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案
」 大法官 民眾黨 訴訟 美國 司法院央行不講武德2/都更如牛步原因曝光 業者怨「大都更時代」淪口號
台北市每10間房子就有7間是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地方首長年年高喊「加速都更」,不過多位都更建商向CTWANT記者表示,一個都更案平均得走上十年,根本仍停留在牛步化,尤其「地方政府行政流程的官僚與傲慢,補件內容不一次告知,文書往返曠日廢時」「非得等同意戶都搬出再花1、2年時間協調釘子戶。」台北市都更學會理事彭彥祥則點出,都更處長期人力不足,建議盡速擴大編制,提高審查效率。「台北市貴為首善之都,應該扮演全國都更推動的領頭羊,但遺憾的是,受限於過去諸多都更訴訟案例的包袱,無法大破大立提升都更效率,官僚體系下的包袱與心態,即便每屆市長信誓旦旦宣示都更政策,但民間感受到的行政作業牛步化都在扯後腿。」一名北市都更建商總座如積怨已久向CTWANT記者控訴。2012年北市曾經歷文林苑都更案市府和釘子戶對峙的爭議,讓市府更小心謹慎面對不同意戶強拆時的程序。(圖/報系資料庫)他舉例,一個都更案整合達8成後,將舉辦事業計畫公聽會、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報核約1個月,完成報核還要經過公告和公開展覽30天,再進入審議會審議,「但北市都更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件後等承辦人員審查都超過2、3個月,開公聽會也要2、3個月,鮮少有案件半年可以完成公開展覽,速度相當緩慢,尤其事業計畫小到寫錯1個字就退補件,需要補件的地方也不一次點出,讓業者一直來來往往做文書作業」,該業者懷疑承辦人員只要來不及處理,就用技術性退件來拉長時間。台北市都更學會理事彭彥祥就點出都更處問題出在長期人力不足,案件多到承辦人員審不完,壓力大,也容易捲入建商與地主的合建官司中,而這些人因為了解審查標準,經常被民間單位挖角,導致流動率高的惡性循環,都更處擴大編制、有效招募和減少離職率,對提升民間都更效率有很大幫助。另一業者反映攏長的作業流程還包括「釘子戶的協調與強拆」,他說,依目前流程,等拆照、建照下來,所有同意戶都搬走,政府才願意介入協調釘子戶,然後再花上1、2年時間跟釘子戶溝通協調,才會走上強拆,而這段時間,所有同意戶都在外租房乾等,拖到最後搬出去的同意戶也受不了,向建商表示「多分給他們都不計較,只希望趕快動工」,這不是讓釘子戶更有恃無恐?對此,北市都更處官員回應,實施者須依北市代拆辦法完成2次私調並領得拆建照後得向該處提出代拆申請,都更處會再啟動2次公調,以進行後續代拆作業。在申請代拆前,溝通協調之責任與義務在於實施者,政府公權力的介入是最後不得不的手段,動用上需要相當謹慎細膩真誠磋商兼顧程序正義,在實施者與不同意戶窮盡可能仍難以達成共識下,公部門始依法執行公權力。不少都更業者皆抱怨都更事業計畫送件審查反覆遭退補件,都更專家彭彥祥就點出問題可能出在審查人員人力不足,若能有效率審查,對市長喊出的加速都更將有很大幫助。(圖/方萬民攝)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認為,目前的都更程序確實麻煩、時間很長,都更案從整合到完工平均10年跑不掉,真的很久,手續繁雜浪費人力成本、冗長時間墊高資金成本,房價降不下來,整合與行政作業流程也是原因之一。對於都更不合理規範,業者也反映,北市儘管地政局認定是合法建築,建管處則認為一定要有使用執照才能申請合法建築物8%的容積獎勵,但大同、萬華區許多老房子因早年法規未完善,很多沒領有使照,應予以放寬認定。都更諮商師與危老推動師雙證照的北市西新里里長胡家瑒則反映,北市7599公辦都更專案,必須為公劃更新區域內才符合申請條件,但90%以上地區都不在劃定內,都更處只會要住戶自己去申請劃定,沒有任何協助與配套;且各階段整合等待時間約只有2個月,超過時間就宣告失敗,2年內不得再申請,時間實在太短,完全跟現實面脫節,應視同意比例適度給與緩衝。彭彥祥則建議,前期整合效力的提升才是加速都更的關鍵,之前市府大力培訓都更危老推動師,卻因長期沒有很好的被善用,人才流失,建議市府在舉辦社區說明會的法宣團隊和北市住都中心整合團隊,可以多招標不同團隊同步推展,提升都更推廣和整合量能,大都更時代才會到來。
反對《憲法訴訟案》遭疑「藍白合」生變 黃珊珊:影響人民權利須謹慎面對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反對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引發外界討論。對此,黃珊珊今日表示,自己不同意修正「總額」定義,太過簡化的修法,可能造成司法權運作困難。她強調,柯主席曾宣示「民眾黨不會讓政府停擺」,民眾黨當然強力監督執政黨,但如果影響人民權益,就必須謹慎面對。黃珊珊表示,中華民國行憲迄今將滿80年,大家已經無法向制憲先賢探究當初制度設計、法條撰寫的真實原意,所以各方對制度的解讀與價值當然見解不一,因此才需要大法官協助探究,捍衛我國核心民主、法治、自由、人權、平等價值,並隨著時代變遷因應,例如性別平權。黃珊珊指出,柯主席在年初時就對外公開宣示,台灣民眾黨不會讓政府「停擺」。民進黨執政無視國會監督、濫權獨斷,立法院當然強力監督,但是前提必須以國家與人民利益為主,如果影響到人民權益,民眾黨就必須謹慎面對。黃珊珊說,當代法律雜誌是專業法律雜誌,這個議案,法律學者專家意見也大不同,這就是台灣社會自由多元的價值,有心人卻故意扭曲製造對立。黃珊珊提到,對於《憲法訴訟案》修正,她是不同意修正「總額」定義,太過簡化的修法,可能造成司法權運作困難。但現在的憲法訴訟法沒有最低法定人數以及表決門檻太低,造成少數大法官決定重大憲法判決的可能,當然應該另外提出修改判決門檻的方式解決,所以民眾黨也會提出修正版本。黃珊珊強調,台灣民眾黨有主體性,與其他政黨的關係,該合作時合作,該競爭時競爭,該對抗時對抗,將來經立院黨團討論形成共識後,自會團進團出,但修法牽一髮動全身,大家都應該謹慎面對。
砸重金作法事求姻緣無效 男子狀告命理師敗訴
台中日前爆發一起特殊的民事訴訟案件,一名男子因婚姻問題向命理師求助,在支付4萬9千元法事費用後未見效果,憤而對命理師提起訴訟,但最終遭法院駁回。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該名男子曾至命相館詢問「今世有無娶老婆的命」。當時命理師直言他沒有此命格,但隨即建議可透過法事改善命運,聲稱此舉不僅能促進事業發展,更能增進婚姻運勢。在命理師的建議下,男子同意支付4萬9千元進行法事。但法事完成後,男子不僅未感受到事業有所起色,婚姻狀況也未見改善。認為自己付出的金錢毫無效果,男子決定以詐欺為由,向法院提出民事求償,要求命理師返還全數費用。而台中地院在審理此案時,命理師並未到庭辯論,也未提供任何書面聲明或陳述。但法官認為,法事是否能帶來效果,屬於個人信仰範疇,無法以科學方式驗證。同時,原告也未能提出具體證據證明命理師在締約或履約過程中有詐欺故意。基於以上理由,法院認定難以認定命理師有詐欺侵權行為,最終裁定駁回男子的訴訟請求。此案凸顯出在涉及個人信仰的服務糾紛中,法律判定的複雜性。
