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狀
」 陳建州 大牙 離婚 提告 性騷捧現金買房住9年 「開發商破產」竟害別墅被拍賣!屋主傻眼了
大陸一名劉姓男子2015年5月11日購買了一套位於九龍坡區白彭路6號的別墅,總價款是人民幣121多萬元,房屋開發商為重慶五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星地產)。沒想到,劉男今年突然看到門前張貼著一份拍賣公告,經過再三追問,才得知五星地產早已破產,連帶導致他的房產被拍賣。《大皖新聞》報導,劉男買房當天和地產公司簽訂了《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劉先生說,他在簽約後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地產公司也有開具房款收據,「後來我開始裝修入住,至今已有9年」,期間他曾多次催促五星地產履行買賣合同約定,為他辦理房產證並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但對方每次都找藉口推脫。今年3月26日,劉男突然看到門前張貼著一份拍賣公告,並稱他的房產設有抵押權,然而根據當初和地產公司的合同,內容明確寫著「本商品房屬預售商品房,五星地產應當在2016年6月30日前,將已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商品房交付劉先生使用,五星地產聲明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等語。屋主認為,該套別墅是自己的合法住所,因為開發商自身原因,一直沒有給自己辦理房產證並過戶,遂向九龍坡區法院遞交起訴狀,要求確認當初雙方簽訂的那份買賣合同真實有效。法院開庭時,五星地產未到庭,但當初開發商確實合同中聲明「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且直到拍賣時地產公司一直未辦理過戶。法院認為,從合同內容看,五星地產將涉案房屋出售給劉男,雙方對出售房屋的位置、價款、支付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進行了約定,內容亦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簽訂當天,五星地產出具了購房款收據,雖然該房屋存在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障礙,但這屬於物權變動方面的問題,並不影響合同效力。此外,面對別墅遭管理人拍賣,劉男隨即向法院提起異議之訴,申請終止拍賣處置,「然而當我正等待法院回覆時,發現房屋已經被拍賣掉了。」今年9月13日,九龍坡區法院裁定,解除五星地產所有、位於白彭路6號的別墅所有查封和抵押登記,同時裁定將該別墅的所有權轉移登記到買家名下。對此,律師認為,儘管管理人聲稱該別墅之前被多家法院查封,且有合法的抵押權,但劉男此前已與開發商簽訂有效合同並支付全部價款,實際占有該別墅長達9年,未辦理過戶登記是因為五星地產不配合,管理人的拍賣行為涉嫌違規,劉男提出的執行異議能夠排除執行,可進一步向九龍坡區法院申請撤銷執行。
前助理指控性侵 肯爺遭爆「想和岳母上床」要妻全程觀賞
美國饒舌天王「肯爺」肯伊威斯特(Kanye West,現名Ye)遭前私人助理勞倫(Lauren Pisciotta)的指控性侵,雙方已進入法院程序。根據勞倫訴狀中提到,肯爺曾想和岳母發生關係,要求妻子碧安卡在旁觀看,荒唐行為引發廣泛關注和討論。肯爺才在2022年的時候結束與金卡達夏(Kim Kardashian)的8年的婚姻關係,隨後在2023年與澳洲建築師碧安卡在美國比佛利山莊舉辦婚禮,但如今肯爺的婚姻又出現了問題。根據英國《Daily Mail》報導,肯爺前助理勞倫在訴狀中指出,肯爺擁有「特殊性癖好」。勞倫曾收到肯爺傳來的一張對話截圖,內容是肯爺與妻子對話,聲稱想和岳母上床,甚至要求妻子在旁觀戰,但最終被拒絕。據了解,當時肯爺的老婆碧安卡持工作簽證待在美國,母親亞歷珊卓(Alexandra)從澳大利亞到洛杉磯探親,肯爺看到美艷岳母引起了色心但碧安卡拒絕提議。被問到肯爺曾有過色心,碧安卡的媽媽亞歷珊卓冷漠回應:「我不想跟這件事扯上關係。」此外,勞倫還提到,肯爺利用商業活動作為掩護,涉嫌將女性從海外引入美國到他的公司工作,但實際上卻是與肯爺名單上的「客戶」進行性交易,還在辦公室設置了一間「砲房」,方便隨時發生性關係。另外,有消息指出,肯爺岳父Elia Censori是澳洲黑幫成員,曾因犯罪活動於1982年被判刑5年,而碧安卡的父母曾警告女兒不應該和肯爺結婚,但最終仍無法阻止。
看護變同居!董座不只送女看護4650萬 還贈透天厝:讓妳安享晚年
