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劑費
」調劑費政策排除藥界 藥師公會恐「陳情」抗議
在醫界訴求下,健保署同意調升診所藥事人員藥事服務費,比照特約藥局,從39點增至54點。藥師公會全聯會不滿,直言此舉是讓醫藥分業開倒車。立法委員召開協調會時,只找來醫界代表,以欺瞞手段排除藥界聲音,令藥界措手不及,明將緊急召開會議,醞釀至健保署陳情抗議。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表示,民進黨立委賴惠員8月7日行文藥師公會,表明將針對藥事服務費議題召開協調會,13日通知會議取消,直到22日出席「健保署西醫基層總額113年第3次研商議事會議」時,才知仍有開會,立委只召集醫界代表,以欺瞞手段排除藥界聲音。「我們措手不及」。黃金舜認為,此議題的討論,過程都已串通好,見不得光,立委這樣的行為非常不恰當。診所藥事服務費比照藥局,等同讓健保署提倡的醫療分級毀於一旦。藥事服務費本來就有分級,大醫院最貴,其次是藥局,再來才是診所。黃金舜直言,若醫界不滿「同工不同酬」,那診所診察費低於大醫院,「怎麼不說比照大醫院?」。健保署碰到壓力就妥協,沒有照顧到其他醫療人員,藥師公會明將緊急召開「常務暨縣市公會理事長聯席會議」,醞釀抗議。
未上繳售實名制口罩費用 花蓮藥局遭強制執行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中央健保局委請特約藥局代販售實名制口罩,花蓮卻有一間藥局未上繳銷售費用33萬元給國庫,遭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到藥局扣得健保食品47項,藥局負責人當場請求在11月辦理分期付款,清償欠款,此案也是花東地區藥局因欠繳代售防疫口罩費用遭移送執行首宗案例。法務部執行署花蓮分署行政執行官邱俊諭表示,20日由偕同書記官、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理人,到藥局營業處所實施查封動產,扣回包括蝦紅素與葉黃素、蔓越莓複方等各類保健食品47項物品,約6萬餘元,另外,並依法強制執行藥局每月自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領取執行業務所得,如藥事服務費、調劑費等。邱俊諭表示,負責藥師當場請求,將於11月到花蓮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並同意分署查封物品依法變賣,以清償欠款。本案也是花東首宗藥局欠繳代售防疫口罩費用遭執行案例。
花東首例開罰!未繳代銷口罩33萬 花蓮藥局慘遭查封動產
新冠肺炎疫情吃緊,健保局委請特約藥局代販售實名制口罩,花蓮卻有一間藥局未上繳銷售費用33萬元給國庫,遭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昨到藥局進行查扣,先扣得現場健保食品47項,藥局負責人請求在下月辦理分期付款,清償欠款,此案也是花東地區藥局因欠繳代售防疫口罩費用遭移送執行首宗案例。花蓮分署查扣藥局47項保健食品,代清償欠款。(圖/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提供)今年2月間,新冠肺炎肆虐,政府自2月間開始實施實名制購買,並委請健保特約藥局協助代售,民眾持健保卡在一定時間內,限定購買片數,而協助販售的健保特約藥局,需要把代售費用上繳給國庫。不過位在花蓮市的這間特約藥局,沒有把代售防疫口罩費用繳還國庫,從2月到7月累積數月達到33萬元,初估算約售出6萬6000片實名制口罩,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多次催繳後,上月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花蓮分署行政執行官邱俊諭今天表示,昨由行政執行官率書記官、執行員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理人到藥局營業處所實施查封動產,扣回包括蝦紅素與葉黃素、蔓越莓複方、舒暢通益菌佳、液補鈣等各類保健食品47項物品,價值約6萬餘元,另外,並依法強致執行藥局每月自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領取執行業務所得(如藥事服務費、調劑費等)。
財報公開!這間藥品申報2.25億「盈餘0元」 內幕曝光
衛福部健保署公佈107年申報金額超過2億元的醫事機構財報,其中擁有3間分店的「政昇藥局」也榜上有名,申報金額高達2.25億元,但盈餘卻是0元。有同業質疑政昇藥局申報的合法性,也有藥師透露其中內幕,認為應是「送藥服務」導致藥局沒有盈餘。(圖/衛福部)(圖/衛福部)據《ETtoday》報導,107年起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領取健保費用超過新台幣2億元的醫療院所需公開醫院財報,首次有診所、藥局等基層單位上榜。這次共有217個單位申報超過2億元,其中有19間醫學中心、81間區域醫院、112間地區醫院、4間診所以及藥局中唯一上榜的政昇藥局。據政昇藥局官網資料,總公司位於台北市松山區,另外在新北市三重區、桃園市中壢區也有分店。有消息指政昇藥局「集中申報」,將三重、中壢的處方箋全數集中到台北申報,才會導致金額直飆破2億元。有藥師解釋,藥局可以「送藥到府」,大多是慢性處方籤,政昇藥局可能因為送藥成本太高才會導致沒有盈餘,例如台北市送藥到烏來的深山,就會造成較高的送藥成本。(圖/Google Map)不過也有藥師認為,以藥費加調劑費計算,每張處方籤平均1千元,要申報20萬張才能超過2億元,算下來每個月需要1萬至1.5萬張。他指出,以前曾有「A藥局開單,B藥局申報」的違反規定行為,懷疑政昇藥局可能也有此種集中申報情事,呼籲健保署應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