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離婚
」 離婚 理科太太 前夫 小王 外遇已婚女劈腿公司多男!小王2號慘被拋棄 怒找人夫告狀還提供證據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明(以下皆為化名)與妻子小花結婚多年,不料女方竟與公司多名男同事發生婚外情,腳踏多條船;其中一名趙姓小王不滿被拋棄,憤而找上阿明揭露女方出軌情節,氣得人夫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小花賠償2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小花侵權行為屬實,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阿明主張,兩造於民國104年6月25日結婚,於113年3月8日調解離婚。被告於婚姻存期間,因細故離家,詎料其在外賃屋而居期間,竟分別於公司之張姓兼職員工、趙姓兼職員工有染,且目前尚與其他男子過從甚密,嚴重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情節重大,要求賠償200萬元。小花辯稱,原告先於112年破壞兩造婚姻,侵害被告配偶權,兩造於113年3月簽署離婚協議。嗣後原告因不滿離婚條件,故與趙姓男子合謀,刻意接觸被告並拍下被告不雅照,故被告不具備侵權責任。矧查,原告未就被告與多人有染等情舉證以實其說,且原告主張被告侵權之時間點,兩造已無婚姻關係。阿明進一步指控,被告聲稱遭設局陷害,然而他會取得相關證據,係因趙男不甘遭被告腳踏雙船拋棄,憤而向原告揭露,況自被告與趙男之照片中,被告主動噘嘴索吻,並無任何遭強迫及騷擾之情,相關影片也顯示2人心情愉悅,被告持手機自拍並使用美圖效果,非如其所稱遭原告與趙姓男子設局陷害。新北地院審酌,原告主張被告與趙男於112年5月至10月間,有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此部分有照片為證,並審酌照片所附註時間點為112年5月30日、7月28日、9月2日及10月5日,均於兩造離婚前,堪認被告之行為已達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之程度,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老公與小三滾床10次還帶回家過夜!人妻心碎離婚求償60萬元
小張與妻子結婚已5年,因工作關係他經常出差。尤其在疫情趨緩後,小張的出差頻率更是增加。直到2022年12月,妻子意外發現小張手機中與小三的親密對話以及相簿中的兩人的親密照。因此妻子憤而提告,要求賠償60萬元。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小三侵害了配偶權,應賠償小玉15萬元,並表示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小張(化名)與妻子小玉(化名)於2019年4月結婚,兩人婚後育有一子,夫妻生活一度相當美滿。然而,由於工作關係,小張經常需要出差,小玉便獨自承擔起照顧小孩的責任。隨著疫情趨緩,小玉發現小張的出差頻率明顯增加,甚至在親子旅遊時,小張也會以各種理由推辭拒絕。直到2022年12月,小玉在小張的手機中發現他與小美(化名)的親密對話,還有兩人衣衫不整的照片,小張才向妻子坦承。小張表示,他與小美在2022年10月至12月之間共發生了10次性行為,並在小玉帶著小孩外出遊玩時,2度將小美帶回家過夜。小玉無法忍受配偶權受到侵犯,加上他們還有一名未成年子女,使她的身心受到極大煎熬,因此決定向小美提告,要求賠償60萬元。不過小美辯稱,她與小張交往時並不知曉他已婚的身份。在得知真相後,她立即與小張分手,並勸他回歸家庭,認為自己並非出於重大惡意。儘管小張離婚後,他們仍保持聯絡,但未恢復交往關係。法院調查審理,小張與妻子於2024年3月18日經過了調解離婚,並於3月26日辦理離婚登記。因此,雙方在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26日間一直是夫妻關係。然而,小張與小美在2022年10月至12月間發生了婚外情。小美也坦承,她在2022年11月和2023年2月曾與小張一同入住民宿,並曾前往小張的住處。足以認定小美明知小張已婚,卻仍然堅持與對方交往並發生關係。台北地院法官判定小美應賠償小玉15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值勤軍官裝監視器逮妻約砲軍中同袍 老父助捉姦慘被「氣死」
