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取財物
」 助理費 高虹安 貪汙 貪污 立委681萬助理費案掀波!新北市議員林銘仁300萬交保 限制住居
新北市民進黨籍市議員林銘仁因涉嫌虛報人頭助理及浮報助理費,於2009年至2016年間非法詐領681萬元助理補助費,經新北地檢署起訴後,新北地方法院於15日裁定林銘仁以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禁止與其他被告及證人接觸。新北地檢署早在9月19日展開搜索行動,突擊林銘仁的服務處及住所,包括新北市土城區、樹林區及台北市萬華區共7處地點,檢調在搜索中查扣筆記、帳冊等物證,並帶回林銘仁、楊姓女助理及多名親友助理與證人進行調查。檢方指控,林銘仁在擔任台北縣議會及新北市議員期間,涉嫌與楊姓助理聯手,以虛報人頭助理及浮報工時的方式,長期詐領助理補助費,共計681萬元,依據《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相關規定,林銘仁涉及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及偽造文書等多項罪名,案件曝光後,林銘仁一度遭羈押禁見,而楊姓助理則以10萬元交保,並被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15日的庭審中,林銘仁否認所有貪污指控,堅稱自己無罪,但法院考量案件已偵查完結,且無羈押必要,最終裁定林銘仁300萬元交保,並要求其在接下來的8個月內不得與同案被告及證人聯繫。檢方強調將持續追查該案是否涉及更廣範圍的不法行為,並呼籲相關人員配合調查,全力釐清案件真相。
因466元判2年感覺被追殺?王郁文:我會好好活下去
「公衛文」王郁文曾任職新竹市長高虹安在國會辦公室的公關室主任,被控貪污466元,一審仍遭判2年、緩刑5年。今(4)日受訪時表示,「不知道大家對466元被判2年怎麼想」,但是家人也希望為了自己的名聲,可以繼續試試看,相信台灣司法,有機會可以還一個公道。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7年4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4)日由承審法官郭豫珍開庭,高虹安出庭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有信心,僅微笑回應「謝謝」。檢方對於高虹安案提起上訴,除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對於高虹安判處7年4月,有違罪刑相當原則外,並認為前助理王郁文從未坦承犯行,並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不宜宣告緩刑。檢方也指出,高虹安及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王郁文部分無罪、陳昱愷無罪部分,台北地方法院認事用法不當。王郁文今天受訪時表示,「不知道大家對466元被判2年怎麼想」,但是家人也希望為了自己的名聲,可以繼續試試看,相信台灣司法,有機會可以還一個公道。她也說,沒有和高虹安聯絡,也不知道她在幹嘛,「因為我們也不能聯絡啦,說實在話」,有交保金10萬元,不能串證滅供(串供滅證)之類的。至於有沒有被追殺的感覺?王郁文說,網路上當然是會有一些言論,看了會有些難過。但是支持的人,還有周圍很多親朋好友,大家都給她蠻多溫暖。相信有大家支持「我會好好活下去!」並表示,過程中有很多不管是媒體人、還是朋友,大家都給她支持,今天風和日麗,心情還可以。
虛構情資詐領千萬獎金 軍情局3軍官二審判決出爐
軍情局上校江芳瑜、中校徐之心,涉透過國家一級情報單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中校蘇薪名,營造蒐集情資假象詐領情報協助獎金不法所得逾千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將江芳瑜處有期徒刑4年8月,褫奪公權4年,徐之心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蘇薪名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院二審指出,江芳瑜犯行前後長達7年,虛報次數高達250次以上,詐得總金額共計高達1000萬餘元,其個人朋分之金額為569萬5568元,且犯罪手法涵蓋製作不實內容簽呈、使用不實大陸人民身分證件及銀行金融卡資料、偽造其與情協人員聯繫之不實內容電子郵件往來紀錄等,而欺瞞上級長官,其違背職務情節重大,且危害國家情報工作進展。徐之心部分,高院認為徐1所獲取之犯罪所得即情蒐獎金原本共10萬7,400元,然事後將其中之6萬2353元交付予蘇薪名,其最後保有之不法利益較原審認定之數額更低,且2021年間即已主動斷絕與蘇薪名之聯繫而不再犯案,足見惡性並非重大,本案查獲前即有悔悟之心。高院認為,蘇薪名部分嚴重侵害我國情報機關對於軍事情報鑑定、研判及運用之正確性,並侵蝕我國情報人員擴展情資管道及日後取得情資之可靠性,對於國家安全法益危害至鉅。★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偷高鐵TGo、銀行點數轉手獲利…「高鐵點數大盜」落網 檢追查駭客集團