高雄市一名朱姓女看護,自2005年起長期照護某傳產游姓董座,2人日久生情,逐漸發展為同居情侶關係。游姓董座2018年臨終前,不僅在病榻上允諾將18張定存單內的4650萬元贈與朱女,還贈與她一棟位於高雄大社區的透天厝。之後,游男家人為4650萬遺產與朱女展開7年刑、民事訴訟,近期高雄高分院作出判決,不僅朱女刑事上獲判無罪贏回鉅額遺產,民事上同樣獲勝,取得這處游男生前承諾「讓妳能安享晚年」的透天厝。整起事件發生於2005年,朱女受聘為高雄某傳產公司游姓董座的看護。隨著時間推移,兩人發展出超越雇傭關係的情感,同居長達十餘年。朱女對外以「游太太」自居,兩人的關係得到了游男的默認。游姓董座董早年向政府承租大社區水管路一塊水利地,興建透天房屋做為公司營業場所,經營機械進口生意,後來公司遷移至左營區,游男則花了300萬元將大社區的透天厝重新裝潢,並帶著朱女前往律師事務所,簽署房屋移轉協議書,稱這棟處所將來會交給朱女安享晚年之用。游男於2018年初病逝,該棟透天厝由游妻和3名子女繼承。朱女表達游男生前允諾把這間透天厝讓渡給她,遭游家人拒絕歸還。朱女因而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起訴狀主張她照顧游男十多年,期間還陪他度過6次化療,她和游一起到律師事務所,簽署房屋移轉協議書,但被游妻等人無權占有。游家人則主張,朱女負責照顧游男的生活起居,但對外竟以「游太太」自居,事實上她只是看護;游家人並說,房屋納稅人是游男兒子,游的兒子才是房屋實際上的處分權人。一審橋頭地院及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時,朱女提出她和游簽立的房屋轉讓協議書,以及律師見證文件,法官依此判決游家人敗訴定讞。但因該地是水利地,朱女成為房屋所有權人後可租地居住,但無土地所有權。
烏龍通緝1/莫名其妙遭通緝 男子告花蓮地院要求賠償
一名住在桃園市的男子因為車禍事故遭控傷害罪,他認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而拒絕和解,不料卻在法院審理期間遭到通緝,當警察將他上銬逮捕的那一刻,男子仍百思不得其解。他自忖沒逃亡隱匿的意圖,也沒換過手機號碼和地址,卻莫名遭到通緝,心中愈想愈忿怒難平,已委請律師提告要求國家賠償,釐清花蓮地方法院和李姓法官的侵權責任。家住桃園市的38歲Y男兩年多前到花蓮訪友,開車下山行經狹窄的產業道路時,剛轉過一個髮夾彎,突然見到對向有車開來,雖然雙方都緊急剎車,但他駕駛的皮卡車仍與來車對撞。這起車禍經交通事故鑑定,雙方在未劃分道線的道路上均未減速慢行,對撞損失部份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然而對方不服氣,堅稱Y男下坡速度太快,撞擊造成他胸口挫傷及身體多處擦傷,憤而提告。Y男說,鑑定結果認定雙方都有錯,他認為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因此拒絕和解,最後被檢方以傷害罪起訴,移請花蓮地方法院審理。Y男駕駛皮卡車行經花蓮一處單線道山路時,與來向車輛對撞,雙方車頭損毀。(圖/民眾提供)Y男說,法院首度開庭時,因為已經快要過年,加上他分開已久的小孩回家,他忙著陪小孩,竟忘記這件事,直到書記官打電話來訊問,才想起自己要到花蓮出庭,因此先在電話中告假;第二次開庭他不敢輕忽,準時到場,之後的調解庭,則委由律師代為出席,但也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而遲未和解;後來他遵從法院通知開庭,前往花蓮的途中,卻在火車上接到來電,指示當天庭期取消,Y男只好轉頭回家。沒想到某一天下午,Y男接到台北市的警察聲稱「有事要找他」,問他在不在家,Y男就乖乖在家等候,不一會兒兩名警察上門,並告知他已遭到通緝,隨後將他上銬帶回台北,原本製作完簡單詢問筆錄後要押送他到花蓮歸案,後經律師協調改由法官線上偵訊,問完就讓他回家。這起傷害案件最後經雙方協調,在保險公司同意支付賠償金後,和解結案。雖然賠償的事故圓滿落幕,Y男對於莫名被通緝愈想愈不甘心,決定委請律師到桃園地方法院對花蓮地方法院及李姓法官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200萬元,並向監察院及民間司改會陳情。他的委任律師曾威凱說,Y男為善良百姓,僅因過失輕微的車禍案件,卻在未失聯、未逃逸隱匿,且未經任何拘提通知之情形下,遭到花蓮地院及所屬法官拘提、通緝,並經龜山戶政事務所限制住居,名譽與自由都大受影響,還必須背負通緝犯惡名,因此要透過訴訟為自己討公道。Y男出示手機中的法院補寄的取消開庭通知說,他一次搭火車前往花蓮開庭時,途中得知庭期取消,還跟已經在法院的保險公司人員確認過,才轉頭返家。(圖/甯其遠攝)「這個案子太特殊了,我第一次遇到有人因為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罪被通緝。」曾威凱說,法院拘提不到人而發布通緝的流程應該相當嚴謹,通常要屢傳不到才拘提、拘不到人才通緝,這次不知是哪幾個環結出了問題,日前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有待司法釐清事件經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劉亞仁被控性侵 韓警調查結果出爐
本名嚴弘植的韓國影帝劉亞仁,於今年7月被控性侵在辦公室睡覺的男子A某,首爾龍山警察署在調查後表示:「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嚴某嫌疑。」因而決定不移送檢方。警方在7月15日收到A某的訴狀,指控在龍山區辦公大樓睡覺時被劉亞仁強姦,之後警方以同性性暴力嫌疑立案,對A某和劉亞仁進行調查,但沒能找到明確證據,警方表示,過程中還對劉亞仁驗毒,結果為陰性。劉亞仁涉嫌吸毒、教唆吸食大麻、毀滅證據等罪名,遭檢方求處有期徒刑4年、罰款200萬韓元(約台幣5萬元)以及追繳金154萬韓元(約台幣4萬元),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年、罰款200萬韓元,當庭羈押。
保時捷男酒駕撞到騎士癱瘓!疑脫產分文未賠 受害母欠300萬醫療費求公道
