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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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釋憲說明代表協商破裂 韓國瑜聽白委提這事突喊「很重要」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憲法法庭即將針對民進黨立委提出的國會改革案釋憲「暫時處份」進行準備程序,因為民進黨51位立委都是釋憲申請人、也反對國會改革法案,但該案的「相對人」是立法院,若未來釋憲說明代表中又有民進黨立委,依照法院程序,可禁止「代理」(禁止綠委代理立院說明),他主張立院代表,應由立院院長指派、並強調修法合憲,且不宜由立院秘書長擔任說明人,因為秘書長只瞭解修法程序、不一定理解修法內容。憲法法庭將於下週三(10日)開庭討論暫時處分案,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召集朝野協商,討論3名立法院訴訟代理人名單的產生方式。民眾黨團今天先召開記者會,質疑憲法法庭未邀立法院機關代表、就審期間倉促僅剩4天、3名訴訟代理人對抗12人的律師團隊,並不符合憲法法庭所謂正當法律程序,黨團總召黃國昌呼籲韓國瑜對此應有非常嚴正的態度。綠營今天雖主張由立院院長指派釋憲說明代表就好,但也認為應由秘書長周萬來到法庭說明立院立場,反對韓國瑜循立院慣例、僅由在野黨代表到憲法法庭說明,引發藍、白立委不滿,雙方唇槍舌劍,協商過程緩慢而冗長。韓國瑜稍後聽到白委黃珊珊提及立院代表不宜派秘書長周萬來出任時,也特別強調「這句話很重要,請您重複一遍」,黃珊珊隨即再度說明,周萬來只是議事人員,可以說明修法程序,但對於法案實質內容「不可以有自己的意見,不可以把責任推給秘書長」。黃珊珊並主張,既然要到法庭解釋,立院就應該由主張通過國會改革法案的政黨代表(非立委)到法庭上說明內容,至於民進黨的不同意見,民進黨立委也已經透過提出釋憲案說明,「如果大家意見都一樣,根本不必提釋憲」。看到韓國瑜要黃珊珊「請說清楚」,參與協商的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立即覺得不對勁,馬上轉頭與民進黨大黨鞭柯建銘咬耳朵,商討如何回應。莊瑞雄稍後表示,民進黨團並沒有要求派立委到憲法法庭說明,針對黃國昌、黃珊珊的質疑,莊瑞雄則仍堅持未必要由政黨派代表,就直接由韓國瑜院長指派代表就好。但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提醒民進黨,既然表示尊重韓院長指派人選,那就不要等院長提出人選後又扣韓國瑜帽子,「如果說要尊重韓國瑜、卻又說院長不能派誰誰誰任釋憲代表」,那豈不就是繞個彎、還是限制韓國瑜的裁量權,國民黨願意尊重韓國瑜的院長職權,但也請民進黨團別預設任何立場、如果朝野沒結論,那就表決,否則上午協商一個多小時,還是淪於各說各話,沒有意義。洪孟楷並強調,第四屆立院針對核四停建釋憲案,立院派出三位都是反對核四停建的在野黨立委,第五屆319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釋憲案,立院也是派出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的在野黨立委擔任說明委員,第六屆針對NCC組織法釋憲案,立院派出國、親黨團各一位代表說明,既然都有前例,就依照前例處理。但民進黨團大黨鞭柯建銘指責洪孟楷說的不對「亂扯,搞什麼鬼」,韓國瑜則請柯別再罵人「好了、柯總召、好了」,然後表示如果大家沒共識,那就循例辦理,下午表決處理,柯建銘又忍不住插話「你怎麼又聽洪孟楷的」,韓國瑜並未理會,只說「謝謝」。柯建銘則制止正起身離開的韓國瑜,要他別走繼續協商「大家還在看直播耶,不能表決啦,不必表決啦」,韓國瑜則揮手示意但沒停下腳步,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不滿的留在座位上,繼續透過直播、隔空向支持者喊話,「只要最後立院派出的是藍白立委,就是國會擴權,完全不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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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成立調查小組 鏡電視控:侵害新聞自由
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3日上午在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討論成立「鏡電視調查專案小組」,並推舉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擔任調查小組召集人。對此,鏡電視發布四點聲明指出,立法院針對一家新聞媒體成立三種調查組織,實為史上僅見,侵害新聞自由斧痕鑿鑿。針對藍白成立「鏡電視調查專案小組」,鏡電視發布聲明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後經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及監察院等四機關聲請釋憲,尚待憲法法庭審議中,今日立法院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未經院會交付即逕行召開聯席委員會,以違反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之規定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加上黃國昌委員曾表明將於7月12日提案成立調查委員會,以及今年3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成立調閱小組(於七月三日提案終止),短時間內立法院針對一家新聞媒體成立三種調查組織,實為史上僅見,侵害新聞自由斧痕鑿鑿。鏡電視指出,公司申設過程受主管機關最嚴格之審查,是史上申設時間最長,受到最多不平等附款(共42項)要求之電視台,儘管有千百道枷鎖,也無法箝制鏡電視監督時政之初心,身為新聞媒體,鏡電視將本著新聞人之天職,持續挖掘真相、打擊特權、監督政局、無畏橫逆、勇往直前。