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閱權
」 立法院 國會改革 國民黨 違憲 翁曉玲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 國民黨團:摧毀立法監督行政的工具
立法院今年5月在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聯合推動,成功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民進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25日宣告判決。其中備受外界關注的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反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遭宣判部分違憲。針對憲法法庭之判決,國民黨團回應表示,總統國情咨文部分,判決否決總統至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的義務,並認總統可自行斟酌,是總統國情報告不願常態化,也不讓立委提問,賴總統繼續當個有權無責的超級大總統,大法官的判決為賴清德競選承諾解套。國民黨指出,在調查與聽證權部分,大法官的判決重重地削弱國會立法委員對與職權相關之特定議案及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將使得立法院失去制衡行政權的武器,助長執政者恣意獨斷與不受控制。「藐視國會罪」部分,國民黨指出,雖認反質詢不違憲,但對於反質詢的定義作出解釋,且認若行政院院長或行政院各部會首長以問題或疑問句等語句形式,答復立法委員之質詢,或提問以釐清質詢問題等情形,即便言語表達方式有禮儀上之爭議,性質上仍屬立法委員質詢之答復,不構成反質詢。於此前提下,本項規定尚不生牴觸憲法問題。另外,針對國會人事同意權部分,國民黨指出,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3項的規定,交付審查之期間不得少於一個月,且應召開公聽會,表決之日十日前,擬具審查報告不違憲,但對於提名機關應於七日內提出被提名人提出學歷、經歷及其它審查所需之相關資料,在提供給立法院參考認無拘束力,立法委員提出書面問題要求被提名人答覆,被提名人並得衡酌自行處理,另外被提名人對於其提出之書面資料是否虛偽具結部分認為不違憲,但列席答詢說明應當場具結卻認為違憲,被提名人拒絕答復或提出相關資料,或者於書面答復時,拒絕提出結文,也認為原則上不生違憲問題。國民黨團指出,對於做為國家憲政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本應是憲法守護者,但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的判決,民進黨不演了,府、院、黨聯手憲法法庭,巧取強奪立法院制衡行政權的武器,大法官自甘墮落淪為民進黨政府的「護法」,甘為府、院、黨的「打手」,利用憲法法庭押著立法院逼迫在野黨就範,這是最大的憲政危機,更是恥辱。
官員反質詢免罰 翁曉玲批憲法法庭「保皇派」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25日表示,國會改革釋憲案出爐後,大法官宣告包含「邀請總統赴立院例行報告」、「藐視國會罪」都違憲,僅剩「備詢官員不得反質詢」合憲,但也沒有處罰,可見大法官活脫脫是「保皇派」。據了解,總統府等4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3條、《刑法》141條之1等共44條法律聲請釋憲,內容大致可分為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聽取行政院官員報告與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五項,憲法法庭25日最新判決「部分違憲」。首先,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沒有權力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也無法就總統國情報告內容進一步詢問與要求總統答復,更無權要求總統聽取自己建言。因此,《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還有第15條之4規定,憲法法庭認為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當日起失其效力。第二,針對「調查權」部分,憲法法庭認為關於設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部分,還有要求有關人員提供證言、資料及物件部分等規定,均與憲法要求不合,屬於違憲。憲法法庭甚至直言,在宣告違憲到修法完成的過渡期間,即使立法院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當事人也能在敘明理由後拒絕證言,不必經過會議主席裁示同意。最後,關於「聽政權」部分,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明定委員會可以舉行公聽會與聽證會,所定程序與內容只要沒逾越立法院法定職權,原則上屬國會自律範疇,沒有牴觸憲法問題,但要求政府官員備詢違反者的裁罰規定,違憲。翁曉玲對此解釋,如此一來,立法院仍可邀請總統國情報告,但不得針對內容、詢問方式有所限制,等於是立法院邀請賴清德總統來,他想講什麼就講什麼,委員無能為力。翁曉玲怒批,這批大法官也護航行政官員,連國會改革法案中「藐視國會罪」也都被宣判違憲,未來行政官員隨便胡謅都不用負責,官員反質詢、無故缺席不到,也都免罰。翁曉玲感嘆,立法院想強化監督權推出國會改革法案,遭大法官一筆抹煞,憲法判決認為立法院不宜再有更堅強的監督力量。她強調,即使大法官判決如此,但自己監督改革的決心不會改變,縱使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也將攜手國民黨團修法,繼續強化國會監督力量。
全民關注!立院組「調查小組」查雞蛋採購 憲法法庭判決:違憲