2020年8月15日台中一名有犯罪前科、41歲林姓男子,飲酒後駕駛400多萬的保時捷Macan S豪車,撞上騎車的22歲蔡男,被撞飛的蔡男又撞擊對向柯姓女子的轎車,導致他終身癱瘓。法院一審雖判決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由於他名下沒財產,蔡母至今一毛錢都沒拿到,兒子目前已積欠300萬醫療費,蔡母懇求林男發揮慈悲心,負起賠償之責,給兒子公道與生路。據 《自由時報》報導,林男當下酒測值0.16毫克,駕駛保時捷撞上22歲蔡男,卻懸掛已逾期「臨時牌」,沒有強制責任險,他又否認任何過失,「顯無接受裁判之意」,被依酒駕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檢方聲請通常程序判決,台中地方法院卻改為「簡易判決」,去年8月開庭後,9月就判決,「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認定,蔡男與柯女沒有肇事責任,林男為全責,法官卻推翻鑑定,逕自認定蔡男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責,林男一再狡辯且分文未賠,法官卻認為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再用自首減刑輕判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不用入獄坐牢,蔡母對此感到荒唐。檢方上訴後,台中地院才發現「簡易判決」違法,撤銷這起烏龍判決,改由合議庭用「通常程序」判決。合議庭上個月底宣判時,認定蔡男沒肇責,林男全責,三位法官認為林男推諉卸責,不過,合議庭仍判定林男符合自首條件,給林男減刑,改判10月,不能易科罰金,應入獄坐牢。雙方皆於本月上訴,蔡母的律師朱清奇在訴狀中聲明,林男犯後態度惡劣,住在1700萬元的豪宅、開名車,名下卻一毛錢都沒有,案發後連保時捷車主也變更他人,完全沒有賠償誠意,請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改判最重之刑(2年3月至4年6月)。林男的律師盧永盛,13日被問到當事人是否脫產等細節,盧永盛答覆不方便,但他表示不知林的財產狀況,他曾勸林男應盡力談賠償和解,但因一審判決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金額太高而卡住,他說林男並非惡劣或不負責之人。
吃麵包「咬到死老鼠」!她驚見毛髮、內臟、尾巴 崩潰喊:令人痛苦
南非一名女子下班回家的路上,在商店買了一條全麥麵包,但在吃到一半時,她突然發現麵包裡有著異物,看起來像是老鼠的橫切面,上面還留有毛髮、內臟、尾巴,讓她忍不住罵道「這種經歷令人痛苦且厭惡」。根據外媒《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37歲的諾姆布洛(Nombulelo Mkumla)居住在德本(Durban),近日她在社群平台上分享一段可怕的經歷,從畫面中可以看到,她在咬了一半的麵包中發現老鼠碎片,以及老鼠的毛髮、內臟和尾巴。諾姆布洛說到,她在8月27日購入這條麵包,直到31日早上才發現這隻囓齒動物,「我從冰箱拿出麵包來切成吐司,卻發現有噁心的東西,我拍了照片傳給朋友,其中一人說『僅供參考,那是一隻老鼠』」。諾姆布洛痛苦地表示,「我試圖否認並暗示這可能是別的東西,但確實有可能是老鼠,牠可能在工廠裡進入了麵包,卻沒有人注意到」。影片一經曝光後,迅速吸引網友熱議,而當諾姆布洛返回購買麵包的商店投訴狀況時,店家卻要求她直接向供應商反映。後來,她向供應商寄送一封電子郵件,附上麵包的照片和影片,廠商的代表則透過電話聯繫了她。報導指出,食品製造商指出,此次事件是為「獨立事件」,迄今沒有發現其他類似案例,也向消費者保證,相關調查已經啟動。不過,這並不是第1次有人報告在食物中發現老鼠,一位澳洲商人曾在1月下旬購買火腿和沙拉捲,當他吃著捲餅時,卻咀嚼到像是火腿軟骨和脂肪的東西,意識到不對勁後,他趕緊將食物從嘴裡吐出來,卻才發現食物殘渣裡有著老鼠尾巴。
美國起訴「哈瑪斯6名領袖」 列7罪狀指控策劃恐怖攻擊、謀殺公民
美國於當地時間3日宣布,將起訴哈瑪斯6名領袖,指控他們策劃、支持並實施去年10月7日針對以色列南部的恐怖攻擊,造成至少1200人死亡,其中包括43名美國公民,且大多數為平民及人質。根據《路透社》、《CNN》報導,6名哈瑪斯領袖面臨7項指控,包括恐怖主義、密謀謀殺美國公民、密謀使用大規模殺傷武器導致死亡等。美國司法部長賈蘭德(Merrick Garland)在聲明中表示,「正如我們於起訴書所述,這些被告擁有武器、政治支持、伊朗政府的資金以及真主黨的支持,他們領導哈瑪斯摧毀以色列國並謀殺平民」。 這份起訴文件列出6名被告,依然活著的,包括可能躲藏在加薩的哈瑪斯領導人辛瓦(Yahya Sinwar)、在卡達擔任僑民辦公室負責人的前領導人梅沙爾(Khaled Meshaal)、位於黎巴嫩的高階官員巴拉卡(Ali Baraka)。而已過世的3人,分別是在7月遭德黑蘭殺害的前政治領袖哈尼雅(Ismail Haniyeh)、7月於以軍空襲時喪生的卡桑姆旅指揮官德伊夫(Mohammed Deif),以及3月被擊殺的卡薩姆旅副指揮官伊薩(Marwan Issa)。報導指出,這份起訴文件最早於今年2月1日提出,而賈蘭德直言,「今天公布的訴狀,只是我們針對哈瑪斯行動各方面努力的一部分,這不會是我們最後一次行動」。另外,這份起訴文件還提到,在哈瑪斯大屠殺期間,恐怖分子對以色列婦女實施性暴力,包括強姦和切割生殖器;而根據加薩衛生部統計,以色列對哈瑪斯的攻擊行動至今導致加薩至少4萬819人死亡,其中大多數是婦女與孩童。
台大癌醫護理師遭病患2度性騷擾 繼承人要幫賠20萬
