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
」 誣告 陳建寧 詹雯婷 法院 性騷擾男子見愛車玻璃留「彈孔」嚇壞報案!警依監視器鎖定嫌疑人 細看囧了:是車主?
近日,花蓮縣吉安鄉發生一起烏龍假槍擊案。一名徐姓男子14日上午將愛車停放在路邊,4個小時後出門,卻驚見愛車擋風玻璃整片爆裂,上面還遺留疑似彈孔的痕跡,於是嚇壞報警。警方獲報到場,初步研判是空氣槍射擊導致,於是調閱監視器追查,鎖定一名可疑男子在玻璃破裂瞬間拿著彈弓在馬路對面射擊。進一步研判後發現,這名在玩彈弓的可疑男子,竟然就是徐姓車主本人。這起「報警抓自己」的烏龍事件,讓警方哭笑不得;而這名糊塗車主,恐怕也將因為自己拿彈弓朝馬路射擊的不良行為,吃上最高30000元的罰鍰。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花蓮縣吉安鄉南海一街。本月14日上午約10時許,許姓男子將車停放在路邊。當天下午2時準備出門時,卻發現愛車的後擋風玻璃大面積碎裂,上面還出現疑似彈孔痕跡,懷疑遭有心人士惡意毀損,嚇壞報警。徐姓男子14日上午將愛車停放在路邊,4個小時後出門,卻驚見愛車擋風玻璃整片爆裂,還遺留疑似彈孔的痕跡。(圖/翻攝畫面)徐姓男子14日上午將愛車停放在路邊,4個小時後出門,卻驚見愛車擋風玻璃整片爆裂,還遺留疑似彈孔的痕跡。(圖/翻攝畫面)警方獲報後也不敢大意,立刻派員前往現場採證,初步研判擋風玻璃碎裂原因為遭到空氣槍或其他非火藥武器射擊導致,於是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發現在同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即擋風玻璃碎裂瞬間,有一名男子在馬路附旁持彈弓射擊。警方循線追蹤該名男子身分,最後卻發現這名可疑男子就是徐姓車主本人,讓警方哭笑不得。而徐姓男子則尷尬表示,當下並不知道彈弓射出的彈丸打中了自己的車,是當天下午睡醒,看到玻璃毀損,才誤以為遭人惡意損壞。針對毀損部分,徐男目前已自行撤告,但由於涉及誣告以及在馬路上亂射彈弓的不良行為,依法可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之4「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裁罰,最高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0000元以下罰鍰。警方表示,後續將進一步約談徐男釐清。
小六生飆罵三字經揮棒打老師! 同校教師還原事發經過:學生看到警察才肯道歉
台中某國小今年3月驚傳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周姓老師的誇張事件,結果因為學生態度不佳不願道歉,校方又想要息事寧人,老師最後只好報警處理,但後續員警直接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因為程序瑕疵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如今有同校教師還原事發過程,直言「今天某位老師上新聞了,看到校長連替他說明的機會都沒有,感到很難過。周師聞訊也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有同校教師在臉書社團「教師甄試人才網/代理/私校/實驗教育/補教業」發文指出,今年3月26日(星期三)第3節體育課,老師帶某班的樂樂棒球,其中某生素有情緒障礙,當天因為分組有點久,引發他不耐煩,開始生氣飆罵,於是老師一邊請另一組趕快選出投手,一邊跟某生說已經在處理了,某生很生氣對周師說:「你處理個甚麼東西啊,浪費我時間。」於是老師對他說:「注意你的態度。」卻招他罵了三字經,然後他就自行拿了一組球具,包括10顆樂樂棒球自行去跑道練打擊。同學跟老師也習慣他這樣的行為,於是若無其事的繼續分組對抗,某生就站在跑道上往幼兒園前鳳凰木方向擊打。原PO續稱,周老師則請大家注意不要被打到,然後站在草地操場右側擔任裁判,後來某生將球都擊打完了,不想去撿,於是朝老師方向走來,邊走邊索要老師腳下剩下的兩顆球,但老師說:「其他24位同學也要分組練習,不能給你,你自己打飛的球自己撿回。」某生說:「你憑甚麼剝奪我練習的權利?」老師:「我也要顧及其他同學上課的權利。」某生:「你憑甚麼?給我」老師擋在球籃前面:「你自己去撿自己的10顆。」沒想到這時某生拿起他手上的球棒用力擊打周師左大腿,原PO補充,驚恐之餘,老師迅速繞過某生從背後往前擒抱,即使雙手被緊抱,某生仍不斷雙腳亂踢,老師憋著氣一路抱到輔導室,交給輔導主任及專輔處理,並立即告知學務主任。下午學務主任回校,老師說主任要不要打電話給家長,以免回去說法有出入,學務主任說有這麼嚴重嗎?當天直到下午4點也沒有接到學生的道歉,於是老師主動通報校安下班後決定去台中醫院驗傷。隔天,學務主任決定勸說某生跟周師道歉,好說歹說半小時後,某生來到老師辦公座位的旁邊,站著看著天花板,老師:「你是要來道歉的嗎?」沒有回應。老師:「你知道你昨天打我嗎?」某生也憤怒的說:「那你也抱傷我。」老師一聽到某生怒吼心有餘悸,連忙站起來防衛的說:「你知道你這樣的行為依照法令我是可以報警的嗎?」某生怒吼:「你報啊!你報啊!你報啊!」於是老師拿起電話報警。原PO回憶稱,後來不到十分鐘警察到了,某生一看到警察連忙跟老師道歉,老師見狀趕緊去跟警察說學生知道錯就好,有警惕就好,沒有要告他的意思。但警察說這事學校有通報校安,所以要照程序走,老師:「甚麼程序?」警察:「帶回去做筆錄,到時候說不要提告就好,不會有事。」於是師生都被帶回做筆錄。老師做完後,警察說可以先回去,老師說沒關係我等他一起,警察說已經通知家長來了,所以請老師先坐警車回校。家長當時也自認孩子行為不當,也沒有任何動作,雙方都以為事情已然結束。今年5月中,老師與某生家長都接獲少年法庭的出庭傳單,某生家長無法接受要孩子出庭的事實,於是投訴教育局,也與校長發生口語衝突,希望懲處老師。