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證明
」 車禍 桃園 詐保要求50萬才分手「不給就鬧事」!出軌男向正宮坦承偷腥 元配提告小三求償百萬
女子小萱(化名)與丈夫阿國(化名)結婚多年,結果阿國竟與另一名女子歡歡(化名)維持長期不正當關係。而當阿國準備提出分手時,歡歡要求要有50萬元才願意分手。阿國無奈之下,轉向小萱坦承一切,後續小萱便對歡歡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後經法院審理後,法院判決歡歡應賠償38萬元給小萱。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阿國與歡歡曾於2023年底時多次在車內發生親密行為,甚至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但是在阿國提出分手後,歡歡以「分手補償金」為由向阿國索要50萬元。眼見阿國沒有同意後,歡歡便頻繁騷擾,包括親自到阿國工作的公司鬧場,並委託他人打電話訓斥。阿國也因為歡歡的行為擔憂整起事情爆發,因此在2024年初對小萱坦承外遇。而在小萱得知此事後,歡歡竟直接登門踏戶,向小萱坦承與阿國的姦情,並聲稱自己並不知曉阿國已婚。但根據小萱所提供的錄音證據顯示,歡歡多次向阿國表示自己是「安靜、知進退且稱職的小三」,甚至清楚知曉阿國的已婚身份。小萱認為,歡歡在知曉阿國已婚身分後,仍與阿國保持親密關係,並多次發生性行為,這已超越社會一般能接受的範圍,嚴重侵害其作為配偶的身分法益。在庭上,歡歡承認與阿國的關係,初期也是強調自己不知道阿國已婚,但後續相關證據打臉後,歡歡才以自己目前無業為由,聲稱無力支付高額賠償。但法院審酌後認為,歡歡在得知阿國已婚後,仍持續交往長達4個月,其行為破壞小萱與阿國之間的夫妻忠誠與信任。而透過小萱提交的醫院診斷證明,確認小萱因此是導致精神受創,需接受心理治療,認定歡歡的行為直接造成小萱的精神痛苦,屬侵害配偶權之情節重大。最終,法院裁定歡歡賠償精神慰撫金38萬元。
「爺孫戀」林靖恩麻辣鍋爽吃3千元霸王餐鬧上法院 曬診斷證明獲輕判
音樂人李坤城與小40歲妻子林靖恩的「爺孫戀」轟動一時,後來男方於去年4月因大腸癌病逝,但相關爭議卻依然不斷。其中,先是李坤城的兒子李卓軒因房產問題與「繼母」林靖恩鬧翻,而後林靖恩爆出一系列脫序行為,包括大鬧台中知名飯店、被捕捉到流落街頭躲進銀行ATM睡覺、跟街友廝混,還有偷別人外送在路邊開吃,而她日前因到鼎王麻辣鍋吃3130元的霸王餐,被店家提告詐欺,雙方鬧上法院,她在法庭上出示精神疾病就診證明,並與店家和解,10日遭判處罰金1000元。據判決書指,林靖恩於今年3月23日11時45分許,至台中市鼎王麻辣鍋用餐,點選價值共計3130元之餐點,後於12時36分許,她趁店員不注意時趁隙離去,店家報警,並提供監視錄影器翻拍照片、結帳單及現場候位登記表,林靖恩經檢警傳喚到案,始終保持緘默,後被檢察官依詐欺取財罪起訴,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成立和解,賠償3200元。林靖恩同時在法庭上出示精神疾病就診證明,法官考量患有精神上之疾病,處罰金1000元,可服勞役,可上訴。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林靖恩表示自己已回老家住了一段時間,並透露「我現在很好,固定有回診吃藥。對於生病期間所造成的外界困擾,我很抱歉。」
腸病毒可怕之處曝光 專業醫解釋:沒人能保證「沒傳染力」
根據衛福部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腸病毒疫情仍處流行期,北市近一周(11月24日至30日)門急診腸病毒就診達2,246人次,為近10年來單周就診人次新高。而小兒科醫師陳木榮也提到,腸病毒的可怕之處,就是沒人能保證「沒有傳染力」。陳木榮醫師在FB粉絲專頁發文表示,一名孩子感染腸病毒康復後,因學校要求需醫師證明孩子已無傳染性才能返校,於是孩童母親便帶著孩子前來就診。陳木榮醫師首次開出的證明書上寫著「患者於113年11月25日因腸病毒感染至本院就醫,現正痊癒中。」而此時母親擔心「現正痊癒中」的描述會導致孩子無法返校,醫師便建議等三天後,孩童嘴巴內的傷口癒合再來診所重新開證明。三天後,孩童嘴巴內的傷口癒合,陳木榮醫師便改為「患者於113年11月28日因腸病毒感染至本院就醫,現已痊癒。」母親當下是拿著證明滿意地離開。但隔日再次回到診所,表示老師認為「現已痊癒」仍不足以保證無傳染性,要求補充「沒有傳染力」的說明。陳木榮醫師後續再次修改證明,新增「患者宜完整隔離11星期,就無傳染力」。但如此長時間的隔離讓母親難以接受,認為孩子已經養成洗手習慣,不會透過糞便傳染給他人。於是,陳木榮醫師根據呼吸道傳染的特性,重新調整隔離建議為3星期,並注明「如果每天認真洗手,宜完整隔離3星期。」但孩童母親仍認為這樣的隔離時間過長,強調孩子不僅勤洗手,也會全程佩戴口罩。於是,柚子醫師再次修訂證明書為「如果每天都有認真洗手,也都會戴口罩不拿下來,宜完整隔離1星期。」這一週隔離的建議是根據呼吸道傳染的最短時間制定,但陳木榮醫師坦言,無法保證隔離後立刻沒有傳染力。而即便陳木榮醫師想盡辦法滿足孩童母親的要求,但該名母親隔日仍然回診,表示學校老師要求診斷證明書必須清楚寫明「沒有傳染力」才能讓孩子返校。面對如此要求,陳木榮醫師無奈表示,醫師若開出與事實不符的證明,將面臨重罰,包括罰款10至50萬,或併停業處分1至12個月。陳木榮醫師也幽默地建議,如果老師堅持這樣的標準,或許孩子乾脆直接放寒暑假更為實際。