台大癌醫分院一名女護理師遭住院化療的男子性騷擾,護理師憤而提告,然而男子卻在訴訟期間去世,最終台灣高等法院判男子的繼承人須賠償20萬元。判決出指出,護理師指控,自己在確認男子是否訂晚餐時,對方將頭部靠近自己的胸前,當時護理師以為男子想要看清楚自己掛於胸前之識別證上名字,遂將識別證稍微往前拉近男子的臉部,沒想到對方卻趁其不備,伸手觸碰護理師的胸部,對其性騷擾得逞。隔天護理師巡房時,男子更進一步坐在床上,將雙手圈住護理師的左大腿,甚至往上滑動至腿根處,還觸碰到護理師的下體,二度性騷擾得逞,這也讓護理師忍無可忍,決定提告。護理師控訴,男子的行為侵害了自己的身體權,使自己在精神上承受極大的痛苦,請求賠償20萬元,然而男子在訴訟期間去世,護理師依據繼承法請求男子的繼承人在所得遺產範圍內賠償。最終法官審酌後認為,根據《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男子的繼承人應在繼承遺產範圍內,對護理師的損害負清償責任,因此判決男子的繼承人須支付護理師20萬元,此外,法官指出,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送達男子繼承人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本案不得上訴。
馬斯克旗下X平台驚爆「拖欠38億貨款」!台伺服器大廠緯穎證實:已赴美提起訴訟
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Elon Musk)於2022年10月以440億美元收購推特,並將此社群平台改名為X,不過X平台疑似陷入財務困境,日前台灣伺服器大廠緯穎在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告馬斯克」,控訴對方積欠約1.2億美元(約新台幣38億元)的貨款。綜合《資料中心動態》(data center dynamics)、《財經內幕》(Business Insider)等外媒報導,台灣伺服器大廠緯穎(Wiwynn)上周向法院提出訴狀,指馬斯克收購社群平台X後,突無預警「停止付款」伺服器零件費用,導致公司積累了價值約1.2億美元的零件貨物。緯穎表示,由於X平台拒絕支付款項,因此他們也立即取消或收回價值約5900萬美元(約新台幣18.7億元),並向馬斯克求償剩餘的6100萬美元(約新台幣19.3億元)損失賠償。對此,緯穎昨(21日)發布重訊,證實這項法律訴訟案,「本公司與X Corp.簽有產品採購協議,我司依據協議購買X Corp.所需料件。X Corp.於2022年末停止支付應付款項,本公司透過郵件與電話試圖解決爭議未果,現本公司就產品剩料之爭議向X Corp.依法提起訴訟。本公司已委任律師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向X Corp.提起訴訟,待法院審判結果確定。」事實上,受害的台廠不只緯穎,聯華神通集團旗下的「神達」於2022年第4季同樣遭到賴帳,導致神達當季虧損達3.46億元台幣、每股虧損0.29元,寫下自神達上市櫃以來,第2次出現單季虧損的紀錄,不過該公司並未採取法律行動。
蔡阿嘎二伯怒告12網友 心疼兒子蔡桃貴、蔡波能遭不實影射
百萬YouTuber蔡阿嘎不只自己有粉絲,他的妻子二伯、大兒子蔡桃貴和小兒子蔡波能也都是網紅,擁有超高人氣。最近蔡阿嘎與二伯突公開提告12名網友的始末,只因心疼兩個兒子去年11月遭影射吸大麻,深怕對兩人長大後有不好的影響,自認身為父母更應該站出來面對。蔡阿嘎今(20)日晚間在臉書粉專發文,曬出一張刑事告訴狀,針對2023年11月有多名網友在網路上,對蔡桃貴和蔡波能提出不實吸麻指控或影射留言,決定一共提告12人;蔡阿嘎和二伯說明網友不適合開玩笑的留言,「可能逾越了言論自由的界線」認為沒人活該倒楣被霸凌,所以身為父母的他們更要站出來嚴肅以對。案情目前進行到有被告陸續被傳喚出庭,蔡阿嘎表示一切交給司法判決,他與二伯和家人們會靜待結果。蔡阿嘎曬出刑事告訴狀,一口氣告12名網友。(圖/翻攝自蔡阿嘎臉書)除此之外蔡阿嘎與二伯還拍攝了完整提告影片,內容主要提及去年11月Joeman和蘿菈染毒事件爆發後,有多名網友影射蔡桃貴和蔡波能有吸麻,引起輿論;當時蔡阿嘎夫妻倆就打算提告,也解釋沒有第一時間公開,怕又有網友質疑他們蹭熱度,兩人於2023年11月20日赴地檢署遞狀提告。之後蔡阿嘎夫妻也帶著告訴狀,找到張思瀚律師、家扶基金會新北家扶中心林夢萍主任、善牧基金會侯雯琪社工師和東吳大學社工系廖美蓮教授,一起深入討論有關兒童網路霸凌的相關法令及嚴重性,也希望大家一起反思這項議題。許多粉絲也跳出來力挺蔡阿嘎和二伯的決定,留言表示支持,「欺負小孩,必須嚴厲執法」、「讓那些躲在鍵盤後的酸民們,知道話不能亂說!讚!」、「支持,為自己言論負責,對象是小孩就這樣亂噴,對大人會多過分簡直無法想像」、「言論自由不是讓人來牴觸法律,真的不要亂開玩笑,莫須有指控更糟糕」。CTWANT提醒您: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拒絕毒品,珍惜生命。健康無價,容毒噬。
大法官若沒收聽證調查權 藍委憂台灣民主恐倒退30年
