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程序
」 性侵 死刑 可不可 和解 釋憲職場霸凌患者求助身心科!常見3症狀曝光 醫揭治療阻礙
近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發生一名公務員疑似因遭遇職場霸凌,選擇輕生的悲劇,震驚社會各界。對此,桃園醫院精神科醫師王紹丞也指出,自己在門診中經常接觸到因職場霸凌而尋求醫療幫助的病人,這些病人常常表現出失眠、做惡夢和強烈焦慮等症狀。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近日發生一起職場悲劇,一名39歲的吳姓公務員於本月4日疑因無法承受職場壓力,在辦公室內輕生。事件引發外界質疑,指控北分署長謝宜容涉及職場霸凌,甚至有同事爆料早在今年2月已有人向勞動部提出陳情,但問題未獲解決,反而傳出謝宜容威脅處罰告密者。勞動部於20日針對此事召開考績會,明確劃分責任並依法追究。北分署長謝宜容因管理不當,記兩大過並遭免職;勞發署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並被調離主管職;北分署副分署長李燕玲記申誡兩次;北分署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記小過一次。勞動部長何佩珊強調,將依據考績會決議迅速處理,並全面檢視內部管理機制。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桃園醫院王紹丞醫師指出,自己在門診中經常接觸到因職場霸凌而尋求醫療幫助的病人,許多受害者在律師建議下前來診所,尋求醫療證明以支持後續的法律行動。這些病人常常表現出失眠、做惡夢和強烈焦慮等身心症狀,然而治療過程中卻充滿了阻礙,患者常在繁瑣的蒐證和訴訟程序中感到壓力倍增,進一步加重心理負擔。王紹丞解釋,診斷過程中確定患者是否因職場壓力罹患相關疾病,不僅需依賴患者的主觀陳述,更需要經由長時間、多次的門診觀察,甚至需要心理評估報告的輔助。常見的診斷包括焦慮、憂鬱、急性壓力反應或創傷後壓力障礙(PTSD),而這些診斷需要專業細緻的辨識。針對職場壓力日益增加的現象,王紹丞也呼籲,應提升對職場心理健康的關注,提供基層員工更多支持與保障,減少心理壓力對身心的長期侵害。唯有改善工作環境,才能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15歲無照少年駕車釀3死! 犯保士林分會「派3律師助被害家屬」
台北市內湖區於17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休旅車外出,導致3死2傷的慘劇。警方於18日將該少年依過失致死罪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對此,犯保士林分會表示,指派專責律師任訴訟代理人,協助被害家屬進行後續刑、民事訴訟程序,確保家屬權益。交通部18日召開記者會,強調會對無照駕駛的罰則進行檢討,但撞死3人的曾姓少年在12年後仍可考照。(圖/翻攝畫面)根據《中央社》引述財團法人犯保協會士林分會說法,在10月18日,也就是案發隔天就和被害家屬聯繫,同時安排3位專員赴殯儀館陪同家屬完成遺體相驗和檢察官訊問程序,另與家屬初步會談,了解需求。針對法律程序部分,士林分會已安排律師,近日配合3戶家屬方便的時間辦理法律諮詢座談,由律師當面向家屬說明本案訴訟程序,同時回應家屬疑慮及擔憂,後續在家屬同意下,由士林分會為每戶家屬指派專責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協助家屬進行後續刑、民事訴訟程序,細節由家屬和律師研商討論後再行決定採取的行動。另外,據士林地檢署表示,這起重大車禍發生後,立即聯繫犯保士林分會,士林犯保立即啟動一路相伴措施,除了檢察官依法進行相驗時派員到場全程陪同及關懷家屬外,也指派專人向家屬詳細說明將依照家屬需求,全力提供後續相關協助,士林犯保會盡力提供服務,陪伴和協助家屬度過難關。據悉,事發當晚,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不在,從住處偷拿車鑰匙後前往汐止,準備到內湖炫耀車技。行駛至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似因緊張及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入路旁小吃攤,導致兩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小吃攤老闆娘與員工也因燙傷住院治療。曾姓少年當下因驚嚇一度精神恍惚,事後坦承無照駕駛祖父的車輛,並表示因會車緊張,錯把油門當煞車,最終釀成悲劇。警方在其皮包中發現煙彈,但毒品檢測呈陰性,且酒測值為0,排除毒駕與酒駕嫌疑。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警方事後也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士林分會」,並向被害家屬解釋民事聲請程序,強調法官並未拒絕財產處分聲請,案件相關程序仍在進行,警方將全力協助,確保被害人權益不受影響。
逃死確定!狠男持鐵鎚「狠砸退休女教師」再性侵 無期徒刑定讞
