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
」竹市「中正台夜市」占國土案收管理費 國財署提告贏了拿回3438萬元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指控所管理的中正台夜市,遭到新竹市攤販協會占用,要求返還從2017年7月開始期不當得利,共計6236萬3262元。新竹地院審理後,扣除部分土地面積,判協會給付3438萬9735元。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控訴,新竹市攤販協會占用國有土地面積合計3052平方公尺,作為新竹市中正台觀光夜市之通行空間及營業區使用,還收取管理費,且為房屋納稅義務人,足認被告無權占用系爭土地之事實明確。又中正台觀光夜市入口設有大門,四周設有圍牆與外面道路區隔,為店面間水泥地通道,部分鋪設鐵板以供通行,還設置垃圾子母車,供消費者及攤販放置垃圾,可認新竹市攤販協會確有占用該部分土地。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要求新竹市攤販協會返還2017年7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間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共計6236萬3262元。新竹市攤販協會則辯稱,土地是新竹縣政府在1972年安置而占用該筆土地,與新竹縣政府間成立使用借貸關係,後於1982年7月1日新竹縣轄市改制為省轄市新竹市後,該使用借貸關係由新竹市政府承受。被指占用的水泥通道、水泥地屬開放空間,得由不特定多數人自由進出、停放車輛,供公眾通行,與公共廁所相同,均屬供公眾使用性質,無占有事實,不應計入占用面積計算。法官調查後,發現該筆土地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為管理者,並早於1957年間即登記接管。此外,新竹市攤販協會並未提出其他舉證,以證明其占用土地係具正當權源。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提起訴訟後,將夜市範圍內之中正台、廟、廁所、停車空地等面積扣除不計,計算出新竹市攤販協會實際占用土地範圍,面積合計應為1683平方公尺。新竹地院法官計算計算,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得向新竹市攤販協會請求給付不當得利為3438萬9735元。
Google欲減少對蘋果依賴? 外媒:以應對反壟斷訴訟風險
面對法院可能裁定美國搜尋引擎龍頭谷歌(Google)停止支付費用,以成為iPhone默認搜索引擎的風險,谷歌正積極嘗試減少對蘋果的依賴。據此前美國司法部起訴谷歌反壟斷案的報導,如果法院判定司法部勝訴,蘋果公司每年可能損失200億美元。然而,一份新的報告則集中討論了這一裁決對谷歌的潛在影響,以及該公司為應對此所採取的措施。據外媒報導,谷歌通過iPhone Safari瀏覽器搜尋獲得的廣告收入中,有36%被蘋果抽成。剩下的64%是谷歌從iPhone上的Safari瀏覽器中獲得了約560億美元的收入,約佔其全部搜尋收入的四分之一。實際上,在司法部提起訴訟指控谷歌在iPhone交易中的反壟斷行為之前,谷歌就已經在努力減少通過Safari進行的搜尋次數。該公司推出了自己的谷歌Chrome瀏覽器,並花了十多年的時間嘗試讓iPhone用戶改用Chrome瀏覽器。為此,谷歌大力推廣其瀏覽器,並不斷推出新功能。最近,這些功能包括將谷歌Gemini人工智慧技術整合到瀏覽器中。隨著生成式人工智慧和TikTok風格影片等措施的實施,谷歌試圖進一步說服用戶使用其應用程式,這使得該公司獲得用戶的需求變得更加緊迫。據悉,谷歌內部的目標是到2030年,將有一半的搜尋通過其應用程式完成。消息人士還透露,自2023年中期以來,搜尋量的增長已經停滯。減少對蘋果的依賴也會降低法院要求終止協議的可能性,同時,這也會使谷歌在下次與蘋果談判時處於更有利的地位。此外有消息稱,谷歌已經在與蘋果公司談判,為iPhone提供谷歌Gemini的授權。
白批綠指揮憲法法庭「荒腔走板」 司法院提4點回應
