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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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養護中心女病患亡「未通知就火化」 家屬1個月後才知道:根本殺人機構
新北市陳姓男子3年前透過新北市社會局將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蘇姓親姊姊送往石門區某護理之家安置,直到今年6月收到通知,才發現親姊姊已病逝超過1個月,遺體已經火化。無緣見最後一面,陳男痛斥養護中心是殺人機構,涉及「毀屍滅跡」,市府單位對此疏失致歉,已檢討服務流程與通報機制,並調查相關人員失職狀況,依考績會程序辦理懲處。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陳男由於無力照顧患有重度智障的蘇姓親姊,3年前委託新北社會局將她送至石門區某護理之家,由於蘇女為低收入戶,由社會局共補助3年、146萬元安置與醫療費用,但陳男卻在今年6月收到公部門通知,蘇女已死亡超過1個月,遺體已被葬儀社火化。陳男6月得知此事相當震驚,後來從社工得知親姊已經死亡,無緣見到最後一面,據陳先生爆料,他在6月13日詢問社福中心社工關於姊姊住院近況,才得知死訊,不滿姊姊過世已超過一個月,護理之家及社福中心皆未通知,而擅自將姊姊遺體火化,質疑機構對姊姊生前遭護理之家凌虐,且有照顧不當情事,才會選擇快速火化「毀屍滅證」,他也對於見不到家人最後一面哭泣難過,痛斥養護中心是殺人機構。據了解,蘇女住進護理之家曾因胃食道逆流併十二指腸潰瘍、左胸膿瘍住院,後來康復,不過今年5月8日因發燒、血氧濃度低等症狀,送至八堵礦工醫院治療;5月12日醫院致電護理之家蘇女已死亡,享壽64歲,死因為肺炎併呼吸衰竭,次要原因為尿路感染、鉀離子濃度低下、糖尿病、高血壓。護理之家在5月13日聯繫社會局社福中心,告知蘇女就醫期間病逝,並稱「家屬同意由機構處理喪葬事宜」,由葬儀社火化遺體,社福中心以為家屬知情並同意由機構處理後續,因此未再通知家屬。悲傷的陳男不滿養護中心處置,民代接獲陳情後召開協調會,對此,新北社會局回應,對個案於機構安置期間病逝並由機構直接火化,未能及時通知家屬,造成家屬遺憾,致上最誠摯的歉意;目前針對內部與機構檢討查核機制,將檢討服務流程與通報機制,懲處相關人員。另外,衛生局表示,接獲民眾反映護理機構住民照護及緊急聯絡相關疑義,即協同社會局同步前往該機構現場查核,發現該住民為社會局保護安置個案,經檢視醫院診斷紀錄死亡原因為「肺炎併發敗血症」,依機構陳述及相關護理紀錄等相關事證,尚難認定該住民有遭受不當對待之情事,該機構內亦無設置監視設備。除此之外,該機構112年的督導考核有多項分數未達標準,包括無品質相關教育訓練、照護清冊未完備、無性騷擾事件處理流程等,將持續追蹤督導改善,強化照護品質,同時和社會局盡力提供家屬協助,若仍有相關醫療爭議,也可協助申請醫療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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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父性侵高中女兒!19年後還敢聲請扶養 法官判女兒免除義務
一名男子20年前與太太離婚後,取得女兒監護權,卻趁女兒熟睡時,性侵了當時仍是高中生的親生女兒。女兒提告後離家,男子後來也沒有扶養女兒,如今男子年逾70歲,生活無著,向屏東地方法聲請女兒扶養;法院經過調查,認定該男子的獸行19年來讓女兒飽受折磨,判決女兒免除扶養義務。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犯案男子於民國93年3月間與太太離婚,並取得當時就讀高中的女兒監護權。然而,該名男子竟於於94年2月,趁女兒熟睡時對她伸出狼爪,性侵得逞。女兒事後報案,離家住進宿舍。法院審理時,男子否認性侵女兒,稱前妻因為想復合所以時常到他住處睡覺,一天他喝醉酒被長官罵,回家後藉酒消愁,當時前妻房間沒有鎖,半夜一起來發現身邊有人,以為是太太,並穿著內褲對其摟抱,壓在對方身上感覺不對,開燈發現是女兒,他也大受打擊。女兒當下十分驚恐,之後就回到前妻住處,期間,他也有不定時支付供養費用,打電話關心,但女兒未接。法院調查,該男子犯行已經檢方依刑法第225條第1項家庭暴力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為乘機性交罪嫌之公訴;被害人受創後,直到目前仍在就醫治療,顯見男子行為對女兒造成身心靈莫大的傷害,縱然經過19年內心仍無法平復。