2023年7月,國軍謝姓軍官在軍中值勤時,查看住家監視器,驚見同為軍官的妻子僅穿內衣褲,與另名全裸男子進入主臥室。謝男聯繫住在同大樓的父母前往查看,當場撞見妻子替該男子口交,事後查出對方竟是同單位的莊姓軍官。謝男事後與妻子調解離婚,並對莊男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判賠100萬元,此案可上訴。此外,由於謝父在攔阻莊男脫逃過程中與對方拉扯受傷,儘管提告傷害,但謝父因此事氣憤難平導致痼疾復發,已於2023年12月底過世。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謝男與妻子於2016年9月結婚,育有2子,2023年12月在法院調解離婚,2人與莊男為同軍事單位的軍官。2023年7月杜蘇芮颱風過境期間,謝男在軍中值勤時,恰巧查看自家住處的監視器,赫然發覺莊男全裸與僅穿內衣褲的妻子從客廳一同進入臥室。他立即聯絡住在同公寓大廈的父母前往查看。謝男父母到場,在主臥室目擊妻子替莊口交,2人被發現後,謝妻還協助莊男逃離住處,莊於逃離中為擺脫謝父攔阻,拉扯致對方受傷後順利逃脫。謝男表示,他並不認識莊男,但因軍中學長與莊男是同學,曾協助確認住處監視器影像的裸體男子正是莊男;此外,他曾與妻子透過電話對談,也確認當天就是莊男。謝妻表示,2023年1月間受訓課後喝酒與莊男發生性關係,連同在住處性交共3次,莊還與多名女子約炮,她只是其中之一。謝男指出,莊男的妻子為維護丈夫,2024年7月初曾以簡訊聯絡前妻,告知願意給前妻100萬元,以換取前妻在訴訟中做出對莊男有利陳述;但若前妻不願配合,即會對前妻提起訴訟,屆時將請求與本件判決判賠金額同額的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前妻因認遭到威脅,將該簡訊轉傳給他,也可以證明該名裸男正是莊男。不過,莊男及律師均主張,謝男並無證據可證明在其住處監視器影像的該名男子是莊男,加上謝父提告傷害也僅是單方指訴,不足以證明當事人就是莊男。台南地院認為,從謝家住處監視器影像、謝男前妻的電話陳述、謝父傷害告訴起訴書、莊妻簡訊等事證,並向軍方調閱相關訴願案卷調查資料,莊男雖爭執謝男前妻電話陳述的真正性,但該電話陳述經謝男提出錄音檔及譯文,莊卻未能提出可以認定該電話陳述並非真實的具體理由,因此無法採認其答辯。法官認為,經核對各項資料,足以認定案發當日的男子即為莊男無誤,且2人在謝男住處的性交次數,連同此件共3次。鑑於莊男對謝妻多次性交,客觀上顯然足以破壞謝男婚姻與家庭存在並維持可運作機能的事由,已侵害民法與整體法秩序所保障婚姻家庭制度,斟酌2人於通姦期間的職業性質與經濟能力、行為樣態與侵害性,考量謝男所受精神壓力,謝男請求慰撫金額100萬元並無不妥。
血型揭姦情!AB型老公愣抱「O型女兒」 妻認:是同事的種
屏東已婚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的女兒出生時,經醫院告知「血型有異」。阿國是AB型,小萱是O型,但女兒卻為O型,經阿國質問後,小萱坦承與公司男同事阿華(化名)多次出軌後懷孕,並且親子鑑定確認阿國與女兒並無血緣關係,阿國因此氣憤對小萱提告求償精神賠償50萬、聘金36萬,以及結婚給的金飾,屏東地院判賠30萬元為適當。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阿國2022年10月與妻子小萱結婚,2個月後小萱懷孕。小萱產下女兒後,醫院卻告知阿國孩子「血型不正常」,指出阿國是AB型、小萱是O型,女兒的血型不可能會是O型。阿國質問小美後才得知她與公司同事外遇,多次發生性行為,而自己與女兒進行親子鑑定後亦確認無血緣關係,令阿國崩潰不已。阿國向法院指控,小萱的行為侵害他的配偶權,結婚後他為家庭的付出,以及在社會上與親友間的名譽地位受損,面對小萱外遇的事實,以及到小孩出生後才知非親生的打擊,讓他必須持續服用精神藥物控制嚴重失眠及工作情緒。阿國指出,小萱所為讓他無臉面對親友的詢問,且小萱完全不承認自己的錯誤,在雙方交談時還用詞尖酸,因此他請求小萱給付精神賠償金50萬元,並且須歸還婚禮聘金及小孩養育費用共36萬元,還有歸還他所贈與的結婚金飾(項鍊一條、戒指一只、手環一對)。小萱辯稱,她確實與同事有做出共同侵權行為,但阿國與同事阿華已達成和解,並定賠償阿國30萬元,因此她與阿華應分擔之損害賠償義務應屬各半。另外,阿國曾於舉行婚禮後2天以通訊軟體向特殊行業業者索取相關特殊服務的資訊,她更發現阿國多次前往酒店,由此足證阿國在婚姻存續間也有不忠情形。法官認為,小萱應賠償30萬元給阿國。另外,阿國主張小萱應返還聘金及養育費用共36萬元,以及婚禮贈與的金飾,小萱指稱「這些均是阿國道德上的贈與」,阿國並無返還之請求依據,且並未給付養育女兒的費用。法管審酌,依一般情況而言,婚禮之聘金及金飾是以預為結婚為前提,雙方原本已登記結婚,之後雖經調解離婚,也無返還聘金及金飾之依據。因此阿國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
痛批前夫「裝可憐、裝好人」 理科太太爆料:離婚後盜用我的錢繳房屋稅