高雄一名退休女教師,2014年遭素未謀面的劉姓男子強盜性侵殺害,劉男手段兇殘遭5度判死,高等法院更4審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卻改判無期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4日駁回確定,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例死囚逃死確定的案件。判決指出,劉志明因與女友分手心生不滿,見女教師買完菜欲駕車離去之際,起念強盜車輛代步找女友,以事先買好的鐵鎚敲擊女教師頭部,見其有甦醒跡象又連續重擊頭部多次。劉男將女教師移至後座後欲將車輛駛離,卻因車輛排檔裝有暗鎖未能如願,還性侵並咬掉女教師一側乳頭吐在車內,最後將其反鎖車內離去,手段十分兇殘。一審到更三審皆判處劉男死刑,更四審卻認為劉男強盜殺人屬於隨機、偶發,非計畫性為之,犯罪情節不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且劉男經精神鑑定後,不能完全排除有更生改善可能性,因此無法科處死刑,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方繼續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更四審判決過程符合憲法法庭日前釋憲判決揭示之「刑事訴訟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更四審也認定被告乃偶發性犯罪,並非事先謀劃或針對被害人下手,且就醫療角度而言無法排除被告有更生改善可能。最高法院指出,檢方上訴仍持已為原判決指駁之陳詞再事爭辯,及對於原審取捨證據與判斷證據證明力及刑罰裁量之職權行使,徒憑己見,泛指為違法,皆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認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死刑釋憲後首例…女師遭鐵鎚爆頭性侵慘死 兇手5度判死「逆轉逃死」定讞
男子劉志明在2014年尾隨陳姓退休女教師進入其車內後,持鐵鎚重擊她頭部13下,再加以性侵並咬掉她的乳頭,離開時更反鎖車門,造成陳女失血過多死亡,一審到更三審5度判死,但更四審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犯罪且劉有更生改善可能,檢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這是憲法法庭判決嚴格限縮死刑後,首例逆轉逃死刑確定的案件。最高法院認為,更四審判決嚴格秉諸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2項之自白補強證據規定,及同法第161條第1項之檢察官舉證責任規定,亦即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死刑)判決所揭示刑事訴訟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意旨。更四審判決對於如何認定被告本案所為,乃偶發性犯罪,並非與被害人有隙,事先謀劃、針對被害人下手之理由,量刑時已審酌刑法第57條科刑有關的一切情狀,及參酌醫院之量刑前評估調查報告,及2位鑑定人之意見,以就醫療角度而言,尚不能完全排除被告具有更生改善可能性等旨。最高法院指出,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檢察官上訴意旨仍以更四審認定劉男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等,經核係置原判決所為明白論斷於不顧,仍持已為原判決指駁之陳詞再事爭辯,及對於原審取捨證據與判斷證據證明力及刑罰裁量之職權行使,徒憑己見,泛指為違法,皆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應認其上訴為違背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劉男因與女友分手又被對方封鎖電話,2014年12月3日上午,他到高雄左營市場閒逛,當時59歲陳姓女老師買完菜正要上車回家,他竟想搶車代步去找女友,強行打開車門,持鐵鎚重擊陳女頭部。陳遭重擊後癱倒在副駕駛座,劉因無法發動車輛,竟再攻擊,並脫下被害人衣物性侵,甚至咬下右乳頭吐棄在車內,搜刮身上2000元後逃逸,陳女因失血過多死亡。劉涉強盜性侵部分,一審判刑10年,因未上訴確定。強盜殺人部分,歷審將他判死遭撤銷。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定,劉強盜殺人犯行係隨機、偶發性為之,而非計畫性為之,不符合公政公約第6條第2項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且經送凱旋醫院進行精神鑑定,不能完全排除他有更生改善可能性,不能科處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併褫奪公權終身,檢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黃嘉千獲判離婚!判決書曝夏克立曾跳基隆河威脅 他提8點反擊「難以忍受之虐待」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離婚官司纏訟2年多,士林地院上月14日判准離婚,雙方正式結束16年婚姻。他們的離婚判決書在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被挖出,黃嘉千對夏克立列出12項指控,除了指證有家暴行為、貶低她的人格外,也詳述受到肢體暴力細節,婚姻中的難堪全攤在陽光下。對此,夏克立一一駁回,並提出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而黃嘉千則尚未回覆。從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得知,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出12項指控,每一項都怵目驚心,像是夏克立曾威脅黃嘉千要跳樓自殺,後來真的在基隆河跳河,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電話,立即前往現場,並報警和叫救護車出動救援。