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願法
」帶女兒到香港迪士尼舒壓 回國帶「2塊壽司」慘噴20萬…退休師崩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力執行非洲豬瘟裁罰案件,某婦人去年7月間自香港搭機入境時,因攜帶含豬肉火腿之壽司2塊,共0.08公斤,未申請檢疫,違反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遭裁罰新臺幣20萬元,經書記官通知義務人於去年 12月15日到場辦理分期繳納。新北市年近60歲之楊姓婦人去年7月16日自香港搭機入境時,因攜帶2塊含豬肉火腿之壽司,未申請檢疫,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驗局新竹分局(現改制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署桃園分署)裁罰20萬元,並於去年8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書記官先以電話通知義務人自動繳納,義務人則提出申請狀表示業已提起訴願,而請求延緩執行,等訴願決定結果再行處理,移送機關則請新北分署依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辦理,亦即不同意延緩執行。依義務人所提之訴願書所載,其就讀國中之小女兒因有恐慌症傾向,為舒解其壓力,於去年暑假期間,其夫妻不惜斥資,帶2個女兒到香港迪士尼樂園旅遊3日,7月16日下午5時許,在香港機場候機準備回國,小女兒突喊肚子餓,其就在機場某韓式食堂購買2份長條型壽司,其中一份給小女兒裹腹,另一份要帶回國給辛苦之女婿享用。因楊婦是退休老師,相當守法,也知道政府強力防堵非洲豬瘟,因此有端詳壽司成分,只見新鮮海苔及疏菜,就放心了。豈料入境時仍被防疫犬聞到肉味,始知壽司內含不易察覺之淡紅色小肉片,因此被罰20萬元。原本出國是要讓小女兒舒壓,沒想到因此使她更焦慮,也使全家人都崩潰了。嗣義務人經新北分署通知於去12月15日到場向書記官表示,其訴願業經駁回,因其小女兒壽司沒吃完,將剩餘壽司交給她,出關時才會被攔下開罰,實在冤枉,既已造成錯誤,只能面對,願辦理分期繳納,每月繳納1萬元。新北分署考量義務人業已退休,收入不豐,同意依其所提條件辦理分期繳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醒,非洲豬瘟疫情尚未絕跡,稍有不慎即可能出現破口,殃及國內經濟及全民健康,全民仍須加強防疫,新北分署呼籲民眾,農曆春節期間,國人出入境頻仍,自海外入境應注意所攜帶食物是否屬應申報檢疫之產品,以免遭受裁罰,並被移送執行。
女消防員怕火被調職 聲請國賠遭法院打臉
台南市消防局李姓女隊員不敢進火場救火,被調到秘書室從事內勤工作,李女不滿少了危險加給、還額外增加通勤費用,憤而提告市府與消防局違法調職、要求國賠146萬多元,法院認為她告錯對象,統統駁回。台南市消防局的李女隊員,原先編制在市區1大隊內的消防分隊,但因不敢救火,2019年11月被調到消防局秘書室工作,李女不滿無法領取危險加給,還需多花通勤時間與費用,因此心生不滿求償。李女向市府及消防局以精神撫慰金、車牌照稅、保險費、油錢、過路費、加班費等理由,總計求償共146萬1172元。南市消防局表示,李女曾說「怕火」,躲避在火場的搜救任務,與單位同事也相處不融洽,局長才將李女調到內勤部門,且因李女未出勤危險救災任務,自然無危險加給資格。台南地院審酌,消防局長核定李女調職,導致李女反向提告,與台南市政府無相關連,李女不得向市府提出求償,另依市府消防局組織規定,並無秘書室「隊員」的職位,而消防局將李女調至秘書室任職「隊員」,雖有疑點但是否違法,此則應循《公務人員保障法》、《訴願法》等程序解決,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台南地院無權認定此調職是否合法。法官認為,李女未從事危險勤務無權要求危險加給,且調職令經主管機關認定並無違法,調職後所支出的費用則應自行負擔,不得向消防局請求賠償,判處李女敗訴,仍可上訴。
行政院撤銷基隆護海公投 謝國樑喊話:政府不能扼殺民意發聲
