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
」 謝宜容 勞動部 霸凌 勞動力發展署 職場霸凌女病患愛上男醫師瘋狂騷擾 稱兩人前世是「太子與宮女」
台北一名女子因長期就醫,對主治醫師的細心照顧而心生愛慕,多次以電話、送禮等方式向醫師示愛,卻遭醫師向警方報案。儘管女子接到警方告誡後寫道歉信,但仍持續傳達愛意,甚至提到兩人的「前世情緣」,還表示「這輩子我遇見你,我又愛上你了」。醫師不堪其擾,決定提告。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女子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依法提起公訴。根據檢警調查,該女子自2017年起,因多次掛號看診,逐漸對主治醫師產生愛慕之情,並透過電話、電子郵件、預約門診及寄送物品等方式向醫師表達情感。最終醫師受不了女子多次騷擾,2023年8月向警方報案,警方在2024年1月核發告誡書,要求女子停止騷擾行為。然而,女子卻在2月寄送電子郵件,雖在信中道歉,稱自己「不該造成困擾」,卻又提到兩人「前世」的種種關係,包括曾是「父女」與「太子與宮女」。女子描述醫師前世為「太子」,她則是「宮女」,2人關係融洽,更在郵件中提到「我被其他宮女欺負,被你看到解救了我」。女子表示,這一世再度相遇後,對醫師萌生愛意,雖然女子在信中表達希望今生與後世就算遇到也當陌生人,並聲稱「這是最後一次傳訊息給你了」,但幾天後她再度寄信祝福醫師新年快樂。醫師無奈提告後,女子一度未依通知到案,僅以書信坦承錯誤。檢察官考量,女子在接獲警方告誡後仍多次傳送電子郵件,內容足以讓醫師感到心生畏懼,對其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產生影響,遂依《跟蹤騷擾防制法》提起公訴。
逃亡越籍毒販藏身舞廳!法官批判證詞漏洞百出判刑3年10個月
2024年4月武姓越籍男子在新竹市某舞廳內,藉由同鄉農姓男子協助販賣毒品,結果被警方查獲,經過一番追查,武男矢口否認販毒,但法院認為其的證詞漏洞百出,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且執行完刑期後,將被強制驅逐出境。武男持有愷他命及含有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的咖啡包等第三級毒品,並在4月20日晚間將這些毒品交給農姓男子,指示他將毒品送給舞廳內的客人,販毒過程中,客人先與武男談妥毒品種類與數量,隨後武男指示農男將毒品分送到各桌,警方於4月21日凌晨進行搜索,當場從農男身上扣得毒品並將其逮捕;隨後,警方依線索將武男查獲。農男供稱,原本在舞廳擔任清潔工,後來被武男邀請協助送毒品,並且透過通訊軟體回報數量和消費紀錄,武男則完全否認自己有販賣毒品,聲稱自己只是指示農男去補齊酒水,對毒品的事並不知情,法官在審理過程中,對武男的辯詞產生懷疑,發現其所說的內容不僅矛盾,還與事實不符,根據警方調查,武男明知自己販售的正是毒品,而且不斷透過農男將毒品運送給消費者,這樣的行為不僅助長毒品的蔓延,還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威脅。最終,法院認定武男的行為符合「共同犯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要求其服刑完畢後立即驅逐出境,警方提醒,毒品相關犯罪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與公共健康,必須全力打擊,杜絕毒品蔓延。
霸凌案勞動部調查報告毀公信力 在野黨提案「按大法官交辦」行使調查權
勞動部吳姓公務員疑遭長官霸凌輕生,事情鬧大後,勞動部雖指派次長率領調查,沒想到調查報告中一句「長官目的良善」,激怒全民,還意外扯出綠營高官官相護、派系鬥爭等陰謀論,即使賴總統發文道歉,風暴仍持續擴大。國民黨立院黨團痛批,該案涉嫌施暴的霸凌者,如今居然可以拿著勞動部「有利自己人」的調查報告,成為有利施暴霸凌者的武器,嚴重傷害政府公信力,因此提案成立調查委員會,啟用聽證權釐清案情,如果民眾黨團也同意,極可能本屆國會成立後的首場聽證會。值得注意的是,憲法法庭日前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宣判,外界質疑,大法官其實「已拔光立院調查聽證虎牙」。撇開民進黨是否仍然堅持在野此舉「侵害司法機關偵辦權」強力反對暫不談,即使聽證終於召開,邀請與此案有關的官方、民間人士出席,但是受邀者可拒絕出席、也能拒絕發表意見行使緘默權,即使在立院說謊,未來被證明後,也沒有任何罰則,外界好奇,舉行這樣的聽證會,真有助釐清全民關心的勞動部霸凌案嗎?