張娜拉《好搭檔》連10集稱霸收視完美收官 美女編劇律師親寫中文謝台粉
收視冠軍韓劇《好搭檔》20日播出第16集精彩完結篇,韓國知名律師、首次擔任編劇的崔唯娜得知該劇在台人氣超高好評不斷,開心直呼「好想去台灣」還特別親筆寫中文感謝台灣觀眾的支持。《好搭檔》完結篇收視出爐,全國達到15.2%,最高瞬間收視達到21%,不僅蟬聯同時段收視冠軍,更締造出從第7集之後連續10集稱霸收視的紀錄。張娜拉此次展現了累積多年的演技功力,無論是表現母愛還是讓觀眾直呼痛快的復仇,演技都十分出色,網友與韓媒看好她能藉此劇獲得演技大賞。張娜拉日前發表終映感言,「真心感謝所有觀看《好搭檔》的人。這是一個非常棒的團隊,我希望這部作品能得到大家的喜愛,而大家的熱烈支持讓我感動到要落淚。雖然戲劇結束了,但我希望大家都能與自己的『好搭檔』一起度過幸福的時光」。而南志鉉也感性透露「拍攝過程中只有感謝和幸福的回憶。這是一個所有人都互相珍惜和關懷的現場,我相信這將是我永遠難忘的經驗」、「非常感謝大家給予這部劇這麼多的愛。我希望這部劇能夠成為讓觀眾們有時值得深思、有時能夠慰藉人生的朋友」 。編劇崔唯娜親筆撰寫中文問候感謝台粉支持。(圖/崔唯娜提供)《好搭檔》是由曾出過兩本探討兩性關係的書、執業已13年的現任律師崔唯娜首次挑戰當編劇的作品,已經有兩個兒子的她與同職業的先生一起開了律師事務所,並經手超過一千件的離婚訴訟案,她將多年來經歷的或印象深刻的案子,花了六年的時間才完成這部帶來充滿溫暖感動的作品。在得知《好搭檔》深受台灣觀眾的喜愛後,崔唯娜更表示雖然自己寫中文不太熟練,但想要親筆表達對台灣觀眾的感謝,因此特別寫下「非常感謝所有愛護《好搭檔》的台灣觀眾們,願你們的日常生活充滿健康與幸福」,並且用韓文寫下「謝謝大家收看《好搭檔》,我愛台灣的粉絲們。編劇崔唯娜」。首次以編劇身份與台灣粉絲打招呼的她,還特別換了衣服拍照,展現對海外粉絲的重視與感謝,也讓人感受到編劇不僅作品暖心,待人更是充滿熱情與真心。《好搭檔》全套16集已在愛奇藝國際站完整上架,編劇崔唯娜的熱淚揪心新書《我們就此分手吧:從兩個人到一個人,最暖律師淚光閃閃諮商日記》中文版以及首本心靈療癒散文集《從兩個人到一個人:只因想和美好的人一直走下去》中文版已在台發行。
加州女議員爆性侵醜聞!強逼「已婚男幕僚車震」害他下背痛開刀
美國加州共和黨女參議員阿爾瓦拉多吉爾(Marie Alvarado-Gil)近日捲入性侵案件,她遭一名男性幕僚長控訴,利用上位者的權力逼迫他發生關係,甚至詢問能否邀其妻子加入「3人行」,幕僚長屢次拒絕吉爾的性邀約後,不久便遭到解雇,氣得幕僚長怒向法院提出告訴。綜合美國福斯新聞頻道(Fox News)、印度經濟時報(Economic Times)等外媒報導,現年50歲的女參議員吉爾涉嫌性侵前幕僚長查德康迪特(Chad Condit),遭到男方向加州薩克拉門托高等法院提告,甚至指控加州參議院還默許吉爾的性騷惡行。查德在訴訟中表示,身為老闆的吉爾於2023年12月間在車內要求他提供性服務,他被迫在狹隘的空間裡「扭動身體」直到對方滿意為止,害得他背部椎間盤突出、髖關節塌陷,必須動手術治療。事後他以傷勢為由,不斷拒絕吉爾的性邀約,沒想到卻引起對方惱怒,進而將他開除,不僅如此,該份訴訟文件還透露,欲求不滿的吉爾甚至噁問已婚的查德,是否能接受「3人行」性關係,還試圖邀請他的妻子一起玩。針對指控,吉爾透過律師發布聲明駁斥性騷,指查德是因不滿薪資才「捏造故事」詆毀名譽,相信司法最終會還給參議員一個清白。對此,參議院表示,將積極介入調查此事,不過對於正在進行的訴訟案則拒絕多做評論。
馬斯克旗下X平台驚爆「拖欠38億貨款」!台伺服器大廠緯穎證實:已赴美提起訴訟
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Elon Musk)於2022年10月以440億美元收購推特,並將此社群平台改名為X,不過X平台疑似陷入財務困境,日前台灣伺服器大廠緯穎在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告馬斯克」,控訴對方積欠約1.2億美元(約新台幣38億元)的貨款。綜合《資料中心動態》(data center dynamics)、《財經內幕》(Business Insider)等外媒報導,台灣伺服器大廠緯穎(Wiwynn)上周向法院提出訴狀,指馬斯克收購社群平台X後,突無預警「停止付款」伺服器零件費用,導致公司積累了價值約1.2億美元的零件貨物。緯穎表示,由於X平台拒絕支付款項,因此他們也立即取消或收回價值約5900萬美元(約新台幣18.7億元),並向馬斯克求償剩餘的6100萬美元(約新台幣19.3億元)損失賠償。對此,緯穎昨(21日)發布重訊,證實這項法律訴訟案,「本公司與X Corp.簽有產品採購協議,我司依據協議購買X Corp.所需料件。X Corp.於2022年末停止支付應付款項,本公司透過郵件與電話試圖解決爭議未果,現本公司就產品剩料之爭議向X Corp.依法提起訴訟。本公司已委任律師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向X Corp.提起訴訟,待法院審判結果確定。」事實上,受害的台廠不只緯穎,聯華神通集團旗下的「神達」於2022年第4季同樣遭到賴帳,導致神達當季虧損達3.46億元台幣、每股虧損0.29元,寫下自神達上市櫃以來,第2次出現單季虧損的紀錄,不過該公司並未採取法律行動。
大法官遭威脅人身安全 司法院斥:危害民主
憲法法庭近日裁定國會擴權法案暫時處分,事後卻有民眾前往憲法法庭潑漆、留黑手印,司法院臉書頁面上也出現民眾不理性留言,威脅大法官人身與生命安全。司法院表示,此行為已逾越言論自由的界線,是嚴重犯罪行為,已進行蒐證,並呼籲各界理性自制,應共同譴責這種無視法治、危害民主憲政體制之不法行為。司法院聲明表示,大法官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解釋憲法之職權,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憲法訴訟案件。作為守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依法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審判,不受外界干涉。大法官應虛心傾聽社會各界意見且接受公評。但因不滿憲法法庭裁判,就恐嚇危害大法官的人身與生命安全,已逾越言論自由之界線,且為自由民主法治社會不能容忍的嚴重犯罪行為。司法院表示,已進行蒐證、請警方依法偵辦,還要呼籲各界共同譴責此種無視法治、危害民主憲政體制之不法行為。並強調,任何惡意詆毀、醜化大法官的言論,都是對於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無差別攻擊,不僅激化社會對立、損害憲政穩定,也間接影響追隨者從事不理性行為、製造社會不安。呼籲各界理性自制,應以健全自由民主憲政長久發展為念,避免衝突、危害社會秩序等情事發生。司法院依集會遊行法第6條規定,集會遊行不得於司法院及週邊範圍舉行,且司法院機關家宅權及於院前廣場,得管制民眾進入。鑑於7/20發生民眾至司法院院區滋擾一事,將依法究責,並強化安全維護措施。