立法院上週五朝野協商時,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出,民進黨身為國會改革法案釋憲聲請人,黨團總召柯建銘卻針對「立法院做為相對機關,只有訴訟代理人」一事致電大法官書記廳,直言整件事情荒腔走板。對此,司法院7日提出4點聲明回應。司法院表示,憲法法庭已法院組織化,司法院秘書長不再列席大法官評議。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於111年1月4日施行,舊制以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的方式走入歷史。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改以法院組織方式運作審理憲法訴訟案件,審理程序訴訟化,並以裁判宣示或公告審理結果。司法院秘書長為本院司法行政幕僚長,依法已毋需亦無從列席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之評議。憲法法庭對外的聯絡窗口即為憲法法庭書記廳(下稱書記廳),憲法法庭判決的記者會,亦由書記廳對外說明,司法院秘書長不再出席。司法院指出,憲法法庭的行政事務由書記廳負責,亦為對外聯繫窗口。憲法法庭的審判主體為15位大法官。書記廳依法處理憲法法庭之行政事務,對於當事人所詢程序進行、訴訟文書記載疑義或其他無涉實體之事項,均本於權責回覆,本案亦依此原則回覆各聲請人及相關機關來電所詢事項,與一般法院行政單位的作法相同。司法院說明,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前,依法得行準備程序,並以通知書送達當事人及關係人。依憲訴法第19條規定,憲法法庭審理案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聲請通知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說明、陳述意見;通知或指定,應以「通知書」送達。同法第43條第2項則規定,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裁定前,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又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規定,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裁定前,認有命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陳述或為調查之必要者,得行準備程序。本件立法委員、行政院、總統及監察院為本暫時處分聲請案聲請人,憲法法庭並指定立法院為相關機關,依上開規定,憲法法庭於為暫時處分裁定前,以開庭通知書通知上開聲請人及相對機關到庭就暫時處分之必要性及其範圍,聽取其等陳述意見,概依法定程序辦理。針對通知書送達經過之說明,司法院強調,憲法法庭於113年7月3日寄送準備程序通知書,嗣於7月4日評決本案定於8月6日行言詞辯論,並於評決當日下午即寄送開庭通知書,注意事項中均有明載到庭辯論立委、機關代表及訴訟代理人之限制人數,其中考量立法院屬大型合議機關,特別准許得由至多3名機關代表出席。為求此部分內容記載明確一致,故於7月5日上午評決重新製作準備程序通知書,並以最速件送達各該當事人。
中國夫婦「領養」孤兒16年未登記...去世後女兒領走百萬遺產 養子一毛未得
近日,中國發生一起離奇遺產糾紛,一對老夫妻在2005年收養了一名父母雙亡的10歲男童。16年後,老夫妻在未留下遺囑狀況下過世,夫妻的女兒出面,轉走夫妻名下所有房產與財產,並要養子搬出父母遺留的房子。中國法院支持了這個要求,理由是當年的收養手續沒有完成,因此雖然養子與老夫妻相伴十多年,並且照顧他們的晚年,但是無權繼承夫妻倆的遺產。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2005年,中國貴陽一名10歲男孩的父母相繼病故,他在媒體鏡頭前表達了希望有個願意收養他的家庭,稱自己會乖乖聽話、乖乖做家事。男孩的身世引發媒體關注,當地有關部門也願意尊重男孩的想法。不久後,一對7旬的退休職工李某夫婦領養了男孩,並改名為李甲(化名),雙方以爺孫相稱。這對夫婦表示,夫妻還有一個女兒李乙(化名),比李甲大29歲。不過女兒婚後就搬離了家中,老夫妻感到有些孤獨,看到報導,考慮兩人也有扶養能力,於是決定收留這個孩子。收養李甲之後,夫妻倆向當地的有關部門遞交了領養、轉學、改名等一系列的申請,根據他們遞交的文件顯示,他們願意領養李甲為孫子。16年後,李某夫婦在未留遺囑的情況下相繼去世,留下一棟房子,存款、撫恤金、喪葬補助等共計約人民幣135萬元(合新台幣600萬元)的財產。