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女
」 高雄 詐騙 車禍 女嬰 離婚僅僅只有感冒症狀 嘉義3歲女童家中莫名猝逝
嘉義縣番路鄉近日發生一起女童死亡案件,一名3歲女童在睡夢中不幸身亡,等到被母親發現後,女童早已沒有了呼吸。女童的母親表示,女童近日有出現感冒症狀,但詳細死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4日早晨7點左右,許姓女子進入房間查看3歲女兒的情況,當時只見3歲的女兒臥趴在床上,但無論如何呼喚都毫無反應。當許女靠近查看時,赫然發現女兒已經沒有了呼吸,全身僵直,顯然已經失去了生命跡象。後續許女立即撥打119尋求緊急救援,當救護人員抵達現場後,確認女童已經明顯死亡,隨後就嘉義縣警方也接獲通知趕到現場。許女向警方表示,女兒近日曾出現感冒症狀,但並無任何已知的疾病病史。而更令人費解的是,許女曾在當天凌晨1點和3點都曾查看女兒的情況,狀況一切正常。沒想到短短幾個小時後,女兒就永遠離開了。而警方為了釐清死因,檢警會同法醫對女童遺體進行初步相驗,結果顯示女童身體上沒有任何外傷痕跡,初步排除了受虐的可能性。但由於女童確切的死因仍然是個謎,為了進一步查明死因,相關部門已安排在9日進行解剖。
北市18歲酒店妹陳屍套房 她雙手捲縮抓緊棉被還發現「喪屍煙彈」
北市中山區條通商圈颱風夜不平靜,一名18歲的女子被發現倒臥長安東路一段一處出租套房明顯死亡,警方到場後在房間內發現電子煙彈以及笑氣鋼瓶,煙彈經過初步相驗可能含有「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成分,警方同時通知死者母親到場,認為女兒有可能用藥過量,希望警方協助找出毒品來源。據警方調查,這名18歲的許姓女子,原本與母親住在基隆地區,2024年7月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承租套房,但是在1日晚間11點左右,母親聯繫不上女兒,與房東前往套房查看,赫然發現許女倒臥在套房床上明顯死亡,身上還蓋著被子、雙手捲縮抓緊棉被,初步排除外力介入可能。據悉,許女3月份剛滿18歲後就從基隆到台北工作,原先與友人同住,但7月份自己在北市中山區承租套房,有人對許女狀況並不了解,僅得知她原本在林森北路上的酒店擔任公關,後來在5月份轉往大安區酒店上班。警方同時在許女的住處發現電子煙彈、笑氣鋼瓶,且女子又有曾經服用過量的FM2,被人送往醫院搶救的紀錄,死者母親表示,曾聽女兒說有吸食笑氣的狀況,懷疑女兒可能是用藥過量致死,也希望警方能夠追查毒品、違禁藥物來源。警方指出,由於許女套房內有電子煙彈並含有毒品卡西酮反應,懷疑可能含有「喪屍煙彈」依托咪酯成分,目前將取得的煙彈送往鑑識分析,釐清煙彈裡面的成分,另外也將套房內的笑氣帶回一併查扣。
代購陷阱1/花738萬買到愛馬仕假包 怒提告驚見4代購是同夥
一名許姓女子於疫情期間透過知名電商平台,找上一名自稱謝姓男子專營歐洲正品精品代購的賣場,向其購買一只愛馬仕柏金包,並前往二手精品店進行鑑定,直到確認為真品後,才陸續向謝男下訂包包,同時為分散風險,也向另外3名代購下訂共15只愛馬仕包包,總價約738萬元;未料包包到手後發現縫線粗糙,明顯為假,怒對代購提告後竟發現4人是同夥。許小姐2020年底為想送家人禮物,透過知名電商平台尋找代購,幾經篩選後,選擇一名自稱「精品搬運工」的謝姓男子,其聲稱在歐洲正品代購7年,並有10年美國簽證、法國5年申根簽證,還是各個商場或品牌的VIP認證,甚至還是愛馬仕的VIC,強調所有貨品均來自專櫃與免稅店等正規管道,「不正全數退款,假一賠十」。許姓女子在電商平台上找到一名代購,該名代購自稱有7年代購經驗,更強調「不正包退、假一賠十」。(圖/當事人提供)許小姐經多方比較後,先向謝男下訂一只愛馬仕柏金包,等到包包到手後也立即帶著包包前往二手精品店驗貨,在得到正品的回覆後,許小姐才終於放下心來決定繼續向謝男下訂包包,同時為了分散風險,另再篩選出3名代購,前後向4人共下訂15只愛馬仕柏金、凱莉與小房子等包包,刷卡付出738萬元後,卻在拿到包包時發現包包縫線粗糙,明顯為假,讓她氣得當場與代購對質,孰料4人竟在一夕之間全數消失,讓她只好報警提告。