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議
」 性騷擾 猥褻 民進黨 民眾黨 士林地院爆評委霸凌長照機構 台中市衛生局:不服查核結果可申復
台中市衛生局也傳霸凌?感染科權威、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具名檢舉衛生局縱容評委霸凌長照機構,某精神護理之家因申請「衛福部住宿機構強化感染管制獎勵計畫」,11月初接受衛生局演練評核,唯當日評委用錯指引,堅持自己沒有錯,態度惡劣,同行衛生局督導也亳無作為;衛生局表示,全依法辦理,不服查核結果可提出申復。為鼓勵長照機構能提高傳染病患轉送質量,衛福部訂定「住宿機構強化感染管制獎勵計畫」,是首度以補助方式輔導長照機構防疫演練,給予參與的機構連續4年、每年15萬元補助。王任賢指出,11月初某精神護理之家進行第4年「感控獎勵計畫查核及演練補助款驗收演練」,由衛生局督導會同1名評委現場考核,當日考核重點在於機構爆發群聚要將病患轉送醫療機構治療。該機構反映,該名評委誤將CDC(疾管署)醫療機構防疫指引硬套用在長照機構防疫指引上,造成該長照單位依往年(前3年)的方式進行演練都遭該委員打槍,且該評委遇到該機構負責人反問該怎麼做時都直接回覆「那是機構的問題,我只負責查核」。王任賢解釋,長照機構和醫療機構爆發法定傳染病群聚時處置是有不同位階的,醫院可有醫療行為的篩檢、給藥治療,但長照機構只要出現疑似症狀就要送醫;當日理應由衛生局主導,評委只是給輔導意見,但同行的衛生局人員面對機構無所適從,評委一直用錯誤指引糾正,毫無作為,最終還依評委在意見書勾選「不符合」否定機構辛苦的演練。他具名投書市長信箱,請求重新更正評議結果,並痛批衛生局縱容評委霸凌被評鑑機構,最後還依評委意見論斷,是集體瀆職。衛生局表示,尊重委員專業指導。如不服查核結果,可於書面通知送達次日起30日內敘明理由及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市府衛生局提出申復。
台鹽綠能爆性騷!開黃腔、取花名還伸鹹豬手 處長火速離職疑避風頭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落跑被通緝,台綠內部又傳性騷擾案!至少7名女員工控訴陳姓處長經常藉故聊天開黃腔、取花名,甚至伸「鹹豬手」摸手、搭肩、碰腰,其中3人申訴,公司也啟動調查。不料,陳男上周竟火速辦理離職手續,受害員工質疑此案將不了了之,揚言不排除提告。據了解,50多歲的陳男曾在交通部東部地區某單位負責工程相關業務,擁有技師證照,去年中才轉到台綠擔任處長。上個月下旬台綠公司舉辦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後,至少有7名20至40歲的女員工,紛紛私下揭露被陳男性騷。女員工們控訴,陳男與女員工熟識後,經常會開玩笑調侃、開黃腔,甚至直接問「罩杯多少?要簽樂透」、「跟男友之間有沒有做那件事」等,還替女員工取花名「牡丹」、「喇叭花」;甚至在辦公室人少時會對女員工「動手動腳」,有意無意摸手、搭肩膀、觸碰腰部,明顯藉權勢性騷擾。其中,3名女員工在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結束後提出申訴,但因台綠高層並未立即對陳男停職調查,讓受害女員工人心惶惶,經1名受害女員工再次投訴,陳男才自行請假,引發內部員工質疑「官官相護」。更令人意外的是,陳男涉性騷還沒接受公司約談調查時,上周突然辦理離職手續,受害員工質疑公司高層可能擔心勞動部霸凌案發酵,想要盡快讓此案止血落幕,也擔心全案最後會不了了之,不排除直接向司法機關提告。台綠總經理林昇慧強調,接獲員工性騷擾申訴後非常重視,立即成立專案調查小組,並委請外部專業律師參與調查,將待調查完成後依規定召開性平委員會會議評議。至於陳男離職一事,並不會影響性平會的召開,此案也不會不了了之。
信保基金高層爆性騷!張啟楷曝「那就吃妳」露骨對話 工會回應了
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爆料,中小企業信保基金高層疑涉性騒擾。他公布輕佻對話,痛批該名高層還想吃案。對此,信保工會發聲明回應媒體,並無所述拖延掩蓋性騷擾的情事。張啓楷爆料,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發生高層性騷擾案,還想吃案,該名高層不僅傳露骨訊息「那吃你」、「何時去妳家吃呢」等,甚至去摸女職員的手,事後還要求不要提性平會,稱一切都是誤會。張啓楷質詢經濟部長郭智輝時質疑,「信保基金會不會變『性保基金』,向信保董事長投訴,沒有處理反而要求出具,不要去性平會承諾書。女性員工被性騷擾來投訴,你是不是要處理是啊我了解一下,你怎麼會送口罩,送口罩意思是什麼,叫你不要講話,送給所有員工乖乖,叫你乖乖。」張啓楷說,「為什麼董事長知道這事情,還拖這麼久,內容裡面很多都比較敏感,我都遮起來你一定要查清楚,麻煩委員把內容給我們,我們來追查清楚。」【對話一】女:男女授受不親,要記得啊!男:你說太快了,還沒親到。怎麼會現在想到女:今天中午你已經小犯規了,所以一定要提醒你男:今天哪叫犯規,叫初試啼聲男:有你才快樂【對話二】男:那吃你男:煮的女:那也有點難女:講話不要故意不正經男:那就吃妳了男:那何時去妳家吃呢?妳會怕妳家妹妹去告訴那人嗎?針對此案,信保工會聲明回應,知悉後,即積極與信保基金魏董事長協調處理該員申訴案件,希望申訴人能獲得公平公正處理,並無所述拖延掩蓋性騷擾的情事。工會指出,因事涉高階主管疑似性騷擾,魏董事長立即將該名主管調離非主管職,並接受信保工會的建議,排除內部人員擔任性騷擾評議委員,改由勞動部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遴聘7名外部專業人士擔任調查及評議委員,最終性騷擾評議委員會經調查及評議後,性騷擾案件不成立。工會表示,該名被申訴的高階主管,原本對於此案的申訴人向台北地檢署提出毁謗之告訴,但於性騷擾評議委員會調查性騷擾案不成立後,即協商該名高階主管希望對申訴人撤告,該名主管為避免事態擴大並影響基金及同仁的利益,同意撤告。工會強調,魏董事長有感同仁辛勞,經常送員工禮物慰勞,並在這事件之前已曾多次分送同仁口罩,若有員工對於送口罩就可聯想要員工不要講話,送乖乖暗示消息不能傳下次,這恐怕都是個人的聯想;事實上,魏董事長到任以來,經常與工會溝通,並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願意接受工會的訴求,並無有要求員工不能講話或要乖乖聽話的情形。◎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憲訴法修正惹議 翁曉玲:提高大法官評議門檻解決現行法缺失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擬議將憲法法庭參與判決及裁定的大法官人數門檻提高,引發熱議,當中上百名律師將於16日下午發起遊行,表達抗議。不過,翁曉玲指出,依據現行法,若大法官有多人缺位,於未補足人數前,只剩3、4位大法官,甚至極端情形只剩1位大法官就能作出憲法裁判推翻現行法律與否決人民的釋憲聲請案,存在缺失。國民黨團所提出的《憲法訴訟法》草案逕付二讀,其中第4條、第30條、第43條及第95條修正案,將憲法訴訟法作成判決及裁定的計算大法官人數規定,由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並將憲法裁判作成門檻提高法定總額的2/3。若修正後,憲法裁判至少須有10名以上大法官參與,且須有至少10名以上的大法官同意,才能做成憲法裁判。翁曉玲表示,依據現行法,若大法官有多人缺位,於未補足人數前,只剩3、4位大法官,甚至極端情形只剩1位大法官就能作出憲法裁判推翻現行法律與否決人民的釋憲聲請案,這合理嗎?痛批本次連署抗議的律師們,舉著保障人民基本權的大旗,卻完全無視現行法的缺失,憲法法庭裁判超低門檻才是侵害人民基本權、讓憲政秩序崩解的元凶。翁曉玲表示,提高大法官出席和評議門檻合理合憲,且司法院前院指許宗力也曾提到,釋憲的可決人數,純粹是合目的性考量的政策問題。憲法法庭審理制度,本來就是屬於立法形成自由,應留給立法者裁量,是屬於立法政策問題,怎麼換了執政者,相同的法理就成了違憲的規定?
