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發票獎金
」虛設加水站開萬張發票海撈上千萬 主嫌遭判4年6月不法所得被追回
彰化地檢署於2021年10月底成功破案,揪出一宗虛設水公司詐領發票獎金的騙局,共逮捕12名涉案人員,其中主嫌曾姓男子日前被判有期徒刑4年6月,並被沒收1322萬元不法所得。該案起源於2019年,當時中區國稅局接獲民眾檢舉,指有特定人士持多張中獎發票兌獎的不正常情況,經過調查,發現台中市某公司的加水站開出的統一發票中獎率異常高,遂向檢調機關舉報。檢方調查後發現,1名為曾育斌的男子,綽號「阿斌」、「大胖」,自2016年開始,率領成員成立詐領發票獎金的集團,詐團先後成立多家水公司,並以每2個月為一期詐欺行動,經常在發票開獎日後裁剪取出中獎的空白發票,虛構銷貨情況進行兌獎,詐得不法所得。經過檢方的深入調查,從2016年11月至2019年7月期間,共17期,該集團虛偽開具超過5萬張中獎發票,涉案金額高達1547萬6200元,檢方在收到舉報後展開調查,並最終將案件交由彰化地檢署處理。經審理後,法官認為曾男涉及組織犯罪,且犯罪行為長達34個月,並考慮到其的家庭狀況及從事的工作,最終依根據《組織犯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並沒收曾男非法所得的132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虛設7公司「開立假中獎發票」3年詐領逾1500萬元 主嫌下場曝光
台中市一名曾姓男子2016年除在沙鹿區虛設7家水資源公司,竟還夥同旗下10多人印製假發票,3年間詐領逾1500萬元。涉案人士包括一對陳姓夫妻,他們兌獎一張發票抽成30元,最終陳男、陳女分別遭判2年6月、2年徒刑、5年緩刑。至於曾男則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判處4年6月徒刑,且需追徵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訴。檢警查獲詐領發票獎金案,主嫌曾姓男子在沙鹿區虛設7家水公司,並於承租廠房內夥同旗下10餘人,3年間偽造5萬9203張中獎發票,金額下至200元上至20萬元不等,詐領金額總計超過1500萬元,旗下成員協助兌獎1張發票可得佣金20元至40元。直到某天超商店員發現,常有特定人士持多張相同公司開出的中獎發票到店兌獎,消費金額通常不到10元,而向中區國稅局檢舉,曾男等人的事跡終於敗露。檢警隨後前往包括不法集團虛設的公司以及犯嫌住所,共計18處進行搜索,傳案曾姓主嫌等12人到案說明,扣得發票打印機、不實開立之發票及空白發票等物品。涉案的12人包括主嫌曾男、打工族黃男,以及一對陳姓夫妻。其中夫妻檔2016年11月開始上班,職務內容就是每天印製假發票,等到開獎日再以之前所印的發票交給同夥盧男、曾男兌獎,盧男兌領得獎金共計31萬6400元。不過夫妻倆遭逮後即坦承犯行,符合減刑要件,又將犯罪所得繳回,最終陳男、陳女分別遭判2年6月、2年徒刑、5年緩刑,需服150小時義務勞務。至於曾男由於違反《組織犯罪條例》遭處4年6月徒刑,還需追徵犯罪所得1322萬2206元,全案仍可上訴。而他旗下的8名同夥也都坦承犯行,自白所述符合減刑要件,又有繳回犯罪所得,去年8月均遭判刑。
毒版神鬼交鋒!男偽造發票詐獎金 錢全買藥沒飯吃「警局狂嗑便當還續碗」
新北市樹林區42歲楊男及43歲徐男疑似因缺錢購買毒品,自2月起多次偽造發票及身分證,至雙北多處超商及金融機構詐領發票獎金,得手逾10萬元。財經公司發覺有異,向新北刑大報案,追查後拘提2人到案,全案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罪送辦。新北刑大調查,楊男從小在從事代書的親戚身旁耳濡目染,學習簽名技巧,擁有漂亮且工整的字跡,疑似因為缺錢購買毒品,上網比對統一發票格式,設法除去發票上原有的數字,竄改為中獎編號,手法純熟難以以肉眼辨識,再偽造身分證一併交由徐姓友人,趁著超商員工較忙碌的時段,前往詐領獎金花用。楊男從小擁有漂亮且工整的字跡,竟將其運用在偽造發票號碼上。(圖/新北刑大提供)嫌犯自2月起多次使用相同手段詐領獎金,且都挑200元或1000元的小額獎金下手,只求快速得手現金,詐騙範圍遍及雙北,獲利逾10萬元。財經資訊公司向新北刑大報案,追查後將2人拘提到案,發現他們都有二級毒品前科,現場查扣偽造統一發票、印表機、筆記型電腦等相關證物。而徐姓男子早已吸毒吸到傾家蕩產,平時都寄居在楊男家門外,更將犯罪所得全都用來購買毒品,他自己則餓到前胸貼後背,落網後還在警局狂嗑便當,大喊「再來一碗」,警方則對他頻頻搖頭。警方將2人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罪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也呼籲民眾,偽造統一發票詐領獎金,涉犯刑法詐欺罪及偽造文書罪,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千萬勿以身試法,警方也將持續落實識詐及打詐重點工作,守護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