許女在提告後也意外發現,謝姓男子從頭到尾只是「人頭帳戶」,而她先前為了分散風險向其他代購購買的電商賣場帳號,竟也全是人頭帳戶,最終金流全數流進一名袁姓男子所有的帳戶,幾人以出租或是出借的名義,將電商賣場帳號提供給袁男使用,為避免遭到查緝,幾人還先將金額轉為蝦幣。許女拿到包包後發現縫線粗糙,因而向代購質問,未料幾名代購卻在一夕之間全數人間蒸發。(圖/當事人提供)許女還進一步查出,這幾個人頭帳戶曾與袁姓男子互傳訊息,明顯在商討如何躲過金融機構查緝袁男實際從事地下匯兌一事,但最後卻因無直接證據指出袁男有實際參與販售仿品、經營仿品賣場等事證,因此敗訴;而許女提告袁男與相關人頭帳戶的刑事與民事訴訟,也皆因事證不足等原因,通通敗訴。不甘心明明被騙損失金額巨大卻提告求償無門,許女還透過管道,拿著先前留存好的「愛馬仕購買證明」,向愛馬仕法國總部詢問證明的真假,最終得到總部回應「該證明開立日前法國當地放假」的回應,以此提供給電商平台,希望能做為申訴退回爭議款的重要證據,孰料該電商不認可,且揚言要對許女提告「偽造文書」,讓她傻眼,只能吞下認賠。陳俊豪律師指出,名義上的賣家也可能是帳號被盜的受害者,而真正的詐欺賣家根本找不到人,只能呼籲消費者慎選賣家才是上上策,尤其高單價商品最好面交驗貨再付尾款,過程也應與賣家資訊進行確認,以防賣家是人頭帳戶,才能避免受騙。
代購陷阱2/女買愛馬仕包遇假精品集團 主謀夫妻曾洗「抖音幣」遭判刑
一名從事電商業的許姓女子透過電商平台向4名代購下訂15個愛馬仕包包,總價約738萬元,未料包包到手後才發現全是假貨,她怒對代購提告後還發現4人竟是同夥,且他們為躲避查緝將現金轉換為虛擬幣,最終金額全數流向一名袁姓男子之帳戶,而這名袁姓男子與其陳姓妻子先前就曾因透過「抖音幣」洗錢遭法院判刑。許女進一步發現,這名袁姓「幕後主謀」透過虛擬幣洗錢早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24年初,袁姓男子與其陳姓妻子透過知名電商平台攬客,從事非法兩岸地下匯兌,從中賺取手續費牟利,一審分別被判刑有期徒刑7年6月與4年,案件仍在上訴中。根據判決書指出,袁姓夫妻打著淘寶、微信、支付寶、抖音等儲值名義,由買家下單使用台幣付款,袁姓夫妻檔才會依照約定匯率替買家儲值,將台幣換成人民幣,隨後透過人頭將款項匯入客戶所指定的微信、支付寶與抖音中進行儲值,短短3年洗錢金額粗估至少高達1億7千萬元,從中收取2%手續費,獲利331萬元。許女拿出鑑定證明指出,當初花費738萬餘元買下15個柏金、凱莉等包被證實全是假的。(圖/當事人提供)然而這對夫妻不僅僅只是打著儲值的名義從事洗錢活動,早在2019年他們就藉著人頭帳號於網路上販售各大精品包,如LV、GUGGI、愛馬仕等,儘管都有附「保證卡」,但實際上卻通通都是假貨,其作工精細度甚至還一度讓人分不清真假,警方上門查扣至少800個假包,還得動用2輛貨車才能將「證物」全數扣回警局。庭審時,袁男否認自己有洗錢與進行地下匯兌之情事,強調只是幫客戶儲值;其妻也聲稱只知道丈夫在做網拍,但法官卻認為抖音幣可作為贈送給直播主的對價,同樣可以換取人民幣,其將買家支付的新台幣換算為相當人民幣價值的數位單元,進而將民眾的財產進行異地移轉,認定其洗錢罪刑成立,將夫妻2人判刑。隨著判決的出爐也意外讓袁姓夫妻檔洗錢方式曝光,但對受害的許姓女子來說,其所損失的鉅額金錢卻無法追回,不僅對生活有重大影響,還得耗費心力再花錢打官司為自己討公道,孰料最後卻因罪證不足而無法向袁姓夫妻檔討回損失金額,更無法對賣場人頭帳號進行刑事訴訟,如今她只希望能曝光這對惡劣夫妻檔的洗錢手法,避免更多人因此受害。
高雄仁武女騎士闖紅燈致男騎士騰空飛起重摔 驚心動魄瞬間全被拍下