據了解,自從憲法法庭釋憲「幾乎沒收立院聽證調查權後」,在野黨內部就一直有立委主張,不妨就選擇全民都想知道答案的議題,「按照大法官交辦的方式」召開聽證會、行使立院調查權,就算到時候,當時民間人士拒絕出席、官員行使緘默權或者顧左右而言他、閃躲重點亂講一通,聽證會過程荒腔走板,甚至執政黨立委藉機反酸在野黨立委「全都沒關係」。立委解釋,當「憲法法庭」以「憲法守護神」之姿,沒收國會調查聽證權後,迄今台灣至少仍有四成的綠營支持者,認定大法官很對。有鑑於美國國會因為川普當選總統,未來即將密集召開川普人事召開多場聽證調查權,在野黨現在不妨就按照「大法官的辦法」開聽證會,讓選民比較一下,究竟是美國國會聽證比較能解決全民疑慮,還是台灣大法官主張的方式更好。立委強調,如果立法院不照走一遍,民眾永無比較機會,「國會聽證調查」的必要性,只會繼續淹沒在政治人物對罵的口水戰中。大法官日前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召開聽證會部分做出解釋,認為舉行聽證會屬國會自主範疇,不生牴觸憲法問題,但若涉及應邀人員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證言或虛偽陳述,「相關刑罰皆違憲失效」,換言之,立法院可舉行聽證會調查,但官員、應邀者不肯出席或說謊,皆無刑責。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勞動部霸凌案悲劇,不僅暴露個別主管問題,更凸顯政府預防霸凌制度完全失能,藍委陳菁徽也說,勞動部調查小組除了2位「外部專家」外,現在被外界揭露,全都與疑似施暴霸凌者有「裙帶關係」,勞動部的調查報告反而成為加害者律師「反擊」的武器,此案甚至牽連到黨政高層,與其讓相關當事人在媒體上各說各話,不如把所有人都找來國會說清楚。綠營立委則堅決反對針對霸凌案召開聽證會。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調,勞動部霸凌案全案已移送檢調,監委也啟動調查,依據憲法法庭釋字585號及113憲判字第9號解釋,都確立「立院調查權不得介入檢調偵辦中案件,及監院調查中案件」,立院只能精進預防霸凌制度,修法或監督方式,「敦促」行政部門改進,決不能像在野立委主張,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成立調查委員會再「疊床架屋」,應信任政府及檢調的調查。此外,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昨晚在網路節目中預言,勞動部考績會雖火速處理謝宜容,直接記兩大過免職,但他認為等到此案風頭過去後,謝宜容應該會去申訴,再復職可能性極高。郭正亮解釋,因為「公務員考績法」第12條之3,公務員只有8種情況會被記2大過,但此次霸凌案,依照目前勞動部調查報告謝宜容所作所為,完全不符合,他因此痛批,總統、閣揆都出面道歉甚至鞠躬,勞動部居然還是可以「呼弄全民」,直言謝宜容背後的政治後台究竟是有多硬?他也喊話卓揆,如果真要展現欲政府預防霸凌的決心,就應該直接指示勞動部,將謝員移送公懲會調查,看看公懲會是否會以「嚴正傷害政府形象」給予重懲。
職場霸凌頻傳!南投地院驚傳「主管對下屬咆哮」 當事影片曝光
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因不堪長期遭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引發社會譁然。無獨有偶,衛福部疾管署也遭踢爆,署內有「土皇帝組長」仗勢凌人,如今還有網友爆料,南投地院法警室主管也對下屬進行職場霸凌。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因不堪長期遭分署長謝宜容辱罵與欺凌,於分署內輕生身亡,外界質疑其長期遭受職場霸凌。調查報告顯示,吳男生前面臨工作過重、超時勞動及孤立無援的壓力,卻未認定其輕生與長官霸凌直接相關。報告甚至稱謝宜容的行為「目的良善」,係為推動業務及提升同仁能力,引起譴責。面對爭議,勞動部政務次長何佩珊在立法院備詢時落淚致歉,承認「目的良善」用語不妥,坦言謝宜容確實有霸凌行為。何佩珊表示,若外界要求,她願意為此案負責辭職。同時她強調將徹底檢討報告用詞及調查程序,但對媒體批評如「凌遲公務體系」的說法表達不滿。隨後衛福部疾管署又遭踢爆,署內有「土皇帝組長」仗勢凌人,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公開一段1分02秒的音檔,從內容中可聽見,該名疾管署整備組長暴怒斥責底下職員,「你為什麼要改我的指令?為什麼要改?」、「我講這種話聽不懂嗎?」、「我這樣做我是神經病嗎,什麼意思,改什麼改」、「下次我不要跟你們開會了。」另外,先前也有人發文揭露,該名組長個性缺乏耐心,時常對同仁大聲咆哮、摔公文、辱罵「你是豬嗎」等人身攻擊,甚至還會卸責讓下屬背黑鍋,導致人員流動率異常頻繁,也因為補不到人,促使單位內部工作量大暴增。如今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匿名發文,以「南投地院職場霸凌」為題表示,「南投地院法警室主管對下屬咆哮」,並PO出影片。從影片內容可以看到,一名男子在大聲說話,不過看到鏡頭出現後便不再發言,隨後影片傳出一句「沒禮貌是剛剛好啦」,男子看到拍攝者則也舉起手機朝拍攝者比「耶」。
