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
」 誹謗 民進黨 性騷 黑人 大牙網紅小玉「賣換臉A片」判囚5年入監 法院再判賠6女185萬元
百萬網紅小玉(本名朱玉宸)偕同助理莊炘睿,用AI深偽技術「DeepFake」軟體,將多位網紅、藝人雞排妹、前立委高嘉瑜、立委黃捷等女性的臉合成色情影片,並藉此海撈逾1200萬元。今年5月,他遭判刑5年定讞,已發監服刑;其中66名被害女子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高等法院判決朱和莊須連帶賠償185萬元。全案可上訴。朱玉宸、莊炘睿在2020年至2021期間,先由朱玉宸在推特(Twitter)、Telegram創建名為「台灣網紅挖面」等粉絲團與群組,開放以註冊會員的方式,可付費購買利用「Deep Fake」AI技術合成的換臉A片,2人也因此賺取共計1338萬4766元之不法所得。檢警單位於2020年底年底接獲多名被害人報案,進行深入追查後,檢方認定共119人受害,包含網紅白癡公主、蕾拉、奎丁等等,也有部分女性政治人物遭違法合成。檢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嫌,對朱玉宸、莊炘睿2人提起公訴。一審認為,朱玉宸破壞善良風俗,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名譽,也考量2人坦承犯行,並試圖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損害,判刑5年6月;而5名被害人強調,這造成傷害是一輩子的,檢方也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由於朱玉宸是主謀,二審遂在83件對他提出加重誹謗罪的案件,各判7個月徒刑,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36例案件,則各判6個月。合議庭裁定合併執行5年,其餘1年8個月得易科罰金。助理莊炘睿則在二審因83件有提出加重誹謗罪的案件,被各判5月,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36例案件,各判4個月,定應執行刑為4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則在今年5月間維持二審見解,將朱玉宸犯下的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判刑5年定讞,得易科罰金之刑判刑1年8月;莊炘睿則判刑4年6月,得易科罰金。朱玉宸在5月29日入監服刑,不少被害人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進行賠償。其中,有6名被害人求償,主張自己有大量粉絲、具影響力,換臉影片流傳於網路,容易遭人誤認她們拍攝性隱私影片,也侵害她們的名譽權,故要求朱玉宸、莊炘睿連帶賠償6人各500萬精神慰撫金。高院審理時,由於6名被害人並未提出有關其身分、經歷、社會廣知程度及資力等相關證明,但參酌她們均為直播主或 YouTuber,高院便跟 據朱玉宸上傳之換臉影片數量,分別是3、3、4、5、10、11部影片,分別批准賠償20萬、20萬、20萬、25萬、50萬、50萬,總計判賠185萬元。
周玉蔻爆黃國昌「硬上女學生」賠30萬 今遭法院判刑3個月
名嘴周玉蔻先前曾指控前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遭黃國昌提告,2人在經調解失敗後,台北地院於今年4月25日做出判決,判周玉蔻賠償30萬元。而台北地檢署認為師生戀與「硬上」無關,又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台北地院也於今(2日)針對名嘴周玉蔻加重誹謗案作出判決。本案起於2023年6月,周玉蔻在社交媒體發文提及,若黃國昌出任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黃國昌隨即批評該言論「惡意捏造、下流」,並提起民事與刑事告訴。法院審酌後認為,黃國昌曾於2016年否認任教期間與學生有任何戀愛關係,此前相關指控亦未被證實。法院指出,周玉蔻的指控未經周密查證,且其言論與媒體報導內容明顯不同,已逾合理評論範疇。法院一審認定,周玉蔻引用舊媒體報導妄加揣測,「硬上女學生」之說完全無依,屬未經查證的不實捏造,判決周玉蔻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並要求刪除相關不實貼文。在刑事部分,周玉蔻辯稱其發文是對黃國昌身為公眾人物進行「諷刺幽默」的評論,並非捏造事實。她主張黃國昌過往的師生戀傳聞可受公評,並引用邱毅過去的相關說法作為依據。然而法院最終判周玉蔻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誹謗判刑1年半「畏罪逃亡可能性高」 周玉蔻與蔡玉真被限制出境、出海