高雄市仁武區近日發生一起驚心動魄的車禍,1名男騎士因為遭遇女騎士闖紅燈而被撞飛,畫面驚悚,讓人看了不禁屏息,事故發生於25日下午5點多,當地警方接獲報案,迅速前往八德南路與松藝路交口展開調查。事故發生時,26歲許姓女子正在等待紅燈,但卻因貪快起步,強行闖過路口,導致同時在八德南路行駛,59歲周姓男騎士來不及反應,2車隨即發生猛烈碰撞,隨後的畫面中,周男騎士面部朝地,像被彈射般飛起,重重地摔倒在地,並痛苦地翻滾一圈,場面相當驚悚。警方到場後發現,2名騎士身上都有擦挫傷,但雙方均表示願意自行就醫,並無生命危險。經過酒測檢查後,警方確認2人皆無酒駕情形。根據初步調查,肇事的女騎士因闖紅燈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可能面臨1800元至5400元不等的罰款,事故的具體原因尚在進一步釐清中。事故發生時,路過的民眾目擊整個過程,並將行車紀錄器拍下的畫面上傳至YouTube,隨即引起網友熱議,目擊者表示,當時許女騎車闖紅燈的瞬間,周男喇叭聲響徹耳邊,隨即就發生碰撞,讓周圍的民眾都感到震驚,隨後許女倒地,周男則在撞擊後彈飛,重摔的情景讓人心驚,所幸兩位騎士在事故後都能站起來,顯示傷勢並不嚴重。警方提醒,交通安全無小事,駕駛者在行駛過程中務必要遵守交通信號,以免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父稱關心偷拆女兒信件 遭她提告!下場出爐
屏東縣一名許姓女子,因為長年在外工作,戶籍並沒有遷離,所以相關信件都寄到家中。沒想到,與她關係不佳的父親,竟擅自將她的8封信拆開來看,讓她一氣之下將此事告上法院,最後該名父親遭到法官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許女與父親關係不睦,2人是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員關係。因此,多年來許女都是在外求學、工作,不過因為都是在外租屋,戶籍並沒有遷走,所以任何有關她的信件都會寄回屏東老家。而在去年3月到10月間,許父收到8封許女的司法文書信件。沒想到他竟擅自將信件拆開,且事後也沒有將信件內容轉給許女,讓她一氣之下將此事告上法院。對此,許父辯稱,自己是看到法院寄來的信,看了相當緊張,所以才會擅自將信件拆開查看內容。不過法官認為,許父與許女2人為父女關係,本應愛護尊重,徐父竟無故開拆告訴人之封緘信函,顯然欠缺尊重他人隱私權之觀念,所為實不足取。最終依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詐團臉書、IG發廣告誆投資吸金2億 小編分贓903萬
以32歲林姓男子為首的投資詐騙集團,在網路臉書、IG發廣告招攬網友投資「虛擬貨幣」、「餐酒館」,每月分紅2至4%,吸引全台337人受騙上當,2年9月吸金逾2億元,林姓主嫌獲利7800多萬元,擔任網路小編許姓女子,月薪7萬元加分紅獲利903萬元,高雄地檢署27日偵結,依詐欺、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林男、許女等5人。檢察官指出,32歲林姓男子2019年10月在高雄承租2處辦公室,設計多項投資詐騙案,在網路張貼廣告,招募網友投資「虛擬貨幣」、「餐酒館」,號稱投資人每月可領到2至4%分紅,林男雇用許女在網路社群平台發布廣告,吸引網友上門投資,另需負責收款、發放紅利、記帳等業務。林男在網路貼出廣告吸金後,拿出300萬元投資餐酒館,用以取信被害投資人,並擴大招聘28歲王姓男子、29歲莊姓及陳姓女子分工擔任各投資項目的社群小編及協助相關業務。有投資人匯入資金後,林姓主嫌原本會發送紅利給投資人,發了幾次後,開始用各種藉口包括轉投資不當、其他投資人資金未到位等,停發紅利,最後就斷了音訊,甚至避不見人,關閉網路社群。被害人見血汗錢拿不回來,紛紛報警提告,檢警查出,林男等人的投資詐騙方案運營2年9個月,吸引全台337人加入,詐騙不法金額高達2億多元。檢警接獲被害人報案後展開調查,循線逮捕林男等人到案,偵辦後算出,扣掉林男經營餐酒館和發送紅利獎金、員工薪水等成本,林男在2年9月賺了7817萬元,而許姓女小編負責貼廣告攬客,月薪7萬元外加分紅672萬元,2年多賺903萬元,其他後來加入的3人也各拿到92萬到182萬元不等分紅。檢方偵結,依違反銀行法、詐欺、洗錢等罪嫌起訴。
偷衛生紙代價大!基隆女賊遭法院判罰18萬 她辯:幫人民除靈體