教師遭學生舉報猥褻後跳樓死亡 2看守警員「玩忽職守」判有罪但免罰
2022年3月31日,中國四川省樂山某中學一名高二女生報警稱,被國文教師兼班導師單某某猥褻。在當地警方調查時,單某某被2名警務人員帶至學校教室辨認現場,因不明原因突然墜樓身亡。事後由於嫌疑人死亡,警方對此案終止調查,並撤銷了涉嫌強製猥褻一案。但家屬質疑,為何事發時2名協助現場取證的警務人員全都不在,父親又如何掙脫手銬、如何翻出窗外,那天在教室裡到底發生了什麼,家屬全都不知情。事後,當時看守單某某的2名警務人員遭檢方以「涉嫌玩忽職守罪」起訴,並於2024年11月15日判決出爐,2名警務人員雖然有罪,但因「自首、自願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誠懇、犯罪情節輕微」,因此免於刑事處罰。而本案庭審時,單某某的家屬並非受害人,僅得列席旁聽,不得發言。單某某家屬聘請的律師亦全程無發言機會。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2022年3月31日,單某某班上一名女學生以其遭受單某某猥褻為由向當地派出所報案。4月3日下午15時許,時任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張公橋派出所的副所長林某,帶領輔警李某某押解單某某前往學校辨認現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事發當天,單某某被2人帶到學校行遠樓4樓某教室內後,林某、李某某2名警務人員因不明原因同時背對單某某,看向右側牆面約15秒。讓此時站在教室門口的單某某無人看管。而他竟趁這15秒期間掙脫手銬並衝進教室,翻出窗外,並從4樓墜樓死亡。檢方認定,林某、李某某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務,導致一人死亡,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責任。屍檢鑑定意見認為,單某某死亡原因符合高處墜落致心臟破裂死亡。其右腕部損傷,手銬與右腕部皮膚相互作用可以形成,單某某其餘機械性損傷高墜可以形成。根據目前屍體解剖結果尚不能判斷墜樓的原因,具體墜樓原因請結合其他調查情況進一步確定。死者的女兒曉雲(化名)則指出,家屬對此事「還有一些疑問」,比如在墜樓前,父親是如何掙脫手銬約束去跳樓,如何翻窗,在穿過教室這段時間內究竟發生了什麼,家屬都不知情。而且家屬2022年曾收到出庭通知書,稱林某、李某的案件將於2022年12月27日在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但因故取消,一延就是2年,直到2024年11月15日開庭。曉雲告訴記者:「經過合議庭評議,在這個案件中,我爸爸不屬於案件的被害人」意即等待了將近2年的開庭,家屬們卻只能旁聽,讓曉雲無法接受:「這意味著我們的律師無法在法庭上發言。」兩次通知內容的不同,也讓曉雲感到非常不解:「為何上次開庭通知時還是被害人代理律師,這次我父親連案件被害人都不是了?」法官告訴曉雲,因為刑事被害人需要犯罪行為直接侵害到他個人,但目前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這2名涉事警務人員涉嫌玩忽職守罪,侵害的客體則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5日上午庭審結束,法院當庭作出宣判,判處兩名警務人員犯玩忽職守罪,但免予刑事處罰。法院審理認為,林某、李某在事發後主動向單位報告,並在線索調查和案件偵查期間,經電話通知到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均係自首;林某、李某某自願認罪認罰,並簽字具結,可依法從寬處罰。法庭還認為,雖然林某、李某某在本案中存在不正確履職的行為,但事發後林某第一時間撥打急救電話,與李某某一起積極配合救助,屬犯罪情節輕微,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林某、李某某的辯護人所提二人具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悔罪態度誠懇、犯罪情節輕微,與查明的事實及法律規定相符。因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林某、李某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被告李某某犯疏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對於曉雲提出的質疑,媒體致電五通橋區人民法院辦公室。接電工作人員表示,本案目前不接受媒體採訪,宣判後如果有宣傳報導需要,法院會發佈新聞通稿,回應社會關切,並稱「你問的問題屬於法律方面的問題,我沒有辦法回答你。」◎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台大醫院「0波波」! 北榮、新光、北醫、林口長庚回應聘僱醫師「評議重點」