憲法法庭今天針對國會改革法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府院三大秘書長親上火線論述,賴總統還發文強調「我必須挺身而出捍衛憲法」,創下憲政史上新紀錄。不過,代表立法院上庭辯論的藍委翁曉玲感嘆,國會改革法案若最終遭憲法法庭判違憲,台灣民主恐將倒退30年,立委吳宗憲也說,此刻他終於明白,「當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這些話的意義。立委翁曉玲也說,在參與憲法法庭訴訟的過程當中,藍白團隊深深感覺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不管是在訴狀的限制,或他們申請的迴避狀沒有公開,憲法法庭都違背過去的作法。不過,翁曉玲、吳宗憲也都強調,即使現狀如此,但也不會放棄,因為「如果放棄了,就真的結束了」,也會繼續奮戰到底,為守護台灣民主盡份心力。憲法法庭針對國會改革法案的釋憲申請玵詞辯論結束後,因有7位大法官,11月前任期屆滿,外界預估最快11月,將做出違憲與否的裁定。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在野黨內不少聲音認為「大法官的心證已成,釋憲結果恐不樂觀」,但也有立委私下認為,總統府已核定成立「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進行新大法官提名作業,立院新會期就要審查到,屆時在野立委一定會細細追問大法官候選人對於國會改革案的看法,因此「國會改革釋憲戰」其實仍在繼續中,這些過程仍有可能對釋憲最終結果造成影響。吳宗憲在憲法法庭言詞辯論結束後強調,國會代表人民,需要有可以監督政府的力量,力量則來自資訊。立委必須知道真相,才有能力要求政府不要濫權,但目前在野黨在立院遇到的困境正是要不到資料,向官員索資,拿到的都是被篩選過、甚至塗黑的資料,試問這樣如何落實監督政府的職責?吳宗憲指出,民進黨執政8年間,發生的弊案包括,疫苗、口罩、快篩、雞蛋、武器採購、失敗的數位身分證,其中又讓多少無辜的人失去生命、賠了多少人民納稅錢,但究竟事實為何,到現在仍無從得知,這就是為甚麼國會需要調查權的重要原因。吳宗憲表示,立院目前擁有的文件調閱權只是立法院調查權的一種,相比31年前,如今更是資訊爆炸的社會,憲法解釋應與時俱進,考量若無法獲取完整資訊、如何能知道真相?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份書)也提到國會調查權會讓被調查人的隱私被揭露,但這似乎沒有完整將相關法規一起合併解釋,像是新法賦予拒絕證言權、律師協助及程序保障,對於調查小組召開秘密會議後,如違反保密義務,也會有相關處罰。翁曉玲表示,國會改革法的目的是希望立法院有更強而有力的工具去監督政府機關,到底有沒有依法去執法,但賴清德政府很怕立院的監督,四路齊發申請釋憲,連釋憲也要採取這種民粹動員之勢,匪夷所思。(圖/記者黃威彬攝)翁曉玲則表示,國會改革法案是人民所期待,而且現在是非常重要的時刻,也是遇到一個正好適當的一個時刻,才能推動國會改革法案, 如果這時憲法法庭將法案宣告違憲, 那她相信「台灣民主會倒退30年」;且對全世界民主國家來講,國會擁有調查權是主流趨勢 ,但現在立法院的還是只有文件調閱權,這個根本不能夠實踐立法院去監督行政機關的功能。翁曉玲強調,國會改革法案基本上就是立法院基於憲法主權在民原則、權力分立制衡原則和落實責任政治原則的重要法案,對立法院行使執權非常有必要,而且合理、合法、合乎大法官歷來憲法解釋的修法。翁曉玲說,國會改革法的目的是希望立法院有更強而有力的工具去監督政府機關,到底有沒有依法去執法?讓作為人民代表的立法院不再是霧裡看花,被政府官員蒙混,可以讓人民更加清楚了解,到底政府是在做什麼?但遺憾的是,賴清德政府很怕立院的監督,也怕人民瞭解太多,所以想盡各種杯葛方法,從體制外的「青鳥」到行政院提起覆議,現在又發動四個機關從總統、行政院、監察院到立法院黨團,四路齊發來申請釋憲,連釋憲也要採取這種民粹動員之勢,簡直是匪夷所思。
離譜情侶誣告400多件只為報復 下場慘了
真惡質!一對都是姓陳的情侶,近幾個月來為報復與他們有債務或糾紛的人,竟然涉嫌假冒他人姓名,向全台各地的地檢署誣告,經清查至少400多件。此案驚動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召開專案會議,並協調彙整相關資料提供台南地檢署偵辦。南檢持票將陳姓情侶拘提到案後,經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南檢指出,此緣起於福建連江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日前受理陳姓情侶提出的告訴狀時,發覺有冒名申告及誣告等情事,進一步查出對方還以相同手法,向全台各地檢署冒名申告。經向高檢署陳報後,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7月12日召開專案會議,並協調各地檢署調查相關案件,以及協助分配各地檢署訊問轄區內被冒名申告的被害人後,再提供彙整資料給南檢參考。南檢承辦檢察官廖羽羚會同專案小組比對相關資料後,進而查出陳姓情侶涉嫌濫用他人的個人資料寄件提告,並偽造證據、告訴狀,企圖利用司法制度報復他人,讓被冒名申告者及被告為了出庭疲於奔命,行徑十分惡劣,嚴重浪費司法資源。本月19日廖羽羚指揮台南市善化警分局、台南市警局刑警大隊科偵隊等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陳姓情侶位於台南市善化區、台中市大雅區等2處住處執行搜索,並將他們拘提到案。檢方訊問後,認為2人均涉犯《刑法》誣告、偽造私文書、偽造印章、印文、行使偽造私文書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20日也以2人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且有羈押必要,均裁准羈押禁見。
5億高中生案 律師揭「夏男遭重判」2關鍵…曝賴小弟遺體還在冰櫃