6月21日在法庭上,雖然某生當庭誣告老師激怒並壓制他,老師也詳細交代事情始末,並自我澄清沒有壓制及故意激怒的情事,最終某生自認理虧,當庭跟老師鄭重道歉,6月底雙方接獲113年度少調字第742號裁定書,旨為:少年某生陳述與老師大致相符,並承認持樂樂球棒打老師大腿之事實,惟老師不提告且某生已當庭道歉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裁定日期為6月28日。沒想到一過不服抗告日期,7月底又接獲某生家長投訴教育局,並親自來校申請校事會議。原PO嘆,投訴內容加油添醋,指稱老師於教學中激怒某生,且惡意壓制某生,致使某生憤而持棒打老師,且老師於環抱至輔導室路途中,還騰出手來將某生的臉按壓在牆壁上拖行,因此要提告不適任教師。因為校事會議是要保護孩子,所以委員都是專家學者及家長代表組成,被告的教師必須要去對他的指控進行辯護,即使是不實指控,證據及證物都需自行準備。原PO表示,後續詢問總務處,監視器2個禮拜就會銷毀影像,因此先找到當天能作證的老師。也發現本校一樓的牆壁非常粗糙,若按壓在上面拖行恐怕有明顯紅腫會破相必須要就醫,但當天輔導處及導師直到下午4點放學都沒有發現臉上有任何異樣,學生也未提出臉部有不適,因此校事會議上律師及家長代表認為此指控不成立。且除了有多名目擊的老師澄清未有壓制行為之外,原PO也非常感謝有2個已經畢業的該班學生出面作證完全沒有壓制及傷害之行為,因此校事會議這些不實指控終於得到澄清。原以為事情已告落幕,沒想到上個月又接到某生家長去地檢署投訴,但只以他字案結束。原PO感嘆,今天看到新聞才知道某議員接受某生家長的陳情,全力在議會上抨擊此事件,市長也震怒,並且不讓校長進行說明,揚言此事務必重辦,周師聞訊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感謝黃秀玲律師給予的法律分析,知道自己是站得住腳,也希望身邊的人不要被誤導。」
北市校園霸凌、性騷去年通報逾千件 許淑華質疑教育局形同虛設
台北市近日霸凌、性騷事件頻傳,且地點涉及台北市校園、市府局處單位,引發各界議論。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就質疑,台北市快淪為霸凌地獄、性騷天堂,通報案件數年年增加,但負責單位教育局、社會局卻「只當總機、掛機」,可能比韓劇《黑暗榮耀》還更令人心痛。許淑華指出,這幾年台北校園的真實狀況,可能比韓劇《黑暗榮耀》還更令人心痛。平均每天有3位學生受到霸凌或性騷的迫害,光是去年,國小、國中的性侵害、性騷擾等通報是1,164件,相較前一年新增268件,通報成長率將近3成,但成案比率也僅13%,「剩下87%的不成案呢?難道全是學生幻想被騷擾嗎?」許淑華怒批,最近4年,台北市霸凌通報超過800件,卻只有89件成案,比例只有10%,「所以剩下700多件,學校跟教育局都當作學生所受的委屈都是假的嗎?」她也透露前陣子有家長向她陳情,去年有名小5生被同學倒水霸凌,但事後學校竟認定,沒有實質傷害而不成案;學生升上6年級後再遭到霸凌,還被誣告2次作弊,學校竟然認為「散布作弊的行為是言論自由」,最後更以「4人已經畢業」而草草結案。她質疑,教育局根本形同虛設,家長不滿校方的處理,向教育局申復,教育局只會發函要球學校向家長說明,再交由學校的同批委員會再次審理,等於讓「球員兼裁判」的情況一再發生。整個霸凌調查流程往往要3個月以上,結果多數還不成案。性侵害、性騷擾案件的處理也如出一轍,根本讓受害者遭遇二度傷害。許淑華也直言,針對幼兒園性侵的狼師,其母親早在今年7月疑似透過其他幼兒園機構的名稱,再度借殼上市,除了民進黨立委早在今年6月已經示警,她在7月下旬也向社會局反應,甚至提醒社會局已有前車之鑑,要注意幼兒園的監視器設置,沒想到遲至11月,社會局才前往抽驗監視器畫面。許淑華強調,狼師事件發生後,已經導致送托的父母們人心惶惶,結果不只社會局反應慢半拍,就連台北市長蔣萬安也對案情毫不關心。因此她也要求政風處介入調查,社會局與局長是否涉及行政疏失與行政怠惰,若真有實事必須移送監察院。◎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僕餐廳老闆是惡狼!誘美貌女客打工後砸錢「開後宮」 受辱少女最小15歲
新北市新莊一名開設女僕餐廳的王姓男子,因涉嫌對3名未成年女員工進行性騷擾與猥褻行為,被法院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及犯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王姓男子在新莊開女僕咖啡廳,店內收容不少流浪貓,以平價餐飲和女僕店員吸引客人,因店面鄰近大學,廣受學生歡迎。然而,有3名15至16歲的女店員提告控訴,王男常在店內物色心儀女客人,邀約她們到店內打工,再以金錢為代價問她們「要不要當他女友」,甚至不經同意觸摸身體,其中一名少女到王男住處打掃時慘遭指侵。16歲A少女證稱,自己原本是餐廳顧客,因王男說她長得很可愛,問她要不要來試試看打工,她就到餐廳擔任服務人員。不料工作不到1週,王男就提出要以1個月8千元為代價,要求A少女跟自己交往。2023年6月一日下午,她穿著連身女僕裝上班,當時店內客人不多,她坐在椅子上滑手機,王男卻走過來逕直撫摸她大腿內側,叫她「腳不要那麼開」,她當下礙於王男是老闆,不敢多說,但次日便不敢再去上班。另名15歲B少女證稱,自己到餐廳吃飯時,王男先是找她要IG帳號說可以傳貓咪照片給她,又邀她暑假來打工。當時她國中剛畢業,從2022年8月開始到餐廳上班,9月9日上班時,王男在廚房從身後抱住她,又在隔日及12底某日之間,多次撫摸她大腿、親她後頸、擁抱她,隔年5月王男在廚房從後方熊抱她並摸她胸部,表示如果B少女願意跟他性交,每次給她5千,觸摸、擁抱、打手槍等行為亦有相應代價。直到2023年5月B少女滿16歲,工作比較好找,她就直接走人。另一名15歲員工C女則證稱,她也是在餐廳吃飯時被王男搭訕,才到店內工作。因她當時逃課和父母鬧翻,需要賺錢才能填飽肚子。2021年11月21日王男要她到王男家中打掃、清貓砂,趁機向她透露「如果當他女朋友,就讓可以免費住他家」,還表示當時也有其他女員工住王男家其它房間。C女指出,王男和她聊天後,便不顧她拒絕開始亂摸,還拉住她的手要求幫忙打手槍,後來王男自行打完手槍就指侵她,遭遇此事後,她就再也沒有去上班了。