防偽條碼竟掃出不雅網站 中國男子報警後遭店家「勒脖搶酒」
中國雲南省文山市近期發生一起假酒風波,張姓男子與其友人於11月27日中午在文山市一家煙酒店購買2箱又4瓶的劍南春白酒,總價為人民幣7200元。但在支付後,他們嘗試掃描包裝上的防偽二維碼,卻意外跳轉到了一個不雅網站。如此情況讓張男懷疑酒品的真實性,所以立刻報警,沒想到在等待警察來的過程中,店家卻試圖以武力搶走張男手中的酒品。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在等待警方到來的過程中,煙酒店的老板試圖從張男與其友人手中搶回酒。當時張先生的朋友抱著一箱酒,是直接遭到對方鎖喉、壓倒在地。後續當地醫院也提供的診斷證明顯示,張男的友人下體有受傷情況。最終,警方和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先後趕到現場,並將2箱零4瓶白酒帶走進行檢驗。後續該間煙酒店的老板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那些酒並不是從正規的廠家拿的貨,而是從別人手中收購的。至於具體是從誰手裡買來的,他也不記得,僅表示有些人家中有酒,但自己不喝,就拿出來賣。而對於防偽二維碼掃描出不雅網站的情況,老板表示自己也不清楚原因,並強調酒已被市場監管部門拿去檢驗,是否為正品還需等待結果。對於搶酒延伸出來的肢體衝突,煙酒店老板則稱對方也對他動手。當地警方對此事件回應,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但已對相關人員作出相應的處分。後續文山市市場監管局表示,他們已經立案調查此事,並承諾在調查結果出來後第一時間通知當事人。同時,針對白酒防偽二維碼跳轉到不雅網站的問題,當地有媒體詢問劍南春官方客服熱線。客服人員表示,正常情況下,消費者掃描他們產品的防偽標籤應該顯示相關產品信息,但此次跳轉到不雅網站確實屬於異常情況,且公司產品不應出現這類問題。針對此類事件,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若商家售賣假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消費者可要求商家賠償損失,甚至要求支付價款的十倍或損失的三倍作為賠償金。此外,如果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則賠償金額應為一千元。商家售賣假酒還可能侵犯廠家的商標權等合法權益,廠家也可依法追究其責任。除此之外,在搶奪酒的過程中,商家與消費者發生衝突,導致消費者受傷,商家應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合理費用,甚至還包括誤工費等。報導中也提到,近年來中國發生多起掃描白酒防偽二維碼出現不雅網站的事件。2018年6月,泰州的張姓男子在掃描某知名品牌酒瓶蓋上的二維碼時,也發現跳轉到了一個疑似聊天的網站。經張男投訴,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商家賠償消費者,並以涉嫌售賣侵權產品為由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另一件發生在2018年10月的事件中,丹徒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有人在當地推銷假酒,後經調查,發現現場有14箱涉嫌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賣酒者為無業人員,這些酒均屬於侵權產品,並被執法人員扣押。
花蓮市清潔隊傳霸凌消息...班長遭控不批准喪假 還強迫隊員「開故障車」上路
公部門職場霸凌連環爆!近日繼勞動部、衛福部、海科館、北市府等部門傳出職場霸凌事件後,花蓮市也傳出職場霸凌。有清潔隊員控訴,一名晚班蔣姓班長及林姓分隊長,在隊員家人過世時不批准喪假,還有私下收受回收麵包廚餘、要求隊員開煞車失靈的垃圾車出勤等事蹟。對此,花蓮市長魏嘉彥表示已將該班長調離現職,詳細情形仍需持續調查了解。據《TVBS》報導,花蓮市清潔隊傳出有清潔隊員指控,隊上隊員家中母親過世,班長竟以「人力不足」為由拒絕隊員請喪假,直到家裡打給隊長請託,才點頭准假;還有隊員控訴自己因脊椎開刀,需要請病假休息,明明已附上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沒想到班長不肯,強迫隊員請特休,還指出只要是因身體不適想請「病假」就都被拒絕。除此之外,隊員還指控該名班長會要求隊員,將收回來的麵包廚餘私自交給他,班長則將廚餘麵包帶回家繁殖麵包蟲上網販售牟利,行徑相當誇張。還有清潔隊員指出,曾發生有垃圾車煞車系統故障,卻被班長硬性要求「繼續出勤」,最後果然發生煞車失靈,導致垃圾車掉到水溝。當時請拖吊車的費用,還要開車的臨時工自行負擔,並叫其它隊員將煞車失靈的垃圾車再冒著生命危險開回清潔隊。投訴隊員指出,當時有隊員質問「車子有問題,可否換別輛車?」,該班長竟然回:「有那麼恐怖嗎?」隊員再追問出事誰負責,班長竟全部推給出勤的隊員要求自行負責。還有一名林姓分隊長也遭人控訴,會利用職權要求隊員去監視其他同仁,只要隊員不願配合,分隊長就會嗆「那你就是我的敵人」;隊員去超商買水,就會被林姓分隊長恐嚇,只要偏離路線就被怒罵是「挑戰公權力」。對此,受到投訴的蔣姓班長表示,「我們做該做的事情,就讓事件去釐清」,並強調所為「絕對符合規定」。