台灣高鐵9月爆出500多人的TGo會員點數遭盜用,警方拘提犯嫌28歲鄭姓男子,最後以2萬元交保。不過深入調查發現,鄭男還涉嫌盜用他人個資登入系統,昨(24日)約談鄭男及出面兌換商品的共犯共8人,全案朝加重詐欺、妨害電腦使用、偽造文書等罪方向偵辦,檢察官訊後,認為鄭男和游姓共犯涉嫌重大,有勾串、再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高鐵約500名TGo會員帳戶9月20日出現異常,點數短時間兌換成知名3C通路的抵用券,再層轉獲利,警方懷疑網路駭客在搞鬼,查出鄭男利用盜取來的點數,到各大百火公司、3C通路兌換現金抵用券,再購買高價的電子商品,轉而透過其他管道變現,不法獲利近50萬元。不只如此,鄭男還涉嫌利用來路不明的銀行會員個資、帳密,侵入銀行的點數兌換網站伺服器,盜取點數後,找共犯出面兌換商品,詐取財物近50萬元。此外,游男也是共犯,過去曾多次被控涉嫌盜用民眾的PAYPAL消費點數、大型賣場會員點數,用來刷購兌換商品,當時游男辯稱兌換點數是從網路購得,因查無違法罪嫌,多次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如今鄭男和游男被逮,雖然2人均否認犯行,辯稱是從臉書社團購買會員點數,但檢調並不採信,依偽造文書等罪將2人聲押禁見,並擴大追查是否有聯手駭客集團共同犯案。
民進黨基隆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 上午遭羈押禁見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顥瀚遭爆出疑似涉嫌詐領助理費,昨(22)日基隆地檢署下午傳喚張顥瀚調查後,深夜向基隆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基隆地院今日上午針對張案召開羈押庭審理,基隆地檢署並已裁定羈押禁見。基隆地檢署發新聞稿指出,檢察官陳筱蓉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基隆市張姓議員自民國108年1月間起,以利用「低薪高報陳姓助理薪資」及「李姓親友為人頭虛報助理費」等方式,向基隆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費案件,於蒐證調查後,於113年10月22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人員持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共計搜索5處,訊問被告3人及證人4人。於深夜偵訊後,檢察官認張姓議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勾串證人、共犯及湮滅證據之虞,且所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今日中午裁定准許。 另陳姓被告諭知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李姓被告諭知請回。張顥瀚為基隆市中正區市議員,具法律背景、問政犀利,常上政論節目評論時政,並曾擔任基隆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張於2018年初次參選勝選後,2022再度連任成功,如今深陷助理費弊案遭調查,未來發展恐怕蒙上一層陰影。
關西鎮代會主席涉詐領出席費 裁定30萬交保
新竹縣關西鎮民代表會主席羅仕典涉嫌詐領出席費,經新竹地檢署指揮新竹縣調查站通知羅仕典到案問訊,認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18日下午4時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晚間9時許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羅仕典遭檢舉詐領出席費,承辦檢察官18日指揮新竹縣調查站通知羅男到案訊問,認被告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犯嫌重大,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據了解,羅男在代表會開會期間,並未準時出席會議,涉嫌詐領出席費,但羅男堅稱自己有到場。檢察官不採信羅男說法,認羅男有串證之虞,當日下午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晚間9時許新竹地院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新竹地檢署表示將持續深入調查,查明事實真相,杜絕不法貪汙行為。
屏東長治鄉長「買阿妹演唱會周邊」爽報公帳!涉貪判8年上訴吞敗