判決書指出,法院認定男子在女兒於成年前,依法應善盡扶養照顧義務,並應適當關心其成長狀況,不料與太太離婚後卻違反倫常,對於未滿16歲之聲請人施行性侵行為,讓女兒身心重創,伺機逃離住處;且男子雖知道女兒就讀高中,卻從未透過其他方式對其善盡扶養義務,足認相對人係無正當理由,未善盡應扶養照顧其責任。又因男子對女兒為身體上之不法侵害,造成其身心受到巨大打擊、尚未成年即離家無法受家庭守護,離家後在外徬徨無助,出現自暴自棄、放棄自我的念頭及行為,引發創傷後情緒調解及認知障礙等精神問題,19年來仍飽受心靈折磨,已屬情節重大。參諸上揭民法第1118之1第1項第1、2款及第2項等規定,其女請求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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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解讀「對賴清德非常失望」 游盈隆發文還原語意
總統賴清德在就職演說中,強調「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引發國際關注。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坦言,本來期盼總統展現憲政高度,領導國家向前走,但現在感到失望和絕望。這番話卻被解讀是他對賴總統感到失望,他在臉書發文澄清,原意是「對政局演變至此,我當然失望,我非常失望,甚至有點絕望」。游盈隆接受中廣《千秋萬世》主持人王淺秋專訪,提到台灣現如今政局混亂,而在中華民國憲政裡,總統權位是高於五院,賦予總統院際調解權,更說到現今政黨氣氛已搞壞,賴總統不可能再去用院際調解權,他表示現如今已不談期不期待的問題,甚至從失望轉為絕望,他也在臉書發文提醒,「下半年大家神經要大條一點,因為我們可能會見識到台灣前所未見的政黨惡鬥,以及行政與立法兩權空前的碰撞和僵局形成。一言以蔽之,自今年二月一日立法院開議以來,台灣已進入政治地震期,三日一小震,五日一大震,一直到年底。」游盈隆同時也在臉書說到,「過去三十年,我累積了不少媒體經驗,我不會去怪媒體下標太辛辣,因為媒體有媒體的需要。但為了避免誤解,我還是要澄清一下,我的原意是對政局演變至此,我當然失望,我非常失望,甚至有點絕望。我的憂慮是2024整體台灣政局的空轉、內耗、混亂,甚至失控。」游盈隆提醒,朝野政黨領導者或操盤手,最好要節制,不要一路玩到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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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3千萬經費未獲准 新豐石滬保持原貌
新竹縣政府10多年前委託明新科大辦理海岸環境調查計畫,在桃竹交界的羊寮溪南邊海岸線發現4座早期捕魚石滬,近年向中央爭取3千萬元修復,但因該石滬群不具文資身分,目前只獲得交通部觀光署2800萬元補助修繕堤頂步道。該石滬群2019年由民眾以「新豐埤頭石滬」提報登錄文化景觀,經專家學者現場勘查決議列冊追蹤,目前仍持續列冊追蹤中。在聯結桃園新屋的雙新自行車道通車後,有不少民眾到新豐石滬遊憩,在夕陽西下時拍照打卡,也有民眾趁著退潮時在石滬內捉魚。文化局指石滬尚未列入文化景觀保護,民眾可以在石滬內遊憩。明新科大調查指出,位於坡頭漁港北側、羊寮溪以南海岸線的埤頭石滬群,完整性約6成,估計有百年歷史,是早年先民在潮間帶利用石蚵的蚵殼膠結,將海邊石礫堆砌形成石滬,趁海水漲、退潮升降原理,讓魚困於滬內,漁民就可甕中捉「魚」。縣府提出「新竹縣海岸線水環境改善計畫-坡頭村石滬海岸親水空間改善計畫」,向漁業署爭取3千萬元經費,希望以傳統人工方式修復石滬群,成為生態教育場域,也能營造魅力旅遊據點,但因漁業署只補助漁港設施,無法補助修繕經費。縣府後來以「坡頭村石滬海岸親水空間改善工程」,向交通部觀光署爭取經費,因石滬周邊牽涉海保署、水利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協調解決相關用地使用問題後,由觀光署核定補助2800萬元整修石滬堤頂步道,保持在地原有自然景觀。農業處指出,去年以生態拋石護岸和壓花地坪完成石滬堤頂步道,獲金竹獎肯定,讓民眾可從步道階梯就近走向石滬,但因沒經費修復石滬,難以辦理生態導覽,也無法讓民眾深入了解早期先民的補魚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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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爽花草被動! 竟用鏟子將高空作業工人繩索「砍成3段」