網紅「理科太太」(本名陳映彤)於2021年驚爆婚變,後與前夫John透過法院調解離婚,夫妻剩餘財產則由台北地院審理中。而由於理科太太將前夫John的病史等醫療資料遞交給台北地院,被依違反《個資法》遭到起訴,台北地院26日首度開庭傳喚理科太太說明。而理科太太出庭後也爆料指稱前夫一直在裝可憐、裝好人,而離婚後還一直盜用他的錢。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理科太太為了取得訴訟上的優勢,就將前夫John的病史等醫療資料交給台北地院,結果被依違反《個資法》違法利用他人特種個資罪而遭到起訴。台北地院26日首度開庭,傳喚理科太太前往說明。理科太太出庭後表示,自己沒有要認罪,僅是在律師的協助下,將前夫John的罹病資料轉交給法官,而所有法律文件均是由律師準備完成後給他簽名的。而且由於家事庭不公開的關係,理科太太認為他的行為主要是要提供資料幫助法官判斷,第一次看到有人因為提出資料幫助法官而被告。理科太太也表示,他相信他的律師賴芳玉不會做違法的事情。至於與前夫John之間的官司進度,理科太太表示,目前婚已經離了,就剩下財產部分。理科太太同時也提到,在離婚後一年,John還一直盜用他的錢財,這部分還會特別提告。理科太太也表示,離婚一年多,前夫不斷地裝可憐、裝好人,但是卻繼續盜用他美國帳戶支票,用來支付前夫個人的百萬台幣房屋稅,理科太太表示自己在看到一口氣少了3萬多美金,才注意到前夫John提前支付2期房屋稅後,自己就下定決心決定提告。
理科太太涉違個資法、妨害秘密 這條不起訴確定
本名陳映彤的百萬Youtuber「理科太太」,2021年底和理科先生John打離婚訴訟時,因私下取得John的病史等醫療資料向北院具狀,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另前夫John控告陳女蒐集他上網批評陳女生活、抱怨離婚訴訟對話文章,涉嫌妨害秘密罪部分,因前夫John未聲請再議,陳女獲不起訴確定。媒體報導,被封為「學霸」的理科太太,前夫理科先生John也來頭不小,是台裔美籍藥師,2人在2021年12月離婚,5年婚姻畫下句點。但John不滿在雙方打離婚訴訟時,前妻為獲取案件審判優勢,非法取得他的病史等醫療資料及他上網抱怨前妻的生活、離婚訴訟的私密對話文章,作為證據具狀向台北地院提出,向北檢提告前妻妨害秘密罪、違反《個資法》。檢方調查時,陳女否認非法取得前夫的醫療個資,並稱前夫發文的網路帳號,是屬於她商業帳號下的一個子帳號,她並沒有非法蒐集前夫的網路對話文章及紀錄。北檢去年12月偵結,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陳女,另陳女被控妨害秘密罪部分,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起訴指出,陳女與前夫John於2021年12月17日在北院調解離婚,2人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相關事件仍在北院審理中。陳女為取得案件審判優勢,知悉前夫身心狀況及用藥情形,竟私下向醫療相關人士取得記載前夫病史及用藥資料的紙條,並依據該紙條於去年8月18日向北院具狀主張,損害前夫利益。對此,理科太太經紀人回應,理科太太否認不法,目前尚未收到地檢署相關文件,理科太太訴訟上使用的資料符合《個資法》規定。雙方爭議已進入司法程序,法院還沒做出判決,理科太太會靜待司法結果。
為打贏離婚官司…百萬YTR理科太太蒐集前夫病史 違反個資法被起訴
本名陳映彤的百萬Youtuber「理科太太」和理科先生John在2021年12月離婚,但她與John在台北地院打離婚訴訟,為取得案件審判優勢,私下取得John的醫療資料,具狀向北院提出主張,台北地檢署22日依違反個資法起訴陳女,另陳女被妨害祕密罪部分,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媒體報導,被封為學霸的理科太太,老公理科先生John也來頭不小,是台裔美籍的藥劑師,2人在2021年12月離婚,5年婚姻畫下句點,John當時受訪透露兩人離婚內幕,指控理科太太被名氣改變、無法兌現承諾,夫妻溝通不良,甚至離婚前遭冷暴力、發文埋怨John不回台探親等5罪,並透露希望理科太太能幫忙家務,卻遭回「我很累」。但理科太太否認前夫指控。起訴指出,陳女與前夫John,2021年12月17日在台北地院調解離婚,2人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相關事件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陳女為取得案件審判優勢,知悉前夫的身心狀況及用藥情形,竟私下向醫療相關人士取得記載前夫的病史及用藥資料等資料紙條,並依據該紙條於去年8月18日具狀向北院主張她權益,損害前夫利益。