屏東縣長治鄉鄉長古佳川遭爆貪污,涉嫌將其購買的張惠妹演唱會紀念品,以及幫家父舉辦慶生宴的開銷費用,全數報公帳核銷,涉及金額達逾5.8萬元,經屏東地院一審審理,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古佳川8年有期徒刑。對此,古佳川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15日)宣判,維持原判決,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長治鄉鄉長古佳川於2020年至2021年間,利用職務之便指示鄉公所張姓課員幫忙核銷私人消費單據,包括購買張惠妹跨年演唱會紀念品、父親生日宴餐費、委任律師費等個人支出。古佳川與張姓課員合謀,先是在空白收據上虛報金額,並註明「鄉長墊付之公務餐費」,接著再交由不知情的長治鄉公所職員製作核銷單據,逐一層核後最終由古佳川親自核章通過,2人合計共詐得10萬2750元。今年3月,屏東地院審結宣判,將古佳川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罪》、《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共14罪,併處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另張姓課員則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古佳川不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15日)上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8年原判決,全案可上訴。事實上,古佳川被依法停職後,隨即在今年4月底辭去鄉長職務,後續補選由無黨籍吳亮慶出任長治鄉鄉長。
高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浮報助理費,26日被檢調收網前一刻,搭機飛往廈門,隨即失聯神隱,直到29日黃紹庭才自行搭機回台,一下機就被檢方拘提,檢察官漏夜偵訊後30日清晨4點諭知向法院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高雄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認定黃紹庭涉嫌重大,有串證及逃亡之虞,30日下午4點28分裁定羈押。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圖/報系資料照)高雄地檢署漏夜偵訊後,今早以有逃亡、串供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今天下午4點28分,高雄地院召開羈押庭,裁定黃紹庭羈押禁見。黃紹庭在30日凌晨被移送至高雄地檢署複訊,他頭戴帽子口罩,被問到「有沒有什麼話要講」、「會覺得被冤枉嗎」、「去廈門有什麼目的」,他並未多做回應,僅要記者「小心、小心」。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據高雄地院表示,黃紹庭經訊問後,坦承未實際擔任助理之人申報公費助理費,及低薪高報請領公費助理費用,並按月匯入固定數額至配偶名下金融帳戶以支付服務處水電費等事實,並坦承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且有相關事證,足認他涉犯上開兩罪名之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黃紹庭疑似涉嫌浮報助理費,貪汙金額恐破百萬,26日兵分多路前往10處搜索,並帶回黃的父母和服務處人員共17人,訊後其中6人分別以2萬至30萬元交保候傳,服務處周姓女副主任則遭聲請羈押,但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已研議抗告。至於黃紹庭在傳訊前一小時搭機前往福建廈門,27日才錄影片自清,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畏罪潛逃,29日下午2點左右抵達高雄小港機場隨即遭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
男詐富婆915萬還假和解 遭判刑7年
楊姓採筍工結識吳姓富婆後,多次向吳女要求金援高達900多萬,並表示女性親友參加婚禮需要金飾,得手後變賣抵債,還開假本票取信吳女,新竹地院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偽造有價證券罪,共判處有期徒刑7年,犯罪所得915萬6500元沒收。債台高築的楊男多次向吳女佯稱投資皮包買賣需要資金、在外討債需要負責小弟生活開銷、圍標工程需要打點有力人士、從事賭場生意需要資金、車子壞掉需要維修等藉口尋求金援。又騙吳女說母親參加他人婚禮需佩戴金飾、阿姨的女兒要結婚也需佩戴金飾,商求吳女提供。吳女一共轉帳915萬6500元給楊男,把首飾也都出借,楊男立即將金飾變現,並連同詐騙款項用以抵債、花費殆盡。事後吳女屢屢追問款項如何返還?楊男為安撫吳女,竟偽造多張本票應付。吳女發現求償無門因而提告,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楊男枉顧吳女信任詐取財物,又另偽造本票,加上楊男雖坦承犯行且與吳女達成和解,承諾分期賠償但都沒給錢,甚至企圖假裝和解騙取減刑、緩刑機會,犯後態度實屬糟糕,新竹地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新北議員林銘仁涉詐領助理費逾500萬 新北檢聲押禁見