基隆市政府日前核准「護海公投」,卻突遭行政院認定違背憲法及中央法規予以撤銷,引發地方民意反彈,更有人直言「民進黨基隆立委掉定了」;基隆市長謝國樑今(24)日主持護海公投提出訴願說明記者會,並引述《訴願法》和《行政訴訟法》條文,疾呼公投是人民表達意見的基本權利,市府除依救濟程序、秉持依法行政,也會協助公投提案人尋求其他管道,反映民意心聲。謝國樑指出,市府將依《訴願法》第1條第2項,「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提出訴願。他說,行政院近日撤銷護海公投案,認為該案屬中央管理事項,市府並不認同,且前市府若願意批准這項公投案,就能進到第2階段連署,當時市長若是自己一定會通過。謝國樑也說,《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1項,「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他強調,倘若訴願結果未能維護民眾權益,也不排除走向行政訴訟。謝國樑表示,市府不會自我放棄公投權利,將會尋求所有可能的救濟程序,甚至有朝一日要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這些都是努力要邁進的方向之一。他也誠懇地向中央喊話,民眾能理解過去曾有公投案通過,卻未曾執行的情形,但公投仍是人民表達意見的方式。謝國樑指出,近日某個政治團體在地方提出其他公投案聯署,市府面對該項公投提案也依然接受,而對於護海公投案,市府未來會與公投提案人討論,除尋求救濟程序,也會找尋其他表達民意的管道。他舉例,市府近日推出「i-Voting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絕不會剝奪民意表達的空間,政府有權做最終決定,但絕不能扼殺民意發聲的機會。對於後續救濟的程序,謝國樑指出,他昨晚已和國內行政法學者研商細節,另正撰寫訴願理由書,必須先提出訴願後,才能提起行政訴訟。他強調,當初護海公投案送到市府時,市長若是自己一定會通過,就能進入第2階段連署,現今只能繼續努力。.
還原林智堅訴願結果曝光經過 黃揚明:完全是一場意外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中華大學碩士學位撤銷訴願案遭教育部駁回,因為外界傳出教育部駁回林智堅中華大學的訴願案曝光是因為民進黨主動釋放消息,並與林智堅切割。對此,媒體人黃揚明表示,完全是一場意外,原本是余政煌的律師想查詢台大訴願案的審議結果卻意外查詢到中華大學的訴願結果。黃揚明表示,根據教育部訴願系統查詢出的結果,中華大學案在今年1月19日就發文給訴願人,因此林智堅理應在農曆年前就得知此一消息,但因為被駁回,所以林智堅的態度非常低調,教育部也沒有公開此一訊息。黃揚明指出,2月2日那天是因余正煌的委任律師張祐齊想查詢林智堅的台大訴願案審議結果是否已出爐,而上了教育部官網查詢,結果沒查到台大的,卻意外查到中華大學的案子,他將此一結果貼於他的臉書,也傳過來分享,這訊息才正式曝光。因此完全是一場意外,並非民進黨政府、官方、相關人士刻意釋放、操作。黃揚明表示,台大訴願案可研判,林智堅方面若沒有獲得對其正面的影響也還是會維持同樣低調的模式處理。另外關於訴願審議期限,除了《訴願法》的5個月期限外,在「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27條第3項規定:「訴願人於訴願決定期間續補具理由者,訴願決定期間自收受最後補具理由之次日起算。」也就是說雖然理論上本月6日為台大案的審議期限,但若林智堅方面曾補件訴願理由,則審議期限就會往後延。
綠化爭議4/北捷廢土也倒這邊!五股垃圾山是歷史共業 新北市府要地主全扛
由於擔心罰單吃不完,阿水打算請人將整片農地都鋪設草皮,初估要花費80萬元至120萬元,「城鄉局說要種到土都看不到,我問你,這要怎麼種?」他感嘆說,城鄉局要求地主將農地種到「滿版綠」,連人要走的小徑都不能有,根本就是強人所難。自2019年9月起,新北市政府推動「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發布前試辦計畫」,許多地主陸續拆除違建工廠,讓農地恢復農用。(圖/報系資料照)「要恢復農地農用,我們已經做了,但新北市政府將法規壓在地主身上,為了執政的亮點,逼迫地主用自己的錢來幫忙做環境綠化,卻沒有提供我們任何的協助。」阿水一語道出不少五股地主的心聲。