李甲原本一直住在和兩位老人共同生活的房屋內,但2022年,李乙突然找到李甲,稱李某夫婦名下財產及房屋全數歸屬於自己名下,要李甲搬出自己父母的房子。李甲難以接受,認為自己被李某夫妻收養後,一直與老夫妻互相陪伴,並照顧老倆口的晚年生活。自己實際上是李某夫婦養子,所以自己與李乙應該擁有相同順位的繼承權,於是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分隔李某夫妻名下的房屋與財產。李乙則在法庭上辯稱,父母跟李甲並未形成合法有效的收養關係,因此李甲並非父母的合法繼承人,無權分得遺產。貴陽市法院調查後發現,李某夫妻收養李甲的行為,發生在中國《收養法》施行期間,然而依照規定,李某夫妻需要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但李甲卻無法提交相關資料。實際派人拜訪當地民政單位,承辦該案的負責人辯稱「不知道有沒有收養手續有沒有完成」,還稱16年間單位歷經多次換屆、改制,收養相關手續文件也沒有保留下來。最後,法院判定該收養關係不成立,李甲對李某夫妻的遺產未能享有合法繼承權。李甲對此難以接受,表示自己的被收養,是通過當地民政部門的指導實現的,以為一切合法合規,如今卻得知收養手續在法律上有缺失,他將繼續發起訴訟,希望能以非繼承人「酌定分配」的方式,爭取「分」得一點遺產。中國法律人士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法院判決並無不當。根據1994年出台的《收養法》修訂版明確規定,收養關係自向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登記之日起成立,但本案中李甲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所以雙方收養關係不成立,李甲不享有合法繼承權。但考慮到李甲和李某夫婦共同生活16年,雙方存在扶養關係,李某可以以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但需另行起訴。
神鬼女會計侵吞9千萬「找不到律師」 法院再判賠償台北律師公會…金額曝光
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雪琴,涉嫌以螞蟻搬象手法利用偽造傳票、作帳等手法侵吞公款,任職12年期間不法獲利高達近9千萬元。李女日前出庭時泣訴找不到律師辯護,台北地院今(5日)判已發監服刑7年的李女賠償2972萬2988元。可上訴。李女自1998年11月至2021年1月間擔任北律秘書處會計,卻於2009年至2020年期間陸續利用處理公款、辦活動機會,以未入帳、短存、重複提領等手法自公會主要收入帳戶提款,繳納其保險費與母親看護費。檢方先查出李女2013年至2020年侵吞6089萬餘元,偵查期間返還640萬元;一審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李女4年徒刑,案至最高法院後,最高院於今年4月認李女犯行長達8年、仍有5458萬餘元未還,改判7年。另北律求償之5458萬餘元、鑑識會計費132萬5千元,共計5591萬餘元金額,北院全數判准確定。北律後續清查發現,李女2009年至2012年期間,每年分別侵吞830萬7068元、738萬4830元、784萬6979元、558萬4111元,共計2912餘萬元,加上鑑識會計費60萬元,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972萬2988元。李女3日出庭時坦承犯行,並稱因為她侵占律師會費,導致找不到律師、她的律師被同業排擠解除委任;法官則指該罪不符強制辯護,可由家人代尋律師。台北地院今全數判准北律求償2972萬2988元及加利息。李女2009年至2012年侵占刑責仍在審理中。
立院憲法法庭機關代表 藍白派翁曉玲林思銘黃國昌