新北市再傳議員詐領助理費,民進黨議員林銘仁19日遭檢調搜索,檢方帶回10人徹夜偵訊後,認為林銘仁及楊姓助理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有5人以300萬交保。林銘仁涉詐領助理補助費,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19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調查處,兵分7路至土城區、樹林區、北市萬華區等議員服務處及住居執行搜索,查扣筆記、帳冊等相關證物,並帶回林銘仁等被告7人與證人3人。林銘仁等人於19日晚間9時許抵達新北檢複訊,經檢方調查,林銘仁於2009年至2016年間,擔任北縣議會及新北市議會議員,夥同楊姓助理以虛報人頭或浮報等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得手逾500萬元。檢方訊後認為林銘仁與楊姓助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同樣身為新北市議員的白珮茹,18日也因涉15年間詐領助理費逾期1,200萬元,遭士檢搜索約談,複訊後以6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
快訊/涉詐百萬助理費!新北4連霸議員林銘仁今遭聲押禁見
連任4屆議員、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林銘仁遭爆疑涉詐數百萬助理費,新北地檢署昨(19日)大動作搜索林銘仁住處、服務處,帶回林銘仁及楊姓助理等10人,經檢方複訊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林銘仁、楊姓助理等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檢調近日接獲線報,指林銘仁涉嫌利用人頭帳戶,詐領數百萬元的助理費,新北地檢署昨天上午指揮新北市調處,兵分7路前往林銘仁住處、服務處等共7地點展開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檢察官漏夜偵訊,今(20日)凌晨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將林銘仁、楊姓助理等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5人則以3萬元交保。
5連霸議員白珮茹涉詐助理費 6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白珮茹,涉嫌用人頭詐領公務費長達15年,金額達500萬元。檢調昨(18)日執行搜索行動,搜索白珮茹位於汐止、金山和萬里的辦公室,同時約談前立委父親白添枝以及妹妹白珮妤、陳姓公公等家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諭令白添枝、白珮妤、周姓前助理以及陳男3萬交保,白添枝辦保完畢後,開口說:「女兒是清白的」。白珮茹昨晚間11時以6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白珮茹連任議員5屆,選區包含汐止等處,口碑頗佳,近日卻被爆出從2009年起至今年4月間以父親白添枝、妹妹白珮妤,以及妹婿、公公等人的名義當作人頭,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公務員登載不實以及洗錢罪。檢調昨日展開搜索,白珮茹、白父、胞妹等11人則以被告身分應訊,複訊後白女陳姓公公、白父、胞妹及周姓助理被依偽造文書等罪嫌,均以3萬元交保,簡姓女助理限制住居,其他人請回。白添枝離開時表示「絕對相信女兒的清白」。白珮茹以60萬元交保後,被問到是否有貪汙,以及父親、妹妹為何捲入案件時,白珮茹則沒有回應,不斷說「辛苦了」便離去。
「林姿妙親信」許智信貪汙詐財判12年 又有被害人告發遭起訴