據本刊調查,超級強颱「葛樂禮」1963年侵台,造成大台北地區頓時成了水鄉澤國,民眾泡在水裡3天3夜。事後政府單位檢討認為,水災是因為關渡隘口過窄,導致雨水宣洩不及,遂於隔年進行淡水河道拓寬工程,意外導致海水倒灌,附近土壤鹽化無法再耕作。1988年起,台灣重大工程和台北捷運陸續動工,開挖捷運的工程廢土都往五股傾倒。有些地主為了生計,將土地供作傾倒廢土,賺取處理費,或是租給業者蓋違建工廠,五股垃圾山的臭名由此而來。律師陳昭琦表示,新北市政府開罰原因是基於地主仍未完全恢復農用或植生綠化,但應更明確地向地主解釋何謂「完全農用或綠化」,受罰地主若有不服,可依《訴願法》相關之規定,在接到處分書3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提起訴願,請求撤銷罰鍰處分。若訴願遭駁回,則可在接到訴願決定書2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對此,城鄉局澄清,五股垃圾山範圍內的土地,大部分屬於都市計畫農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的農牧用地,依法應做為農業使用或恢復植被。日前開罰部分地主,是因為該土地恢復農作情況不夠完整,城鄉局並未脅迫綠化私人農地。新北市長侯友宜在2018年競選時大聲疾呼將整治五股區一帶的「垃圾山」,其中國有地占3.6公頃,目前率先實施綠化。(圖/報系資料照)新北市城鄉局回應如下:有關五股垃圾山範圍內之土地,多為農牧用地或都市計畫農業區,恢復作為農用或植生綠化,為土地所有權人應盡之義務,無關公有土地或私有土地。地主提及政府限定人民栽種植物種類,實非屬實。土地所有權人可選擇恢復作為農用或作為植生綠化,惟考量該地下方長期被違法堆埋土石,且市府並未要求全數清除,倘恢復農業使用有一定之難度,為確實維護土地改良,故建議土地所有權人可採簡易綠化為之,至於100%滿植,是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勿以零星點綴植生敷衍作法,作為恢復使用之樣態,另缺水缺電之相關事宜,市府亦會協助土地所有權人處理。最後,倘土地所有權人認為權益受損,亦可透過訴願或訴訟方式以維護自身權益。
動保處控害30頭牛遭餓死開罰 陽管處駁斥提訴願
陽明山擎天崗去年12月傳出多起野化水牛接連死亡的離奇事件,北市動保處研判水牛是因營養不良、暴斃身亡,推測原因為陽管處限制水牛生活空間才害這30隻水牛活生生「餓死」,並依「動物保護法」 開罰陽管處7.5萬元,但後者不服,隨即向北市府提起訴願,對此,法務局受理後,將召開訴願大會,3個月內就能得出結果。據了解,擎天崗水牛群原生活在山頂周邊草原,平時可以自由漫步、覓食,但陽管處卻私自以圍籬及鐵絲網將牛群限制在42公頃的範圍內,讓牛隻行動受限,不僅無法自行覓食,甚至連躲避寒冬都做不到,並且去年12月底霸王級寒流報到,氣溫驟降及降雨也造成水牛暴斃情況異常嚴重,最後死亡牛隻近30頭。動保處指出,陽管處從去年12月開始,接連幾天在擎天崗周遭區域、步道上,發現多頭水牛死亡,經召集跨領域專家學者調查後,排除遭毒殺的可能,並研判牛隻應為營養不良而亡;動保處認為,陽管處在此案件中雖然不是故意讓水牛傷亡,但仍有過失責任,因此認定違反「動物保護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對陽管處祭出7.5萬元的罰鍰。陽管處則反駁指出,己方不是牛群的飼主,並且架設圍籬不是圈養,只是為了避免野化水牛與周邊居民產生衝突,陽管處堅稱,架設圍籬的行為與牛隻死亡沒有關係,並對動保處的裁處,提起行政救濟,隨後在2月4日向北市府法務局提起訴願。對此,法務局副局長張慕貞說明,陽管處已於2月4日向北市府提起訴願,依程序動保處須於20日內提出答辯狀,局內會先依雙方書面答辯的主張來審理,但假設雙方的訴願內容不足,就會邀請幾位委員召開訴願大會討論,並聽取雙方的現場陳述辯論,她強調,本案依「訴願法」規定須在受理後的3個月內結案,因此訴願結果最快在5月前就會出爐。
總站夜市卡關3月 攤商市府跪求「盧市長救救我們」