黃嘉千在判決書中陳述,夏克立已經造成她「身體、精神造成不可忍受之痛苦」,造成她在婚姻中充滿恐懼,因此請求法院擇一做為離婚判決。黃嘉千對夏克立的12項指控如下:一、夏克立禁止黃嘉千給付孝親費,黃嘉千只能私下將所得交給母親。夏克立發現後,指控黃嘉千是小偷,從家裡偷他的錢。二、黃嘉千受訪時聊教育議題,夏克立批她「在訪問內容一副好母親樣子,很噁心,根本是很爛的媽媽」。三、夏克立緒失控時會摔東西、丟東西。四、夏克立不准黃嘉千去他不喜歡的教會聚會,黃嘉千有次因行程考量還是去了,竟遭夏克立大聲斥責、飆罵髒話,威脅要將黃嘉千趕出家門,黃嘉千當場痛哭失聲,在指證時寫下「委屈不已」。五、夏克立打電話給黃嘉千的家人、朋友、經紀人,散佈黃嘉千對他很壞,「外面有男人、是惡魔的妹妹、是巫婆」,表示要離婚,不想再見到她。六、夏克立於107年10月曾威脅要跳樓自殺,後來真的在基隆河跳河自殺,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電話,立即前往現場,並報警和叫救護車出動救援。七、夏克立於110年1月3日上午情緒失控,在家裡大吼、飆罵黃嘉千,「徒手掐住黃嘉千脖子,致兩側前頸部紅腫,有康寧醫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為憑」。夏克立還以撞牆、撞洗手台之方式傷害自己,全家人嚇壞。黃嘉千本想藉由通報家暴事件聲請保護令,但後來因心軟而撤回聲請。八、黃嘉千因出演舞台劇,遭夏克立指控與男演員有婚外情,甚至因此「前往南港分局控訴黃嘉千拍A片」,黃嘉千因警方電話聯繫告知,才知道夏克立去報警。九、夫妻有次因細故爭吵,夏克立為了不讓黃嘉千離開,將黃嘉千用力抱住,在拉扯中「以身體撞擊黃嘉千,因而受有胸部肌痛之傷害」,有聖保祿醫院診斷證明書可以佐證。十、有次爭吵時,夏克立「再度掐住黃嘉千脖子」,導致黃嘉千受傷,有受傷照片及黃嘉千與經紀人之對話紀錄為憑。十一、110年7月,一家人從溫哥華住處前往蒙特婁過暑假,夏克立在溫哥華機場情緒失控,指控黃嘉千「一直與四五十個男人在一起」,將黃嘉千護照摔在地上,並以「信不信,我會把妳丟在這裡,不讓妳上飛機」等語要脅,讓身處異國的黃嘉千感到害怕。而且夏克立在3小時航程中,不斷辱罵黃嘉千。十二、110年12月他們在溫哥華住處,因夏克立偷聽、偷錄黃嘉千與教會輔導員對話過程,雙方發生爭執。夏克立情緒失控,「一手將黃嘉千壓制在床上,並拿枕頭壓在她臉上,使她呼吸困難」。隨後夏克立竟「徒手毆打黃嘉千臉部」,黃嘉千想以手機對外求援,夏克立搶奪她手機摔在地上,黃嘉千趁機撿起並撥打電話,夏克立再次將她壓在床上,朝黃嘉千吐唾液,黃嘉千最終掙脫逃至浴室,於事後前往當地Providence Health Care就診。不過夏克立也提出反駁,並提出下列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一、夏克立某次經黃嘉千教會朋友安排,約在W HOTEL洽談表演事宜,半路上朋友臨時更改地點,要夏克立至MOMO百貨8樓餐廳,抵達時有數家媒體記者等候及拍照。夏克立上樓後,發現該處非餐廳而是酒店,於是請黃嘉千前來陪同,並與朋友洽談後離開。事後媒體以現場畫面詢問黃嘉千對方是否出軌,黃嘉千竟回答不予置評,並拒絕夏克立多次要她澄清的請求。二、黃嘉千2019年間,在馬來西亞喬治市教會直播聚會稱與夏克立的婚姻是假象,並表示對方對她有虐待與控制。QOEG公司因此終止與夏克立代言合約,使得夏克立損失加幣20萬元。三、夏克立先前參與中國實境節目《爸爸去哪兒第三季》,所獲酬勞全由黃嘉千掌握、支配至花用殆盡。黃嘉千在此期間,有給夏克立每月數萬不等的零用金,但支用在家庭費用後所剩無幾,形同在財務上對夏克立控制過苛。四、2020年秋天COVID疫情期間,夏克立來台前質問黃嘉千在喬治市教會Youtube影片誹謗事宜,黃嘉千拒絕與他交談,也未將他持有之信用卡附卡新卡開卡,導致夏克立在防疫旅館隔離三週無法用信用卡叫餐,身上也無足夠現金,只能尋求外界提供食物。期間黃嘉千僅有2次簡訊、送上2次麥當勞餐點,但她明知夏克立排斥麥當勞。其行為對夏克立而言,實屬難以忍受之虐待。五、夏克立結束隔離檢疫後,黃嘉千不願讓他進入南港家中同住,於2020年12月26日要求他簽署分居協議。2021年1月3日,夏克立至黃嘉千住處替家人作早餐,黃嘉千看到後大喊要他離去,他表示依照分居協議無須先通知,可隨時前來,兩人因此大吵,夏克立爭吵後即離去。黃嘉千事後稱夏克立將她推到牆上勒住、有自殘行為,企圖造成夏克立家暴假象,使夏克立受有保護令或刑事處分,應認對夏克立虐待行為。六、黃嘉千2021年12月2日向加拿大溫哥華警方申告夏克立有家暴嫌疑,要求警方次日逮捕對方,讓他在家人、賓客與鄰居眾目睽睽下遭上銬帶走。因黃嘉千提出之證據與其主張矛盾,2023年7月25日向加拿大法院撤回起訴,卻仍對外宣稱該案並未終結,企圖影響夏克立之社會評價。七、黃嘉千2021年12月2日誣指夏克立家暴,同月6日將其銀行帳戶內資金轉出並關閉帳戶,導致兩人已付定金購買之北溫哥華房屋,原應各自分擔加幣56萬元,無法在同月20日支付餘款。夏克立只好向銀行支付高額利息取得貸款,用以填補黃嘉千應分攤部分,造成他巨大財務負擔。八、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出家暴等刑事指控,使他演出、代言等工作機會均無,對財產收入、人格、名譽造成損害。夏克立在臺灣、加拿大兩地之訴訟程序受到身心交迫之煎熬,自非夏克立所得忍受。針對夏克立提出的8點反控,包括黃嘉千和其經紀人則尚無回應。
死刑釋憲今出爐! 前檢察官吳宗憲喊「死刑是為公平正義」:廢死讓生者無法好好活著