前宜蘭縣政府公共造產專員許智信,對外打著「縣長林姿妙親信」名號,誆騙募資與借貸金額高達6500萬元,去年10月遭宜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獲准,今年7月一審遭判12年,地院審理期間,又有被害人向警方告發遭以同樣手法受騙,宜蘭地檢署日前偵辦終結,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起訴許智信。起訴書指出,許智信於2020年2月至去年9月29日間擔任縣府公共造產專員,支援縣長室業務,卻對外聲稱為縣長秘書、助理、縣長團隊駐區宜蘭市專員,代表或陪同林姿妙瞭解基層、參與縣境內活動、即時反應民眾訴求。檢方調查,許智信在去年3月至9月間,向張姓被害人佯稱宜蘭縣府有辦公室物品、離島物資等小型採購標案,不用對外招標,即可私下承攬等語收取款項,並要求匯至指定帳戶,直至去年9月28日許無預警失蹤,被害人才驚覺遭騙;最後,許歸還141萬元部分款項後,不法所得568萬5千元。許智信貪汙案去年10月爆發,今年2月經檢方起訴曝光後,張姓被害人在法院審理期間,也向宜警礁溪分局告發,警方於6月17日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日前偵結,認定許智信涉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提起公訴。而提供帳戶使用的同案被告許智信的胞姊及游姓女友,否認涉案且無足夠證據認定透過職務詐財,不起訴處分。許智信目前仍在押,針對詐欺、貪汙6500萬元案,宜蘭地院7月26日一審判決,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共10罪,刑法詐欺取財罪共7罪,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許已提上訴。
隨機敲門稱父過世「討白包回禮」 老婦上當掏千元…警逮人還在騙
高雄一名57歲的陳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隨機前往民眾家中敲門,謊稱父親在嘉義過世,並以過去也曾包白包為藉口,向被害人要求回禮,以此方式詐取財物。警方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根據監視器畫面鎖定嫌犯身分,循線逮人時發現對方在鼓山區一處民宅,正打算故技重施,立即依詐欺未遂現行犯將其逮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日前接獲報案,一名83歲的董姓老婦表示,一名男子於本月20日到家裡敲門,說父親在嘉義過世,並稱董婦丈夫先前過世時,自己有包白包2100元,要求她至少回禮1100元。董婦信以為真,立即到屋內拿了1100元現金給男子,誰知事後向親戚詢問,根本沒人認識對方。董婦這才驚覺受騙,氣得到派出所報案。鳳山分局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根據監視器畫面鎖定有詐欺前科的陳男,並查出犯嫌父親早在10年前就已過世。警方掌握陳男行蹤後,於本月24日循線逮人,發現陳男又在鼓山區馬卡道路與美術北五街口向一名歐姓民眾故計重施,打算騙取300至500元。警方見狀,隨即上前出示證件,並依詐欺未遂現行犯將陳男逮捕,詢後依詐欺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另涉嫌詐欺董姓老婦部分,亦於詢後將犯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林宜瑾涉詐助理費100萬交保! 服務處主任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21日涉詐領助理費,遭大動作搜索,22日清晨5點1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據了解,整起案件疑似和林宜瑾在2020年間擔任台南市議員時,涉嫌詐助理費有關,至於其服務處的黃姓主任因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稍早,召開羈押庭,裁定黃姓主任羈押禁見。台南地院表示,黃姓主任所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其畏罪逃亡、規避追訴、審判程序之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且又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以及勾串證人之虞。黃姓主任所為難認以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認對黃姓主任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回述這起事發經過,林宜瑾的國會辦公室以及台南服務處21日遭到台南地檢署搜索,經歷幾小時的搜索後帶回資料、電腦主機等證物。據了解,檢方調查林宜瑾2020年間擔任台南市議員期間,助理費使用狀況。台南地檢署因此指揮台南市調查站人員,傳喚10多名助理及親友到場,據悉,檢調除了傳喚所有掛名跟實際的助理,也找了林宜瑾和其親友共19人,林宜瑾的兩個弟弟也出庭作證,其中5位關係人21日交保,交保金為3到10萬,另有8名被告和4名證人被請回。至於林宜瑾,則以100萬元交保,黃姓主任則被聲押,面對100萬元的鉅額保金,林宜瑾22日透過胞弟向民間友人求助,湊得100萬元的保金。直到清晨5點多點完現金並完成限制出境、出海程序後,林宜瑾從地檢署交保後快步離開,被問到是否認罪時,林宜瑾則表示,「我坦坦蕩蕩,相信法律會還我清白」。
