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贓款
」自掰無間道2/大藥頭假意投誠吐「漁港下貨點」 警員養線民爆風紀案
桃園黑幫大藥頭綽號「小楊」的楊男,異想天開學起電影《無間道》,希望以假情報讓警方無法溯源,並爭取時間搬家尋找新據點,但仍在半年內2度被警方逮捕。其實,警方查緝毒品案確實有灰色地帶,去年也陸續爆發「員警以毒養線民」、「假緝毒真A毒」等牽涉員警風紀問題,引起關注。警方表示,竹聯幫龍堂成員綽號「小楊」楊男為知名大藥頭,生意範圍涵蓋大桃園地區,去年9月底專案小組到其檳榔攤據點,當場逮捕正在吸食彩虹菸的小楊和2名手下。後續,小楊釋放善意想投誠,告訴警方「南寮漁港下貨」等假訊息混淆視聽,但今年3月警方再度查到小楊新據點,查獲彩虹菸、毒咖啡包以及罕見的第三級毒品哈密瓜錠。警方從楊男後車箱搜出大批彩虹菸等毒品,粗估楊男一年營業額上百萬元。(圖/警方提供)資深員警指出,早年查緝毒品為了更貼近毒品圈掌握消息,警員找線民例子相當多,才有電影《無間道》等情節,但是隨著時代進步,從抓到的藥腳或藥頭手機內,即可查通話紀錄或從金流向上向下溯源,雖然可能無法像線民一樣即時,需要翻倍的時間分析研究及追蹤,但也不失為更精確的科學查案手法。因緝毒衍生出的員警風紀案,去年10月北市信義分局就爆出六張犁派出所警員以毒品養線民。來自警察世家的涂姓員警吸收毒蟲當線民,卻以「查扣的毒咖啡包、K他命」當酬勞,線民假稱買毒誘出毒販,做球給涂員順利逮人、拿績效領獎金,2人一年內至少合作3次,直到分局發覺移送的案件有異,報請指揮官偵辦搜查,全案依《貪凟》、《洩密》、《毒品》等罪嫌移送,該名員警被以10萬元交保,調職警備隊。警方第二次搗破楊男住處,查扣印有寶可夢「夢幻」之毒品咖啡包、少見的哈密瓜錠以及彩虹菸等毒品和現金等贓物。(圖/警方提供)接著去年11月又爆出,士林分局警備隊陳員涉嫌與警校學長、前基隆市警局張員合謀「假緝毒、真A毒」,將查扣的K他命「貍貓換太子」換成冰糖,台北市警局自檢偵破,陳員、張員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聲押禁見獲准,分被求刑12年及15年。其中,張員2017年即涉及勾結毒犯及詐團車手「黑吃黑」,侵吞數十萬元詐團贓款,同時也曾在多起毒品案中涉嫌「假緝毒、真A毒」,因此張員除被免職外,一審則被判5年半徒刑。
吳興街命案再傳新進展 死者疑遭黑幫買兇…嫌犯背景曝光
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於3日驚傳命案,一名41歲張姓女子被發現陳屍家中,且被塑膠袋套頭,警方原先鎖定張女的陳姓丈夫涉有重嫌,但追查之下才發現陳男在4月中旬就搭船潛逃大陸,而檢警也發現另外一名年約28歲的田姓男子(舊姓江、因故改姓名)在張女推定死亡時間前後曾進入命案現場,研判張女遇害應與詐團贓款未入帳糾紛有關。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本月3日深夜,命案現場的鄰居反應有聞到異味,而後里長到大樓檢查發現情況異常,警方破門後,在一間反鎖的房間內發現臭味源頭,開門後發現張女遺體,其頭部套有塑膠袋,背部疑似被刺傷。警方調查顯示,張女與丈夫陳男均有詐欺前科,兩人育有一子,平時由親友照顧。陳男在詐騙集團中負責聯繫和匯款,警方原先懷疑是陳男殺害張女,但調閱監視器、詢問親友後,均找不到陳男蹤跡,甚至現場監視器影像也沒有拍到陳男在命案前後進出過的畫面。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警方掌握關鍵證人情報,確認陳姓男子於4月中旬搭船潛逃至大陸。另一名約28歲的田姓男子(舊姓江,因故改名)在張女推定死亡時間前後進入命案現場,並被監視器拍到。而涉嫌行兇的田男事後迅速變裝,搭車到桃園機場臨櫃購買機票前往大陸,目前刑事局兩岸科證實接獲台北市信義分局專案小組通報,兩岸科已函請大陸公安部協助調查兩名台籍涉案人的行蹤。據悉,陳男與田男均為特定詐騙集團成員,雖然兩人並無幫派註記,但外界傳言該詐騙集團及涉案人均隸屬竹聯幫天蠍堂。江湖盛傳陳男負責詐團洗錢及做帳,疑似將贓款轉匯到東南亞地下匯兌業者,但贓款未按約定匯出,陳男疑似捲款潛逃,因而引來有黑幫背景的詐騙集團買兇追債。警方也懷疑張女的手機被田男帶走,詐騙集團可能藉此追查陳男在大陸的聯絡方式和居住地點,甚至可能與大陸黑幫合作,在對岸找到陳男逼債,目前北市警方已透過刑事局兩岸科將陳男與田男的相關資料正式遞交給大陸公安部。