他也透露,心情難免會受影響,但既然是管理幹部,還是必須去做該做的事情,只要一切符合規定,應該不要受這個事件的影響。但他也坦承,在拒絕喪假時應該立即要跟長官反映,趕快調度人力來支援,而不是自行跟隊員協調,請他來幫忙上班。對此,花蓮市長魏嘉彥則表示,事件已經在調查當中,針對「不准請喪假」的部分,絕對會嚴懲,絕對不會寬容。同時再次向當事人致歉,也希望未來不能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不過針對隊員提到「去超商買水」,魏嘉彥則表示,還是希望隊員事前能把水買好,千萬不能開著垃圾車去買水,因為如果回轉不小心撞到人,或者偏離路線去收業者的垃圾,可能會造成法律上的責任。目前,受到投訴的蔣姓班長已先被調離現職,魏嘉彥表示其他的事件也將會逐一調查,請各界靜候調查結果。
人夫出軌10年嫩妹小三「2度墮胎、產女」 妻抓包求償百萬
人妻小萱陸軍中校退伍,而丈夫阿國出軌10年,不僅跟年輕嫩妹小艾(均化名)發生多次關係,還2度墮胎、產女,被小萱抓包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判2人要賠償60萬元。判決書指出,小萱跟阿國在1999年結婚,婚後育有2女,均已成年,小艾知道阿國有家庭,還是在2013年起跟阿國交往,小艾還多次懷孕,曾墮胎2次,另外又在2020年和今年1月各各產下1女,小萱在去年年底才知道此事,顯然2人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小萱要提告2人,並求償100萬元。阿國辯稱,對小萱說法,他不不爭執,也願意賠償,但希望金額可以低一點,他每月收入扣除貸款後是負數,小艾也要養2個年幼小孩,無力負擔100萬。法院認為,小萱稱配偶權遭侵犯而致罹患身心疾病,病情加劇,也提出證明書,阿國說她在任軍職時已有身心症狀,曾因投資失利而有身心科就診紀錄,由診斷證明書無法證明罹患身心疾病原因為何,所以這部分主張難認定。法院表示,阿國婚外情長達10年以上,小艾也曾墮胎生子,小萱陸軍中校退伍,目前無業,月領退休俸約40000餘元,阿國現在開便利商店月入5到6萬等,判2人要賠償60萬元。全案確定。
鹼粉當鹽巴泡水!居服員疏失害高雄婦誤飲 她「食道灼傷」送醫
高雄市6月間有長照機構遭到1名鄭姓婦人指控,因居服員誤將鹼粉泡製水杯,並拿來清洗水果,導致鄭婦誤飲引發脹氣及食道灼熱,隨後趕緊送醫治療,事後鄭婦調閱監視器發現此事便向業者反映,未料事隔半年雙方仍未達成理賠共識,氣得她將畫面公布,高市衛生局對此正持續與她聯繫中,雙方理賠事宜則在商討中。據了解,1名長照機構居服員6月間到鄭婦家服務時,不慎將鹼粉放進她的鋼製水杯內拿來洗水果,由於鄭婦平常會在喝水的鋼杯內泡鹽巴,這才導致鄭婦誤飲身體不斷脹氣,且食道出現灼熱感就醫,事後她自行調閱監視器釐清經過,並於6月24日通報居家機構此案,居服員才因疏失道歉。業者表示,從機構照管平台上獲報後,得知居服員將鹼粉泡進水杯,間接害慘鄭婦下肚惹禍,事後該單位立即開會宣導禁止居服員自行泡製或稀釋製作有危害人體的物質,同時對該員違反規範的行為列入考核評比,事後鄭婦向該單位及保險公司求償,但雙方理賠事宜仍未取得共識,才導致鄭婦將過程發布洩憤。高市衛生局說明,鄭婦在8月30日提供診斷證明書及就醫收據,長照機構則在9月5日自行向左營區公所申請調解,但調解會事後卻被鄭婦乾女兒要求取消,直到10月11日鄭婦才再提出看護收據申請理賠,後續保險單位在11月14日告知鄭婦理賠金額及需簽署和解書,不料她竟拒簽,目前衛生局已與鄭婦聯繫中,雙方也還在商討理賠事宜中。
居服員拿鹼粉泡水杯 高雄76歲婦人誤飲「食道燒壞」吐整晚
高雄市近期發生一起居家服務意外事件,76歲的鄭姓婦人因中風而行動不便,後續透過1966長照專線申請居家服務,而居服員在一次照護中,誤將「鹼粉」當作鹽巴泡在水中,結果鄭婦因此誤飲鹼水,後續甚至腹部脹氣、狂吐整晚。在親友帶去醫院檢查後,才知道鄭婦發生食道受損、胃部發炎等情況。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6月21日,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當天張姓居服員在廚房料理時,將鹼粉倒入鋼杯並加水攪拌後,蓋上蓋子放在一旁。之後鄭婦誤將這杯含有鹼水的鋼杯當作飲用水,喝下約150c.c.後發現有異,並注意到杯中有白色沉澱物。而鄭婦在當天晚上就出現腹部脹氣、嘔吐等症狀。但由於自身行動不便,鄭婦一直到7月6日才在親友的陪同下就醫。而經醫師檢查後發現,鄭婦的腸道充滿氣體,胃鏡更顯示食道受損、胃部發炎。後續鄭婦也為此住院一週,但喉嚨至今感不適。在事件爆發後,長照機構在6月24日立即前往探視並道歉,承諾依程序進行調解及理賠。而高雄市衛生局調查發現,事件主因是在居服員將鹼水泡製用於清洗水果,並將剩餘的鹼水裝入鋼杯所致。機構已要求該名居服員道歉,並在月會中加強教育,禁止自行泡製危險物質。但後續雙方在理賠問題上遲遲無法達成共識,鄭婦於8月30日提供診斷證明書和就醫收據後,機構在9月5日向左營區公所申請調解,但遭鄭婦乾女兒要求取消。後續鄭婦又於10月11日提出看護收據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於11月14日告知理賠金額並要求簽署和解書,但鄭婦表示不願簽署,目前雙方仍在協商中。
女移工收容所寢室暴斃…傳要求醫院開立「自然死亡證明」 移民署駁斥