帳房、主任認罪咬定 成高虹安涉貪案判刑關鍵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在北院審理中採不認罪訴訟策略,她的4名「助理」,3人認罪,結果2人判有罪、1人無罪;不認罪的助理雖判有罪,卻也和有罪的2位助理一樣,都獲緩刑宣告,其中,帳房「小兔」黃惠玟與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偵審中指證歷歷「咬定」高虹安,成為她判刑主要關鍵。黃惠玟是高虹安拉攏進團隊的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主任,她聲稱幫李記帳的方式與幫高相同,檢方懷疑李帳目也有問題,簽分案調查。黃惠玟一開始偵查中,就提供數百筆內帳及核銷單據供檢調查證,外稱「小兔帳本」,她至少5次出庭,備齊資料將高虹安如何主導助理酬金、加班費報支的過程和盤托出,證詞成為檢方起訴高虹安的關鍵。黃在北院開庭時更提及,如果可以不要捐她不會捐,但都已經講好了,沒有存在不捐的空間。陳奐宇則在法庭上證稱,高虹安跟他們說已幫忙請好律師,要求他們把手機內的資料刪除,高還補充說刪除的資料有可能還原,「最好是將手機銷毀」。合議庭認定,高虹安、前公關主任「水母」王郁文均否認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貪瀆罪,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等罪;陳奐宇、黃惠玟及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對起訴2罪均坦承。審酌高虹安位居立委要職,負責我國立法等公務,本應廉潔自持,並遵法自律,資為人民榜樣,竟為增加立委辦公室可運用的零用金,罔顧立法院編列預算支給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之目的,而非法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該助理補助費,敗壞官箴,從重依最輕判刑7年的職務詐欺貪汙罪,判刑7年4月。陳奐宇、黃惠玟及王郁文配合詐領助理補助款,亦屬不該,但陳及黃坦承犯行;王雖不認罪,但考量她和另2人都無前科,且犯罪情節輕微,犯罪所得在5萬元以下,依法減刑,分別判刑1年、2年,各緩刑3年、5年不等。
高虹安市長之路中斷!她涉貪重判7年4月 1500字曝心聲:無比荒謬與震驚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加班費案,今(26日)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對此,她今天下午在臉書發文約1500字的文章,對於被以貪污11萬餘元而宣判7年以上重罪,「我和很多人一樣,對於這樣的判決感到無比荒謬與震驚」,高虹安並表示,「今天的司法判決,讓你們和我都失望了」。高虹安發文開頭先感謝外界對她的關心,「『安安市長,加油!』這是兩年多來,很多市民朋友對我的鼓勵」,不過她也透露,市民都相當擔心表示,「『我們相信你,但我們不相信台灣的司法』。很抱歉,今天的司法判決,讓你們和我都失望了」。針對稍早法院一審以她貪污11萬餘元,並宣判7年以上重罪,高虹安表示,「我和很多人一樣,對於這樣的判決感到無比荒謬與震驚」。她繼續指出,「我雖非法律背景,過去也從未經歷過司法程序,但為了能更瞭解案情,也不耽誤市政工作,許多個本該休息的夜晚與週末,我不眠不休地將司法院資料庫中過去十幾年來和民代助理費有關的判決書一一閱讀」。高虹安更表示,「本案中,每一位助理皆是實實在在工作,並沒有人頭助理,所申請的加班時數也有開庭助理證述,以及兩千多頁客觀工作紀錄以資證明,絕無任何一絲一毫浮報」,認為檢察官起訴浮報加班根本是「荒唐無比」。另外,高虹安也表示,「此外,過去諸多助理費判決中,尤其是貪污如此重罪,相關判決的穩定見解,皆是將民代於職務相關支出(如:私聘助理)扣除所認定的不法所得,無論是先前檢方起訴時認可的辦公室支出助理各類獎金薪資共16.5萬,以及在零用金帳目之外,我以個人款項用於辦公室或助理相關之公務支出列舉超過80萬,都大過於法院指控我貪污不法所得11萬,這都足夠可以證明我並無任何不法所有意圖,依據多項過往定讞判決,都不能也不應以貪污重罪來論斷」。高虹安也遺憾表示,「今天法院的宣判,和十多年來累積過無數助理費案判決的主流穩定見解,有很大的差異,更是前所未見,自身判決見解也有前後矛盾之處」。她表示,自己從科技業轉入政壇任新科立委,立法院零用金制度並非她所創,乃是由助理以過去其他立委辦公室行之有年的制度引進沿用,「辦公室零用金由助理們自行保管,助理們亦可自行決定使用,且全數用於公務支出,包含助理獎金薪資等,這些都是法院審理開庭中,助理當庭作證的證詞」。高虹安甚至認為「媒體大篇幅指控的零星私人消費,更是子虛烏有,法院審理中助理證實了定期向我請款代墊費用,而我皆全數歸還,從未拖欠」。針對一審判決,她透露會提出上訴,盼二審能還她清白,也希望高等法院能為台灣的司法正義做出正確的判決,而非淪為民團調查「近七成人民口中難以信服、不公正判決的司法」。最後,高虹安更正式宣佈,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並謝謝各界關心。高虹安重判7年4月,1500字吐心聲。(圖/翻攝自臉書)