全民關注的雞蛋或疫苗採購案,國會通過立職法以「調查權」要釐清政府採購案的疑點,但憲法法庭判決,經立院委員會之決議,得設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之規定部分,違反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職權之輔助性權力,應由立法院自為行使之憲法要求,是本項此部分之規定牴觸憲法意旨,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其餘審查標的中涉及調查專案小組之規定者,均屬違憲且失所依附,應一併失其效力。另非屬本案審查標的,亦涉及調查專案小組之規定者,亦均失所依附,立法者修法時應一併檢討修正。本項其餘規定部分,立法院就與其憲法職權行使之特定議案有重大關聯,且有調查必要之事項,始得成立調查委員會,行使調查權。僅涉及相關議案之事項,或未有特定議案而僅與立法委員職權相關之事項,尚不符合立法院得成立調查委員會行使調查權之要件。於此前提下,本項其餘部分之規定,始不生牴觸憲法問題。釋憲案宣判前,立委王鴻薇呼籲,不論是雞蛋或疫苗採購案,外界都期盼釐清疑點,但是檢調都要拖很久才有調查,立法院反映民意較迅速,可以快速針對重要事件發起調查,盼大法官重視。兩顆子彈事件讓當年的陳水扁總統連任成功後,當時在野黨立委通 過「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柯建銘等立委不服 ,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2004年大法官作成釋字第585號的部分合憲 解釋,但有高達16項條文因與國會調查權屬性不符而違憲。當時的大法官許宗力曾提部分不同意見書,他認同歐美國家的國會 調查權,但我國憲政設計是五權分立,無法與外國三權分立者相提並 論,因此不能擁有國會調查權。這次他擔任審判長的憲法法庭,在1 3位大法官同意的情況下,作成暫時處分,依舊延續這樣的主張。此次國會改革法案的暫時處分裁定,憲法法庭引用585號的釋憲解釋內容,認為修法後的規定,讓 立法院委員會決議所設的調查專案小組,可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部分 ,明顯與585號解釋意旨不同。憲法法庭認為,依釋字585號等解釋意旨,被要求提供 資料的對象,只限於組織性的「有關機關」,並不及於個人性的「有關人員」;相關人民或政府人員,除了只有負有以陳述證言或表 示意見方式,協助立法院調查權行使的義務外,沒有當然負有提供資 料、物件的義務。
大法官若沒收聽證調查權 藍委憂台灣民主恐倒退30年
憲法法庭今天針對國會改革法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府院三大秘書長親上火線論述,賴總統還發文強調「我必須挺身而出捍衛憲法」,創下憲政史上新紀錄。不過,代表立法院上庭辯論的藍委翁曉玲感嘆,國會改革法案若最終遭憲法法庭判違憲,台灣民主恐將倒退30年,立委吳宗憲也說,此刻他終於明白,「當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這些話的意義。立委翁曉玲也說,在參與憲法法庭訴訟的過程當中,藍白團隊深深感覺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不管是在訴狀的限制,或他們申請的迴避狀沒有公開,憲法法庭都違背過去的作法。不過,翁曉玲、吳宗憲也都強調,即使現狀如此,但也不會放棄,因為「如果放棄了,就真的結束了」,也會繼續奮戰到底,為守護台灣民主盡份心力。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法案的釋憲申請玵詞辯論結束後,因有7位大法官,11月前任期屆滿,外界預估最快11月,將做出違憲與否的裁定。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在野黨內不少聲音認為「大法官的心證已成,釋憲結果恐不樂觀」,但也有立委私下認為,總統府已核定成立「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進行新大法官提名作業,立院新會期就要審查到,屆時在野立委一定會細細追問大法官候選人對於國會改革案的看法,因此「國會改革釋憲戰」其實仍在繼續中,這些過程仍有可能對釋憲最終結果造成影響。吳宗憲在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結束後強調,國會代表人民,需要有可以監督政府的力量,力量則來自資訊。立委必須知道真相,才有能力要求政府不要濫權,但目前在野黨在立院遇到的困境正是要不到資料,向官員索資,拿到的都是被篩選過、甚至塗黑的資料,試問這樣如何落實監督政府的職責?吳宗憲指出,民進黨執政8年間,發生的弊案包括,疫苗、口罩、快篩、雞蛋、武器採購、失敗的數位身分證,其中又讓多少無辜的人失去生命、賠了多少人民納稅錢,但究竟事實為何,到現在仍無從得知,這就是為甚麼國會需要調查權的重要原因。吳宗憲表示,立院目前擁有的文件調閱權只是立法院調查權的一種,相比31年前,如今更是資訊爆炸的社會,憲法解釋應與時俱進,考量若無法獲取完整資訊、如何能知道真相?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份書)也提到國會調查權會讓被調查人的隱私被揭露,但這似乎沒有完整將相關法規一起合併解釋,像是新法賦予拒絕證言權、律師協助及程序保障,對於調查小組召開秘密會議後,如違反保密義務,也會有相關處罰。翁曉玲表示,國會改革法的目的是希望立法院有更強而有力的工具去監督政府機關,到底有沒有依法去執法,但賴清德政府很怕立院的監督,四路齊發申請釋憲,連釋憲也要採取這種民粹動員之勢,匪夷所思。(圖/記者黃威彬攝)翁曉玲則表示,國會改革法案是人民所期待,而且現在是非常重要的時刻,也是遇到一個正好適當的一個時刻,才能推動國會改革法案, 如果這時憲法法庭將法案宣告違憲, 那她相信「台灣民主會倒退30年」;且對全世界民主國家來講,國會擁有調查權是主流趨勢 ,但現在立法院的還是只有文件調閱權,這個根本不能夠實踐立法院去監督行政機關的功能。翁曉玲強調,國會改革法案基本上就是立法院基於憲法主權在民原則、權力分立制衡原則和落實責任政治原則的重要法案,對立法院行使執權非常有必要,而且合理、合法、合乎大法官歷來憲法解釋的修法。翁曉玲說,國會改革法的目的是希望立法院有更強而有力的工具去監督政府機關,到底有沒有依法去執法?讓作為人民代表的立法院不再是霧裡看花,被政府官員蒙混,可以讓人民更加清楚了解,到底政府是在做什麼?但遺憾的是,賴清德政府很怕立院的監督,也怕人民瞭解太多,所以想盡各種杯葛方法,從體制外的「青鳥」到行政院提起覆議,現在又發動四個機關從總統、行政院、監察院到立法院黨團,四路齊發來申請釋憲,連釋憲也要採取這種民粹動員之勢,簡直是匪夷所思。