中國重慶有名工人在施工時損壞了一些鄰居的花草,豈料對方竟直接用鏟子將安全繩的副繩砍成3段,所幸當時有安全員在樓頂看守及時阻攔,未有人員因此受傷。據報導,高空作業工人劉姓男子表示,該社區外牆瓷磚大面積脫落,需要清理恢復,而有1名住戶佔用樓頂建了花園,他在施工時可能損壞了一些花草,因此跟對方產生了矛盾,施工時遭到阻攔。6月30日,對方竟直接用鏟子將安全繩的副繩砍成3段,當時旁邊有4名工人掛著在作業,樓棟有32層,所幸有安全員在樓頂看守及時阻攔,且工人作業現場是雙繩作業,未有人員因此受傷。事後,劉男表示,對方有意識到自己錯誤,在警方協調下已同意私下賠償和解。對此,網友則表示,「必須嚴懲重判!」、「這種行為能調解?我只能說我對法律越來越看不明白了。」、「謀殺未遂能賠償和解?不用負刑責?」、「這種不能協調,要直接拘留。不能因為犯罪沒危險意外就可以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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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訴女王周玉蔻爆黃國昌「硬上女學生」 判賠30萬又被北檢起訴
去年6月台灣MoToo事件連環爆期間,時常不實爆料的敗訴女王周玉蔻曾指控前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黃國昌則反嗆對方惡意捏造、下流,並且提告求償,要求周玉蔻要賠償100萬元,並刪除文章、在臉書刊登判決主文,2人在經調解失敗後,台北地院也於今年4月25日做出判決,判周玉蔻賠償30萬元,但周玉蔻事後仍堅稱,有舊報導稱黃國昌有過師生戀,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師生戀與「硬上」無關,今(25日)又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2023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參加「館長」陳之漢直播專訪時,曾談及司法改革議題,並表示最快的方法就是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沒想到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聽到之後,卻在當年6月13日於臉書發文爆料:「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周玉蔻的言論也引發黃國昌不滿痛批「網友傳訊告訴我周玉蔻在臉書上抹黑,看完後只能搖頭。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沒有什麼好說的,直接提告。」事後黃國昌也確實提出民、刑事告訴,並要求周玉蔻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還要求對方刪除抹黑的貼文,並在報紙頭版刊登本件判決主文1天,以及在其個人臉書置頂刊登本件判決主文30天。於是台北地院也在今年4月25日針對此案作出判決,認為周玉蔻這篇臉書文章,並非只是檢視黃國昌的人格與操守,或是單純的意見表達,而是可以驗證真偽的「事實陳述」,但周玉蔻所引用的過去媒體報導內容,不但是匿名爆料,而且爆料內容只是「師生戀」,跟「硬上」女學生是兩回事,於是判周玉蔻應賠償30萬元,並移除貼文,民事一審判決還可上訴。但周玉蔻對於判決不服,事後還在自己的臉書辯稱,「法官果然很怕司法委員會的黃國昌委員!」也讓黃國昌狠嗆,「今天,正式被台北地院認證造謠抹黑,判賠30萬元。毫不令人意外,這位『資深媒體人』不好好認錯,又開始鬼扯一堆荒誕不經的藉口,想要再度移轉自己信口開河、造謠抹黑的本質,為自己的敗訴找理由。這樣的人,還可以屢屢拿到民進黨政府的限制性標案,實乃國家不幸!對,我在說的就是周玉蔻!」對此,北檢檢察官也在今天再度以不實貼文已貶損黃國昌名譽及社會評價等理由,依《刑法》加重誹謗罪嫌將周玉蔻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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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提釋憲案非首例 黃揚明:陳水扁才是