全案審理時,王男辯稱雇請女僕是為了讓客人看,A女坐在櫃檯時坐姿不雅,怕客人看到不好看,只用手指指著A女提醒。而他知道B女快滿16歲,兩人當時有交往,知道B女需要生活費才資助她,有在店內抱她並按月給她金錢。至於C女只做一個月,因出餐太慢、又被客人客訴體味重,他把C女解雇,C女才會誣告他。不過法官認為A女證述一致,且和王男為雇傭關係又無仇怨,沒有誣陷的動機。另王男對B女伸狼爪時已37歲,卻利用B女家境困頓需自食其力,以金錢、手機、請客吃飯等對價方式猥褻她,王男雖辯稱是「無條件贊助女友」,但LINE對話都是單方面獻殷勤、B女反應冷淡,難認為是交往關係,不過B女控訴遭王男指侵的部分,則證據不足。另C女作證時全身顫抖,一度需休息平復情緒,也必須持續按壓力球才能緩和情緒作答,且描述的王男作案手法和其它2名少女相似,更能證明王男對她做出違反意願的事情。法官審理時,排除證據不足的部分,判定王男摸A女大腿,以對價方式從背後熊抱B女並親吻她、摸她胸部,並在住處侵犯C女,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另犯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應執行4年6月徒刑。可上訴。
品酒會變調!醉女客失控「狂搧員工30巴掌」 事後反咬對方性騷擾
近日,台北市一家酒商在中山區辦公室舉辦品酒會,一名鄭姓女子受邀參加,結果酒醉失控,不僅狂搧吳姓男員工30個巴掌,還試圖拿酒瓶攻擊業務。警方到場後,鄭女仍情緒激動,甚至出手推擠員警,經員警告誡也不住手,員警見狀以強制力將她帶回派出所。吳男提告後,全案依照傷害罪送辦。而鄭女酒醒後,不僅在警局反咬自己遭到性騷擾,還上網路社團散布該酒業公司業務私下性騷擾女性的消息,業者則憤怒表示:「我們一定提告!」台北市中山分局長安東所於11月8日下午6時接獲報案,有民眾指稱朱崙街53巷有糾紛情事,經警方到場了解得知,報案人黃姓男子為該處酒業代理商的員工,指控參與品酒會的一名鄭姓女客人,酒後對吳姓男店員言語辱罵,且對其狂搧30個巴掌。雖然員警抵達品酒會,但鄭女仍情緒激動,不斷在店內咆哮。警方請她離開,鄭女卻伸手推擠現場警員,場面幾近失控。經員警多次告誡後,鄭女仍持續有脫序行為,當晚7點左右因施以強制力將鄭女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吳男隨後也向警方提出傷害案告訴,全案依傷害罪偵辦。事後,業者在臉書還原事情原貌,表示鄭女是一名小經銷商,當日受邀參加品酒會。活動結束後,鄭女不肯離去,業者只能帶著酒莊莊主與部分員工先到餐廳準備接下來的活動,僅留下3名員工陪伴不肯離去的鄭女。然而,當時另一位女經銷商來公司拿酒,原本陪伴鄭女的吳姓男業務因此前去協助包貨,沒想到鄭女疑似感覺自己受冷落,不僅開始用言語攻擊業務、經銷商,還趁醉意打電話給業者抱怨:「你們的業務很不及格,我正在這邊喝酒,你的業務就在跟別的女生客戶講話,完全把我冷落,在搞什麼?」再之後,爛醉的鄭女開始狂搧吳姓男業務員巴掌,而吳男為怕影響公司,僅微笑不敢反擊,但業者已安排員工報警。警方抵達現場後,鄭女仍持續攻擊酒商員工、拍打桌子,還有拿手機錄影逼問警察個資、打掉密錄器等脫序行為,最終被警方強行帶回警局。鄭女事後在警局酒醒,開始帶風向說自己被性騷擾,次日還公開在葡萄酒臉書社團發文指控該酒商業務「不禮貌」、「私下會性騷擾女生」。業者氣憤表示,「不就好險我這位業務是有男朋友的,不然我們就真的讓這邪惡的誣告得逞。」業者表示,「我覺得妳喝醉打人頂多是酒品不好,但妳誣陷別人性騷擾妳,就是人品大有問題」,不僅宣稱日後不會再與鄭女有任何合作,並表示一定會對鄭女提告。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拆樑餘波2/挺過基隆民意洗禮 四刑案纏身謝國樑望撥雲見日
基隆市長謝國樑成功挺過罷免案,幾可確定將續命到2026年本屆任滿,而超過50%的投票率中,不同意罷免者得到86,014票,力壓同意罷免的69,934票,讓同意票不僅未達77,700票基礎門檻,還被不同意票輾壓,也厚實謝國樑執政正當性,外界預測基隆政壇有望解消來自外地的煽動與壁壘分明的意識形態,回歸市政建設,進一步穩健爭取連任。黨政人士分析,基隆市政回歸理性務實後,選前吵得震天價響的四大刑案,也有望在「罷樑」團體退場後,不帶情緒和意識型態地審視。首先是罷樑導火線「東岸廣場產權爭議」,謝國樑挨列強盜案「偵」字被告。回顧案情,現任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在擔任基隆市長任內,以「營運」搭配「移轉」的OT模式,交給大日開發經營,大日取得「東岸廣場」OT經營權後,進一步與主富公司(NET)簽租賃契約,由NET興建東岸廣場2至4樓商場,詭異的是增建物根本沒有產權登記,謝國樑上任後只好依法重新公開招標,而NET也拿出一簽10年的租約回擊並拒絕點交,基隆市政府只好強制點交,謝國樑卻因此挨告強盜、毀損、無故侵入他人建物等刑事告訴,「罷樑」團體更具此大張旗鼓,集結各地資源煽動罷樑連署,謝國樑一度啞巴吃黃蓮。基隆市潮境公園AR恐龍生態園區是觀光熱點,廠商為了提供遊客休憩之 處,搬來貨櫃屋做成臨時遊客中心,基隆市議員鄭文婷為此批評不斷。(圖/鄭文婷提供)地方人士直言,如今回頭看東岸商場案,NET霸佔商場的作法沒有正當性,東岸商場產權自始至今屬基隆市府所有,當初謝國樑依法執行公務並排除竊占,跟「強盜」要件八竿子打不著,「罷樑」案基隆人以投票行動力挺,偵查後八成「不起訴」,「但耳語傷害已經造成了」,他感嘆。沒想到挨告「強盜案」只是緣起,接下來三場「圖利罪」指控,更是打得基隆市政府疲於奔命,黨政人士指出,反對派著眼《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若涉圖利,二審判處有罪就得停職,儘管這些訴訟2026年前恐不會有終局判決,卻也如箭在弦,一來2026選戰會變成「相罵本」,二來若謝國樑連任成功,這3案也揮之不去,隨時得提防訴訟衝擊。首先是基隆市議員鄭文婷揭露,位於八斗子的潮境AR恐龍生態園區,8月15日決標委託給「實境共創公司」營運,市府竟放任廠商在園區大興土木,以作為服務中心招攬遊客,簡直就是圖利罪。