北市某婦幼診所一名劉姓女醫,去年在替病患進行子宮鏡手術時發生意外,導致其身亡。劉姓女醫被起底是波蘭醫學院畢業回國的「波波醫生」,甚至是「波波醫生」中的初代,導致這個爭議多年的議題重新遭到檢視。近日網路上流傳一份約1500人的「波蘭醫師一覽表」,名單中甚至包括台大醫院、榮總、三總這樣的知名醫院,引發民眾擔憂。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14日表示,經過經查,院內並無任何一位「波波醫生」,且院內之前就有決議,如果持波蘭學歷申請住院醫師或實習,均「不予考慮」;新光醫院、北醫附醫、林口長庚等醫院也相繼公開醫師聘雇標準。事件起因於北市某婦幼診所劉姓女醫執行子宮鏡手術時,導致患者死亡事件。之後,劉姓女醫被起底是在波蘭的醫科大學取得學士後醫學士學位,引發外界對「波波醫生」議題的再次關注。然而網路上流傳一份「波蘭醫師一覽表」,其中現正任職、在學中的醫師達1552人次,更有高達數百名來自波蘭、西班牙、捷克、匈牙利等醫療不如台灣先進的中、東歐國家醫學相關科系「國際專班」醫師,正在台灣各大醫院包含台大、北榮、新光醫、北醫附醫、中山醫院等醫院與診所中就職,引發民眾議論。立法院14日審查教育部、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等預算時,國民黨籍立委洪孟楷就要求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回應「台大醫院對於波波醫師的態度為何?」吳明賢則表示,經查台大醫院內無任何一名波波醫師任職,且院內曾做過決議,持波蘭學位的醫師若申請住院醫師、實習等,均不會接受。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經查目前在該院任職的波蘭醫師人數僅2、3位,占全院醫師比率不足1%,並非網傳的「8位」。洪子仁並指出,以目前國家制度來說,只要通過國家考試成為正式合格醫師,其實是國家賦予他擔任醫師的認證,「我們看的是國家考試,是國家的認證。」洪子仁還表示,認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醫療公共服務涉及公眾健康,資訊公開透明有其必要,但「強制性作為大可不必」,建議醫師在行醫過程中,要介紹自己時,可說明畢業醫學院名稱。直言「他能夠成為合格主治醫師、有醫師執照,就不是密醫。」北醫大附醫院方則回應:針對外界對於醫師任用的討論,北醫在醫師遴用定有嚴謹規範,所有主治醫師皆須通過國家考試,並取得合格醫師資格,且同時具備相關專科證書及學術論文發表等資格。此外,醫師遴選均經由院內專業單位進行,依循透明、嚴格的評選標準,同時,醫師也須經過嚴格訓練及臨床授權,以確保醫療團隊的專業與醫療品質。而據《聯合報》報導,林口長庚醫院院長陳建宗在受訪時則表示,長庚以「能力」評估是否聘僱醫師而非學歷。長庚目前並未清查院內是否有波波醫生,但以他的認知,波波醫生若來申請擔任住院醫師或實習醫師,「依能力評判,不一定進得來。」北榮院長陳威明則接受《TVBS》訪問,已清查網路流傳名單,但其中裡頭幾位列在北榮的醫師都已不在,僅有1位醫師仍在職,名單正確性有待評估。但這名在職醫師擁有美國知名大學醫學學歷,且是一名臨床表現相當優異的主治醫師。他呼籲這樣的名單不該再流傳,認為只要有通過國家考試、正規訓練的醫師,都不該帶著有色眼光看待。
天橋存廢激化 里長憶11年前塵封憾事推他護橋迄今
台北和平新生天橋拆除案爭議逐漸激化,反拆團體昨日依「文化資產保護法」向北市府提報將天橋納為文化資產保留,文資委員進行初勘,現場卻有10位龍安里民現身,痛批天橋擋住駕駛視線發生許多交通事件,直言天橋根本沒古蹟價值,就是障礙物應速拆。和平新生天橋可能遮蔽車輛駕駛天橋的A柱目前僅剩下一座,護橋團體認為沒必要因為一座A柱就拆掉整座天橋,圖為天橋下的新生南路右轉和平東路方向,因為柯文哲市長任內已經拆除樓梯及橋墩,已經沒有A柱可遮蔽駕駛視線。(圖/薛孟杰攝)但護橋民團指出,主拆派一直用來作為拆橋理由、11年前發生在和平東路、新生南路口的母女不幸遭水泥車碾弊事故,警方當時懷疑水泥車駕駛是因未留意「後輪差」才肇禍,與天橋橋墩(A柱)遮蔽駕駛視線應該無關。本刊調查,11年前砂石車碾斃母女事故,其實還有一段漏網新聞,當時該起事故中,除不幸死傷的母女外,該位母親還有一位年齡較小次女,被媽媽叮囑「走天橋卡安全」,幸運逃過一劫。這段漏網新聞,凸顯天橋是拆是留的重點,仍應以保護行人安全為先。護橋團體因此盼官員別誤信A柱礙眼的「人云亦云」,應實際到場與居民溝通拆橋後的交通替代方案,是否真能保護行人,實踐人本交通主義,不然就應考量保留天橋,加裝電梯、方便上下,提高天橋使用率,人車分流。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日前公開指出,和平新生天橋在四個路口有墩柱,「A柱」影響行車安全,曾有水泥車未注意,碾過正過馬路的母女,市府才決定拆除。對此,「守護和平新生天橋發言人」蕭凡奕回應,被交通局及部份力挺拆橋居民,直指天橋會擋住駕駛視線、非拆不可的「罪魁禍首」A柱(天橋樓梯橋墩),其實在郝龍斌市府、柯文哲市府已陸續拆除,目前四個路口僅剩1座,而非市府所指的4座。參與護橋行動的台師大地理系張國楨受訪時說,他住在龍坡里,常走天橋過馬路,前陣子腿受傷走得更慢,但仍寧可慢慢爬天橋樓梯,因他自認若走斑馬線,絕對無法趕在綠燈變紅燈前走過馬路,他因此非常關心交通局的「拆橋後配套」,但市府各局處,迄今卻仍未與居民溝通,他非常憂心市府會強拆天橋「感覺蔣市長不是這樣的人」,才出面參與護橋。一位附近居民告訴本刊,天橋前的和平東路兩邊住宅區,分屬龍安里及龍坡里,外傳龍安里內不少居民期盼都更,長期主張拆天橋,但龍坡里居民則多盼保里內老建物修整,對天橋也愛屋及烏,反對拆橋。據瞭解,龍安里長洪秋甲從民國104年起,就多次質疑和平新生使用率低,建議市府拆除天橋迄今。期間,柯文哲曾點頭,並先封橋20天,試辦路口全時相號誌,增設庇護島,綠燈一亮僅行人能過斑馬線,車輛禁行,確保人車分流。沒想到,試辦期間,不僅周邊學校家童家長大反彈、連行經路口車輛駕駛都因和平東路、新生南路大塞車罵翻天,最後柯P拍板保留天橋,只象徵性的拆除天橋位於人行道上的三座樓梯,算給主張「A柱礙眼」居民的交代。「天橋其它三個路口其實都已沒有A柱,但仍曾發生車輛撞行人的意外」,龍坡里里長黃世銓低調的說,因曾力挺蔣萬安當選市長,黃世詮一度婉謝受訪,以免蔣萬安為難。