明文規定「行政院長及部會首長不得反質詢」 憲法法庭認定有重大違憲疑義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委員對行政院院長及所屬各部會首長質詢權之行使,明文規定不得反質詢;且被質詢人除有第2項所列事由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等,憲法法庭認為有重大違憲疑義。憲法法庭認為,課予被質詢人不得拒絕提供資料之義務,立法委員於質詢時,即得對行政院院長及所屬各部會首長當場或以書面要求提供資料,被質詢人非經主席同意,不得拒絕,有違憲疑義。憲法法庭指出,這樣的規定存有重大違憲疑義,若遽予適用,勢將引發立法院與行政院間之憲政衝突,甚至形成憲政僵局,不利民主憲政之有效運作,從而對憲法權力分立、責任政治原則等極重要公益造成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反之,如本條規定暫停適用,立委仍有向行政院院長及所屬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且可對相關機關行使參考資料獲取權及文件調閱權,立法院相關憲法職權之行使,並不因本條規定暫停適用而受到阻礙。憲法法庭表示,為避免因本條規定之適用,致各種重大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有暫停其適用之急迫必要性與手段上之無可替代性,經權衡本條規定暫停適用之利弊關係,顯然利大於弊,是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應暫停適用,於本條規定暫停適用期間,其修正前之原條文得暫予適用。
國會職權修法 監察院今聲請釋憲及緊急處分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繼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1日下午也將由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偕同訴訟代理人李元德律師赴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創下4個憲政機關同時聲請釋憲的紀錄。立法院於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總統於6月24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法律已於6月26日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已先後派員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監察院調查處處長楊昌憲今天在律師李元德陪同下,到司法院遞交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書,監察院認為,相關修法已嚴重妨害調查權行使,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日前指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監察院是國家最高機關,並賦予彈劾、糾舉、審計、糾正權,且根據憲法第95、96條規範,以及大法官釋字第325號解釋,調查權專屬監察院行使。李俊俋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中,將調閱權直接改為調查及調閱權,監察院只能針對違法失職的公務員進行調查,但立法院行使的範圍在哪、對象是誰,與監察院調查權間的界線在哪,完全沒有講。李俊俋表示,憲法最重要的是保障人民權利、讓國家憲政機關正常運作,不管三權、五權都要嚴守權力分立原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確實嚴重破壞憲法權力分立、影響人民權益保障,監察院必須捍衛權力、聲請釋憲。
立院調查權第一槍瞄準「進口蛋專案」 農業部證實畜產會違反採購法
國會改革法案26日生效,賦予國會調查權與調閱權,在野黨第一槍對準進口蛋採購事件。民眾黨團緊追超思購蛋爭議,農業部24日首度承認2022年的雞蛋進口專案確有違法,已將廠商移送檢調,卻未檢討畜產會;至25日農業部又說,經政風調查農業部並無問題,引發藍、白立委批評,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說,由此可見司法權、監察權無所作為,國會改革法案確有必要。立院調查權第一槍 瞄準蛋荒賴清德總統24日簽署並公布與國會改革有關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修正案後,兩項法案今起生效。總統府、監察院、民進黨立院黨團與行政院相繼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在憲法法庭尚未做出准駁決定前,在野立委抓緊時間,以近2年引發重大民生痛苦的「蛋荒」,做為調查首案。2022年,國內雞蛋供需失衡,中央畜產會委託廠商進口3547萬顆雞蛋,並與亮采公司簽約由日本進口雞蛋。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超思公司未與畜產會簽約,竟也參與其中,不但進口數量兜不攏,且超思是當年9月5日才成立,9月27日就完成交貨付款,擺明就是為了專案進口才成立的公司,疑點重重。在立委要求下,農業部展開行政調查。冷藏倉儲租金 未依採購法辦理 依農業部調查報告指出,畜產會在2022年2月與亮采簽訂進口貿易合約,待通關後,畜產會再向亮采採買進口雞蛋,下半年採購時,日本供應商則洽請超思公司賣給畜產會。畜產會強調,進口雞蛋屬生鮮農漁產品,採購程序不適用採購法。但報告指出,畜產會未訂定不適用採購法的採購標準化作業供內部單位依循,且冷藏倉儲租金及雞蛋托櫃運費補助金額,是由農業部全額補助1165萬元及295萬元,未依採購法辦理,這部分違反採購法相關規定。不過,農業部也指,要釐清亮采與超思的商業關係,已移請檢調調查。至於超思及亮采之間合約關係為何?農業部次長杜文珍昨天坦言,「我也不知道」,農業部沒有調查權因此就移送給檢調釐清,她同意行政作為可以做得更好、更完美,但調查過程當中,政風沒有看到任何問題,而民間公司的部分,農業部沒有調查權,就移送給檢調。黃國昌痛批,行政調查報告已經寫得那麼清楚,杜次長還說沒有行政問題,農業部是在自打臉,或為遮掩弊案,什麼話都講得出來?付款超思爭議多 在野喊查清楚他喊話農業部回答2個關鍵問題,第一、「超思、亮采與畜產會三者間,存在何種不可告人的關係?」第二、「為何在8月取得進口雞蛋輸入許可的是亮釆,但畜產會付款的對象竟是同年9月才成立的超思?」2023年國內蛋荒未解,畜產會委託業者進口約1.58億顆雞蛋,資本額僅50萬的超思憑藉前一年「實績」拿到訂單,從巴西進口超過8000萬顆雞蛋,後遭人揭露,才引爆爭議。且2023年的進口蛋又爆發食安疑慮,導致滯銷,有5772萬顆過期,還要編列上千萬元預算銷毀、堆肥,農業部前部長陳吉仲因此辭職。對此,監察院2023年10月立案調查,至今報告仍未出爐。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超思背後的影武者是誰?否則以50萬元的資本額竟賺這麼多錢、進口這麼多雞蛋,「當然要查」,就怕大法官配合賴總統,准予總統所提定暫時處分,將阻礙國會行使調查權。
遭指曾推國會改革法案 林佳龍:沒有提藐視國會罪