臉書見留言「威脅大法官性命」 警政署啟動專案偵辦:不容暴力危害民主
警政署22日晚間表示,有關司法院臉書出現不理性留言威脅大法官人身安全,警政署絕對不容忍任何暴力危害台灣的民主法治,本案已責請台北市警察局積極聯繫司法院受理立案,並啟動專案偵辦。司法院近來因國會改革法案的暫時處分裁定、釋憲案,憲法法庭的大法官被藍委質疑淪為「政治打手」,紛擾不斷,甚至被抗議常客毀損牌銜滋擾,如今又在網路社群出現不理性留言,近日轄區台北市警局已適時提升司法院周邊巡邏及路檢密度,以加強該院周邊安全維護。警政署強調,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人人均應珍惜及捍衛,對於政治立場不同應彼此互相尊重,以理性和平方式看待;如言論、訊息內容已涉及公眾、人身安全恐嚇,引起大眾及個人恐慌,警察機關將依法嚴辦,追查到底,絕不寬貸。司法院也強調,大法官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解釋憲法之職權,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憲法訴訟案件。作為守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依法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憲法法庭所為裁判,大法官亦當虛心傾聽社會各界意見並接受公評。惟因不滿憲法法庭裁判即恐嚇危害大法官的人身與生命安全,業已逾越言論自由之界線,且為自由民主法治社會不能容忍的嚴重犯罪行為。司法院除已進行蒐證、報請警方依法偵辦,更呼籲各界應共同譴責此種無視法治、危害民主憲政體制之不法行為。任何惡意詆毀、醜化大法官之言論,實為對於和平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無差別攻擊,不僅會激化社會對立,損害憲政穩定,亦會間接影響追隨者從事不理性行為,製造社會不安。司法院籲請各界理性自制,以健全自由民主憲政之長遠發展為念,避免衝突、危害社會秩序等情事發生。司法院指出,依集會遊行法第6條規定,集會遊行不得於該院及週邊範圍舉行,且該院之機關家宅權及於院前廣場,得管制民眾進入。鑑於7月20日發生民眾至司法院院區滋擾一事,司法院將依法究責,並強化院區安全維護措施。
民進黨吳崢事先預言暫時處分 司法院4點聲明回應
憲法法庭昨(19日)裁准暫時處分,而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事先預言,引起輿論撻罰及政治介入司法之說。司法院今(20日)晚間發出四點聲明,強調依法無須宣示之判決或實體裁定,通常循例於週五下午對外公告。一、憲法法庭每週評議時間均會事先在司法院官網之行事曆對外公布(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676-1.html),經言詞辯論而須依法宣示之判決,亦會事先對外公告宣示判決日期,其他依法無須宣示之判決或實體裁定,通常循例於週五下午對外公告。以憲法訴訟新制施行以來所作成之111年憲暫裁字第1號、112年憲暫裁字第1號等2則暫時處分裁定為例,對外公告之時間分別為111年3月18日、112年10月20日,均為當週星期五。本件聲請暫時處分前於113年7月10日(三)行準備程序,審判長諭知各造具狀補充陳述意見之3日時限至7月 15日(一)止(扣除例假日),憲法法庭經密集評議討論後,於7月19日(五)作成113年憲暫裁字第1號裁定,並於當日下午依法對外公告,一切均依既定作業流程及法定程序辦理。大法官依法獨立審判,對於各界自行臆測、預告本院公告裁定時間,本院無從置喙,惟至盼各界自重,勿以不實揣測斲傷司法公信力。二、憲法法庭之判決書,應記載參與判決之大法官姓名及其同意與不同意主文之意見,並標示主筆大法官,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第33條第2項固有明文;惟依同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裁定並未準用上開規定。換言之,憲法法庭作成之程序或實體裁定,依法均無須標示主筆大法官。以同為依當事人聲請作成之111年憲暫裁字第1號暫時處分裁定為例,111年3月18日公告當時亦未標示主筆大法官,迨該案作成判決時,始一併公布主筆大法官,本案亦循此前例辦理,並無特別考量。鑑於本案係社會矚目之重大憲政爭議案件,為避免於本案判決前對主筆大法官滋生不必要之困擾,憲法法庭將於本案判決宣示時,一併循前例公布暫時處分裁定及本案判決之主筆大法官。三、憲法法庭應於受理聲請案件後,於憲法法庭網站公開聲請書及答辯書,憲訴法第18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依憲法訴訟案件書狀及卷內文書公開辦法第2條及第3條規定,憲法法庭在網站公開供當事人及不特定公眾閱覽之書狀及卷內文書包含:1.聲請書及答辯書。2.補充聲請書及補充答辯書。3.專家學者、機關或團體提供之專業意見或資料。4.法庭之友意見書。5.其他經憲法法庭認有必要公開之書狀及所附證據、文件,及卷內文書。本案相關書狀及卷內文書之公開,概依上開規定辦理,並無所謂延宕或拒絕公開之情事。至於卷內其他程序事項聲請書狀,例如:聲請迴避、聲請改定期日、聲請閱卷等程序事項書狀,非屬依法應公開之書狀及卷內文書,具狀之當事人如欲自行公開,憲法法庭無從置喙;如有閱卷需求,本得依法提出聲請。四、本院大法官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解釋憲法之職權,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憲法訴訟案件。作為守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大法官依法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憲法訴訟案件通常涉及基本人權價值及重大憲政爭議,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後,自應虛心傾聽並接受社會各界公評。惟本案目前係依當事人聲請作成部分准許、部分駁回之暫時處分裁定,並非終局判決,關於本案受理審查標的違憲與否之具體認定,並非暫時處分裁定所能處理,後續將於113年8月6日進行言詞辯論程序,聽取各聲請人、相關機關就違憲與否論述攻防,並參考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與法庭之友提供之多元意見,作成最終判斷。此外,關於今(20)日下午憲法法庭銜牌遭潑漆一事,本院至感遺憾並予以譴責。本院至盼各界理性表達意見,尊重大法官的獨立審判空間,徒以毫無根據、捕風捉影的臆測,醜化、詆毀大法官,非但可能間接影響追隨者採取不理性行為,也徒然斲傷終局解決政治紛爭之憲法法庭之公信力,不利自由民主憲政之健全發展。