偵破首件台版「地面師」案!3年詐騙逾1.4億
檢警調偵破首件台版「地面師」詐騙案!北檢查獲不法集團利用偽造代筆遺囑,詐取繼承獨居老人的不動產過戶,3年獲利逾1.4億元,21日依詐欺、偽造文書、貪汙等罪起訴首腦蔡尚岳、律師蔡鴻燊、新北地院書記官游立綸、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員警駱勁達、新北市土城區戶政人員葉濬誼、新北市現任及卸任里長共44人,「首腦」蔡尚岳、蔡鴻燊2人遭檢方求處重刑。北檢昨起訴本案後,將在押的蔡鴻燊、蔡尚岳妻子林緻菱、全絨公司經理王煜堤等3人,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下午5點開庭,蔡鴻燊否認犯行並泣訴喊冤,「我真的覺得自己很冤枉!沒想到背後問題那麼複雜,希望法院還我一個清白。」但法官認定他犯嫌重大,諭知收押;林緻菱、王煜堤2人則分別以300萬元、400萬元交保,2人都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檢方查出,2021年蔡尚岳獲新北市里長鄧長安、許政鎧告知有獨居老人遺產無人辦理繼承,可用偽造遺囑詐取2名老人遺產與不動產合建後利益,蔡再邀約土地整合業者王煜堤加入其設立的全絨公司,指示公司員工以北市地政局未辦理繼承登記專區的列管名冊為案源。蔡、王透過員警駱勁達、戶政人員葉濬誼、書記官游立綸確認被繼承人戶籍資料,指派員工實地勘查、篩選被繼承人遺留的不動產後,先找配合擔任代筆遺囑的受遺贈人、見證人,再向身兼民間公證人的律師蔡鴻燊取得聲明書認證,到戶政單位及金融機構辦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提領存款,犯罪手法如日劇「地面師」。蔡、王指示妻子林緻菱、黃靖軒記帳、分派犯罪所得,林女因而獲取北市金門街千萬不動產,去年3月蔡因另案入獄,王找里長許政鎧另起爐灶,欲詐取2案遺產未得逞。蔡鴻燊、葉濬誼、駱勁達、游立綸4人各收賄890萬、60萬、86萬6000元、6萬6000元。該集團自2021年8月起申辦不動產過戶11件,7件得逞、4件未遂,不法獲利1億4925萬4298元。
勞動部公務員走絕路 家屬跪地哭訴「政府不要官官相護」:還兒子清白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爆出職員遭霸凌輕生事件,外界將矛頭指向分署長謝宜容,事件持續延燒。對此,死者母親哭訴霸凌行為惡毒,她如今無話可說,只希望還給家人一個清白。勞動部日前公開案件調查報告,認定謝宜容管理方式及情緒控管確有不當,導致其他同仁被施予職場霸凌的感受霸凌,但並非吳姓公務員輕生主因,而謝宜容本人遲遲未出面,僅發布道歉聲明,但內容提到「同仁身故事件與自身領導管理無關」,引發外界怒火。家屬痛訴霸凌行為太過分。(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壹電視》報導,吳姓公務員的母親今(21日)出面,痛苦跪在地上,表示自己有5名子女,從小都不曾打過他們,「大家都是我的寶貝孩子」,痛批霸凌行為太過分、惡毒,「政府怎麼會這樣做,我可憐的孩子,我叫他不要做了,我們家又不是沒飯吃,給人家這樣虐待」。吳母指出,兒子排行老二,從小待人處事都很好,一直都是笑咪咪的,就算要管教也都捨不得打,每天都要等兒子回來一起吃晚餐,會幫兒子洗好便當盒、裝飯,事發那天沒等到兒子回來,做母親的飯也吃不下,如今一個兒子已經犧牲了,跟政府沒什麼好說的,只求不要官官相護,還給兒子一個清白。另外,關於外傳當時使用輪椅運屍、遺體沒蓋白布。對此新北消防局解釋,電梯空間狹小,因此使用椅式擔架搬運,勞動部人員引導坐電梯下樓後,就換成一般擔架,當下僅認定患者為OHCA,所以無蓋白布,有先徵詢家屬意願,家屬表示要送醫,所以仍照流程送醫急救。◎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為愛走緬甸!靜宜女大生刑期屆滿近期返台 男友涉「多項重罪」下落曝光
