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不平之鳴2/台灣選舉檢舉達人設局買票? 被誣陷的大湖鄉長現身說
苗栗縣長鍾東錦遭苗栗地檢署提當選無效之訴,經苗栗地院選舉法庭判決檢方敗訴後,檢方日前上訴,鍾東錦25日舉行記者會揭露辦案檢警調利用行為可疑的鄧姓檢舉人資料,硬性栽贓他買票,並直指鄧姓檢舉人還涉入誣指大湖鄉長黃惠琴在去年選舉時買票,想賺檢舉獎金未遂;對此,CTWANT進一步向黃惠琴查證此事,黃對此公開受訪並還原當時的來龍去脈,直指鄧男手段令人訝異。「起初是一件簡單的糾紛調解,不料最後卻演變成被誣指買票,自己也很意外。」黃惠琴受訪表示,鄧姓檢舉人年紀很輕,原籍頭份市人,去年開車通勤到大湖鄉7-11上班,為便利性,鄧男的車就常直接停在7-11門口附近,該處也是計程車排停所在,因此鄧男與計程車運將雙方就時有衝突。她說,計程司機們有時放置三角錐佔位,卻常被鄧男移動,某次就憤而寫了紙條「提醒」鄧男,雖然該紙條沒有指名道姓,結果鄧男就反控這些司機大哥們涉嫌恐嚇。黃惠琴說,鄧男到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報案遭恐嚇後,計程車司機們也覺得委屈,覺得自身權益受損,且計程車在7-11門口排班行之有年,更是為了老年人家方便,因此認為鄧男所為實在不可理喻。她說,但這些司機同時面臨鄧男提告,艱苦人實在沒有辦法應對,因此輾轉透過人找到自己,希望能幫忙調解。大湖鄉分局旁的7-11,該處是計程車排停所在,也是許多年長者搭車聚集搭車地點。(圖/李承值攝)「類似調解在為民服務案件中,算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黃惠琴說,自己去年8月26日聯繫鄧男表示要協助雙方化解誤會,並勸鄧男,雙方都是出來討生活,未來每天還是會見面,能化解誤會最好。她指出,經過一番勸說後,鄧男稱願意接受計程車司機的「慰問金」結案,只是鄧男一開口就要3萬多元,對於這樣的金額,她也嚇到,所幸來來回回溝通多次後,鄧男願意接受6600元慰問金及雙方簽署和解書,該紛爭在3天後順利落幕。黃惠琴感慨地說,沒想到在去年11月24日選舉投票前一個禮拜,自己接獲大湖分局來電,要求過去走一趟,一去才知道不得了,原來鄧男向警方檢舉自己買票賄選。她說,釐清過程後,才發現她8月底陪同計程車司機和鄧男見面交付慰問金,以及簽署和解書的同時,鄧男當時有偷錄音。為何一樁單純的糾紛調解,會離奇歪樓成買票案?黃惠琴指出,原來是8月底雙方調解成功當下,司機大哥隨口一句向鄧男開玩笑話稱「這次姊姊(指黃惠琴)要選舉,你要多支持」,讓鄧男找到機會借題發揮。她說,好險自己當下立即駁斥說,「調解跟選舉完全無關,若要亂牽扯,那自己就不幫忙了」,這句也有被錄到,再來是自己跟鄧男透過line的調解對話都有保留,經檢調偵查後不起訴結案,才讓這樁誣陷檢舉案沒有成立。「鄧男年紀輕輕,還有律師叔叔當靠山,手段真的很讓人訝異。」黃惠琴也自我解嘲,自己做過3屆大湖鄉代表,到這次投入鄉長選舉,在地方清廉風評眾所皆知,也是家中長輩從前就諄諄告誡的,因此被誣指買票,反而激起鄉親反感,最後一週更是賣力幫忙拉票,最後順利當選。她說,後來知道鄧男又牽扯縣長的案件中,更覺得這個年輕人是厲害角色,現在苗栗地院已判檢方敗訴,希望司法之後也能繼續還縣長一個清白公道。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莊佳瑋回應表示,查賄是檢警調的職責,大家都秉公執法,彼此也互不認識,檢方根據事實和法律辦案,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當初蒐證錄影帶也拍得很清楚,檢方不會評論檢舉人、也不會洩漏檢舉人身分,不能因為被告有人被法院判勝訴、有人敗訴,檢方依職權上訴,就無端臆測說執法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