高虹安涉貪判刑! 她都更遭檢舉與男友住豪宅「另有5案偵辦中」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加班費46萬餘元案,台北地院今天上午宣判,高虹安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另外,竹市議會民進黨團在2023年到新竹地檢署告發高虹安,指她住豪宅、涉入都更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共5案,新竹地檢署皆已分他字案偵辦中。據《中央社》指出,新竹市議會民進黨團去年9月召開記者會,指控高虹安和男友李忠庭共住新竹市豪宅「回建築」,其中,林姓屋主有濃厚建商背景,合理懷疑李忠庭為白手套向建商承租豪宅,民進黨團同時將掌握到高虹安涉嫌貪污及違反廉政倫理等事證送交新竹地檢署,告發高虹安。民進黨團告發內容,包括高虹安涉使用原新竹市政府發言人施淑婷無償提供的車輛跑公務行程,施淑婷後來被升任為民政處長,質疑有對價關係;另外,高虹安居住的「回建築」是否為建設公司無償提供,還是透過李忠庭收取不當餽贈,並是否為建商與高虹安之間的白手套等。另據民進黨新竹市議員楊玲宜表示,林姓屋主去年1月購買回建築1戶,2月以新台幣5萬元租給李忠庭,高虹安3月就解除擱置多年的新竹市光復段「寡婦樓」等都更案,4月辦理環評公開會議並召開說明會,而這名屋主和得標都更案的「理銘開發」關係密切,質疑和高虹安有對價關係。針對民進黨議員告發高虹安相關案件,新竹地檢署回應,目前已依法偵辦中,另有民眾等告發內容,合計共有5件他字案依法偵辦中,由於偵查不公開,因此無法對外透露案情。
涉詐騙貪汙6500萬!林姿妙親信許智信落跑被逮 一審重判12年
宜蘭縣政府前公共造產基金專員許智信,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宜蘭地院26日一審宣判,許智信所犯的17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法院指出,2020年2月到2023年9月期間,許智信負責縣府公共造產相關業務,是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又因支援縣長室基層服務業務,對外彰顯是縣長祕書、助理、縣長團隊駐區宜蘭市專員等,是擔任宜蘭市「跑攤」主要負責人,法院認定許當時藉職務之便,向17名被害人收取款項,總計詐騙金額高達6500萬元。判決書指出,許智信明知積欠高利貸無力償還,基於詐欺取財犯意,2023年1月至9月間,聲稱有未公開的政府採購標案可投資,向17名被害人收取款項,詐騙金額高達6500萬元。許智信自2023年9月28日起無故曠職,17名被害人找不到許,於是報警處理,許智信詐騙惡行才曝光。法院認為,許智信敗壞公務人員形象至鉅,犯後矢口否認具有公務員身分,考量其各罪行為、詐騙金額、還款情況等,依10個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7個欺取財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內政部:高虹安即日起停職 顏寬恒不適用停職規定
新竹市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立法委員顏寬恒也在26日經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內政部表示,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即日起生效;顏寬恒所犯案件非屬賄選等罪,無需停職。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市)長停職者,由副縣(市)長代理,因此,內政部依地制法規定,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職務。立法委員顏寬恒涉嫌詐領助理費、竊占國有地、假買賣等案,經一審宣判犯貪污罪,處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犯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竊佔國土無罪。全案仍得上訴,尚未確定。內政部表示,顏寬恒所犯案件非屬賄選等罪,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停職規定之適用。內政部表示,《公職選罷法》第117條規定,當選人於登記參選該公職身分之選舉犯賄選等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而未受緩刑之宣告者,自判決之日起,當然停止其職權。立法委員顏寬恒所犯案件非屬賄選等罪,不適用前開停職規定。內政部進一步說明,未來如經法院判決確定,且有褫奪公權情事,將由內政部依法院判決註銷其立法委員名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