前中國小姐張淑娟遭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烏龍爆料是「晶華緋聞案」女主角,台北地方法院26日認定周、蔡觸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從重依個資法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1年6月。由於兩人畏罪逃亡規避刑罰之可能性甚高,合議庭依刑事訴訟法第93-2條規定裁定周、蔡兩人限制出境、出海。2022年九合一選舉,周玉蔻在其主持的民視節目《辣新聞》,指稱張淑娟捲入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之父蔣孝嚴1999年發生的緋聞案,蔡玉真同日在臉書發文呼應,隔天再上周的節目,與周一搭一唱談論張淑娟,指她曾與蔣孝嚴在晶華酒店發生不當關係,不實指摘張嘗試攀附權貴,任空服員時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張淑娟認為2人說法不實,嚴重損害名譽,因此提告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案經北檢偵結起訴。一審26日認定周、蔡觸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從重依個資法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1年6月。北院指出,周玉蔻、蔡玉真涉犯起訴書起訴罪名,有卷內事證可佐,並經法院於今年11月26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可認其等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而犯罪嫌疑重大。北院表示,且周及蔡2人經本院判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役之刑,又有一定社會經歷及充足之資力,而趨吉避兇為人之常情,畏罪逃亡規避刑罰之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應逕予限制出境、出海。
嗆「購物專家」是小三劈多男 名媛李珍妮下場慘了
名媛李珍妮跟「衣架大王」陳友諒分手後,知道陳男跟電視台「購物專家」古瀞涵交往,懷疑古女介入感情感情,在臉書上罵古女,「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古女也提告,刑事部分李女被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至於民事部分,台北地院3月判李女要賠40萬,李女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賠償40萬確定。判決書指出,李女在2019年4月某日,在臉書發限時動態消息又貼古女照片,下面加「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還真的劈腿多男,真是購物台的活招牌!」,古女名譽權被侵害,提告求償60萬。李女否認毀謗,她辯稱,「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的文只是抒發個人情緒,僅限於在她朋友圈內,且僅1天即下架。不過李女還是被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2022年11月,高院依加重誹謗罪判李女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至於民事部分,台北地院表示,李女「介入別人感情的小三,還真的劈腿多男,真是購物台的活招牌!」的文字內容,具體指古女為小三、劈腿多男,並以嘲諷語氣稱古女行為足以作為購物台的活招牌,已毀損名譽,判她要賠40萬。李女不服又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為,李女有損害古女名譽,採信北院見解,判賠40萬元無不當,駁回上訴。
為《誰摔死了李新》唸旁白挨告!盛竹如判連帶賠200萬 妻子回應了
知名主播盛竹如在「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旁白,遭前立委羅淑蕾提告涉嫌妨害名譽,刑事部分盛遭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確定後,羅提民事求償,最高法院認為,李新生前女友郭新政引用不實資料、影片,且盛也未經合理查證,製作內容不實影片,侵害羅的名譽,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確定。對判決結果,盛竹如的太太昨低調表示,有聽到廣播講這件事,「我先生很單純,他不認識郭新政,當時酬勞還可以,他就是照稿念。」她說,盛竹如退休後有時會接到廠商的邀約,只要雙方談好酬勞,廠商就會派車來接他,盛竹如也多趁接活動或通告的機會,到處走走看看。前台北市議員李新2017年墜樓身亡,郭新政事後拍了「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並找盛竹如在影片中旁白,內容提及「羅淑蕾與黑道掛勾脅迫郭新政」等,羅認為內容不實,提起刑事自訴,案經最高法院認定,盛男對影片中所指涉的人事未盡查證責任,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天、郭新政則判刑4月,2人可易科罰金確定。另郭的臉書粉絲專頁出現辱罵、形容羅女是狗的侮辱性言詞,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000元定讞。民事部分,羅淑蕾認為郭新政影射她對李新進行政治迫害,才導致李新墜樓,影片劇情另指她結合黑道,策畫珠寶商對郭新政提告等,但這些內容都是不實,損害她的名譽,要求盛、郭須連帶賠償500萬元。一審判羅敗訴,但二審逆轉認定,盛、郭的言論未經合理查證,且郭還引用不實資料、影片為其言論的基礎,就羅未涉及國家政策的珠寶事件,指述其與黑道掛勾、與黑道有關等言詞,侵害羅的名譽,判決盛、郭須連帶賠償200萬元,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質疑中選會作票挨告 百萬網紅愛莉莎莎等21人獲不起訴