靜宜大學林姓女大生2023年3月間「為愛走天涯」,追隨男友赴緬甸果敢園區替詐團工作,甚至放棄旁人求之不得的救援機會。後來,緬甸果敢發生戰爭,當地警方拘捕300餘詐團成員並遣送往中國雲南省臨滄分檢所。近日有消息指出,由於林女被認定為輕罪者,僅需服刑一年。近期刑期屆滿者將陸續被遣送回台,靜宜女大生可望在這波返台名單內。不過女大生的男友因在詐團中涉及拐騙婦女兒童、販賣人口與奸淫婦女等重罪,目前仍在中國監獄服刑中,未在此波遣返名單之列。回顧整起事件,家住桃園的靜宜大學林姓女大生,2023年3月間與家人約定清明連假返家卻不見人影,林女家人發現失聯後向警方報案。經警方調查,林女同月30日從桃園機場,獨自搭機出境。事後得知林女認識的新男友,在緬甸「KK園區」從事詐欺工作,於是林女在未告知家人下離開台灣,獨飛緬甸落入詐團手中。後來,經全球反詐騙組織斡旋,林女一度有機會離開園區,然而她卻主張「男友不走我不走」,以致最終錯過離該機會。2023年10月,緬甸政府軍和民間武裝部隊爆發激烈交戰,戰火波及緬北與中國雲南邊境城市,在中國外交部斡旋之下,緬甸軍與果敢、德昂、若開等緬北民地武組織達成停火協議,而林女也因戰爭緣故,自首後連同其他300多名台籍涉詐人士被送往中國雲南省,拘留於臨滄分檢所內。據了解,林女在中國雲南臨滄分檢所的編號為「DX879」,近日有當時照片曝光,可見到林女穿著厚重衣物,裹著厚重棉被躺臥地板上休息。由於當時林女已有8個月身孕,擔心將面臨相當長時間的調查、審判或刑期,中國官方讓女大生在天津的舅舅保釋後待產,直到小孩出生後又到上海坐月子。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由於林女被中國當局認定屬於輕罪者,大約僅需服刑一年,最近刑期屆滿者將陸續遣送回台,有消息指出林女有望在這波返台名單中。不過女大生的詐團男友因為涉及拐騙婦女兒童、販賣人口與奸淫婦女等重罪,目前仍在中國監獄服刑中,未在此波遣返名單之列。
女兒過世1年…女婿突帶「代孕嬰兒」爭遺產 養母斷言:不可能是親生
代孕在許多國家仍然不合法,而且也容易衍生各種問題。中國上海有一名女子罹癌過世,留下巨額遺產,不過養母認為代孕的孩子不能繼承遺產,更認為絕不可能是親生的,與女婿上法院互告,對此法院也給出判決了。根據《上觀新聞》報導,女子在2021年去世,留下價值百萬人民幣的遺產,還有年近80歲的養母、丈夫和尚未出生的代孕孩子,孩子出生後,丈夫主張孩子也有繼承財產的權利,但養母無法接受,因為她認為,在女兒過世1年後出生的嬰兒,絕不可能是親生的,認為孩子充滿疑點。養母指出,女兒生前患有多種疾病,需長期服藥,並不具備取卵條件,自己也從未看過女兒有任何為取卵做的準備,女婿提供的證明,也只能證明父子有血緣關係,不能證明孩子是女兒的。法院認定,女子和代孕出生的嬰兒不存在親子關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法院說明,親子關係的確定,是確認代孕子女法律地位的首要問題,直接關聯到身分認同以及其他權利,會影響到特定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和日後生活,應當採用更嚴格的證明標準。然而,諸多證據證明,孩子身分存在前後矛盾之處。例如,女子丈夫表示妻子曾在2016年到泰國取卵,但出入境顯示女子自2016年開始,從未有到泰國的紀錄。女子丈夫又聲稱,妻子實際上是在國內完成取卵,他為了保護國內的代孕機構才會說謊,但又不願意提供其他線索。由於女子丈夫提供的資料多有矛盾,法院最終認定,女子和代孕出生的嬰兒不存在親子關係,因此不能作為繼承人之一,但孩子和父親確實存在親子關係,以便盡快讓孩子報戶口,保護好未成年的合法權益。
高雄華肝公司使用過期10年蛋黃粉製保健食品 獲利7000萬涉詐欺
高雄的華肝基因公司涉嫌將過期近10年的蛋黃粉製作成28種保健食品,並將產品銷售至全台,非法獲利超過7000萬元,負責人陳姓男子以及4名主管因詐欺罪被起訴,並在一審中被判刑,法院指出,該公司明知蛋黃粉已過期,仍將其製成保健品出售,欺騙消費者。案件起源於2019年,當時檢調接獲線報,並對華肝公司進行搜索,查獲過期的蛋黃粉和保健食品原料,經檢驗,雖然無法證明這些過期蛋黃粉對人體造成直接傷害,但因該公司隱瞞蛋黃粉的過期日期和保存條件,法官認定其有詐欺故意,遂依法起訴相關責任人。該批蛋黃粉原本應於2010年5月5日到期,但華肝公司依然將這批過期原料出售給下游廠商,或用於製作各種保健食品,如「甘益壯」等,這些產品在全台販售,華肝公司聲稱,由於蛋黃粉是冷凍保存,保存期可達20年,甚至有說法稱能達25年,但檢方並未找到具體證據證明這些產品對人體有害。法院最終認定,華肝公司負責人陳姓男子及其團隊明知產品已過期,卻故意隱瞞事實,依詐欺罪處以重刑,陳姓負責人被判刑3年8月,其他涉案人員也分別被判刑1年8月至2年6月不等,經過二審上訴,因無法證明特助早知蛋黃粉過期,林姓特助的判刑被減至1年8月,其餘部分的判決維持不變。
台鐵車長猝逝駕駛座 同事惋惜25年堅守崗位集體送最後一程