鏡電視再指出,公司自申設以來,因部分初始股東之紛爭,導致少數政治人物不察誤信而受零元股東煽惑,產生今日之紛擾,公司至表遺憾,也不斷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且業經主管機關調查並向立法院提出報告,證明本公司執照申設過程一切皆依法辦理,無論再多的惡意攻訐或干擾,都無法改變鏡電視是最大受害者的事實。鏡電視強調,公司自開播以來節目內容表現優異,並受各大獎項肯定,2021年入圍5項2項得獎、2022年入圍33項17項得獎、2023年42項入圍19項得獎,開播至今已入圍80個獎項、贏得38項大獎,內容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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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皆要調查「鏡電視案」 綠營:國會改革法提檢調偵辦中不應另案調查
國會改革法案6月27日正式上路,國民黨、民眾黨紛紛表示要針對鏡電視成立調查小組與調查委員會。對此,民進黨團則回應,目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已經針對鏡電視案進行調查,如今在野黨又趁「職權行使法」釋憲的空窗期,成立更多組織來調查同一案,且藍白通過的國會改革法就有說,檢調偵辦中的立法院不應當另案調查。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指出,今年3月交通委員會就已經針對鏡電視案成立調閱小組,如今藍白又要再另組調查委員會,若再加上司法檢調已經介入,等於同時有四個機關在調查。「為什麼要這樣疊床架屋?為什麼要這樣不擇手段呢?」她說,實在讓大家非常難以想像,這要耗費多少資源,然後各查各的,一個鏡電視鬧三胞,那之前交通委員會的調閱小組,你是不是查不出什麼東西,所以才要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才要再想方設法再去設立更多的委員會,來為難政府、來癱瘓政府。此外,有關釋憲案,國民黨要求有「綠色背景」的大法官,應該自請回避一事。吳思瑤則回應,現任大法官都是由總統提名,立法院行使同意,如果把民進黨時期任命的大法官,都當做是綠營的人,這是對大法官的不敬,他的職權是超越黨派的,國民黨不要忘了自己也行使過大法官的同意權。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說,民進黨支持國會改革,只是反對用違憲的作法做國會改革,正在釋憲中,釐清後,社會對於法條會更有共識,但藍白卻刻意製造空窗期,在空窗期行使逾越憲法的權限,不只是擴權,是名副其實的濫權。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林楚茵說,這是非常錯誤示範,媒體採訪自由與保障,會因為藍白要查案子一定感到恐懼,不應該發生在自由民主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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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開出第一槍將成立鏡電視調查小組 黃國昌:不排斥也不反對
國會職權修法已生效,在野黨擬成立調查小組追查弊案,其中「鏡電視案」,國民黨團3日將在立院交通、司法及法制聯席會議成立調查專案小組。而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日前也表示,有意在12日院會成立調查委員會,對此他表示,只要運作功能跟參與足夠,就不排斥也不反對。針對國民黨團明日成立鏡電視調查小組,黃國昌今日在民眾黨團記者會表示,今日黨團針對接下來立院議事跟法案做成3點重要決議,分別是國會聽證調查制度上路後要成立的2個委員會、將於7月12日要求總統賴清德依照《立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回應立委提的問題與意見,以及《選罷法》修法態度。黃國昌說明,針對第一個決議,上週已有報告「國會聽證調查制度」適用的對象,民眾黨團維持上週希望進行的主題,其中包括針對有關於國發基金在過去這幾年,是不是已經淪為紓困基金,甚至成為官商勾結的溫床,民眾黨認為有必要配合產業發展條例修正進行國會聽證制度。他指出,當初在產創條例設置國發基金時,當時民進黨提出的主張,是國發基金不可以淪為紓困基金,甚至成為官商勾結的溫床,而當初提出這項主張,正是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沒想到等到民進黨自己執政以後,卻完全忘記過去初衷、完全忘記過去自己所曾堅持的主張。黃國昌表示,國發基金挑選投資標的,過半以上全部嚴重虧損,甚至離譜到把台灣納稅人投資的錢洗到中國,被胡搞瞎搞,以及在綠能國家隊的發展上,丟了納稅人30億的錢,搞到綠能國家隊在軍事要塞上非法使用中國逆變器,且按照目前所掌握到檢舉資料,恐怕非法使用的還不是只有逆變器,包括中國製的網路通訊設備,民眾黨團已經要求軍備局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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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將成立鏡電視調查小組 卓榮泰:釋憲後才開始較為合理
國會改革法案日前生效,立法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要求行使國會調查權,宣布成立調查小組與調查委員會追查弊案,藍營擬於3日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2日表示,在釋憲機關做進一步決定後,才有合法合憲的行為比較妥當。國民黨團擬於明日立法院交通、司法及法制聯席會議上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查專案小組,並不排除行使聽證權,邀請民間人士赴立法院作證。卓榮泰今日上午赴立法院備詢,並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現在四個機關都分別提出釋憲,他希望在這個提出釋憲還有聲請暫時處分的時間中,任何人與機關都不要給大法官壓力。卓榮泰表示,之後所有的機關依照這樣判決的內容來執行,才是守護憲法。他再次呼籲,大家在這個時候應該等到釋憲機關做進一步的決定後,才開始在未來有任何合法合憲的行為,是比較妥當的。至於日前國民黨擬修法提高罷免門檻,對此,卓榮泰說,任何民意機關都不應該自己擴權,這包括增加自己福利,延長任期或保障自己權利。他說,希望民意代表在這過程當中能夠謹守份際,現行的法律就是現在選民跟代表之間的契約,契約不容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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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崖邊拼勇1/國會改革另闢釋憲延長賽 賴總統寧讓朝野火車對撞