喧騰一時的台中5億高中生命案,台中地院今(28日)作出一審宣判,死者賴生配偶夏男被依偽造文書判處1年6月個徒刑。對此,賴生母親的委任律師許哲維提出關鍵2點,指出夏男遭從重懲罰的原因。台中地院上午11時依《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對夏男判刑1年6個月;許哲維律師表示,該法第214條最重刑度為3年,但實務上鮮少判滿3年且通常是易科罰金,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台中地院判夏男1年半「算是比較重的懲罰,我們支持這樣的作法」,並提出2大關鍵。5億高中生案被告夏男遭判刑1年半。(圖/民眾提供)首先,夏男在整起事件中,明顯沒有跟賴生有交往事實,並在賴生明顯不是同性戀情況下同性假結婚,且夏男拒絕承認這客觀上明顯事實,也沒如實說明;第二,依法庭攻防角度來看,夏男當時用話術方式,請不知道他們交往過程的2位民眾幫忙結婚登記,不符合法律上「親見親聞」要件,是客觀上非常明確的假結婚登記。兩者造成法官判較重刑度。不過,許哲維律師也說,要等判決書出爐才能確定法院梳理過程是否如前述所說,更透露賴生遺體仍在冰櫃內,將寫訴狀請求台中地檢署2次驗屍,直到相關疑問都釐清後再辦理後事。許哲維律師強調,後續最重要的是8月的民事庭,將就賴生與夏男離婚部分開庭,他對此審慎樂觀看待,也非常謝謝本次檢察官協助釐清事實、法官查明真相,「給予被告適當的刑罰,來警惕不法」。
魔戒爭奪戰! 搶到公司印鑑就可以控制公司?
老王是我一個多年的好友,大學室友兼死黨,近日聚會吃飯,看他眉頭深鎖,心事重重,一問之下才知道,他三年前與幾位好友合資設立科技公司,其中一位好友阿達,不僅擔任研發人員,同時也握有公司所需的關鍵技術,因此創業之初,幾位好友就協商讓阿達當董事長主導公司營運與決策。但公司最近一年來,實在發生太多不尋常的事,以往每三個月固定召開的董事會,硬是被阿達找幾個理由搪塞過去而不召開,累積已多達三次未召開,董事們完全無法得知公司近期的財務、業務狀況。更慘的是,當初老王憑藉人脈找來負責簽證公司財報的會計師,向老王抱怨,股東會將至,阿達提供的許多收入與支出傳票等記帳憑證都有真實性的問題,財報可能要難產了,於是老王聯合其他董事,依照公司法第203條之1的規定,請求阿達召集董事會,在阿達遲不召集董事會後,老王遂與其他三位董事依法召開董事會,撤換阿達的董事長職務。現在老王是公司董事長,但是事情還未解決,阿達認為老王等4人召集公司董事會不合法,不僅拒絕交出公司大章、存摺,即將到期的聯貸案,也因為公司銀行帳戶無法動用,被銀行團威脅著要抽銀根,讓老王很是頭痛。老王尋求我的幫助,我告訴老王,其實董事長卸任後拒絕交出公司登記大章的情況屢見不鮮,經濟部早有因應之道並作出函釋。依經濟部的函釋可以知道,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所使用之公司及董事長印鑑,僅係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為便利公司登記與管理所另規定之證明文件,除申辦公司相關變更登記外,對外不生法律效力,倘公司印鑑為他人無權佔有,拒不返還,以致公司無法使用原印鑑,除由公司向法院訴請返還外,公司新任負責人亦可檢附提起訴訟之有關證明文件,申報公司印鑑變更。換言之,老王所遇到的情況,只需要檢附公司請求阿達返還公司登記大章的起訴證明,這樣的證明通常是附上蓋有法院收到起訴狀的收文戳章頁作為證據,即可在阿達未歸還公司登記大章前,向經濟部完成董事長登記與印鑑變更,之後再持經濟部核准董事長變更登記與印鑑變更的核准函後,向銀行變更帳戶的印鑑章。此時,阿達已非公司的董事長,不僅無權對外代表公司使用其手中的大章,且其手中的公司大章也不再是公司印鑑,阿達若逕自蓋用該大章,即有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的罪嫌。事實上,實務上常見公司發生經營權糾紛時,新舊任經營者為保全其經營權,相互爭奪公司印鑑來辦理變更登記或阻止他方變更登記,或是藉由控制印鑑及存摺以掌握公司資金,甚至將銀行帳戶資金提領一空,來個焦土策略。前有隆銘綠能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為「同開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搶奪公司大章,遭到檢察官起訴傷害與強制罪,後有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未依公司規定持有大章,遭證交所以印鑑使用管理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核有缺失為由,依「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規定,對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以違約金10萬元,可知爭奪公司印鑑的案例,層出不窮。但如果細想,倘若持有公司印鑑的人,若不具備可持有的法律地位,他方不僅可透過民事法律程序起訴持有人返還印鑑或提出侵占罪的刑事告訴,甚至直接向經濟部申請變更印鑑,則持有人手中持有的公司印鑑,至多不過是塊漂亮的玉石而已。此外,持有公司印鑑之人,若依法不具使用之權限,倘有逕自蓋用公司印鑑情事,恐怕在侵占罪外,還會再面臨偽造私文書的罪嫌,因此,搶奪來的公司印鑑,既然無法使用,卻又面臨刑事侵占罪、偽造文書罪或遭提告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所有物等風險,則爭奪公司印鑑,又是何苦來哉!