2024總統大選結果出爐後,網紅愛莉莎莎在IG轉貼投開票所的影片,並撰文指「因為作票才輸我真的無法喔」,中選會告發愛莉莎莎等21名轉PO的網友,涉嫌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查出21人真實身分,經調查後認為當時開票過程確實有些爭議,他們將爭議內容僅轉發並未變造剪輯影片,且選務是可受公評之事,並無不法,今(30)日給予不起訴處分。2024年總統大選1月13日開票,由民進黨候選人賴清德獲選為新任總統,力挺民眾黨候選人柯文哲的愛莉莎莎當晚先是在社群網站表示,「難過一天就好,明天開始要振作」,之後開始轉貼選務人員處理投開票的過程影片,並發文「監票團隊傳來的,我輸得起但因為作票才輸我真的無法喔…原來投票箱內層都藏一堆票?」愛莉莎莎轉貼的影片內容,包括選務人員記錯票數、沒有確實亮出選票,相關影音與言論被網友瘋狂轉傳,中選會蒐證後,將21名轉發影音訊息的網友依加重誹謗罪函送法辦,其中部份被告真實身分不明。中選會認為,這場大選中雖有少數選務人員未依照作業規定進行開票作業,縱有計票疏失情形,經民眾指證後,也立即修正,並未影響開票結果及公正性,相關影射嚴重影響機關名譽,告發這些網紅以及在Dcard論壇匿名發言的網友共21人涉嫌加重誹謗。北檢收案後查出21人的真實身分,分別傳喚愛莉莎莎等網紅及網友到案說明,愛莉莎莎否認有任何不法,並稱:「我認為開票方式不符合規定,且只有轉發並未變造剪輯影片,且選務是可受公評之事」。檢察官認為,21人都是轉貼網路流傳的影片並做出評論,並未有變造或剪輯影片的行為,僅依影片內容提出的主觀意見、評論或是批判意見的表達,難以認定有任何惡意詆毀告訴人中選會的名譽行為。再者,選務程序攸關民主國家投票制度的健全與否,一向為全國民眾所共同關切的重要議題,這與公共利益極為相關,屬可受公評之事,21人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並無不法,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母租屋處發生火災!鄰居要求何妤玟出面 她吐被逼迫心聲:我不負責
女星何妤玟的媽媽住在台北市天母的租屋處,8月24日突發生火警,消防局初步研判疑似是菸蒂導致。有鄰居向週刊爆料,要何妤玟給交代,對此,何妤玟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回擊,不滿表示「我到底一個都不在現場的人,現在要出來負什麼責任?」近日她上節目談及此事,表示自己沒有責任,也不會負責。何妤玟的媽媽及妹妹住在天母的租屋處日前發生火災,鄰居怒指何妤玟該出面道歉。近日何妤玟上節目《11點熱吵店》還原此事,火災發生後在法律上鑑定需要時間,判定責任歸屬,卻在這期間遭到鄰居指控與她家人有關,讓她硬起來發聲「我不負責」,她也強調地點並非自己的住所,若鄰居真的要究責,應該找當事人負責。被鄰居爆料後,何妤玟當下打給律師,律師告訴她「不要管」,表示就算她扶養家人、替家人付房租,這件事都與她無關,說明她在法律上並無責任。鄰居痛批「何妤玟或何母並未向周遭鄰里致意」,何妤玟表示自己願意慰問,但鄰居卻在鑑定結果尚未出爐前,直接向週刊爆料,讓她忍無可忍,硬起來發出律師聲明。何妤玟在聲明中指出,自己並無居住於該租屋處,事發當日亦未在場,然於事發後,即主動與屋主聯繫,並指派律師與屋主、鄰居成立善後群組,惟目前火場鑑定仍未完成、責任尚待釐清,必須靜待調查結果,才能續行動作。豈料竟出現有心人士惡意誣指未為處理,並影射此事件與其有關,此情均與事實重大不符,仍請發言者自重,如言論逾越對事實之評價,而屬貶損名譽、編造事實之行為,將涉刑法誹謗罪。
女神抱佛腳2/林岱縈遭欠7位數薪資 儀諪慘被前經紀人造假栽贓鬧上法院
樂天啦啦隊初代女神林岱縈,2023年與前經紀公司華德影藝傳媒爆出合約糾紛,如今還在打刑事官司。她曾出過《想鹿非非》等多本暢銷寫真,林岱縈也說,包含寫真書的收益,至今有7位數薪資沒拿到,但表示如果一切順利,官司可望在今年落幕。林岱縈2023年與前經紀公司華德影藝傳媒爆出合約糾紛,如今還在打刑事官司。(圖/楊澍攝)除了林岱縈,不少啦啦隊女神也曾發生合約糾紛,像是同樣是「樂天女孩」的李恩菲(菲菲,本名李庭瑀),被前經紀公司指控違約私接演藝活動,求償108萬元。而台北地院調查後發現,公司有積極安排試鏡,且菲菲被發現擅自參與其他演藝活動後,經通知卻未改善,違約屬實。法官考量菲菲簽約後1年10個月收入僅30萬元,破百萬元違約金遠超她的經濟能力,判應賠48萬元,可上訴。菲菲坦言官司纏訟2年心力交瘁,得知判決後就把錢繳完,盡快擺脫風波。菲菲被前經紀公司指控違約私接演藝活動,求償108萬元。(圖/翻攝自菲菲臉書)中信兄弟啦啦隊人氣成員「少鹽」,過去曾是職籃福爾摩沙夢想家啦啦隊的隊員,不過她昔日和前東家因合約發生糾紛,法官審理過程中,發現少鹽從簽約至開庭當下收入僅35萬,每月薪資不足2萬元。隨著少鹽後續轉戰職棒啦啦隊,雙方糾紛也暫告一段落。