總統賴清德24日在總統府敞廳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宣布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引起外界討論。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表示,前總統陳水扁過去在總統任內,曾針對2003年修憲生效前的大法官缺額任命是否須經立法院同意聲請釋憲。 黃揚明表示,賴清德以總統身份提出釋憲案,是民選總統中繼前總統陳水扁以後的第二位。他說,前總統陳水扁過去在總統任內,曾在2002年3月針對2003年修憲生效前的大法官缺額任命是否須經立法院同意聲請釋憲,大法官做出釋字第541號解釋文。黃揚明指出,陳水扁還曾在2007年1月針對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後,他能否享有憲法「不受刑事上之訴究」及對國家機密的特權聲請釋憲,大法官做出釋字第627號解釋文。黃揚明說,而前總統馬英九曾在2009年5月與五院正副院長座談時表態,儘管憲法規定總統有調解院際紛爭的權限,但憲法學界長期以來認為總統並無此權力基礎,不適合扮演這個角色,解決院際爭議比較好的做法就是聲請釋憲,他也覺得這是比較好的做法。不過,馬英九任內並未以總統身份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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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妹吃麵包噎死…監控曝女童「2度求救」遭老師無視 園方回應了
大陸湖南省婁底市1名家長近日爆料,女兒在當地1間特殊教育中心吃了老師餵的麵包後,被食物噎住導致窒息身亡,質疑孩子噎住後曾向老師求救,但是遭到忽視。對此,新化三葉草兒童啟智中心1名工作人員回應,園方對於此事也很痛心,目前已經和上級部門一起討論,並與孩子媽媽溝通協商調解。《澎湃新聞》報導,監控畫面顯示,女老師當時給了女童一大片麵包,孩子不斷往嘴裡塞,之後疑似被卡住,開始揮舞雙手,期間曾試圖把麵包摳出來,同時又繼續把手裡的麵包塞進嘴裡。不久後,女童就被麵包完全噎住,當時她一度站起來抱住老師,疑似想向師長求救,但對方卻沒有注意到異常。招生資訊顯示,該啟智中心是一家針對特殊兒童的教育機構,名為三葉草兒童啟智中心。悲劇發生後,唐姓園長稱,該名學童先前在家裡就有多次被噎住、送醫搶救的經歷,「家長向我們隱瞞了這個病情。」她還提到,「麵包每天都有的,家長每天早上也都會帶包子或者麵包來給孩子吃。」家長質疑,當時有4位老師在場,然而有些人在忙其他事,其餘的則在玩手機,忽視了孩子的異常舉動,進而導致悲劇發生,且自己曾多次向學校老師提及女兒存在吞咽問題,但老師們仍未給予足夠關注。園長強調,事發後,中心積極處理此事,但家屬要求上百萬人民幣的賠償,他們實在無力負擔。三葉草兒童啟智中心1名工作人員回應,園方對於此事也很痛心,目前已經和上級部門一起與孩子媽媽溝通協商調解。當地縣殘聯則稱,相關部門得知此事後,已進行多次深入瞭解,目前正在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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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宣布聲請釋憲 王鴻薇:公然表演違憲
總統賴清德24日在總統府敞廳舉行記者會,宣布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批評,賴清德在釋憲記者會公然表演違憲,並痛批,換了位子換了腦袋,「賴清德難道都不會精神錯亂嗎?」王鴻薇說,國會改革法案通過,賴清德終於還是忍不住,舉行記者會說要提釋憲和暫時處分,這位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的總統,如今義正嚴詞要憲法救他,這畫面簡直荒謬可笑,政治立場反覆跳動,換了位子換了腦袋,「賴清德難道都不會精神錯亂嗎?」她說,事實上,賴清德這次的記者會,嘴巴說著維護憲法,做的卻是最傷害憲法的行為,記者會會中《中央社》記者提問,如果釋憲和暫時處分尚未出來,賴清德是否應該遵守國會改革法案,包括到立院報告等,賴清德竟膽敢說不願意配合,這不是毀憲亂政什麼是毀憲亂政?王鴻薇指出,要知道違不違憲、是否暫時處分,這都是憲法法庭與司法權的事,在沒有結果出來前,行政機關甚至總統本來就要遵循憲法機關運作,三讀通過的法條就要遵守,賴清德身為總統,這樣的言行,真的把自己當成土皇帝,不但凌駕憲法更是傷害司法機關權責,在宣布釋憲記者會面前表演違憲,賴清德在全國人民面前表演雙標,她要正告賴清德,中華民國憲法不只不是災難,相反的「你才是中華民國憲政災難」。