移民署宜蘭收容所11日1名45歲印尼籍女性移工突然在寢室失去呼吸心跳,所方緊急送至羅東醫院,仍宣告不治,傳出收容所要求醫院開立「自然死亡證明」,遭院方拒絕而惹議。檢察官今上午相驗後,將擇期解剖查明死因。另移民署嚴正駁斥,所方依規定請醫院開立「診斷證明」,絕無要求開立「自然死亡」一事。據了解,這名印尼籍女移工今年10月21日入所,11月7日出現咳嗽等症狀,有安排就醫,昨日上午室友發現她沒有起床,經過拍打無反應,所方接獲通報,將她送到羅東博愛醫院急救,但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經30分鐘急救仍回天乏術,事後傳出宜蘭收容所要求醫院開立自然死亡證明被拒絕。移民署表示,宜蘭收容所同仁依規定請醫院開立「診斷證明」,絕無要求醫院開立「自然死亡證明」,所方已於第一時間通報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聯繫家屬,除了表達遺憾,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喪葬事宜。宜蘭地檢署檢察官今天會同法醫相驗移工遺體,將擇期解剖,進一步釐清死亡原因。醫界人士指出,當事人病死或自然死亡,醫師可開死亡證明,若是意外、自殺、他殺、不詳,醫師僅能開診斷證明書,必須報請檢方相驗,由檢察官開立死亡證明。
控鄰居宮廟燒金焚香、攤販油煙肺疾 咳嗽婦索賠遭法院二審駁回
高雄市魏姓女子認為,長期健康問題是住處2側鄰居經營的宮廟焚香、攤販油煙所致,因此提告鄰居與房東共五人,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至20萬元,魏女指出周邊環境污染導致咳嗽、支氣管炎以及雙側肺結節,生活品質受到影響,法院一審駁回後,二審再度被高雄橋頭地方法院駁回,確定敗訴。根據魏女的說法,左鄰居經營宮廟,經常焚燒金紙、點燃香火,導致空氣中瀰漫濃煙;而右鄰居柯姓屋主則將房屋出租,給楊姓夫婦經營攤位販賣油炸食品,產生大量油煙,不僅污染她的房屋外牆,也導致其長期咳嗽,魏女因此向邦姓宮廟經營者、柯姓屋主、楊姓攤販夫婦提出訴訟,要求精神賠償。然而,宮廟的邦姓負責人表示,為響應疫情防疫及政府倡導環保政策,宮廟早已停止焚香燒金,此負責人還指出,魏女在2012年搬來時就有咳嗽病史,多次向環保局舉報,然稽查結果顯示並未有任何違規情況,顯示污染與宮廟活動無直接因果關係。此外,柯姓屋主和楊姓攤販夫婦則辯稱,攤位主要出售涼拌小菜,並無煮食油炸食品,也未產生油煙,不可能構成空氣污染,鄰居和攤販業者均否認魏女的指控,並強調所有食物皆在外送前製作完成,未在住家附近產生任何污染。法官審理中,查看魏女提出的3份診斷證明,認為咳嗽和肺結節成因複雜,無法證實與宮廟或攤販有直接因果關係;此外,法庭勘驗魏女所提供的5段錄影畫面,儘管有焚香情節,但數名鄰居證稱,宮廟業者近年來未曾燒金紙或點香,環保局多次稽查也未發現有違規紀錄。在面對魏女提出的照片證據,法院認為房屋髒污成因多端,無法確認污染來源為攤販或宮廟;因此,一審法官綜合證據不足的情況,駁回魏女的訴求;魏女上訴後,橋頭地方法院依舊認為一審判決無誤,維持駁回原判決,全案定讞。
騎士出車禍「7天後暴斃」 法醫解剖揭真相:吸毒害命
2022年,台中一名田姓女子在開車通過路口時,與周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造成周男恥骨骨折與身體擦挫傷。周男僅住院1天後便出院,卻在事發7天後身亡,檢方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田女。然而法院卻發現,周男在出院後曾經吸毒造成腦壓增高,導致他中風死亡,加上周男家屬未曾提出告訴,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起車禍發生在2022年8月9日下午4時45分,當時田女駕車沿台中市清水區民族路中線車道往臨港路方向行駛,行駛至民族路2段與四維東路交岔路口時,與沿四維東路欲左轉民族路的騎士周男發生碰撞。周男受有右側鈍挫傷合併右側恥骨骨折、臉部損傷、右側肩膀、右側手肘及右手擦挫傷等傷勢,在住院1天後便出院。然而,車禍後第7天、即8月15日中午12時40分,周男突然被發現倒臥在自家浴室內,緊急送往童綜合醫院搶救後,仍因呼吸衰竭、酸血症、慢性腎衰竭而不治死亡。檢方認為田女與周男死亡之間有因果關係,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田女。但法官從診斷證明書發現,周男本身患有慢性腎絲球腎病、腎衰竭,車禍送醫檢查時生命跡象穩定,亦無顱內出血。且經法醫解剖確認,周男是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可見死因與車禍相關性較低。不僅如此,法醫還指出周男的顱內出血可能並非車禍造成,包括他有腦中風傾向、血液內驗出甲基安非他命,且使用安非他命後會引起腦壓增高,研判應該是車禍後5至6天才出血,所以鑑定死因為中樞神經衰竭而死亡。此外,法醫還指出,周男遺體出現出血性肺水腫,可見是使用甲基安非他命造成的病理變化,胃內容物也驗出甲基安非他命與安非他命,因此判斷周男可能在死前1、2天還有施用毒品。由於周男是腎衰竭病人,本就容易出血,又施用安非他命,最終造成血壓增高釀成大出血而死亡,難認田女過失行為與周男死亡有因果關係。此外,因周男家屬在偵查時即表示「希望解剖確定死因後再決定是否對車禍提出告訴」、「回家討論後再決定,如果有和解成立就不提出告訴」等等,卻始終未提出傷害告訴,既然未經合法告訴,故判決本案公訴不受理。可上訴。