台鐵公司54歲林姓機車長20日被發現猝死於區間列車駕駛座,事件引發外界關注其工作安排與健康狀況,花蓮地檢署21日上午完成相驗,初步認定林男死因疑為心血管疾病發作導致心因性休克,由於事發地點為職場,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已啟動相關檢查,並要求台鐵提交其健康檢查及勤務安排資料,以釐清是否涉及勞動環境問題。根據台鐵公司說明,林姓機車長隸屬宜蘭機務段,已有25年服務經歷,從基層機車助理員一路升任為機車長,並於本月代理運轉副組長,平日工作表現認真負責,事發當日,林男依勤務表擔任駕駛,上午10時於和平站駕駛4006次區間快車後,準備折返駕駛4021次區間車前往樹林,列車卻未如期離站,站務人員登車檢查時驚見林男已面色發紫倒於駕駛座,隨即緊急送醫,最終仍不治身亡。根據檢警調查,林姓機車長事發前遵守11小時休息規定,且勤務安排未見異常,健康紀錄顯示僅有三酸甘油酯偏高,並無其他重大疾病。儘管如此,同事透露林男近日負責代理運轉副組長一職,或存在壓力因素,但具體原因仍需勞動部進一步調查。花蓮地檢署表示,因林男猝逝於職場,相關程序已啟動,包括調閱台鐵勞動與健康檢查資料,檢視勤務安排是否符合勞基法規範,並由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展開深入勞動檢查,以確保台鐵的安全管理制度合規。林男的猝逝消息令台鐵同仁深感悲痛,同事形容他敬業負責、待人和善,意外讓人難以接受,台鐵公司表示,將於檢方完成程序後安排家屬攜帶死亡證明,護送林男遺體返回宜蘭火車站,象徵完成最後一次「下班報到」,同事也將以列車形式為其送行,送至員山福園安葬。
人夫出軌10年嫩妹小三「2度墮胎、產女」 妻抓包求償百萬
人妻小萱陸軍中校退伍,而丈夫阿國出軌10年,不僅跟年輕嫩妹小艾(均化名)發生多次關係,還2度墮胎、產女,被小萱抓包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判2人要賠償60萬元。判決書指出,小萱跟阿國在1999年結婚,婚後育有2女,均已成年,小艾知道阿國有家庭,還是在2013年起跟阿國交往,小艾還多次懷孕,曾墮胎2次,另外又在2020年和今年1月各各產下1女,小萱在去年年底才知道此事,顯然2人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小萱要提告2人,並求償100萬元。阿國辯稱,對小萱說法,他不不爭執,也願意賠償,但希望金額可以低一點,他每月收入扣除貸款後是負數,小艾也要養2個年幼小孩,無力負擔100萬。法院認為,小萱稱配偶權遭侵犯而致罹患身心疾病,病情加劇,也提出證明書,阿國說她在任軍職時已有身心症狀,曾因投資失利而有身心科就診紀錄,由診斷證明書無法證明罹患身心疾病原因為何,所以這部分主張難認定。法院表示,阿國婚外情長達10年以上,小艾也曾墮胎生子,小萱陸軍中校退伍,目前無業,月領退休俸約40000餘元,阿國現在開便利商店月入5到6萬等,判2人要賠償60萬元。全案確定。
謝宜容涉霸凌案害職員輕生!律師質疑:如何證明有因果關係?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39歲公務員疑遭分署長謝宜容霸凌,而在辦公室內輕生,但勞動部調查後竟在19日公布報告稱「管理方式非輕生直接原因」、「無法證實有遭受霸凌」。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直呼,這是因為球員兼裁判、自我調查,當然查不出所以然。而勞動部長何佩珊20日也宣布請辭,閣揆卓榮泰、總統賴清德更先後跳出來道歉,就連民進黨前立委賴品妤也砲轟,謝的聲明是在撇清責任。然而,親綠的林智群律師倒是有不同看法,稱「一堆人看事情,都是直覺反應,殊不知在法院裡面,是要證明因果關係的。」過往發言幾乎一面倒挺綠的林智群律師,昨(2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光是謝宜容對同事(不確定吳員是否在名單內)有霸凌行為,她應該負起行政責任,勞動部應該負起政治責任,但「謝宜容要不要為吳員輕生負責(刑民責任)?還是要看兩者間有沒有因果關係。」林智群續稱,謝宜容有職場霸凌行為是a事件,有公務員自殺死亡是b事件兩個事件之間,「兩個事件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關鍵就在於謝宜容跟這個公務員有沒有直接業務上往來。」他假設,如果該公務員是中高層公務員,跟謝宜容間有業務往來,有line,謝宜容半夜line人家,還要求10分鐘內回應,不然隔天會叫他進去罵,「那謝宜容就有霸凌該公務員的行為,如果因此導致公務員輕生,就有因果關係。」但如果謝宜容是對一級主管、科長,該公務員是基層,彼此沒直接業務往來,甚至沒接觸,林智群質疑,要怎麼證明公務員死亡跟她有關係?「一堆人看事情,都是直覺反應,殊不知在法院裡面,是要證明因果關係的。」他文末還狠酸,最常看到的,「就是一堆人言之鑿鑿,覺得必然有罪,怎麼可能沒罪?結果地檢署偵辦,認定沒因果關係,不起訴。然後一堆人就靠北地檢署壓案,黃國昌開始咆嘯。反正沒依照大家想定的結果去判,就是地檢署有問題?這種反智行為,現在很多。」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謝宜容遭爆好大喜功!