此次死刑釋憲案,是由現年72歲的台灣「最老死囚」王信福等37名死囚共同聲請,主張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憲法法庭也將在今(20)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曾任檢察官的現任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昨(19)日就在臉書發文,直言「死刑不能讓逝者重生;但廢除死刑,卻讓活著的人無法好好活著」。吳宗憲表示,只要還有兇殘至極的暴力殺人犯罪,死刑就必須保留,大法官應該做出符合正義的判決,「死刑合憲是我一貫的主張,其意義在於應報主義、犯罪預防、安撫人心」。吳宗憲接著說到,他同意死刑限於故意殺人類型,當殺人犯完全不尊重他人生命權時,法律就應該予以制裁。雖然廢死派主張可能有冤獄,那就表示要討論的是「司法訴訟程序」是否完善,而不是死刑存廢,況且,自從法院推動「社會量刑調查」,已經有4年多沒有死刑定讞的判決。吳宗憲認為,「殺人就是一種無視生命權的犯罪,強行剝奪他人的生命」,而國家面對殺人者被處死前,程序之嚴謹,已遠比他殺害的受害者死得有尊嚴,這就是支持「應報」主義者最大的讓步,「死刑有沒有威嚇作用?從那37名死刑犯提釋憲怕被執行,即可知答案」。吳宗憲提到,「我在上個會期就兩度質詢法務部,為何遲遲不執行死刑,依法行政本是公務員天職,卻漠視死刑定讞判決於不顧,在此先呼籲,若憲法法庭判殺人者死刑合憲,就盡速依法執行,法務部不能再用自己訂的規則造成技術性廢死——被殺的人活不了,殺人的人卻死不了」。最後,吳宗憲也強調,死刑的存在,會讓殺人犯,罪有應得,永遠隔離於社會,人民就不用擔心害怕,「死刑並非為了殺人償命,更不是報仇論,而是為了填補『公平正義』而存在,若人民的安全沒有獲得充分保障,貿然廢除死刑,只會引發更多的不安全感。所以,我主張殺人致死的犯罪,死刑仍有存在必要」。
亡羊補牢2/柯案再燃起司改議題 藍白合考題更嚴苛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檢方精銳盡出大舉偵訊,親綠媒體大肆報導「補刀」,看在白營小草眼中很不是滋味,促使藍白合更緊密。藍營高層分析,立院新會期開議後,憲法法庭將宣布「廢死案」、「國會改革案」釋憲結果,備受爭議的大法官人事案及司法院、法務部預算也要開審,因柯案對司法系統大反彈的民眾黨磨刀霍霍,藍營在柯案真相未明前,重啟「司改」戰場,不僅有利凝聚支持者,從人權角度出發「另類友柯」,也可化解藍營內部因對柯「愛恨交織」、挺柯反柯步調混亂之尷尬。民眾黨立院黨團痛批北檢押人取供、強烈抗議司法「只辦藍白縣市長、不辦綠營縣市長」,揚言立院新會期力推吹哨者保護法、妨礙司法公正罪,也包括加嚴「偵查不公開」規定,要檢方敢偵辦洩密就得付出高額代價。曾任檢察官的藍委吳宗憲也已經對訂定妨礙司法公正罪表達支持立場。白委林國成表示,新會期藍白目標若接近就一定合作,除法案合作,也會嚴審預算、人事權,現在NCC、大法官名單都有爭議,民眾黨團已對名單上的候選人發放問卷,作為未來嚴審參考。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押在土城看守所至少要兩個月,再度引發外界對於看守所環境與被告所受待遇等議題的關注。圖為載運柯文哲的囚車進入看守所的畫面。(圖/報系資料照)藍營方面,立委羅智強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除在偵查不公開無法被落實前,給辯方律師針對不實「偵查中」爆料被動回應權,平衡報導外,也將強制檢方「必須」主動針對疑似偵查外洩訊息回應,避免放任炒作。除此之外,針對柯P在接受外媒專訪透露的北檢偵訊環境差、被羈押後又凸顯看守所環境比監獄還不如,藍委也醞釀透過預算審查期間,以「主決議」的方式要求司法院、法務部改進看守所、偵訊室硬體,且不排除視察改善狀況後才解凍預算。羅智強舉例,目前候審室、看守所人道待遇,從飲食、起居、衛生等面向近來都遭質疑有不足之處。例如溽署高溫,後審室、看守所的室內溫度高,有影響被押者健康的疑慮,雖因「安全考量」,看守所室內不能裝冷氣、電扇,也僅提供簡單飲食,但羈押被告、疑犯目的是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而非「懲罰」被羈押人,與受刑人「服刑受懲治」的考量不同,從法理和人權保障來看,被羈押者所處的硬體環境,不應比監獄舍房更差,仍必須符合基本人權保障與人道精神。羅智強質疑法務部「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已經形同具文,他將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將偵查不公開提升到法律位階,被賦予被告律師「被動防衛權」、適度澄清偵查過程中出現的不實報導。(圖/記者劉耿豪攝)一位立委私下表示,曾聽受刑人說,監獄有限水措施、受刑人無法想用就用,但起碼還有沖水馬桶,雖然,受刑犯待遇或能以「罪有應得」視之,但日媒報導,柯文哲進北檢後審室只能睡地板、吃兩片土司配開水,到看守所因超過65歲、被「恩賜」有兩桶熱水沖洗,類似待遇就勢必引發人權爭議,畢竟法院還沒正式判刑,被告是否應給予比監獄舍房還差的待遇,「這就不只是柯P一個人的人道問題」。「柯文哲曾說,民眾黨路線不藍不綠,他也身體力行,」藍營高層指出,在柯被押後,民眾黨再搖擺的空間幾乎已不存在,檢視部份白營親綠立委、向來討厭國民黨,但如今,民眾黨為求一線生機、定調柯文哲涉多案皆為「政治迫害」,再加上之前白營竹市長高虹安一審也有罪,小草反綠情緒高漲,白委若仍在立院遊走藍綠,只會引發「背骨」批評,因此立院新會期,白委恐會「比國民黨更反民進黨」,國民黨應把握契機,在人事案、預算案上替民眾嚴格把關,展現迴異過去「在立院被押著打」的無畏氣勢,若藍營表現還被僅八席的白委「超車」,重返執政之路恐更遙遙無期。
