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千萬
」虛構情資詐領千萬獎金 軍情局3軍官二審判決出爐
軍情局上校江芳瑜、中校徐之心,涉透過國家一級情報單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中校蘇薪名,營造蒐集情資假象詐領情報協助獎金不法所得逾千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將江芳瑜處有期徒刑4年8月,褫奪公權4年,徐之心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蘇薪名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院二審指出,江芳瑜犯行前後長達7年,虛報次數高達250次以上,詐得總金額共計高達1000萬餘元,其個人朋分之金額為569萬5568元,且犯罪手法涵蓋製作不實內容簽呈、使用不實大陸人民身分證件及銀行金融卡資料、偽造其與情協人員聯繫之不實內容電子郵件往來紀錄等,而欺瞞上級長官,其違背職務情節重大,且危害國家情報工作進展。徐之心部分,高院認為徐1所獲取之犯罪所得即情蒐獎金原本共10萬7,400元,然事後將其中之6萬2353元交付予蘇薪名,其最後保有之不法利益較原審認定之數額更低,且2021年間即已主動斷絕與蘇薪名之聯繫而不再犯案,足見惡性並非重大,本案查獲前即有悔悟之心。高院認為,蘇薪名部分嚴重侵害我國情報機關對於軍事情報鑑定、研判及運用之正確性,並侵蝕我國情報人員擴展情資管道及日後取得情資之可靠性,對於國家安全法益危害至鉅。★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文化部遭詐領千萬元補助 北檢起訴北市出版公會前任正、副理事長
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前任理事長盧欽政及其副手周均亮,涉嫌行賄文化部官員遭起訴後,台北地檢署又查出盧欽政等人利用承辦海外國際書展的機會,拿不實單據向文化部詐領1049萬元補助,今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將盧欽政、周均亮及會計、廠商等7人起訴。 檢方調查,盧欽政及周均亮等人在2016年至2020年間,利用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出版與數位內容產業研究協會等名義,至美國、日本、泰國、越南及南韓等國家辦國際書展時,涉嫌要求廠商提供不實單據,藉此向文化部申請補助,詐領至少7場的海外書展補助款合計1049萬元。 文化部核發補助款後,盧欽政及周均亮等人只將5%用於償還國際書展的代墊款,剩餘款項則被挪至周均亮旗下的寂天文化事業公司,再由盧欽政等人朋分。不過盧、周都不認罪,高姓會計及寂天的謝姓員工、蔡姓會計、蔡姓及陳姓廠商等人則坦承犯行,檢察官請求法院考量被告態度,各給予適當之刑。全案起源於文化部於2018年收到指控朱瑞皓收賄的檢舉函,揭發朱瑞皓擔任文化部人文司副司長及司長任內,涉收盧欽政、周均亮賄賂,另受招待同遊泰國及越南,藉以護航盧欽政取得文化部補助書展款項,經政風室移交廉政署調查,朱瑞皓則轉任傳藝中心當副主任,朱、盧、周等人遭檢方依《行賄》、《收賄》等罪起訴。
偽開中獎發票詐領千萬獎金 貪心男反遭詐欺罪送辦20萬交保
男子劉炯宏知悉他原本經營的茶飲店,去年9月開出中獎1000萬元的統一發票,為了詐領獎金,登入收銀機系統虛開相同發票號碼的不實發票未遂,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罪,遭國稅局發現送辦,台北地檢署24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搜索2處地點,約談劉男與合夥人郭祐誠到案,訊後諭令劉、郭以20萬、10萬元交保。檢調發現,劉男原本與友人共同經營茶飲店,退股後仍持續協助該店管理收銀機系統,知悉該店去年9月開出中獎1000萬元、發票號碼為GB42024723統一發票,起意想詐領獎金劉男先於今年1月間登入店內收銀機電腦系統,虛偽開立日期為去年9月29日、同樣發票號碼,消費金額為35元發票,並於2月向金融機構欲兌領1000萬元獎項,但金融機構自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發現劉偽造發票的檢查碼為8514,與實際中獎發票檢查碼3793不符,拒絕他兌領。北區國稅局得知此事,要求開出不實發票的茶飲店說明,劉男竟以該店名義函文回覆,表示檢查碼為8514的GB42024723號統一發票,為正確開立發票,還要求重新上傳資料至整合服務平台。劉男再於今年2月間要求茶飲店店員協助補開原來檢查碼的實際中獎之統一發票。劉男向北區國稅局分局人員分別提出檢查碼分別為不實檢查碼8514及店員補開檢查碼3793的2張統一發票,謊稱他是中獎發票的消費人,因POS機異常,導致同時產生2張號碼相同發票,但北區國稅局分局人員發覺異常,向調查局檢舉。
這家公司開發票藏詭 3年詐領1600萬獎金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日前接獲超商店員反映,常有特定人不定時持多張中獎發票前來兌獎,經查發現某間公司開立統一發票中獎率特別高,相當可疑,通報彰化地檢署偵辦,發現34歲曾姓男子與33歲盧姓男子虛設7家水資源站,向國稅局購買空白發票,等每期統一發票開獎後,再開立小額金額兌獎,3年來共詐得近1600萬元。彰化地檢署獲報後,指派檢察官施教文、賴政安成立專案小組偵辦,29日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率員上百人前往公司處所、及住所搜索、當場查扣數百箱空白發票、並扣得發票打印機、不實開立之發票及空白發票等相關証物,並傳訊曾男與盧男等共12名嫌犯到案說明。彰化地檢署指出,該不法集團待每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公告後,篩選出中獎空白統一發票號碼,再開立不實的小額統一發票,做成中獎發票後,交由集團成員分散至超商等店家兌換,自2016年11月間起,至今兌領發票已達59203張,兌獎金額分別為200元至20萬元不等,每期成本大約31萬元,最高可領至220萬元獎金,3年下來不法所高達15965800元。偵查後認為該集團成員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商業會計法」及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其中主嫌曾男、盧男2人有湮滅變造證據及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凌晨法官諭知盧男裁押,曾男交保10萬元;楊、吳、魏等3嫌交保10萬元,另有7嫌犯交保2萬元。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高敏慧涉詐領千萬助理費 今晨收押禁見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高敏慧涉嫌浮報助理費,8年來總金額逾千萬元,新北地檢署據報循線偵查,6日指揮新北市調處幹員將高及黃姓助理等11人傳喚到案,高、黃2人因涉案情節重大且串證之虞,檢方7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今天凌晨獲新北地院裁准,其餘9人中,有3人分別以5至10萬元交保,6人請回。高敏慧在未改制的台北縣時代即是縣議員,亦曾因牽連30多名縣議員的議員配合款案遭判刑,該案纏訟迄今10餘年,高的部份尚未定讞,但這起弊案也讓從北縣時期延續到朱立倫市府時代的「議員配合款」,屢屢受到外界質疑而導致被市府取消。檢調調查,8年來,高敏慧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逾千萬元,新北地檢署6日指揮市調處幹員搜索高敏慧樹林大安路服務處等多處地點,並將高敏慧及其黃姓助理等11人帶回訊問。高敏慧認為是因為明年農會選舉之故,才遭到某綠營民代家族的檢舉,檢方複訊後,以涉案情節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將高敏慧及另名黃姓助理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今日凌晨裁准。另有3位被告分以5、10、10萬元交保,其餘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