基隆1名許姓女子2023年12月晚間8時許私闖社區停車場行竊,偷走1串衛生紙和1副眼鏡,未料仍被監視器拍到盜竊畫面,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法判許女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許女此舉可謂是得不償失。判決書指出,許女2023年12月晚間8時許潛入1處社區的地下停車場,隨後蓄意將設置在管委會的監視器折斷,接著再徒手竊取洪姓男住戶放在停車位後方的1串衛生紙及1副眼鏡,隨後逃離現場,洪男返家時驚覺物品消失蹤跡,立即通知管委會人員。管委會人員說明,社區停車場是封閉式且有鐵門關閉,事發隔日一大早卻發現監視器遭人破壞,立即聯絡相關業者到場檢查,洪男也因而報警追查竊賊下落,經調查業者確認監視器是被折斷的,調閱監視器畫面查看後,竟看見許女手提1串衛生紙離開現場。許女遭逮後向警方辯稱,雖然不是住戶但曾在附近工作,她當時是去拿回自己的工具並未做任何事,她甚至狡辯「我是無罪清白的,我只是幫助人民百姓大家平安解脫,除掉一些靈體」。法官表示,基隆地方法院審結,法官認為許女並非社區住戶卻私闖停車場,再加上逗留長達41分鐘,按照其說詞若僅單純回去取物,明顯花費太多時間,且她還提著衛生紙離開,根據以上內容法官不採信其說詞,最終依《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妙齡女稱「祂答應跟我回家」 連續3天竊虎爺神像重回案發現場遭逮
新北市23歲許姓女子近日到板橋某虎爺廟問事祈福,而她竟連續行竊,私自取走3尊小金虎爺神像得逞,廟方發現後氣得報警,正當警方在虎爺廟內了解案情時,許女又再度現身,被警方當場指認逮捕,全案依竊盜罪嫌送辦。據了解,許女是該廟的「常客」,時常來廟裡參拜以排憂解惑,她8日上門時,竟在心中默念詢問虎爺「可不可以跟我回家」,得到聖筊允准後,便取走桌上的虎爺神像離開。警方到廟方了解案情時正好遇見許女,並從她身上起出小虎爺神像。(圖/翻攝畫面)而她10日又前往虎爺廟,詢問「可不可以讓我帶2尊」,以同樣方式竊走2尊神像,廟方發現神像不翼而飛後氣得報警,海山警分局則前往了解案情,卻看到許女再次現身。廟方立即指認許女為竊賊,警方從許女背包中再起出神像,她則否認犯行,表示自己有問過虎爺,取得同意後才取走神像,而她聲稱重回案發現場是為了感謝虎爺,先前竊走的一尊神像則已遺失,訊後被依竊盜罪嫌依法偵辦。
女獨自住板橋星級飯店!「時間到未退房」發現陳屍浴室 警排除外力介入
新北市板橋區某飯店今(27)日中午12時傳出女子輕生事件,飯店房務人員發現該女子上午未按時退房,打電話無人接聽,按門鈴亦無人回應,經開啟房門,赫見女子已死亡,遂立即向轄區警方報案。據了解,員警到場後查明死者26歲許姓女子,前天下午獨自入住飯店,預計住兩天,今天上午已到退房時間,但許女遲未現身,房務人員聯繫許久未獲回應,遂開啟房門查看,赫見許女已死亡,現場留有父母的聯絡方式,交代代她通知父母。鑑識小組人員到場勘驗,初步排除外力介入,目前已協助聯繫家屬到場,後續依規定報請檢方相驗。◎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驚悚一幕!屏東男騎士酒駕轉彎遭轎車猛撞 騰空飛起翻滾數圈落地
屏東縣內埔鄉1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名56歲楊姓男子騎機車,行經事發路段欲左轉,不慎與許姓女子直行駕駛的汽車發生擦撞,隨後楊男騰空翻滾數圈落地,造成他全身多處擦挫傷,經酒測,警方發現楊男酒駕,後續依法將他移送偵辦,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楊男酒後騎機車往內埔菜市場方向,沿光明路欲左轉至中興路時,與光明路直行往老埤方向許女駕駛的汽車發生衝撞,因衝擊力道強大,楊男騰空飛起,翻滾數圈後落地,事故造成楊男多處擦挫傷。警方表示,內埔分局昨日上午8時23分獲報,光明路與中興路口發生2車擦撞車禍,機車和汽車發生碰撞,騎士受傷,警方到場後,隨即將楊男送往榮民醫院治療,經酒測,發現楊男酒測值達0.69毫克,超過標準值,後續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詳細肇事原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
人妻偷吃冷氣行老闆逼離婚 傳訊表姊「叫他回去傷害正宮」下場出爐