他表示,自己在柯市府任內,就反對拆天橋,當年主張拆除者,就曾以2013年水泥車不幸碾斃母女事故,指A柱遮蔽右轉車駕駛視線。但黃世詮回憶,事故發生當晚,他曾與另一位里長緊急善後,猶記當時肇事水泥車駕駛痛哭失聲,宣稱明明已經先禮讓行人才右轉,看到斑馬線沒人才開車,無法理解為何還會撞到人,警方據此懷疑,肇禍原因可能與水泥車駕駛座高,駕駛可能未注意到水泥車有「後輪差」,沒看到綠燈搶過、走斑馬線走一半的行人。黃世詮說,他不知警方後來如何結案,但此事卻讓他更注意到和平新生路口距離長,綠燈秒數短,不利走路慢的長者、小孩以及殘障人士,印象中,當年新聞從未提過水泥車駕駛是因「A柱礙眼」才肇禍。黃世銓說,當年意外發生後,另位里長趕到醫院探視母女,並告訴他,重傷的媽媽,其實帶著兩個小孩,走龍坡里人行道要過馬路,趕往和平東路靈糧堂(教會)參加活動,因小女兒年紀小,走得慢,媽媽叮囑她走天橋比較安全,自己帶著大女兒過馬路,到對面路口等小女兒下橋,沒想到卻因此讓小女兒逃過車禍事故。黃世詮表示,龍坡里內有退休台大教授宿舍、龍安國小學童,附近還有新生國小、龍門國中、金華國中,以及多間托兒所,學童經常會到大安森林公園辦校外教學,有的老師帶學童走天橋,有的走斑馬線,但和平新生路口距離長,是大路口,他常看到學童、師在斑馬線上奔跑,沒邊看路況,其實很危險。他並呼籲交通者,必須思考長者、輪椅組、視障者走得更慢,就算按照交通局規劃,拆天橋後、路中增設庇護島,其實都未必能保護弱勢行人安全,他才會建議北市府,研擬在天橋裝設行人專用電梯,如此能讓輪椅族、視障者使用天橋,也更能確保人車分流,保障行人安全。守護和平新生天橋民團依「文化資產保護法」向北市府提報文化資產,6位評議委員昨日前往初勘,現場引發反拆、主拆居民對槓,北市文化局表示,會勘結果預計一周後出爐。
預言側翼將狂罵修憲法訴訟法違憲 吳宗憲直言「又雙標」不必理
國民黨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今天指出,任何法律只要立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告,就是全國必須遵守的法律,法律走到最後,有人認為有問題才會走到釋憲,但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前,全國都要遵守。因此,如果立院未來三讀通過、總統也公告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憲法法庭就要遵守該法律,綠營側翼為了政治立場,與在野立委想法不同,在野黨尊重,但不必理會。他說明,在野黨主張修改憲法訴訟法,須有法定總額三分之二大法官(亦即10人)參與評議,方能進行判決或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大官官人數若不夠,當然不可能開會,進而審查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是否違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期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藉此提高憲法法庭做出憲法裁判之門檻,藍營說明,大法官既然能做出判決,要求死刑必須法院一二三審全數法官都做成一致死刑判決,才能執行,標準如此嚴格,那麼,釋憲如此重要,修法比照死刑判決、提高憲法裁判門檻,當然有其必要。值得注意的是,多個親綠律師團體已經發表公開聲明、甚至要走上街頭,抗議在野立委此舉,恐將癱瘓憲法法庭運作,要求藍營立委儘速撤回。外界也好奇,憲法法庭未來會不會又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自我解套」?吳宗憲今天接受網路節目受訪時指出,民進黨及側翼,已開始針對翁曉玲的修法版本「洗地」,痛批修法侵害全國人民權力、癱瘓憲法法庭。但是他要提醒綠委、側翼及親綠律師群,中華民國的憲法訴訟法是仿效德國法例,德國憲法法庭有兩庭,每庭8人,共16位大法官。德國法律也規定很明確,大法官人數若不足,就請執政黨趕快補提名,因為人數不夠就是不能開庭,不能審查。他因此表示,翁曉玲提案精神其實與德國法例一致,尤其我國整本憲法訴訟法都效法德國,大法官人數不夠就不應開會,綠營側翼、律師有什麼疑問嗎?綠營側翼怎麼不罵德國憲法訴訟法就是要癱瘓德國憲法法庭、侵害德國人民權力?他說,這些紛紛擾擾說穿了,「就是政治立場不同」的問題而已,民進黨都是在說瞎話。否則,他請綠營民代、官員、側翼說明一下,財劃法修正案、國會改革法案等,哪項修法主張,不是民進黨在野時曾強烈支持?怎麼執政後就全部指違憲?這沒有雙標的問題嗎?對於有律師團體揚言週末上街頭抗議「青鳥恐怕又要飛出來」,吳宗憲也呼籲民眾屆時,請看看這些上街頭抗議的律師名單,用「谷歌大神」滑一下,看看這些律師是否與「信賴之友會」「綠營側翼或幹部」有關連?這些人的主張,在野黨立委有必要完全聽從嗎?「請不用理他們,他們就是披著律師袍的綠營側翼而已,他們就是行使合法保障的人民抗議權,但不必理會」。他並舉例,司法委員會日前到北檢考察「偵查不公開」,許多親綠名嘴、律師出面嗆聲指基層檢察官抗議在野立委排行程不當,但他後來發現,其實基層檢察官清一色的都在罵北檢,劍青檢改協會也沒有罵在野立委,因為「偵查公開」的問題真的很嚴重。倒是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鍾佳濱罵藍委罵得很重,結果同一週的週五,監察院宣布出手調查「陳啟昱案」,劍青檢改基層檢察官紛紛留言,痛批監院企圖干預南檢偵辦中案件,但民進黨立委、側翼全部都不見了,「呼叫吳思瑤、鍾佳濱,側翼律師,請問你們認同監察院的作為嗎」。
藍委擬提高大法官釋憲門檻 民進黨質疑:強修憲法包庇統促黨?