事後夢想家啦啦隊發聲明,指出:「近來少鹽與公司之間經紀合約訟爭,雙方經過充分溝通後已達成協議,尊重少鹽多元發展,公司願意終止合約,少鹽象徵性給付168888元。公司並祝福少鹽,也希望少鹽未來能有更好的發展。」中信兄弟啦啦隊人氣成員少鹽,過去曾是職籃福爾摩沙夢想家啦啦隊的隊員。(圖/翻攝自少鹽臉書)中信兄弟啦啦隊、T1職籃中信特攻啦啦隊的成員謝儀諪(儀諪),16歲時曾以藝名「馨亞」出道發片,卻發生與前東家的經紀糾紛,前經紀人更爆料她謊稱16歲到韓國當練習生,馨亞則說自己是聽從前經紀人指示卻遭栽贓,遂提起加重誹謗告訴;台北地院認為,全是前經紀人指點馨亞編造前韓國練習生之人設,卻反過來傷害馨亞名譽,在今年9月遂依加重誹謗罪判前經紀人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儀諪16歲時曾以藝名「馨亞」出道發片,之後卻發生與前東家的經紀糾紛。(圖/翻攝自儀諪臉書)
稱人夫同事辦公室放「超大盒保險套」:還用一半 軍官亂造謠下場曝光
唐姓海軍軍官曾在整理辦公室用品,因為不小心丟了同事的私人物品,被長官介入調停,最後賠錢,而他不爽此事3年,在臉書發文回憶軍旅生活,稱同事瞞妻小在外地亂搞,辦公室放超大盒保險套還用一半,最後被依誹謗罪判2月,同事提民事求償66萬元,法院派判賠3萬元。判決書指出,唐男跟同事是軍中同袍,因不慎丟了同事的個人物品,2人起爭執,在上級長官協調下雖達成和解,唐男要賠錢,但還是心有不甘,在2022年9月某日在臉書發文,「國軍online左營辦公室之保險套事件回憶。」唐男指出,「那些我以為是無主物,不小心清理掉的東西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盒用了大概一半的超大盒保險套。那個說我丟掉他東西的傢伙有妻兒,但因為是外地人,下班就住在宿舍,放假才回家,那既然是外地人,為什麼會放一個超大盒的保險套在辦公室櫃子,而且還已經用掉那麼多了呢?」唐男造謠同事攜帶違禁物進入營區,影射疑似有不正當性行為,同事發現後對唐男提告,而唐男也坦承犯行,法官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2月,得易科罰金。不過,同事被老婆懷疑不忠於婚姻,致多次爭吵,對同事的家庭生活造成莫大痛苦,所以又對唐男提民事訴訟,求償66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判唐男要賠3萬元,可上訴。
男主管來電問「有穿衣服嗎?」...女員工上網控訴性騷反挨告 結果出爐
台北某文創公司已婚王姓男主管,遭3名離職女員工上網爆料,稱他在職場以言語騷擾與霸凌女員工。事後,王男控告3女涉嫌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雖然王男涉嫌性騷擾案獲不起訴,但台北市政府曾對該公司「未積極處理相關性騷擾爭議」開罰,認為3女指控職場性騷並非全然無據,15日判處不起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曾在台北某建商旗下文創公司工作的A女,2023年7月曾在網路論壇「Dcard」工作版指控該公司王姓男主管會在辦公室以「母的」、「賤人」、「婊子」等不當字眼稱呼女性員工,還會在深夜10、11點的時候,在女員工沒有告知住址的情況下,自行跑到女員工的樓下說要「送宵夜」。且還曾在晚上打電話問女職員「在幹嘛」。當對方回稱「在刷廁所」時,王男說:「妳有穿衣服嗎,妳要不要去穿衣服」、「我刷廁所的時候習慣全裸」等言語,認為涉嫌性騷。該文底下,同在該公司工作的B女留言表示自己也曾是受害者,「我們真的很無助,也不是心甘情願離職」,「可是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麼犯錯的人可以不斷受到公司包庇,逍遙法外,而我們這些受害者最後卻像落荒而逃一樣離開這間公司」。另一名曾在該公司工作的C女,則在2天後另外發文,不僅轉貼A女發文連結,還轉貼該公司正式聲明回應,稱「言語騷擾及言語暴力是每一天的日常」,還稱該主管「說他自己以前混過黑道」,「帶蝴蝶刀上班」。王姓男主管認為3女公然傳遞不實事項,涉嫌加重誹謗等罪,因此向ABC等3女提告。但A女堅稱貼文內容屬實,且有向公司上級反應,都未獲積極處理。B女也稱這些事也發生在她身上,並且有向士林地檢署提告,C女則說自己也是遭霸凌對象,王男多次在晚上洗澡時打電話給她,電話中有回聲及潑水聲,讓她覺得不舒服。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指出,雖然士檢以罪嫌不足,處分王男涉性騷擾案不起訴,但A女、B女多次向公司提出申訴未獲協助改善,北市勞動局性平會還因此對公該司開罰,可見3女言論並非憑空杜撰。為避免相類性騷擾事件再次發生而發言,是出於與公共利益有關的善意,不能要3女為此揹上誹謗罪責。
控《周處除三害》涉嫌抄襲 名導錢人豪挨告不起訴