知名律師吳孟勳父接最高院院長 仍接14案「違反律師法」遭律懲會警告
前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之子、知名律師吳孟勳,在父親吳燦擔任最高法院院長期間,未能依規定迴避,仍接受前立委吳光訓等當事人委任,辦理最高法院14件民、刑事訴訟案件,涉及自身利益衝突,違反《律師法》,遭司法院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將吳孟勳移送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給予警告,併要求吳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台北地檢署認為,吳孟勳身為執業律師,明知父親吳燦2020年3月27日經總統令特任為最高法院院長,自同年4月1日生效,依規定吳孟勳自父親人事案生效日起,不得在最高法院辦理訴訟事件,但吳孟勳卻仍最高法院辦理14件民、刑事訴訟事件,明顯違反《律師法》規定,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律懲會調查時,吳孟勳辯稱《律師法》第29條第1項規定,已限制律師的執業自由及人民訴訟權,手段與目的間不符比例原則,欠缺正當性。吳孟勳稱他未特別注意該條規定,固有疏失,但其中6件案件,均是2020年4月1日前已接受委任,而且有9案均已於2021年3月2日與當事人終止委任契約;僅有1案是父親任職最高法院院長期間,他接受委任且由最高法院審理終結的事件,該案裁判結果亦屬不利益他的當事人,本件應不付懲戒。但律懲會認為,吳有6案雖於2020年4月1日前已接受委任,但在其父接任最高法院院長後,他仍持續受任處理至法院審理終結,或遲至2021年3月2日司法院發函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本件律懲案件時,始終止委任。吳還有數案是在父親接任最高法院院長後,才接受當事人委任,並接續辦理至法院審判終結或至2021年3月2日才終止委任,可見吳在父親擔任最高法院院長期間,未依規定迴避,持續接受委任最高法院訴訟案件,確已違反《律師法》規定。律懲會認為,吳孟勳身為專業律師且執業十餘年,就執行業務限制之相關法令尚難諉為不知,其本應遵守法律及維護司法正義之實現,卻未能迴避自身利益衝突之事件,致外界產生偏頗疑慮,行為嚴重違反職業倫理。但律懲會審酌吳已坦承疏失,並主動提供其父任職最高法院院長期間,他在最高院所承辦案件,協助偵辦,且就最高法院尚未審結之訴訟事件立即終止委任,因此決議從輕處分,給予吳警告,併要求吳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
「白眼女神」開告了!她嘲笑梅洛尼身高 女記者挨罰17萬
美國總統拜登在北約 75 週年峰會最後一天遲到,在場的義大利總理梅洛尼(Giorgia Meloni),被捕捉到疑似在抱怨和翻白眼的畫面於社群上流傳,引發熱烈話題,未料這位女總理近期對一位女記者開告,米蘭法院裁定,要求這位曾在社群公開嘲笑梅洛妮身高的記者,必須支付新台幣17.8萬元,做為精神補償。義大利總理梅洛妮。(圖/達志/美聯社)根據《路透社》報導,這位記者寇戴塞(Giulia Cortese)曾在2021年於社群媒體X挖苦梅洛尼的身高,被視為「身材羞辱」(bodyshaming),遭判5000歐元,約17.8萬元的罰款。寇戴塞將當時還不是總理的梅洛妮,與已故法西斯領袖墨索里尼(BenitoMussolini)以修圖方式拼接在一起,引起梅洛尼反彈,兩人更在社群媒體上「唇槍舌戰」,寇戴塞機著以更多貼文嗆梅洛尼,其中一則甚至表示,「梅洛尼,你嚇不倒我。畢竟你的身高只有120公分,我根本看不到你」。梅洛妮近期對一位女記者開告,米蘭法院裁定,要求這位曾在社群公開嘲笑梅洛妮身高的記者,必須支付新台幣17.8萬元,做為精神補償。(圖/達志/美聯社)根據公開資料,梅洛妮實際身高大約介於158至163公分之間,不滿遭到羞辱的她,隨後向法院提出訴訟,出身極右派政黨的梅洛妮,並非首次提告媒體或記者,先前一位暢銷作家薩維亞諾(Roberto Saviano)也曾在電視節目上批評梅洛尼的移民取締政策,被以侮辱罪名提告,2023年羅馬法院判陪1000歐元,約新台幣3.57萬元,外加負擔所有訴訟費用。針對判決結果,梅洛妮則透過律師表示,會把賠償捐給慈善機構,由於這位女總理過度干預和控制記者的工作,影響到新聞自由報導與言論空間,義大利國家廣播公司(Rai)曾在5月份發起罷工抗議;除此之外,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Borders, RSF)也在今年提到,義大利國內有許多針對記者的訴訟案,使其在「世界新聞自由指數」(WorldPress Freedom Index)的排名下降了5名,來到第46名。梅洛妮近期對一位女記者開告,米蘭法院裁定,要求這位曾在社群公開嘲笑梅洛妮身高的記者,必須支付新台幣17.8萬元,做為精神補償。(圖/翻攝自X)
藍白成立進口雞蛋調查小組推他擔任召集人 綠委喊帶頭違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日討論成立「有關進口雞蛋執行情形調查專案小組」及「運作要點草案」等相關事宜。不過,卻引起民進黨立委不滿指出,成立調查小組的行為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6之2條,最後全體離席抗議。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指出,監察院、檢調、立法院調查權三個範圍如何確定,不要疊床架屋,目前都還在釋憲中。她直指,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6之2條,「裁判確定前之訴訟案件就其偵查或審判所為之處置及其卷證,立法院不得行使調查權。」,目前檢調、監察院都調查中,對於已經違憲的條文,國民黨現在還在違規違法。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痛批,「法是你們過的,帶頭違法也是你們,太好笑了吧。昨天被大法官打臉還不夠腫嗎?還要違法硬幹。」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強調,立委行使職權也不能違反法律,通過專案小組是違法的。國民黨立委張嘉郡則說,不只查超思雞蛋,所有進口雞蛋都要查。國民黨立委謝衣鳯會前受訪表示,今日針對去年進口蛋相關問題展開調查小組,是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訂後調查權的行使,並會與民眾黨共推一人。調查小組召集人經現場立委推舉後,一致推舉民眾黨立委張啟楷為召集人。