台中市北屯區占地2000多坪的「總站夜市」,去年雙十連假風光開幕,但因噪音、交通等問題,遭經發局當場處6萬元罰鍰,並命其立即停業!攤商代表今天上午到台中市政府陳情,攤商哭訴要求「盧市長救救我們、給我們一口飯吃!」經發局代表涂茜文說,業者的訴求必會轉達;未取得營業許可前,不得先行招商營業,若夜市違反相關規定,市府將依規處理。總站夜市攤商自救會,今天上午發動5、60名業者到台中市政府廣場,拉寫著「請盧市長幫幫忙、我們孩子要吃飯!」「年關將近孩子要養、請盧市長救救可憐一群人」的白布條,希望市府能夠儘速讓他們營業;否則鉅額的貸款無力償還外,農曆年關將屆這個年不知如何過?在夜市賣鳥蛋、飲料的攤商張小姐表示,當初市府要求停業她們也配合,當時相關單位指出最快2周、最慢3個月即可核准營業,她們就一直等、一直等;已3個月都沒收入,眼看農曆年快到了,年後又要繳交小孩學費,現在要再去別的夜市租攤位,她也付不起租金,不知未來的生活要怎麼過?總站夜市麻將賓果攤商方小姐哭訴說,當初就是看到總站夜市前景可期,四處借款籌措付租金、買硬體設備,總共投入40多萬元,如今市府不核發營業許可,對她來說就是死路一條,現在整天被債主追著跑,她已經兩個月不敢回家,因為拿不出家用給父母。北屯區三和里長許勝雄說,去年雙十連假總站夜市未通過審查就開幕,許多觀光遊客的大小車一下子湧入,造成路邊違規停車亂象附近交通動彈不得,加上部分民眾隨意丟棄垃圾,也衍生環境衛生問題;站在地方立場,希望夜市人氣帶動地方繁榮,但呼籲業者仍要負起責任符合市府相關規定才能營業。北屯區北屯里長歐真宗指出,總站夜市被市府勒令停業,就是因為造成許多交通、光害、噪音、油煙問題,讓民眾生活品質受影響;希望市府嚴加把關,也盼業者盡速改善。經發局強調,此案已經4次書面修正,依據業者最新提送的計畫書內容,仍然補正不全,無法解決地方反映的噪音、光害、交通等問題,如營業勢必影響周邊環境及交通,因此依規駁回設置申請。業者如不服經發局所作處分,可於接獲行政處分送達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第1項規定提起行政救濟。
大同回應了!對照檢舉違法陸資4帳戶「有吻合」 二度感謝金管會、呼籲經濟部停止股臨會
就在大同市場派股東準備召開股東臨時會的前八天,金管會今(13)日宣布,已查到一筆投資大同股票達5.87%的股權,為透過外資身分投資大同的違法陸資,對照大同向金管會檢舉的四個可疑帳戶中,確實有一個帳戶的股權數字是相吻合的。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指出,金管會查到該筆違法陸資「並不是前三次被查到的陸資」,此為2019年5月起,就開始投資大同股票長達半年,股權占比達5.87%。由於大陸人民、法人、團體或在第三地區投資的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從事投資行為,被查獲非法投資時,就會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罰,依法罰款2,500萬元,並停止股東權利、限期6個月出清持股。大同高層表示,感謝金管會依法行使職權,也由衷感謝對於查案證期局相關長官們的不辭辛勞,大同誠懇期盼基於情勢變更,經濟部應再依照訴願法規定對臨股會准許召開處分,更為審酌,也希望司法機關明察秋毫,周延認事,妥善用法,迅為即時必要處置,維護大同及國家安全應有權益。三年前,大同遭市場派狙擊時,公司派也曾向金管會提交4個可疑的香港戶頭,金管會陸續查出該4個戶頭由大陸地產開發商「上海龍峰國際」負責人任國龍握有實質控制權,因此三度裁罰任國龍出清大同持股。今年初,大同公司派赫然發現,在任國龍去年1月第三次賣出大同股票前後,市場派竟冒出另外4個帳戶,包括「群益證券(香港)」、「匯豐銀行託管ING亞洲私人銀行」、「中信託管元富證券(香港)」及「國泰證券(香港)」等境外帳戶,合計持有大同股票18%。 金管會抓到的大同5.87%股票違法陸資,數字與大同檢舉四個可疑帳戶之一的匯豐銀行託管ING亞洲私人銀行相吻合。(圖/CTWANT繪製)
大巨蛋即日起復工! 北市府:遠雄已完成變更設計
大巨蛋因79處主要構造未按圖施工,違反《建築法》規定在2015年被勒令停工,經申請第3次變更設計,北市府在上月16日核准,遠雄巨蛋公司上月30日提出復工申請,北市都發局也在8月7日同意復工,預定2021年底竣工。都發局表示,大巨蛋變更設計案歷經5年多審議,除改正未按圖施工情形外,容納人數大幅下降,並增設安全梯、防火區劃、避難面積。有關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安全梯問題,並列管於使用執照前完成變更程序,未完成前將不予核發使用執照。都發局指出,至於先前擅自施作消音棉是否仍須拆除,因停工處分與消音棉處分為不同行政處分,復工後消音棉裁處仍將持續執行。