針對藍委提案修改《憲法訴訟法》提高大法官釋憲門檻,民進黨今(5)日批評,嘉義地檢署才依《反滲透法》起訴統促黨幹部,近來國民黨卻企圖修法癱瘓憲法法庭。令人不禁懷疑,難道國民黨是為了護航統促黨,不被憲法法庭判決解散,要來為如此「民主公害」大開後門?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提案修改《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將大法官判決門檻從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提高至2/3以上同意,並將大法官「現有總額」明訂為15位。若修法通過,總統府提名的7名大法官人事案又延宕,現任8名大法官因不符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的規定,將癱瘓憲法法庭。民進黨今日於臉書表示,嘉義地檢署依《反滲透法》等起訴統促黨幹部張孟崇與妻子涉嫌收受中國7,400萬元,因其有目的性介入台灣總統大選。中國藉由統促黨滲透台灣的劣行早有前例,總裁張安樂之子張瑋經營的旅社涉嫌協助包括統戰官員的逾千名中國人士非法來台,也都已被起訴。民進黨批評,如此在台以政黨之名,屢踩國安紅線,進行對台各種認知操作,干擾選舉等,破壞台灣民主憲政秩序,涉及的罪行,完全超越民主國家政黨的組織目的。然而當有權審議政黨正當性的憲法法庭,卻在近來國民黨欲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法,企圖以提高大法官法定員額門檻,癱瘓憲法法庭。令人不禁懷疑,難道國民黨是為了護航統促黨,不被憲法法庭判決解散,要來為如此「民主公害」大開後門?民進黨指出,中共統戰手法層出不窮,包括:一、透過廣播、抖音、臉書及YouTube等媒體或社群平台,依中共統戰人員指示的講稿、企劃製播節目,經中共審核後上傳平台。二、台灣大選期間招攬里長到中國旅遊、參訪,接受中國統戰部或國台辦招待,宣揚促統言論和錯假資訊,製造台灣社會對立。三、為特定公投議題、罷免對象、候選人、政黨,進行大肆宣傳,試圖影響輿論走向、公投結果及取信中共官員。四、頻繁宣揚解放軍軍威,勸降台灣國軍於兩岸戰時放棄抵抗、陣前倒戈等統戰言論。民進黨說道,中國是有系統地吸納台灣統戰人士,透過政黨、宮廟、文化交流來包裝、深入台灣各基層,目的就是為了傷害台灣民主政權,進而使台灣社會動盪不安,為中國製造併吞台灣的破口。民進黨直言,國民黨卻在這個時間點強修憲訴法,剝奪大法官職權、 癱瘓憲法法庭,實在令人不禁質疑國民黨,是不是想直接為統促黨開後門,讓統促黨的滲透活動免於法律制裁,任其破壞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
評議未現身...最高法院法官蔡憲德「倒臥辦公室」送醫 術後加護病房觀察中
最高法院法官蔡憲德今(23)日驚傳昏迷,緊急送醫搶救後,目前人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蔡憲德法官原訂下午2點半參加評議案件,豈料時間已過卻遲遲未見法官身影,相關單位派人前往辦公室查看,豈料發現蔡憲德已昏迷倒臥在辦公室,緊急送往台大醫院,初步研判是急性中風,接受手術後已取出血塊,目前人在加護病房觀察中。據了解,現年52歲的蔡憲德法官為嘉義人,司法官班37期畢業,他曾擔任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庭長,2019年由台南高分院調派最高法院辦事法官,2022年正式升任最高法院法官。最高院同仁表示,蔡憲德辦案認真負責,對法學研究也頗具見解,現為全國法官協會理事。他平時顯得健康硬朗,有打球、運動習慣,病發前沒有明顯徵兆。同仁希望他手術順利,早日康復。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在部隊中犯眾怒 23歲洪仲丘被操到「血在體內亂噴」
2013年7月4日,23歲役男洪仲丘在退伍前兩天不幸離世,當天下午,他的家屬召開記者會,淚控兒子是「被軍方整死」的!而洪仲丘死亡案,激起民眾對於國軍的不信任感,大批網友自發性在社群平台上號召,發起了兩次遊行活動,參與人數逾25萬人,並加速軍事審判法改革、廢除禁閉制度,更間接導致募兵制的失敗。根據軍方第一時間提供的資訊,陸軍五四二旅役男洪仲丘原本將於2013年7月6日退伍,但他在最後一次放假歸營時,因攜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被送去關禁閉一周。就在禁閉結束的前一天、7月3日洪男體能訓練結束後回報身體不適,軍方將他送到醫務所卻未獲改善,再送楊梅天晟醫院時已熱衰竭;緊急轉送內湖三軍總醫院插管,2013年7月4日,洪家人放棄急救,不幸病逝。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解剖後確認死因是中暑導致熱衰絕死亡,檢驗後儀體送回家,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右2)雙手合十要弟弟回家。(圖/報系資料照)洪媽媽胡素貞指出,洪仲丘平常都有在家中幫忙農活,不至於因普通的「伏地挺身、仰臥起坐及小跑步」等動作就中暑喪命,且兒子在被關禁閉前曾說「有人要整我」,她當時還勸「犯了錯就要接受處罰」,沒想到最終賠上一條命。洪男姊姊洪慈庸更說,看到弟弟的遺體全身腫脹、已有屍斑,兩眼凸出如金魚,軍方給的死因是「中暑」,但是否因訓練過度造成中暑,不得而知;且弟弟的中暑狀況已到第五級最嚴重狀況,內臟、肌肉都有出血狀況,因體內溫度過熱,導致血液無法凝結,「血液在他體內亂噴」。役男洪仲丘的母親胡素真(右二),想到兒子再兩天就退伍,竟然中暑致死,難過地說不出話來。(圖/報系資料照)2013年7月31日,軍事檢察署公布調查報告,指出洪仲丘早在同年5月因竄改體能測驗成績單一事遭懲處,沒想到洪「不知悔改」還要求免除值星職務,惹得連長徐信正、士官長范佐憲等人不滿;之後,洪在離營座談會上反映諸多軍隊內管理問題,令連上資深士官相當不悅。洪母也坦承,兒子常與長官起衝突,甚至嗆長官「我就是瞧不起你這種做法」。以上種種事蹟使得部隊內多人不滿洪已久,同年6月23日,洪退伍前最後一次放假歸營時,又被抓到攜帶有照相功能之行動電話和MP3隨身碟,讓眾人決定趁此機會給洪一個教訓。因洪仲丘將於7月6日退伍,代理士官督導長的范佐憲火速於6月25日召開士官獎懲評議委員會,提議應罰洪仲丘禁閉7日,因為「如受禁閉懲罰,即無法於退伍後報考公職。」與范交好的士官長陳以人也曾與洪因集合時間有摩擦,因此大力贊成,還說「罰勤對他沒有用,要給他禁閉。」在范強勢主導下,全數委員只好同意洪應禁閉7天。陸軍542旅旅部連士官長范佐憲(左一)陳以人(左後二),在洪仲丘頭七法會上,為他誦經祈福。(圖/報系資料照)據傳,由於洪仲丘曾嗆連長徐信正:「你們根本關不到我。」讓542旅副旅長何江忠震怒,施壓要求原本至少要月餘的禁閉流程加速到幾天就跑完,還為此怒罵下屬:「如果不趕快把他(指洪仲丘)抓去關,我就抓你去關!」甚至相比一般7天的作業流程,讓洪的禁閉體檢早上檢驗下午就拿到完整報告。2013年6月28日10時許,洪仲丘被送至269旅的高山頂營區禁閉室7天。7月3日,上午室外溫度已達「紅旗警戒(危險係數為41),但禁閉室全員仍在管理士陳毅勳的要求下進行體能訓練,全體禁閉生被要求做高難度的心型伏地挺身,洪做了十幾下就力竭跌倒,陳仍要求繼續,洪於是再做了三十幾下,操練途中洪共要求喝水兩次,第一次陳毅勳准予飲水,但二次要求被當成逃避訓練,不僅沒喝到水還被怒罵一頓。