電影《周處除三害》去(2023)年在大陸上映,票房衝破29億台幣。不過,導演錢人豪認為《周處除三害》疑似抄襲他的劇本《無法無天》,在臉書發文指控「剽竊」,之後還爆料該電影製片公司「一種態度」負責人李烈,曾擔任評審時對他拍桌喝斥,質疑李審查不避嫌,「裁判、球證都是我的人,怎麼跟我鬥?」,李烈及該片導演黃精甫提告錢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今偵結,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錢人豪。《周處除三害》去年在台上映後就爆出抄襲疑雲,導演錢人豪指出片中的故事大綱、人物角色、情節與他籌備許久的劇本《無法無天》相似度很高,已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去年10月16日,錢寄律師函至文化部、台北市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指控導演黃精甫抄襲他的創意,2天後在臉書發文,指《周處除三害》與他劇本高度相似,並稱「你只抄襲了一部分,湊成一個自稱極惡的故事。極惡的是你們的行為舉止,不是電影。這不只是剽竊,而是拼接、赤裸裸的強盜」。另去年10月15日,錢在臉書發文爆料遭「大姐大」打壓的過程,影射李烈在北市府行銷會議上擔任評審對他拍桌喝斥,問他幹嘛申請?然後他的公司被刷掉了,但該次李烈的公司卻拿到200萬的補助,毫不避嫌,並引用電影《少林足球》的金句「裁判、球證全是我的人,怎麼跟我鬥?」事後李烈、黃精甫控告錢加重誹謗罪。檢方調查時,錢提出他當年的劇本大綱,證明兩劇本有高度相似,檢方認為,錢因兩劇本有高度相似之可能,因此在臉書發文,且發律師函至文化部、台北市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主張權利,難認有誹謗之真實惡意。另檢方認為,李烈在擔任評審時,雖在該公司人員簡報時離席迴避,但仍有參與審查投票,而錢依據其親身參與該審查會議之經驗,進行評論,縱使評論內容令李烈不悅,卻不構成誹謗罪要件,依法不起訴錢人豪。※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烏龍通緝2/遭通緝自己不會知道 留不良紀錄影響未來權益
家住桃園的Y男因為車禍糾紛遭提告過失傷害,卻在訟訴審理過程中遭到法院通緝,被警察上銬逮捕,忿而提告法院與法官要求國家賠償。Y男說,逮捕他的警察告訴他,台灣有很多人接到開庭通知常常漫不經心,卻往往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莫名其妙」的通緝犯。而因為抓通緝犯有績效分數,他們才會遠從台北市趕到桃園市抓他,先搶先贏。台東一位謝姓男子不知道自己被通緝,一如往常載著女兒送貨,警察攔檢發現他是通緝犯,當場被逮。(圖/報系資料照)「我又不是殺人放火、作姦犯科,法院打電話來我都有接,沒接到也會趕緊回電,更不可能為了車禍的事逃跑。作夢也沒想到自己這輩子會有被通緝的一天。」Y男愈說愈激動叼唸說,俗話說「事不過三」,他只有第一次忘記出庭,後來只要有相關的司法通知程序,他都是完全配合,更不曾有逃亡的念頭,竟然莫名其妙被通緝,還好被警察上銬帶走的時候沒被人看到,否則不知道要怎麼跟鄰居解釋。開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祐齊表示,依正常程序,「通緝」是檢察官或法官在屢次傳喚不到被告後所使用強制手段;實務上,若超過二次無故不出庭、又聯絡不到人後發出拘票,若警方還是拘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他解釋,通緝與搜索不同,過去檢察官就可以發動搜索,但2000年檢方搜索前立委廖福本的國會辦公室引發爭議,後來修訂《刑事訴訟法》,規定除了特定緊急狀況外,檢方須取得法院同意才能搜索;相對地,通緝則可以由檢察官或法官獨自發布。開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祐齊說,檢察官或法官會在屢傳不到後,拘提被告,若還是拘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圖/黃耀徵攝)張祐齊說,雖然發布通緝的程序相較搜索簡單,然而民眾的通緝紀錄會在司法系統中保留一輩子,未來一旦吃上官司,就算涉犯的情節不重大,但檢方看到被告過去有通緝的紀錄,為了防範再次逃亡,很可能會聲請羈押,法官也容易因為這項不良紀錄而裁准。張祐齊說,對民眾來說,遭到通緝不僅會對個人名譽造成重大傷害,而且沒有法律上的救濟管道,發布通緝應更慎重,他認為應符合三項條件:首先,檢方或法院要找不到被告;其次,被告要有逃亡、隱匿的意圖;最後,應該要考量所涉及的是否為重罪,如果是被判有罪也僅將易科罰金的輕罪,就該依比例原則審慎評估,有無發布通緝的必要。「現在發布通緝似乎有點浮濫,而且當事人不會知道自己被通緝,只能等哪一天突然被警方逮捕。」張祐齊舉一個極端的例子說,如果有人想惡整仇人,只要看準對方出國的時程,提告他誹謗罪;若是這個人在國外收不到開庭通知,幾次不出庭便可能被通緝,而當事人不會知道自己成為通緝犯,直到他返台的那天,就會在機場當眾遭上銬逮捕,顏面盡失。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鍾小平提告詹江村、曾妍潔 痛批政治操作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日前遭同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指控,曾騷擾民眾黨前桃園市議員參選人曾妍潔,「想妍妍、喜歡妳」,甚至還問「可不可以找最左邊那位美女一起來?」對此,鍾小平16日上午至台北地檢署,對詹江村、曾妍潔提告誹謗罪,並表示這是「政治操作」。詹江村近日在臉書踢爆,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曾經傳簡訊給民眾黨桃園市議員參選人曾妍潔「想妍妍、喜歡妳」、「什麼時候吃飯?」、「想念妳」,並表示曾姸潔可以找女生朋友,還進一步詢問「可不可以找最左邊那位美女一起來」,讓曾妍潔私下感覺「不舒服、噁心」。詹江村質疑,「你是當人家是宴席妹嗎?還看著人家社群照片,欽點陪宴名單呢!你有考慮人家的感受嗎?」。對此,今日鍾小平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詹江村、曾妍潔,並出示對話紀錄,指自己遭到曾妍潔恐嚇,曾稱如果再攻擊阿北,就要攻擊他了,有段對話曾已經收回,鍾小平表示會請檢察官還原,「你們認為這是不是政治操作」,並指稱曾說謊稱收回的是誤傳的照片,其實是文字訊息。「他講一句、我告一句,一罪一罰」,記者問到有信心告贏嗎,鍾小平信誓旦旦的表示,一定會告贏啊,指稱曾妍潔故意講這些似是而非的話,也歡迎曾再拿出更多對話證據,「你拿出來我再告你」。