有政治介入?鄭文燦涉貪案審判長請病假到退休惹議 桃園地院回應了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惹議,面對立委質疑政治介入司法,桃園地院晚間回應,起訴時是以公開抽籤分案,審判長江德民10月14日因病緊急住院要住院和休養1年而請辭刑14庭審判長,強調他向來戮力從公、勇於任事,對於外界誤會解讀深表遺憾。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惹議,立委質疑有政治介入司法。(圖/中國時報蔡依珍攝)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院29日首度開庭,由受命法官廖奕淳單獨連開3庭訊問3被告,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桃院內部議論紛紛,關心誰要接下這燙手山芋,甚至在法官論壇開轟,質疑有人不想增加工作量、不想冒著接到某大案的風險,院方便宜行事強迫接受。民眾黨立委今質疑是把燙手山芋往外丟,懷疑有政治黑手介入司法。桃園地院晚間解釋,鄭文燦等人因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檢察官8月27日起訴,桃園地院公開以人工抽籤方式辦理分案,抽中廖奕淳法官(群股)擔任受命法官,依本院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江德民審判長(典股),陪席法官為黃皓彥法官(育股)。院方解釋,江德民因病於10月14日緊急住院,並提出診斷證明書說明確有住院治療及休養1年之必要,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簽請准許請假至明年10月間,並主動請辭刑14庭審判長職務,缺額依法官法第24條第3項、桃院審判長選任暨事務分配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派任。桃院強調,江德民為桃院資深法官,向來戮力從公、勇於任事,對於司法甚有貢獻,本次因病請假,院內同仁極為不捨,對於外界誤會解讀深表遺憾。至於新審判長的選任事宜,桃院刑事庭法官均已明悉,法官論壇的相關質疑,院方也於第一時間說明,任命新審判長後,要打散重分僅約100餘件,刑事庭每股約分到2件,期盼外界勿加以臆測,給予純淨之司法審判空間。
黃嘉千獲判離婚!判決書曝夏克立曾跳基隆河威脅 他提8點反擊「難以忍受之虐待」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離婚官司纏訟2年多,士林地院上月14日判准離婚,雙方正式結束16年婚姻。他們的離婚判決書在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被挖出,黃嘉千對夏克立列出12項指控,除了指證有家暴行為、貶低她的人格外,也詳述受到肢體暴力細節,婚姻中的難堪全攤在陽光下。對此,夏克立一一駁回,並提出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而黃嘉千則尚未回覆。從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得知,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出12項指控,每一項都怵目驚心,像是夏克立曾威脅黃嘉千要跳樓自殺,後來真的在基隆河跳河,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電話,立即前往現場,並報警和叫救護車出動救援。黃嘉千在判決書中陳述,夏克立已經造成她「身體、精神造成不可忍受之痛苦」,造成她在婚姻中充滿恐懼,因此請求法院擇一做為離婚判決。黃嘉千對夏克立的12項指控如下:一、夏克立禁止黃嘉千給付孝親費,黃嘉千只能私下將所得交給母親。夏克立發現後,指控黃嘉千是小偷,從家裡偷他的錢。二、黃嘉千受訪時聊教育議題,夏克立批她「在訪問內容一副好母親樣子,很噁心,根本是很爛的媽媽」。三、夏克立緒失控時會摔東西、丟東西。四、夏克立不准黃嘉千去他不喜歡的教會聚會,黃嘉千有次因行程考量還是去了,竟遭夏克立大聲斥責、飆罵髒話,威脅要將黃嘉千趕出家門,黃嘉千當場痛哭失聲,在指證時寫下「委屈不已」。五、夏克立打電話給黃嘉千的家人、朋友、經紀人,散佈黃嘉千對他很壞,「外面有男人、是惡魔的妹妹、是巫婆」,表示要離婚,不想再見到她。六、夏克立於107年10月曾威脅要跳樓自殺,後來真的在基隆河跳河自殺,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電話,立即前往現場,並報警和叫救護車出動救援。七、夏克立於110年1月3日上午情緒失控,在家裡大吼、飆罵黃嘉千,「徒手掐住黃嘉千脖子,致兩側前頸部紅腫,有康寧醫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為憑」。夏克立還以撞牆、撞洗手台之方式傷害自己,全家人嚇壞。黃嘉千本想藉由通報家暴事件聲請保護令,但後來因心軟而撤回聲請。八、黃嘉千因出演舞台劇,遭夏克立指控與男演員有婚外情,甚至因此「前往南港分局控訴黃嘉千拍A片」,黃嘉千因警方電話聯繫告知,才知道夏克立去報警。九、夫妻有次因細故爭吵,夏克立為了不讓黃嘉千離開,將黃嘉千用力抱住,在拉扯中「以身體撞擊黃嘉千,因而受有胸部肌痛之傷害」,有聖保祿醫院診斷證明書可以佐證。十、有次爭吵時,夏克立「再度掐住黃嘉千脖子」,導致黃嘉千受傷,有受傷照片及黃嘉千與經紀人之對話紀錄為憑。