為迎合AI內閣政策 屢次退件釀悲劇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遭霸凌死亡,監察院已2度發函請勞動部將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20日又有陳情信直指罪魁禍首是分署長謝宜容好大喜功,為迎合行政院「AI行動創新內閣」政策,吳員因負責「人工智能專案」屢遭退件,才釀成悲劇。勞動部調查報告指出,吳男曾認為智能就業服務系統對機關沒有幫助,卻被不斷要求調整工作計畫。陳情信也指出,謝宜容為迎合政院「AI行動創新內閣」政策,要各科室都朝此目標努力發想相關專案,而「人工智能專案」又被她認定是獨創,為其他分署所無,如果成功,可讓她向上級長官邀功,因此特別「關注」。陳情信指出,分署內部都認為該專案並無實質效益,甚至有浪費公帑之虞,但謝剛愎自用、獨斷獨行,沒有人敢勇敢提諍言,只好奉命而行,最後因吳員負責的「人工智能專案」屢次遭退件,才造成此樁悲劇。陳情信亦指出,「謝分署長到任後的種種作為,讓我們承受莫大的心理壓力,我們已經不想再多說什麼了」。此外,信中也為被究責的副分署長李燕玲及祕書室主任抱屈,更讚李是難得的好長官,盼李勿成為代罪羔羊。該案也衍生案外案,新北勞工局昨證實勞檢處接獲該署臨時人員檢舉遭職場霸凌,勞檢處近日將派員赴北分署稽查,若有違反《職安法》會要求限期改善、甚至開罰,至於檢舉人投訴內容和霸凌者是否為謝宜容?勞工局及勞檢處都表示不便透露。記者昨走訪北分署辦公室,整體工作氣氛看不出異樣,但基層員工聽聞「職場霸凌」,低調地說「最近鬧得沸沸揚揚,所以大家都滿在意的。」至於謝宜容是否會霸凌下屬?基層員工說因接觸不到分署長層級,所以不知情。◎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CTWANT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謝宜容涉霸凌輕生案!她發3大道歉聲明 反駁「身故事件與本人領導無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輕生案,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長期職場霸凌,謝宜容記2大過免職但至今仍未出面,晚間終於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謝宜容公開道歉聲明如下: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本人經完整閱覽,深切反省,沉靜檢討,現正式公開道歉聲明如下:一、關於行政調查說明指稱,部分同仁反映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於處理公務過程,有說話音量咆哮、情緒控管不佳、LINE 傳訊不當指揮監督、過度要求行為,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本人均完全虛心接受,坦然承擔責任,並在此誠摯、鄭重向同仁們公開道歉!二、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記載,北分署員工關係人甲因(1)「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2)「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3)「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4)「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自身工作壓力大」共四點原因,發生不幸身故事件,固均與前述第一點所述本人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然此一同仁不幸身故事件確實發生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對於未能即時發現同仁異狀並提供支援,未能即時避免悲劇發生,本人責無旁貸,應對身故同仁及其家屬誠摯、鄭重表達歉意!三、關於行政調查說明認定,本人於關係人甲發生不幸事件當下確有安撫同仁方式、內容及語氣口吻不當,造成同仁心理壓力無法承受,及本人當下為瞭解事實所採用方式亦確有不當,本人亦坦然接受,願就本人當下思慮不周舉止向同仁們表達誠摯道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稍早發生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引發外界認為有職場霸凌疑慮,勞動部部長何佩珊原本在立法院表示,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2大過免職,督導的發展署署長蔡孟良1大過、調離主管職。勞動部20日召開考績會,針對相關人士對霸凌、督導不周等事負起行政責任,經考績會決議如下,正在循程序處理:1.北分署謝宜容分署長記兩大過免職。2.勞動力發展署蔡孟良署長記一大過,何佩珊部長並決定將其調離主管職。3.北分署直接督導離世同仁的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2次、秘書室主任劉麗利小過1次。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不爽下屬離職害工作增加!台電女課長持鐮刀怒砍下屬工位洩恨 發洩代價出爐