總統賴清德日前親上火線,針對立院三讀國會改革法案提釋憲,還在咨文加註「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意見。藍營高層表示,前總統陳水扁任內也曾兩度提釋憲、在諮文加意見,導致政局動盪,賴總統現在也採取相同的「焦土」策略,硬讓朝野「火車對撞」,寧可把諸多重大民生議題晾一邊。藍營高層也憂心地說,賴清德充分展現其「不服輸」人格特質,未來綠營只要罷免一席藍委,又能成功補選一席,就有可能重返立院第一大黨,民眾黨團屆時是否還會與藍合作很難說,綠就更可能壓制在野黨,藍營2026縣市長選情樂觀不得。該人士進一步研判,民進黨不避諱的介入罷免國民黨基隆市長謝國樑連署「髮夾灣」,刻意忽略法院已判決基市府在「罷謝」導火線「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勝訴的事實,就是企圖將謝國樑形塑成「罷免藍委」的第一塊骨牌。藍白立委雖攜手通過國會改革案,卻遭到綠營以釋憲強烈反制,藍白表示將會搶時間,儘速成立調查委員會,針對民眾關心的懸案行使調查權。(圖/記者黃耀徵攝)藍營近期針對賴總統、監察院、行政院和立法院四路提釋憲進行兵推,鑑於民進黨同時透過釋憲、「抗中保台」抹黑抹紅,雙路狂殺在野黨。國民黨除即時反駁抹紅,還要趁國會改革案生效、憲法法庭未決定暫時狀態之際發動閃電戰,鎖定超思蛋、「王膝知監控疑雲」、鏡電視疑雲等懸案,行使調查聽證權。由於外界點名的調查對象之一、農業部主委陳駿季已表態只給接受檢調訊問,被解讀會消極杯葛立院調查,但藍營質疑檢調、監院查案動作永遠慢半拍,都得等到立院啟動調查,才會技術性地約談「阻擋立院查真相」,因而也策定「下會期審查政院總預算時看著辦」。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教授楊智傑指出,民進黨雖分四路釋憲,但除立院外,另三路都不符合要件,行政院在覆議失敗後又聲請釋憲,也是牴觸憲法,因憲法增修條文明定,若覆議被否決,行政院長必須接受原決議,不能用其他法律程序或其他權力制衡手段翻案,至於「釋憲」是否為一種對立法權的反制手段,有待憲法法庭釐清。立委指出,萬一大法官判決這次國會改革法的相關法條違憲,上述已經實施的法條將失效,立法程序重回原點,如果藍白堅持重行推動,綠營也可能會強力杯葛,政局必然更動盪,但如果只是判決部份違憲,朝野就有可能透過協商,針對違憲處重行修法,平和處理的可能性較高。民進黨雖兵分四路提出釋憲,要營造氣勢壓制在野黨,但學者認為憲法法庭可能只會受理由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圖中)領銜提出的綠黨團版釋憲案。(圖/記者趙世勳攝)不過,藍營高層也坦承,即使在野黨在法理上站得住腳,釋憲案仍是大法官說了算。回溯司法院長許宗力第一次擔任大法官任內,就曾透過釋憲案「部份不同意書」反對國會享有調查權,許宗力是我國罕見的兩度任職大法官者,且堅定支持廢死,藍營擔心許任滿在即,或許會不計毀譽反對調查權。立委羅智強說,總統雖要求大法官先通過暫時處分,但2005年「戶籍法」釋憲時,大法官廖義男就曾指出,大法官不應透過釋憲,預先指導立委如何制定或修正法律,也不應成為立委之憲法諮詢機關,綠營現在拿釋憲當成對抗在野黨的大刀,已侵害立法權毀憲亂政,若憲法法庭還通過暫時處份,就會天下大亂,藍營絕不會坐以待斃。賴總統親上火線提釋憲,粉碎藍營內部最後的期待,原本對賴還有期待的「鴿派」聲音頓失,都跟進「鷹派」喊反擊到底。藍綠媒體點名被鎖定罷免的藍委葉元之收起以往詼諧的風格,就直言與此有關,他自認服務選民盡心盡力,綠委卻抹黑他「人都找不到」,他也早料到綠營有這招,甫就任即公開板橋服務處、立法院辦公室電話地址,沒料到綠營卻刻意挑午休時間致電為難助理,助理個個神經緊繃,未來他只能全力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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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擬成立委員會 黃國昌:追查鏡電視、綠能光電弊案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28日在黨團會議後舉行記者會,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7月12日時會要求再度延會,並表示,將在院會正式提案成立調查委員會,追查鏡電視案與綠能光電案。黃國昌指出,上午經過黨團會議討論後決定,在新的國會改革法案規範上,有兩個重要的案子要處理,第一個,跟新聞自由有關係,政黨黑手伸入新聞台,一定要徹查到底,目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雖成立鏡電視調閱小組,但在舊制度下幾乎調不到資料,NCC全力抵抗杯葛。「到目前為止,非常遺憾,在交通委員會成立的鏡電視弊案調閱小組,幾乎調不到任何資料。」他直言,在舊的制度下成立的調閱小組,NCC是全力抵抗杯葛,讓調閱小組沒有辦法實際運作下去,也凸顯過去舊的調閱制度在進行相關行政權的監督以及弊案處理上,所面臨的重大限制。因此,黃國昌表示,等交通委員會針對有關鏡電視弊案的調閱小組告一個段落後,民眾黨團會在院會正式提案,「在院會的層次建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會要處理的,就是鏡電視弊案所環繞的,不管是政黨黑手介入NCC執照的發放,以及在其中所發生的官商勾結」。黃國昌再指出,第二個是綠能光電案,過去8年,國發基金投資了非常多莫名其妙的投資決策,對於整個國家納稅人造成非常大的損失,「而國發基金所投資的內容,竟然還是涉及到所謂在綠能光電發展上的重大弊案」。