周末2天是最冷時刻,挑戰入冬首波寒流。(圖/中央氣象署)值得注意的是,周六和周日受大陸冷氣團影響,北部及東北部天氣偏冷,其他地區早晚亦冷。溫度方面,北部、東北部11~19度,中部12~22度,南部13~24度,東部14~18度,東南部15~22度氣象粉專「台灣颱風論壇|天氣特急」提醒,下一波冷空氣正在醞釀中,周末是最冷時刻,低溫下探11~12度,高機率達到強烈冷氣團等級,條件符合的話甚至挑戰首波寒流,所幸會是偏乾冷型態。
被妻狂催去工作「不要只靠我養」 家庭主夫不爽噴:到底欠她什麼?
近日一位人夫表示,小孩半歲的時候,他離職想換工作,後來在家帶小孩,想說上了幼稚園再說,這幾年家務事都他再做,最近小孩3歲,老婆卻催他工作,「我到底欠她什麼,要被她這樣罵?」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小孩半歲的時候,我離職,本來打算換工作,但那時老婆跟我說,既然要換,不如乾脆先在家帶小孩,等孩子上幼稚園再說。我想了一下,覺得這樣也可以,就答應了。」這幾年的家務事都他在做,晚上小孩不舒服他要處理,怕老婆沒睡好影響工作,現在小孩3歲剛上幼稚園。老婆表示,「快點去找工作!你到底什麼時候要回職場?」原PO指出,「離開職場這麼久,要重新適應和準備。」不過老婆念,「開學都幾個月了,你怎麼還在拖?」原PO說,「其實我有在找,但畢竟空窗了幾年,要找到滿意的工作需要時間。但老婆就是不耐煩,覺得我磨蹭太久」,老婆更表示,不要只靠她養。原PO感嘆,「問題是,我想找一份長久穩定的工作,不想隨便找一份低薪的湊合過日子。結果她只會一直催,真的讓人有夠煩。我到底欠她什麼,要被她這樣罵?」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主婦主夫真是高風險職業,拍拍你」、「建議大家真的不要當家庭主婦/家庭主夫,每次都有這種伴侶,還有親戚長輩,根本不會把這當成一份工作」、「男女翻轉文」、「是不是有經濟壓力呢」。不過也有人持不同看法,「我覺得要看實質上有沒有努力去找,如果你每天在家軟爛打電動手遊,只會找藉口說想找好一點的工作,任誰看了都不爽。」
女友上大學「和爸繼續一起洗澡」!脫單還越洗越多次 男友喊噁:想佔有
通常長大後就不太會跟爸媽一起洗澡,但還是有少部分的人會。一名男網友抱怨,女友已上大學,但至今還是會跟爸爸一起洗澡,讓他相當不能接受。原PO在論壇《Zuvio》表示,女友已經上大學了,但還是會跟自己的爸爸一起洗澡,真的是刷新他的三觀,而且女友真的一點都不覺得這樣奇怪欸,女友認為這樣是愛的表現,很正常。原PO坦言,「但我一想到那個畫面,我就覺得蠻噁心的,我覺得開始發育之前,一起洗澡很合理,但現在都已經大學了,女兒也在外面交了男朋友,卻還是跟自己的女兒一起洗澡,到底是什麼心態?」原PO透露,最近女友說爸爸想跟她一起洗澡的頻率變很高,讓他不得不懷疑,因為女友與他交往,所以爸爸想佔有女兒,真得很可怕,「我也不太敢問女友有沒有被她爸怎樣,畢竟她跟她爸的感情是真的很好,我覺得我如果這樣問,女友高機率會對我生氣,而且說真的我也沒有證據。」原PO忍不住嘆,真的很奇怪,但又覺得說不定他們真的就只是感情超好,是自己想太多,「但就真的很奇怪啊,誰上了大學還跟自己爸爸一起洗澡?」
同事做30年買車買房!他從事「1職業」被看輕 女友嫌:帶不出門