白批綠指揮憲法法庭「荒腔走板」 司法院提4點回應
立法院上週五朝野協商時,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出,民進黨身為國會改革法案釋憲聲請人,黨團總召柯建銘卻針對「立法院做為相對機關,只有訴訟代理人」一事致電大法官書記廳,直言整件事情荒腔走板。對此,司法院7日提出4點聲明回應。司法院表示,憲法法庭已法院組織化,司法院秘書長不再列席大法官評議。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於111年1月4日施行,舊制以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的方式走入歷史。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改以法院組織方式運作審理憲法訴訟案件,審理程序訴訟化,並以裁判宣示或公告審理結果。司法院秘書長為本院司法行政幕僚長,依法已毋需亦無從列席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之評議。憲法法庭對外的聯絡窗口即為憲法法庭書記廳(下稱書記廳),憲法法庭判決的記者會,亦由書記廳對外說明,司法院秘書長不再出席。司法院指出,憲法法庭的行政事務由書記廳負責,亦為對外聯繫窗口。憲法法庭的審判主體為15位大法官。書記廳依法處理憲法法庭之行政事務,對於當事人所詢程序進行、訴訟文書記載疑義或其他無涉實體之事項,均本於權責回覆,本案亦依此原則回覆各聲請人及相關機關來電所詢事項,與一般法院行政單位的作法相同。司法院說明,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前,依法得行準備程序,並以通知書送達當事人及關係人。依憲訴法第19條規定,憲法法庭審理案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聲請通知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說明、陳述意見;通知或指定,應以「通知書」送達。同法第43條第2項則規定,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裁定前,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又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規定,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裁定前,認有命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陳述或為調查之必要者,得行準備程序。本件立法委員、行政院、總統及監察院為本暫時處分聲請案聲請人,憲法法庭並指定立法院為相關機關,依上開規定,憲法法庭於為暫時處分裁定前,以開庭通知書通知上開聲請人及相對機關到庭就暫時處分之必要性及其範圍,聽取其等陳述意見,概依法定程序辦理。針對通知書送達經過之說明,司法院強調,憲法法庭於113年7月3日寄送準備程序通知書,嗣於7月4日評決本案定於8月6日行言詞辯論,並於評決當日下午即寄送開庭通知書,注意事項中均有明載到庭辯論立委、機關代表及訴訟代理人之限制人數,其中考量立法院屬大型合議機關,特別准許得由至多3名機關代表出席。為求此部分內容記載明確一致,故於7月5日上午評決重新製作準備程序通知書,並以最速件送達各該當事人。
阿沁控詹雯婷抄襲「賠上一切告到底」 二審結果出爐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飛」詹雯婷先前因為經紀約,與團長陳建寧對簿公堂,而另一名成員「阿沁」黃漢青雖然未多做表態,但本月2日突然指控飛2018年發行的〈蒼穹〉疑似抄襲自己以前的創作,今(13日)二審宣判結果出爐了。阿沁在社群平台控訴,詹雯婷騙他出來喝咖啡、偷藏錄音筆錄音,他還勸對方別氣陳建寧了,「原來妳都是演戲希望我法庭為妳做證?好,就當我們自己蠢是智障」,話鋒一轉提到被盜用自己最重視的音樂創作,是他人生中的恥辱,因而無法再忍,喊話要賠上一切告到底。阿沁痛批自己創作20年的音樂生涯,第一次遇到這種抄襲與剽竊,將2首歌曲的Demo放上網供眾人比對,「從Tipline分、作曲手法、轉調方式、吉他和弦,任何人都聽得出來是阿沁的標準手法」。阿沁控訴詹雯婷抄襲。(圖/翻攝自FIR阿沁臉書)阿沁提到,共創是「co-writing」,是MUST(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多年提倡的優良寫歌模式,更何況他一開始帶來歌曲時就已經完成90%,「你們哼一哼我都願意分享版權與署名權,一直以來不是這樣嗎?」更透露〈你的微笑〉、〈千年之戀〉、〈流浪者之歌〉他寫了100%,一樣分其他人終生1/3,「阿沁做到這樣還不夠大氣嗎?」阿沁不否定詹雯婷在〈蒼穹〉的貢獻,只希望把彼此的名字,一起加在創作者「共同創作」欄位中,「有這麼難嗎?那只好提告到底了,抱歉」。針對〈蒼穹〉(曲)的創作爭議民事訴訟案件,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判決,駁回陳建寧、黃漢青(阿沁)的訴訟,今天陳建寧、阿沁等人就該案再次提起上訴,但遭到駁回。對於判決結果,詹雯婷透過經紀公司回應:「謝謝大家的關心,對於近日諸多紛擾深感遺憾,希望今日事件告一段落之後,一切紛爭皆能平息,並祝福彼此安好」。
食安人球2/未對寶林茶室負責人聲請假扣押 北市府團體訴訟拖延挨批