京華城案新進展!前都發局長黃景茂500萬元交保並境管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續有發展!台北地檢署13日指揮廉政署先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訊後懷疑黃景茂2020年接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陳情後,同年7月京華城提出申請容積獎勵方案,由黃景茂批可後送都委會審議,促成京華城提高容積率,涉嫌圖利,將黃由證人轉列被告,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複訊後認為黃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14日凌晨諭令黃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廉懷疑,柯文哲2020年3月10日與應曉薇便當會時,口頭承諾會交辦京華城陳情案,隨後便函都發局提都委會研議。但都發局曾上簽給柯文哲,提到京華城2020年2月18日透過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拜訪彭振聲跟都發局長黃景茂,商談京華城容積率至678%一事,指京華城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請示長官意見,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為678%。不過,該公文提到,若無任何理由,自行與京華城和解即回復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678%),恐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建議仍應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導致外界爭執此案圖利京華城爭議。同年7月,京華城提出申請容積獎勵方案,而當時的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長黃景茂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甚至都委會卻未待行政訴訟結果出爐,便召開首次專家會議。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日前在第五度開會,邀請黃景茂說明,黃景茂強調,他當年是「聽命行事」,認為自己依法行政,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檢廉懷疑,柯文哲、彭振聲與黃景茂3人,涉嫌協助京華城提高容積獎勵,涉犯圖利罪。黃景茂究竟是受柯文哲交辦行事,或是自行揣摩上意行事,將進一步查明。北檢今指揮廉政署先以證人身分通知黃景茂赴廉政署說明,經檢察官初步訊問後,認為黃涉嫌圖利罪嫌疑重大,當庭改列為被告,為保障其訴訟防禦權,等待其委任律師到場後,才開始詢問。
京華城案被告+1 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涉圖利移送北檢複訊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續有發展!台北地檢署今指揮廉政署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訊後懷疑他2020年與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接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陳情京華城案後,提出和解條件,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678%,據了解,黃否認犯罪,辯稱是「聽命行事」,檢廉認為黃涉嫌圖利罪嫌重大,將黃由證人轉列被告,傍晚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訊後不排除對黃實施強制處分。黃景茂(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北檢表示,被告黃景茂今日先以證人身分到廉政署接受檢察官訊問,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有圖利犯罪嫌疑,故當庭依法轉換身分,改列為被告。另為保障其訴訟防禦權,等候他委任律師到場後,始由廉政官進行詢問,並於詢問後,移送檢察官複訊。檢廉依據台北市政府處理京華城案相關公文,發現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當初只憑京華城1頁報告,便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2020年3月10日,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與議員應曉薇舉行便當會,接受應女對京華城案的陳情案,函文都發局提都委會研議。但當天都發局上簽給市長柯文哲,提到京華城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請示長官意見,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為678%。該公文提到京華城在2020年2月18日透過應曉薇及應女助理吳順民,拜訪彭振聲跟都發局長黃景茂,商談京華城容積率678%。這份公文還寫到,若無任何理由,自行與京華城和解即回復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678%),恐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建議仍應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導致外界爭執此案圖利京華城爭議。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日前第五度開會,邀請當年的關鍵人、前副市長彭振聲及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說明,但彭振聲透過都發局表達拒絕出席,黃景茂則出席強調,他當年是「聽命行事」,認為自己依法行政,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急如廁拿10元衛生紙遭起訴 暖心法官引用《八尺門辯護人》金句免刑