王鴻薇最後表示,賴清德本來就劣跡斑斑,自己過去就藐視民意機關,長達兩百多天不接受備詢,這不只傷害民主,更是破壞監督制衡,賴清德說白了就是怯戰,就是怕上第一線,如今國會改革法案通過,賴清德果然怕到,故意要親自提違憲,也不願意行使院際調解,就是擔心自己要上前線恐怕一問就倒。她強調,這心虛的表現,只會更堅定在野黨改革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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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天、李亞萍和女婿溝通 盼接回外孫:沒照顧不知怎面對余苑綺
余天女婿陳鑒近日因為當詐團車手被抓,遭收押禁見,2名小孩被帶到余家,而余天、李亞萍24日上午現身士林地院。對此,余天、李亞萍也做出回應。余天兒子余祥銓近日說,爸媽已找律師,只希望小孩平安健康。據悉,目前陳鑒兒女被接回余家,而余天嗆前陳鑒,「該關多久就關多久!」據悉,余苑綺過世後,余天夫婦曾被情勒4000萬。據《ETtoday星光雲》報導,李亞萍說,因為陳鑒還在羈押,看不到本人,會用視訊來溝通,希望小孩能由他們照顧,至少讓外孫每周回來1、2天。李亞萍強調,「如果我沒有盡到照顧的心力,以後到天上也不知道要怎麼面對綺綺。」余天說,目前陳鑒在考慮,沒什麼結果,希望可以再調解一次。李亞萍說,夫妻願意出錢出力,只希望前女婿別在為非作歹,而小孩有問爸爸去哪,她都說去上班。至於余苑綺3000萬遺產被陳花光,李亞萍表示,算了,誰叫女兒愛陳鑒。據悉,陳鑒疑似有新對象,李亞萍回,「不清楚,這個我們不想去了解,他年紀輕,要交朋友就去交,不要忌諱我們,但是要交好一點的。」據悉,余苑綺在2022年過世,而丈夫陳鑒爆擔任詐團水房,今年5月30日要跟車手拿錢遭逮,而陳鑒平時出手闊綽,每月開銷20萬元,在友人介紹下當車手頭,每月收入近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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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虛擬禮物誘騙女童進廁所猥褻 19歲男判刑6個月
高雄市19歲配線工詹姓男子去年以100元及網路虛擬禮物,誘騙一名小六女童「小美」(化名)到小學廁所,對她親吻、撫摸下體,事後被「小美」父親發現報警提告。橋頭地方法院依「與未滿14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判刑6個月,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詹男與被害少女「小美」為網友關係,2023年3月12日下午在高雄市永安區女童就讀的國小廁所內,詹男親吻且徒手隔褲子撫摸下體猥褻女童,事後給予100元現金及網路軟體禮物,被女童父親發覺,驗傷後向詹男提告。 「小美」的朋友朋友證稱,當天一群同學和詹男相約騎腳踏車出遊,到約定地點卻未見詹男、「小美」,之後2人一起走路過來,女童偷偷跟她說自己被帶去小學廁所亂摸,覺得心情不好。 詹男到案後,坦承自身犯行,卻未與被害女童家屬達成調解,並獲得原諒。橋頭地院審酌被告詹男與女童為朋友,女童身心發育尚未健全,影響其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判處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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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群逛大街!金門畜牧問題惹民怨 養牛遷移長達10年未見進展