他說,成立所謂的綠能國家隊,但卻出現綠能國家隊一手拿政府資源、另外一手卻在幫民進黨特定權貴服務,甚至國家的政策竟然是交由特定廠商加以擬定,民眾黨團也會在擬妥相關議案後,在院會正式提案申請成立調查委員會加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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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臂砸中捷釀1死15傷!調查報告出爐 「5救命機制失效」差3秒撞上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中捷運)一列由北屯總站往南開往高鐵臺中站之列車,由編號03及04兩節車廂組成,載有隨車站務員1名及乘客47名,於去年5月10日中午12時27分在豐樂公園站與大慶站間之下行軌道運轉中,撞及侵入軌道之塔式起重機桁架,造成列車車頭毀損及運行方向右側車門脫落,釀成 1死15傷事故。依運輸事故調查法,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下稱運安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進行事故調查,並邀請交通部、交通部鐵道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宇球國際興業有限公司及嘉謜工程行等11個單位共同參與。調查結果今(20日)出爐,運安會表示,事故當天,該捷運路線旁興富發建設所興建之建築物樓頂,正由宇球公司及嘉謜工程人員在現場以拆除用塔式起重機進行建築用塔式起重機之拆除作業。在進行塔式起重機桁架與旋轉盤之分離作業時,嘉謜工程人員於移除桁架根部與旋轉盤耳板間之插銷後,以棘輪扳手置於插銷孔暫時固定,因棘輪扳手之手柄尺寸比插銷孔徑小,桁架根部即略為上浮,未能與耳板保持平行而無法順利鬆脫,嘉謜工程人員遂指揮宇球公司人員,以旋轉拆除機方式調整塔式起重機桁架之角度,過程中作業人員可能以斜拉方式吊升塔式起重機桁架,且拆除機捲揚鋼索與塔式起重機桁架吊點產生之斜拉角度超過極限斜拉角,導致拆除機桁架多處桿件承受到足以彎折或挫曲之壓力而發生挫曲斷裂。塔式起重機桁架在失去拆除機拉力支撐後墜落至文心南路上,部分桁架於 12時27分03秒時侵入臺中捷運軌道區。當時,事故列車停靠第2月台(下行軌道),此時塔式起重機桁架侵入軌道,12時27分10秒時全車車門開啟,隨車站務員由04車廂10號車門處走出至月台,面向北端(列車後部)確認乘客上、下車情形。車站保全人員聽到撞擊聲響,於12時27分06時轉身往南察看並向月台之南端移動,發現軌道上之煙霧灰塵後,於12時27分13秒時以對講機向值班站長通報,並繼續向月台之南端移動。值班站長聽到撞擊聲音,亦聽到車站保全人員以對講機呼叫,於是移動至第1月台之南端瞭解情況。12時27分04時,行控中心電力監控及資料擷取系統(Power 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 PWR SCADA)開始出現10筆電力告警,之後陸續收到豐樂公園站至大慶站間上行軌道(往北屯總站方向),包括直流斷路器饋線跳脫(第三軌 750 伏特電壓)及車站設備變電站線路接地等告警。12時27分10秒時,電力系統自動重新投入豐樂公園站至大慶站間上行軌道之第三軌電力,並於12時27分11秒恢復供電。事故列車所在下行軌道之第三軌則未曾有受散落物影響而產生斷電的情形。12時27分19秒,隨車站務員聽到離站警音返回列車內。12時27分21秒車站保全人員抵達第2月台之南端端牆門確認狀況,雖然發現軌道上之桁架,惟車站月台未設置有可供人員啟動緊急停車之設備,無法立即阻止列車離站。12時27分29秒,事故列車自豐樂公園站發車。12時27分31秒,車站保全人員位於南端牆處,欲通知隨車站務員停車,但因其使用之對講機無法與隨車站務員之手持無線電通訊,遂以舉手方式向隨車站務員示意停車。因臺中捷運並未有緊急停車手勢之規範,隨車站務員無法瞭解其意,隨即站至車頭處並發現前方軌道區之桁架,於12時27分34秒呼叫行控中心立即停車,同時拿出鑰匙準備開啟手動駕駛台蓋板,欲按壓手動駕駛台內之緊急煞車按鈕,但未完成通報及開啟手動駕駛台蓋板。12時27分46秒,事故列車即以43.7公里/時的速度撞及軌道上的桁架。12時27分47秒,桁架從04車廂運行方向右側之09號車門侵入車廂,擊中乘坐於運行方向左側座位之乘客後再貫穿左側窗戶,將該名乘客推出車廂並掉落至下方軌道區。12時27分52秒,事故列車速度降至0公里/時。運安會指出,值班站長發現軌道上有煙霧時立即呼叫行控中心,惟該通訊頻道可能為隨車站務員與行控中心通話使用中,且值班站長可能未使用緊急呼叫功能,故未能取得最高通話權無法成功發話通知行控中心。行控中心雖於電力監控及資料擷取系統出現多筆電力系統告警,但多為上行軌道之第三軌過電流及車站設備異常,上行軌道之第三軌電力系統在自動執行線路量測且未偵測到異常後自動復電成功。在上行及下行軌道之第三軌供電皆正常,且相關電力告警多為車站設備異常之情形下,行控中心無法僅藉由電力告警內容,得知軌道有外物入侵。運安會發現,手動駕駛台並非設計在列車由系統自動駕駛時使用,故平時為上鎖狀態,事故當時雖然列車為系統自動駕駛中,但隨車站務員於發現軌道上異狀時,仍試圖拿取鑰匙欲開啟手動駕駛台蓋板按下緊急煞車按鈕。經專案調查小組實際測試,一般完成隨車站務員訓練之同仁約需15至16秒時間,才能完成開啟蓋板並按壓緊急煞車按鈕,事故當天自隨車站務員發現軌道上之桁架至列車撞及桁架僅12秒,不足以讓隨車站務員完成開啟駕駛台蓋板並按壓緊急煞車按鈕。運安會進一步說明,塔式起重機桁架侵入臺中捷運軌道時,因列車障礙物偵測裝置尚未撞及桁架,故行控中心自動列車監視監控及資料擷取系統未有障礙物偵測作動告警,機廠控制工程師在未接獲系統告警,亦未獲現場人員回報有桁架侵入之情形下,無法判斷軌道上有外物需立即執行緊急停車動作。另外,臺中捷運雖設有可以停止列車運轉之相關設備,但依事故當時情況,除利用月台門未關妥列車即無法運轉之安全設計特性,或有機會阻止列車離站,其餘方式皆無法達到立即停車之目的,惟利用月台門系統之安全設計特性阻止列車運轉,並非人員於日常運作時使用之方式,且事故前臺中捷運並未施予車站保全人員該項系統知識訓練,亦未有相關標準作業程序,故難以要求人員於事故當天利用該方式阻止列車離站。運安會建議,中捷公司應重新檢視緊急停車相關設備與規範及行車事故應變規定,包括評估設置車站緊急停車按鈕、建立簡短之緊急停車通訊用語、明確規範緊急停車決策之授權,以利人員於緊急狀況時立即執行緊急停車動作、明訂事故後列車巡檢程序,以利確認是否有人員受困或外物掉落於車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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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神器2/是得力助手還是隱形殺手? Level 3進台灣再緩緩