立法院國會改革修法,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相關修法,包括反質詢、藐視國會罪等規定。外交部長林佳龍30日赴立院備詢,被問到在野黨稱他2012年時任立委時,支持過國會改革,曾提案修法納入藐視國會和調查權。對此,林佳龍表示,自己是提出調閱權而非調查權,並強調「我沒有提藐視國會罪這種字眼」。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邀請林佳龍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時關注,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施行,外交部如何因應?林佳龍表示,民主法制是一體的,我國是個憲政主義的國家,立法院有立法或修法權,也有其他憲政程序可以表達意見。林楚茵再追問,在野黨立委提及林佳龍過去曾支持國會改革,如今當上外交部長後,是否有所不同?林佳龍表示,自己提的是「調閱權」,而非「調查權」,《憲法》規定監察、司法調查權均有其專屬,但經過大法官會議解釋,國會要行使職權,也要有一定的調閱權。林佳龍表示,擔任立委期間,是認為聽證制度可以再精進,同時在調閱上也要有相應的權利義務,但不是對人的調查權或無限擴充,是依照大法官解釋、配合修法,他再次強調,他沒有去提「藐視國會罪」這種字眼,這種定義比較模糊。
國會職權法28日續審 李柏毅批藍白黑箱修法沒收台灣民主
立法院週五審理有關國民黨、民眾黨所提國會改革法案,當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聽證權的行使規範,二讀通過。民進黨立委李柏毅怒斥,國民黨挾人數優勢封殺立委發言權,黑箱修法除了沒收了台灣民主,更是在落實習近平的「台灣下個戰場就在立法院」的指示。李柏毅說,藍白提出極具爭議的國會改革法案,近來鬧得沸沸揚揚,昨日更有超過十萬名民眾上街抗議,痛斥國民黨挾人數優勢還封殺立委發言權,「不知道在急什麼」。他進一步指出藍白的黑箱修法、國會擴權是沒收台灣民主的第一步,更是在落實習近平的「台灣下個戰場就在立法院」的指示。李柏毅表示,有關調查委員會的法案第53條,國民黨把「調閱權」改成「調查權」,這讓他想起去年藍白將台南88槍擊案抹黑到民進黨頭上,最後卻被檢警查出兇手是國民黨主委。如今國民黨團要改成由立法院直接調查,是不是想藉著此次擴權,將未來所有弊案全歸咎給民進黨。李柏毅指出,藍白打著「國會改革」的名義,擬出定義不明的藐視國會罪,就是要逼迫政府官員編列自己的建設預算,如傅崑萁的花蓮台東環島高鐵的兩兆錢坑法案。藍白現在正在打造一隻超越行政權、司法權和調查權的立法怪獸,未來所有人都得屈服於他們的淫威之下。李柏毅強調,藍白故意通過了幾個綠營版本法條,但立法核心內容卻被忽略,導致整部法條被弄得四不像。真正民進黨版本時至今日仍全部卡在委員會,院會審議仍是藍白的「抽盲盒」版本,國民黨居然還好意思說尊重民進黨的提案。有關日前外媒詢問國民黨「反質詢」的定義時,國民黨立委的回應,李柏毅直言,藍委自己都說不清楚,實在是丟臉丟到國外。他痛批黃國昌十年前和學生一起支持太陽花運動,十年後自己卻跟國民黨站在一塊,成為被學生們反對的對象,還用國會改革來當胡亂擴權的遮羞布,實在是令人咋舌。李柏毅向國民黨喊話,全國各地發起抗爭運動,年輕人的怒火燒遍街頭,但藍白選擇用訕笑的態度來面對。他強調,這些蠻橫鴨霸的行徑,所有國人同胞都正在看,藍白的所作所為都會被歷史紀錄。
《國會調查權》二讀通過!拒提供資料最高罰10萬 林亮君痛批:立法院將成「全台最大刑堂」
立法院昨(21日)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二讀通過藐視國會罪、強化人事同意權、立法院調查權及聽證權等多項條文。針對立院成功闖關攸關調查權與調閱權的第47條、第48條,民進黨立委黃捷痛批,惡法通過後,未來「任何人」都可以被叫到立院問話;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則直言,「立法院將成全台最大刑堂!」立法院昨天通過藍白版的國會改革法案,據二讀表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7條條文規定,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5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但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另外,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於必要時得詢問相關人員,命其出席為證言,但應於指定期日5日前,通知相關人員於指定地點接受詢問。被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之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在調閱期間,應指派專人將調閱資料送達立法院指定場所,以供參閱,由立法院指派專人負責保管。據二讀表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8條條文規定,若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可向立法院所在地的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針對立院通過調查權與調閱權,林亮君昨天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條文通過後,等同立委擴權為法官、檢察官,未來企業的機密資料、一般百姓的隱私,立法院都可以要求你交出來,不乖乖配合就能罰到人民怕為止,「有了這個天條,藍白立委就可以恣意得到所有他想要的資料,天底下沒有他們不能知道的事。」林亮君痛批,藍白陣營假借改革之名,行濫權之實,為了私利不惜侵害人權、逾越立法權、司法權、監察權界線,「把立法院變成中共人民大會堂,在未來還將變成全台最大刑堂!」對此,黃捷也在臉書發文指出,藍白立委通過的惡法,可擅自要求部隊、政府人員、企業,甚至一般人民交出隱私,後果包含嚴重的國安洩密風險、迫害公務人員、窺探商業機密及侵害人民隱私,直言「『任何人』都可被叫到立院問話,若不提供資料,藍白立委就可能罰你錢,按次處罰、一次最高10萬」,連續罰到人民交出資料或機密為止。
立院到底吵什麼?藍綠白攻防戰 國會改革五法「懶人包」一次看