十一、110年7月,一家人從溫哥華住處前往蒙特婁過暑假,夏克立在溫哥華機場情緒失控,指控黃嘉千「一直與四五十個男人在一起」,將黃嘉千護照摔在地上,並以「信不信,我會把妳丟在這裡,不讓妳上飛機」等語要脅,讓身處異國的黃嘉千感到害怕。而且夏克立在3小時航程中,不斷辱罵黃嘉千。十二、110年12月他們在溫哥華住處,因夏克立偷聽、偷錄黃嘉千與教會輔導員對話過程,雙方發生爭執。夏克立情緒失控,「一手將黃嘉千壓制在床上,並拿枕頭壓在她臉上,使她呼吸困難」。隨後夏克立竟「徒手毆打黃嘉千臉部」,黃嘉千想以手機對外求援,夏克立搶奪她手機摔在地上,黃嘉千趁機撿起並撥打電話,夏克立再次將她壓在床上,朝黃嘉千吐唾液,黃嘉千最終掙脫逃至浴室,於事後前往當地Providence Health Care就診。不過夏克立也提出反駁,並提出下列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一、夏克立某次經黃嘉千教會朋友安排,約在W HOTEL洽談表演事宜,半路上朋友臨時更改地點,要夏克立至MOMO百貨8樓餐廳,抵達時有數家媒體記者等候及拍照。夏克立上樓後,發現該處非餐廳而是酒店,於是請黃嘉千前來陪同,並與朋友洽談後離開。事後媒體以現場畫面詢問黃嘉千對方是否出軌,黃嘉千竟回答不予置評,並拒絕夏克立多次要她澄清的請求。二、黃嘉千2019年間,在馬來西亞喬治市教會直播聚會稱與夏克立的婚姻是假象,並表示對方對她有虐待與控制。QOEG公司因此終止與夏克立代言合約,使得夏克立損失加幣20萬元。三、夏克立先前參與中國實境節目《爸爸去哪兒第三季》,所獲酬勞全由黃嘉千掌握、支配至花用殆盡。黃嘉千在此期間,有給夏克立每月數萬不等的零用金,但支用在家庭費用後所剩無幾,形同在財務上對夏克立控制過苛。四、2020年秋天COVID疫情期間,夏克立來台前質問黃嘉千在喬治市教會Youtube影片誹謗事宜,黃嘉千拒絕與他交談,也未將他持有之信用卡附卡新卡開卡,導致夏克立在防疫旅館隔離三週無法用信用卡叫餐,身上也無足夠現金,只能尋求外界提供食物。期間黃嘉千僅有2次簡訊、送上2次麥當勞餐點,但她明知夏克立排斥麥當勞。其行為對夏克立而言,實屬難以忍受之虐待。五、夏克立結束隔離檢疫後,黃嘉千不願讓他進入南港家中同住,於2020年12月26日要求他簽署分居協議。2021年1月3日,夏克立至黃嘉千住處替家人作早餐,黃嘉千看到後大喊要他離去,他表示依照分居協議無須先通知,可隨時前來,兩人因此大吵,夏克立爭吵後即離去。黃嘉千事後稱夏克立將她推到牆上勒住、有自殘行為,企圖造成夏克立家暴假象,使夏克立受有保護令或刑事處分,應認對夏克立虐待行為。六、黃嘉千2021年12月2日向加拿大溫哥華警方申告夏克立有家暴嫌疑,要求警方次日逮捕對方,讓他在家人、賓客與鄰居眾目睽睽下遭上銬帶走。因黃嘉千提出之證據與其主張矛盾,2023年7月25日向加拿大法院撤回起訴,卻仍對外宣稱該案並未終結,企圖影響夏克立之社會評價。七、黃嘉千2021年12月2日誣指夏克立家暴,同月6日將其銀行帳戶內資金轉出並關閉帳戶,導致兩人已付定金購買之北溫哥華房屋,原應各自分擔加幣56萬元,無法在同月20日支付餘款。夏克立只好向銀行支付高額利息取得貸款,用以填補黃嘉千應分攤部分,造成他巨大財務負擔。八、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出家暴等刑事指控,使他演出、代言等工作機會均無,對財產收入、人格、名譽造成損害。夏克立在臺灣、加拿大兩地之訴訟程序受到身心交迫之煎熬,自非夏克立所得忍受。針對夏克立提出的8點反控,包括黃嘉千和其經紀人則尚無回應。
上班族出車禍想請1個月…求醫師開診斷證明書 他看X光傻眼:離職比較乾脆
一名急診專科醫師於近日分享,一位40多歲的病患騎車車禍,傷勢並不嚴重沒有骨折,只有四肢幾處擦傷以及左大腿挫傷,自行走路沒什麼大問題,等傷口換藥完成,病人要出院時,突跑進來診間問他,能否開個診斷證明書,要請假用的,且還要他幫註明宜休養一個月。對此要求,他也不禁搖頭,當下聽完差點脫口而出「那你有沒有考慮辦離職,比較乾脆?」醫師近日在臉書專頁「急診男爸one」發文指出,一位40多歲的病患騎車車禍,傷勢並不嚴重,大概就是四肢幾處擦傷以及左大腿挫傷,而挫傷部分有些微瘀青與紅腫,但自行走路並沒什麼大問題,病人則要求照X光,結果確實如預期沒有骨折。當時等傷口換藥完成,病人要出院之際,突然跑進來診間問他「醫生,能開個診斷證明書給我嗎?」表明要用來請假,還說「阿對了,可以幫我註明:宜休養一個月嗎?」醫生聽完便盯著他問「一個月?又沒骨折也沒住院,怎麼可能休養一個月啦」,他竟回說「可是我有受傷,剛剛公司說最長可以請3個月欸,但我想說先請一個月就好了」。對此要求,醫生心裡想自己不可能開出這種診斷書,聽完還差點脫口而出「那你有沒有考慮辦離職,比較乾脆?」讓他相當傻眼。
惡男「丟15公分石塊」害拾荒婦頭破血流險喪命 涉殺人未遂遭起訴
桃園市中壢區1月間發生一起攻擊事件,1名39歲蔡男騎機車行經事發地時,看見1名范姓拾荒婦人正坐在路旁休息,未料他竟從機車踏墊拿出15公分的石塊,接著朝范婦頭部丟擲後逃逸,造成她頭破血流,所幸送醫搶救後撿回一命,事發10小時後蔡男落網,後續檢方偵結,將依《殺人未遂罪》對蔡男起訴。據了解,蔡男與范婦互不相識,他1月3日下午午3時許騎機車行經珠江街和長沙路時,恰巧看見她坐在路邊休息,蔡男卻突然拿出15公分石塊朝她丟擲且犯行後逃逸,導致范婦頭部有外傷合併右側硬膜下出血及左側頭皮撕裂傷等,場面相當驚悚,幸虧被行經路人發現,緊急送往天成醫院搶救才保住性命。警方說明,中壢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道路監視器畫面展開追查,火速於案發後10小時尋獲蔡男身影,警方在1月4日凌晨1時30分將蔡男逮捕到案,他落網後竟向警方表示否認犯案,全案訊後,警方將他移送到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表示,桃檢複訊時蔡男坦承機車為其所有但否認犯行,范婦清醒後指控蔡男不知道為何會對她行兇且2人互不認識,檢方根據監視畫面確認蔡男犯案時衣著與落網時衣服吻合,再加上有現場照片截圖及醫院診斷證明等證據,蔡男確證最鑿,檢方偵結此案後,將依《殺人未遂罪》向他提起公訴。