雲林縣1名智能不足的大學生,於2024年4月在便利商店內,因急著上廁所,隨手拿1包價值僅10元的衛生紙未結帳便離開,事後被以竊盜罪起訴,然而,法院法官引用影集《八尺門辯護人》的經典台詞,強調應對此案以人性化考量,最終判決免除其刑。據悉,事件發生在雲林虎尾鎮的某家便利商店,當時,這名大學生因突然有如廁需求,隨手拿走1包衛生紙後離去,店長發現後,調閱監視器並發現該學生後來還回到店內,警方獲報到場,發現大學生已將衛生紙使用完畢,並隨即將其逮捕,檢察官隨後以《竊盜罪》名提起訴訟。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指出,該名大學生智能不足且患有焦慮症和糖尿病,長期以來備受腸躁症困擾,經常有緊急如廁的需求,當天正是因為突發生理需求,才順手取走那包衛生紙,並非故意犯罪;此外,便利商店店長也表示願意原諒,並未要求進一步的賠償。法官審理時引用《八尺門辯護人》中的一句話:「一個人要有多幸運,才能像諸位一樣,坐在這個舒服的位置上,認定這個世界十分溫柔,而我們擁有絕對的權力,對罪犯殘忍。」藉此表達對這類輕微案件應以同理心對待,避免過度懲罰,並質疑檢察官起訴的必要性,並強調法律的實施應該考慮被告的整體情況,而不是僅僅針對犯罪行為的表面。最終,法官認為,該大學生在經歷這次的刑事訴訟程序後,已足以讓其警惕,如果再進一步處罰,不僅無助於改善其生活,還可能加重其心理負擔,考量到犯罪情節輕微,並根據《刑法》第61條第2款規定,宣告免除其刑責。
媽媽嘴老闆逆風嘆「柯文哲遭押人取供」 怒批:這就是正義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於5日被裁定羈押禁見。對此,2013年新北八里「媽媽嘴咖啡」命案的當事人呂炳宏也以自身經歷談及此案,對司法程序提出質疑,「不去修法明確要件、不去找除了自白外的證據、不去深入掌握證據、不去搜證鞏固證據,直接裁定『押人取供』,這種裁定才是破壞司法信任的罪魁禍首」。呂炳宏在臉書發文,回憶起十年前的經歷,當時檢警和媒體都質疑他涉及陳進福夫妻的命案。檢察官曾質疑他是否承認殺人,並且媒體也直接詢問他為何殺人,這讓他感到困惑。直至3月7日的羈押庭,主兇謝依涵當庭翻供,承認她的供述只是隨便編造的,這才讓呂炳宏順利以300萬元交保。呂炳宏表示,自己在交保後仍受到媒體和輿論的質疑,第二次羈押庭後,他再次成功維持交保。檢察官在受訪時表示「對不起死者」,這讓他感到憤怒,認為應該是「查不出真相」才是對不起死者。他透露,當時他向檢察官提供了三個證據,但最終因為監視器錄像已被清除而無法確認真相。呂炳宏指出,檢察官的處理方式如「督麥大道」般,忽略了刑事訴訟程序中的重要步驟,這種做法可能會對公眾造成錯誤的正義感。他提到,根據法務部統計,每年有360萬案件進入法院,其中只有少數案件會被起訴和定罪。他認為,未經充分調查和掌握證據的羈押措施會對司法正義造成損害。呂炳宏也反思柯文哲的案件,他指出,「逆風一下,我看柯案,先說京華城案的認定840%有沒有問題,看起來有問題。但程序上,有問題不代表就一定要羈押,羈押是最後的手段。先不提這幾天的偵查有多公開,我們談羈押」。他詳細解釋了羈押的四大要件,並強調應有充分證據支持才應羈押。呂炳宏批評,台灣司法體系過於依賴形式上的嫌疑,「反觀台灣,有『形式上』嫌疑就羈押,法官也不管要件內的有沒有好處、甚至連自白都不用。檢察官直接先羈押再說。這就是我們要的司法正義、程序正義嗎?」呂炳宏直言,「不去修法明確要件、不去找除了自白外的證據、不去深入掌握證據、不去搜證鞏固證據,直接裁定『押人取供』,這種裁定才是破壞司法信任的罪魁禍首」。
從風光一時到負面爭議頻傳 京華城「樓起樓塌」命運多舛
曾風光一時的京華城可說命運多舛,從工業用地搖身成為當時全台最大購物中心,也曾是亞洲最大球體商場建築,開幕話題不斷,但因賣場動線不佳、周邊交通不便,最後黯然熄燈,現正原地拆除重建。原希望蛻變成頂級商辦,預計2027年完工,不料卻引發容積獎勵爭議,如今官司纏身。台北市長蔣萬安29日強調,市府將持續關注本案司法的後續發展,一切依法辦理。原為唐榮鐵工廠機械廠舊址的京華城土地,1987年由威京集團得標,在捐地30%、7913平方公尺土地後,將工業區轉變為商業區,並獲得560%容積率、保障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創下國內工業區變更商業區首例。京華城百貨2001年11月23日正式完工啟用,當時原定10月正式開幕,不料納莉颱風來襲,地下樓層淹水,還沒營業就損失慘重,消防安檢也沒通過,延宕開幕。威京集團盼京華城開幕後帶進大量商機,因周邊多為住宅區,附近松山菸廠、鐵路機廠遲未轉型開發,且當時周圍尚無捷運,交通不便,人潮在開幕不久就大幅下滑,苦撐18年終告停業。2019年11月威京主席沈慶京在京華城熄燈儀式吐露,開幕首日發現很多來賓上下電梯不方便,要等1小時,穿透性不足的設計,讓消費者很難找到原來的店家,「當時我就知道慘了」。在開業滿10周年前夕,業者向市府詢問都更可能性。容積率問題使京華城與市府長期斡旋,前市長郝龍斌時期,市府拒絕讓392%容積率提高至560%,但此事在柯文哲上任後遭監察院糾正,因此恢復為560%,此時京華城欲再爭取過去的保障樓地板面積12萬平方公尺,遭北市都發局拒絕,京華城提起行政訴訟程序,最終敗訴。柯在接受沈慶京陳情後,市府讓不符都更條件的京華城獲額外20%都更容積獎勵,使容積率暴增至840%。原本動工改建,打算變身高級商辦,如今爆發弊案使得京華城多舛命運再添一筆。