國會職權修法生效,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將在10日下午就暫時處分進行開庭。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召開黨團協商,立法院需推派三名代表人,今日下午結論為,各黨團同意國民黨推派2位、民眾黨推派1位。擔任本次聲請案(含暫時處分部分)之訴訟代理人;本院機關代表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黨團推派律師林石猛擔任立法院方之訴訟代理人,同時推派黨團總召黃國昌擔任機關代表。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今日表示,機關代表將由立委翁曉玲、林思銘擔任;訴訟代理人則還有前監委仉桂美、律師葉慶元以及陳清秀三位,目前正在在討論協商。 不過,傅崐萁表示時間很短,憲法法庭3日通知立法院,5日進行朝野協商,9日名單就要送到司法院,他說這是第一次看到用這麼快速的時間,連司法院網站剛公告,就知會立法院趕快派人,不解為何這麼早就要報名單?而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會後受訪表示,各黨協商代表剛坐下,桌上就已經看到韓國瑜預擬的協商結論,協商還沒開始就有預擬的協商討論,恐怕韓國瑜已經有預設結論、預設立場。
立院釋憲說明代表協商破裂 韓國瑜聽白委提這事突喊「很重要」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憲法法庭即將針對民進黨立委提出的國會改革案釋憲「暫時處份」進行準備程序,因為民進黨51位立委都是釋憲申請人、也反對國會改革法案,但該案的「相對人」是立法院,若未來釋憲說明代表中又有民進黨立委,依照法院程序,可禁止「代理」(禁止綠委代理立院說明),他主張立院代表,應由立院院長指派、並強調修法合憲,且不宜由立院秘書長擔任說明人,因為秘書長只瞭解修法程序、不一定理解修法內容。憲法法庭將於下週三(10日)開庭討論暫時處分案,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召集朝野協商,討論3名立法院訴訟代理人名單的產生方式。民眾黨團今天先召開記者會,質疑憲法法庭未邀立法院機關代表、就審期間倉促僅剩4天、3名訴訟代理人對抗12人的律師團隊,並不符合憲法法庭所謂正當法律程序,黨團總召黃國昌呼籲韓國瑜對此應有非常嚴正的態度。綠營今天雖主張由立院院長指派釋憲說明代表就好,但也認為應由秘書長周萬來到法庭說明立院立場,反對韓國瑜循立院慣例、僅由在野黨代表到憲法法庭說明,引發藍、白立委不滿,雙方唇槍舌劍,協商過程緩慢而冗長。韓國瑜稍後聽到白委黃珊珊提及立院代表不宜派秘書長周萬來出任時,也特別強調「這句話很重要,請您重複一遍」,黃珊珊隨即再度說明,周萬來只是議事人員,可以說明修法程序,但對於法案實質內容「不可以有自己的意見,不可以把責任推給秘書長」。黃珊珊並主張,既然要到法庭解釋,立院就應該由主張通過國會改革法案的政黨代表(非立委)到法庭上說明內容,至於民進黨的不同意見,民進黨立委也已經透過提出釋憲案說明,「如果大家意見都一樣,根本不必提釋憲」。看到韓國瑜要黃珊珊「請說清楚」,參與協商的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立即覺得不對勁,馬上轉頭與民進黨大黨鞭柯建銘咬耳朵,商討如何回應。莊瑞雄稍後表示,民進黨團並沒有要求派立委到憲法法庭說明,針對黃國昌、黃珊珊的質疑,莊瑞雄則仍堅持未必要由政黨派代表,就直接由韓國瑜院長指派代表就好。但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提醒民進黨,既然表示尊重韓院長指派人選,那就不要等院長提出人選後又扣韓國瑜帽子,「如果說要尊重韓國瑜、卻又說院長不能派誰誰誰任釋憲代表」,那豈不就是繞個彎、還是限制韓國瑜的裁量權,國民黨願意尊重韓國瑜的院長職權,但也請民進黨團別預設任何立場、如果朝野沒結論,那就表決,否則上午協商一個多小時,還是淪於各說各話,沒有意義。洪孟楷並強調,第四屆立院針對核四停建釋憲案,立院派出三位都是反對核四停建的在野黨立委,第五屆319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釋憲案,立院也是派出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的在野黨立委擔任說明委員,第六屆針對NCC組織法釋憲案,立院派出國、親黨團各一位代表說明,既然都有前例,就依照前例處理。但民進黨團大黨鞭柯建銘指責洪孟楷說的不對「亂扯,搞什麼鬼」,韓國瑜則請柯別再罵人「好了、柯總召、好了」,然後表示如果大家沒共識,那就循例辦理,下午表決處理,柯建銘又忍不住插話「你怎麼又聽洪孟楷的」,韓國瑜並未理會,只說「謝謝」。柯建銘則制止正起身離開的韓國瑜,要他別走繼續協商「大家還在看直播耶,不能表決啦,不必表決啦」,韓國瑜則揮手示意但沒停下腳步,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不滿的留在座位上,繼續透過直播、隔空向支持者喊話,「只要最後立院派出的是藍白立委,就是國會擴權,完全不中立」。