理科太太在台灣出生,小學到高中都就讀薇閣,後來申請到密西根大學安娜堡分校攻讀生物醫學工程,研究所時申請上哥倫比亞大學,最終獲得生物醫學工程碩士學位,但她因選擇創業一度瀕臨破產,之後靠著一支5分鐘影片把自己當白老鼠實驗,先塗上高濃度痤瘡桿菌冒出痘痘,再用自己的保養品治療,並戴著安全帽攝影機,一分鐘拍一張照片記錄臉上變化,最後創下千萬點擊率,也讓她身價翻漲。她因於2018年上傳首支影片以招牌語:「Hi!大家今天過得好嗎?」走紅,當紅之際更邀來劉德華、蔡依林等人上節目,成為百萬網紅。然而人紅是非多,她隔年就傳出點閱率下滑,被虧跌下神壇,之後理科太太跟前夫貼出開箱影片,介紹「子宮頸癌自我篩檢套組」,因違法代言醫療器材引發軒然大波,最後被台北市衛生局開罰20萬元。★《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服用精神科藥物,請勿自行停藥!衛福部24小時安心專線:0800-788-995。
前妻住隔壁 董事長「內線交易」她爽賺4800萬 網酸:中國好前夫
中國A股再現奇葩內線交易。美諾華藥業董事長姚成志的前妻張永紀,在美諾華宣布與美商默沙東旗下子公司英特威(Inter Wave)達成「10年戰略合作協議」前,大量購入美諾華股票,累計收益達人民幣1101萬(約新台幣4820萬),遭監管部門調查並確定有內線交易。更讓外界傻眼的是,兩人雖已離婚20年,卻還住在對方隔壁。綜合陸媒報導,美諾華2019年開始與英特威(InterWave)進行合作談判,並於2021年4月22日股市收盤後,發布雙方達成10年戰略合作協議公告,令美諾華股價在接下來2個交易日連續漲停。但監管部門調查發現,張永紀在2021年1月26日至4月22日累計買入40.57萬股;截至2022年11月8日,累計賣出40.57萬股,總營利為人民幣1101.28萬。張永紀雖提出長期交易習慣、對美諾華感情、朋友相互討論等3大理由,作為購入美諾華股票原因,但監管部門並未採信;再追查發現,張與姚結婚僅2年就於2002年由法院調解離婚,婚前財產各歸所有、姚自願補償張30萬(約新台幣131萬);然而,姚後續除順應前妻「索討生活費」要求,每月支付10萬(約新台幣44萬),還以離婚補償名義,請周姓友人在內線敏感期間,向張代付2500萬(約新台幣1.12億),張隨後也開始大量購入美諾華股票。張永紀2021年2月與謝某的微信對話「老姚說,按現在股價都折給我,讓我自己去買進,不知是真是假」、「你一買就又竄竄漲上去了」;張與前夫在同年3月對話,「要打抵押貸款,股票都按照你的意思全吃進去了,賺到賺不到還得需要靠你提示」、「下次股票要風險了不能跟女兒說,她一學習,就把這事給忘了」,都成為內線交易關鍵證據。加上兩人住在隔壁,種種證據令監管機構確信張永紀透過姚志成獲得內線消息,達成不法獲利。最終,福建證監局沒收張永紀違法所得1101.28萬、罰款2202.57萬(約新台幣9637萬元)。
幫疑似綠帽同事查妻行車軌跡 女警賠10萬不夠又被求償80萬元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警備隊陳姓警員懷疑李姓妻子外遇,於是借用黃姓女同事帳號查詢李女、李弟等4人的行車紀錄器,李女發現後憤而提告,黃員以10萬元與李女和解,卻又遭李弟控訴侵害隱私權並提告求償8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黃員需賠償5萬,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陳員懷疑李女與彭姓友人有不正當來往,2019年到2021年間借用黃員帳號查詢李女、李弟與其他2人,共3台車的車輛行駛軌跡多次,想藉此抓到妻子的出軌證據,而2人於2021年11月調解離婚,而李女發現自己的隱私遭侵害後憤而提告。陳員在應訊時坦承犯行,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衡量黃女未與全部被害人達成和解,但她平日表現尚佳,是因對陳男的情誼而有判斷不足之處,最終各判陳男2月徒刑,付賠30萬元;黃女則被判6月徒刑,另須支付公庫10萬元,均可緩刑。而黃員與李女以10萬元達成和解,但李弟認為自己與姐姐共用同車,私自查詢行為連帶侵害他的隱私,為此提出80萬元求償,法院判斷李姓姊弟確實共用同一輛轎車,黃女行為也連帶造成李男資訊隱私權受損,判她須賠償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跟孩子說他沒爸」人夫離婚擺爛不付扶養費 前妻要兒從母姓