台南市1名陳姓人妻先前委託陳姓人夫安裝冷氣,不料2人竟發展為不倫戀,女方不僅為此離婚,還要求陳男回家「傷害」正宮,要他坦承「開幾百次房間」等語,雖然男方最後順利離婚,但雙方都被前配偶提告。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女與陳男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應各賠償2名原告2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呂姓男子主張,自己與陳女於民國104年3月18日結婚、110年2月8日離婚,婚姻存續期間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許姓女子與被告陳男於92年12月10日結婚、110年2月24日離婚,婚姻存續期間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2名原告指控,陳女因委託陳男安裝冷氣認識,詎被告等明知渠等均係有配偶之人,仍基於侵害原告等配偶權之意思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並於交往期間結伴出遊、親嘴、擁抱、性交,顯已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正常男女友人交往之界線,侵害原告等配偶權之身分法益甚鉅,請求被告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各新臺幣50萬元等語。被告辯稱,原告等提出之監視器翻拍照片,係呂男趁陳女新購房屋進行裝潢時,偷取監視器主機並翻拍監視器錄影畫面,該監視器屬陳女所有之防盜設備,涉及隱私,原告等不法取得之監視器錄影畫面,無證據能力,不得為本案判決之事證。台南地院勘驗陳女與表姊之對話,發現她曾傳訊稱「他說今年一定要離」、「我叫他回去傷害媽祖婆(暗指許女)。他現在回去傷害她了」、「我說叫他說都是視訊給我看。跟我開幾百次房間。親我。牽我。我說我要讓她瘋掉」等語,認定陳女與陳男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應各賠償2名原告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台中驚傳車禍!違反號誌換車道釀2傷 「休旅車鏟轎車」側翻畫面曝
台中市西屯區21日上午6時許發生2車擦撞車禍,1名許姓女子駕駛休旅車,切換車道時,違反交通號誌迴轉,不慎與鄭姓女子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導致轎車被鏟起翻覆,2車撞上路旁紅綠燈號誌掉落,造成2人擦挫傷,所幸無生命危險,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警方表示,第六警分局上午6時44分接獲通報,西屯區環中路三段與市政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許女駕駛休旅車由環中路慢車道欲向左變換至快車道,鄭女駕駛轎車在對向要從環中路慢車道向左迴轉,2車不慎發生擦撞,再往一旁紅綠燈桿撞去,號誌掉落受損,轎車被鏟起側翻全毀,休旅車則車頭毀損,造成2人多處擦挫傷,自行就醫,所幸並無大礙。警方說明,到場後,對2人進行酒測,皆無酒駕情勢,初步判斷,肇事責任為許女違反號誌管制行駛所致,鄭女則無肇事責任,詳細肇責和事故原因仍待分析判定,警方同時提醒,駕駛從慢車道切換至快車道時,應行駛在直行車道上,左轉號誌亮綠燈時僅能左轉,依規定不能切換到快車道上。
審判災難1/國民法官判16案卻推拖年度評估 檢辯資源不對等被批欺負社會弱勢