寶林茶室食安疑案中,關鍵負責人黎仿軒在案發後多次向社會大眾道歉,其後便神隱推稱待候司法解決。本刊進一步追查目前市府仍處於蒐整「家屬意向書」階段,因此尚未提出假扣押聲請,多名重症被害人及家屬認為黎仿軒陸續進行脫產,團體訴訟日廢時,擔心在提起假扣押前黎早就「淨身出戶了」。一名台中地方人士告訴本刊,過去黎仿軒涉足餐飲、旅宿與觀光等多項產業,多與馬來西亞在台同鄉集資或交叉持股,但經營事業往往虎頭蛇尾,沒有幾年就收掉,目前在台產業中,黎仿軒僅剩台中高美濕地夜景餐廳「微醺小夕陽」的半數持股者,也擔任監察人,其餘如台中鬧區「博客創意旅店」等,近期已低調陸續出脫持股。回顧寶林案爆發,事發當下台北市長蔣萬安義正詞嚴,每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最新進度,自蔣萬安立委時期便密切合作的法務局長連堂凱,也正義凜然直言北市府會代表受害者向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提起「假扣押」維護受害者權益。寶林案爆發時,北市府近乎每日大陣仗開記者會,宣稱將扛起受害者醫藥費之責,然而重症患者卻驚爆,如今市府卻推稱待法院判決確定才願意處理償付,經濟弱勢患者只能向親友調頭寸,苦不堪言。(圖/記者周志龍攝)然而事發已2個月,受害者黃舒君等人卻向本刊驚爆假扣押「根本還沒提」,憂心負責人早已脫產完畢,甚至傳言已拍拍屁股離境回大馬,不僅賠償無望,更可能爽閃刑事責任,引爆受害者火氣;外界也質疑去年九月發生「基泰大直」鄰損案,北市府在兩三天內就向法院提出聲請假扣押基泰公司資產,寶林案假扣押進展則陷入牛步。對此,台北市法務局坦言,目前還在受害者意向書收件階段,未來將由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依《消費者保護法》提起訴訟。法務局長連堂凱說,因當時基泰大直損害物包含公共設施,當時市府便以公共設施所有人名義,搶先提出假扣押,寶林案則因市府名下無財產損失,所以無法比照辦理。鼎川法律事務所律師梁繼澤分析,由於團體訴訟案一般會綁定所有當事人,光喬定當事人索賠金額,便曠日廢時,以此案為例,幾乎可以視為30多件案子,須逐一與當事人或家屬接洽,蒐集單據後,再協調各自索賠金額,這段磋商漫長外界很難想像,畢竟有的人開口索要新台幣千萬,有的人認為賠付幾千元醫藥費即可,公部門又得要公文往來,團體訴訟效率差,扣押財產耗時不容樂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受北市府委託處理寶林案受害者團體訴訟,卻因北市府團體訴訟磋商牛步,短期內無法有進一步發展,險些替北市府背黑鍋。(圖/記者黃鵬杰攝)梁繼澤批評,一開始北市府稱要團體訴訟討公道,導致受害者誤以為「團結力量大」,紛紛放棄較有效率的「單獨提告」方式,受害者根本想不到公部門團體案件拖延之久,何況蔣萬安是律師出身,卻民粹式地一味藉著民意情緒性發言,根本內行人說外行話。事發賣場遠東百貨則向本刊表示,由於該案正進入檢調調查階段,偵查不公開無法評論。除了法律問題外,參與該起調查案的亞洲大學食品安全中心主任蔣育錚憂心,隨著風頭已過,官方恐怕續打模糊仗,不會出面證實原因。至於食用粿條該注意哪些安全問題,蔣育錚提出兩項建議:首先,民眾自家的粿條、米苔目等在來米製品,務必維持冰箱攝氏4~5度保存,只要確定15分鐘內不吃,無論食物冷了沒「就是先冰再說」。第二,居家適度調酸加入粿條保存,壓抑細菌生長以利延長保存期限。而至於重症需求代墊款,市府強調皆有墊付,但本刊也再次向受訪者確認,住院費目前仍需自己償付,目前僅收到保險公司新台幣1.2萬慰問金,遠不足住院費用,不解市府說法從何而來。至於寶林疑案當事人黎仿軒等,已由移民署3日確認,目前無出境紀錄,人應仍在國內。台北市政府社會局6日晚間更新進度表示,黃小姐相關住院費用已於近日撥款處理;衛生局6日晚間則強調,由於L君案例已經過世,會全力協助家屬治喪事宜,有關住院費用,無論法院判決責任歸屬,北市府都會全數承擔,也刻正處理中。台北市政府官員表示,寶林案發生至今,市府統合衛政、法務、社政提供協助,因案件狀況特殊、受害人可能面對龐大醫療費用負擔,市府已決議,針對重症個案醫療加護病房費用,直接由醫院將單據交衛生局墊付,經費由北市重大災害捐款支應,法務局也積極提供法律協助。衛生局官員說,針對重症個案醫療費用,市府已協助墊付新台幣740多萬元,市府尚未墊付的費用,也已由社會局接手處理中。法務局官員說,寶林案受害者選擇個人提告訴訟或加入消基會團體訴訟,二者其實是獨立程序,受害者及家屬若有意提出假扣押聲請,市府提會供律師諮詢、假扣押擔保品的聲請委任費用。13日待消基會將舉行團體訴訟說明會。社會局官員則說,寶林食物中毒案發生後,已針對寶林中毒受害人及其家屬,啟動「一案一社工」專案關懷訪視,並提供慰問情緒支持與轉介法律諮詢。其中也有協助外籍人士家庭成員,包含父母親從國外來台,而留滯期間相關食宿、機票費用,市府全額埋單。據了解,目前33案皆有社工持續提供服務,社會局也將持續關注受害人及家屬。
發現私下對話遭錄音!阿沁怒控Faye盜用原創 詹雯婷回應了
F.I.R.飛兒樂團前女主唱詹雯婷(Faye)被恩師暨團長陳建寧指控誣告,案件將於7月5日宣判,上月阿沁出庭作證時,發現與Faye的私下對話遭對方錄音,憤而在IG上公開指控詹雯婷盜用他們的創作,並將其改成自己的歌,且不願掛上他和陳建寧的名字,怒批對方「丟臉」。對此,詹雯婷所屬的亞神音樂做出了回應。飛兒樂團由主唱詹雯婷、吉他手阿沁(黃漢青)、鍵盤手陳建寧組成,出道後迅速走紅。然而,2018年2月22日,詹雯婷突然宣布退出樂團,並在臉書上表示自己無預警被移除樂團粉絲專頁管理員資格,陳建寧也證實彼此已經拆夥。雙方後來鬧上法庭,詹雯婷指控自己從未在與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上簽過名,認為遭人偽造,對陳建寧及華研國際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提告偽造文書。然而,刑事局鑑定結果顯示詹雯婷確實親筆簽字,檢方因此將陳建寧等人不起訴處分,並另案偵辦詹雯婷涉誣告罪,該案將於7月5日宣判。阿沁近日在IG上指控Faye,表示組團20年來,飛兒樂團的收入分成他一直分得最少,並因此遭受黑粉攻擊,但這一切他都能忍受。然而,Faye卻騙他出來喝咖啡並偷偷錄音,「希望我在法庭上為你作證?」他自嘲,「好,就當我們自己蠢是智障。」阿沁進一步指控Faye非法盜用他的音樂創作,並將作品冠上自己的名字。他指出Faye的個人專輯《小太空》中的〈蒼穹〉原本是三人共同創作的作品,但Faye卻只署名自己,完全沒有提到阿沁和陳建寧。經過多次協商,Faye仍不願掛上兩人的名字,阿沁怒批,「我看妳怎麼洗白,丟臉。」阿沁還揭露,F.I.R.的〈你的微笑〉、〈千年之戀〉、〈流浪者之歌〉都是他100%創作的歌曲,但仍然掛名F.I.R.,「一樣分你們終生1/3。阿沁做到這樣還不夠大氣嗎?」他感嘆Faye自稱音樂唱作人,卻知法犯法,良心何在,「提醒等了妳兩年,我也不用分版稅,只希望你道歉並放上我的署名,有這麼難嗎?那只好提告到底了。抱歉。」據《TVBS》報導,亞神音樂透過律師表示,有關《蒼穹》創作爭議的民事訴訟案件,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判決,駁回陳建寧和黃漢青的訴訟。陳建寧等人已提起上訴,將於今年6月中宣判。本於尊重司法,不於二審判決前發表意見評述陳建寧和黃漢青的主張及行為。兩人既然已提起上訴,也請尊重司法,不要另外訴諸媒體形成全民公審之輿論壓力。
中福董事選戰開打法律戰 大股東黃家握逾1/3股權將成關鍵