情侶車上吵架!她「突跳車摔死」 男只打119沒減速停車…下場慘了
桃園市觀音區一名曾姓女子,今年4月某日清晨,與宋姓男友在車內吵架,而曾女不顧車輛還在行駛中,便突然從副駕駛座跳車,但宋男並無減速或下車查看,只撥打119,後來曾女送醫搶救3小時不治,家屬則報警提告。桃檢調查時,宋男坦承有過失,檢方以現場監視器畫面判斷,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宋男起訴。據檢警調查,事情發生在今年4月15日上午10時許,大園警分局草漯派出所接獲葬儀社業者通報死亡案件,警方隨即調閱現場監視畫面後,聯繫47歲的宋男到案說明。宋男表示,當天他與49歲曾姓女友自友人住處離開,準備返回龍潭住處,行駛途中與女友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執,行經觀音區文林路時,坐在副駕駛座的女友突然打開車門,不聽勸阻跳出車外,「我當下要她關門,但她不聽而且從副駕駛座上跳車」。宋男聲稱,他當下有馬上停車查看,也有撥打119、全程陪伴對方至醫院,但警方查出,宋男見女友跳車後並沒有停車查看,只打電話通知救護車送醫急救,而曾女經3小時搶救,在同日上午8時45分因傷重不治死亡,警方遂在偵訊後將宋男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檢複訊時,宋男坦承有過失犯行,而檢方根據警方調閱現場監視畫面顯示,宋男於曾女開車門的第一時間,並未即刻減速與停靠路邊,以防止墜車意外發生,與曾女墜車有前後因果關係;檢察官率法醫相驗時,亦確認死者為外傷性顱內出血致死,並有醫院診斷證明書佐證,足認宋男犯行明確,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宋男提起公訴。
超時加班、沒加班費、不給病假不准離職 香港學生控台灣World Gym「根本惡夢」
一名來台打工留學的香港留學生指出,由於本來就有健身興趣,來台之後在知名連鎖健身房「世界健身」(World Gym)擔任教練,協助別人調塑身材。沒想到進入了World Gym工作,卻成了一連串噩夢的開始。不僅工時嚴重超時、根本沒有加班費、管理層不同意病假,哪怕覺得職場環境荒謬惡劣,離職前還要多削你一筆「新人培訓費用」,不付錢甚至不肯幫員工辦理離職。這名留學生還表示:「這家公司所做是都是不按照勞基法走的,我打勞動部1955專線永遠都在忙線中。勞動局可以關注一下這家公司嗎?」近日,一名來台打工留學的香港留學生在多處網路平台發文求助,表示自己本來就有健身的興趣,在香港也有參加比賽的經驗,一直以來都希望可以成為一名協助他人雕塑身材的教練,因此在台灣找工作時,進入了World Gym台中崇德店工作,沒想到卻遭遇一連串視台灣勞基法於無物的惡夢經歷。這名原PO表示,他的工作早班工時是上午6點到下午3點,但是公司有一個簽退表,主管不簽名,教練就無法打卡下班。因此主管會故意不簽退讓員工無法下班,原PO就常常從早上6點被硬拗到晚上10點、11點才能離開公司。至於正常班就是下午1點到10點,但是到了10點誰都不敢走,不然會被經理罵,所以大家都只好坐在外面裝忙到11點半、12點才可以下班。原PO還指出,World Gym的打卡系統,竟然會自動修改出勤時間。比如他早上6點打卡上早班,被留到晚上10點45才能走。打下班卡時,系統就會自動把出勤時間改為下午3時45分,然後要求員工確認,「按否就不能打卡」。也因此,不管在公司被硬拗多久,紀錄上都沒有超時,自然也就不會有一毛錢的加班費。此外他還指出,不知為何,他所工作的台中崇德店,從5月到8月都沒有發放夏季制服,他去其他分店明明都有。而該店的員工為了躲避稽查,只好穿著舊的冬季制服,外面套一件外套遮掩,「真的每天都流一身汗」。原PO還表示,因為長時間每天工作16到18小時,造成他眼睛嚴重發炎到幾乎睜不開,醫生勸他多休息,不然開眼藥水也是治標不治本。但他跟經理提出要請假時,經理卻陰陽怪氣的說:「喔眼睛發炎也可以請假,那我也請假好了。」讓他氣憤不已:「我有診斷證明,請病假也是扣我薪水,我的健康難道就不重要?」當原PO受不了惡劣的職場環境決定離職,發現World Gym會跟入職位滿一年的新人收一筆培訓費用,而該店的經理要求他先轉帳結清培訓費,不然就不幫他辦離職。讓他對此大惑不解:「我覺得對於勞基法還說『超時加班』跟『不讓離職』這件事就很超過了,那是合理的嗎?是欺負外國人嗎?」他還指出,這家公司根本不照台灣勞基法走,但他撥打勞動部1955專線「永遠都在忙線中」,讓他決定上網爆料:「勞動部可以關注一下這家公司嗎?」爆料曝光,引起網友熱烈回文,「公司違反勞基法讓員工嚴重超時加班八個小時還不給加班費哦?」、「必須讓社會重視World Gym的問題,如此糟糕的公司倒一倒算了」、「很多店家都是這樣!不要說欺負外國人了?只要你是台灣勞工都嘛是這樣對待~」還有多名同樣在World Gym工作過的網友留言:「因為在萵苣沒有產值的教練不會被當成人看。