金門縣政府最近積極推動建立「畜牧專區」,雖然關注到環境衛生、水源保護和道路交通安全等重要問題,但長達十餘年的養牛戶遷移問題依然未見進展,尤其是那些汙染山外溪上游水源的養牛戶,另外,一些畜牧業者更放任羊群在馬路上「逛大街」,嚴重影響到交通安全,卻又無法用專法有效管理,引發眾多民怨,多位縣議員對於縣府的無所作為感到極度不滿。議員蔡其雍指出,自從近十年來縣府與山外溪上游的養牛戶開始討論牛隻遷移的問題後,雖然2014年5月20日金門地方法院民事庭已經進行調解,要求該養牛戶自行拆除地上建物,但直到2022年11月,雙方再次簽署牛隻遷移備忘錄,業者卻仍然未見動作,最近更有新的情況,甚至在合約時限快到的時候,又增加新的設施,這讓先前的協議形同虛設。面對這樣的情況,蔡其雍建議縣府應盡快訂定「設置畜牧場管理辦法」,並且嚴格執行,尤其是針對那些長期侵占國有地和無視環境保護的畜牧業者,並強調,這些業者不僅影響水源和環境衛生,還對當地居民的健康構成威脅,特別是隨意處理死去的牲畜問題,更是無法容忍的。隨處可見牛的屍體,對環境造成髒亂影響。( 圖/翻攝畫面) 蔡其雍表示已花1年多的時間,打至少50通電話和各種單位溝通,終於在2024年5月底與1位姓陳的養牛業者簽署合同,並且由法院公證,確定在7月12日之前完成牛隻遷移的作業。金門縣政府表示,已經協助這位陳姓畜養戶,取得塔后段國有地的土地遷移,並且在各方面積極協助處理牛隻遷移前的準備工作,但是由於業者的配合意願不高,導致整個遷移進程一再拖延,對公共利益造成嚴重的影響,目前已寫信請求國產署終止租約,並且暫停對這位業者的酒糟配送,儘管如此,業者還是未見改進,已經積累85萬元的罰款,並且將根據情況繼續分別處罰,若這些罰款不被繳納,政府將可能沒收其牛隻。蔡其雍還指出,還有一些畜牧業者讓羊群在路上自由走動,影響到交通安全,但僅僅開出300至600元的罰單,畜主對此似乎毫不在意,引起當地居民抱怨,呼籲政府應該加強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力度,以解決長期存在的問題,並且讓畜牧業與社會發展和諧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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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ner店員暴走「一天2起」!男店員甩女客巴掌:給我滾 女店員潑咖啡粉
知名咖啡品牌Manner近日爆出多起店員與消費者發生爭執的事件,且都還在同一天,包括男店員賞消費者一巴掌,以及女店員拿咖啡朝消費者潑灑等,引發外界關注。據了解,2名店員都已被開除。兩起案件都發生於本月17日,上海浦東Manner梅花路門市一名男店員因咖啡製作等待時間問題,和消費者起衝突。影片顯示,女客人拿著手機碎念「你叫什麼名字」,而男店員則不滿回「十分鐘等不了喝什麼咖啡」、「老女人」、「傻逼」、「沒有男人要」、「不等給我滾」。女客人回嗆,「你有本事,你有種過來。」男店員先是把咖啡潑向女客人,接著衝出去理論,在被踹了一腳後,氣得賞女客人一巴掌「妳再踹啊」。另一間門市則位於上海威海路上,影片顯示,女客人嗆店員,「我一定會投訴妳的。」而女店員聽完後,將咖啡粉潑向女客人身上,怒吼「妳投訴啊,說了給妳退單,等不及妳就投訴,催啥啊,為什麼一直要在這裡吵」。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浦東官方部門透露,男店員的部分,已在相關部門主持下調解,並向女客人道歉。外傳2名店員都已被開除,不過官方尚未正式回應。Manner咖啡是2015年創立於上海的精品咖啡連鎖品牌,品牌隸屬於上海茵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主打產品有拿鐵咖啡、義式咖啡和濃縮咖啡,產品價格主要集中在15-25人民幣,截至6月10日,Manner在大陸擁有1295家直營門市,其中上海市門市數量最多,為544家,其次為廣東省,18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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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近6千看梁靜茹演唱會竟與「柱子對看」 9粉絲氣炸提告判決結果出爐
2023年5月,有觀眾投訴花人民幣1299元(約新台幣5798元)去看梁靜茹的上海演唱會,豈料竟買到「柱子票」,全程視野被立柱遮擋,而後便與主辦單位多次溝通,未果後9名粉絲決定將主辦單位「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藝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20日,案經一審宣判,法院判令背後主辦方以階梯式退票比例按單張票價人民幣420元、650元、 910元的標準退還消費者票款。據陸媒報導,從現場圖片中可看到,當天演唱會現場舞台設置的是四面台,舞台處於場館正中間,四周可以坐滿觀眾,相比三面台,四面台一方面可以增加觀眾席容量,另一方面方便每個角度的觀眾無死角觀看演出,但是在這場梁靜茹上海演唱會,四周則架起了大柱子,造成不少觀眾的視野被遮擋。