近期,勞動部轄下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因長期遭受上司霸凌輕生,再度引起社會對職場議題的關注。台灣電力公司台北北區營業處也曾發生一起極端職場衝突事件,一名楊姓女課長不滿李姓女下屬將離職,導致其業務增加,竟趁下班後四下無人時持鐮刀對李女辦公桌椅多次劈砍、亂砸,以洩私憤。全案經李女提告,士林地院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對楊姓課長處罰金5000元。判決書指出,2023年8月間,台電某組楊姓女課長因不滿李姓女員工離職,將導致其業務增加,竟趁下班後辦公室無人時,持鐮刀砍、砸李員的辦公桌椅與三層辦公鐵櫃洩憤。李員翌日見到辦公桌等物品凹陷變形、無法使用,決定調閱監視器揪出嫌犯,沒想到卻發現竟是直屬主管所為。對此,李員除了向公司相關單位申訴外,並依循公司內部管道調查、確認真相,決定向楊姓課長提告。檢方根據訪談紀錄表、訪談綜合報告、監視器錄影錄影畫面截圖、單位刷卡資料等,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起訴楊女。此外,李員認為女的衝動行為同時涉犯恐嚇罪,不過檢察官認為楊女「持鐮刀行兇」過程中,現場並沒有人及任何文字或相當於惡害通知而使人心生畏懼的物品,認定與恐嚇罪要件不符。法院開庭時,楊女坦承犯行,但未與李女達成和解。法官審酌楊女不思理性處理問題,以鐮刀揮砍他人財產權,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抵1日。至於鐮刀未扣案,原因為楊女隨手拿取辦公室他人工具,非她所有,也非違禁物,不得宣告沒收。◎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妹子肺部驚見陰影「2年後癌變」 保險公司拒賠…法院判決逆轉
許多人會買保險以防萬一,但並非所有情況都能夠理賠。中國上海一名女子被診斷出肺毛玻璃結節,公司為員工買了團體重大疾病險,然而後來毛玻璃結節癌變,卻遭到保險公司拒賠,雙方對簿公堂。張女2020年6月體檢時發現肺部陰影,就醫並住院檢查,2021年9月首次發現右肺上葉前段及右肺下葉背段存在毛玻璃結節,但未進行手術治療。同年10月她入職一間外資公司,如實告知自己的情況,應公司要求到醫院複診,顯示「結節未增大,亦無其他異常」。外資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間,連續為員工購買團體重大疾病險,合約規定「被保險人因本次投保前已患疾病及其併發症導致的重大疾病責任,保險公司不予賠償」,到了2022年11月張女再次就診,結果顯示有腫瘤病變可能,2023年2月確認右肺上葉惡性腫瘤(微浸潤腺癌),於是馬上住院動手術,康復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拒賠,氣得她告上法院。張女和保險公司各執一詞。(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一審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及資金損失、律師費等,法官支持支付保險金的訴求,駁回其他申請;二審保險公司上訴,請求改判不支付保險金,張女亦上訴請求改判支持其全部訴求。案件審理時,雙方圍繞「既往症免賠條款是否屬於格式條款及是否有效」、「毛玻璃結節是否屬於該條款約定的既往症」2個爭議展開辯論。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在簽訂合約時,已經檢查出肺部毛玻璃結節,因此根據合約有權拒賠;張女則表示,她因肺癌進行手術治療,保險事故已經發生,保險公司應給付保險金,且毛玻璃結節不等於疾病,所以投保前沒有既往症。法官綜合考量保險合約中「既往症免賠條款」約定及本案保險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最後認定保險公司應支付張女保險金,維持原判。
三胞胎媽臨床死亡「45分鐘」 她醒來忘記生過孩子