然而,知情人士指出,整個AR園區營運計畫本來就是市庫收入項下,能增加市庫收入的一環,市政府老早與當地海科館簽定土地合作意向書。基隆市政府發言人呂謦煒更直嗆,本案圖利案若不起訴後,市府不排除向鄭文婷議員提出誣告反制。基隆市長謝國樑挺過罷免案,也厚實了主政的正當性,罷免紛擾期間遭指控的四大刑案,也有望逐步釐清撥雲見日。(圖/記者黃鵬杰攝)第二,由於全國只有兩家垃圾焚化廠的飛灰處理廠商,謝國樑上任後,廢止處理基隆飛灰的永盛公司飛灰底渣的許可證,重新招標後另一家順理成章得標,但細看決標金額卻高達每噸新台幣2.5萬元,遠超過行情飽受質疑。基隆市政府環保局長馬仲豪直言,永盛公司看似處理金額不高,但綁定BOO (Build-operate-Own,興建-運營-擁有)合作案開口要稅收減免,實在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精神有悖,若持續續約,反而是市府會踩到法律紅線,因此重新公開招標,沒有圖利問題。最後則是2022年選前謝國樑喊出的市長選舉政見「送5萬部Gogoro」電動機車方案,由於基隆市政府2023年10月公布了「公益青年就業電動機車補助方案」,直接正面表列光陽機車i-One都會版、光陽S6Rex、中華汽車eMOVING勁炫125超質款這三款車納入專案補助,挨告圖利特定廠商,基隆地檢署更進一步把市長謝國樑列入《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被告。馬仲豪對此反擊表示,此案只要是單價壓在4萬元以下符合規格,都能參與合作計劃,市府開放各家業者爭取合作機會,且經外部專業委員會議審查,與圖利天差地遠,相信偵查後會水落石出。黨政人士直言,謝國樑挺過「罷樑」風暴後,除了基隆政壇回歸正軌,接下來的司法戰也有望撥雲見日,但也相信經歷這場動盪「市長會成熟不少」,不啻為基隆之福。※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前警員「蕭湘公子」3年內2度遭控襲胸女警 抖音辯清白反控稱不實
55歲的蕭姓退役警員,曾以「蕭湘公子」為名在社群平台上,頻頻發表與警方相關的負面評論,然而近日被指控在派出所內對1名女警進行性騷擾,且這已是3年內的第2次被控涉案,桃園地檢署經調查後,於11日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對蕭男提起公訴,面對指控,蕭男則於當晚10時許在抖音平台發布影片,強烈反駁女警的說法,稱自己遭誣告。據悉,4月12日凌晨12時許,蕭男進入桃園某派出所持手機拍攝當值警員,並趁機對1名值班女警進行不當觸摸,女警隨即喝止他「你不要碰我喔」,然而蕭男並未立即停止,趁女警不注意時,再度以手觸摸其胸部,導致女警報警處理,事發後經調查桃園地檢署決定對蕭男提起公訴,認為其行為已構成《性騷擾罪》。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蕭男第1次涉入性騷擾爭議,控訴的女警在事發後於社交平台上透露,3年前曾遭到蕭男同樣的性騷擾行為,當時請學長協助處理,但蕭男未因此被逮捕,甚至反過來譏諷該學長「沒有用」,由於當時事件不了了之,這次女警決定不再沉默,公開對蕭男提起控訴,並希望此事能得到公正處理。然而,蕭男在11日晚間於抖音上發布34秒影片進行反駁,聲稱自己當天只是進行拍攝工作,並誇讚當值的年輕警員表現得非常出色,影片中,蕭男以暗諷的語氣提到「今天沒遇到通靈的,也沒遇到某女警說我襲胸」,明顯反對女警的指控,並指責對方是胡亂誣陷。蕭男的影片發表後,雙方說法對立,社會輿論紛紛表達不同看法,案件目前已由檢方依《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接下來的司法程序將是確定真相的關鍵。
高雄男子因未戴安全帽怒告警察所長 遭判刑徒刑5月罰金6萬元
高雄市1名吳姓男子因騎車未戴安全帽而遭到開罰,心生不滿竟然將怒火轉向茄萣分駐所所長,使用虛假的檢舉信函向警政署進行投訴,最終吳男因誣告罪被法院判刑5個月,緩刑2年,並需向公庫支付6萬元。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7月11日凌晨,吳男因為未佩戴安全帽而被茄萣分駐所的所長攔下並開出罰單,對於這次的處罰,吳男非常不滿,竟然想出報復的辦法,在警政署的信箱中冒用「林姓友人」的名字,檢舉所長在值勤期間竟然跑到海產店喝酒、打麻將、吃檳榔。該檢舉信件一經收到,立即引起警政署的重視,隨即交由湖內分局的督察組展開調查,然而,經過深入調查後,警方發現所長早已戒酒5年,並未在海產店飲酒聚餐,也從未參與打麻將的活動,至於吃檳榔則是在下班後的正常生活行為,所長的清白得以證明,但因此受到的名譽損害卻無法彌補,最終決定對吳男提起告訴。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吳男承認自己確實向署長的信箱留言,但堅稱這些指控來自於朋友的傳言,並不認為自己是在造謠,法官則針對吳男的行為做出了評價,指出其因一時衝動而做出不理智的行為,並且在犯後表現出悔悟,隨後與所長達成和解,最終,法院裁定吳男因《誣告罪》判處徒刑5個月,緩刑2年,並要求他在一年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警方在此呼籲,所有駕駛人應時刻注意自身的行為,佩戴安全帽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若因違規遭到處罰,應理性對待,而非以不當方式報復他人。
寶寶交給月嫂「變超乖」? 陸寶媽揭穿秘密:半夜餵嬰兒安眠藥