雖然遠雄公司針對消音棉處分已提起訴願,但按《訴願法》規定,提起訴願不影響行政處分執行,若不拆除仍將連續處以怠金至拆除為止。另外,有關監造建築師違反《建築師法》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停業2年,大巨蛋工程建築師於擔任監造人期間,因簽證不實及未善盡監督承造人按圖施工責任,違反《建築師法》規定,經提請台北市建築師懲戒委員會作成停止執業2年懲戒處分。建築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於7月30日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都發局將於收到法院判決書後,依《建築師法》公告停業2年,目前遠雄公司已變更監造人為何慶祥建築師,至於設計建築師得於後續依工程變更設計需要申請變更。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指出,大巨蛋第3次變更設計核准同意後即日起復工,按既定工進排程包括人、機、物料進場,預定竣工期在2021年底,復工後同步配合投資執行計畫書檢討。他說,關於建築技術規則97條,並沒有列入這一次的設計變更,未來會再進行變更申請,列入項目審查,通過後再行施工。另外消音棉工序施作爭議,巨蛋公司已提出行政訴願,市府也已開罰,接下來拆除後先經檢核,再行施作,待訴願結果,再研擬該工項衍生的行政救濟。都發局再度強調,市府堅守公共安全立場從來沒變,後續將持續為市民安全把關,依執照列管期程要求遠雄巨蛋公司依相關規定辦理。
桃園男違反居家檢疫遭罰百萬拒繳 遭管收3個月成全國首例
先前新冠肺炎疫情剛開始肆虐時,許多人從國外回到台灣,希望能夠暫避風頭,不過當時為了防疫,所以要求剛入境者需要進行居家檢疫,其中在桃園有位李姓男子,因為違反規定遭罰100萬元但他不願繳納,因此遭到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拘提,且被桃園地院判定管收3個月,成為全國首例。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該名22歲李姓男子,在109年2月29日廈門入境,依法應配合居家檢疫至109年3月15日解除,但多次擅離居家檢疫地點,被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查獲,遭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遭裁罰100萬元,桃園分署屢傳不到,於109年7月28日清早7時整拘提到案,因仍拒不繳納,當日下午聲請法院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傍晚解送至管收所。李男雖提起訴願,但未於期限內繳納罰鍰,依訴願法第93條第1 項規定,訴願原則不停止原處分之執行,案經移送機關於109年4月14 日移送桃園分署執行。 桃園分署受理本案後,先執行李男之薪資及銀行存款債權,但僅徵得2,737元,因已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且跟家人少有聯絡。而經多次通知李男至桃園分署報告財產狀況,其均置之不理,執行人員多次至其訴願時所留地址查訪,亦未遇李男,李男卻反打電話嗆書記官「為何一直傳我去問?去也沒用,財產我都移轉掉了,你們扣不到,我不會去,也不想繳,隨便你們。」桃園分署即依法聲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下稱桃園地院)裁定准予拘提李男,並4度前往拘提,歷時1個月,終於在昨(28)日上午7時整,於桃園區某社區內,順利將準備與老闆及友人出門上工之李男拘獲,而李男於製作筆錄時針對其銀行資金及實際住所均拒不報告,表示要等訴願決定結果讓其滿意後再繳納件罰鍰,並嗆說「政府是很缺錢嗎?」桃園分署當28日下午即聲請桃園地院管收李男,法官依據桃園分署調查所得之具體事證,認李男使用「IPHONE 11」手機,且電信資費每月達900多元,4個月內又出國旅遊2次,認定其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加上李男於居家檢疫前,短短12天內,其銀行存款帳戶即匯入33筆款項,合計達109萬元,但在第1次趴趴走被警方查獲後,該帳戶即未再使用,認定其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處分之情事。此外李男不告知實際住居所,且屢傳不到,認定其顯有逃匿之虞,遂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當日傍晚即解送至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附設管收所,若有其他理由可在聲請管收,100萬罰款可向桃園分署辦理分期繳納。