協商憲法法庭訴訟代理人 黃國昌籲韓國瑜要有嚴正的態度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同時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將於10日開庭討論暫時處分案,立法院長韓國瑜5日召集朝野協商討論3名訴訟代理人。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要求韓國瑜對這件事要有嚴正態度。黃國昌說,司法院憲法法庭發給立法院的函非常奇怪,,因為立法院作為相對機關,憲法法庭竟然沒有邀請立法院機關代表,只有訴訟代理人;但立法院作為相對機關、也就是相對人,沒有代表,這完全違反過去聲請釋憲時,以立院作為相對人的慣例。黃國昌指出,距離下禮拜三開庭只剩下4天,憲法法庭給予訴訟代理人準備時間過短,「難道是以為那些律師都閒閒沒事做?接下來4天全都是空檔?4天的就審期間,就是憲法法庭的高度,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嗎?」。他說,立法院1組訴訟代理人要面對民進黨4組律師團隊,符合憲法法庭程序嗎?至於傳出民眾黨擬推派黃國昌擔任訟訴代理人,黃國昌表示,訴訟代理人要現職律師,他是現任立委,依照律師法規定,當立委時不能登錄,沒有登錄、加入律師公會無法執業,這是違反律師法的行為,因此他不可能擔任訴訟代理人。
父從小不聞不問偷領消費券 女兒提「免扶養義務」結局曝
苗栗縣一名何姓女子出身後父母就分居,她從小被祖父母養大,父親毫不關心,2009年還把政府給的消費券偷領走,讓要繳學費的她傻眼,她擔心父親以後要她扶養,她向法院提起「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訴訟,法院准了。判決書指出,何女出生後均由祖父母扶養,母親不在身邊,爸爸很少出現,她兩歲時,父母就離婚,爸爸在跟媽媽討論離婚中,在開車途中發生爭吵,導致重大車禍,之後母親離去,爸爸未盡扶養責任,未支付家庭生活費,更沒負擔學費。何女說,祖父母去世後她寄人籬下,爸爸也沒過問,還想把祖父遺留的摩托車騙走,政府發放消費券,未成年的她消費券還被爸爸偷領走,她原本要繳學費,儘管爸爸說會還,但之後卻失去聯繫,2020年警方打來稱,爸爸因為竊盜罪遭起訴,所以她無正當理由未扶養爸爸,希望免除扶養義務。何女姑丈說,他沒跟何女同住,她小時候由阿公阿嬤扶養,父親沒跟她同住,她國小就打工賺錢養自己。姑姑也表示,弟弟都不拿錢回家,何女去打工還會給家人2到300元。據悉,何父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認為,何父長期離家,未與女兒同住,親屬間也難以聯繫他,他沒付扶養費給何女或是她的祖父母,須由其他親屬資助,所以認何父無正當理由對女兒未盡扶養義務,准許何女免除對何父的扶養義務。
大車申訴卻不採行車紀錄器 蔡易餘呼籲交通部建立合理程序
根據《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16點之1規定,大客車、大貨車均需換上數位行車紀錄器,俗稱大餅。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王美惠、陳冠廷、黃捷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交通部,應正視依法申裝大餅的證據力,建立合理交通違規申訴程序。蔡易餘表示,他與王美惠、陳冠廷、黃捷今日召開「駕駛依法加裝大餅 只保受罰 不保申訴」記者會,呼籲交通部,要正視依法申裝大餅(即行車紀錄器)的證據力,檢討並建立合理交通違規申訴程序,保障職業大車駕駛權益及其他用路人權益。他指出,這幾個月他接獲多位大車職業駕駛的陳情,表示去年10月至12月底,他們行經國道一號南下台68K處時,遭測速照相機拍照,但車上依法加裝的大餅(即行車紀錄器)顯示均在速限內,並提出GPS定位輔證,都顯示沒有超速的狀況。蔡易餘表示,這段期間他和幾位委員們,開了三場協調會,理解到大車駕駛們辛苦工作,也依法加裝大餅,甚至還自費額外裝設GPS或影像紀錄器,極力想要自清,但 交通部監理單位卻沒有發揮應有的裁量作為,一昧將責任推給法院,要駕駛們自己去打行政訴訟自保,只想避免麻煩、消極行政,全無行政機關該有同理心!蔡易餘說,他要再次呼籲交通部,應正視依法申裝大餅的證據力,建立合理交通違規申訴程序,讓監理裁決機關發揮功能,才能真正保障職業大車駕駛權益及其他用路人權益!