2022年,中國上海市一名雇用月嫂幫忙照顧嬰兒的寶媽發現,原本每晚都要驚醒數次的寶寶,再也沒在夜間吵鬧過。然而在她的追查下才發現,月嫂照顧寶寶的秘訣,竟是半夜爬起來餵寶寶吃安眠藥,於是立刻報警。據陸媒《新聞晨報》報導,上海一名寶媽柯媛(化名)為了照顧好出生幾個月的兒子小寶,透過某公司僱傭了史姓月嫂,以日薪人民幣308元(約新台幣1400元)的價格請她住進家裡照顧孩子。不過柯媛發現,自從史姓月嫂開始照顧小寶,原本每夜都要驚醒數次的孩子,忽然開始一覺到天亮,再也不曾在夜間驚醒吵鬧。柯媛觀察後發現,史姓月嫂每到凌晨2點,就會餵熟睡中的小寶喝水,讓她對此起了疑心。於是在2022年8月17日凌晨,史姓月嫂又一次餵小寶喝水時,翻找了史姓月嫂的包包,在裡面發現一瓶用於鎮靜助眠的谷維素片(Oryzanol)。根據公開資料顯示,谷維素片主要用於神經官能症、經前期緊張綜合症、更年期綜合症的鎮靜助眠。藥品的使用注意事項中強調, 孕婦、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兒童必須在醫生指導和成人監護下使用。發現這瓶藥物後,柯媛立即選擇了報警。警方到場後,將史姓月嫂使用的保溫杯、奶瓶和谷維素片均帶回了派出所。由於谷維素片並不屬於毒品,不在公安機關司法檢測中心的檢測範圍之中,於是在2022年8月25日,柯媛與史姓月嫂與某廠商檢測中心簽署了《委託書》,對當晚寶寶的飲用水進行了成分檢測,結果顯示,檢測樣品中含有0.35mg/kg的谷維素。史姓月嫂宣稱,該檢測中心的人員使用了不乾淨的礦泉水瓶承裝樣品,才導致送驗樣本受汙染。她並宣稱自己攜帶的谷維素是因為照顧小寶壓力過大,為了保證睡眠才給自己買的。而小寶不再夜啼,則是因為她向家政指導老師學習後,得到對方「半夜給寶寶餵水有助於緩解哭鬧」的建議。事後,史姓月嫂組張自己在8月17日工作時被雇主柯媛指責為給孩子餵藥。而柯媛的無故報警,直接導致了她被派出所留置了12個小時。8月18日,因為柯媛的不滿,史姓月嫂不得不從雇主家中搬離。史姓月嫂認為,按照日薪308元計算,雇主一家拖欠著她15天的公司共計4620元(約新台幣2萬800元)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柯媛支付勞務費4620元。而柯媛提出反訴,認為史姓月嫂作為月嫂,為輕鬆工作違背職業道德,在嬰兒飲用水中投放谷維素片,對孩子的神經發育造成影響。因此史姓月嫂不僅不應收取勞務報酬,還應為其造成的損害賠償柯媛一家醫療費、營養費、律師費等共人民幣16000餘元(約新台幣7.2萬元)。上海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爭議焦點在於史姓月嫂提供育嬰服務的過程中,是否給小寶的飲用水中加入了谷維素。根據在案證據,柯媛一家在懷疑史姓月嫂投放藥物後,立刻報了警。民警出警後對涉案水杯等進行了暫存。因此,涉案相關物證真實可信。但是,某檢測公司在提取樣品檢測過程中,程序存在不當,影響了《測試報告》的證明效果。不過,本案所涉檢測並非司法鑒定,因此不應嚴格適用程式不當情況下的證據排除規則。檢測結果顯示,提取樣品確實含有了谷維素成分。在本案中,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雇主柯媛或檢測機構有誣告史姓月嫂的必要,因此檢測樣品受污染的可能性並不大,該《測試報告》仍具有一定的證明力。上海法院最終判定,柯媛一家有理由拒絕履行支付服務費的合同義務,經過綜合考慮,法院判令史姓月嫂應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寶媽一家醫療費、護理費、仲介費、精神損失撫慰金等共計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
死不悔改!韓攝理教「淫魔教主」鄭明析洗腦性侵女教徒 遭求刑30年
南韓攝理教(基督教福音宣教會,JMS)教主鄭明析(Jeong Myeong-seok)過去曾因性侵多名女信徒而遭判入獄服刑10年。沒想到,2018年2月出獄後,他依然不知悔改,2023年再次因涉嫌性侵多名國內外女信徒遭起訴,甚至聲稱自己是救世主「彌賽亞」,以此洗腦信徒對他言聽計從。對此,韓國檢方於6日在大田高等法院的上訴審中,要求加重判處鄭明析30年有期徒刑,此外檢方還要求他完成50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計畫,並申請命令讓他配戴電子腳鐐20年。根據《韓聯社》報導,鄭明析因涉嫌性侵、猥褻3名受害者,於2023年12月被大田地方法院判處23年有期徒刑,且須配戴電子腳鐐監控行蹤15年、10年內不得在兒童與青少年相關場所就業,並須強制接受120小時性暴力防治課程。鄭明析則對此判決提出上訴。不僅如此,韓國檢察機關還在2024年5月,因涉嫌性侵另外2名女子兒起訴鄭明析,相關審判將與去年的上訴審判分開進行。報導指出,1999年因當韓國警方對韓國女信徒的性侵指控展開調查時,鄭明析便逃離韓國,在台灣、香港和中國大陸流亡了大約10年,並在期間再次犯下了多起性侵罪。之後他於2007年5月被中國警方逮捕,2008年2月被遣返韓國,被判處10年徒刑,並在2018年2月獲釋出獄。然而他出獄之後毫不收斂,在2018年2月至2021年9月間,在修道院性侵29歲香港籍女信徒葉萱(韓文名鄭秀晶)高達17次,2018年7月至該年年底涉嫌撫摸31歲澳洲籍女信徒身體特定部位。2018年8月,鄭明析被指控在修道院搭乘高爾夫球車時,撫摸韓籍女信徒身體特定部位。此外,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間,還有3名韓籍女信徒出面指控,她們從2018年便在教會設施內遭鄭明析多次性侵與性騷擾。法官指出,鄭明析利用自己的宗教地位,將對女性信徒施行性暴力偽裝成宗教行為,並有計畫地利用女信徒們身心上的弱點來滿足其淫慾,且事後均否認犯行,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他不僅通過安排多名證人作偽證來妨礙偵查,還企圖「隻手遮天」否認錄音檔內容,甚至對受害者進行人身攻擊,並反控其誣告。韓國檢方在大田高等法院的上訴審中,要求判處鄭明析30年有期徒刑,此外檢方還要求他完成50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計畫,並申請命令讓他配戴電子腳鐐20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新併遭控涉金金分離? 吳東亮喊冤:完全合法