洪仲丘(紅圈者)生前最後遭操練的畫面,疑似身體不適,動作遲緩。(圖/報系資料照)洪仲丘(紅圈者)生前最後的畫面,他疑似身體不適,向安全士官反映後,兩人一同走出寢室。(圖/報系資料照)當天下午5點30分結束操練時,洪男已經有發燒症狀、也自述喘不過氣,軍方將他送到醫務所卻未獲改善,再送楊梅天晟醫院時已熱衰竭,緊急轉送內湖三軍總醫院。洪仲丘送到三總時,體溫高達攝氏44度,已有腦病變、肝衰竭、腎衰竭、心肌病變、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橫紋肌溶解症、瀰散性血管內凝血症,全身多處器官出血達9000毫升,且瞳孔放大、對光沒有反應。7月4日上午5時,所有醫療動作皆無效,家屬因不忍洪仲丘痛苦,決定拔管,放棄急救。7時12分,洪宣告不治,死因為過度體能操練引發運動型中暑及低血鈉腦症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得年23歲。洪仲丘的死,似乎激起許多人在軍中服役時不好的回憶,尤其是義務役與志願役的對立、軍中不合理的操練、學長制嚴重的霸凌行為等等,再加上洪仲丘7月4日過世,國防部直到13日才發布初步的調查報告,雖坦承整個過程「關關都違失」,並已懲處37名士軍官,但對於國防部僅8頁的調查報告,態度明顯避重就輕,於是網友集結成為「公民1985行動聯盟」,發起了兩次遊行活動。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更因此踏入政壇成為立委,推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讓不適服軍官士官,可參考志願役士兵退場機制,用正常賠償的方式離開。公民1985行動聯盟舉辦「萬人凱道送洪仲丘」,現場民眾身穿白衣高舉滴血眼睛圖,要求還原洪仲丘案的真相。(圖/報系資料照)公民1985行動聯盟發起「萬人白T凱道送仲丘」活動,計有25萬人出席,連接景福門的中山南路上、仁愛路口、信義路口都滿是穿白衣聲援洪仲丘的民眾。(圖/報系資料照)
「別穿短裙上班!」科長喊女職員「多比」要送長褲 挨告性騷結果出爐
台北一名張姓男子在銀行任職,曾建議部門唯一女下屬小美(化名)別穿短裙上班,開玩笑表示想送長褲給她,還說「以後叫妳『多比』好了」。小美認為自己遭到性騷擾,怒向公司檢舉並離職,不料公司調查後認為性騷擾不成立,小美又將公司和張男告上法院,並求償30萬元。案經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小美和張男的對話並無性意味或性別歧視,判小美敗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判決指出,張男在銀行擔任科長時,因想建議女下屬小美別穿短裙上班,於是傳訊表示,「台北房租不便宜耶;難怪妳只買得起短褲QQ;長褲太貴了」、「我決定在妳生日的時候送一件長褲給你」、「以後叫妳多比好了」、「因為長褲而獲得自由的家庭精靈」,被小美向公司申訴性騷並告上法院。小美主張,「多比」為《哈利波特》中不能反抗主人的小精靈,張男叫她「多比」,企圖將她塑造成自己的私人專屬寵物,背後意圖令人噁心。而且當她表示自己穿的都是褲裙,張男還回應「那我放心了,不然我很怕尷尬,萬一不小心看到不該看的我會傻眼」、「那現在我可以盡情看了(欸不是)」等話語,讓她深感不舒服。小美還表示,張男會在上班時間分享私事,行為沒有上司下屬的分界,比如他會對小美傳訊說:「最近睡眠很不好教一下怎樣睡比較快啊」、「我是夜景產生器但只限於中山堂」並傳送照片,然而夜景照中裡竟包含摩鐵招牌,讓她相當尷尬。另張男又在她於辦公室午睡後,傳訊說:「妳剛睡醒看著枕頭的呆樣真有趣」,以及在她詢問工作事務時回答「妳想刺探我的心?」、「原來不是,真失望(誤)」等。小美說,張男和同事提及身體不好時,同事會回應他需要配偶照顧,轉而叫她為張男介紹老婆。張男又在開會結束後提及「精」疲力盡、昨天很「硬」,同事就會起鬨要他說清楚哪裡硬,並意味深長看著她。因張男上述言行,小美在2023年5月24日、30日向銀行提出申訴,但經決議性騷擾不成立,她又向台北市府申訴公司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經勞動局性平工作會評議成立,她要向張男和公司連帶求償30萬元。全案審理時,張男表示自己僅作為資深職員指導小美,並非有指揮監督權限的主管。因小美平時穿短裙上班,不符行員的服裝規定,所以他搭配時下網路流行語回應提醒,並非有性意涵。至於夜景照部分,則因公司門口就是中山堂,他在下班時分享照片,只是想表示加班到很晚,並無邀約、騷擾之意,照片只是隨意拍攝,並非刻意拍到摩鐵,期間也沒有和小美談到任何關於摩鐵的言論。法官檢視張男和小美對話紀錄,認為張男原本希望小美改穿褲裝,經小美拒絕並表明自身所穿著看似短裙,實際為褲裙樣式,張男得知無走光疑慮後說「放心了」、「盡情觀看」等語,並非打算盡情觀看小美隱私處的意思。另根據小說和電影,「多比」和《哈利波特》情節也沒有任何性意味,張男也未以此要求小美服從,其他對話經檢視前後文,並無性別上的異味或歧視,難認張男有性騷擾。法官指出,銀行被審定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是因為得知女員工疑似遭遇性騷擾情形時,未立即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非認定張男有性騷擾,小美以性騷擾為由求償並無理由,因此判她敗訴。可上訴。
死刑釋憲今出爐!恐撼動刑罰制度 若涉違憲即為「實質廢死」
全民關注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將作成判決,一旦違憲或部分違憲、合憲性限縮解釋,都將讓死刑制度「名存實亡」,台灣將走向實質廢死,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將可獲重審的機會,部分羈押中的人甚至有可能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的5年羈押期限制而獲釋,但由於目前國內民意超過8成反對廢死,判決勢必引爆嚴重社會對立。因應憲法法庭判決可能帶來的衝擊,全國二審及三審法院已統計相關死刑上訴案件,審理的狀況及被告羈押天數,依據釋憲結果妥速作成必要的裁判;法官們憂心忡忡,認為37死囚案件若重新回到二審及三審審理,將承受沉重壓力。廢死團體則是相當期待判決結果,包括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司改會等團體將舉辦記者會,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發表廢死聲明。對於被害人家屬而言,37名死囚遲未槍決伏法,始終盼不到司法正義,若大法官們又把陳年凶殘殺人案丟回法院重新審理,對家屬如同凌遲,有反廢死人士揚言將舉辦公投、或以激烈陳抗手段表達抗議。民進黨2016年執政迄今,法務部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的槍決,目前等候執行死囚37人。而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名大法官因任期在10月底屆滿,因此趕在今天作出判決。這次釋憲案,15名大法官扣除迴避審理的蔡彩貞等3人,評議後只要過半、7名大法官贊同,37死囚可能因死刑規定或判死定讞的判決違憲、部分違憲,獲得再審或非常上訴機會,恐再丟回最高法院審理,判決是否讓死囚改判、逃過死刑裁判,備受關注。如果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全部」違憲,立即或定期失效,等於跳過了全國民意及立法院修法權限,直接變動我國刑罰制度,目前國民法官參審的殺人等重大案件無法判死,審理中的死刑上訴案件,也須重新量刑改判,不但影響巨大,也勢必嚴重傷害國人的法律感情,讓國人難以再信賴司法正義。