雖然說「職業無貴賤」,但在有些人的心中,不同的工作在社會中仍被賦予了不同地位。1名男網友透露,自己在物流公司上班,旺季薪水可達每月5萬元,但女友卻覺得他從事基層工作,「要在外面風吹日曬雨淋,覺得讓她在外面會抬不起頭,沒辦法帶出門」,甚至說若他繼續從事該行業,就不考慮結婚。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自己在物流公司上班,工作時間還算穩定,偶爾會需要加班,旺季薪水可達每月5萬元,女友則是公托人員,有保母證照,底薪37k起跳,「女友近期跟我透露,她覺得我的工作沒有升遷制度,有點基層,因為要在外面風吹日曬雨淋,覺得讓她在外面會抬不起頭,沒辦法帶出門。」男網友表示,女友的親友都是公務員或做生意居多,所以在對方的觀念中,會覺得公務員或擁有一技之長才是長久之計,但他身邊的同事不乏做這行20至30年,從年輕做到退休、買車買房都大有人在,不懂為什麼在女友眼裡會是基層的工作,「她甚至說如果我一直做這個工作她是不可能跟我結婚的…我聽了真的很難受」。話題引發討論,不少網友留言「正當工作為何要瞧不起!?確定你的另一半是瞧不起還是想關心你」、「女生週邊如果比較多都是公職行業類型的人,他們自己會傾向收入穩定的另一半,但這不是他看輕你的理由」、「你算是物流業。我認為未來的趨勢,網購會更發達,不怕餓死,覺得基層?那他以後就別網購」。
男子搭機被升頭等艙!登機卻突被降級 座位竟是「被牠搶走」
美國一名網友在網路上發文抱怨,指出他近日搭乘達美航空(Delta Air Lines),被意外升到頭等艙,結果15分鐘後,卻又被降級到比他原先購買還要爛的座位。後續經過詢問後才得知,原來他的座位被臨時讓給一隻服務犬,讓他相當不滿,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根據《紐約郵報》報導,美國一名男網友在論壇Reddit上發文抱怨,指出他近日搭乘達美航空,被升到頭等艙。結果才過了15分鐘,他又被通知,座位降級到比原先等級更爛的地方。原PO表示,當時他詢問櫃檯時,對方僅告知他情況有變,直到他登機時,才發現自己原本的位置上,出現一隻白色大狗,讓他相當不滿。事後,他聯絡達美航空客服,得到的回應是,任何人類乘客都可能因服務犬等動物被調換座位,並稱航空公司在這種情況下「無能為力」。而讓他氣憤直呼「那隻狗不可能像我一樣在這家航空公司花了那麼多錢,真是個笑話。忠誠於這家航空公司還有什麼意義呢?」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我見過很多假的『服務犬』,你通常可以透過狗的行為方式來辨別」、「為什麼沒有為服務性動物預留座位?難道他們不知道它會提前到來嗎?」、「這是一個狗咬狗的世界」、「這隻狗可能是200萬英里鑽石獎章會員」、「那隻狗看起來也不想在那裡」。對此,一名達美航空的員工也在貼文下面留言透露「從法律上講,有特殊需求的乘客和服務性動物在機艙內排中享有優先權。」並表示「如果殘疾乘客需要的話,達美航空有法律義務將座位優先讓給他們。」
18歲開始當小三賺4000萬 她同時約會3人沒事…嘆:人生沒目標