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3日針對媒體報導「新新併」內幕,他強調,整件事情完全合法,完全沒有問題,有心人士放話、造謠,子虛烏有,可以提出最嚴厲的法律訴訟動作。台新金控也出發三點聲明,強調此為抹黑,呼籲各界應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且在金金分離規定皆符合主管機關的法規。吳東亮今天以工商協進會理事長的身分,出席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第1次顧問會議,由於媒體報導台新金、新光金的併購案上,恐涉及影響股東權益,吳東亮對此強烈表達這個報導是有心人士的造謠誣告,根本沒有這件事情,音檔是被盜錄、偽造的,那是很多人的會議,根本不應該錄音的。吳東亮強調,不管是在股東權的行使,在金金併的手續上,還有在金金分離的要求上,我們一切都是以最高規格符合法規的在執行,大家都知道,這都是誣告的。台新金控也發出三點聲明,強調值此台新金控及新光金控合意併購進行之際,謹請各界自律,勿再進行惡意攻訐及抹黑,以維金融市場應有之秩序。並提到,金控公司負責人及關係人有關「金金分離」原則,法有明文規範,本公司及負責人均恪遵法令執行相關事務。有關媒體報導影射之金金分離疑慮,均非事實。本公司與新光金控為二家獨立之金控公司,新光金控董事新柏公司之4席法人代表並非本公司負責人之關係人,業由主管機關檢視確認無違反金金分離規定,且經媒體數次報導主管機關認定前揭事宜符合金金分離規定之看法。
遭控「滲透新光金」插手新新併!吳東亮駁斥:有心人在造謠
新光金、台新金兩家金控宣布合併,備受關注的「新新併」卻遭踢爆,台新金董座吳東亮早已「滲透新光金」,才導致新光金「委屈下嫁台新金」放棄條件較佳的中信金,罔顧新光金股東的權益。對此,吳東亮今(3日)也公開回應了,強調相關指控全是「造謠抹黑」。針對遭控為新新併的「內鬼」,吳東亮今天回應,此事根本是子虛烏有,「這都是有心人放話、造謠抹黑,我們會提出最嚴厲的法令動作」,強調無論是股東權行使、新新併手續及政府要求,均是以最高規格執行,重申一切都是誣告。至於遭錄到承認新光金的魏寶生等4席董事,是他個人以「大股東身分指派」一事,吳東亮則澄清,音檔是遭有心人士盜錄並偽造剪接而成。 對此台新金控發出聲明稿,全文如下:1、金控公司負責人及關係人有關「金金分離」原則,法有明文規範,本公司及負責人均恪遵法令執行相關事務。2、有關媒體報導影射之金金分離疑慮,均非事實。本公司與新光金控為二家獨立之金控公司,新光金控董事新柏公司之4席法人代表並非本公司負責人之關係人,業由主管機關檢視確認無違反金金分離規定,且經媒體數次報導主管機關認定前揭事宜符合金金分離規定之看法。3、值此台新金控及新光金控合意併購進行之際,謹請各界自律,勿再進行惡意攻訐及抹黑,以維金融市場應有之秩序。
快訊/被陳時奮反控誣告成立!高虹安遭判刑10個月:深感遺憾會再上訴
旅美教授陳時奮在2022年在社群貼文中稱新竹市長高虹安論文抄襲,被高虹安提告加重誹謗,獲不起訴處分後,陳時奮又反控高誣告,台北地院今(21)日上午判高虹安有期徒刑10月,對此她回應「本人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謝謝各界關心。」回顧整起事件,陳時奮2022年以筆名「翁達瑞」發文,指控高虹安2018年就讀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另外,陳時奮指出高虹安還被指導教授李傑除名,稱她的指導教授「不承認有高虹安這個博士生」。對此,高虹安認為她的學位沒問題,告陳時奮加重誹謗罪,去年3月判決出爐陳獲不起訴,陳接著反控高虹安誣告。今日上午台北地院對此案做出裁決,判高虹安誣告罪有期徒刑10個月,全案可上訴。對於法院判決,高虹安回應會再上訴,「本人當年提告陳時奮先生時,並未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兩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110年已啟動內部調查並回覆本人『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並經法院採為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之證據,足可證明本人並無誣告之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對於與誣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決,本人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謝謝各界關心。」
快訊/告陳時奮被控誣告 高虹安一審判決出爐
旅美教授陳時奮在2022年在貼文忠稱新竹市長高虹安論文抄襲,被高控涉嫌加重誹謗不起訴,陳又反控高誣告,雙方多次交鋒,高虹安批陳「莫名其妙」、「亂搞」,陳則說高「狡辯裝笨」,21日台北地院一審判高虹安10月徒刑,可上訴。據悉,陳時奮當時用筆名翁達瑞發文,控高虹安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抄襲,稱她的指導教授「不承認有高虹安這個博士生」。對此,高認為她的學位沒問題,告陳加重誹謗罪,不過去年3月陳獲不起訴,陳又反控高虹安誣告。陳時奮出庭說,他是「善盡公民責任的大學教授」,高在玩文字遊戲「狡辯裝笨」,而西方政治人物這樣做是「死罪」,他發文只是想讓選民知道高的誠信問題。高虹安則強調,本案是審「誣告」無關著作權,而她的論文引用資策會2篇期刊論文,都是當時她在資策會擔任第一作者或共同參與,沒有標明出處是她的疏忽,但不等於抄襲。
大和解之後1/徐乃麟去年笑稱要與從從「對打」 主辦方開270秒七位數入袋力邀「無傷大雅何樂不為」