夫妻如果有小孩,大多都是跟爸爸姓。但新竹一名林姓男子去年跟妻子廖女鬧不合,他傳訊息說,「以後就跟孩子說,他沒爸就好。」之後和廖女離婚,6歲小孩跟女方生活,但他說好每個月給1.3萬元扶養費卻擺爛,看到訊息也已讀不回,廖女向法院申請變更子女姓氏,一審法院准了。判決書指出,2人原為夫妻,在去年4月1日經法院調解離婚成立,約定未成年子女由廖女扶養,林男每個月要給扶養費1.3萬元,但離婚後林男皆未與廖女和小孩聯絡,廖女傳訊要求人按月匯款扶養費,遭已讀不回,廖女再打電話,他的手機號碼已轉為空號。所以廖女向法院申請,要將小孩從母姓。家事調查官前往訪視2人的住處,發現廖女跟小孩住在租賃套房,家內有大量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與學習用品。廖女稱,小孩出生後均由她親自照料陪伴,林男跟小孩感情疏離,還曾嗆,「以後就跟孩子說,他沒爸就好」。6歲孩子則說,他不知道姓氏意涵,認為名字隨時想改就可以改,現在生活上及學習上,都沒因姓氏而有不方便或不適的地方。法官認為,離婚後林男未盡到養育子女之責,不過問也不探視,形同在小孩成長過程缺席,而現在小孩6歲,不清楚認知姓氏所表彰意義,但考量繼續從其父姓氏,和家族姓氏不一致,成長過程產生身分認同混淆之虞,所以建議變更未成年子女從為母姓。可抗告。
離婚1個月交新歡…前妻懷疑婚內出軌提告 新竹男靠「早安」證清白
新竹一名廖姓男子2年前離婚,隨後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新歡,卻被陳姓前妻認為是婚內出軌,氣得提告求償200萬元。然而,法官審理後發現,廖男確實是在離婚後才傳訊息給新對象,加上沒有其他證據證明2人有不單純關係,最後裁定駁回,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陳女和廖男在2008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原本生活和睦,但男方自2020年起不顧夫妻情分,常因小事對她提告,讓她對這段婚姻心死,雙方在2021年7月經法院調解離婚,還被寄存證信函搬離住處。沒想到,事後她才從鄰居口中得知,廖男在還沒離婚前,就和新歡有不單純的友誼關係,而且2人立刻同居,她才恍然大悟,一切都有跡可循,決定提告求償200萬。廖男解釋,之所以離婚是因為雙方金錢觀和價值觀差異太大,經過多次婚姻諮商都沒能改善,才會不得已分開。至於陳女從鄰居聽說的事情,其實是和保全閒聊,他向保全求證,對方則表示記性不好,已經離開社區3年,可見陳女說的並非事實。廖男提到,是離婚之後才認識新歡,並出示2人的交友軟體以及LINE對話紀錄。新歡也強調,和廖男是在2021年8月9日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之前從未去過男方的住處,也沒有破壞別人的婚姻。廖男出示和新歡的交友軟體及LINE對話紀錄證明清白。(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經過法官審理,發現新歡是否曾出入廖男的住處,是由陳女發問誘導,保全再就她的話陳述附和,而且從對話內容只能得知,新歡的汽車曾在2021年11月進出廖男社區,但當時廖男已經離婚,因此無法證實2人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交往。另外,廖男和新歡的對話,2人是在2021年8月9日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後來才交換LINE,女方在同年同月13日晚上傳送「笑臉」貼圖,廖男隔天早上才回覆:「Hi,早安,謝謝加LINE」等語,內容沒有任何曖昧,認定廖男所稱2人是在離婚後才認識,應該不是虛構。法官認為,陳女出示新歡汽車停在廖男住處門口的照片,但上頭僅顯示車輛在白天停放,並未記載拍攝日期,難憑一張照片,就判斷2人有逾越一般朋友的關係,最後不採信陳女的說詞,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夫妻都O型…竟生下A型女兒 高雄男認定妻出軌「7年後結局大逆轉」
高雄一名男子與妻子結婚,2人血型都是O型,沒想到生下A型的女兒,因此懷疑女方外遇,雙方大吵要離婚。然而,經過DNA鑑定,證實女兒是男子親生的,才發現是醫院搞烏龍出錯,怒提告求償55萬,判決結果曝光。根據判決書,男子和陸籍妻子在1997年結婚,2人均為O型血,婚後生下3名子女,小女兒在2008年4月出生,怎料醫院把孩子的血型驗成A型,讓他懷疑妻子出軌,2人不斷爭吵,隨後在2014年調解離婚,結束這段17年婚姻,孩子也被帶回大陸照顧,直到13歲才返台念書。男子為了確認小女兒是否是親生的,再次回到當初的婦產科醫院,結果確定女兒為A型,因而認定妻子外遇,於是向法院聲請確認子女關係不存在。不過,法院審理後,男子又去做DNA鑑定,結果顯示女兒血型為O型,證明小女兒是親生的。男子再次檢驗,發現是醫院搞烏龍。(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醫院解釋,男子女兒第1次檢驗確實為A型,但複驗後是O型,當場就有告知驗錯,並公布正確血型,但當年還是紙本病歷系統,轉換為電子檔時,因沒修改到才會造成烏龍發生。男子指控醫院疏失,擔憂女兒若遇重大事故恐輸錯血致命,堅持提告求償確認親子關係訴訟費、親子鑑定費用和精神撫慰金共50萬元,但法院認為,男子2014年已經離婚,卻直至2021年才聲請親子訴訟,更考量他這段時間未盡撫養責任,最後判男子敗訴。案經上訴二審,法院發現醫院在得知血型誤植後,立刻通知更正,自然沒有「輸錯血」風險一說,判男子敗訴,全案定讞。