她控不二糕餅「蛋黃酥包蟑螂」 律師分析1關鍵!曝恐違2法:謹言慎行
近日一名蔡姓女子投訴,買了台中名店「不二糕餅」的蛋黃酥給媽媽吃,結果裡面竟有半截蟑螂屍體,引發議論。事後業者決定提告捍衛商譽,而蔡女則發9點聲明,雙方互槓。律師說明,如果不實言論確實造成了店家財產、名譽受損,可能還會產生民事上損害賠償的責任,所以,大家在網路上真的要謹言慎行。不二糕餅13日發布聲明,強調蛋黃酥內餡「包入完整蟑螂的機率為0」,痛斥蔡女玩文字遊戲,已正式提告。台中市食安處也公布稽查結果,作業區環境未發現病媒或其蹤跡,另隨機抽查檢視蛋黃酥中,也未發現異物或蟲體。對此,扶停雲律師在臉書表示,消費者將不愉快的服務經驗放到網路上,導致店家業績下滑、刷一顆星,很多人都會好奇會有什麼法律責任,首先,已經有不少判決認為消費者消費後留下真實的體驗感受,屬於言論自由的保護範疇,不應隨意以法律相繩。扶停雲律師提到,其次,假設該篇PO文是惡意攻擊店家,那麼又要分成有沒有對店家罵髒話(公然侮辱罪),或者雖然沒有口出惡言,但所講的事情是假的(誹謗罪)兩種。扶停雲律師分析,本次事件之所以網友會比較站在店家這邊,是因為發文者沒有拿出消費證據,故而,如果該位發文者根本就沒有購買、吃下「不二糕餅」的蛋黃酥從而發現蟑螂,就屬於故意編造不實言論,而可能成立誹謗罪;此外,如果不實言論確實造成了店家財產、名譽受損,可能還會產生民事上損害賠償的責任,所以,大家在網路上真的要謹言慎行,畢竟輿論的力量可以載舟也可以覆舟。
她爆料「蛋黃酥有蟑螂」遭提告 律師示警PO網前注意4點
台中知名糕餅店「不二糕餅」的蛋黃酥近日捲入食安風波,一名蔡姓女網友爆料,稱其母親在食用該店蛋黃酥時發現「半截蟑螂」。然而該照片中的蟑螂屍塊完整,未沾到豆沙等食材,也未因擠壓變形,因此遭外界質疑事件的真實性。而「不二糕餅」也決定提告捍衛商譽,對此,律師張育嘉也提醒,爆料PO網前應該先注意4點。回顧這起事件的經過,一名蔡姓網友母親食用友人贈送的「不二糕餅」蛋黃酥時,聲稱發現了半截蟑螂。蔡女隨後在網路上發文,質疑蛋黃酥內出現異物。不二糕餅第一時間回應,表示異物完整包入蛋黃酥內的機率極低,但由於蔡女無法提供購買憑證,也未保留相關食物及異物,雙方言詞交鋒不斷,事件迅速發酵。蔡女之後發出9點聲明,詳細說明了蛋黃酥的購買時間、地點及付款方式,但坦承蟑螂屍體與剩餘蛋黃酥已丟棄。她反駁業者的說法,強調「機率不管多低,只要不是0,都有可能發生」。隨後不二糕餅也在13日於臉書發布2點聲明,第一、針對商品異物事件,蛋黃酥內餡包入完整蟑螂的機率為0。不二糕餅不僅僅在自身品質要求極高之外,也善盡良善社會責任,無論任何指責,第一時間往往都是自省,而不是指責他人。我們傳承的不只是製餅技術,更多的是老一輩謙和的態度面對消費者,並時刻檢討自己,優化流程。昨日已有非常多網友指出各項不合理疑點,為避免過度的反應公審蔡小姐,公司選擇較為委婉的方式澄清。蔡小姐無視我司的善意回應,以玩文字遊戲方式擾亂視聽,故再次聲明,此個案發生機率為0。第二、不二糕餅粉專無法直接私訊蔡小姐個人FB,需輾轉透過其他方式取得蔡小姐的聯繫方式,在得知蔡小姐手機號碼當下,為避免個資疑慮,謹慎確認是蔡小姐同意提供之後,再致電聯繫。從商品異物事件發出、到與蔡小姐聯繫上這段時間,不二糕餅除了積極要與蔡小姐聯繫上,也都有透過媒體平台請蔡小姐與我們聯繫反映商品問題,但蔡小姐始終沒有與我司反映商品狀況,唯獨透過各大媒體平台訪問,露出相關非正式確認後之商品資訊。不二糕餅也重申,個案後續處理已全權委託律師進入司法程序,不二糕餅不再透露相關細節。對此,根據《壹蘋新聞網》的報導,律師張育嘉提醒,消費者若遇到類似食安問題,應先保留購買憑證、異物及剩餘食物,並向衛生單位檢舉,不應貿然在網上爆料。若爆料不實,可能涉及誹謗罪,並面臨最高兩年有期徒刑或罰款,業者也可提起商譽損害賠償。
何妤玟衰捲火災風波!嘆「妹妹惹事要我扛」 心累喊話:這世界沒良知嗎?
女星何妤玟今(10日)被週刊報導,母親與妹妹位於台北市天母的租屋處在上月底疑因菸蒂釀禍導致火災,飼養多年的愛犬受牽連,連鄰居都險遭波及。何妤玟為此在社群一連發送多篇文章澄清,「真是欲哭無淚,鬼扯亂寫的劇情,根本不是我住的的地方,也要硬扯我進來。」還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她傍晚再度於Threads發聲,無奈表示:「妹妹惹事,我還要去扛,甚至被污衊?這世界真的沒有良知嗎?」此前,何妤玟在10號下午約1點針對週刊報導內容發表聲明,表示關於母親與妹妹的居住處發生意外一事,她感到非常遺憾與難過,從知悉事件的第一時間,便立刻放下工作竭盡全力協助家人與屋主處理事情至今,萬幸的是,這起事件中並沒有任何人員傷亡,目前全部事件的後續處理都已經進入法律程序。何妤玟指出,目前事件的後續處理已經進入法律程序,有關失火原因、財務損失等,都要等候法律的鑑定報告,因為這並非她本人的住所,所以也只盡力陪伴與協助,希望事件可以儘速圓滿落幕。