上月中綜藝大哥徐乃麟(乃哥)大動作到台北地院按鈴申告,針對多年前出1千萬幫蔡姓友人調頭寸,卻輾轉遭《刑法》偽造有價證券罪而被告一事,向蔡男及曹女提告誣告及偽證兩項罪名,當天他氣憤表示這兩人毀他名節,也強調這輩子他從沒做過狗屁倒灶的事,進入演藝圈42年來,唯一做最錯的就是「對不起唐從聖、飆罵唐從聖」,他主動重提2017年在節目上對唐從聖飆國罵的往事,看來這7年來他一直對此事耿耿於懷感到歉疚。上月徐乃麟曾到台北地院按鈴申告,又重提對不起唐從聖一事。(圖/記者林士傑攝)日前時報周刊CTWANT接獲讀者爆料,約莫在今年五月底六月初,有專辦格鬥拳擊擂台賽的主辦單位,想邀請乃哥與唐從聖參加格鬥賽,只要對戰三場各90秒的比賽,便有七位數酬勞入袋,根據爆料者表示,多年前曾赴泰國拜師學過泰拳的唐從聖,對於這邀約欣然接受並躍躍欲試,但到了乃哥那邊經紀人卻婉拒,似乎是經紀公司有其他考量。有廠商想找徐乃麟對戰唐從聖,該主辦方去年邀請Toyz和鍾培生對打造成轟動。(圖/翻攝自鍇睿國際臉書)據查提出邀約的這個主辦單位,在2023年7月5日曾在台北小巨蛋舉辦《拳上 Tha Cage 終於之戰》,壓軸主秀由Toyz和鍾培生這對多的死對頭對戰造成轟動,其實當時Toyz落敗後曾上乃哥節目,聽到Toyz和鍾培生兩人在這場拳賽分別賺了幾千萬元,讓乃哥忍不住說:「幫我找唐從聖來,幫我安排,我跟他打一場。」而當天現場來賓陳沂也開玩笑喊第二季想跟「雞排妹」鄭家純打鐵籠戰和泥巴戰,更提醒乃哥要包票看比賽,沒想到如今主辦方真的找上門約他和唐從聖對戰,但答案卻是回絕。聽到Toyz打一場便荷包滿滿,徐乃麟開玩笑點名唐從聖「我跟他打一場」。(圖/翻攝自星光歡樂城 YouTube)據了解主辦方過去除找Toyz和鍾培生外,也曾邀請過孫生對戰小哥哥艾理,同樣製造話題頗有看頭。不過先前擔任《拳願明星格鬥賽》選秀導師的孫安佐,因為與「台中拳王」韓森上演全武行,有消息指孫安佐向主辦方表示想參與《拳上》,主辦方擔憂可能會「出亂子」而暫時不考慮合作。唐從聖多年前曾赴泰國學習泰拳,有點拳腳功夫。(圖/報系資料照/中天提供)日前該單位請到超級網紅統神與蹦闆出席《拳上2024》,兩人將於12月21日開戰用拳頭說話,酬勞甚至高達8位數,但沒想到才在記者會上就已吵得不可開交,蹦闆甚至當眾宣布,若打輸統神將關閉頻道並退出自媒體,並要統神也給出承諾,讓統神當場一度失控飆罵蹦闆:「你給我閉嘴!從多次邀約的對戰名人來看,可以看得出這家公司相當「會挑人」。該主辦方邀請網紅統神與蹦闆對打,光在記者會上就火藥味十足。(圖/翻攝自CFC 鍇睿格鬥冠軍賽臉書)不過本刊致電乃哥,詢問他是否有接獲與唐從聖對打的邀約,他當場大笑出來說:「我不知道這件事耶!但如果是娛樂性質的話,我覺得無傷大雅耶!有錢賺又有效果的事情何樂而不為?去年Toyz去打就很有效果啊!」他表示他也有看到統神與蹦闆要站上擂台的新聞,他表示「現在的網路世界就是這樣啊!他們網紅都需要有爆點」,至於唐從聖與他拍過麻將廣告後就未再上他節目一事,乃哥也自嘲:「畢竟我也沒剩幾個節目了嘛!但是從從過幾天就要來上我的《醫師好辣》啊!哪有不同台啦!」而致電唐從聖則未能取得回應。
「登山女神」曾格爾判賠30萬!正宮揭2年來攻防內幕:遇到如此邪惡之人
「登山女神」曾格爾去年與已婚富商陳坤保爆出婚外情,被正宮「公關女強人」岳啟儒提告侵害配偶權200萬元,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曾格爾須賠30萬元,近日傳出她撤回上訴確定認賠。今(20)日岳啟儒在臉書寫下長文,控訴曾格爾被提告後,在社群上污衊她仙人跳,另一方面又向她提出和解,「從沒想過自己會遇到如此邪惡之人!」岳啟儒今上午在臉書以「30萬能賠償兩年的心靈折磨嗎?」為題寫下千字長文,這兩年岳啟儒與曾格爾打官司,岳啟儒控訴曾格爾除了介入她的家庭之外,「在我最低潮時,侵害我的曾格爾還可以惡意中傷我和我的公司,這兩年就像戲劇一般,一審時看著她爸爸曾國良做偽證,卻因為不公開審理而不能說;她拍影片且在社群上放話攻擊我,並污衊我仙人跳;他們父女被我刑事提告後,又三番兩次透過律師向我提出和解。」岳啟儒提吿曾格爾勝訴,獲賠30萬元。(圖/岳啟儒臉書)最誇張的是,曾格爾為了掩飾自己的錯誤,竟還編造事實向地檢署誣告岳啟儒教唆偽證,「所幸檢察官明察,不採信曾格爾的離譜說詞,更進一步認證她侵害配偶權的事實。」岳啟儒表示她知道若她妥協和解,「只會讓她食髓知味,繼續用登山和肉體詐騙錢財,同時侵害別的家庭。」這兩年對岳啟儒來說很折磨,所幸最後法律還是還給她公道,「最氣的是守法的我要被惡人欺負,最折磨的是為了訴訟攻防忍氣吞聲,而看著對方囂張,有時候會懷疑到底天理何在?今天這個判決無關勝利,僅是關於正義,正義不會不到,只是可能遲到。」岳啟儒宣布將捐出這30萬元,提及現在心情,她表示「我只覺得鬆了一口氣,一場鬧劇終於可以結束。」未來她會繼續用自己的力量將溫暖及善意傳遞出去,幫助需要的女性,「人生路很長,我有很多想做的事,雖然被絆倒了,但傷口已結疤。從今天開始,我會把這件事拋棄但不忘記,好好繼續我的旅程。」
房地產教父曾文龍被控「偷拍裙底」喊告 女網友列5大點開嗆:再凹就難看了
有「房地產教父」之稱的曾文龍博士,近日遭指控在台北捷運車廂偷拍女乘客裙底,被揭發後還試圖狡辯,引發關注。事後他表示,要對女網友提出妨害名譽、個資法及妨害秘密罪等告訴。對此,女網友5點聲明回應,「曾博士,可以了啦,再凹就難看了。」原PO在Dcard表示,當下有翻拍到手機中的違法照片,現在不公佈是因為沒有笨到違法散播他人私密照,等你正式提告,會立馬提供警方;第二,由於自己不是被拍的當事人,現在無法對你提告,一旦你提出告訴,「我會立馬告你誣告、民事求償,屆時你就會變成法院認證的偷拍博士。」原PO呼籲,如果堅持沒有拍攝女性裙底,請儘快報案,並請警察扣留手機,把你刪除的資料回復,也歡迎你主動把照片大方的PO出來,交給社會大眾公評。原PO說,「因為你的偷拍、誣告行為,我會心生恐懼不敢坐捷運,所有計程車收據我會留下來,因為被你誣告損失,包含但不限於時間、精神、律師費等,我會一條一條列出,對您求償。」第五點,原PO提到,「當下你在清理『最近刪除』相簿的時候,我還有看到一些其他東西,這部分我還沒提出呢。」回顧曾文龍聲明,其強調拍攝畫面是坐其對面一整排人之照片,並非某單一個人,更非個人私密部位,並無不法可言。《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黃珊珊正式告會計師!