逾50多年歷史的老牌紡織廠中福國際(1435)將於6月15日召開股東會,將全面改選董事,據媒體報導,現任中福董事長陳建與會計幹部28日突然遭受調查局約談,今天(30日)下午則就一訴訟案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開庭,種種煙硝味顯示股東大戰已提前開打。中福曾在一年內兩度被迫暫停交易,2023年擺脫下市危機,股價從2023年9月中的31.75元,一路漲到今年一月初的56.5元,昨天收盤為48元,成交量6張。CTWANT調查,30日開庭之案為中福公司向大股東黃立中及旗下的中福整合行銷(簡稱中整)與福興投資共兩家公司提出聲請,要求法院禁止其出席6月15日的中福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暨選舉權。依公開資訊統計,中福創辦人家族黃立中本人握有11.74%中福股份,其擔任負責人的中整公司與福興投資分別持有9.87%、10.32%之中福股份,總計在中福占比近三分之一股權。由於中福因坐擁位於中壢工業區,估值達50億的兩萬坪土地,帳上並擁有數億現金且零負債,而被市場看作為一支熱門的「土地資產股」,再觀察中福公司一年多來從財報爭議到大打法律戰,外界熱議焦點恐是對焦在這50億土地資產的處份權,法官的判決將成左右中福股東權益的關鍵。根據公司法,若現任經營團隊意欲處分土地等重大資產,或是讓公司終止上市,必須先掌握超過三分之二的股權。也就是說,當前只要黃立中不同意,這兩件事就不會發生。中福公司2023年7月提出禁止中福整合行銷就福興投資握有之2,536萬1,397股股票為買賣、移轉、設定質權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之假處分,已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接著即是30日開庭的聲請禁止案。三年前,由於中福股價長期低迷,以翁弘林為首的力大資本,聯合徐佇美、陸榮木、陳建、高榮志等市場派,以股東行動主義為號召,取得過半股權,成功踢下原董事長黃立中,成為中福新經營團隊。中福股東自救會表示,原本期盼新團隊進駐之後能帶來新的營收契機,刺激股價與市值成長,沒想到迎來的卻是一年內將近300天無法交易的下市惡夢,月營收更從上千萬驟降到幾十萬。最後在小股東成立自救會大力奔走,以及主管機關強力監管下,才恢復交易。據了解,中福下市危機原因為具有會計背景的總經理陸榮木聲稱,中福持有49%股份的福興公司所繳交之財報有會計師保留意見,無法認列其價值,導致母公司中福無法編列財報,進而遭主管機關勒令停止交易,前後將近一年。中福經營團隊在暫停交易期間連換三家會計事務所,都用同樣的理由,指控福興公司未繳交其所認可的財報才導致公司面臨下市危機,不過,很弔詭的地方是,最後中福恢復交易時,福興繳交的財報與先前無異。中福股東強烈質疑,一旦中福下市,那麼公司是否即可自行處分50億土地資產?等於是犧牲上萬股東權益,不符合股東行動主義的意義。而中福的公司治理也有違法之虞。根據公司法第201條,上市公司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如今,七席董事中有三席董事懸缺超過一年半,至今仍未補選,讓許多小股東也難召開股東臨時會依法選舉,主要是新經營團隊掌握過半股權,在公司經營權上佔有優勢,至今仍拒絕補選,明顯漠視法令。經營團隊之所以如此有恃無恐,正是因為掌握過半股權,看準少數股東無法召開臨時會,現任董事成員又都由原本團隊所掌握。即便公司屢爆爭議,營收急遽衰退,公司治理違反法規,團隊無心經營,也不用擔心會失掉經營權。據了解,針對六月十五日即將召開的股東會,陳建、翁弘林等人多次對外宣稱他們掌握過半股數,不會有問題;然而,若無法藉由訴訟抑制黃立中及其他股東可運用的股權影響力,讓中福下市進而私自處分土地資產的想法將無法成真。因此,新經營團隊過去一年來花費數百萬元打法律戰,今年年初提出禁止中福整合行銷就福興投資握有之2,536萬1,397股股票為買賣、移轉、設定質權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之假處分,已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下一步就是30日下午召開的聲請禁止案。綜觀中福現任經營團隊的手法,從運用財報爭議到現在大打法律戰,目的都是瞄準50億土地資產的處份權,法官的判決將成左右中福股東權益的關鍵。
109年柯市府專家會議喊應給京華城補償 議員難理解
近日深陷市長任內「北士科、京華城、台智光」三大案爭議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針對台北市議會成立的專案調查小組怒嗆「這些沒牌照的議員,比估價師更厲害是不是」?對此,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召集人、市議員游淑慧回應,柯文哲賴天賴地賴別人,但一位八年市長沒能力說明質疑,只能靠罵的,最不專業的其實就是柯文哲。游淑慧在臉書說明,既然出現爭議,就是「專業」對決「政治力」,即使拿公務員擋槍、拿「都委會委員」背書、拿估價公司說嘴,難道真的不知道這幾件案子,都是能用政治力操控的?她只問一件事,為什麼出問題的都由柯文哲親自決定核示?游淑慧今天在接受網路媒體訪問時也說,外界質疑,京華城在109年3月首次向市府陳情時,並沒有要求高達5000坪、市價百億的額外容積獎勵,當時市政府正因為前任市長郝龍斌反對重複給京華城容獎,柯市府正與京華城打行政訴訟,原本109年7月高院就要宣判,但柯P卻在訴訟結果未出爐前,親自交辦市府局處處理京華城陳情,非常奇特。她說,因柯P有指示,柯市府在109年6月20日召開「京華城案」第一次專家會議,當時京華城與北市府的訴訟仍未宣判。而該次專家會議的紀錄鉅細靡遺「很少看過這樣仔細的紀錄」,承辦公務員事後也未簽核「建議事項」,她懷疑,可能因當時訴訟案正打得火熱,承辦人看不慣「前方吃緊、後方緊吃」,才有意留下完整發言記錄無言抗議。游淑慧說,該份會議記錄,也點出部份疑點。包括當天原邀五位專家出席,結果到場四位,會議記錄雖標註專案小組建議意見,認定京華城基地都市計畫法定容積率560%規定「無異議」,還建議京華城依照該次會議委員所提意見(京華城人員也與會),再與都發局研擬「依法可行適當補救方案」,提都委會大會審議。游淑慧解釋,對比當時北市府正與京華城打訴訟,該次專家會議的建議,形同打臉都發局,也讓京華城後來找到「另要求市府補償」的支撐。問題是,只要仔細看會議記錄,就會發現到場委員中,有三人強烈質疑「北市府現在不是正與京華城為560%容獎打官司?為何要現在討論補償案?」。她說,包括劉玉山、徐國城、潘一如等三位專家委員,都在會議記錄中建議「應等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後再討論」,僅有會議主席白仁德主張,行政訴訟與都委會操作可以同時進行「某種程度可互相做一些互動」。換言之,專家會議只有一人做出對京華城有利的主張,但該會議結論並未採多數決,還是對京華城有利。游淑慧說,因會議記錄透露端倪,專案小組還調閱會議完整錄音帶確定內容,也沒有發現公務員有任何「內簽建議」,似乎有「不敢忤逆長官,但也請長官看完會議記錄後作決定」的弦外之音。至於為何都發局正與京華城打行政訴訟之際,柯P卻還要都發局研議「補救業者之道」,要補救什麼?難道專家已先認定都發局訴訟會輸?結果都發局不是打贏官司,那麼北市府真的有欠「京華城」什麼嗎?