立法院會今(17)日處理藍白所提國會改革法案,朝野為搶提案順序,雙方在議場門口爆發激烈肢體衝突,許多平常沒在關心政治的民眾可能看得一頭霧水,至於「國會改革法」詳細內容為何,各政黨主張如下。立法院今天進行「國會改革五法」表決大戰,其中立法院新增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等。針對總統國情報告國民黨要求總統應在每年的2月1日前向立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在3月1日前做國情報告;新任總統在就職2週內要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就職1個月內做國情報告,若法案在520前通過,也就是準總統賴清德需在6月20日前赴立院做國情報告。此外,總統赴立院報告內容應改為「總統職權相關」國家大政方針,並採「即問即答」。民眾黨也提出邀請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事項,由原定的國家安全大政方針,修正為「總統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民進黨認為,《憲法》並未賦予立院對總統質詢權,同時指國民黨的「即問即答」違憲,此外,民進黨也認為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要經立法院四分之一以上立委提議,才能排定總統國情報告。針對人事同意權國民黨主張讓補選副總統、彈劾正副總統和其他獨立機關人事同意權入法,並提出須舉行聽證會,委員會審查不得少於1個月,送交院會後以記名投票表決。民眾黨主張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前舉行公聽會,交付委員會審查不得少於2個月,到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經二分之一以上立委同意才通過。民進黨則主張為輔助人事同意權的行使,可讓「召開公聽會」入法。針對調查調閱權國民黨提案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章名「文件調閱之處理」改為「調查權之行使」,須經決議設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對議案或職權有重大關聯事項行使調查權和調閱權。民眾黨則為提案將條文內「調閱」皆改為「聽證調閱」,擴大要求相關人員陳述證言權限。民進黨提出「調查與調閱權雙軌制」,處理立院院會層級可成立調查委員會,而處理各委員會則可成立調閱小組,若在訴訟裁判或訴願事件確定前的處置或卷宗,調閱小組和調查委員會皆不得行使調查權或是調閱權。針對藐視國會國民黨認為《刑法》應新增藐視國會罪,出席立法院聽證會受質詢時,就所知重要關係事項虛偽陳述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而行政院官員被質詢時,若有隱匿或虛偽陳述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黨提出修法新增條文,被質詢人不得隱匿或虛偽答覆,若有違反,主席請求給予完全答覆,若是政府機關人員備詢時做不實答覆,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另外,民眾黨和國民黨還提出將立委互選正副院長規定改為記名投票。民進黨則是提出包含國會運作「憲政慣例法制化」,逕付二讀的議案應交給黨團協商;立院議事規則「強化秘密會議規範」,若違反洩漏會議秘密、攜出等刑責,則要移送檢察機關。民進黨也對《立法院組織法》提出新增「資通安全處」,在《立法委員行為法》中,應明訂不得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言詞或是行為,違反者將送紀律委員會,後續再提報院會移送檢察機關。
NCC拒提供鏡電視資料給調閱小組! 立委氣炸:陳耀祥卸責擺爛
立法院成立鏡電視調閱小組,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供審照過程相關資料,但NCC竟拒絕提供。NCC回函搬出法條,稱本案屬公司治理與機關監理事項,所涉立法院審議之特定議案為何,尚有疑義。調閱小組召集人、民眾黨立委林國成痛批NCC主委陳耀祥推卸責任、擺爛,心裡面有鬼,有圖利或見不得人之處才不敢給資料,接下來NCC預算、人事案一律反對到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17日確定調閱內容,要求NCC在10日內提供資料。調閱文件範圍共有8大類、23項,包括鏡電視申設、審照、換照資料,針對董監事之審查資料、NCC受理外界檢舉之行政調查資料、NCC內部專案會議紀錄、審議該案歷次會議紀錄、錄音檔,就連「每周晨報會議紀錄」也皆要提供。NCC於25日回函交委會,內容引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指出立法院有權要求機關就「特定議案」提供資料,而憲法63條規範「特定議案」應指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再加上釋字729號,為判斷文件調閱權行使,是否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有重大關聯,「特定議案」目的與範圍均應明確。NCC辯稱本案「屬公司治理與機關監理事項,所涉立法院審議之特定議案為何,尚有疑義」,要求委員會釐清。對此,林國成怒批,他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5條成立調閱小組,NCC說這是公司治理,問題這是NCC核准,立法院認為有問題而監督,怎麼會沒有關聯?NCC有什麼好怕?絕對心中有鬼,更有圖利或見不得人之處,不然為何不敢給資料,還公然挑釁委員會之決議。林國成指出,陳耀祥認為自己7月份就走,現在就是卸責、擺爛,若有藐視國會罪,這是不是藐視國會?過去立委就可調閱,何況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調閱小組,竟還敢挑戰國會?他不會輕易為放過陳耀祥,一定會追到底。林國成表示,他首先會提案譴責陳耀祥不尊重委員會調閱小組,把立委當塑膠,接下來會開會,預算、人事案、業務推展上,通通一律反對到底,也會建議召委每周排NCC內容專案報告,包括中天關台、鏡電視開台,就來講清楚,讓立委問到飽。
綠黨團揚言「釋憲」?翁曉玲指不應唯獨立院無調查權
國民黨司法法制委員會立委翁曉玲今天指出,立法院行使核心職權,不外乎質詢、監督、了解並探究政府施政及重大政策,這些都建立在:立法委員要能取得充分完整的資訊,才能作為監督政府的基礎。立法院已經啟動國會改革法案審查,藍白揚言一定要儘速通過,綠營大黨鞭柯建銘則反對在沒有開公聽會下逕行審查,還說藍白立委應講出道理,讓大家去評斷,若要強行通過,適得其反沒有用,他更批評藍黨團總召傅崐萁個性鴨霸,帶著整個黨往前衝去撞牆。對此,翁曉玲指出,大法官釋字第 585 號解釋認為「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調查權與文件調閱權密不可分,這是要求行政官員必須誠實負責、認真對待民意機關的監督,不可隨便應付、實問虛答、甚至虛偽陳述。對比行政、司法、監察機關都有調查權,行政職司偵查追緝,司法職司審理裁判,監察職司糾正糾舉、彈劾審計,各有調查權並搭配作偽證或虛偽陳述的處罰規定,為何唯獨立法院有調查權,當立法院要求調查權,就是擴權?她說,西方國家的國會,大多獨佔對政府部門的調查權,並且不必以審查法案或糾彈官員為目的,大可為單純了解國政而調查。翁曉玲並引用德國法學家韋伯的研究指出,「國會若欠缺對事實的調查權它注定會作出合憲,卻外行和愚蠢的判斷。」她說,中華民國國會如今站在改革的歷史時點,惟有讓國會有調查權,才能拋開外行和愚蠢的判斷,而且必定合憲。