律師分析端木正這句「有備而來」 曝柯文哲最慘下場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陷入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假帳」疑雲,民眾黨指控會計師端木正漏報單據、自行調節帳務,導致金流申報不實。時任柯文哲競選總幹事黃珊珊、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原定今(14日)上午赴北檢提告,因檢調搜索延後。據悉,黃珊珊稍早已請辭黨職,並於今天下午3時赴北檢按鈴控告端木正。針對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假帳風波,民眾黨12日舉行記者會公布自行調查結果,指稱是會計師端木正漏報、誤報1817萬;端木正也發出聲明,強調「本所會計師提供之簽證服務,均依法令規定處理」,相信監察院及檢察署會還會計師清白。據了解,黃珊珊與吳怡萱原定今日上午到台北地檢署提告,最後僅吳怡萱現身,指今早調查局人員直接前往台玻大樓(民眾黨部、木可公關所在地)進行搜查,所有人員都在配合調查搜索中,因此提告的部分還在整理資料,所以要延後。稍早黃珊珊已請辭中央委員,並於下午3時赴北檢按鈴控告端木正。2024總統大選時任柯文哲競辦總幹事、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下午赴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會計師端木正。(圖/黃耀徵攝)對此,律師黃帝穎在臉書發表看法,報載檢調搜索木可公司、會計師事務所,搜索票是檢察官提出初步證據說服法官有搜索必要,以即時保全證據,法官裁准搜索票後,才看得到檢調兵分多路執行搜索扣押。黃帝穎認為,端木正在聲明第一段提及「相信監察院及檢察署必能詳盡調查相關證據並釐清真相,以還會計師清白。」顯示對方應該是有備而來,如今柯文哲大動作提告,如果最後敗訴,恐怕會吃上誣告罪官司,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台灣首起銀行搶案…李師科殺警奪槍劫530萬 「判刑5天槍決」創最速紀錄
今年3月27日,詹姓男子因不堪負債壓力,持玩具槍於桃園市龜山區搶劫銀行,遭警方壓制後崩潰大哭。提到銀行搶案,每每都會說起台灣首起銀行搶案「李師科案」。李師科案是台灣史上第一起「殺警奪槍,再搶銀行」的案件,也因為他,金融機構強制要求所有人進入前必須脫下安全帽和口罩。據了解,李師科是山東省昌樂縣人,抗戰期間在張天佐部隊打游擊戰,後編入國軍,輾轉來到台灣,1959年因病退役,以修車及開計程車為生。李師科喜歡小孩,常跟鄰居的小孩一同玩耍,當他看到國家銀行千千萬萬的鈔票放給特權、成為呆帳時,發現他犧牲青春捍衛的國家,竟如此對待老百姓,遂興起搶銀行念頭。李師科在40年前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搶走530萬餘元後逃逸。1980年1月,李師科在台北市金華街199巷,持土造手槍射殺在教廷大使館服勤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警員李勝源,再搶走死者身上的點三八左輪手槍。1982年4月14日,李師科持先前殺警所搶來的警槍,戴假髮、鴨舌帽、口罩,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最後搶走新台幣530萬餘元後逃逸。案發後,警方懸賞200萬元作為破案獎金,高層也下令限期破案,不料竟間接導致1名計程車司機遭誣告後慘遭刑求,不堪受辱冤死。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俗稱「王迎先條款」。遭逮捕後,李師科供稱,因為他「看不慣社會上的許多暴發戶,經濟犯罪一再發生,所以早就想搶銀行。」在偵訊時,李師科則表示,「因為對現實不滿,對社會不滿」,所以犯下此案。1982年5月21日,李師科被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創下台灣司法史上被捕後在最短時間內被判刑、槍決的紀錄。李師科搶銀行王迎先成了冤死鬼,警逼供認罪顏面盡失。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李師科殺警搶銀行竟還有人祭拜 省議員這理由為其立像
退伍老兵李師科40年前持槍洗劫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搶走530萬餘元後逃逸,成為台灣治安史上首位銀行搶匪。不過,李師科當年聲稱因看不慣社會權貴才搶銀行,加上他把搶來的錢濟助友人,因此在他死後,竟然有人將當作廟宇門神供奉,但也有一說此舉是為了諷刺時政。據了解,位於新北市新店區花園新城社區附近的「無天禪寺」,以將李師科當門神而著名。「無天禪寺」為台灣省議員王兆釧與親友共同創立,原名「無天寺」,主祀釋迦牟尼。廟宇落成後不久,王兆釧在寺前樹立廖添丁、李師科塑像當門神,理由是廖添丁在台灣傳說是劫富濟貧的「民族英雄」;而李師科將搶來的錢濟助友人,也算「現代英雄」;另一說法則是王兆釧為了諷刺時政、凸顯國民黨政府威權而樹立。新店「無天禪寺」供奉李師科。因李師科之故,無天禪寺又被稱為「李師科廟」,在民主進步黨成立前,一些黨外運動人士也常在此討論時政。儘管廖添丁與李師科的塑像引人側目,廟名聳動,但開寺以來並未引來更多香火,也無沙門、女尼進駐。多年前報導指出,原先來參拜李師科的都是退伍老兵,後期則有一般香客,如今名氣已不再響亮,參拜者逐漸減少。而李師科案案發後,警方懸賞200萬元作為破案獎金,高層也下令限期破案,不料竟間接導致1名計程車司機遭誣告後慘遭刑求,不堪受辱冤死。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俗稱「王迎先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