然而,這篇公告似乎無法撫平何妤玟無端遭捲入風波的心情,她又於傍晚再度於Threads發聲,難過表示:「我一個人長期養母親就算了,現在妹妹惹事,我還要去扛、甚至被污衊?我才比她大兩歲,我們是平輩ㄟ!面對親情的斷捨離,我已經很難過跟痛心了,現在還有媒體要造謠帶風向,還有網友要在法律事件裡傷害我。我從以前到現在,多麼努力的照顧我的家人……這世界真的沒有良知嗎?」事實上,何妤玟在律師聲明中提到,此次火災事故涉並非何妤玟的住所,而是她親屬的住處,且事件發生當日,何妤玟並不在場。聲明中也強調,火災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僅有財物受損。然而,目前火場鑑定尚未完成,責任歸屬仍需進一步調查。此外,針對部分不實傳言與網路評論,何妤玟透過聲明駁斥,同時也呼籲「發言者應該自重,評論必須基於事實,如有誣衊行為將可能涉及刑法誹謗罪,她與律師團隊將保留追訴權利。」針對何妤玟的心痛喊話,許多網友給予支持:「不要負責,不要被道德綁架勒索。妳是妳、她是她,她的人生不需要妳負責」、「要先照顧好自己喔,要不然妳會先被打垮」、「身為母親主要照顧者,且手足也是惹事一族的人,真的覺得當一個唯一正常的人很辛苦。」何妤玟律師聲明全文。(圖/翻攝FB/何妤玟 Winnie Ho)
民進黨10議員告誹謗 謝國樑:綠營民代鼓吹罷免是事實
基隆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張之豪等10名同黨議員,今(10)日一早前往基隆地檢署,告發基隆市長謝國樑加重誹謗罪,原因是國民黨日前反罷免文宣品上寫著「民進黨輸了想重選」。民進黨議員控訴,這樣會誤導民眾罷免活動是由民進黨發起。對此,市長謝國樑表示會由黨部進行回應,但也提及民進黨議員有鼓吹罷免,收受聯署書,這是不爭的事實。基隆市民進黨團議員張之豪說:「(謝國樑團隊)在基隆四處發散文宣,在基隆四處地豎立看板廣告,裡面有句重要的話叫做『民進黨選輸了還想再選』,以此來轉移他自己政治危機的焦點。」張之豪痛批,謝市長不僅不想面對自己的錯誤,不想面對自己的問題,反而想甩鍋給其他政黨。而基隆市議員(民)許瑞慈也氣憤表示,市議員善盡監督之責就被解讀成惡意罷免,他(謝國樑)不願被檢討的施政態度才是惡意霸道。面對控訴,基隆市長謝國樑回應:「這些問題的一些細節,我們希望交給守護基隆總部,以及(國民黨)基隆市黨部來進行回應跟回答,不過的確我們也有某些民進黨議員,他們也有收受連署書,也有出來鼓吹罷免這個事情,我想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母妹租屋處大火疑抽菸釀禍!鄰要她給交代 何妤玟怒發2聲明
女星何妤玟的媽媽位於台北市天母的租屋處8月24日發生火警,消防局初步研判疑似是菸蒂導致。有鄰居向週刊爆料,要何妤玟給交代。對此,何妤玟透過律師發出2點聲明。本人也無奈地說,「我到底一個都不在現場的人,現在要出來負什麼責任?」何妤玟表示,關於母親與妹妹的居住處發生意外一事,感到非常遺憾與難過,從知悉事件的第一時間,便立刻放下工作竭盡全力協助家人與屋主處理事情至今,萬幸的是這事件中並沒有任何人員傷亡,目前全部事件的後續處理都已經進入法律程序。何妤玟指出,有關失火原因、財務損失等,都要等候法律的鑑定報告,因為這並非本人住所,所以也只能盡力陪伴與協助,希望事件可以儘速圓滿落幕,再次為佔用新聞版面向大家說聲不好意思,讓媒體跟社會大眾擔心了,也謝謝關心她的所有朋友,感謝你們。她也無奈地說,「我媽媽有2個女兒,是妹妹與媽媽在住,明明我都有跟記者說明,為什麼還要這樣亂寫,法律上正在調查,我到底一個都不在現場的人,現在要出來負什麼責任?」同時何妤玟也透過律師發出聲明表示,並無居住於該租屋處,事發當日亦未在場,然於事發後,即主動與屋主聯繫,並指派律師與屋主、鄰居成立善後群組,惟目前火場鑑定仍未完成、責任尚待釐清,必須靜待調查結果,才能續行動作。聲明指出,豈料竟有心人士惡意誣指未為處理,並影射此事件與其有關,此情均與事實重大不符,仍請發言者自重,評論確應有事實所本,如言論逾越對事實之評價,而屬貶損名譽、編造事實之行為,將涉刑法誹謗罪。
京華風雨錄2/小沈為人「不向逆境低頭、有錢大家賺」 老員工最擔心「這件事」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已遭羈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傳出5日中午全身嚴重抽搐,被緊急送醫。CTWANT記者採訪威京集團員工,形容這位78歲的商場老將,真性情、直言快語,從不向逆境低頭,現在最擔心的就是他身體吃不消。回顧京華城案爆發時序,今年3、4月媒體就開始大篇幅報導京華城改建案容積840%,4月底時,京華城在各報刊登廣告控訴遭北市府霸凌37年,6月中旬後,密集發出新聞稿和聲明稿,甚至按鈴控告國民黨議員游淑慧加重誹謗罪。8月28日一早,沈慶京便遭北檢帶回約談,即便營中主帥不在,該集團下午仍能以沈慶京第一人稱發出聲明稿,不僅指「他(柯P)那種人,怎麼可能有辦法談條件,看就知道!」還爆料「郝市府、柯市府的官員都曾索賄,遭拒後京華城容積遭報復。」威京集團表示,京華城容積率爭議歷經37年、7任市長,不同的台北市長都有不同的想法和做法,使得京華城成為「容積絞肉機」,因此才不斷攔轎喊冤、到處陳情。(圖/方萬民攝)「沈主席早先看到媒體和名嘴在談話性節目上,講很多偏頗和不符事實的內容,深感不平與無奈。」內部人士透露,京華城容積案媒體早就報得沸沸揚揚,民代整天放話要求檢調動作,心裡早有準備,雖然28日上午沈主席被帶走後,集團內部兵荒馬亂,但聲明稿早就以口述方式記錄下來。對於搜索當天,傳言沈慶京要逃亡,內部知情人士嚴正反駁,「絕對沒有這樣的事!