美國公路安全保險協會(Insurance Institute for Highway Safety,IIHS)從警方所記錄的交通事故數據研究發現,車輛安全配備中,車道輔助系統每年可預防近8.5萬件碰撞事故,與未配備該系統的車輛相比,降低約11%的碰撞事故,事故受傷風險減少21%,事故死亡率更大幅降低86%。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ARTC)指出,全球車險規模一年約7,000億美元,占整體保險業產值的42%,ADAS的發展有助於降低汽車於道路行駛時的風險,保險業出險金額也將隨之下降,短期內將使保險業者獲利提升。長遠來看,全球各大車廠皆已積極投入開發自駕車,未來自駕車上路後,由於車輛具備防撞與速度管控系統,更是有效減少意外發生次數與嚴重性,連帶使理賠金額與車險保費降低。BCG(Boston Consulting Group)與摩根史丹利(Morgan Stanley)也預估,車險市場規模將在2030年縮減40%、2040年縮減70%。其中以已開發國家所面臨的危機最大,預估2040年美國車險市場規模將從2,210億美元縮減到740億美元,英國則是從240億美元降至60億美元。觀察國內表現,近年來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在新車上逐漸普及,不過卻也出現車主因太過依賴ADAS,導致車禍事故數量提高的現象。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委林信得表示,未來只要開啟先進駕駛輔助系統的車輛出事故,無論是否有死傷都會進行調查。據高公局統計,2021年至2023年9月,國道追撞施工車事故有279件,其中140件車輛有配備輔助系統,占50.2%;配有輔助系統且開啟,但仍發生事故的有60件,占42.9%。林信得強調,「未來配有ADAS的車輛只要發生事故就會立案調查。」運安會執行長林沛達說,因應新興運具如電動車、氫能車、具ADAS車輛等普遍使用,運安會擬修正重大公路運輸事故範圍,朝降低啟動調查門檻及擴大調查範圍方向進行。原先公路調查範圍是死亡4人以上才進行調查,未來改為死亡3人以上就會調查。不過不具名的保險經紀人向CTWANT記者透露,「目前遇過車禍使用車險的客戶多以人為疏失為主,幾乎沒有聽過是因為ADAS系統而產生問題。」自動駕駛是目前需與多車廠積極研發、駕駛也引頸期盼的新科技,國內車款多搭載Level 2輔助系統為主,不過其實在2022年5月Mercedes Benz便取得德國政府Level 3的認證。至於台灣何時會開放?車廠表示,「法規是關鍵。」台灣自駕車技術已達可上路階段,ARTC展示自有技術,驗證台灣已具備可上路能力的自駕技術。(圖/ARTC提供)Mercedes-Benz是全球首個拿到政府核准,讓Level 3自動駕駛上路的車商;緊接著,2023年11月BMW也宣布今年3月推出的7系列車款將導入Level 3自動駕駛功能,只是這項技術僅在德國使用,且不適用於純電i7。除了豪華車廠Mercedes-Benz和BMW以外,最近大陸工信部一口氣批准9家汽車品牌,包括蔚來、比亞迪、長安汽車、廣汽集團、上汽集團、北汽藍谷、一汽集團、上汽紅岩與宇通客車,可在規定道路範圍內進行Level 3道路測試。值得注意的是,Level 3可以說是駕駛系統分級的分水嶺,Level 2和Level 3最大的差別在於Level 2是由車主負開車的責任;Level 3則因為由汽車本身主導,所以由汽車廠來負責,也因此,政府對於法規的設置和規範更加嚴謹。但Level 3的發展目前仍未成熟,為避免駕駛者太過依賴駕駛輔助系統,加拿大卑詩省更率全球之先,下令禁止所有配備Level 3駕駛輔助系統上路,甚至嚴格禁止各車商安裝此系統。台灣目前也尚無相關引進計劃。而汽車達人鄭捷也透過CTWANT向車主呼籲,「現階段ADAS系統只是用於輔助和提醒駕駛,並不代表可以在開車時放手做自己的事。」ADAS雖然是得力助手,但過度依賴還是有可能造成隱憂。ADAS日漸普及,但是車主太過依賴而導致車禍事故的事件也頻傳。(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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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性侵國小男童並產子遭重判17年! 女老師首次喊冤:我是被陷害的
桃園市一名徐姓國小女老師,擔任國小6年級班導期間,涉嫌性侵班上一名小六男學生多達9次,甚至為學生懷孕產子,桃園地院一審重判17年6月。事後,女老師不服提出上訴,案件二審上訴到高等法院,女老師5日喊冤,稱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真正被性侵的是她,並表示在法庭上提出質疑被無視,讓她受不白之冤。她還出示與男學生的對話紀錄,強調自己是「被男學生陷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全案始於2020年徐女擔任國小5、6年級班導師期間。徐女在2020年2到6月間,9次與班上男學生發生性關係,並在同年5月懷孕,2021年初產下1子。直至男學生畢業後升上國中,父親發現兒子與前班導師關係異常,才驚覺報警,讓事件曝光。偵查期間女老師否認犯行,辯稱只與男學生發生1次關係,而且是男學生主動,她屬於遭到男學生性侵。但檢察官不採信,仍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女老師起訴。桃園地院審理時,依男學生提供的供詞,認為不可能是男學生主動,且男學生表明,有2次發生關係時,他內心有恐懼,是不願意發生關係的。因此桃園地院認定,女老師共犯下2個對14歲以下少年強制性交罪,7個對14歲以下少年性交罪,重判17年6月,但女老師不服提出上訴,案件二審上訴到高等法院。女老師在庭上提出與男學生的LINE對話紀錄,並表示「性侵9次」說法都是男學生向調查委員會捏造的指控,其中男學生指控的2次甚至還沒開學,而她在法庭上提出質疑時卻被無視,法官甚至幫男學生修正時間。該名女老師表示,自此她患上重度憂鬱,但男學生心情卻不受影響,稱「這承受程度也太異於常人?」。且根據老師提供的對話紀錄,男學生甚至請求她不要說出兩人發生性關係,否則「會有前科」、「會被父母修理」。女老師還提到,另一名學生看到男學生的言論後,告訴她男學生在學校都很快樂,完全不像是控訴性侵害後的可憐人設。女老師甚至強調,如果若當時遭男學生性侵後即時揭發,就不會被他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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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宣布國會改革案陸續三讀 朝野議場激烈對峙氣氛緊繃