批綠營國會改革擬修法 羅智强:為護航行政官員連臉都不要
民進黨團早前提出國會改革法案,當中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議事規則、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使法等法規提出相關修正建議。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强31日表示,民進黨所提出國會法案版本,不罰行政官員,反而修法要罰立法委員,也是笑話一場,連自己的臉都不要了。民進黨團國會改革版本内容概括35條,重點含括推動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完備黨團協商,定制立委質詢行政院長時間表定、針對「馬文君條款」,強化秘密會議規範,若有洩密涉刑事者可移送法辦。羅智強表示,民進黨提的國會改革法案「自我閹割」、「自廢武功」,不僅是「笑話一場」為了護航行政官員,民進黨立委連自身的臉都不要了。羅智強列舉民進黨2016與2024年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並進行對比,直言「民主進步根本民主退步」。對比過程之中,羅智強指出,2016年民進黨提的法案指出,立院對於文件原本之存在或真實性具有合理重大之懷疑時,可要求政府機關提供原本,2024年的法案卻說立法院只能要求行政機關提供「參考文件」。另外,民進黨2016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内容提及政府機關無正當理由,拒交、隱匿文件資料,或在聽證時拒絕列席、虛偽陳述,要罰緩30萬,藐視國會的要判有期徒刑,2024年提的法案中卻連罰緩、有期徒刑都沒了,改成只能移送由執政黨掌握人事的監察院來糾正。最後,針對民進黨提的《立法委員行為法》,羅智強狠酸民進黨為了護航行政官員,連自家立委的臉都不要了。羅智強進一步表示,倘若民進黨主張移送法辦,首要移送的分別是當年把法務部大門踹破的邱議瑩,以及在質詢時問候官員爸爸的陳其邁。
民進黨團推國會改革法案 柯建銘:原則是絕不違憲
民進黨立院黨團29日公布黨團版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包括完備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完備黨團協商規範、強化秘密會議規範、強化國會資通安全、強化幕僚單位提升專業量能、深化性平反對歧視、違反國會議員自律規範如涉犯罪得司法移送等8大面向;針對在野黨團主張的「調查權」,則提出「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強調需符合「可調查」、「有限制」與「要保密」3個原則。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莊瑞雄與立委鍾佳濱、范雲舉行記者會,公布黨團版的國會改革法案,內容涉及修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與《立法院議事規則》,包含8大重點:第一、完備同意權行使規定,針對憲法的人事同意權須經全體立委2分之1同意,針對法律者則須經出席立委2分之1同意。第二點、明定「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規定「調查委員會」與「調閱專案小組」不得侵犯其他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權力,且不得針對訴訟裁判確定前、訴願事件尚未確定前的處置與卷宗行使調查權或調閱權;且委員會與小組成員的保密義務,擴及至離職後、解密前之期間。第三點、逕付二讀的議案原則上應交付黨團協商,以完備黨團協商規範;第四個重點、強化秘密會議規範,將秘密會議「禁止攝錄影」、「簽具保密切結書」等規定入法,且若洩密涉及刑事責任,將移送該管檢察機關;第五、新增立法院「資通安全處」,由副秘書長擔任資通安全長。第六點、規定立法院法制局與預算中心得聘用具教育人員任用資格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資格者,以強化幕僚單位專業量能;第七點、立委涉嫌性騷擾,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得邀請具性別平權專業的學者專家進行調查;第八點、立委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若涉及刑事責任,應提報院會,移送該管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柯建銘說,國會改革五法是經過7次專家學者與黨內小組會議,以非常嚴肅的心情修改這些法案,是立院這個會期的重中之重,與藍白兩黨的毀憲不同,民進黨團版的原則是絕不違憲。
小傅再嗆立委非政黨工具 酸黨中央拒假投票是「宮廷派」
表態與韓國瑜力爭擔任國民黨院長候選人的藍委傅崐萁今天表示,新科立院三黨不過半,是難得的國會改革契機,因為過去只有立院一黨獨大,絕對不可能推動國會改革都是和稀泥,但是立委絕對不是各政黨的工具,基層民意也渴望改革。這次只有在野黨合縱連橫,才能推動徹頭徹尾的國會改革。傅崐萁還舉美國為例說,美國國會有調查權聽證權,官員到國會不能說謊,否則將被重罰重罪,這才是讓113席立委每個人都成為獨立行使職權的國會議員,可以作人民靠山。他還說,中華民國各部會在各個政權執政期間的腐敗,往往都是因為政黨政治將所有國會議員的職權「加以閹割」,因此國會改革很重要,也是他參選國會領袖的原因。國民黨今天召集新科立委開會,針對2月1日開議後立院正副院長選舉投票,以及未來立院黨團議事運作進行討論,表態要爭取出任立院院長、並被媒體點名可能還會爭取黨團總召的立委傅崐萁也現身中央黨部。他在受訪時強調,他是能夠讓「藍白合作」,一起讓國會正常會的院長人選,至於外界對他參選有很多講法,想法,「不論是不是認知作戰、是不是來自宮廷派」他都尊重。但他意有所指的說,「假投票」是黨內的民主制度,非常不容易形成,國民黨不應放棄民主制度,這是非常重要的事,不論黨有多艱困,任何時間都不應放棄黨內民主,過去不論是王金平、曾永權、洪秀柱等立院正副院長,每位都是經過假投票初選所產生的候選人。面對外界質疑,傅崐萁也說,不論大家想法如何,身為黨籍立委絕對不可能跑票,在野黨必須團結監督執政黨,他一定會全力堅守崗位。但黨內也有質疑聲音,認為國會聽證調閱權除非修憲難以達成,包括民眾黨及傅崐萁都有責任向選民說清楚,修憲門檻極高,應如何才能達成國會改革訴求?