他是個工作狂,全年無休,上週五(8/23)一如往常出國,處理完公務,週一(8/26)上午就回台灣,如果要逃亡,何不留在海外避避風頭?」、「沈主席已經78歲,身體狀況不好,平日皆有人陪同照料,從搜索起,連續三天兩夜到清晨,不論在廉政署訊問、檢方夜間複訊、到法院半夜開羈押庭,任何人都受不了這樣的疲勞訊問,即使身體非常疲累不適,仍然全力配合接受訊問。」靜待調查期間,威京集團也不斷透過新聞稿的方式澄清和解釋,像是京華城再開發是都市計畫案,而非都更案。集團發言人張文賓就說,如果是都更案,容積獎勵可達到50%,但我們是都市計畫案,容積獎勵最多只能20%,還有很多負擔條件,很多人都搞混。前立委蔡正元近期也幫忙解釋爭議的來龍去脈,早年京華城的土地為唐榮鐵工廠,但隨市區發展,仍有鐵工廠很奇怪,於是把工三土地變更成商三,容積率也變成560%,但法定稅務制度讓北市府無法課一筆重稅,因此以捐地3成的方式換取地目變更,這其實沒有法源依據,通通都是北市府說的算。不過,到了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時代,北市府又讓容積率打7折,後續被監察院糾正,保住了560%的容積率。但蓋建物除法定容積率,還有移轉容積率及獎勵容積率。移轉容積率指的是從其他土地購買到的容積率,有一定的規範,且需市府批准,最高上限為30%;獎勵容積率則是市府對設計良好、符合綠能或公共空間等項目時,獎勵給業者的容積率,依法最高上限為20%。雖然「法有規定」,但給市政府很大的裁量空間。現在的爭議是,台北市政府給京華城的獎勵容積率20%,以及移轉容積率30%,有無「不法圖利」? 事件也延燒到高雄國賓飯店、遠雄THE ONE大樓,容積率分別高達1142%、2950%遭到質疑,甚至連高雄市工務局發新聞稿也都扯,「事實上六都建物容積率超過1000%者,比比皆是。」幾乎快演變成全台容積率大檢討。日前,高雄國賓危老重建案容積率也被檢討為何能達1142%,高雄國賓周邊住戶30人多人也前往高市府前抗議陳情。(圖/報系資料庫)張文賓喊冤,京華城容積率的問題,歷經7任台北市長,有如「容積絞肉機」,「就因為37年來受到長期不公平對待,所以我們不斷攔轎喊冤、陳情,經過太多風風雨雨,都可以寫成『京華風雨錄』。」「檢調己啓動調查並完成相關事證的調取,同仁們期待沈主席能早日保釋,身心健康方能確保,所有的紛紛擾擾才可以早日釐清!」「主席終日為集團事業打拼,企業經營與人生的挫折不斷,屢被誣陷,但他始終保有赤子之心,堅守誠信道義。」一名在威京集團的老員工就說,現面臨檢廉調查,同仁們不捨,也只能靜待司法,同時為他集氣,堅守崗位,共度過難關。被問到沈慶京為人,有人說他因出身貧困,從不向逆境低頭,自律甚嚴;也有人說他,真性情、直言快語、很嚴厲、生活只有工作,路見不平會挺身相助;他每日工作從清晨到半夜,總是最後一個下班的人。不過也有人話說得直白,「他(沈慶京)的生意邏輯就是覺得有錢大家賺,但你不要擋我賺!」另一位知情人士也有不同評價,認為沈慶京「滿自我的」,他定的目標下面的人若是做不到,就等著捲舖蓋走人,「像鼎越整批人都換掉,受不了壓力」,不過他也能理解,「一個工程都幾十億、幾百億,慢一天就會衍生多少利息支出,他不這樣,也難控管成本。」鼎越就是京華城改建案的開發公司,該消息官方認為人來人往很正常,不予回應。昔日柯文哲、沈慶京同台京華城改建案「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如今雙雙被羈押,令人不剩唏噓。(圖/黃威彬攝)
快訊/被陳時奮反控誣告成立!高虹安遭判刑10個月:深感遺憾會再上訴
旅美教授陳時奮在2022年在社群貼文中稱新竹市長高虹安論文抄襲,被高虹安提告加重誹謗,獲不起訴處分後,陳時奮又反控高誣告,台北地院今(21)日上午判高虹安有期徒刑10月,對此她回應「本人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謝謝各界關心。」回顧整起事件,陳時奮2022年以筆名「翁達瑞」發文,指控高虹安2018年就讀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另外,陳時奮指出高虹安還被指導教授李傑除名,稱她的指導教授「不承認有高虹安這個博士生」。對此,高虹安認為她的學位沒問題,告陳時奮加重誹謗罪,去年3月判決出爐陳獲不起訴,陳接著反控高虹安誣告。今日上午台北地院對此案做出裁決,判高虹安誣告罪有期徒刑10個月,全案可上訴。對於法院判決,高虹安回應會再上訴,「本人當年提告陳時奮先生時,並未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兩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110年已啟動內部調查並回覆本人『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並經法院採為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之證據,足可證明本人並無誣告之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對於與誣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決,本人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謝謝各界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