高雄屏東洗錢機房曝光!「風哥」一年經手51億天價 12人遭起訴
高雄及屏東一連串的網路洗錢機房案震驚全台,主謀鄭姓男子以綽號「風哥」知名,與其夥伴蘇姓男子合作,在多處租屋設立客服及自動轉帳機房,短短1年間,涉及逾4兆越南盾(約新台幣51億元)的洗錢活動,3日檢調宣布對鄭男等12人正式提出起訴,涉及《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行。案件始於鄭男前年秋天取得越南手機門號及電腦設備,以每月7萬元的薪資僱用蘇男等幹部,積極招募客服人員如馮男、李女等10人,全天候輪班在高雄、屏東等地的機房內運作,鄭男利用越南門號手機建立自動化轉帳系統,幫助客戶進行非法入金和出金等轉帳行為,這些操作完全在無人監督下進行,極大地降低被發現的風險。檢調進一步調查發現,自2023年1月開始至12月止,該網路洗錢機房共接受逾9844億越南盾(約新台幣9億元)的入金,同時完成超過3.2兆越南盾(約新台幣42億元)的出金,其中鄭男從中抽取高達1.5%的佣金,僅這一項目就使其獲利超過3000多萬元,大規模跨境洗錢活動引起檢調的高度關注和調查。在2023年底,檢調突襲這些機房,並拘捕鄭男等主要成員,面對調查,鄭男及其夥伴起初企圖淡化其角色,甚至有人聲稱只是「義務幫忙」,從未領取過薪水,然而,這些辯解在檢調的深入調查面前無法成立,根據調查,所有拘提的機房成員每月實際領取4至5萬元的工資,這一點在薪資帳冊上有明確的紀錄。對於鄭男及其夥伴的辯護指稱所涉款項為境外博弈集團所有,檢調也未能找到任何證據予以佐證,因此依據《特殊洗錢罪》對鄭男等12人提起訴訟。
破天荒!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 憲法法庭7/10首開庭
國會改革法案在6月26日生效,民進黨在覆議案遭駁回後,由總統府、民進黨團、行政院、監察院兵分四路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火速分案,將在10日下午2時開庭進行準備程序,處理暫時處分。司法院今晚間指出,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對近日增訂(修正)公布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的相關條文,分別提出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聲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就上述聲請暫時處分部分,依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及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規定,定於7月10日(三)下午2時行準備程序,聽取上述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司法院指出,監察院提出的聲請案,已完成分案,目前由承辦大法官及其所屬審查庭持續處理中。
美2歲男童托嬰中心玩耍 遭割草機「捲入」被迫截肢
近日,美國華盛頓州發生一起不幸的意外,一名2歲男童在托嬰中心的草皮上玩耍時,由於靠近一台運轉中的割草機,不幸遭到捲入,男童的右腳腳掌遭到截肢。據《每日郵報》報導,這起意外發生在華盛頓州昆西市(Quincy)的羅德里格斯日托中心(Rodriguez Daycare)。一名男子駕駛著大型割草機在替托嬰中心院子修剪草皮時,不幸將在院子玩耍的2歲男童捲入。昆西市(Quincy)警局的局長萊恩格林(Ryan Green)表示,「那位先生正在日托中心割草時,一名幼兒突然靠近機器,割草機的刀片絞住了孩子的腳,把孩子絞進割草機下面。」警方到場時,男童已經被救出,但是右腿受創嚴重,他立刻被就近送往昆西谷醫療中心(Quincy Valley Medical Center),隨後被緊急透過空運轉送至西雅圖的海景醫療中心(Harborview Medical Center)接受搶救,雖然保住了性命,但最後仍不得不截肢以保住男童的性命。男童母親的朋友,在網路上代替男童母親發起募款,表示男童家裡人口眾多,經濟狀況並不寬裕,尤其他從美國東岸的昆西市被送到西岸的西雅圖,基本橫跨整個美國的距離,讓這個本來就不富裕的家庭壓力更是雪上加霜。而募款所得的金額,將會全數用於男童的醫療、以及將來可能要面對的訴訟等一應開支。目前華盛頓州兒童、青少年和家庭部(Washington's Department of Children, Youth and Families)都已介入調查此事件,而該日托中心的許可證已經被暫時吊銷。