指高端契約只是冰山一角 柯文哲:若要公開就從頭公開
選舉進入倒數階段,高端疫苗爭議再起成為選舉攻防議題,立法院9日確定召開臨時會,要求行政院長陳建仁就高端合約公開事項到立院專案報告。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8日表示,高端疫苗問題不只在契約,還牽涉到EUA審查、採購過程,以及後續股票操作獲利等多層面。他認為,既然政府要公開,就從頭公開。柯文哲指出,所謂正常國家,首要條件就是人民信任政府,而高端疫苗事件卻嚴重傷害民進黨政府與國人之間的互信。他說,以他對民進黨的了解,一定有所準備,但問題不是企業契約,而是EUA(緊急使用授權)是如何通過、整個採購過程,以及後來的股票操作等,「契約只是冰山一角,看不到水面下的90%,那才是問題」。他認為,政府要全面公開這些資訊,包括股票操作和金流等,從頭到尾都應該一覽無遺。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則指出,政府所提供的文件被要求保密30年,至140年的2月25日,這樣的措施實質上是封存,而非保存。她質疑,國會立委在調閱權時所獲取的資料多為塗黑的資訊,這種做法是否真正公開,是否能反映真相。賴香伶進一步提到,在衛環委員會的疫苗調閱小組中,她是最早揭露文件塗黑情況的立委之一。她認為,如果臨時會所獲取的資訊仍然是被塗黑的,這等於打假球,希望在最後一次臨時會中揭開真相。賴香伶呼籲民進黨黨團不要再護航,應從善如流,對於民眾對於疫苗採購真相的期待,不應再推遲。她希望政府能夠在最後一次臨時會中揭開黑箱,實現公開透明的政府,還給國人對於知道真相的權利。
去年錯失採購3千萬劑BNT是疏失? 陳時中:當時誰敢買
行政院長蘇貞昌、衛福部長陳時中等官員今日赴立院就疫苗整備進行專案報告。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追問,去年政府錯失東洋採購3千萬劑BNT疫苗是否為疏失?陳時中當場反駁「現在我當然說敢買,但去年9月BNT還未過三期,一次要買3千萬劑,誰敢說敢買?」賴香伶質問,台灣的疫苗取得劑數讓外界一頭霧水,到底疫苗採購出了什麼狀況,為何這麼多都是用捐贈的?疫苗取得也在世界上是末段班。蘇貞昌回應,政府早在去年就已經超前採購,但受到政治干預,包括美國官員也公開說出事實真相。賴香伶詢問,當初東洋要採購BNT,是否因意識形態而錯失機會,此事自己一直想查,但執政黨遲遲不願召開疫苗採購調查小組會議,也不讓立委行使調閱權力,蘇貞昌現在還在這裡說三道四,沒有人會相信你的辯駁。賴香伶表示,蘇貞昌在報告中,宣稱自己在8月達到所承諾的1千萬劑疫苗到貨。但疫苗採購有半數是靠捐贈,疫苗採購預算執行率僅63.79%,等執行完339億疫苗採購預算恐怕要到明年,外界要知道進度為何如此困難?陳時中回應,疫苗採購合約要公開,受限於合約內容,要等預算執行完畢能公布就公布,「這部分妳(賴香伶)可能不了解。」蘇貞昌說,疫苗採購都照契約走,契約中都有要求,等到時間到都會照立院要求揭露。賴香伶質問,明後年還要採購次世代疫苗,政府若宣稱公布內容的前提是不妨礙疫苗進口,那何時能揭開相關資訊?蘇貞昌回應,疫苗搶購進行中,不希望有其他因素造成違約。賴香伶表示,政院送來的報告書說,10月底要到貨7成約1500萬劑,目前還差480幾萬劑,接種進度也要達1天施打16萬劑才能達成覆蓋率目標。美國現在也要求要打完2劑國際認證的疫苗才能赴美,若台灣再不急起直追,國際交流都會受影響。陳時中反駁「台灣採購疫苗進度沒有比較慢」,東洋採購BNT事件是談判沒有成功,現在當然可以說要買3千萬劑BNT,但去年9月BNT才進入第二期準備第三期試驗,當時誰敢說敢買?政府絕對沒有意識形態或阻止。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圖/中國時報吳家豪攝)
沒聽證權立院調閱小組根本問辛酸的 藍委力拼調閱的目的其實是這個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週四表決通過成立「疫苗採購調閱小組」,引發民進黨立委強烈不滿,部分當時不在現場的綠委更怒指會議主席陳玉珍「程序瑕疵」,上週要求重複表決未果,今日會議再接再厲要求確認議事錄,封殺調閱小組成立,也引爆朝野立委激烈對峙。上週主持議事、未婚的藍委陳玉珍還被綠委嗆聲「交友關係複雜」硬扣紅帽,也讓陳玉珍十分不滿、強烈抗議。藍委私下表示,立法院沒調閱權,即使官員拒答或說謊,並不需負法律責任,也因此,調閱小組從未查出過什麼重大真相「立委都是問辛酸的」。