陳敏薰買官案!陳水扁與吳淑珍洗錢1千萬元「一審判免訴」 高院今撤銷發回更審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涉嫌洗錢,被台北地檢署於2015年1月起訴,不過北院合議庭今年5月認為,依修正前洗錢防制法規定,此案已完成10年追訴權時效,依程序判決免訴;台北地檢署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院認為,應保障當事人聽審權的訴訟程序,今天撤銷判決,發回北院更審。前總統陳水扁。(圖/報系資料照)根據高院28日判決指出,法院於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為由而裁定停止審判後,其原因消滅、或因其他事由欲為終局判決前,若無事實上的困難,應使訴訟參與者有表達意見的機會,並透過到庭陳述意見或其他適當方式,踐履保障當事人聽審權之正當法律程序,北院認本件追訴權時效完成即逕為免訴判決,其踐行之訴訟程序難認妥適,故撤銷發回北院原審。回顧這起案件始末,檢方指控陳水扁在2004年1月間,與妻子吳淑珍收受陳敏薰1000萬元,協助陳敏薰取得台北101董事長,兩人已各被依貪污罪判刑8年定讞;而高院二審審理此案時,認定吳淑珍將賄款透過胞兄吳景茂存入人頭帳戶,檢方認為陳水扁也涉洗錢,分案偵辦,2015年1月19日依洗錢罪嫌起訴陳水扁。台北地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根據醫院的診斷鑑定報告,認為陳水扁有多重身體症狀,因病無法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持續所達上開追訴權時效期間之4分之1,即2年6月,另外,檢方查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4年7日,2015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為審判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3月18日。合議庭計算,本案犯罪行為終了日為即2006年1月25日,計入追訴權時效期間10年、停審期間2年6月,共為12年6月,加上檢方行使追訴權的4年7日、北院於停審前行使追訴權的3月18日,全案共已追訴16年9個月25日,追訴權時效早已完成,因此判決免訴,不過北檢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6月21日上訴。
北市國小代理師捲「創意私房」案 教育局發函各校這樣說
近日刑事局大動作掃蕩台版N號房「創意私房」論壇,其中就有116人捲入兒少偷拍影片,而其中一人還是北市某國小代理教師。對此,台北市教育局發函各校,不得進用涉及創意私房等兒少保護案件的人員任教。北市教育局說,7月31日獲悉及成立專案小組並向府級回報案件情形,第一時間針對本市代理教師涉及疑似偷拍案件,即要求學校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將該師即刻予以當然停聘。北市教育局指出,面對本市教育人員涉及兒少保護案件教育局零容忍,為利兒少身心保護及輔導諮商需要,教育局於113年8月1日以密件發函臺中地檢署,請求協助提供創意私房案,涉案代理老師偷拍之本市受害學生相關資料,同時8月1日亦指派督導及政風人員至學校,封存涉案代理教師相關物品,保全證據,後續將積極配合檢調偵辦,全力追查兒少案件,絕不姑息。同時,為積極守護學童安全的教育環境,教育局於113年7月31日及8月1日通函本市各級學校、教保服務機構及補習班,不得進用涉及創意私房等兒少保護案件的人員任教。北市教育局說,為維護校園安全,本市各校定期針對校園環境進行每月至少1次巡檢,並針對游泳池浴室、更衣室、廁所等重點地區增加巡查頻率,防堵校園偷拍事件,此次面對偷拍案件亦於8月1日發函請各校落實並加強巡檢,同時針對相關設備應定期維護確保功能發揮。北市教育局表示,涉案代理教師服務學校於113年7月31日邀集教師、家長代表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並召開第1次小組會議,第一時間保存與涉案人員相關之證據,配合檢調偵查,校內環境定期巡檢確認無異常狀況外,於8月1日委託外部專業單位加強針對公共空間進行複檢。北市教育局指出,針對本案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由學校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於8月1日召開會議正式啟動調查機制。北市教育局表示,同時對於校內家長、學生啟動輔導機制,於8月1日邀集家長會代表研議後續輔導作為,並將向家長妥適說明調查程序與進度,統一相關救濟管道,以即時協助與提供支持。北市教育局強調,面對校園內發生兒少保事件教育局深感痛心,重申面對兒少保案件絕對零容忍,將積極督導所屬學校落實通報、輔導及保護機制,避免發生類此事件,積極守護兒童安全教育環境。《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可不可女店員道歉!媽媽出面曝「女兒慘況」 苦主哥哥發聲了
連鎖手搖飲「可不可熟成紅茶」新竹關埔分店一名范姓女店員,因不滿客人在打烊前「壓線訂餐」,竟吐口水攪弄將飲料加料,遭到外界撻伐,目前總公司已勒令將該分店停業,更傳出加盟主打算求償450萬。之後網路上出現各種版本的道歉文,對此,苦主哥哥出面說話了。原PO於19日在Threads表示,可不可加料妹范女已經有跟他弟道歉了,另外看到媒體都在轉發假帳號的發文,還是要幫加料妹說個話,希望大家都可以辨別真假。苦主哥哥發聲了。(圖/翻攝Threads)檢視原PO與弟弟的對話截圖,弟弟傳訊,「我昨天有跟她通話到了,她媽媽跟她都有道歉,她媽媽說不敢讓她女兒看網路,就都關掉了,所以全部都不是她。」針對本起事件,可不可熟成紅茶總部回應,已由總部營運督導聯繫上當事消費者,除協助訂單款項退費外,也會持續追蹤訂購者身心狀態,後續待事主時間許可,會再主動進行關懷及拜訪。可不可熟成紅茶總部指出,關於新竹關埔店(宸新商行)及相關員工對本公司商譽所造成之損害,本公司已委任群策法律事務所林孟毅律師、王楫豐律師處理,進入正式訴訟程序追究所有相關責任,「我們相信只有每一位員工及合作夥伴共同努力,才能真正保障食品安全並維護公司商譽,請大家引以為戒,時刻保持警惕,切實履行食品安全責任。」
「可不可」員工手吐口水攪珍珠PO社群 醫無奈:天真還無知?