民眾黨將提案邀總統國情報告 府方:釋憲結果前不宜行動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2日表示,該黨團曾提案邀總統賴清德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協商冷凍期在12日結束,屆時會要求排上院會議程處理;總統府表示,憲政機關應尊重憲法嚴肅性、等候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於大法官尚未做出釋憲結果前不宜採取行動。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對立法院提案將邀請總統於釋憲結果出爐前進行國情報告,呼籲各憲政機關都應尊重憲法嚴肅性;雖然憲法法庭裁判的結果未知,但既然已有違憲疑慮,皆應等候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於大法官尚未做出釋憲結果前不宜採取行動。郭雅慧表示,此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加上修正條文內容有違反權力分立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憲政爭議,因此賴清德總統已委由律師向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呼籲靜候判決。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說,釋憲空窗期不該做政治操作,民眾黨不需要如此猴急,呼籲白藍二黨應該遵守憲法程序,若藍白強硬要求賴總統國情報告,他建議總統請假,等到釋憲結果出來後再規劃也不遲。
國會職權修法 監察院今聲請釋憲及緊急處分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繼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1日下午也將由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偕同訴訟代理人李元德律師赴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創下4個憲政機關同時聲請釋憲的紀錄。立法院於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總統於6月24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法律已於6月26日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已先後派員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監察院調查處處長楊昌憲今天在律師李元德陪同下,到司法院遞交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書,監察院認為,相關修法已嚴重妨害調查權行使,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日前指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監察院是國家最高機關,並賦予彈劾、糾舉、審計、糾正權,且根據憲法第95、96條規範,以及大法官釋字第325號解釋,調查權專屬監察院行使。李俊俋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中,將調閱權直接改為調查及調閱權,監察院只能針對違法失職的公務員進行調查,但立法院行使的範圍在哪、對象是誰,與監察院調查權間的界線在哪,完全沒有講。李俊俋表示,憲法最重要的是保障人民權利、讓國家憲政機關正常運作,不管三權、五權都要嚴守權力分立原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確實嚴重破壞憲法權力分立、影響人民權益保障,監察院必須捍衛權力、聲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