國民法官法已屆滿一年,然而「週年評估報告」至今難產得拖到九月份,不僅執政黨立委感到不解,民團也是砲聲隆隆,大批國民法官制度美其名是融合參審與陪審,實際上審理已造成多起加重刑責的案例,且國民法官法的案子多由法扶律師辯護,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弱勢,嚴重違背當初期待人民參審判的美意。宏祥法律事務所蔡孟翰曾參與彰化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的辯護律師,也曾在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實際參與,他以第一線辯護律師的觀察分析,該制度的優點在於能讓人民有機會參與審判,不論判決結果是否得到普羅大眾的接受,至少參與其中的國民法官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法庭的運作。國民法官法審理案例涵蓋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與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但他也坦言,由於國民法官是素人,對於法律形成的相關背景並不了解全貌,可能導致審判過程在法庭上出現過度煽情或灑狗血的情節,若以被害人角度而言,這樣的審判過程是否有助於社會和解?或是對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這是制度上潛在的隱憂。台灣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案例,一名不堪長期受家暴的婦女犯下殺夫案被重判7年2個月,律師鄭文龍批評,相較以往類似案例僅判3年,該制度簡直是審判屠宰場。(圖/報系資料照)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律師表示,1993年發生鄧如雯殺夫案被判3年,當時社會輿論譁然,為什麼長期被家暴的人還判那麼重,後來台灣馬上就有《家庭暴力防治法》,開始解決家暴的問題;30年之後,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殺夫案,卻將一名長期受到家暴的婦女判7年2個月重刑;另起一名許姓婦女因失婚、被公司開除及欠債,最終選擇自殺甚至一起帶走年幼的小孩,獲救的許女在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6年5個月。這種案例在通常的審判僅會被判兩、三年,因為自殺是不處罰的,自殺的人是對生活很絕望的人,法律已不期待,「那你罰他有什麼用,還判他16年5個月,這是超嚴重的亂判。」鄭文龍續指,集中審理是很合理的一件事,但問題出在法官的審判觀念都不是很正確,審判過程也過於草率,這幾個被告都有做鑑定的必要,而辯護律師也要求在審判過程對被告作精神狀況鑑定,希望釐清為何去犯下不可被接受的刑案,「但法官都拒絕,也沒有說明拒絕的理由」。因為他們可能就是應付國民法官制度、觀眾,要趕快判完,如果同意申請鑑定,審判可能就會拖半年甚至一年。鄭文龍痛批,國民法官制度專門在欺負社會最底層的人,目前國民法官所審判的案件的被告,幾乎都放棄上訴,被家暴、尋死的人連上訴的能力都沒有,更遑論要有對等的資源系統,該制度的立意應是公平公正審判,要得到量情合理,符合比例原則,「但現在國民法官所判的案子都隨便亂加重是什麼意思?」律師鄭文龍長期倡議陪審制,他未來除了持續遊說立法,也希望爭取在短期內讓有關國家賠償的案子由陪審制試辦審理。(圖/記者方萬民攝)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的認定與英美法不一樣,也因此在成文法的制度下,要讓參審的國民法官在短時間內理解法律並不容易,尤其國民法官每個人的背景不同,相比於職業法官被要求生活嚴謹,秉持專業不被外界干擾,國民法官是否能不被社會輿論、媒體報導渲染而影響判決?皆有待商榷。吳宗憲表示,因為國民法官審理的案子都是重罪,通常由一流的檢察官擔任,但被告卻多由法扶基金會的義務律師代理,導致兩方在資源和能力上存在明顯的不平等,該情形對被告是不利的,所以也有人批評國民法官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底層的人,因為他請不起專業的律師。「國民法官是不是也知道收賄是有刑責的?」