AZ公司坦承疫苗「真有血栓風險」 疾管署:有新事證5年內可重提疫苗救濟
英國製藥巨頭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疫情期間和英國牛津大學合作研發AZ新冠疫苗,卻爆出多起嚴重副作用,目前累計遭到51位患者集體求償約1億英鎊(約新台幣40.8億元);阿斯特捷利康公司近日首次公開坦承,AZ疫苗的確有可能「在極罕見狀況下」引發血栓合併血小板低下(Thrombosis with Thrombocytopenia Syndrome,TTS),嚴重恐導致死亡。對此,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2日表示,疾管署會與食藥署持續密切關注,一旦有新事證,民眾也可以重新提出疫苗救濟申請。據外媒《每日電訊報》報導,英國男子傑米史考特(Jamie Scott)在2021年4月接種AZ新冠疫苗不久,大腦就發生血栓及腦出血,不僅在住院期間3次被判病危,出院後也無法再工作,被判定已造成永久性腦損傷。史考特2023年對阿斯特捷利康提出告訴,指控疫苗害他平白無故蒙受人身健康和間接財物損失;目前英國高等法院已受理包括史考特在內的51起類似案件,總求償金額達到1億英鎊。過去,面對多起疫苗相關訴訟,阿斯特捷利康始終否認指控。然而在2024年2月一份提交給英國高等法院的法律文件中,阿斯特捷利康首度坦承:「在極端少數的案例下,會造成罕見血栓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台灣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台灣已密切注意這類國際訴訟案件。疾管署與食藥署正在共同監控疫苗的安全性和效力,同時提醒民眾,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重新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疫苗救濟申請)。此外,政府亦強調,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過程將會保持獨立及專業,確保公平公正。此事件也引起了立法者的關注,立委廖偉翔與陳昭姿質疑疾管署的受害救濟案件審議過程草率,指出審議過程需更加透明和有條理。對此,曾淑慧強調審議過程是依法進行,合法合理,且確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獨立行使職權;審議小組則秉持醫學專業並以審慎客觀之態度,全力取得事證方作成結論。
廣東梅大高速公路「路面塌陷」36死、30傷! 通車不到10年…營運方涉多起訴訟
大陸廣東梅州大埔縣委員會宣傳部1日指出,當天凌晨2時10分許,梅大高速往福建方向K11+900m附近發生高速公路路面塌陷事故。至2日早上5時30分,已至少有23輛轎車陷落、36人死亡、30人受傷,所幸傷患均無生命危險。據悉,這條高速公路的事故路段通車至今不到10年,且營運管理方還涉及多起合約訴訟案件。綜合《界面新聞》、《央視新聞》的報導,截至5月1日15時,經現場核查,事故共造成23輛轎車陷落,確認死亡人數36人,另30人正在醫院全力救治,暫無生命危險。事故發生後,廣東省成立事故救援現場指揮部,公安、緊急、消防、衛健、交通、礦場救護隊等投入約500多人參與現場救援。專家和相關部門正調查塌方的具體原因,初步推測可能與地質結構、雨水侵蝕、施工品質等多個因素有關。對此,1名從事結構和岩土的陳姓工程師向《界面新聞》分析,從現有的照片來看,事故路段處於山體邊坡的位置,道路下方路基是採用填方的方式處理,相鄰段做了簡要的護坡,但看不到重力式擋土牆、土釘、錨桿、抗滑樁之類的擋土和支撐結構。工程師補充,「從照片來看,該段高速公路應該屬於土石流地段。其實越來越多山區高速公路會採用高架橋的形式,本質上規避掉土石流地段路基的問題。不過這個路段可能是受制於當初的建造成本,還是採用邊坡填方路基。然而在非正常情況下,邊坡的安全性會降低。工程師提到,近期當地出現連續降雨,雨水沖刷會帶走表面的土壤,並進入縫隙產生水壓力,推動滑坡體向下滑。而這次的土石流事故誘發原因,可能是長期降雨後排水不利,導致容易出現裂縫的地方,也就是填方區與原地貌之間不斷變形擴大,最終引發土石流。他進一步指出,監測和預警方面也不是很到位:「這樣的滑坡,前期一般都有很明顯的現象,可以對潛在的滑坡區域進行預判。一些衛星監測的手段也可以直接反饋到安全中心,進行預警,再決定是否對高速公路進行封閉。」另據公開資料顯示,梅大高速公路路線全長61.3公里,以設計速度100公里/小時的雙向4車道標準進行建設,總投資約56.37億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253億元)。梅大高速全線橋隧比例高達51%,為當時粵省山區高速公路中最高的,施工期間多次出現礦岩層塌落、塌方等高風險狀況。梅州地處閩、粵、贛3省交界處,經濟水平較不發達,GDP不足1500億元人民幣,在省內倒數,梅大高速對梅州而言,特別是對於大埔縣來說,意義重大。2011年,廣東省督查小組赴梅州時指出,梅大高速公路建設事關省委、省政府「縣縣通高速」目標的順利實現,也是造福大埔革命老區群眾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2014年12月31日,梅大高速二期及東延線竣工通車,共33.6公里,標誌著整條梅大高速公路實現全線貫通,這不僅是貫穿大埔縣境內的首條高速公路,也是粵閩相接的第3條高速公路。而此次事故發生路段正位於梅大高速二期及東延線,意味著這次事故路段建成不到10年。據悉,梅大高速營運管理方為廣東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2年,廣東大潮高速新增了多起訴訟案件。整體來看,33.3%案件與大埔縣友宜砂石有限公司有關,涉及買賣合約糾紛,廣東大潮公司在案件中均為被告;此外,還包括多起建設工程施工合約糾紛、建設工程勘察合約糾紛和承攬合約糾紛。其歷史被執行人次數達7次,被執行總金額1738.65萬元,7次的執行法院均為大埔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