小三嬌喊「怕你精盡人亡」傳草莓照示威 人妻見鹹濕對話怒告尪
台中市一名林姓人夫偷吃陳姓小三,2人互傳鹹濕訊息,包括「胃口越來越大?不戴套?還要中出?」、「我怕你精盡人亡」、「第四次給你無套不錯了吧」等語,女方甚至傳送自己身上被「種草莓(吻痕)」的照片給何姓元配示威;何妻發現雙方姦情,氣得對林男提告。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林男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何女主張,兩造於民國97年12月3日結婚,於112年6月28日經法院調解離婚成立。被告於兩造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坦承,他與陳女發生婚外情,甚表示說謊技巧不好,懶得騙原告,僅為玩遊戲認識,控制不住進而發生性關係,雖表示要回歸家庭,但仍持續與外遇對象聯繫,外遇對象甚向原告傳送吻痕照片示威。針對前妻指控,林男辯稱,自己和陳女是玩遊戲認識,但未發生性關係,僅係跟對方關係比較好,聊天內容有點超過,他確實有說會刪除與陳女之對話及切斷聯繫,但後續仍有聯絡陳女打電話等語。台中地院勘驗相關對話,發現林男和陳女曾互傳鹹濕訊息,包括「胃口越來越大?不戴套?還要中出?」、「我怕你精盡人亡」等語。台中地院審酌,被告確有與陳女發生婚外情,所為已逾越一般正常社交往來之分際,足以破壞原告對被告之信賴及與兩造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被告辯稱僅為聊天內容較超過云云,並不足採,被告所為顯然已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判處林男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被大S討750萬吞敗!汪小菲上訴「今首開庭調解」 2關鍵人代上場
汪小菲與前妻大S雖已離婚,但圍繞兩人間風波仍持續延燒。其中大S針對汪小菲拒絕履行協議,積欠750萬部分,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並扣押前夫財產,汪小菲則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回擊。高等法院在汪小菲被駁回與上訴後,於今(6日)試行調解,不過兩人均未現身,委由律師出庭。回顧整起事件,汪小菲和大S在2011年11月間於北院調解離婚,而汪小菲依調解筆錄附件規定,應自同年12月1日起至2038年3月1日止,於每3個月的第1個月1日前匯款大S家人300萬扶養費。但大S後來以前夫僅付150萬便未再給付,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750萬財產。對此,汪小菲認為沒有違反給付義務,並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請求法院在訴訟確定前,暫時停止執行他的財產。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日前依汪小菲應於2022年3月1日、6月1日及9月1日給付共900萬,但總計只給付150萬,認為大S聲請執行債權有理。汪小菲不服,提起上訴。高院民事庭則在今天下午14時30分進行調解,汪小菲及大S均委任律師出庭。
偷吃尪背叛「太魯閣號生還妻」 趁她治療中搞上女同事…被抓包1舉動太傷人
在最需要陪伴的時候慘遭枕邊人背叛。一名從台鐵太魯閣號慘案生還的李姓女子,因該事故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未料,丈夫竟在她治療期間偷吃女同事,甚至大膽將兩人合照設為手機桌布,讓發現此事的李女心碎離婚並提告,新北地院則判小三須賠償18萬元。判決書指出,2019年結婚、與丈夫育有1子的李女,去年6月發現老公單獨與女同事到內湖碧山巖、貢寮三貂角燈塔出遊,兩人除多次做出十指緊扣、擁抱等親密行為外,還一起入住宜蘭溫泉民宿,丈夫甚至在她察覺偷吃後,大膽把跟小三合照設為智慧手機、手錶桌面,令李女心碎調解離婚和提告小三。李女向法官供稱,自己因太魯閣號出軌慘案罹患PTSD,不僅心理狀態比一般人脆弱,還要在持續治療同時扶養小孩,壓力相當龐大,卻遭到丈夫外遇,造成精神更加痛苦、情緒難以平復,因此向小三求償100萬元。小三則辯稱,不知男方已婚,也否認有相約到溫泉民宿,更質疑李女出示的證據影片中,有標示日期的是後製,沒標示的也無法證明影片是李女離婚前拍攝。新北地院法官勘驗證物後,認為有標示日期的影片拍攝時間無誤,均為李女離婚前拍攝,且片中可見李女丈夫與被告有多次接吻相擁、親密牽手,認定超出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加上被告曾傳「不管你老婆有沒有放過你都一樣嗎」等訊息,認定她知悉自己介入別人婚姻,於審酌其薪資後,判被告須賠18萬元。