吳宗憲擔憂,國民法官並非如專業法官出身,也不像德國有任期制,國民法官在台灣通常只審理一個案子,尤其僅領微薄報酬的國民法官遇到被告出價100萬收買,是不是容易心動?他說,因為目前審理的案子大多是經濟弱勢的被告,當有權有勢的被告出現,政治與金錢勢力就會將手伸入法庭了。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表示,過去社會普遍對於某些審判過輕,因而希望人民參與審判,按照過去的邏輯,現在國民法官的案子判比較重,不是應該符合社會期待嗎?鍾佳濱也針對國民法官制度實施以來的三個需要補強的面向,首先是檢辯資源不對等,導致國民法官案件大多使用法扶律師,但律師的酬勞不足以應付密集審理的情況,甚至可能影響訴訟品質;其次,國民法官的培訓和宣導工作不夠充分,部分人民因缺乏信心或能力,而不願擔任國民法官;第三則是,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之間的對等性也存在問題,外界普遍擔心職業法官會影響國民法官的判決獨立性。鍾佳濱指出,國民法官法當初設計希望試辦6年,而每年度結束都需要出一份評估報告,以檢視整年度的施行概況,但現在2024年已過4個月,司法院竟推拖評估報告需要9月才能提供,「審計部4月前就把決算報告送來立法院,那司法院的評估報告怎麼會比政府決算報告還困難?這部分我認為需要盡快改進。」司法院針對評估報告推託一節表示,成效評估報告區分為「國民法官問卷調查報告」、「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實施情形」、「成效評估報告」3大冊,預計分別於4月、7月、9月位序公告,並無所謂必須等到9月始能出版之情形。
高雄路面驚見油漬釀禍!機車打滑衝對向車道遭撞 騎士慘摔送醫
高雄市大社區學府路段,1日傍晚發生一起精簡車禍,1機車衝向對向車道擦撞車禍,造成騎士受傷送醫,初步調查顯示,疑因有不明車輛漏油,在路面留下油漬導致騎士滑倒,仁武警分局表示,已啟動監視器追查漏油車輛,以釐清事故肇責。仁武分局大社分駐所於傍晚5時接獲報案,稱大社區學府路段有騎士自摔,警員趕抵現場後發現,事故中的騎士為26歲的武姓男子,騎乘1輛大型重機車,疑因路面油漬而失控自摔,隨後與對向43歲的許女駕駛的轎車發生擦撞。高雄學府路上驚見油漬導致車禍。(圖/翻攝畫面)警方立即實施交通管制,並通報清潔隊前來清理油漬,經酒測顯示,雙方駕駛均無酒駕跡象,車禍導致武男身體有輕微擦傷,由救護車送醫後獲得救治,並無生命危險。事後武男向警方表示,行經該路段時因路面油漬,而導致車輛打滑失控,警方目前正積極調查漏油車輛的來源,針對車輛漏油情況,將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之情況,可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的罰鍰;若導致他人受傷,則可能吊扣駕駛執照1年,詳細肇責仍待進一步釐清。
詭!5億高中生案「5度出庭」 夏男又穿同件「水藍POLO衫」
台中市5億身價的18歲賴姓男高三生,去年5月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賴母事後指控夏姓配偶謀財害命。檢方目前認定是假結婚,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夏男,台中地院今(18日)5度開庭,詭異的是,夏姓男子前面4次出庭,都穿著同一件水藍色條紋Polo衫,就連今天也不例外,引發外界熱議。台中地院今再度針對假結婚案開庭,傳喚賴生的施姓導師和輔導老師,以及結婚登記當天北屯戶政事務所幫忙辦理手續的張姓櫃台人員出庭,據傳賴母也將首度出庭作證。不過夏男今天已經是第5度出庭都穿同一件售價999元的鱷魚牌水藍色條紋Polo衫,包括去年5月22日、8月7日,以及今年1月15日及3月4日。對此,曾鑑定多起重案嫌犯的中央警察大學教授沈勝昂也指出,夏男不論冷暖季都穿同件短袖上衣,確實非常奇怪,通常對外界情感不敏感、有溝通障礙的人比較容易做一式性或固定穿著,這是對外界反應不關心的表現。