立院院長韓國瑜在今天下午4時59分,宣布國會改革法中的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完成三讀。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立即在議場內歡呼並響起掌聲,強調不畏民進黨團揚言一定釋憲,一定會依法好好調查幾個民眾關切的弊案,讓民眾清楚瞭解在野黨忍辱負重推動國會改革的原因,至於場內民進黨立委則高喊國會已死、反黑箱反擴權,三讀無效,並向主席台上丟垃圾、高喊表決無效。國會改革法案在今年下午接近四時許完成五法條文的「二讀」,民進黨立委隨後在議場內以向主席台「射紙飛機」的方式表達對藍、白立委及院長韓國瑜的抗議,期間並爆發民進黨女立委邱議瑩攻擊藍委羅智強的風波,韓國瑜隨即宣布休息、進行朝野協商。韓國瑜稍後在4時半左右宣布國會改革五法條文三讀,首先清點現場人數,並再度進行車輪表決,國民黨立委此時在主席台前手持小太陽氣球,綠委則不干示弱,從發言台前向主席台丟擲「反惡法」「反黑箱」的大瑜珈球,藍綠立委互喊口號對峙,議場秩序混亂,但肢體衝突未進一步爆發,議事人員宣讀三讀條文的動作並未終止,立院院長韓國瑜則臉色嚴肅的看著台下綠委的抗議。院會首先從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開始處理,三讀通過的條文,明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並採即時回答,藐視國會將有罰責,新增國會調查權及聽證權,民進黨團則揚言一定會聲請釋憲。立院三讀國會改革法案,朝野立委在主席台上下激烈對峙,互喊口號較勁(圖/記者劉耿豪攝)在邀請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常態化部份,三讀條文除採依序即時回答模式,總統就職兩週內要向立院送國情報告書,一個月內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並於每年2月1日向立院交付國情報告書,3月1日前赴立院國情報告。另外,新增藐視國會罰則,訓令官員不能反質詢,若反質詢、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藐視國會行為,經院會決議可處2至20萬罰鍰。至於人事同意權部分,改為記名表決,審查需開公聽會,被提名人若有虛偽陳述或資料不實等,經院會決議,可處2萬至20萬元罰鍰。三讀國會改革條文同時賦予國會有調查權,得舉行聽證會,且可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若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相關文件,經院會決議,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移送監察院。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關係人士則可處1萬至10萬元以下罰鍰。受邀出席政府人員與被調查事件相關上會人士,得經主席同意,由律師、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輔佐人員在場協助。國會聽證權部分,三讀條文明訂,國會可新設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全院委員會可舉行「調查權聽證」、「補選副總統聽證」、「彈劾總統副總統聽證」、「人事同意權聽證」,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議決後舉行。聽證會應該公開,但涉個人隱私受不當侵害、個人生命自由遭受威脅之虞、營業秘密恐受侵害等,聽證會應部分或全部不公開。另外,聽證會可邀請政府人士、社會關係人員出席,應邀出席者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不得拒絕出席。受邀者若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表達意見、拒絕證言、拒絕提供資料,經立院決議,可處1萬至1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罰。不過,也同時設有但書,凡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逾越聽證調查目的所提出的詰問,依行政訴訟法規定,可以拒絕證言,受法律保護的個人隱私或其他秘密事項,也不在強制說明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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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職權法28日續審 李柏毅批藍白黑箱修法沒收台灣民主