偷吃已婚女同袍!他不滿被提分手「傳私密片給女友老公」 遭記過開除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一名已婚的楊姓上士因為與已婚的女同袍外遇,發生不當情感關係,且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兩人的性私密影像傳給女同袍的配偶,遭校方記大過處分。楊男也因累積大過數次被開除學籍,由於楊男對此不滿,接連提出申訴和訴願,皆遭駁回,最終提起行政訴訟。然而法院近日判決認為楊男的主張無理,駁回其上訴。判決書指出,楊男原為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學指部技術班的學生,並且已經結婚,然而2021年時他與同樣已婚的女同袍發生不正當情感關係,在被發現後,校方依據學生獎懲規定中的「男女不正常關係」及「校外違紀」等條款,對楊男作出懲處。此外,楊男坦承自己因為不滿女同袍提出分手,在未取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兩人之間的性私密影像傳送給女同袍的配偶。這也導致楊男的懲罰加重,校方最初記楊男一次大過,後經評議,再追加兩次大過,累積三次大過後,於2023年6月將其開除學籍。因楊男屬軍人身份,且行為違反軍紀,學校依軍懲法進一步處分,記其1次大過。楊男對此結果不滿,提起申訴,但遭到駁回,學校認為其行為不僅損害學校名譽,還嚴重危害軍中紀律,維持原處分。楊男隨後提出訴願,國防部處理後駁回部分申訴,但針對學籍開除部分,要求校方重新評議。然而楊男仍然不滿,進一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校方處分違法,並稱女同袍是自願交往,不構成「男女不正常關係」。他也質疑校方在調查過程中,未經其同意拆閱法院送達的不起訴書,指控違反正當程序。不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楊男行為恐將部隊價值觀發生偏差或衍生重大紀律問題,不利於部隊管理,係屬重度違失,則依國軍人員違反性別分際懲罰基準參考表予以裁量,並無濫用情事。法院指出,楊男未經女同袍同意,就傳送性私密影像,已嚴重侵犯對方隱私,校方的懲處適當且合理;而針對程序問題,法院認為學校並未違反正當程序,最終駁回楊男的訴訟,該判決可上訴。
在台工作多年…菲籍移工殺女友還分屍 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菲律賓籍移工馬克去年7月與女友蜜雀兒發生口角,以一字起子刺死蜜雀兒後,還將女友內臟取出切成小塊沖入馬桶,桃檢依殺人等罪起訴。桃園地院9日開準備程序庭,馬克坦承不諱,檢辯雙方對客觀事實亦不爭執,將聚焦量刑範圍,預計11月18日選任國民法官,拚2天內宣判。菲律賓籍35歲女移工蜜雀兒在台工作多年,與同鄉的30歲男移工馬克在台灣交往約2年,去年7月17日晚間兩人在中壢租屋處發生爭吵,馬克先掐暈女友,再以一字起子猛刺她17下致死後,再拖進廁所分屍。馬克把蜜雀兒的內臟割下切小塊沖入馬桶,右小腿骨棄置垃圾子母車,還拿漂白水往屍體沖淋,並竊走蜜雀兒2張提款卡,行徑殘虐駭人。因蜜雀兒隔日未到班,全案才曝光,桃檢逮捕馬克後聲押獲准,並依家暴殺人、損壞屍體、竊盜等罪起訴,將由國民法官審理。桃園地院9日開準備程序庭,馬克在通譯陪同下出庭,對檢方起訴內容坦承不諱,公訴檢察官在協商時,一度將殺人動機、受到的刺激和有無教化可能列為案件爭點,開庭時當庭改為「應如何量刑」,原聲請3證人出庭作證也取消,改為調查3證人的警詢筆錄證詞,盼讓國民法官審理時更聚焦。馬克全程默默聆聽通譯翻譯,並交由律師代答,未有太多情緒,就連法官詢問他是否要自己按下按鈕選出200位國民法官名單都不願意,也表明選任國民法官時他不要在場。昨抽出200位候選國民法官,原訂11月18日早上選任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法官,下午2時開始審理,20日上午評議,但法官指出,因該案協商久、爭點明確聚焦在量刑,可望在第2天、19日下午就能評議並宣判。
擴大黨公職會議因應柯遭收押 民眾黨周日立院外舉辦晚會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5日遭台北地方法院更裁羈押禁見,台灣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6日召開黨公職擴大會議,宣布將於8日(周日)晚間於立法院群賢樓外濟南路一段路段,舉行「集結!為台灣的司法正義站出來!」晚會,宣示一同對抗綠色黨國,抗議司法濫權,進行「民眾全國開講」。6日出席記者會成員包括中央緊急應變小組共同召集人黃國昌、李偉華、黨籍立法委員林國成、吳春城、麥玉珍、民眾黨中央委員江和樹、李國璋、中央評議委員詹喬茵、潘孝仁、林韋銘、吳士廉、台北市議員黃瀞瑩、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及所有民眾黨中央黨部黨職人員。黃國昌表示,台灣民眾黨全黨全力支持柯文哲主席透過司法程序捍衛清白,中央緊急應變小組將持續運作,一切黨務則在秘書長周榆修領導下正常推動。黃宣布,面對來自民進黨賴清德政府的政治攻擊與司法追殺,台灣民眾黨將動員全黨力量,將於本週日晚間18:30,在台北市立法院群賢樓外濟南路一段路段,舉行全國第一場「民眾全國開講」。黃國昌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對台北地院的裁定和理由感到驚訝,相信台灣很多公民無法理解,基於相同的事證,卻有無保請回和羈押禁見兩種截然不同的裁定,台灣民眾黨強烈質疑,這是先射箭再畫靶的模式,而柯文哲拍攝短影音是希望宣示大家好好生活、好好工作並照顧好自己,這是一場馬拉松式長期抗戰。「今天辦柯文哲,明天會換誰?」黃國昌說,柯文哲這段時間所遭受到來自司法程序的不當對待,不僅攸關柯文哲個人清譽清白,更攸關台灣民主法治是否繼續向下沉淪,並捍衛全國人民所應共享的司法正義程序。黃國昌強調,未來將強化柯文哲的法律團隊,支持柯透過司法程序捍衛清白。台北市政府蔣萬安市長回應京華城容積率指出,「查看京華城辦理過程,符合都市計劃法之程序,惟是否適法將尊重法院的判定」,台北市議員黃瀞瑩對此表示,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於今年一月已透過新聞稿表示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合乎適法性,呼籲蔣萬安市長不該隨民進黨政治追殺而起舞。媒體提問,有多位國民黨公職人士質疑柯文哲涉案,是否影響未來在野黨合作,黃國昌強調,台灣民眾黨就事論事、講是非,會持續履行去年競選期間所提出的政見,未來所有改革法案的合作都會表示歡迎。黃國昌舉例,廢除監察院和刑事訴訟法修法,是在去年總統大選時就提出來的政見,和民主進步黨為了欺騙台灣人民,完全是說一套做一套,推動刑事訴訟法修法是強化偵查程序和司法正義。