近日一位網友表示,她從18歲起靠當錢老闆的小三為業,現在34歲她存了4000萬,之前有幾位正宮發現她的存在,但老闆會自己處理好,「感覺人生沒什麼目標,不知道應該做些什麼。」原PO在論壇《Dcard》以「我的工作是專職小三」發文,「我專門做有錢老闆的小三,而且他們互相不知道對方的存在,我從18歲開始做這件事一直到34歲,存了4千萬,我有正職工作,業務時間自由,也有正當理由消失。」原PO表示,老闆都有老婆,只圖在一起的快樂,曾經她被幾位正宮發現,但老闆們會處理好,盡量保護她,「有時候老闆們愧疚,會給我更多錢,讓我做自己想做的事,例如出國、養狗、買房子、買車。」原PO指出,「最近忽然間很迷茫,有了很多錢可是覺得心裡很空虛,不想結婚」,她看過這麼多男人的另一面,對婚姻沒信心。老闆說,他是認真的,想照顧她一輩子。原PO說,「除了不能給我名分,其他的我開口都不會拒絕,其中一個老闆在一起最久10年了,另外兩個在一起7年,4年,真的就像家人。」原PO表示,這些年因為身體有些問題,所以都沒懷孕也不能生,她有錢就去做醫美,每天做頭髮做美容,成為她最大的興趣,「感覺人生沒什麼目標,不知道應該做些什麼,想做些有成就感的事,但是不知道從哪做起。」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我覺得你這個質量含金應該開班授課」、「從小三當到老三了,厲害」、「4000萬夠去退休了,投資ETF領股息,然後可以離開那些男人」,也有人酸,「這種三觀毀滅的文章居然還有人說好棒?奇文共賞,要是文章改成男生發專職小王肯定被噴死。」
手搖店收攤改去工廠領31K 38歲男淚嘆:可能一輩子就這樣了
近日一位38歲網友表示,他覺得人生沒意義,跟女友經營飲料店6年,最後因為承受不住壓力收店,現在他在工廠上班月領31K,但他感嘆,「可能一輩子就這樣了。」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他跟女友經營6年的飲料店,房租從3.8萬漲到4.5萬,扣支出跟外面上班族差不多,「生意好當然會超過,但是生活沒有什麼品質,畢竟開店才會有收入,而且每個月還沒賺錢,就想到支出的無形壓力,只有經歷過才能體會,後來決定將店收了,女友也在不久後分手。」原PO表示,「後來在一間工廠上班,薪水3萬1,工作時很忙,但是見紅就休,還有特休,反正上面講什麼就做什麼,工作很忙但是內心是輕鬆的,不像是開店那般的壓力,時時刻刻壓著,而且下班就是完全放鬆,不用想其他的,可以運動還是耍廢,這種感覺很自由,直到現在也做了5年了。」原PO指出,現在他有約600萬元資產,現在還是單身,跟爸媽同住,靠一輛機車通勤,「目前生活規律,上班下班,運動、追劇、玩電動等等。」爸媽認為,他開心比較重要。原PO嘆「夜深人靜時,偶爾就會獨自流淚,覺得自己好沒用,理當應該是成家立業的年紀,如今還在跟爸媽同住,還領著3萬薪水安逸著,一定讓父母很沒面子,但是我也改變不了什麼,沒有一技之長,只做過服務業,而且年近40了,可能一輩子就這樣了,但是想到父母我就必須堅強,不能讓他們難過。」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至少爸媽沒有要你養 已經贏很多人」、「人生本來就沒有固定的意義,有意義的是我們怎麼走過這個過程」、「其實你父母可能會覺得兒子跟自己能住一起很開心」、「你有600萬是在哀嚎什麼」、「破防惹 感覺以後我也會發這種文,不對我的資產還沒那麼多QAQ」。
女廁排太長!長輩直闖男廁 他怒報警:男性不是人嗎?