但明知席次不如人,在野立委卻仍力拼調閱小組成立,其實是藉此增加官員壓力,警告行政部門「我們已在盯你」外,也希望能爭取到更多民意認同與支持。國民兩黨立委今天在立院衛環委員會中劍拔弩張,激烈交鋒,國民黨籍召委、立委陳玉珍表示,民進黨不斷影射成立調閱小組,國民黨就會洩漏疫苗價格給對岸,又只是膚淺「硬扣紅帽」小手段,民進黨根本沒資格處理兩岸關係。她想問,疫苗採購爭議不斷,民眾高度關切,何況指揮中心已明確拒絕採購大陸製疫苗,調閱小組調閱台灣採購疫苗合約,與中國大陸究竟有何關係?民進黨立委則在衛環委員會中嗆聲調閱小組若成立,「恐怕有政黨」會洩漏疫苗價格,由於有綠委提到「陳玉珍交友狀況複雜」,讓陳玉珍語氣激動的指控抹黑、還硬扯她個人私領域,相當可恥。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則請陳玉珍別再抗議了「因為攝影畫面已重複」,更讓陳玉珍反唇相譏,國會議員在立法院討論國家大事,有人卻只關心攝影畫面,格局高下立判,請蘇巧慧要多關心疫苗採購過程是否有人上下其手賺國難財,而不是她個人的交友狀況。朝野立委吵個不休,民進黨最後在爭議聲中否決上週會議議事錄,封殺了調閱小組成立。一位資深立委見狀直搖頭說,立院不像美國國會有聽證權,就算成立調閱小組、開機密會議,官員仍可以選擇不說、不提供相關資料,說謊也沒法律責任。立院過去曾成立過大大小小的調閱小組,例如319槍擊案調閱小組、拉法葉艦案調閱小組、獵雷艦案調閱小組、磐石艦案調閱小組等,「請問有哪個調閱小組釐清過真相?」。該立委分析,朝野立委明知調閱小組「調閱不出所以然」,卻仍激烈攻防互指對方不是,在野黨方面的盤算是希望藉由小組成立,炒熱「疫苗採購」議題,藉以爭取外界更多關注、提供訊息,找到釐清疑雲的「破口」,也有增加行政部門壓力的用意。國民黨立委不斷舉指揮中心去年底封殺東洋採購3000萬劑輝瑞BNT疫苗、讓民眾只能打AZ疫苗,真相迄今不明,就是要凸顯「疫苗黑箱」會有風險。至於執政黨的立場也很明確,也就是儘管調閱小組雖未必「能問出所以然」,但仍不能讓在野黨有製造舞台的機會,尤其陳時中被綠營內部看好是選雙北市長的市長,絕不能讓疫苗採購爭議影響陳時中高人氣,與其調閱小組每次開會就讓陳時中成「箭靶」,不如靠綠委人數優勢,一次封殺調閱小組「不容有任何一個破口」。
不滿拖延又妨礙調查 藍營擬退出立院敦睦艦調閱委員會
為釐清海軍敦睦艦隊感染新冠肺炎始末,立法院國防委員會4月30日正式組成敦睦艦染疫事件調閱專案小組。不過,由於民進黨立委挾立委席次優勢,主張將調閱小組開會門檻提高到需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席次同意,調閱文件範圍更要全體小組表決通過,遭質疑封殺在野黨調閱權,導致藍委強烈抗議,不排除直接退出調閱委員會「拒絕替國防布、民進黨背書」。因染疫而遭隔離的海軍敦睦艦隊士官兵已陸續結束強制隔離返家,但敦睦艦隊染疫原因卻迄今成謎,國防部在第一波懲處後,調查迄今也無下文。立法院雖依照「拉法葉艦」「獵雷艦案」組成調閱小組,但卻遭藍委質疑,民進黨刻意讓調閱進度牛步化。例如,4月30日第一次會議召開,會議大部分時間卻是吵,多少立委提案才能調閱相關文件,綠委還在會中揚言「藍委回去再好好想一想」,「不然就現在表決」,也讓與會藍委氣結,質問綠委究竟想不想查出真相?還是想拖過會期就好?國防委員會立委私下指出,當初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成立「獵雷艦案調閱小組」,調閱權限只要三席立委以上連署即可調閱,但此次民進黨主張須全體會議通過才能調閱。而調閱小組開會,過去只要三分之一立委席次同意即可召開,民進黨這次則主張需二分之一以上到齊才能開會,綠營挾席次優勢破壞立院慣例,既不可取又明顯不尊重他黨調閱權力。據了解,由於調閱小組召集人、民進黨立委蔡適應迄今未發出調閱小組本週開會通知,在調閱小組本週很可能又不開會下,已讓藍委氣撲撲,質疑綠營「既妨礙又拖延調閱」,嚴重衝擊調閱小組任務,向國民黨團建議「應退出調閱小組」,以免替民進黨「國防布」背書,黨團也正慎重評估可行性。若藍委未來確定集體退出敦睦艦調閱小組,也將創下立院成立調閱小組的首例。目前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民進黨團有王定宇、蔡適應、何志偉、游錫堃、趙天麟等五席,加上「親綠」的無黨籍立委林昶佐、基進黨立委陳柏惟,合計七席,佔有人數優勢。至於國民黨則僅有呂玉玲、江啟臣、馬文君、陳以信、溫玉霞等五席,表決居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