立法院週五審理有關國民黨、民眾黨所提國會改革法案,當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聽證權的行使規範,二讀通過。民進黨立委李柏毅怒斥,國民黨挾人數優勢封殺立委發言權,黑箱修法除了沒收了台灣民主,更是在落實習近平的「台灣下個戰場就在立法院」的指示。李柏毅說,藍白提出極具爭議的國會改革法案,近來鬧得沸沸揚揚,昨日更有超過十萬名民眾上街抗議,痛斥國民黨挾人數優勢還封殺立委發言權,「不知道在急什麼」。他進一步指出藍白的黑箱修法、國會擴權是沒收台灣民主的第一步,更是在落實習近平的「台灣下個戰場就在立法院」的指示。李柏毅表示,有關調查委員會的法案第53條,國民黨把「調閱權」改成「調查權」,這讓他想起去年藍白將台南88槍擊案抹黑到民進黨頭上,最後卻被檢警查出兇手是國民黨主委。如今國民黨團要改成由立法院直接調查,是不是想藉著此次擴權,將未來所有弊案全歸咎給民進黨。李柏毅指出,藍白打著「國會改革」的名義,擬出定義不明的藐視國會罪,就是要逼迫政府官員編列自己的建設預算,如傅崑萁的花蓮台東環島高鐵的兩兆錢坑法案。藍白現在正在打造一隻超越行政權、司法權和調查權的立法怪獸,未來所有人都得屈服於他們的淫威之下。李柏毅強調,藍白故意通過了幾個綠營版本法條,但立法核心內容卻被忽略,導致整部法條被弄得四不像。真正民進黨版本時至今日仍全部卡在委員會,院會審議仍是藍白的「抽盲盒」版本,國民黨居然還好意思說尊重民進黨的提案。有關日前外媒詢問國民黨「反質詢」的定義時,國民黨立委的回應,李柏毅直言,藍委自己都說不清楚,實在是丟臉丟到國外。他痛批黃國昌十年前和學生一起支持太陽花運動,十年後自己卻跟國民黨站在一塊,成為被學生們反對的對象,還用國會改革來當胡亂擴權的遮羞布,實在是令人咋舌。李柏毅向國民黨喊話,全國各地發起抗爭運動,年輕人的怒火燒遍街頭,但藍白選擇用訕笑的態度來面對。他強調,這些蠻橫鴨霸的行徑,所有國人同胞都正在看,藍白的所作所為都會被歷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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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聽證調查權二讀通過 下周二續拚改革法案三讀
立法院院會24日第三度審理國會改革修法,場外挺綠群眾聚集,場內民進黨持續抗議,在喧鬧聲中二讀通過國會聽證調查權。根據二讀條文,聽證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出席表達意見與證言,應邀出席人員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虛偽陳述者,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最高新台幣20萬元罰鍰。虛偽陳述者 處2~20萬元罰鍰立法院前兩次院會已經完成人事同意權、國情報告、藐視國會以及部分調查權相關條文二讀,昨將「國會聽證調查權」相關條文完整二讀通過。綠營支持者昨號召上萬人到立院周邊抗議藍白國會改革,上午借用青島東路與濟南路集會,晚間人潮蔓延至中山南路,包圍立法院。綠委喊出10萬人,但警方估計僅約1萬4000人,國民黨也借用青島東路其中一段擺廣告車宣傳,僅有零星藍營支持者出現相挺。二讀條文明定,立法院為行使調查權,得經院會決議設調查委員會,各委員會、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為審查院會交付之議案、全院委員會為補選副總統、彈劾總統副總統或審查行使同意權案,可舉行聽證會,且聽證會應公開舉行。聽證會須經全院委員會、各委員會、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召集委員同意,或經前列委員會、專案小組全體委員1/3以上的連署或附議,並經院會議決,方得舉行。涉及隱私、營業祕密 可不公開二讀條文也規定,聽證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必要時,經主席同意,得由律師、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輔佐人在場協助。但證言時,虛偽陳述者,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民進黨一直質疑立委會要求國安單位或民間單位交出機密資料部分,二讀條文已明定,涉及外交、國防或其他依法令應祕密事項者,以祕密會議行之;涉及個人隱私、營業祕密等,可部分或全部不公開。出席聽證會人員有涉及國安機密、逾越聽證會調查目的之詰問、涉及受法律保護之個人隱私部分得拒絕證言或表達意見。但是無正當理由拒絕表達意見、拒絕證言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1萬以上10萬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卓揆盼行政、立法兩院良好互動國民黨與民眾黨共提修正動議昨已二讀完畢,預計下周二繼續處理其他條文。刑法藐視國會罪以及立法委員互選正副院長辦法則待立院職權行使法三讀後再處理。朝野昨僅發生一點摩擦事件,民進黨昨仍以程序方式杯葛,也要求要記名表決,秩序依舊混亂。在審查第59條之一時,民進黨拿著百合花忘情合照,立法院長韓國瑜在藍白版本條文宣讀完畢後詢問「有無異議」,民進黨竟毫無反應,韓國瑜還加大音量「有無異議」,民進黨才趕緊舉手繼續杯葛。針對國會改革通過後,政院還有覆議權,行政院長卓榮泰昨指出,只要合於憲法、合於法律,都是行政院一種尊重憲法、維護憲法的具體表現,希望立法院議事順暢,行政、立法兩院的互動溝通良好,只要雙方都在合法合憲的前提之下,會保持最好的互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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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調查權》二讀通過!拒提供資料最高罰10萬 林亮君痛批:立法院將成「全台最大刑堂」