但沈勝昂指出,夏男選擇穿著輕便Polo衫而不是正式衣裝出庭,又連續4次穿同件衣的原因,還不能馬上蓋棺論定,還需調查平時穿著、詢問親友,研究其心理狀態,無法單靠這幾次來做判斷,但如果是故意,且1年下來不論場合都這麼穿,那應該有其意義。回顧案情,去年5月驚傳有一位18歲賴姓高中生和夏男登記結婚後不到2小時就墜樓身亡,檢方去年針對假結婚部分,起訴夏男涉犯《偽造文書罪》,本月4日開庭時針對賴生、夏男2人前往戶政事務所櫃台辦理登記的影片進行勘驗,本月5日法院又傳喚結婚見證人賴男及當時在場的1對新人李男及許女作證,接著對證人及被告夏男進行隔離交互詰問。今天將會傳喚賴生的高中老師、戶政人員到庭。結婚見證人賴男5日指出,當時他陪同新婚的李男、許女到北屯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夏男在門口看到他們拿著捧花,主動上前詢問能否幫忙,賴男基於好心才同意幫忙簽名,3名證人都表示,夏男當時未說明與誰結婚,也未介紹賴生身分,全程賴生都沒講話,他們還以為是新娘還沒到場,結果簽完後才赫然發現夏男的結婚對象竟然是男生,而且簽名時也發現證書上的新人字跡粗曠,疑都是男人筆跡。更詭異的是,賴男向夏男道了聲恭喜後,「夏男和賴生均無反應」,賴男表示當下確實感到困惑。有證人也表示,夏匆促急找證人簽名,賴生則站在他身後,一直抓頭髮。
5億高中生案再開庭 賴母首度出庭!「性別取向、交往細節」成釐清重點
5億高中生案震驚社會,檢方認定是假結婚,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夏男,台中地院今(18)日再度開庭,傳喚賴生導師和輔導老師,以及當天在戶政事務所受理結婚登記的櫃台人員,也將首度傳喚賴生母親出庭,包括賴生性別傾向、與夏男是否有交往等細節,將是檢察官當庭詰問的重點。回顧案情,去年5月發生的5億高中生命案,18歲賴姓高中生和夏男登記結婚後不到2小時墜樓身亡,檢方去年針對假結婚部分,起訴夏男涉犯《偽造文書罪》,本月4日開庭時針對賴生、夏男2人前往戶政事務所櫃台辦理登記的影片進行勘驗,在結婚證書上簽名的賴男,以及同行的李男、許女等人出庭作證,還原當天情形。賴男表示,當時陪同新婚的李男、許女到北屯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夏男在門口看到他們拿著捧花,主動上前詢問能否幫忙,賴男基於好心才同意幫忙簽名,簽完後赫然發現夏男的結婚對象是男生,他向夏男道了聲恭喜,「但夏男和賴生均無反應」,賴男表示當下心中覺得有點奇怪。據了解,夏男先前在法庭上否認假結婚,表示賴生向他傾訴,遭到家庭迫害、壓力大,希望身邊有「可靠男性」,自己是想幫助他,雙方才合意結婚。台中地院今日再度針對假結婚案開庭,傳喚賴生的施姓導師和輔導老師,以及結婚登記當天北屯戶政事務所幫忙辦理手續的張姓櫃台人員出庭,據傳賴母也將首度出庭作證。賴母律師表示,本次開庭主要針對賴生性別傾向、賴生與夏男是否有交往之事實,以及賴生阿公過世後,賴生心情起伏等細節做釐清。
妻懷胎4個月老公竟說這話 女兒拒負擔扶養費結局曝
嘉義一名許姓女子表示,父親要她負責扶養費用,但在母親懷胎4個月時,父親知道性別是女生,他說,不要了,而父親也不曾養育過她,所以請法院免除扶養義務,最後法院准許。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許女是家中長女,自出生至今,父親未曾扶養過,生活生活費用全都由母親負擔,父親從未有任何金援幫助,都是木母親去工地打零工,而夫妻2017年協議離婚,父親曾說每月會給5000元扶養費,但只持續數月,所以許女請求准予免除或減輕聲請人對父親扶養義務。母親也說,老公從小沒有扶養過女兒,而她是陸配,老公和她結婚目的是為了忙家裡的事情,因兄長生病,需人協助照顧,而她懷孕4 個月時,檢查是女兒,老公生氣的說,是女兒他不要了。母親表示,女兒出生後,老公無所事事,沒有支付生活費用,家裡開支均是由她及大嫂支付。法官認為,許男在許女成年前,依法對聲請人負有扶養義務,但出生後,均未支付扶養費用,也沒任何親情、感情上付出,許女由媽媽從小帶大,如強令許女負擔扶養義務,強人所難,而有失公平之情,所以請求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有據,應予准。可上訴。