中市開罰2千萬函送台電董事長 環保署回應:不應只關切中火
台中火力發電廠為遵照台中市政府停工令,在25日時開始投煤發電,台中市府在29日時依照空汙法規定,裁罰2千萬元罰鍰並函送台電董事長楊偉甫,不過今(30)日環保署則發出聲明回應強調,「台中地區空品改善,中火不是唯一答案。」環保署表示,關於中火2號機重啟案,臺中市政府先操作成影響民眾健康的違法污染,再錯誤援引法條加以裁罰,實際上臺中市環保局早在108年12月就先錯誤引用空污法,進而廢止中火2、3號機操作許可,迫使環保署以空污法中央主管機關立場,不得已於109年2月25日撤銷環保局該違法廢止案。既然操作許可廢止案已遭撤銷,自應回到展延審查狀態,而在完成展延准駁前,中火依空污法規定得依原許可證內容繼續操作。臺中市政府有許多意見,認為須報請行政院同意,再依地方制度法處理等等,環保署表達尊重,然而法律爭議,目前皆可循行政救濟加以處理,且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原行政處分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訴願而停止。」臺中市環保局針對環保署撤銷所提起的訴願行政院已決議不受理,臺中市政府如尚有爭議,仍可再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而不是一邊申請救濟,一邊又自行認定環保署撤銷於法無據,拒絕適用,如此破壞法治運作,讓人無所適從,故環保署仍請臺中市政府依法行政,方為正途。近年來,臺中地區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自106年12月21日行政院通過「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以13項防制策略,由中央與地方政府持續配合並推動各項空氣污染改善工作,監測統計資料顯示,臺中市空氣品質紅害警示站日數從105年71站次降為108年5站次,改善幅度達93%,空氣品質細懸浮微粒PM2.5也從105年21.8μg/m3降到108年17.2μg/m3,改善幅度達21%,且中火目前雖約占臺中污染物2成左右,然而污染改善持續進步中,市府施政焦點不應僅關切中火而已。期待臺中市政府能理性客觀面對處理各面向空污問題,環保署將對合理合法的施政持續給予支持與協助。
不滿居家檢疫落跑遭罰百萬 林東京只繳了5萬提起訴願
因為違反居家檢疫14天規定,到處趴趴走遭到開罰100萬元的新竹市林東京,在寄發5萬元郵政匯票後,即用「無力償還」為由,向執行署提出停止執行訴願,新竹分署表示,他雖提起訴願,但不影響執行,不過,執行署也表示,若林東京財務上真有困難,也可找具有等同財力的親屬,也就是林東京在新竹坐擁多處房產的富爸爸做擔保,可申請分期付款。林東京在今年3月3日因為違反居家檢疫遭到衛生局開罰100萬元,繳款期限到4月4日,但據新竹市衛生局表示,他以郵政匯票5萬元繳納後即停止繳納,還欠95萬元未繳,林東京因不服該處分,已於30日法定期間內向新竹縣政府提出訴願,並請求停止執行。新竹分署表示,雖然林東京依法提出訴願,但根據訴願法第93條規定,除非處分合法性顯有疑義或原處分將發生難以回復損害,且有迫切情勢,並非維護重大公共利益所必要者,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否則將不會因為提起訴願而停止執行。然而,執行分署仍對林東京釋出善意,若有財力足夠的親人做擔保,也可讓林東京採分期付款的方式繳清罰款。據了解,林東京父親是竹北大地主,擁有許多房地產,此次執行署釋出善意,現在就看林東京的父親願不願為兒子做擔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