詐團軍師1/詐團律師費每年至少4億 司法官直呼:只會多、不會少
詐騙集團猖獗,已成為台灣民眾生活的日常,幾乎沒有人沒接過詐騙訊息或電話。刑事局統計,2023年民眾「被詐騙」金額高達88.78億元。檢警透露,近年來抓到詐騙集團成員時,常發現嫌犯連電話都還沒打,律師就先到場,以台北、彰化地檢署偵辦的詐團車手案為例,詐團還在教戰守則中提醒成員:要詳記律師鄭鴻威電話、而且要記得「律師是(詐團)人員親人的朋友!」儘管絕大部分律師是遵守律師規範的好律師,但檢警人員不免懷疑有特定律師跟詐團合作賺律師費,分食每年近90億元的詐騙大餅!有司法官指出,詐團成員較常被抓到者有3類,分別是:詐團中屬於較高層級的、在機房工作的電話(電腦)手,負責撥打電話或用電腦傳送詐騙訊息,其次是車(取款)手,假冒檢察官、業務人員向被害人取款,最低層的就是人頭帳戶提供者。前兩種成員:電話(電腦)手、車(取款)手,詐團會負責請律師幫忙打官司,以免他們向上攀咬,害主嫌落網,至於人頭帳戶提供者就「可憐」了,通常接觸不到詐團中、高層的成員,一旦出事,就讓他們自生自滅,詐團不會請律師幫忙打官司。由於詐團每年近90億元的利益太誘人,撥出一些「零頭」聘請律師打官司當防火牆,很划算。有司法官估計,以機房的電話(電腦)手來說,因為較有機會接觸詐團核心事務,因此詐團肯花的律師費較高,一個電話(電腦)手落網,應該會撥出10到20萬元不等的律師費請律師,至於警詢和陪偵的費用則另外算,行情是1天1萬元。如果車手被捕,詐團會花4到8萬元請律師。萬一抓到核心成員,律師費則在20至40萬元之譜。警方公布查獲詐團贓款和電信器材,相較每年近90億元詐騙財損,只是杯水車薪。(圖/報系資料照)法界人士透露,保守估計,台灣每年至少起訴150件詐團案件,每團通常被逮6到20人不等,取其中數10人估算,每年詐團至少有1500人被捕,每人律師費20萬元計算,詐團一年需花3億元律師費「營救」集團內落難的兄弟(或姊妹),以免遭檢警順藤摸瓜而滅團。至於單一被捕的車手,詐團也不會置之不理,畢竟他們還是有機會供出上線,因此可能替每個車手花4到8萬元請律師,取其中數6萬元,以一年單一車手1500人落網計算,詐團一年要花9千萬元的銀子找律師「照顧」他們,3億元加上9千萬元,合計律師費一年近4億元,有司法官斬釘截鐵表示,真實金額「只會多、不會少」!
領45萬發薪水?27歲男交代不出公司地址 遭警識破逮捕
北市臺灣銀行內湖分行日前通報,有一名男子向行員表示欲發薪水,要提領現金45萬元,不過機警行員發現男子的帳戶金流進出有異,內湖警方獲報立趕赴現場,經盤查後發現鄭男戶頭所有金額應就是詐團贓款,當即逮捕鄭男及查扣帳戶近500萬元款項。北市內湖分局3月31日下午15時接獲臺灣銀行內湖分行通報,表示一名27歲鄭姓男子欲提領現金45萬元,行員進行防詐關懷提問後,卻發現鄭男回答明顯有異。鄭男向行員辯稱是發薪水用,但行員卻機警發現鄭男帳戶內有多筆且大量資金進出,明顯有異,立即聯絡通報警方。警方到場後,鄭男仍向警方堅稱是為了發放薪資,卻無法交代相關公司細節,經警方進一步調閱相關資料後,發現流入鄭男帳戶金流之來源帳戶已遭警示,應為詐騙所得款項,當場逮捕鄭男,並查扣帳戶內款項498萬元及手機1支,全案依涉嫌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罪嫌移請地檢署偵辦。內湖分局表示,「假投資詐欺」經常主打「輕鬆投資、獲利翻倍、被動收入及財富自由」等口號,吸引民眾的目光、勾起心中的貪念,匯款至詐團的帳戶而上當受騙,高獲利必定伴隨高風險,只要標榜「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的一定就是詐騙,為避免憾事發生,民眾在接到可疑電商客服、銀行電話、未知客服前可透過165反詐騙專線官網每周公告的「詐騙Line ID」資料,以減低被騙風險。警方持續針對轄內金融機構加強巡守勤務,以達嚇阻詐騙車手提款,另貫徹打擊詐騙集團政策,持續溯源追查詐欺集團上手、金錢流向並擴大偵辦,澈底瓦解詐騙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