新北歡樂耶誕城每年都會吸引許多人潮,也造成廁所人潮滿滿。一名網友抱怨,21日的板橋車站擠了一堆長輩,而很多女生直接闖男廁上廁所,讓他直接報警處理。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板橋耶誕城吸引很多不同年紀的女性,板橋車站也有一堆長輩,有長輩因為不想排隊,就算看到男廁有人還是要強行闖入。原PO指出,「需不需要我報警問警察,男廁女性可不可以進入?」,語畢,長輩們才停止這行為。原PO表示,「越想越不爽欸,在場還一大堆普通男性,這些人不是人嗎?」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有實際行動制止給你一個讚」、「所以什麼時候才要規定只有男生可以清男廁阿」、「直接以妨礙秘密罪起訴阿,沒被告過」、「直接以妨礙秘密罪起訴阿沒被告過」、「這種感覺頂多就勸告而已,但性別對調的話會變成很嚴重的事件」。也有人認為「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規定清楚,男生就是進男廁,女生就是進女廁,不要再有異性清潔人員,或家長帶異性小(幼兒以上了)進廁所,請尊重男性/尊重女性」。
今年第26號颱風「帕布」即將形成 專家揭未來2天對台影響
氣象署指出,熱帶性低氣壓TD30在北緯8.5度,東經115.0度,即在太平島南方海面,向西北西移動,時速12公里,有發展為輕度颱風的趨勢。而氣象粉專「台灣颱風論壇|天氣特急」也表示,第26號「帕布」颱風即將形成。氣象署表示,熱帶性低氣壓TD30於22日8時的中心位置在北緯8.5度,東經115.0度,以每小時8公里速度,向北北西進行。中心氣壓1002百帕,近中心最大風速每秒15公尺,瞬間最大陣風每秒23公尺,向西北西移動,有發展為輕度颱風的趨勢,對台灣無直接影響。氣象粉專「台灣颱風論壇|天氣特急」則於今(22日)下午發文表示,第26號「帕布」颱風即將形成,目前位於南海南部,將稍微增強,有機會成為第26號颱風。粉專說明,「帕布」預計朝越南南部接近,不會侵襲台灣,「請大家放心」。但粉專也提到,「帕布」中高層水氣會隨著中高層氣流,於明天抵達並通過台灣上空,因此明天、週二(24)全台灣都有小雨或飄雨機會,天氣稍為不穩定,同時由於冷氣團持續影響,濕冷感受會更加明顯,「中、南部地區會很有冬天的感覺哦,請大家注意接下來天氣的小變化」。氣象署表示,明日受到大陸冷氣團影響,北部及東北部天氣偏冷,其他地區早晚亦冷;南方水氣北移,基隆北海岸、東半部、中南部地區及北部山區有局部短暫雨,其他地區亦有零星短暫雨。溫度方面,北部、東北部13至18度,中部12至19度,南部14至20度,東部15至20度,東南部16至21度;澎湖15至18度,金門10至17度,馬祖9至13度。
妻突患罕病他為照顧工作沒了 心累想離婚:沒辦法放棄生活
近日一名人夫表示,他跟妻子結婚2年,妻子突然得了罕病,而他為了照顧妻子沒了工作,還要忍受妻子的暴躁,夫妻感情更是逐漸惡化,讓他想離婚,「我知道離婚對老婆一定是傷害,但我也沒辦法為了她放棄我的生活。」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跟老婆剛結婚兩年,我們沒有小孩,半年前,老婆突然發病,罹患罕見疾病,需要長期且不確定的治療,當老公的我承擔了主要的照顧責任,照護讓身心疲憊不堪,而老婆因病痛越來越暴躁,夫妻之間感情惡化。」原PO表示,他因為要照顧老婆頻繁請假,受到主管指責,3個月前他離職,在家中的生活更是充滿疲憊與爭吵,「我生起了離婚的念頭,目前老婆病情暫時穩定,但這種罕見疾病無法根治,隨時可能復發。我認為我無法繼續背負這樣的生活。我知道離婚對老婆一定是傷害,但我也沒辦法為了他放棄我的生活。」原PO說,「根據法律,婚後的財產應該平均分配,考量老婆需要更多資源應對未來的治療,我會額外分給她一百萬元,作為對她的幫助。我也會想離婚是否太過冷漠?但我沒辦法想像未來四十幾年的生命裡,一直在照顧病人沒辦法好好工作和休息。」此文一出,許多網友紛紛留言「那你為什麼要結婚呢?結婚的誓言不是說我願意某某某做我的妻子,從今時直到永遠」、「每日恐婚恐戀愛+1」、「假如是我罹患罕見疾病還治不好,我寧願不要花錢治療,讓自己早點離世」。也有人說,「前陣子有一個退休建築師把妻子從14樓丟下去的,長照悲歌不是假的,我支持你離婚,不要兩個人一起葬送未來,那些未經他人苦的,話都說的很好聽。」
擺脫行人地獄惡名!政府訂定2050交通零死亡目標 學者籲3面向推動