其中一位觀眾李女士統計,該場演唱會買到「柱子票」的觀眾人數,累計達300人左右。有消費者表示,「只能聽,不能看,算什麼演唱會?」而從發文投訴至今已經過了一年多的時間,一名觀眾江先生稱,期間他們也想過透過溝通來解決問題,去年5月,當事情在網路登上熱搜後,當地消保官都已經介入,但在一番溝通調解下,主辦單位並未給予令觀眾滿意的賠償方案,只提出給少數「柱票」觀眾200元京東心意卡。6月20日,該案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令,被告(主辦單位)以階梯式退票比例按單張票價420元、650元、 910元的標準退還原告票。對此,法院表示,應充分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柱子票」讓粉絲們對演唱會的期待從驚喜變成驚嚇,從短期看,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漠視和侵害;從長遠看,影響的是整個演出市場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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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住近9千萬豪宅卻欠債 公司老闆「上銬10分鐘」嚇到秒還7百萬
大陸1名蔡姓男子名下有1套位於上海黃浦濱江、面積200平方公尺左右的大平層公寓,卻長期拖欠人民幣160萬元(約新台幣714萬元)的貨款,直到執行法官宣布對其執行司法拘留,才慌了神,立刻答應籌錢還債。近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披露了相關詳情。《上觀新聞》報導,2020年5月起,某構件公司與蔡男的建築公司簽訂合同,約定由原告提供PC構件並負責運輸、安裝等。到了結算款項的日期,建築公司並未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支付。構件公司遂將建築公司及負責人蔡男訴至法院。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由建築公司及蔡男共同支付貨款160餘萬元,支付方式為分期履行。如被告未能按期履行調解協議,則需支付原告相應違約金。調解協議簽訂後,建築公司與蔡男拒不履行相應義務,構件公司遂向奉賢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構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男很著急,因為前期投入了大量資金用於購買原材料以及安排人工,公司現在入不敷出,已經拖欠了30多名員工3個月工資。一番調查後,奉賢法院執行警員沈嚴發現,蔡男名下有1套位於黃浦濱江的大平層公寓,市場價值可能在人民幣2000萬餘元(約新台幣8935萬元),如果進行司法拍賣,申請人的債權將能夠全部兌現。然而,本案執行標的不到200萬元,該房屋價值是其10倍之多,啟動司法評估拍賣程序,雖然能全額兌現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但明顯「超標的」處置則又有可能損害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此時蔡男玩起了失蹤,拒接法院電話、拒不到院談話、同住人拒不透露其下落。鑒於蔡男還在上海生活經商,執行法官決定先行查封該套大平層公寓,並責令同住人通知蔡男盡快到院談話,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後果。與此同時,與申請執行人繼續排摸蔡男的行動軌跡,再視情決定採取下一步處置房屋等執行措施。在某次集中執行的前期布控中,執行法官們終於發現了蔡男行蹤,立刻驅車前往65公里外的嘉定區,把他逮了個正著,當場帶上警車強制傳喚回法院。蔡男保證願意付款,但還需要30天才能周轉出資金。對此,申請執行人明確表示已不再信任對方說法。考慮雙方無法就執行和解協議達成一致,且蔡男也沒有展現出配合執行的姿態和還款意願,合議庭決定對其實施司法拘留的強制執行措施。戴上手銬後,蔡男慌了神,警車才開出法院不到10分鐘,他就表示願意立即籌錢履行義務。經過1個多小時的籌款,160萬元執行款全部轉款完畢。同時,鑒於被執行人蔡男在本案中履行義務的態度和表現,法院依法決定對其罰款人民幣1萬元(約新台幣4.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