美國德州一名三胞胎孕婦因為羊水栓塞 (Amniotic fluidembolism),導致心臟停止跳動,臨床上認定死亡長達45分鐘,所幸順利被救回,不過這位媽媽卻不記得曾產下孩子。根據《紐約郵報》等美媒報導,來自德州的30歲女子克里斯蒂(Marisa Christie),與丈夫狄倫(Dylan)育有一子,她後來發現懷有三胞胎相當開心,去年8月透過剖腹產手術產下3名孩子,然而手術過程中卻因為罕見併發症,導致她心臟停止跳動長達45分鐘。當時醫師把3名孩子接生出來,剪臍帶時暫時放在克里斯蒂身上,未料她的心臟鏡停止跳動。根據醫生說法,克里斯蒂是因為羊水栓塞,導致她出現出血情況且沒了呼吸、心跳克里斯蒂事後表示,醫療團隊當下緊急進行CPR並且輸血,搶救了45分鐘才把人救回 ,為了救她一命,克里斯蒂被迫切除子宮。克里斯蒂透露,當甦醒後,丈夫告知她順利產下三胞胎,不她卻難以接受,原來她完全沒有相關記憶克里斯蒂指出,「當時我就在想,我不認識這些嬰兒,感覺很奇怪,不覺得他們是我的孩子」,所幸她花了一周時間,慢慢和孩子們重新建立情感,如今她希望透過自身經歷,提高大眾對於羊水栓塞的認識和關注。德州30歲女子心臟停止跳動長達45分鐘,幸好最後被順利救回,然而她卻不記得自己曾生下孩子。(圖/翻攝自X)
高鐵員工出差須挪「休假日」 主管無視規定裝死…影響逾百人
員工的權益應該受到保障,否則公司只會越來越少人。高鐵主管遭到投訴,竟要求員工在出差的時候,必須挪用自己的「休假日」,將出差視為放假,而且對員工的反應置之不理,造成至少100人受到影響。對此,高鐵公司親上火線回應了。員工向《壹蘋新聞網》爆料,高鐵公司的規章明確寫著出差的移動日為「工作日」,而非「休息日」,今年車輛維修部門有至少5梯次因教育訓練須國外出差,主管卻要求員工挪用「休假日」解決。員工指控,主管假裝沒看見,完全不理會公司規定,讓員工的權益持續受損。這次高鐵出差行程有很多部門陸續出國參訪,包含一般運務、車輛維修等,光是維修部門就超過100人,目前安排每梯次15人前往,已有60人出發,整體形成加上前後交通天數至少要7天。由於下飛機後的「移動日」被主管認定是休假,可能面臨一回國隔天就要上班的情況。員工指出,這次專案出差人數較多,而且行程較遠,會造成值班和輪休安排上的嚴重困擾,假如從台灣搭機出發,往往也要下午5、6點才到達,因此若移動日也被視為休假,光是出發前後就佔掉2天休假了。高鐵公司接獲投訴後,查了清晨搭機出差狀況,基於體恤員工舟車勞頓,有提供前一晚機場附近住宿,若無須住宿可以直接前往機場報到。因為這次出差規劃中,各部門天數不同,維修部門主要參訪行程有5天,配合《勞動法》規定連續上班日不能超過7天,所以整體出差日最多為6天來進行安排。至於「移動日」的認定,高鐵公司表示要依照《勞動法》及相關規定,目前僅有提供前一晚的住宿,並非「移動日」,並請主管向員工轉達。
調查報告謝宜容「目的良善」? 呂秋遠:勞動部真是保護職場霸凌好夥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議論。律師呂秋遠痛批,一份無關痛癢的勞動部霸凌調查報告,讓人看覺得不知所云、義憤填膺。呂秋遠指出,謝宜容會要求同事要做跑步活動,不去的同事擔心被秋後算帳,所呈上的公文會不斷被退件,退件以後要求面談,在面談時咆哮、辱罵部屬、貶低部屬的能力與工作狀態,導致許多人要去看身心科,部署必須隨時回應簡訊,即使是假日或半夜也必須隨伺在側,不然第二天就會被辱罵,有永遠做不完的工作,經常超時加班沒有加班費,因為已經到頂,不能再報,事發之後要求所有人不得對外發表意見。呂秋遠痛批,「然後這個人說,她只是講話大聲一點,你們這些調查的長官就相信,這不是部屬離開的主因?你們這些人,在勞動部擔任長官,到底可以多不食人間煙火?就如你們自己的報告所說好了,工作份量太重、壓力過大,這是主因。然後又說謝大署長的要求不是主因,你們在寫報告的時候,都不會手抖,覺得自己毫無邏輯,覺得自己草菅人命嗎?工作份量跟壓力,不就是謝大署長造成的?你們輕描淡寫帶過,好意思喔?」他提到,之後謝宜容的懲處會有多重,還不知道,但是這份調查報告,認為謝宜容的行為不是職場霸凌,對於同仁工作上的要求「目的良善」,是為「有效推行業務」及「提升同仁工作能力」,只是執行方式過度嚴厲,口吻及聲量亦過重,造成團體氛圍凝重,形成反效果,「如果謝大署長的說詞,都能被認定只是大聲了點,什麼都說了,什麼都做了,但是我們還是認為,這不是職場霸凌,這是求好心切,更不是員工離開的主因,那麼未來考績委員會能怎麼懲處,我實在也很難想像。」呂秋遠直言,這位大署長,到任不到2年時間,北分署離退人員就高達81人,包括9名主任、5名科長、2名股長、1名場長,多達17名主管因為「各種原因」離開單位,多位部屬透過不同的管道求助,最後,犧牲了一條人命才讓她調任非主管職務,「勞動部真是保護職場霸凌的好夥伴呢!過世之後,部長會落淚道歉、其他長官會覺得不捨,但是霸凌者會神隱,只是會幫你申請高額撫卹跟服務獎章哦。」◎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