台中女爽吃霸王餐「11天狂嗑2萬元」! 網曝囂張主因:超麻煩
台中一名邱姓女子從6月6日到16日狂吃霸王餐,她在5間店「吃免錢」吃了近2萬多元,且被逮後又被放走,而邱女的連續犯案也引起熱議,對此就有人狂酸「整個台中都快被她吃光了,原來吃霸王餐不付錢根本是無敵的?」,網友則紛紛指出邱女敢如此囂張犯案的原因。邱姓女子於6月初開始犯案,期間出沒於台中市南屯區、烏日區一帶,6月6日先是在南屯的燒肉餐廳吃了近1萬元,16日又在熱炒店點了近2000元,而後還到按摩店接受服務不付錢,連警察到場都不怕,態度十分囂張,「吃免錢」吃了近2萬多元。對此,有網友在PTT開酸「整個台中都快被她吃光了,原來吃霸王餐不付錢根本是無敵的?」大批網友則紛紛指出邱女敢如此囂張犯案的原因,「這跟零元購一樣啊,店家要討錢很麻煩的然後這是民事,警方也沒辦法做什麼」、「這是民事,警方也沒辦法做什麼」、「店家告她只是做賠本生意」、「提告,要花錢請律師,還要跑法院超麻煩」、「告了是你比較麻煩要跑法院寫訴狀,全部流程跑完後強制執行,阿他沒錢所以你還是拿不到錢」。也有人提出建議,「改成先結帳,才能防這種的」、「點餐機不就是怕這種人,先付錢才下單取餐」。
王義川手機定位分析群眾 新黨提告違反個資法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日前在政論節目爆料,透過手機訊號定位可分析參與「青鳥行動」群眾,外界質疑監控人民,台北地檢署已主動分案調查本案是否涉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犯行。新黨5日上午以「現場被害人」身分到北檢控告王義川違反《個資法》,並將發起「一人一狀」告王侵害人權,每名被害人最多可向王求償2萬元。新黨新聞聯絡人季節說,青島東路的抗議行動,新黨也出動宣傳車到現場與抗議群眾「對話」,因此新黨不少人也是「現場被害人」,呼籲政府重視並查明真相。他說,王義川說他是用「膝蓋想的」,這行為是假消息造謠,已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恐嚇公眾,請問政府辦不辦?如果這事不是用「膝蓋想的」,就是政府監控人民,侵害人民隱私祕密,問題更嚴重,無論這事是否為「膝蓋想的」,政府都應該查清楚。新黨副發言人游智彬表示,用國家機器來監控人民,當時參與太陽花或者經過太陽花的,所有經過立法院周圍的人,都被民進黨、王義川、賴清德看光光了,中華電信及民間電信業者竟然還助紂為虐,讓王義川、賴清德來監控我們」。他說,他發起這項活動,呼籲年輕朋友以及當時有經過立法院的民眾,可以到他的YT、FB索取自訴狀,並向王義川求償,新黨將請義務律師幫忙,無償幫大家自訴王義川,讓大家一起參與「一人一狀告王義川,最多可以賺2萬塊」。王義川面對外界的質疑,要求查明真相,還反嗆聲「你咧著猴喔?」還戲謔回應相關資料是用「膝蓋想的」,言論更是引發軒然大波。據了解,北檢雖已分「他字案」調查本案,但並無具體涉案被告,不過在新黨今天提出告發後,依法北檢近日必須將王義川列為「他字案」被告,並進行調查。
女子「被水豚狠咬」爆血 竟患蜂窩性組織炎…業者回應了
台南一名女子近日去屏東某間水豚園區,而她想跟可愛的水豚玩,怎料小腿被狠咬血流如注,導致嚴重撕裂傷,還患蜂窩性組織炎,她也控業者處理態度消極。對此,業者也做出回應。原PO在Dcard發文,「我在今年二月初去到了屏東的某間水豚園區遊玩,出口處就有售票亭,水豚園區是由矮柵欄圍起來的,從外面看是日式風格的造景,開放民眾入內參觀,且園方也以可近距離接觸水豚為噱頭。」原PO說,她跟家人看一隻安靜的水豚A,「之後我們就靜靜的看著這只水豚A,水豚A之後隔了一段時間後朝我走來,我當下沒有反應到A的任何不對勁,所以彎下腰要摸它,但在我還沒碰觸到它的時候,我就被它『大口咬住了右小腿』。」原PO表示,她血流如注,鞋子全是留下來的血,「我當下馬上想往空曠處逃走,抽開腳時卻更造成了撕裂傷!我當下嚇到魂飛魄散,先聲明我完全沒有做任何攻擊水豚的行為。」原PO回憶,她跟家人找園區內的員工,員工不知所措,家人問是否有醫藥箱能消毒,最近醫院在哪,「從頭到尾園方只有值班員工做應對,最後決定叫救護車先送往最近的醫院消毒包扎。」原PO被水豚咬傷。(圖/翻攝Dcard)原PO說,她就醫完過2天回台北,小腿卻越來越痛,早晨紅腫熱痛,去醫院才發現得了蜂窩性組織炎,「現在傷口已經恢復到處理疤痕的階段,園區則是從事發至今只提供了園區的保險人員與我對談,並沒有主動表示任何關心和提出幫助,這讓我對園方的應變方式存有很多疑慮,三月時我主動提出了一些訴求和相應的賠償,但對方保險公司提出了我認為不合理的金額。」