妻子不高興得買包安撫她 醫師月入30萬離婚時戶頭僅剩3百
男性家暴問題在最近是許多人在討論的議題,2022年發生了棒球YouTuber「台南Josh」被妻子家暴的事件,好萊塢男明星強尼戴普(Johnny Depp)與前妻安珀赫德(Amber Heard)也有互控誹謗的官司,這2起事件都顯現出男性家暴問題的存在。據《鏡週刊》報導,一名台北市的男醫師曾遭受過近5年的家庭暴力,他原本月收入達30萬元,但前妻每月的開銷都太過高昂,導致醫師在3年前離婚時,戶頭僅剩下不到3百元。醫師表示,他與前妻因家裡催婚,認識不到3個月便結婚,沒想到結婚後妻子對物質生活的控制欲,讓他難以忍受。前妻當時對醫師說:「你賺多少,我就過多好的生活」,醫師更說,妻子所謂的「好生活」,包括每月5萬5千的豪宅房租、3萬5千的保母費,且5分之1的薪水都須交給妻子,如果妻子不悅,他還要買包安撫他,如此高昂的花費,讓他每個月的薪水都不夠用,甚至還需動用婚前存款。不僅如此,醫師雖每月都付了高昂的費用,但沒工作的妻子卻還是要求醫師一下班就要趕快回家顧小孩,家事也都由醫師承包,且只要不合妻子的意,妻子還會言語羞辱他,像是「這就是你們家的爛種(指小孩)」、「你們鄉下人沒給你什麼幫助,你自己高攀了,你知道嗎?」讓醫師十分難堪。醫師因為妻子變得很陰鬱,甚至出現輕生念頭,但他也不敢跟外人訴苦,因為他覺得這樣很沒面子。好不容易2人調解離婚,在離婚前,醫師的存款早已不夠付房租,還需跟朋友借錢,他也因過勞身體變得不健康。在離婚前一刻,他跟兒子說「爸爸已經受不了,睡不好也沒錢了,爸爸要活下來才能繼續當你們的爸爸。」目前醫師與前妻僅剩財產分配官司。對於遭受家暴的男性該如何蒐證,陳宇安律師表示,如果有受傷一定要去驗傷,受到言語或精神暴力,當下要趕快跟朋友講,這樣也是證明,不用擔心沒證據,因法官可能會採信受害者的話。
汪小菲爆欠生活費…呂秋遠曝「1關鍵」法院難採納 美女律師嘆:怎不撐著點
大S(徐熙媛)前夫汪小菲因拒絕履行離婚協議,並積欠500萬生活費用,遭女方聲請強制執行並獲准,引發汪小菲與張蘭不滿開嗆,放話要爆料徐家的黑幕,雙方徹底撕破臉。對此,知名律師呂秋遠從法律層面做出幾點分析,並感嘆「婚姻中都不遵守承諾了,至少離婚以後,留點自己的誠信,當個信守協議的好人吧」。「在汪小菲跟大S的爭議裡,我們能學到什麼呢?」呂秋遠在臉書發文,「離婚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判決離婚。協議離婚,就是自己跟對方私下協商,協商好條件以後寫成書面,找好兩個證人,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判決離婚,就得要到法院去。」他提到,所有的離婚訴訟,都有調解先行程序,所以法院的判決離婚,又可分成2種,一是調解離婚,一種則是真正的判決離婚;調解離婚,就是由調解委員與法官協助雙方達成共識;後者就是由法官判決,可以打到三審,若不接受判決可以上訴;調解筆錄方面,只要雙方在法官面前簽名,就不能反悔、打折。呂秋遠說明,若交由法官判決,內容會公開在司法院判決查詢系統裡,只要輸入名字,就可看到雙方離婚的精彩狀況,反觀調解離婚則不會有任何記錄公開,所以有些人偏好調解離婚;若選擇調解離婚,協助談判的律師很重要,「好的律師讓你上天堂,能力不夠的律師會讓你進套房,千萬別覺得律師不重要,自己談就好。」律師表示,談判的內容,不外乎是監護權、財產分配、扶養費等細節,只要談好的事項,原則上不能改變;若私下協議,如果對方反悔,不能直接請法院強制執行,做假扣押或是拍賣,而是要到法院提告,但是法院做成的調解筆錄,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只要對方有財產,法院會幫你扣好扣滿」。呂秋遠直言,「汪小菲說,因為大S再婚,是當時簽筆錄的時候,無法預料到的狀況,所以要求重新訂新的金額?再婚當然是人生可以預期的狀況,就像是失業、公司倒閉、外遇一樣,這是人生中不可避免、有可能發生的傷痛,所以,所謂的『情事變更原則』很難被法院採納,不要老是想著要法院幫你改變之前說好的承諾」。另外,美女律師李怡貞去年才大讚「兩邊財產都不少的情況,這麼和平的離,還各別授權律師一起發過去美好的聲明,通常就是財產分的很滿意,大多就都各自理直,小孩監護互相不堅持。也算是離婚的標竿。」如今雙方卻徹底撕破臉,讓她忍不住感嘆「你們怎麼不撐著點呢?」
「神7」篠田麻里子被爆調解離婚 企業家尪帶女兒分居求救算命師