你的主管根本不在乎你幾點下班,只在乎你今天有沒有開單?明天有沒有預約?明天能不能談成?準備幾個?2個夠嗎?一定能成功嗎?沒有成功怎麼辦?你這個月能到嗎?」另一名網友也指出:「好笑的是有病的教練制度,每堂課抽成100起,銷售達到最高標35萬業績才是500的樣子,造成教練瘋狂推不必要的課,只為了增加每堂得到的抽成。而每週三、四的活動日,就必須有客人成為冤大頭犧牲品貢獻業績,把客人當提款機看待,而不是真正有在經營顧客關係。」這名網友甚至指稱:「社會大眾對運動/健身房秉持無效的態度,萵苣要負非常大責任。」另有一名有相同經歷的網友也指出World Gym如此有恃無恐的原因:「曾經也待在裡面的教練,只能說他說的是真的,而且我待的店更嚴重。」這名網友表示,他離職後向有關部門去檢舉、去勞動調解。沒想到World Gym的律師團隊到場告訴他:「你說的很有道理,我完全支持你對我們提告,直接走訴訟不用調解了」。接下來就是長達2年的官司訴訟,「不是不處理,是沒有人願意站出來跟WG耗下去。」
駕車癲癇釀1死4傷!成大女職員曾被禁止考照 因「這公約」才重新開放
台南成功大學校區於12日發生死亡車禍,54歲成大林姓女職員因在駕車過程中癲癇發作,結果導致車輛失控,最後造成1死4傷的慘劇。後續有媒體報導指稱,原本台灣有規定癲癇患者不得考取駕照,但由於遭聯合國認定該條文涉嫌歧視,最後才於2020年有條件的開放癲癇患者考照。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在2020年之前,台灣法令原嚴格禁止癲癇患者考取駕照。但這項規定在2006年遭到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質疑,被認定有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為了回應國際公約的要求,交通部開始著手修法。經過多年的討論和準備,台灣終於在2020年9月放寬了相關規定,允許輕症或病情可控制的癲癇患者考取駕照。但為了確保道路安全,新政策也設立了嚴格的條件。在目前現行的規定中,癲癇患者除了需要符合一般駕照體檢標準外,還必須提供醫療證明,證實在過去兩年內病情穩定無發作。此外,這類駕駛者的駕照有效期縮短為兩年,每次換照時都需要提供最近三個月內由神經專科醫師開具的診斷證明。交通部更進一步規定,若癲癇患者在持照期間發生癲癇發作或涉及交通事故,必須立即繳回駕照,並停止駕駛。要重新取得駕駛資格,患者需要提供兩年內未發作的醫療證明,才能再次參加考試。
罔腰遭鳳梨毆打「全身多處瘀傷送醫」 1分鐘家暴影片曝光:我熬過了
網紅鳳梨(吳泓逸)曾與罔腰有過一段4年情,分手過後,2人也早已各自完婚。但在7月31日,鳳梨突然發文指控罔腰4年來不斷盜刷他的信用卡,喊話要對方還錢,還公開了雙方對話紀錄,罔腰則澄清自己沒有盜刷,並於深夜公開鳳梨曾對她使用暴力的影片,直言「我被這樣打,這個5年我忍,但我現在不忍了。」罔腰先是在IG上傳自己雙腿布滿瘀傷的照片,寫下「我不是盜刷仔,我有錢……我希望媒體看清我這幾年所有冤,夠了」,而後發出長達1分多鐘的影片指控鳳梨家暴,表示「我當時被打到送醫院,換來是什麼。」從畫面中可以看到,鳳梨在電梯前對罔腰爆粗口,罔腰不斷重複著「對不起」;待2人走進電梯後,鳳梨便抓著對方猛揍,還用台語說著「林北就是不爽」、「你X小」,罔腰則忍不住哭出聲。鳳梨在電梯內對罔腰拳打腳踢。(圖/翻攝自Instagram/wen810615)罔腰指控鳳梨多年來對她使用暴力(圖/翻攝自Instagram/wen810615)隨即,罔腰還曬出醫院診斷證明書,公開了另一段被鳳梨飆罵「你怎樣一人一刀,我先」、「我從來沒在怕死」的影片,以及自己多張臉上、身體負傷的照片,坦言「我被這樣打,這個5年我忍,但我現在不忍了。只想好好過生活,怎麼那麼難」、「不管以前或是以後,我熬過了,我真熬過了」。對此,網友們紛紛留言道,「天啊!也太心疼了吧,那個拳怎麼承受的了,看了好生氣,幸好你離開了」、「被打的人是一輩子都會記得,會對女生動手的男人太糟了,還好腰腰現在的老公超疼愛她」、「不管吵架怎樣,動手就是不對」、「情侶打人就是不對阿,任何理由都不行,不喜歡可以分開,幸好分開了」。◎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外籍女看護照顧失智婦致傷家屬怒提告 法院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
外籍女看護MADIAM GRETCHEN VILORIA照護失智的郭姓老婦,期間疑失去耐心,致郭婦身上多處瘀傷,家屬檢查房內隱藏監視器後,憤而提告,檢方依故意犯傷害罪起訴女看護。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改以過失傷害罪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郭婦家屬僱用外籍女看護照顧失智郭婦,之後發現她身上有多處瘀傷,檢視郭婦房間隱藏的監視器影像後,發現老婦被女看護粗暴對待,怒報警提起告訴。 女看護供稱,郭婦時常日夜顛倒,晚上不肯睡覺,在凌晨1點到4點至少起身8次照料,她承認照顧郭婦會生氣,但從來沒有傷害郭婦,有可能是郭婦自己撞到瘀青。 屏東地院認為,根據監視影像顯示,女看護有手拍郭婦右臉頰等行為,診斷證明書並無郭婦受有該部位傷害,可認定的是女看護於深夜頻繁起身照料郭婦,因而失去耐性,在調整、碰觸郭婦身體時力道不當致傷,應以過失傷害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