原PO指出,園區保險業務說醫療實支實付,精神賠償2萬,原PO強調,她對業者的態度很生氣,「如今我對於賠償打算提出人生裡第一張訴狀、尋求我內心的正義。」此文曝光後,不少人留言「水豚真的會咬人哦!畢竟牠也是動物不是什麼可愛擺飾」、「水豚本來就很兇,網路上炒作的太誇張」、「原PO真的衰小,我在妳那個狀況也完全不可能意識到水豚會開咬」、「我嚇到了以為很溫馴欸」。據《東森新聞》報導,業者回應,保險公司只願意賠4.5萬,女子要醫美或其他費用,一共9萬元,入園前都有告知遊客跟水豚互動的注意事項,「兩隻水豚隔著柵欄,已經有點在生氣對方了,這位遊客可能不知道才摸了。」而他們也有誠意要理賠,目前討論中。
離婚前「外遇到懷孕」 人妻提告要求前夫驗DNA遭拒
一名連姓女子與張姓男子於2018年5月結婚,但雙方在2022年6月就分居,之後兩人也沒有再發生任何性關係,雙方也在2023年2月離婚。後續連女向張男表示,自己在分居期間懷孕,張男也為此每個月支付3.5萬元的贍養費給連女。未料連女突然提出「否認子女」之訴訟,更大爆自己在離婚前就曾大搞外遇,認定小孩並非張男所有,因此提出訴訟希望法院裁定小孩並非張男所有。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連女曾在法院上表示,自己與張男離婚後未曾發生關係,而在分居後、離婚前,連女因外遇行為而懷孕,但自己並不清楚生父為何人。而連女透過推算,認定小孩並非是張男血緣,因此決定提告,確認子女非前夫張男血緣。而張男也在庭上表示,他在分居前並不清楚連女已經懷孕,同時連女也曾向自己提出支付贍養的協議,自己也因此每個月支付3.5萬元贍養費給連女。張男是一直到收到訴狀的時候,才知道連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外遇。也因為如此,即便法院要求張男與小孩進行DNA檢驗,但張男明言拒絕,認為前妻堅稱「不知生父是誰」的說法太過誇張,反要求應該是連女去找出小孩生父來鑑定血緣,如確認有血緣關係,他會向對方提出侵害配偶權之訴訟。後續法院認為,雖然連女透過自我推算的方式,認為子女與張男並無血緣關係,但這僅是單方面的推測,並無其他事證可以證明,再加上連女也明言自己不清楚知道生父是誰,所以無法完全排除子女與張男之間的血緣關係。法官也認為,雖然張男拒絕進行DNA檢測,但也不能因此就做出不利於張男之判決,因此最終裁定判決駁回連女之訴求,目前全案已上訴。
不計代價開發通用AI OpenAI執行長:一年燒500億美元也在所不惜
美國人工智慧(AI)開發公司OpenAI執行長奧特曼(Sam Altman)日前在史丹佛大學發表演說時表示,他不計代價要成為首家開發「通用AI」(AGI)公司,即使一年要燒掉500億美元也不在乎,只要找到支付帳單的方法就會全力投入。奧特曼認為在開發AGI上,不管要付出多高代價都是值得。但他拒絕預測需要多少時間才能達成AGI目標。雖然有人因商業考量而擔心OpenAI在開發AGI上會投入過量資金,但他強調自己一點也不在乎要燒掉多少錢。他說:「不管我們要一年燒錢5億美元或50億美元,甚至是500億美元,我都不在,我真的不在乎。只要我們能找到支付帳單的方法,我們就會繼續開發AGI。其代價將是昂貴的。」AGI是研發AI領域裡的終極目標之一,要在各種領域與任務裡,具有能媲美甚至超越人類表現的系統,但其定義模糊。像馬斯克在指控OpenAI的訴狀中,就認為其大型語言模型GPT-4已達到AGI程度。雖然OpenAI的聊天機器人ChatGPT表現讓人驚豔,但奧特曼認為ChatGPT表現並不驚人,充其量是令人有點不好意思。外界認為其說法有點太過自貶,但也可能是其對於OpenAI目前研究計劃仍未能商業化的一種回應。在開發AGI的過程裡,如何讓大眾了解AI的發展程度,和讓包括OpenAI等AI開發商明白到外界對AI的期待,對於促使社會與AI一起共同演進來說是十分重要。奧特曼舉例,若AI是默默地研發而外界對此不了解,這肯定不會被大家接受。跟砸鉅資開發相比,他更擔心社會能否適應其公司在AI上取得的進展,所以AI突飛猛進至令人驚訝程度其實並不適合。因為大家希望AI成果是逐步推出,讓人有能力去駕馭這些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