連鎖手搖飲店「可不可熟成紅茶」新竹關埔分店,近日爆女員工因不滿打烊前客人下單,吐口水在手上又攪珍珠,對此,可不可強調會對員工追究所有相關責任。加護病房(ICU)醫師陳志金表示,「到底是天真?還是無知?」可不可發聲明,「關於新竹關埔店及相關員工對本公司商譽所造成之損害,本公司已委任群策法律事務所林孟毅律師、王楫豐律師處理,進入正式訴訟程序追究所有相關責任。我們相信只有每一位員工及合作夥伴共同努力,才能真正保障食品安全並維護公司商譽,請大家引以為戒,時刻保持警惕,切實履行食品安全責任。」陳志金也在臉書表示,「這種『報復顧客』的作為真的很不可取!到底是什麼樣的心態?而且還把自己犯下的罪證公開分享到底是天真?還是無知?網路時代,你分享的內容絕對不會只限於你的朋友圈,瞬間就是全台灣人都會看到,而要付出的代價會遠遠超過你的想像,千萬別為了一時的『好玩』。」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重點有的就跟著模仿」、「確實是玩笑開大了,真的是天真又無知但也希望他們能記取教訓」、「回歸這是家庭教育跟學校教育出了問題」。
喝到可不可「口水味珍珠」苦主現身! 不忍了怒嗆女店員:怎麼沒跟我道歉
知名手搖飲店「可不可熟成紅茶」新竹關埔分店,有名女店員於14日不滿客人在打烊時間前壓線訂飲料,竟暗自加料,她先是在手上吐口水,徒手攪弄珍珠,再抓到杯中,引起軒然大波。對此,可不可已對該家分店勒令停業、解約,並針對分店和當事員工行為對公司商譽所造成之損害,已委託律師處理,進入正式訴訟程序追究所有相關責任。而喝到「加料」飲料的苦主則於16日無奈發聲,質問女店員「道歉文裡面怎麼沒跟我道歉?」此事發生於7月14日晚間9點30分,從影片可見,有名女店員先在手上吐口水,隨即徒手來回攪弄珍珠,再放進杯中,整個過程被一旁同事錄下。影片則寫下「這位客人真幸運,喝到XXX美女手抓飲料,我XXX打烊前訂的都去死」。對此,疑似女店員本人於15日在Threads上發文道歉,內容提及「很抱歉做出這種事情來,導致可不可店家暫停營業,公司也已對我們進行處罰,不管是拍影片的還是影片本人,我們也都受罰了,很抱歉造成今天觀感不佳和食安問題。」還透露自己已向老闆自請離職,不會再與可不可這家店有任何關係,「對不起搞了一個大事情」。然而,卻有人發現女店員已關閉IG帳號,還在自介欄寫上「不要一直密了,都已經對不起了還想怎樣?」風波延燒至今,喝到「加料」飲料的苦主則於16日在Threads無奈發聲,表示當天他點了3杯飲料,原本是要去買,但來不及到店面只能叫外送,豈料昨晚看到新聞的時間及地點,再看了手邊的飲料,跟影片中飲料左上角的單號一樣,確認自己中獎了。他接著說,「我已經喝完了,我家人也喝完了,雖然那杯白玉紅茶是我爸喝的,應該不是每杯都有口水吧。」接著透露,今天可不可督導有致電給他詢問狀況,「真心覺得可不可處理事情的態度讓人很舒服,我覺得關埔店店長可不可督導都超無辜的,希望大家都能喝到正常的飲料。」此外,對於女店員的道歉文,苦主也在個人Threads留言處表示,「道歉文裡面怎麼沒跟我道歉,我是什麼很賤的人嗎?」
口水女店員要挨告了 可不可最新聲明:進入正式訴訟程序追究所有責任
知名手搖飲店「可不可熟成紅茶」新竹關埔分店,近日爆出女店員不滿客人在打烊時間前壓線訂飲料,竟在手上吐口水並徒手攪弄珍珠,引起軒然大波。對此,可不可今(16日)稍早發出最新聲明,針對分店和當事員工行為對公司商譽所造成之損害,已委託律師處理,進入正式訴訟程序追究所有相關責任。聲明全文如下:一、關於民國113年7月14日晚間「KEBUKE 可不可熟成紅茶」新竹關埔分店(即宸新商行)相關員工之個人不當行為,已嚴重悖離本公司就銷售商品所設之標準作業程序,上開加盟店之商品品質、服務水準、清潔衛生實不符本公司之經營政策與營業規章,且嚴重影響「KEBUKE 可不可熟成紅茶」之品牌形象。故本公司於獲知此事後,遺憾之餘,即刻責令代理商永久終止與宸新商行間之加盟合作關係,並要求該加盟店全面停止營業。又關於宸新商行及相關員工對本公司商譽所造成之損害,本公司已委任群策法律事務所林孟毅律師、王楫豐律師處理,將於訴訟程序中追究相關責任。二、食品衛生安全為本公司長期重視及關注之議題,本公司產品之所有原物料均可溯源,關於協力廠商、加盟店家亦均會積極訪視稽核。針對本次個案,本公司亦將記取教訓,進一步加強對於所有同仁及合作夥伴之監督、教育及宣導,並建置完善之內部溝通平台,確保所有消費者之健康安全。再次重申,本公司對於任何違反食品衛生安全規範之行為絕不寬貸。三、最後,感謝各界關心本次事件,本公司對於所有喜愛與信任「KEBUKE 可不可熟成紅茶」之消費者致上誠摯歉意。本公司承諾,日後將持續與消費者站在同一陣線,致力於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健康之飲品。
領不到薪水!台中爆勞資糾紛50名居服員欠薪達300萬 赴市府陳情抗議
台中市北區的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1日上午到市府前廣場抗議並遞交陳情書,因與管理階層發生勞資糾紛,有50名居家服務員從5月到至今未領到薪資,總計共欠高達300多萬元的薪資,其中10多人不滿相關單位未積極處理,因而到市府前廣場高喊口號「自己的合作社自己救!」希望公部門能協助解決問題。據了解,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有90名社員,平時由理事會與監事會負責社會推動,但現任未善盡職責,日前以54票贊成通過罷免理監事,但後續社會局卻不同意備查,造成無法補選,質疑社會局行政不公正。社會局說明,17日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通過罷免案,21日將會議紀錄送社會局備查,但因被罷免人提出異議,才函請當事人提出說明、給予行政建議,由於合作社理監事罷免屬於私權行為,效力則不須行政機關定奪,債務糾紛應由社內先協調處理,倘若無法協調才利用訴訟程序解決。勞工局表示,台中市府勞工局目前未接獲該機構積欠薪資的申訴,但依《勞基法》雇主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薪資,為確保勞工權益,勞工局將迅速派員至該機構實施勞動檢查,並視檢查情況進行裁罰或處置。衛生局指出,因補選理事主席的程序未完成,衛生局還無法撥付5月份的長照服務費用,考量居家服務員生計問題,後續將請前後任理事主席達成協議,撥付長照服務費給居家服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