桃園捷運站命名挨批「漠視民意、擁抱威權」 張善政:沒有什麼好奇怪的
民進黨立委27日在台北開記者會,指桃園市府捷運站命名漠視民意,並呼口號「尊重民意、改正站名」、「去除權威象徵、還我民主站名」,接著表示,17站有4站以「中正」命名,斥張善政惡搞民主。市長張善政對此表示,因桃園、蘆竹車站沿著中正路和中正北路開闢,就像北捷也有很多忠孝XX站和南京XX站,這是捷運命名慣例,且站名都是經過評議委員會審查通過的決議,呼籲大家不要過多聯想。民進黨立委今日開記者會表示,民主程序被沒收,並說明,多數民意希望站名使用重要地標或是在地的舊名,透過這種命名邏輯可以促進觀光辨識度,也可以讓旅客藉由地名了解當地故事。「但這次桃園市政府清一色的用十字路口來命名,浪費了推廣城市的機會,更何況這樣的命名方式在台北已經被嫌棄了十多年」。張善政說,經過評議委員會審慎的評估、討論過,才會做出最後的決定。(圖/報系資料庫)接著民進黨立委表示,這樣漠視民意的方式,會影響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且這次有兩萬多民眾參與站名票選活動,但實施最後還是實現了市長的個人意志。接著提到,取名中正路是違反轉型正義,「把過去的獨裁者搬到檯面上來做紀念,這在民主國家絕對是不健康的現象」。「沒有什麼好奇怪的!」張善政對此回應,捷運站名的最後定案,是經過一個評議委員會的審查、通過,其中大家看到「中正」比較多,是因為在桃園、蘆竹有中正路跟中正北路,就像台北的捷運,忠孝東路和南京東路沿線的捷運站,都有忠孝XX或是南京XX站,這是捷運命名的慣例,請大家不用過多聯想。張善政也解釋,有些站名票數比較高卻沒有使用,是考量當地特殊的原因,像是桃園夜市,並不是永久桃園夜市的位置,將來若干年後有可能會遷移,總不能桃園夜市遷移後即把站名改掉。另外藝文特區跟旁邊的一站太近,所以把2站名字合併,這都是有當地特殊的理由,重申都經過評議委員會審慎的評估、討論過,才會做出最後的決定。
民眾黨中評會決議 裁處黃珊珊停權三年
台灣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20日決議,依該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36條規定,裁決立委、前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停權上限的最高三年議處,並由中評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若後續調查有涉入案情情節重大,將再行議處。同案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除名、黨員端木正除名。民眾黨中評會指出,近日外界對於民眾黨處理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政治獻金款項程序相關爭議多有質疑,黨員黃珊珊身為本黨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競選總幹事,對於選舉所有行政業務應有最終核決之權利,惟相關申報作業存在多處瑕疵,除有政治獻金之「漏報」、接續的「短差」,以及後續的「涉虛報疑雲」等情事外,又有簽證會計師同時受任辦理記帳事務兼具記帳及簽證雙重角色的重大錯誤,已嚴重影響該黨黨譽。中評會表示,本案雖仍在台北地檢署偵查中,但黃珊珊自1998年起數次參與競選活動,且曾任台北市議員、台北市副市長及現任立法委員,除對於我國政治獻金申報制度及細節具有豐富經驗,又具律師資格,應對政治獻金法、中華民國刑法等規範相當熟稔,卻仍使該黨陷入清廉問題之疑雲,顯已與民眾黨要求政治人物應高度自律之要求有所違背。中評會表示,黃珊珊與會答詢時,亦自承願意承擔政治責任。經中評會評議,決定將黃珊珊停權三年(停止黨內中央委員及立法院黨團幹部之職務),並由中評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若後續調查有涉入案情情節重大,將再行議處。同案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黨員端木正違失情節重大,嚴重傷害民眾黨形象,予以除名處分。民眾黨中評會表示,針對本案引發支持者及社會大眾對該黨政治獻金帳務的質疑,再次強調台灣民眾黨向來以正直誠信態度面對台灣民眾,本次事件發生後將記取教訓,重新檢討相關處置作為,避免瑕疵再次發生。
開除黃珊珊黨籍無結論 民眾黨中評會下周邀當事人說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入政治獻金風暴,時任競選總幹事黃珊珊、財務長李文宗、委任會計師端木正移送民眾黨中評會議處,中評會16日11時開會討論,3人均未出席。討論歷經超過2小時,會上也出現開除黃珊珊黨籍的意見,不過民眾黨中評會主委李偉華表示,下周將邀請當事人黃珊珊、李文宗及端木正到場說明後再進行議處。針對柯文哲總統大選競選期間政治獻金申報疑義,民眾黨中評會於16日召開評議會議,依「中央評議委員會違紀調查執行辦法」第6條啟動調查程序,7位委員全員出席開會釐清事實、了解過程。中評委經充分討論後,按第7條規定將請當事人出席陳述說明,故決議將於下週邀請當事人黃珊珊、李文宗及端木正到場說明,後再進行議處。民眾黨中評會主委李偉華會後受訪時被問到,「為何無結論還可以討論這麼久?」李偉華解釋,因為中評會七位委員都到了,本黨就是可以開放共同討論,讓各位委員充分表達意見,所以花了比較多的時間。媒體追問「那各方意見包含開除黃珊珊嗎?」李偉華回應,各種意見都有。「若下次黃珊珊、李文宗、端木正三位當事人又沒到場,是否又會沒結論?」李偉華則說,「我們有提供他們說明書,包括過來說明的時間,假如他們放棄,所有委員會根據事實狀況進行評量,但我們還是要考慮到程序正義問題。」最後解釋,時間還要跟各當事人討論一下,希望他們盡量有時間參與,基本上委員會根據下週情形做決定。
成大教授涉詐領助理費 南檢諭知80萬交保限制出境
國立成功大學工學院鄭姓教授被檢舉涉嫌利用研究計畫詐領助理費,檢調14日持搜索票進入成大校園兵分兩路在該教授的研究室、實驗室搜索一整個上午,除查扣近3年的帳冊及電腦、筆記等資料外,還傳喚該名教授與助理共11人,經漏夜訊問後,諭知鄭姓教授8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其餘10人無保請回。14日上午8點多檢調準備進入校園搜索前,有先告知校方,並由校方一級主管陪同,隨後兵分兩路前往該名教授研究室及辦公室展開搜索;接近中午時,才將11人連同扣案資料帶回問訊、清查。檢調帶走的資料非常多箱,甚至還出動推車搬運,均為近3年的帳冊資料,另有電腦、筆記文件等物品,但因涉及頂尖大學的校譽,檢調的搜索行動異常低調,在校內並未引起騷動。成大表示,基於案件偵查不公開,無法透露相關細節,但後續若該名教授遭法院判刑確定,將召開教師評議委員會依教師獎懲辦法處理。檢方也說,目前全案仍在偵辦中,不便透露相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