立法院昨(21日)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二讀通過藐視國會罪、強化人事同意權、立法院調查權及聽證權等多項條文。針對立院成功闖關攸關調查權與調閱權的第47條、第48條,民進黨立委黃捷痛批,惡法通過後,未來「任何人」都可以被叫到立院問話;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則直言,「立法院將成全台最大刑堂!」立法院昨天通過藍白版的國會改革法案,據二讀表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7條條文規定,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5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但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另外,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於必要時得詢問相關人員,命其出席為證言,但應於指定期日5日前,通知相關人員於指定地點接受詢問。被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之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在調閱期間,應指派專人將調閱資料送達立法院指定場所,以供參閱,由立法院指派專人負責保管。據二讀表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8條條文規定,若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可向立法院所在地的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針對立院通過調查權與調閱權,林亮君昨天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條文通過後,等同立委擴權為法官、檢察官,未來企業的機密資料、一般百姓的隱私,立法院都可以要求你交出來,不乖乖配合就能罰到人民怕為止,「有了這個天條,藍白立委就可以恣意得到所有他想要的資料,天底下沒有他們不能知道的事。」林亮君痛批,藍白陣營假借改革之名,行濫權之實,為了私利不惜侵害人權、逾越立法權、司法權、監察權界線,「把立法院變成中共人民大會堂,在未來還將變成全台最大刑堂!」對此,黃捷也在臉書發文指出,藍白立委通過的惡法,可擅自要求部隊、政府人員、企業,甚至一般人民交出隱私,後果包含嚴重的國安洩密風險、迫害公務人員、窺探商業機密及侵害人民隱私,直言「『任何人』都可被叫到立院問話,若不提供資料,藍白立委就可能罰你錢,按次處罰、一次最高10萬」,連續罰到人民交出資料或機密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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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到底吵什麼?藍綠白攻防戰 國會改革五法「懶人包」一次看
立法院會今(17)日處理藍白所提國會改革法案,朝野為搶提案順序,雙方在議場門口爆發激烈肢體衝突,許多平常沒在關心政治的民眾可能看得一頭霧水,至於「國會改革法」詳細內容為何,各政黨主張如下。立法院今天進行「國會改革五法」表決大戰,其中立法院新增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等。針對總統國情報告國民黨要求總統應在每年的2月1日前向立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在3月1日前做國情報告;新任總統在就職2週內要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就職1個月內做國情報告,若法案在520前通過,也就是準總統賴清德需在6月20日前赴立院做國情報告。此外,總統赴立院報告內容應改為「總統職權相關」國家大政方針,並採「即問即答」。民眾黨也提出邀請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事項,由原定的國家安全大政方針,修正為「總統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民進黨認為,《憲法》並未賦予立院對總統質詢權,同時指國民黨的「即問即答」違憲,此外,民進黨也認為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要經立法院四分之一以上立委提議,才能排定總統國情報告。針對人事同意權國民黨主張讓補選副總統、彈劾正副總統和其他獨立機關人事同意權入法,並提出須舉行聽證會,委員會審查不得少於1個月,送交院會後以記名投票表決。民眾黨主張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前舉行公聽會,交付委員會審查不得少於2個月,到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經二分之一以上立委同意才通過。民進黨則主張為輔助人事同意權的行使,可讓「召開公聽會」入法。針對調查調閱權國民黨提案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章名「文件調閱之處理」改為「調查權之行使」,須經決議設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對議案或職權有重大關聯事項行使調查權和調閱權。民眾黨則為提案將條文內「調閱」皆改為「聽證調閱」,擴大要求相關人員陳述證言權限。民進黨提出「調查與調閱權雙軌制」,處理立院院會層級可成立調查委員會,而處理各委員會則可成立調閱小組,若在訴訟裁判或訴願事件確定前的處置或卷宗,調閱小組和調查委員會皆不得行使調查權或是調閱權。針對藐視國會國民黨認為《刑法》應新增藐視國會罪,出席立法院聽證會受質詢時,就所知重要關係事項虛偽陳述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而行政院官員被質詢時,若有隱匿或虛偽陳述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黨提出修法新增條文,被質詢人不得隱匿或虛偽答覆,若有違反,主席請求給予完全答覆,若是政府機關人員備詢時做不實答覆,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鍰。另外,民眾黨和國民黨還提出將立委互選正副院長規定改為記名投票。民進黨則是提出包含國會運作「憲政慣例法制化」,逕付二讀的議案應交給黨團協商;立院議事規則「強化秘密會議規範」,若違反洩漏會議秘密、攜出等刑責,則要移送檢察機關。民進黨也對《立法院組織法》提出新增「資通安全處」,在《立法委員行為法》中,應明訂不得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言詞或是行為,違反者將送紀律委員會,後續再提報院會移送檢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