日本女團「AKB48」初代成員「神7」之一的篠田麻里子,2019年2月和企業家A先生在「交往0日」之下閃電結婚,隔年生下女兒,轉型媽媽藝人在時尚圈相當活躍,不料8月被爆夫妻分居,原因竟是她疑似出軌,近日傳出透過律師調解離婚,友人甚至透露,她經常找朋友商量還找算命師諮詢,看來家庭狀況「很嚴重」。篠田麻里子出軌風波鬧婚變,和企業家老公已經在調解離婚。(圖/翻攝自篠田麻里子IG)據《女性SEVEN》報導,篠田麻里子和小3歲企業家老公結婚3年後關係就變調,知情人士爆料,篠田麻里子打從2021年就和丈夫價值觀出現分歧,經常大吵小吵不斷,分居是因為被丈夫質疑和男性關係複雜,雖然她否認,不過老公是帶著孩子離家,至今仍處於分居狀態。根據報導,篠田麻里子除了被懷疑出軌,還被拍到和帥哥演員吃燒肉、唱KTV,丈夫憤而帶孩子離家出走,婚姻裂痕越來越大,近日夫妻倆甚至找律師調解離婚,雙方將爭取女兒的監護權。友人透露,篠田麻里子經常找朋友或是算命師諮詢、商量,一聊就是數個小時。雖然被爆分居,但篠田麻里子仍在YouTube更新和孩子回老家掃墓的影片,一度以為是「母女團圓了」,但從畫面推測,應該是在4到6月的春季時所拍攝,根據友人透露,篠田麻里子對女兒的愛很強烈,上傳女兒影片是要表達對孩子的思念,今後也會繼續透過社群平台表達對孩子的想念心情,由於丈夫也要爭取撫養小還,未來調解離婚將會花很長時間。另外,《FLASH》報導,篠田麻里子曾在節目時裡表示,「我和老公唯一合不來的就是金錢觀。我很浪費,只要覺得好的話就買,我老公因為是經營者,比較重視CP值」,她更提到買東西花的是老公的錢,針對調解離婚一事,篠田麻里子所屬經紀公司目前未做出回應。
妻要求分房睡…喊「找朋友聚餐」定位在摩鐵 尪潰揭真相:還買賓士送小王
桃園一名洪姓人夫和妻子結婚4年多,婚後育有2名子女,原本生活還算美滿,不料女方2年前突然要求分房睡,且經常找藉口外出,直到某天她聲稱要到中壢找朋友,手機定位卻出現在楊梅某汽車旅館,先生驚覺不單純,這才發現老婆早已出軌,甚至買賓士車送給小王開,氣得提告並求償100萬元。根據判決書,洪男主張,2020年2月間,妻子突然以生活作息不同、會互相影響為由要求分房睡;同年8月4日,自己意外發現,女方聲稱人在中壢與友人聚餐,其手機定位卻在楊梅某汽車旅館,此後外出時間不減反增,時常凌晨仍未返家,後來更帶小女兒離家與小王同居,甚至購買賓士車供對方使用。桃園地院認為,原告主張前開事實,並提出錄音錄影光碟、戶籍謄本、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手機衛星定位截圖、臉書訊息頁面截圖、對話譯文、影片截圖、車輛定期檢驗通知單等為證,但被告2人經合法通知,於言詞辯論期日未到場,亦未提出答辯書狀爭執,依民法規定,視同自認,堪信洪男起訴主張之前揭事實為真實。桃園地院審酌,兩造於96年11月8日結婚、共同育有子女2人、並於110年12月2日經調解離婚,婚齡4年餘、被告2人侵害原告配偶權之行為態樣及期間,兼衡兩造於108、109年之工作收入、財產狀況等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被告2人連帶給付精神慰撫金15萬元,尚屬適當,逾此金額之請求為無理由;可上訴。
翁癌逝「百萬房產」全給看護!斷聯8年女兒氣炸爭產 結局超展開
大陸浙江一名60多歲的董姓男子去年因病去世,去世前將自己名下一套價值百萬的房產送給了看護,而沒有留給斷聯8年的女兒,讓對方相當不滿,於是百般阻撓。由於一直拿不到房子,看護起訴了董女和年逾8旬的董母。最終法院調解不成,對遺贈糾紛案做出了判決,判處看護需給董女15萬人民幣(新台幣64萬元)。綜合陸媒報導,董男一家3口多年前因老家拆遷,意外分得3套房,後來他與妻子鬧矛盾,由法院調解離婚,3人各分得一套房。因為夫妻矛盾鬧得有點僵,站在母親一方的女兒,就此與父親產生隔閡,一氣之下將近8年沒和爸爸來往,讓董男很寒心,去世前決定將價值百萬的房產留給長年照顧他的看護。女兒得知父親將房產贈與看護後十分不滿,多次阻撓甚至驅趕對方,認為自己只是因為父母感情產生了裂痕,所以較少來往,但並沒有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在得知父親生病後,她也立即履行照料義務,並為此負擔了部分醫療費、日常開銷、身後喪葬費等,主張父親當時可能意識不清,才把遺產留給看護。法院審理期間,董男的親友出示了自己拍攝的視頻,顯示他決定將房產贈與看護時,意識清醒、表達清晰,且老翁當時還接受了電視台採訪,表達要將房產贈與看護的意願。法院認為,董男通過電視台、書面遺囑等多種方式,多次明確表示將房屋贈與看護,體現內心真實想法,雙方協議應認定為合法有效。法院審酌,在董男癌症晚期,女兒參與照料、陪同其前往上海等地看病及身後處理喪葬等事宜,有據可查的相關花費10餘萬元,判處看護需補償董女15萬元;另考慮董男親友拍攝的視頻中,他曾提及過房子贈與看護,並由對方贍養老母親的約定,因此法院酌情判處看護需補償董男的母親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