政府訂2050年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目標,交通部以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等面向,多管齊下欲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距離零死亡願景尚有25年,學者指出,每年道路死傷逾40萬已非道安問題,成了國安問題,目前正在打一場從「車本城市」轉型為「人本城市」的仗,建議從3大面向推動。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今合辦「台灣永續運輸雙齊零論壇」,結合零死亡願景與淨零碳排2大議題,邀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立法委員針對雙願景達標需要做什麼、台灣交通轉型、行人友善街道通用設計等主題開講,盼整合「雙齊零」焦點檢視不足政策。台灣永續運輸雙齊零論壇今邀請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中原大學設計學院院長趙家麟、還路於民理事廖怡理、立委林月琴、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陳雅雯、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超越遊戲共創夥伴李玉華、人本交通策略師單車盟成員Tauno Kelder輪番開講。中原大學設計學院院長趙家麟分享如何推動零死亡願景。(圖/中國時報蔡明亘攝)趙家麟指出,零死亡願景已成全球性風潮,不過每次談零死亡都非常沉重,不如換個視野,希望要有什麼樣的城市生活,所謂零死亡願景為建立在道德層面的信念,人人都有權利在城市和社區安全移動,核心精神為任何人因道路交通喪生或重傷,在道德上完全無法被接受,像紐約推動零死亡4年,在2018年交通死亡人數創百年新低。觀察台灣情形,趙家麟說,1997年迄今,台灣與其他國家道路傷亡比較,死亡率20年下降20%,其他先進國家下降150至200%;先進國家是死傷一起降,台灣的A2事故在過去20年則增加400%,狀況嚴重;且2021年台灣道路事故死亡率為日、英等國的5倍;近10年,每年道路事故傷亡超過40萬,這已不是道安問題,而是國安問題。趙家麟指出,零死亡願景與傳統道安有3大不同觀念,現在台灣某種程度認為車禍是意外,但車禍死亡是可以預防和避免的,非現代生活的必然;不全是駕駛,而是道路設計者和政策制定者,應承擔更多責任確保安全,設計若不良,道路會殺人;不是單一專業,而是跨專業、跨部門的整合性任務。台灣問題根源為何?趙家麟提到,政府有本「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是參考美國州公路及運輸官員協會、日本道路構造令及相關文獻,美國的州公路沒行人不需人行道,和台灣許多商業活動和行人的街道相比差很大,現在要將人行道蓋回去,又會去到商家反彈。趙家麟說,去年監察院注意到,台灣道路事故高,是否哪個公部門有疏失?他就提出道路設計規範一開始就用錯,形成後續行人地獄重要原因,要指責哪個單位可能都很難,交通、都計、土木等過去都以車輛為基礎,都在講車輛行為,如今就要從車本城市,改造為人本城市,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仍有許多規範對行人不友善。「2023年是台灣邁向人本城市元年,開打一場從車本城市變人本城市的仗!」趙家麟表示,台灣可從3方面推動零死亡願景,首先是推動零死亡願景的新觀念,邁向人本城市,接著是政府組織需跨域整合,若不踏出這步就很難實現,最後要訂出零死亡願景的執行方法與行動計畫,包括針對死亡和重傷事故做深入個案研究,每年指認各城市10大危險路口與路段改造,將人行環境改善當重大政策推動,積極組織民間路權團體,協助推動相關理念,這部分政府已有在做,但相信政府也要學習在過程中有所調整。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21日合辦「台灣永續運輸雙齊零論壇」,吸引民眾參與。(圖/中國時報蔡明亘攝)林月琴也分享,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現況欠缺完善子法架構,缺乏指導性原則,造成各部會局處權責破碎化;基層普遍缺乏人本交通觀念,成為道路環境改善的根本困境。林月琴說,建議借鏡國際經驗,提升人車路業管理等相關法令規範位階或強度、建立明確的道路分級與統一指導原則、強化基層道路環境安全規劃能量,兼顧安全與地方需求,期待能像國外盤點缺漏架構並補上。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運輸專案研究員、論壇主持人利祐任指出,這場論壇盼延續還路於民遊行聲勢,近一步聚焦運輸部門的永續轉型,其實淨零碳排和玲死亡願景在聯合國SDGs指標中有部分重疊,且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國際許多交通運輸部門都將兩者放一起討論,但台灣較少類似的統整,無論在民間關注度,或者未來政策修法上,能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